宗藩部汇考十四

明六

神宗万历十年更定宗藩承袭封典婚姻祭葬禄米

一切礼仪格式

按明会典万历十年议准亲王庶子袭封亲王而嫡

母不存者生母许封次妃

弘治

十年例

但不得滥请继妃

封号郡王庶子袭封郡王而嫡母不存者生母亦许

封次妃俱止请&#知会不给诰命冠服身后与祭一

坛无葬若已故准追封次妃其亲王庶子初封郡王

者生母止封夫人

弘治

四年例

不在次妃之例将军中尉

如嫡母不存其生母亦各从子之爵秩授封夫淑恭

宜安人止行文该府知会俱不给诰命祭葬若已故

者亦准追封其养母庶母不许一概滥请至于生母

年老多疾其子愿请出府就养者许其陈乞

嘉靖十

一年例

子多者仍听递相迎养 凡酌议工价是年议准郡

王初封者爵秩虽同然有帝孙王孙之异系帝孙者

仪仗房屋冠服及身后坟价俱照例全给其余郡王

仪仗房屋冠服止令自备不必奏请关给身后坟价

量给一半如妃先故给与造坟以后王故之日止开

圹合葬若王故在万历七年例前而妃今故者不必

补给世子坟价与郡王同至于将军中尉郡县主君

等房屋冠服坟价一概停免 是年议准凡亲王薨

子幼许抚按官推举郡王一位请&#暂管府事凡一

应奏请名封钤束宗仪事件悉令管理惟钱粮止许

稽查不许收掌待嗣子年长稍知事体即便具奏回

避其另城郡王薨子幼亦听抚按官于将军中尉内

推举一位请&#摄理府事俱要伦次相应贤能素着

者方行推选不得&#情滥举致启争端

嘉靖四

十四年例

凡查革冒封是年议准郡王无继统之例其进封亲

王或薨故绝嗣或犯罪革爵者子孙弟侄及旁枝疏

族俱不准承袭王爵先年有冒封过者许各自首姑

准本爵终身不分同城另城其长子次子俱止授世

次本等爵级有以前加封者悉令改正若隐匿不首

查出之日即行削夺不俟终身 凡进缴册印是年

议准郡王初封给有册印其缘事降革者例当缴夺

若薨故而本支尽绝无人收藏者亦当追缴(

正德二年及嘉

靖四十三年例)

今后遇有此项通送亲王奏缴不许稽迟留

外以致弊端其有进封亲王或改封世子及虽故绝

本府尚有人奉祀者止令缴印不必缴册

万历

七年例

是年议准宗室新生子女三日后即具启各该亲郡

王及管理府事者审实取具收生亲识宫眷人等保

结明白按季类奏或因事稽迟许于下季补奏每年

终备将奏报过子女攒造文册一样二本赍部一转

送宗人府比对一收贮礼部查考如有不依期奏报

及未经保结明白朦胧妄报者俱候年终将长史教

授等官量罪重轻参治所报子女日后不许请名请

封

弘治十年正德四年例

同但当时一年一次奏报

奏报格式 某王臣

某谨奏为报生事据某郡王某等启称本王长子长

孙镇辅奉国将军中尉某等妃夫淑恭宜安人第几

妾某氏于某年月日嫡庶生第几子女等例该报生

乞为转奏等因具启到臣查得宗藩要例内宗支奏

报一款宗室新生子女三日后即具启各该亲郡王

及管理府事者审实取具收生亲识宫眷人等保结

明白按季类奏或因事稽迟许于下季补奏如有不

依期奏报及未经保结明白朦胧妄报者俱候年终

将长史教授等官量罪重轻参治所报子女日后不

许请名请封等因今某等第几子女等俱系某季该

报生人数已令长史教授某人等遵例审实具结送

部外理合奏报伏乞&#下该衙门登记以便日后奏

请名封臣等不胜感戴天恩之至为此具本专差校

尉某人赍捧谨具奏闻(

奏本背面俱要细书对本长史教授及用宝典宝等官职

名后仿此)

