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藩部汇考十三

明五

穆宗隆庆元年释庶人充并庶人聪澥等家属复

郑王国令亲王免其朝觐

按明大政纪隆庆元年六月释高墙禁锢庶人充

等并庶人聪澥等家属还本府有司给养赡米如例

按明通纪元年十二月郑王厚烷以嘉靖中谏事道

削爵锢高墙至是复国加四百石

按明会典元年令亲王朝觐礼久不行今后不必具

奏礼部通行各王府知会

隆庆二年废辽王为庶人

按明大政纪二年十月辽王宪有罪削爵降为庶

人禁锢高墙国初洪武中辽简王植始封于辽东永

乐初改封荆州简王子贵暖嗣六传至宪性暴虐

淫纵惑信符水诸奸黠少年无赖者多归之恣为不

法隆庆元年以湖广巡按御史陈省给事中张卤先

后论劾追夺嘉靖中所赐真人名号金印及禄米三

分之一既而巡按御史郜光先复上疏数其十三大

罪侍郎洪朝选等奉&#往勘具得其实章入上下礼

部会同多官杂治革爵禁锢削除世封

按明通纪二年十二月废辽王时张居正故隶辽王

尺籍至宪颇骄酗多所陵烁居正衔之而又羡其

府第壮丽乃以反谋下刑部讯治侍郎洪朝选申泄

反诬仅坐以淫酗宪锢高墙废其府居正攘以为

第卒又恚朝选不附己以反律宪死刑居正谋杀

朝选云

隆庆三年礼部复议宗藩事宜

按明大政纪三年五月礼部尚书高仪复议仪制郎

中戚元佐所陈宗藩事宜元佐言方今宗藩日盛禄

粮不给不及今大破常格早为区处则将来更有难

处者昔高皇帝众建诸王皆拥重兵据要地以为国

家屏翰此固一时也迨靖难以后防范滋密兵权尽

解朝堂无懿亲之迹府僚无内补之阶此又一时也

今则人多禄寡支用不敷仍有共蓬而居分饼而膳

四十而未婚二十载而不窆强者劫夺于郊衢弱者

窜入于舆皂此又一时也嗣是而后骄侈渐盈间作

不典法多圜土之收辟有勒尽之惨此又一时也夫

高皇帝草创之初利建宗子文皇帝靖难之日思

前事用意不同各有攸当至列圣以迄于今时移势

改恩以义裁其分其理自有不能曲尽者矣国初亲

郡王将军纔四十九位女纔九位永乐间虽封爵渐

增亦未甚多也而当时禄入已损于前不能全给今

二百年宗支入玉牒见存者二万八千四百九十二

位视国初不啻千倍即尽今岁供之输犹不能给其

半况乎十年之后所增当复几何又将何以给之议

者谓祖制不敢擅更不知法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且国初亲王之禄五万他缎绢茶铁等用亦复万计