计开某郡王府一某王长子长孙镇国奉国将

军中尉某年若干岁正配妃夫淑恭宜安人某氏于

某年月日嫡生第几子女如系庶出者云第几妾某

氏于某年月日庶生第几子女收生妇某氏例该奏

报 凡查参玉牒是年议准各王府玉牒册每年八

月以里遵照册式攒造一样二本册尾明注监造某

官对同某官书写某役差人赍送到部一转送宗人

府一收贮礼部除过期不到者听宗人府查参外其

造到文册但有开载不明或嫡庶混淆或名位舛错

或那移封期或增减年岁等情弊本部即将经管员

役指名参究原册驳回另造

嘉靖四

十四年例

其本年内殇

卒位数照依宗支岁报册一体开报以备查考 玉

牒册式 某王某生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某年

月日母妃某氏嫡生收生妇某氏某年月日奏报某

年月日具奏赐名某年月日册封为世子某年月日

具奏选婚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选到某

府州县某籍某人第几女某氏某年月日册封为世

子妃某年月日入府成婚某年月日袭封为某王妃

某氏同日进封为某王妃王某年月日薨妃某年月

日薨

如系次嫡庶子已封郡王改封世

子并从亲进封者俱要明白开注

第二子某某

年月日母妃内助几妾某氏嫡庶生收生妇某氏某

年月日奏报某年月日具奏赐名某年月日册封为

某郡王某年月日具奏选婚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

几号勘合选到某府州县某籍某人第几女某氏某

年月日册封为某郡王妃某年月日入府成婚王某

年月日薨妃某年月日薨

余

仿此

第一女某年月日母

妃内助几妾某氏嫡庶生收生妇某氏某年月日奏

报某年月日具奏请封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

勘合封为某郡主选配仪宾某人某年月日冠带成

婚郡主某年月日卒仪宾某年月日卒

余

傲此

某郡王

某生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某年月日母妃某氏

嫡生收生妇某氏某年月日奏报某年月日具奏赐

名某年月日授封为长子某年月日具奏选婚某年

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选到某府州县某籍某

人第几女某氏某年月日封为长子夫人某年月日

奉某字几号勘合入府成婚某年月日册封为某王

夫人某氏同日进封为妃王某年月日薨妃某年月

日薨

如系次嫡庶子已封将军

改封长子者俱要明白开注

第二子某某年月

日母妃内助几妾某氏嫡庶生收生妇某氏某年月

日奏报某年月日具奏赐名某年月日授封为镇国

将军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选到某府州

县某籍某人第几女某氏某年月日封为镇国将军

夫人某年月日奉某字几号勘合入府成婚将军某

年月日卒夫人某年月日卒

余

仿此

第一女某年月日

母妃内助几妾某氏嫡庶生收生妇某氏某年月日

奏报某年月日具奏请封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

号勘合封为某县主选配仪宾某人某年月日冠带

成婚县主某年月日卒仪宾某年月日卒

余

仿此

镇国

将军某生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第一女辅国将

军某生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第一女奉国将军

某生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第一女镇国中尉某

生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第一女辅国中尉某生

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第一女奉国中尉某生子

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第一女以后某字辈照依世

次由郡王以至将军中尉同前开造 凡名封奏结

是年议准宗室子女请名请封俱由各该亲郡王及

管理府事者审实定于每季仲月类奏一次仍取具

本位亲支如无亲支以次挨及房族宗室五位并长

史教授等官两邻收生人等不致扶同欺隐甘结于

具奏之时一并差人赍送到部转行宗人府备查生

年月日父爵母封明白回报仍将礼部收贮玉牒文

册查对相同方与题覆其或查无奏报及有差错者

行布政司查勘若有扶同隐匿将额外滥收妾媵并

乞养过房来历不明乐妇花生传生子女捏作嫡出

庶出朦胧冒请名封者本部查出或被奏告事发将

本位参降爵级保勘宗室罚革禄米长史教授等官

革职一应甘结人等行巡按御史提问以枉法论罪

弘治间及嘉

靖三十年例

如王奏到三月以外而长史教授等结

未到致妨查题者礼部每上下半年查参一次行巡

按御史将长史教授等官提问 是年议准凡亲郡

王将军中尉之子不分长次嫡庶俱年五岁请名亲

王嫡庶子女及世孙郡王嫡长子长孙俱年十岁请

封十五岁选婚亲王次嫡庶孙郡王次嫡庶子及嫡

庶女将军中尉嫡庶子女俱年十五岁请封即与选

婚若因事&#延未能如期奏请者男请名请封过期

五年以下查题十年以下行勘十五年以下勘明另

题止给名粮五十石本折中半兼支十五年以上立

案如系听继王爵人数过期年久例应另题立案者

临期请旨定夺男选婚女请封过期十年以下查题

十五年以下行勘十五年以上立案其庶人请给名

粮亦许十五岁具奏过期一如选婚例行 凡稽查

奏勘是年议准王府奏请名封婚礼等项长史教授

等官将历年册籍备查的确及审据各该人役保勘

明白与例相合启王如式具奏不得受贿徇私将违

碍事情混行奉扰亦不得因而留难勒掯累苦贫宗

其礼部行勘事件该布政司务要查核明确依限回

覆不得止据长史教授申文抄写以了前件亦不得

迟延日久以致守候不便今后但有奏请违碍责在

长史教授等官回报草率及迟至一年之外者责在

该布政司官听本部酌量事情重轻参奏 奏请格

式 一男请名某王臣某谨奏为乞恩请名事据某

郡王某等启称本王长子长孙镇辅奉国将军中尉

某等嫡庶第几子等各年岁已足例该请名乞为转

奏等因具启到臣查得宗藩要例内名封奏结一款

宗室子女请名请封俱由各该亲郡王及管理府事

者审实定于每季仲月类奏一次仍取具本位亲支

如无亲支以次挨及房族宗室五位并长史教授等

官两邻收生人等不致扶同欺隐甘结于具奏之时

一并差人赍送到部等因今据某等第几子等俱系

某季该请名人数已令长史教授某人等查勘明白

遵例具结送部外理合开列类奏伏乞&#下礼部照

例赐名臣等不胜感戴天恩之至为此具本专差校

尉某人赍捧谨具奏闻计开某郡王府某王长子长

孙镇辅奉国将军中尉某年若干岁于某年月日奏

请授封为某爵于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

会选到某府州县军民籍某人第几女某氏为配于

某年月日具奏于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

授封为妃夫淑恭宜安人于某年月日入府成婚于

某年月日嫡生第几子收生妇某氏已于某年月日

奏报今见年五岁例该请名如系庶出者即于入府

成婚之下云于某年月日因年足若干岁妃夫淑恭

宜安人某氏无出遵例具奏娶妾于某年月日奉礼

部某字几号勘合选到某府州县军民籍某人第几

女某氏于某年月日入府为第几妾于某年月日庶

生第几子收生妇某氏已于某年月日奏报今见年

五岁例该请名 一男请封某王臣某谨奏为乞恩

请封选婚事据某郡王某等启称本王长子长孙镇

辅奉国将军中尉某等嫡庶第几子某等各年岁已

足例该请封选婚乞为转奏等因具启到臣查得宗

藩要例内名封奏结一款宗室子女请名请封俱由

各该亲郡王及管理府事者审实定于每季仲月类

奏一次仍取具本位亲支如无亲支以次挨及房族

宗室五位并长史教授等官两邻收生人等不致扶

同欺隐甘结于具奏之时一并差人赍送到部等因

今据某等第几子某等俱系某季该请封人数已令

长史教授某人等查勘明白遵例具结送部理合开

列类奏伏乞&#下礼部照例赐给封号诰命禄米从

人等项准令于本境官员军民良家女内选择具奏

婚配臣等不胜感戴天恩之至为此具本专差校尉

某人赍捧谨具奏闻计开(

同前但某年月日奏报下云于某年月日具奏赐名

某今见年一十五岁例该请封选婚)

一女请封

同

前

以上具类奏格式

一亲王子女请封合用单本格式某王臣某谨奏为

乞恩请封事窃照臣见年若干岁于某年月日荷蒙

圣恩册封臣为某王于某年月日具奏选婚于某年

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会官选到某府州县某

籍某人女某氏为配于某年月日具奏册封为某王

妃于某年月日入府成婚于某年月日嫡生第几子

如系庶生者云妃某氏于某年月日入府成婚无出

于某年月日具奏选妾于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

号勘合会官选到某府州县某籍某人女某氏于某

年月日入府为第几妾于某年月日庶生第几子收

生妇某氏于某年月日奏报于某年月日具奏赐名

某今年足十岁例该请封已令长史某等取具某王

等无碍结状送部外理合具奏伏望皇上笃念亲亲

乞&#礼部照例赐给封号册印等项遣官册封臣不

胜感戴天恩之至为此具本专差校尉某人赍捧谨

具奏闻

注

凡亲王子女报生请名选婚及亲郡王并妃请

封或亲王选妾例应单本具奏者俱仿此

是年议准凡宗室有犯罪革爵者未封子女无论革

前革后所生一概不许请封

嘉靖四

十四年例

其已封而无

同恶情由者备查所犯轻重分别奏请止系越关讦

奏等项革爵者已封子孙姑免查革若犯该败伦伤

化人命强盗等项子孙除同恶随坐外其余一体降

为庶人日后不许援引远年宽宥事例觊复封爵(

万历

七年例)

其在内法司及在外抚按等官但有干系宗室

降革等项者俱备开所犯招由行移礼部知会以便

查考 又议准行礼次序凡遇迎接诏赦亲王先率

郡王将军中尉于殿前台上行五拜礼毕亲王侍立

于龙亭之傍郡王等爵分班侍立于台上俟文武官

先行四拜礼毕郡王等爵俱同各官跪听宣读读毕

仍复原班候各官再行八拜礼毕以次而退

万历

六年例

若郡王管理亲王府事及另城郡王管理府事者迎

接诏赦文武官俱于本布政司府州衙门行礼抄黄

送管理郡王自率宗仪行礼

嘉靖

六年例

其拜贺圣节等

项亦照爵职崇卑立班行礼如有错乱失序及倨慢

不恭者许典仪等官纠举听本王参治 凡代行礼

仪是年议准各王府迎接诏赦及庆贺等项礼仪如

亲郡王年老有疾不能行礼者先期奏请世子长子

代行其府中诸务仍自行管理不许世子长子干预

以起衅端若王果患笃废之疾难管理者具奏行勘

明白请&#世子长子代理

正德

四年例

至于王已老疾世

子长子先故者亦许世孙长孙代行若以世孙行礼

请给世子冠服者请旨定夺 又议准各郡王并将

军中尉赍奏事宜除机密重情或与亲王干涉及郡

王分封不在一城居住者许令径自差人具奏外其

余凡有奏请务要令长史教授备启亲王及另城郡

王参详明白应该奏闻者方许给批差人赍奏(

弘治十三

年例)