然不数年而止给禄米又不数年而减为万石又不

能给而于代肃辽庆宁谷诸王且岁给五百石是高

皇帝令出自己而前后之言已不符矣永乐间禄数

日殊秦鲁唐府各五千石辽韩伊府各三千石肃府

仅七百石庆府虽七百五十石而郡王常于数内拨

给是文皇去国初未远而祖训之文亦不尽守矣况

亲王出城岁时训练搜兵讲武祖训也而靖难以后

则寝之郡王子孙一体任用升转祖训也而累叶以

来皆无之则高皇帝祖训列圣已难悉遵行矣其在

今日事势逾难尚可胶柱以调瑟乎臣不揆狂陋敢

僭拟五事上请惟陛下裁择一限封爵查得嘉靖中

议者请行限子之法而先帝未允臣谓生子不必限

封则可限今国朝历世二百余年以亲论之亦递降

矣除初封亲王姑照例袭封候三世而后再加详议

外其累朝所封宜立为限制如亲王嫡长子例袭亲

王矣嫡庶次子许封其四共五位焉郡王嫡长子例

袭郡王矣嫡庶次子许封其二共三位焉镇辅奉国

将军有嫡子许封其二无嫡子止许以庶子一人请

封镇辅奉国中尉不论嫡庶许封一子以上各袭职

如有生子数多不得尽封者照旧请名有志读书者

与民间俊秀子弟一体入学应举登名科甲者一如

王亲事例止作外官其他力田通工等业从便生理

可也如虑其力不能谋生宜量为给资亲王之子不

得封者年至十六赐之冠带给银六百两郡王之子

不得封者有志入学赐之衣巾与各子俱给银一百

两则或仕或不仕咸可无失所之虞倘其中更有游

荡废业者则譬诸家有不肖之子亦付之无可奈何

而已或曰如此则擅出城郭如国之明禁何哉然臣

尝稽之祖训&#无禁出城郭之文盖为近日放纵不

法者设也苟能各务生业谨守王度一有不检稍加

绳之虽出城何害或曰宗室有罪例不加刑今入仕

失职与交易愤争将刑之乎亦一切贷之乎臣谓宗

室不加刑责原非古道夫人情有欲所以平其情而

不乱者恃法耳今宗室有过不治以有司是导之乱

也且闻今之贫宗佣工隶卒无所不为匿名执役甘

心捶楚若显拔缙绅之列而巧受举劾之公分授四

民之业而平以市官之法此大公至正之道何辱之

有一议继嗣查得郡王无嗣止许本支奉祀不得援

兄终弟及之例近已申明人知共守惟亲王无子以

亲弟亲侄袭臣愚以为亲王之得封谓其为天子之

次子故崇以体貌不使与兄弟行辈大相悬绝且夫

子孙相继世守富贵固不必言但至乏嗣则统绪已

绝即以本支奉祀使香火不泯亦已矣而何为又使

亲弟亲侄继袭其爵哉请自今有绝嗣者止推一人

管理府事不得冒请复继王爵以别疏属查得国制

郡王六世孙以下世授奉国中尉夫奉国中尉之职

自亲王而推则七世矣自郡王而推则六世矣即自

奉国中尉而推世世不改则与国终始将万世矣臣

观祖庙之制亲尽则祧在祖宗且然而于卑属乃禄

及袒免以下不倒置乎今后奉国中尉授封再传而

下不必赐封止将所生第一子给银一百两使为资

本传至五世而止其余悉听自便一议主君查得郡

县主及郡县乡君随父之差等请封初不限其数之

多寡今男封既有限制合将亲王之女止封其三郡

王之女止封其二将军中尉之女各封其一主君之

禄俱各照旧外其选配仪宾既有职事诰命列之官

阶足为荣宠合将俸米免给以上各女有不尽封者

仍各给以婚资使为赡用出自亲王者给银二百两

出自郡王者一百两出自将军者八十两出自中尉

者五十两选配之婚听其自为生理其应举入仕者

悉授外任宗女宗&#除以前者勿论外以后各女&#

给银五十两之外不必另给冠服婚资一体听其自

便一议冒费查得冒妄子女擅婚子女革爵子女与

一应庶人既许其各从生理则口粮可以无给但其

间或有年长废弃及家贫无业者一概论革恐不聊

生合无将以前者俱各照旧外自今以后所生之子

各宜预为教训听其从便生理不必给以口粮一议

擅婚查得宗室婚礼例经本部再行覆请方许成婚

今各府擅婚最多皆不显言其弊假捏名色人各不

同彼既不肯自首而奏抄到部必不能违例题覆则

一切立案不行固其法之不得不然者也夫各宗格

于例而无由伸其愿臣等拘于法而难以徇其情乃

有老大未婚而饔飧不给种种苦抑不可胜述者矣

今莫若使各宗自首明言其为擅婚之子照旧给以

本等口粮士农工商仍听自便以后生者止许赐名

不必再给口粮听令从宜生理庶宗室有资生之路

而国家垂永久之图矣疏入上下其章礼部尚书高

仪言元佐所奏凿凿可行但事体重大臣等不敢擅

议请通行各王府将奏内事理虚心评议务求允当

条列以闻容臣等再会廷臣熟议上请宸断施行上

从之

隆庆四年立王府宗正命缙袭封肃王定王府军

校员役工食

按明大政纪四年夏四月以镇平王府镇国中尉睦

为周府宗正载堂赵府宙桢唐府载&#崇府各如

例从河南抚按官举也郑府及方城万安建德等官

宗室鲜少姑以其教授领之冬十月命肃府辅国将

军缙袭封为王仍支辅国将军禄礼部覆奏缙

以怀王从父例不得继袭此先帝独断皇上亲裁且

肃府初封甘州今徙兰州在内地不得称极边即选

择郡王贤者使理府事自足镇护不必变更条例上

不听竟封王盖太监陈洪入其贿为奥援部议不能

夺也

按明会典凡郡王厨校四年议准各郡王民校民厨