若本非机密本无干涉而捏称机密干涉及假以

建言为报复之举者奏词立案不行仍将本爵参降

禄米差来人役照拨置例问发边卫永远充军辅导

等官通行参究其无藉棍徒诈骗各府财物交通歇

家潜住京师打点者许缉事衙门访拿照例问遣

又议准宗室如有构讼及请乞婚封禄粮等项合行

长史教授启王转奏如亲郡王不与转奏许差家人

于守巡抚按衙门具告即与行勘轻则启王议处重

则会奏请旨奏内亦要明开曾否经长史教授守巡

抚按等官告理抄奏到部查勘明白题请究治不许

私自越关来京奏扰如或故违禁例已封者题请降

为庶人送发闲宅拘住给与口粮养赡其无名封及

花生传生等项俱径札顺天府递回该府收管不送

闲宅致冒口粮若宗妇宗女犯者顺付公差人等伴

送回府已封者题请革去封号仍罪坐夫男削夺封

职凡所奏情词一概立案不行随行巡按御史根究

同行拨置之人问拟边卫永远充军该府长史教授

等官失于防范通候年终类参每一府而岁至三起

以上者降调一起二起者行巡按御史提问罚治如

有需索抑勒失误应得名封以致本宗不得已而冒

禁者勘明之日将辅导官参究革职 又议准改正

乐工凡亲王迎接诏&#及朝贺宴享合用乐工各该

布政司遵照会典所载原额查将先年各府退出数

内拨还二十七户听候供用但不得狎近女乐致有

花生冒滥之弊郡王原无拨给乐工不许妄援奏讨

其另城郡王如遇迎接诏赦等项行礼许有司拨送

吹鼓手十二名应用事毕即回原籍当差

万历

七年例

又议准宗室子女年十五以上奏行境内官员军民

之家及居官入籍年久者选择婚配要家世清白年

岁相应虽系重结王亲亦必服属无碍方许题请授

封成婚如有远方流移军匠并祖父过犯及本府军

校厨役子女朦胧冒选者革退另选如已经授封成

婚者夫淑恭宜人等革去封号所生子女照擅婚例

止许请名不许请封郡县主君等仪宾革去职事各

该保勘员役及主婚媒证人等依律治罪如有营求

拨置情由及本府军校厨役与王府为婚者俱问发

边卫永远充军

万历

七年例

其初选有之日长史教授等

官取具媒证人等甘结重加保勘申呈巡按御史转

行布政司核勘无碍照依类奏事例于每季仲月具

奏一次先期巡按御史行长史教授等官启王具本

齐发其布政司文结免其复具止用长史教授等官

粘连媒证人等甘结缴部若王奏已到而巡按奏未

到按季咨都察院行催如巡按奏先到一面查题迟

至半年以外而王奏与长史教授等结未到者每上

下半年同名封类参一次行巡按御史将辅导等官

提问坐以抑勒之罪 请婚格式 某王臣某谨奏

为乞恩婚礼事据某郡王某等启称长子长孙镇辅

奉国将军中尉某等选到某氏等各家道清白年岁

相应堪为婚配伏乞转奏等因具启到臣查得宗藩

要例内选择婚配一款选有之日长史教授等官取

具媒证人等甘结重加保勘申呈巡按御史转行布

政司核勘无碍照依类奏事例于每季仲月具奏一

次先期巡按御史长史教授等官启王具本齐发其

布政司文结免其复具止用长史教授等官粘连媒

证人等甘结缴部等因今据某等选到某氏等俱系

某季该封人数已令长史教授某人查勘明白申呈

巡按衙门核实具奏外伏乞&#下礼部照例赐给封

号诰命等项行令成婚臣等不胜感戴天恩之至为

此具本专差校尉某赍捧谨具奏闻计开某郡王府

一长子长孙镇辅奉国将军中尉某见年若干岁系

某王将军中尉某妃夫淑恭宜安人某氏嫡生如系

庶出者云第几妾某氏庶生先于某年月日具奏请

封选婚于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会选到

某府州县某籍某人嫡妻某氏所生第几女某氏见

年若干岁堪为婚配 凡选娶继配是年议准凡亲

郡王妃病故而未有子者许奏请选继

天顺

四年例

止请

&#封为继妃不给册命冠服若元妃题封之后未及

遣官行礼病故者亲王继妃准给册命冠服仍遣官

册封郡王继妃止给册命不遣官册封不给冠服(

万历

七年例)

如已有子不分嫡出庶出俱不许选继止照内

助事例有妾推举一妾无妾奏选一人以管理家事

抚育子女不许请授次妃封号

弘治

间例

将军中尉正配

病故而未有子及已经授封未经成婚病故者俱许

选继如年五十以下子尚幼小者亦许选娶内助(

嘉靖

二十八年例)

若虽无子止奏选内助妾媵者听从其便(

正德

四年例)

至于继室病故而复无子者亦止许选妾不许

再奏选继其亲王世子郡王长子不分有无子嗣俱

准选继以共承宗祧止请&#知会俟袭封王爵之日

世子继妃进封为亲王继妃长子继夫人进封为郡

王继妃一体遣官册封世孙长孙亦照世子长子例

行

万历

九年例

奏请格式 一选娶继配某王臣某谨

奏为乞恩遵例选继事据世子世孙某等某郡王等

启称长子长孙镇辅奉国将军中尉某等因嫡配妃

夫淑恭宜安人某氏等病故乞要遵例选继乞为转

奏等因具启到臣查得宗藩要例内选娶继配一款

亲郡王妃病故而未有子者许奏请选继止请&#封

为继妃不给册命冠服若元配题封之后未及遣官

行礼病故者亲王继妃准给册命冠服仍遣官册封

郡王继妃止给册命不遣官册封不给冠服将军中

尉正配病故而未有子及已经授封未经成婚病故

者俱许选继其亲王世子郡王长子不分有无子嗣

俱准选继以共承宗祧止请&#知会俟袭封王爵之

日世子继妃进封为亲王继妃长子继夫人进封为

郡王继妃一体遣官册封世孙长孙亦照世子长子

例行等因今据某等具启前来已令长史教授某等

查勘明白理合按季开列类奏伏乞&#下礼部将某

等照例题请准令于本境官员军民良家女内选娶

一人以为继室臣等不胜感戴天恩之至为此具本

专差校尉某赍捧谨具奏闻

注

如亲郡王止引亲郡王例将军中尉止引将军

中尉例世子长子止引世子长子例其亲郡王世

子世孙长子长孙系单本具奏者仿后开来历格

式叙于前奏内不必列计开

计开亲郡王一某王某见年若干岁于某年月日具

奏册封为某王某年月日具奏选婚奉礼部某字几

号勘合选到某府州县某籍某人第几女某氏为配

某年月日册封为某王妃某年月日入府成婚某年

月日病故&#无所生子女例应选继世子世孙长子

长孙一某王世子世孙某郡王长子长孙见年若干

岁于某年月日具奏册封为某爵某年月日具奏选

婚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选到某府州县某籍某人

第几女某氏为配某年月日册封为某妃夫人某年

月日入府成婚如有子开出有无子开出无某年月

日病故例应选继将军中尉一某府将军中尉某见

年若干岁于某年月日具奏授封为某爵某年月日

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选到某府州县某籍某人第

几女某氏为配某年月日授封为某夫淑恭宜安人

某年月日入府成婚某年月日病故&#无所生子女

例应选继

注

如系未封未婚病故者俱于为配下云未曾授

封未经成婚某年月日病故

一选娶内助某王臣某谨奏为乞恩选娶内助事据

某郡王某等启称妃夫淑恭宜安人某氏等病故乞

要遵例选娶内助乞为转奏等因具启到臣查得宗

藩要例内选娶继配一款亲郡王妃病故如已有子

不分嫡出庶出俱不许选继止照内助事例有妾推

举一妾无妾奏选一人管理家事抚育子女将军中

尉正配病故如年五十以下子尚幼小者亦许选娶

内助等因今据某等具启前来已令长史教授某等

查勘明白理合按季开列类奏伏乞&#下礼部将某

等照例题请准令于本境官员军民良家女内选娶

内助就作本位第一妾臣等不胜感戴天恩之至为

此具本专差校尉某赍捧谨具奏闻计开某郡王府

一某王镇辅奉国将军中尉某年若干岁于某年月

日奏请授封为某爵于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

勘合选到某府州县某籍某人第几女某氏为配于

某年月日授封为某妃夫淑恭宜安人于某年月日

病故除报丧外&#未娶有妾媵遗下子女无人抚育

例应选娶内助

注

如本位下有妾者病故下云因年足若干岁正

配无出先于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娶

到某府州县某籍某人第几女某氏为第一妾例

应进为内助

为内助

是年议准凡亲王妾媵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

世子及郡王额妾四人长子及将军额妾三人中尉

额妾二人

弘治

间例

世子郡王选婚之后年二十五岁嫡

配无出具启亲王转奏长史司仍申呈巡按御史核

实具奏于良家女内选娶二人以后不拘嫡庶如生

有子则止于二妾至三十岁复无出方许仍前具奏

选足四妾长子及将军中尉选婚之后年三十岁嫡

配无出照例具奏选娶一人以后不拘嫡庶如生有

子则止于一妾至三十五岁复无出方许仍前具奏

长子将军娶足三妾中尉娶足二妾至于庶人必年

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

嘉靖三

十一年例

凡选妾禁

例悉如选婚不许滥选流移过犯及本府军校厨役

之家各王府每年备将妾媵姓氏来历并入府年月

攒造文册送部其子女生年月日并名位行次即填

注本妾项下以备名封查考但有不遵明例或年未

及而预陈或已生子而复娶将本宗参奏罚治所生

子女中尉以上照滥妾例行庶人不给名粮 奏选

格式 某王臣某谨奏为乞恩选娶妾媵事据某郡

王某等启称本王长子长孙镇辅奉国将军中尉某

等妃夫淑恭宜安人某氏无出某等年足若干岁乞

要照例选妾等因具启到臣查得宗藩要例内妾媵

限制一款世子郡王选婚之后年二十五岁嫡配无

出具启亲王转奏长史司仍申呈巡按御史核实具

奏于良家女内选娶二人以后不拘嫡庶如有生子

则止于二妾至三十岁复无出方许仍前具奏娶足

四妾长子及将军中尉选婚之后年三十岁嫡配无

出照例具奏选娶一人以后不拘嫡庶如生有子则

止于一妾至三十五岁复无出方许仍前具奏长子

将军娶足三妾中尉娶足二妾至于庶人必年四十

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等因今据某等具启前来

已令长史教授某等查勘明白申呈巡按衙门核实

具奏外理合按季开列类奏伏乞敕下礼部将某等

照例准令于本境官员军民良家女内选娶一人以

为第几妾臣等不胜感戴天恩之至为此具本专差

校尉某赍捧谨具奏闻

注

如世子郡王奏内止云世子郡王例长子将军

中尉奏内止云长子将军中尉例

计开某郡王府一世子某郡王长子长孙镇辅奉国

将军中尉某等年若干岁于某年月日奏请授封为

某爵嫡配某氏于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

授封为妃夫淑恭宜安人并无生有子嗣例该选妾

妾媵册式 某亲王某位下除正妃外妾几人第一

妾某氏系某府州县某籍某人第几女某年月日奉

礼部某字几号勘合选娶某年月日入府成婚某年

月日故

注

如系隆庆五年以前止开例前以礼娶到不开

勘合号数

第一子某某年月日生某年月日奏报某年月日赐

名某年月日封

注

后有子以次开造

第一女某年月日生某年月日奏报某年月日封

注

后有女以次开造若原无所生子女即于本妾

位下注无出二字

第二等妾同前某郡王某位下除正妃外妾几人第

一妾某氏系某府州县某籍某人第几女某年月日

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选娶某年月日入府成婚某

年月日故

注

如系嘉靖二十三年以前止开例前以礼娶到

不开勘合号数

第一子某某年月日生某年月日奏报某年月日赐

名某年月日封

注

后有子以次开造

第一女某年月日生某年月日奏报某年月日封

注

后有女以次开造若原无所生子女即于本妾

位下注无出二字

第三等妾同前镇国将军某位下除夫人某氏外妾

几人第一妾某氏辅国将军某位下除夫人某氏外

妾几人第一妾某氏奉国将军某位下除淑人某氏

外妾几人第一妾某氏镇国中尉某位下除恭人某

氏外妾几人第一妾某氏辅国中尉某位下除宜人

某氏外妾几人第一妾某氏奉国中尉某位下除安

人某氏外妾几人第一妾某氏以上俱照式开造

是年议准宗室奏选正配选有之日仍奏请封号候

有成命方许成婚若成婚在未封之先者谓之擅婚

所生之子止许请名不许请封年足十五岁以上岁

给口粮五十石本折中半兼支其女任其择配俱不

给婚嫁之资

嘉靖二

十八年例

若不经奏选不请封号私自

成婚者比之擅婚违碍尤甚所生子女比照滥妾例

行如有听继王爵系擅婚私婚之子有碍请封者临

期请旨定夺 是年题准凡宗室之子年十岁以上

俱入宗学其师即以本府教授纪善等官选取学行

俱优者充之若宗生众多则分置数师或于宗室中

推举一人为宗正主领其事令各生诵习皇明祖训

孝顺事实为善阴骘等书至于四书五经史鉴性理

亦相兼讲读俟年至十五许照例请封先给禄米三

分之一仍习学五年验有进益亲王方与奏请出学

支本等全禄

嘉靖四

十四年例

另城者该府郡王或管理府

事者奏请其有放纵不循礼守法者学师具启各该

亲郡王小则径自训责大则参奏降革 凡奏讨书

籍是年议准宗室中有读书好礼奏讨书籍及以书

院请名者礼部俱与题覆请给但不许假借虚名以

滋欺罔书籍簿数书院名额俱取自上裁其盖造书

院止自备工料不得因而干涉有司烦扰百姓违者

许抚按官参治

嘉靖四

十三年例

是年议准郡王故绝所

遗府第屯厂庄田等项教授等官逐一查理明白申

呈抚按衙门除嘉靖四十四年例前官给府第听管

理奉祀者承住安奉香火外如有原出亲王拨给者

仍留宫眷养赡身终之后复归亲王若郡王存日有

自置产业量给三分之一与管理奉祀者为岁时祭

祀之需其余皆留宫眷养赡身终之后听有司从公

分给亲支如无人管理奉祀者其府第别产听从宫

眷变卖养赡 是年题准王府承奉等官额设一正

一副俱照次序迁转承奉正副员缺该典宝正副挨

补典宝正副员缺该典膳正副挨补典膳正副员缺

该典服正副挨补典服正副员缺该门官挨补门官

员缺该内使升补不容一概滥请其各处无名内使

私自净身人等有托故擅入王府因而拨置害人贻

累宗室者抚按官严加禁治

正德十

六年例

若各王府收用

私自净身之人及有违例保升者听礼部查参并将

长史等官究治

嘉靖四

十四年例

凡奏讨内使是年议准

亲王内使如司冠司衣司佩司履司乐司弓矢之属

总数不过十名若果原额缺人具实奏讨司礼监择

其老成读书者量拨四名世子及郡王原未经拨给

者各量拨二名其将军中尉不许违例滥请(

嘉靖四十四年

例)