不分例前例后每位民校二十名每名征银十两民

厨二名每名征银八两其看坟民校有宫眷者准留

六名无宫眷者准留三名每名征银八两佥派送用

按续文献通考肃恭王贡錝子真淤弘治四年封世

子嘉靖五年卒谥安和次子弼桄初封镇国将军嘉

靖十一年改封世孙十七年嗣赠其父曰靖隆庆四

年十一月肃府辅国将军缙既理府事乃谋袭爵

入赂内官陈洪嗾延长王真&#代奏礼部尚书殷士

儋以例却之旨曰极边重地须用亲王镇之士儋复

奏言条例亲王绝非亲弟侄不得袭缙怀王从父

也而又驾为极边肃府昔封甘州诚为极边今徙兰

州则内地矣即云边郡但选郡王之贤者以理府事

自足扞卫何必更张以徇私请而挠公典乎不听

隆庆五年册封潞王定王亲升授官职例礼部请议

定宗藩事宜

按明大政纪五年正月册封皇四子翊镠为潞王三

月定王亲升授官职例时给事韩楫言王亲不任京

官会典虽有其文然已故及无子孙者不在禁例中

请&#吏部以后升除官员除王亲同祖亲支仪宾郡

县主未故者宜照例不任京职其不系同祖与夫人

以下之亲及系同祖而妃与仪宾郡县主已故者一

体升除京职其男为郡县乡君仪宾者亦如之疏下

吏部复请行各省抚按官查核擢用从之六月礼部

请议定宗藩事宜覆河南抚按栗永禄杨家相礼科

给事张国彦等奏也大略言历考前代未尝有宗室

而坐食县官者我圣祖独厚宗亲世授爵禄恩至渥

也然圣祖当天潢发源之始故奉以数郡而易供今

日当宗支极茂之时则竭天下之财而难给以天下

通论之国初亲郡王将军纔四十九位今则玉牒内

见存者共二万八千九百二十四位岁支禄粮八百

七千万石有奇郡县主君及仪宾不与焉是较之国

初数百倍矣天下岁贡京师者止四百万石而宗室

禄粮不啻倍之然特论平时耳万一遇水旱凶荒征

输无出将何以处之又特论目前耳将来传世万亿

生齿无算又何以处之今上下公私两受其困良以

恩施寡节而供输之策穷禁缚太严而资生之路绝

今日之势有不容不变通者且祖庙之制亲尽则祧

而袭封之典曾不少变是待祖宗者薄而待子孙者

厚恩礼不几于倒施乎今之论者动曰祖制不敢轻

议然观洪武初亲王禄米五万石不数年后以供给

难继减至万石其后待庆辽肃谷诸王俱岁给五百

石是高皇帝制禄已无定矣永乐间秦鲁唐府各五

千石辽韩伊府各二千石肃府仅七百庆府虽七百

五十石而郡王常于数内拨给是文皇帝颁禄已变

更矣为今日计国家财力无措则不得不限服制以

杀其禄给禄给既减则不得不听自便以开其生路

生路既开则不得不严法制以禁其为非盖审时酌

变为国家经久之图莫有过于此者伏望皇上谘求

长策容本部以先后诸臣条议通限各府议至之日

本部即请大集廷议恭候圣明独断以成一代章程

以定万世法守上报可

按明外史潞简王翊镠穆宗第四子神宗母弟隆庆

二年生生四岁而封万历六年之藩卫辉翊镠以帝

爱弟居邸久冠婚之费视帝加盈时海内殷富左右

以封殖导王王肆王庄&#畿内比之藩还县官遂以

内臣司之皇店皇庄之名自此益侈翊镠居藩多所

求请无不应者请赡田则以景邸原出予之多至四

万顷请食盐则先予淮继予长芦已乃予河东岁为

常其后福藩遂缘为故事国初亲王禄奉外稍给草

场牧地间以废壤河滩请者多不及千顷部臣得执

奏不尽从也景王载圳就藩时赐予概裁省楚地旷

多闲田诏悉予之景藩除潞得景故籍部臣无以难

也至福邸时版籍更定民力益绌尺寸皆夺之民间

海内骚然论者推原事始颇以翊镠为口实云

按明会典禄米本折 秦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

中半兼支嘉靖四十四年奏辞本色一千石岁支九

千石本色四千石折色五千石

晋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

千石岁支米九千石

周王岁支本色禄米二万石袭封支一万二千石弘

治十六年支一万石隆庆二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

千石

楚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隆庆二年奏辞一千石

岁支九千石

鲁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隆庆二年奏

辞折色二千石岁支八千石本色五千石折色三千

石

蜀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五年奏辞一

千石岁支九千石

代王岁支禄米六千石米钞中半兼支

肃王岁支禄米一千石本色七百石折色三百石隆

庆四年本府辅国将军承袭王爵仍支辅国将军禄

米岁八百石本色三分折色七分

辽王岁支禄米二千石国除

庆王岁支禄米一万石本色七千五百石折色二千