至于内使冠带限以到府年分亲王内使须历十

年之上郡王内使须历十二年之上方许具奏请给

年浅者不得朦胧奏讨

嘉靖

八年例

其净身男子平巾查

系礼部分拨者方与题请若各王府私收者不准

是年议准郡王厨役止许拨给二名有护卫仪卫去

处护卫仪卫拨给无护卫仪卫者有司拨给(

嘉靖三十一年

例)

其校役不拘郡王旧封新封俱以二十四名为额

除原系护卫佥拨者仍于本卫佥拨外其不系护卫

佥拨者有护卫去处该卫拨与军余十二名民间佥

派十二名无护卫去处俱于民间佥派

嘉靖

八年例

每名

每年于徭编内民厨征银十两民校征银十二两解

赴布政司转发该府雇人代役原拨民厨民校掣回

有司当差不许仍令身当隐蔽差役如有占&#不发

者听抚按官参奏其绝封郡王府除另城管理府事

者量留民校十名照例征银雇役外其余民校民厨

尽数发还有司原系征银者免派若革除亲王坟所

给守坟军校五名 是年议准宗室中有孝友兼至

及妇女守节贞烈足以激励风化者各具实迹奏闻

以凭覆勘明白或立坊旌表或请&#&#谕或加赠封

号长史教授官并宗仪人等不许需索抑勒亦不许

扶同欺罔有辜恩典 凡罪宗是年议准罪宗庶人

着止与名粮凡男女婚嫁之资一概免给其高墙闲

宅正犯己故者所遗家属人等许各该抚按官奏请

释放回本府居住

嘉靖四

十四年例

仍备查先年所犯情由

如系党逆于纪罪恶深重者子孙止从宽释不许滥

请名粮若犯该败伦伤化人命强盗等情见在子孙

许其请名岁各给本色米十二石身终即止其有止

犯越关讦奏等项请名之后亦各岁给本色米十二

石日后子孙如之

万历

九年例

如止遗母妻无子孙可倚

赖者岁给养赡米各六石终身私收妾媵止许释放

不在养赡之例 凡庶人冠带是年议准凡罪犯革

爵及擅婚滥妾越关过期各庶人准给口粮养赡俾

无失所已为恩厚更不许请乞冠带以滥朝廷名器

如违例渎奏一概立案不行 是年议准亲王故绝

及世子世孙长子长孙未袭病故而无子者其各宫

眷养赡就于继袭亲郡王本色禄米内拨给亲王宫

眷岁给米二百石世子世孙宫眷一百石长子长孙

宫眷五十石各终身 是年议准亲王薨逝其子应

袭封及世孙承重者先请&#管理府事俟服制已满

方许请封不得服内陈乞

正德

四年例

若薨而绝嗣许亲

弟亲侄进封为亲王如无亲弟亲侄以次推及伦序

相应者进封该有期功服制亦先请&#管理府事俟

本等服制满日请封日后子孙除承袭亲土外其余

俱照依原封世次授以本等爵级不准加封若嘉靖

四十四年例前加封者姑准照常传袭例后加封者

查照世次改正其进封者所支禄米如原系郡王仍

支郡王禄原系将军中尉仍支将军中尉禄日后子

孙袭王亦照始进封之禄支给

万历

七年例

是年议准

亲王薨逝世子先故或以孙承袭而追封世子为亲

王或亲王故绝旁枝进封而追封其父为亲王其次

子以下俱照依原封世次授以本等爵级不准加封

若嘉靖四十四年例前加封者姑准照常传袭例后

加封者查照世次改正 凡郡王封典是年议准凡

郡王薨逝原与亲王同城者其子孙服满之日照常

请封若另城者应袭子孙先请&#管理府事亦候服

制满日请封故绝者俱不得袭封与亲王同城者其

宗支自奉亲王约束止许推举伦序相应之人以本

等爵职请&#管理府事亦不得陈乞继封

正德

四年例

若

以郡王进封亲王者其郡爵亦不许补袭请&#奉祀

如前例

嘉靖四

十四年例

凡追封郡王是年议准郡王薨

逝长子先故其孙承袭之后例得追封长子为郡王

其次子以下俱照依原封世次授以本等爵级不得

比世子例前追封亲王例冒请加封

弘治

七年例

其追封

亲王郡王之嫡配已故一体追封为亲郡王妃若系

见存亦准加封但止请&#知会不遣官册封不给冠

服等件

弘治

十年例

凡请改封典是年议准亲王嫡长

子封为世子次嫡庶子封为郡王郡王嫡长子封为

长子次嫡庶子封为镇国将军如世子长子有故亲

王次嫡子改封世子郡王次嫡子改封长子或妃年

五十以上无出及妃已故亲王庶长子亦改封世子

郡王庶长子亦改封长子若未封者径得请封亲王

嫡长孙封为世孙郡王嫡长孙封为长孙亲王嫡长

曾孙封为曾世孙郡王嫡长曾孙封为曾长孙如世

孙长孙有故次嫡庶孙应继王爵者亦许改封为世

孙长孙

嘉靖四

十四年例

凡庶子袭封是年议准亲郡王

娶有内助妾媵不论入府先后已未加封所生之子

皆为庶子如嫡子有故庶子袭封父爵定以庶长承

袭若有越次争袭朦胧奏扰者将本宗参究罚治辅

导官并同谋拨置之人行巡按御史提问治罪 是

年议准亲王郡王镇国辅国奉国将军之女选中仪

宾俱免其赴京谢恩凡选有之日该王府长史与教

授等官申呈巡抚都御史巡按御史衙门详允就便

冠带成婚各于年终具本类奏

万历

七年例

如所选之仪

宾有未及成婚而即病故者许另为选择婚配(

嘉靖四十

四年例)

其仪宾成婚之后各王府照例请给诰命禄米

从人该布政使司仍具结到部以凭题覆奏请期限

照男选婚女请封之例如过期十年以下者查题十

五年以下者行勘十五年以上者立案 凡请封妃

父是年议准亲郡王选有婚配奏请授封为妃即将

妃父授五城兵马职衔亲王妃父授兵马指挥世子

及郡王妃父授兵马副指挥移咨吏部铨注衙门继

妃之父亦照例请授其次妃及追封王妃之父俱不

许滥请如妃父原有官职可称及世子郡王妃进封

为亲王妃其父已有职衔者不必再请

洪武

间例

又议

定革除亲王坟所给守坟军校五名 祖制封藩初

拟亲王五万石既以官吏军士俸给弥广因监唐宋

之制定为万石后令米钞兼支有中半者有本多于

折者其则不同今天潢日蕃而民赋有限势不能供

且冒滥滋多奸弊百出故嘉靖间更定条例是年复

颁要例宗禄皆有限制亲王米一万石郡王米二千

石镇国将军米一千石辅国将军米八百石奉国将

军米六百石镇国中尉米四百石辅国中尉米三百

石奉国中尉米二百石郡主及仪宾米八百石县主

及仪宾米六百石郡君及仪宾米四百石县君及仪

宾米三百石乡君及仪宾米二百石皇太子次嫡子

并庶子既封郡王之后必俟出阁每岁拨赐与亲王

子已封郡王者同女俟及嫁每岁拨赐与亲王女已

嫁者同郡王嫡长子袭封郡王者其岁赐比初封郡

王减半支给

万历二十九年册封福王瑞王惠王桂王

按明通纪十五年阁臣申时行等恭请宸断&#举建

储封王吉典疏曰昨年言事诸臣屡请建储道路流

传妄有窥测臣等心窃非之以为皇上亲洒宸翰谕

示臣等明旨昭然布告四方圣志何尝不定而乃设

不然之虑为此纷纷以故逡巡待命逾年于兹矣及

自新岁以来则臣等亦有不容已于言者盖闻自古

帝王或遇天象有警民生可虞则必深思远图多举

吉祥善事以慰悦群情导迎和气臣等仰稽星象俯

察舆情窃谓今日吉祥善事无如建储闱封王爵以

正纲常明典礼敷恩泽庶几人心咸悦天意自孚而

言者尚未之及也臣等请毕陈其说夫国家有大纲

常若父子兄弟伦序一定而不可易者是已有大典

礼若建储封王彝章具在而不可废者是已昔我太

祖高皇帝三年四月之诏有曰朕闻帝王之子居嫡

长者必正储位其众子当封以王爵分茅胙土大哉

圣谟其为纲常典礼计至精至备真万世圣子神孙

所当遵守而不违者伏惟皇长子聪明岐嶷睿质非

凡前此诞生之年即已诏告寰区奏闻郊庙今届六

龄矣天序既已默定人心又皆翕从此圣祖所谓宜

正储位者也又惟皇第三子祥征艮索序属宗盟虽

未及胜衣趋拜之年亦已有砺山带河之重此圣祖

所谓宜封王爵者也查得本朝故事成祖以永乐二

年立仁宗为皇太子即封赵王英宗以天顺元年立

宪宗为皇太子即封德崇等王世宗嘉靖十八年东

宫二王俱在幼冲亦同日受册载在实录历历可考

臣等绎思列圣传家世守之法仰体皇上爱子均一

之情窃谓皇长子宜正位东宫皇第三子宜即分封

大国一时&#举尤为盛事诗曰文王孙子本支百世

又曰穆穆皇皇宜君宜王盖言成周之盛也今匕鬯

有归盘石有辅长幼之伦既正本支之传益隆在祖

宗列圣在天之灵岂不燕喜且使内而六宫外而百

官远而四海九州六军万姓无不欢欣踊跃其以慰

安人心斡旋天意岂曰小补而已臣等职在辅弼国

家休戚同之故敢不避烦渎辄效其愚伏望皇上俯

察迩言早定大计将册立册封吉典及时举行不胜

幸甚二十九年冬册立元子为皇太子时冠婚&#举

翰林院检讨沈撰元良颂册封福王瑞王惠王桂

王恭上圣母慈圣宣文明肃贞寿端献皇太后徽号

群臣奉表称贺存问在籍阁臣申时行&#曰卿等赞

襄密勿辅朕有年前屡有疏揭劝朕册立朕志己定

待期举行但因卖直沽名之辈屡来激聒故从延缓

知卿等忠言至计尚郁于怀今元子气体充盈学业

精进已册立为皇太子冠婚&#举暨诸子封为福王

瑞王惠王桂王率文武百官奉册宝加上圣母尊号

曰慈圣宣文明肃贞寿端献皇太后国本己定庆溢

宫庭念卿等家居系心良切兹遣官赍&#存问仍令

该布政司官办备羊酒花银五十两彩缎四表里一

同持送以示优眷卿其加餐自爱特谕知之

按明外史福恭王常洵传王神宗第三子母郑贵妃

最幸初王皇后无子王妃子光宗最长常洵次之贵

妃谋夺嫡帝为不立太子十余年间廷臣坐争国本

窜谪者相踵其后帝上畏太后下迫廷臣言二十九

年始册立东宫而封常洵为福王婚费三十万营洛

阳邸第二十八万十倍常制廷臣请王之国者数十

百奏置弗省至四十二年始令常洵就封洛阳当是

时海内全盛帝所遣税使矿使数十人月有奉日有

进明珠异宝文毳锦绮山积他搜括赢羡亿万计贵

妃斥十之九以资常洵之渖时出宫门召还数四期

以三岁一入朝下诏赐庄田四万顷所司争之力得

减半中州腴土不足取山东湖广田益之又奏乞故

大学士张居正所没产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

税并四川盐井榷茶银以自益伴读承奉诸官假履

亩为名乘传由河南北入齐楚间所至骚动又请淮

盐千三百引设店洛阳与民市中使至淮扬支盐干

没要求辄数倍而中州旧食河东盐以改食淮盐故

禁非王肆所出不得鬻晋引遏不行九边军饷由此