五百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本

色七千石折色二千石

宁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国除

岷王岁支本色禄米一千五百石

韩王岁支禄米三千石本色二千石折色一千石

渖王岁支禄米一万石本色六千石折色四千石嘉

靖四十四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本色五千五

百石折色三千五百石

唐王岁支本色禄米五千石嘉靖五年奏准本色粟

米三千石外再给粳米一千石其余折色共岁支六

千石本色四千石折色二千石

伊王岁支本色禄米二千石国除

赵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弘治十六年

定拟本色八千石折色二千石隆庆三年奏辞本色

一千石岁支九千石本色七千石折色二千石

郑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隆庆元年加增四百石

岁支米一万零四百石

襄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

荆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五年奏辞五

百石岁支九千五百石

淮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

德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隆庆二年奏辞一千石

岁支九千石

秀王岁支禄米一万石国绝

崇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五

百石岁支九千五百石

吉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

千石岁支米九千石

徽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除

岐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益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二

千石岁支八千石

衡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二

千石岁支八千石

雍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寿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汝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泾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荣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

千石岁支九千石

景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靖江王岁支本色禄米一千石弘治十六年改本折

中半兼支

秦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二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

一千五百石袭封一千石米钞中半兼支

晋周楚鲁蜀代辽渖唐伊赵郑襄荆德崇徽一十七

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各二千石袭封各一千石俱

米钞中半兼支

肃庆宁韩淮五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一千石米钞

中半兼支袭封同

吉益衡荣四府郡王岁支禄米一千石三分本色七

分折钞

岷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五百石米钞中半兼支袭

封同

以上各郡王禄米嘉靖四十四年定不分初封袭

封俱岁支一千石三分本色七分折钞惟岷府仍

旧例各王府镇国辅国奉国将军镇国辅国奉国

中尉米钞本折中半兼支(

按此条通纪禄米本折备载历年更变之数因

隆庆间屡议宗藩事宜故为附录于此)

隆庆六年议准王府民校原系徭编雇役有奸徒冒

充者查革问遣

按明会典云云

神宗万历二年定诸王府赐祭迎接礼仪并宗庶仪

宾赡给禄米及宗藩差员勘合给缴之制

按明会典万历二年议准凡朝廷遣祭于各王府若

龙亭至本府于大门外降阶跪迎入庙迁主于傍宣

读毕复降阶叩谢 又奏准各宗过期年远查其抄

结明白者准与请名照依宗庶事例岁给养赡米五

十石本折中半兼支若其年岁未远者照常准请名

封 又题准仪宾及郡县主君或有不能偕老先后

短折者例给养赡食常禄三分之一减半支给 又

议准凡宗藩勘合许各王府差来员役执批告领本

司验批给发即于封袋上填注发行月日及姓名期

限仍置立文簿登记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湖广每

季终江西广西四川每上下半年将发过公文号数

领赍日期人役姓名通行各布政司知会各布政司

亦照所议奉到勘合将紧要节略攒造文册报部其

年终奏缴仍旧

万历六年宗藩事例宗藩要例书成定诸王出合读

书仪

按明通纪六年十二月宗藩事例宗藩要例书成颁

示诸侯王先是肃皇帝时公族繁盛国用困竭以故

礼官所裁宗藩条例多刻意抑损甚或自相乖乱不

可训阁臣张居正张四维申时行等念诸侯王皆骨

肉至亲而至是不足以称天子亲亲至意乃略举事

例未妥者十一事上言请&#礼官集群臣议着为宪

令昭示诸侯王今大宗伯潘晟所定宗藩事例徐公

所定宗藩要例诸侯要例诸侯王既感泣益亲上而

厚薄亲疏有体又不至重困民财足称不刊矣

按明会典六年详定是日王出合先期一日内侍官

设坐于书堂内坐西面东设书案于座之左侧置书

于案设写字案于座之右侧置笔砚仿纸于案是日

早辅臣率领讲读侍书官于书堂门外稍南面北拱

立伺候王入书堂内坐定令旨说先生每来辅臣率

各官进入行四拜礼分班侍立内侍官举书案就案

左立讲读官以次进立于案前授书各十遍讫令旨

先生每吃酒饭内侍官答应各官出王暂入书堂南

间少憩辅臣再率各官入侍王写字讲书候王出坐

定令旨说先生每来辅臣同各官入照前分班侍立

内侍官举写字案于座前侍书官进至案前看写字

写毕内侍官撤写字案举讲书案于座前讲读官以

次进讲毕各官行一拜礼出仍于书堂外向北立王

进内各退辅臣看所写字圈注于旁以备劝益一次

日以后每日早王出书堂各官进见行一拜礼其授

书讲书看字&#如前仪辅臣止侍看三日三日后讲

读侍书官径自如仪授书讲书看写字辅臣不预至

写字毕每日轮一内侍官捧仿纸送内阁圈注一王

每日所读书大学一本书经一本授书务要字样真

正讲书直说大意务要通晓先一日进讲章三日一

温书就温讲写字先用影本以后写熟对帖自写一

各官酒饭止是初入书堂时令旨说一次以后不必

再说只于讲书罢令旨与先生每茶吃内侍官答应

岁率为常一每年假日圣节前后通九日千秋节九

日正旦初一日至二十日花朝一日清明一日端午

前后通三日七夕一日中秋一日重阳前后通三日

冬至前后通五日腊八一日除夕前五日每月朔望

各一日遇大风雨暂免遇大寒大暑该住歇时请旨

定夺一讲读侍书官俱于归极门南廊给与酒饭一

先期一日各该内外执事官俱赴书堂演礼又令春

讲定以二月初旬起至五月初旬暂止秋讲定以八

月初旬起至十月中暂止又题准辍讲之后内侍书

官照常启请寻温旧书及日写字送阁圈注讲读等

官遵先年事例半月恭诣书堂启请诵书习讲或别

授新书等项以&#忠益

万历七年重定诸王以下封典婚姻请名禄米及世

子以下袭封之制

按明会典七年议准将军以下其生母年逾七十者

许其陈请各从子爵秩准与封号 又议准请名封

过期者非特恩不许滥给冠带 又议准各王府庶

男婚资照庶女例一概免给 又议准凡查出擅婚

照例分别成婚在嘉靖二十八年以前者所生子女

已封者免革未封查无别碍始准请封成婚在二十

八年以后者所生子女仍照例止许请名不许请封

其已封者准半禄终身日后子孙一体止给名粮

又议准郡王故绝无人管理奉祀者例前官给府第

候宫眷终后仍入官变卖以充禄粮 又议准罪宗

庶人见在食粮七十二石者照擅婚例减为五十石

原系生三子以上减半者止二十五石俱本折中半

兼支以后子孙请名之后年足十五以上者方给口

粮不论人数多寡俱岁支本色各十二石年十五以

下者仍随父母养赡其高墙闲宅正犯已故所遗家

属释放回府原已赐名者岁给本色米十二石无名

者许其照例请名之后亦给本色米十二石各日后

子孙名粮如之如止遗母妻无可倚赖者岁给养赡

米各六石终身其以前释放者照例分别查给 又

议准冒滥妾媵之子姑许请名岁止给与本色米十

二石子孙如之其现在食粮岁给五十石本折中半

兼支者姑准终身日后凡子孙俱如今例 又议准

仪宾于妻亡之后俱住支常禄郡县主君于仪宾身

故之后俱半给养赡仪宾丁忧常禄仍许支给 又

议准以后宗室越关奏扰已封者降为庶人送闲宅

居住给与口粮未封未名及花生传生等项俱札顺

天府递回该府收管不送闲宅致冒口粮 是年令

亲王无子旁枝袭继者于本爵禄米内岁拨二百石

给与该府宫眷养赡 又议准世子早逝其子承袭

而追封者子孙封爵姑免查革若原非听继亲王人

数特以子进封而得追封者虽在例前其次嫡庶子

止授本等官职已封者姑俟身终其子改正若追封

在例后者虽系世子其次子止照原议授以本等官

职

古今图书集成 · 第 923 / 7856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