绌廷臣请改给王盐于河东且无与民市帝卒弗听

帝深居久群臣章奏率寝遏独福藩信使通籍中左

门一日数请朝上夕报可四方奸人亡命探风旨走

利如骛暋不畏死张差庞保刘成之变缘是而生

按瑞王常浩传王神宗第五子母周端妃初东宫未

立有三王&#封之旨常浩以年相亚至与常洵&#称

匹嫡然隆重非常洵比也二十九年既立太子封常

浩为瑞王与福惠桂三王同日出阁恩礼维均及常

洵以长先之藩帝虑伤郑贵妃心忽忽不乐于诸子

谊寝薄常浩年二十有五矣就婚命不下群臣交章

争率寝遏日索部帑为婚费赢十八万藏宫中久之

且言冠服不能备或谓仍以充福邸日给云天启七

年之藩汉中 按惠王常润传王神宗第六子母李

贵妃万历二十九年封福邸之藩内庭蓄积为空中

官计索部帑以实宫中藉诸王冠婚为辞所需辄数

十万珠宝称是户部不能给常润与弟常瀛年二十

未选婚其后兵事急始减杀成礼天启七年之藩荆

州 按桂恭王常瀛传王神宗第七子母李贵妃万

历二十九年封天启七年之藩衡州

万历四十一年兵部请福王之国福王请减庄田

按明通纪四十一年三月兵部请福王之国内传养

赡地土不完钱粮未到今巳春暮明春行阁臣叶向

高封还奏本十二月福王上疏请减庄田发内阁票

拟大学士叶向高方从哲吴道南等同回奏云伏蒙

发拟福王请减庄田本内传前奉明旨已减过一万

如何又辞送票还照前旨出旨来此系旧例不是新

特恩钦此臣等仰见福王谦冲节损为国为民之美

意真足追古昔之贤王不胜钦服而皇上前此已减

过一万今又惓惓以旧例为言亦足见圣心之无私

也上乃先以札谕福王明春之国又谕内阁臣令传

示钦天监择日来看真是圣明毫无成心从谏如圜

千古帝王未有如皇上者也

万历四十二年定福王之国事宜准释楚宗幽禁

按明通纪四十二年正月诸司请定福王之国水陆

路程发摃护送诸应用事宜时吉期已近都察院亦

催补河南巡按以便料理福藩公务二月十二日内

阁拟进圣母遗命赦稿疏云臣叶向高方从哲吴道

南等据部所开楚宗一款须禀圣裁臣等窃念诸宗

当日讦奏楚王戕杀巡抚自犯不赦之罪即重加惩

创原不为过惟是坐谋反则人以为冤且重辟六人

已足正法其余诸宗禁锢十年并其家属皆被幽系

男女杂居天日不见号呼痛苦之声日夜不绝见于

抚院各官及守备中官之疏读者皆为伤心酸鼻所

以中外诸臣连章苦请曾经礼部都察院看议奏俱

留中未发今九卿诸臣又同心合辞谓其当赦臣等

不得不为开列如蒙圣慈悯念准与释放将圣母在

天之灵见祖宗列圣亦自欢然但事干宗室当断自

宸衷非臣等所敢专擅者也三月谕内阁云览卿等

所拟赦诏内宽释楚宗幽禁姑准所拟

万历四十五年十月命鼎渭准封代藩世子

按明通纪云云

光宗泰昌元年定瑞惠桂三王封国

按明通纪泰昌元年八月定瑞惠桂三王封国初议

汉中东昌平阳已而惠桂二府改荆州衡州

熹宗天启元年赐三王府庄田命营缮郎督造惠桂

二王府&#免亲藩贡马荆王助饷上嘉其忠义贮之

按明通纪天启元年正月赐三王府庄田二月遣营

缮郎王惟光吴之甲督造惠桂二王府礼部上言二

藩&#建奉圣旨惠王分封荆州乃皇祖成命依议于

见在旧城营建以免各宗移徙工费浩烦该部酌议

协济毋致偏累一方&#免亲藩贡马闰二月荆王助

饷上嘉其忠义命所司贮之

天启二年桂王生子请名&#&#鲁王保邹滕二县功

给桂王继妃册命冠服追封第二皇弟为简怀王

按明通纪二年三月丁未桂王第一子生上疏请名

命照福王庶子例行六月山东妖贼复陷邹滕二县

鲁王捐资保城上以藩屏有赖深嘉之桂王选继妃

诏给册命冠服十一月乙卯礼部接出圣旨皇二弟

追封为简怀王十二月山东巡抚赵彦奏请&#励贤

王上曰鲁藩素着贤声今又捐资助饷除乱安民有

光屏翰着写&#&#励加白金百两文绮十端以见优

礼至意

天启五年册封衡鲁等王命刻宗藩限禄成书以信

王成婚命建府第

按明通纪五年六月初一日册封衡鲁庆渖周蜀德

光泽永和各王十一月命各抚按刻宗藩限禄成书

以便遵行十二月文书房递出揭帖奉圣旨朕弟信

王婚礼合用府第着该衙门上紧修盖务要如法坚

固毋得渗漏虚费工程该衙门知道

天启六年文书房传出圣旨信王婚礼大礼吉日着

礼部行钦天监选择

按明通纪云云

天启七年二月初二日信王出府成婚命在京文武

百官俱备朝服初五日赴府行礼

按明通纪云云

愍帝崇祯十四年册封定王

按明外史定王慈炯庄烈帝第三子太子母弟初生

帝御门受贺崇祯十四年六月谕礼臣朕第三子年

已十龄敬遵祖制宜加王号但既受册封必具冕弁

翼善冠服而会典开载年十二或十五始行冠礼十

龄受封加冠二礼可&#行乎于是礼臣历考经传及

本朝典故以奏定于是岁册封越二年行冠礼至九

月封为定王十一月命选新进士为检讨国子助教

等官为待诏充王讲读官以两殿中书充侍书

崇祯十五年册封永王

按明外史永王慈照庄烈帝第四子母田贵妃崇祯

十五年三月册封为永王

古今图书集成 · 第 924 / 7856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