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圣人之制礼也,事有其制,曲有其防〔二〕,为其可传,为其可继〔三〕,贤者俯就,不肖跂及〔四〕。是故子张过而子夏不及,〔五〕然则无愈;子路丧姊〔六〕,期而不除,仲尼以为大讥〔七〕;况于忍能矫情,直意而已也哉?诗云:“不愆不忘,帅由旧章〔八〕。”论语:“不为礼,无以立。〔九〕”故注近世苟妄曰愆礼也。
〔一〕 苏颂曰:“□礼第三,子抄云:‘第八。’”案愆籀文作□。
〔二〕 汉书礼乐志:“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故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师古曰:“言每事立制,委曲防闲也。”王念孙读书杂志曰: “案大事曰事,小事曰曲。事为之制,礼仪三百也;曲为之防,威仪三千也。礼器:‘曲礼三千。’郑注:‘ 曲犹事也。’中庸:‘其次致曲。’注:‘曲犹小小之事也。’淮南缪称篇:‘察一曲者。’高诱注曰:‘一曲,一事也。’主术篇曰:‘不偏一曲,不党一事。’ 事为之制,曲为之防,相对为文,则曲非委曲之谓。”
〔三〕 礼记檀弓上:“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孔子曰:‘哀则哀矣,而难为继也。夫礼为可传也,为可继也,故哭踊有节。’”又见家语曲礼子贡问篇。
〔四〕 大德本“跂”误“跋”,各本俱作“跂”,今改。礼记檀弓上:“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 家语曲礼子贡问篇:“先王制礼,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后汉书陈蕃传注:“礼记曰:‘三年之丧,可复父母之恩也,贤者俯而就之,不肖者企而及之。’”
〔五〕 论语先进篇:“子贡问:‘ 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 ‘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
〔六〕 大德本“姊”误作“□”,各本俱作“姊”,今据改正。
〔七〕 礼记檀弓上:“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 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 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 ’子路闻之,遂除之。”上引家语,即袭用此文。
〔八〕 “帅”,拾补校作“率”。案胡本、钟本作“率”,然此疑仲远用三家诗。
〔九〕 论语季氏篇“不为礼”作“ 不学礼”,隋书何妥传作“不读礼”。
九江太守〔一〕武陵〔二〕陈子威〔三〕,生不识母,常自悲感;游学京师,还于陵谷中,见〔四〕一老母,年六十余,因就问:“ 母姓为何?”曰:“陈家女李氏。”“何故独行?” 曰:“我孤独,〔五〕欲依亲家。”子威再拜长跪自白曰:“子威少失慈母〔六〕,姓陈〔七〕,舅氏亦李,又母与亡亲同年,会遇于此,乃天意也。”因〔八〕载归家,供养以为母〔九〕。
〔一〕 汉书地理志上,九江郡注引应劭曰:“江自庐江、寻阳分为九。”
〔二〕 后汉书刘表传注引应劭汉官仪:“荆州管长沙,零陵,桂阳,南阳,江夏(“夏” 原误“陵”),武陵,南郡。”
〔三〕 “陈子”二字原脱,拾补云:“二字脱,孙补。”今案永乐大典一0八一三引有“ 陈”字,缺“子”字,孙志祖说是,今据补。
〔四〕 “见”,胡本误“是”。
〔五〕 广雅释诂:“孤,独也。”
〔六〕 拾补曰:“此谓亲母,与下 ‘慈母如母’不同。”
〔七〕 拾补曰:“此二字当在‘子威’下,语较顺。”
〔八〕 “因”,大典作“引”。
〔九〕 器案止观辅行传弘决四之三引萧广济孝子传:“昔五郡人:谓中山郡、常山郡恒州、魏郡魏州、钜鹿郡邢州、赵郡赵州。此五人者,少去乡里,孤无父母,相随至卫国,结为兄弟:长字元重,次叔重,次仲重,次季重,次稚重。朝夕相事,财累三千。于空城中,见一老母,兄弟议曰:‘拜此老母,以之为母。’因拜曰:‘愿为母。’母乃许焉,事之若亲。经二十四年,母忽染患,口不能言;五子仰天而叹曰:‘如何孝诚无感,母忽染患,而不能言!若我有感,使母得语。’应时能言,谓五子曰:‘我本是太原阳猛之女,嫁同郡张文坚,文坚身死。我有儿名乌遗,七岁值乱,遂亡所之。我子胸前有七星之文,右足下有黑子。’语未竟而卒。五子送丧,会朝歌令晨出,忘其记囊,谓五子所窃,收三重禁,二重诣河内告枉,具书始末。河内太守乃是乌遗,因大哭曰:‘吾生不识父母,而母为他所养!’驰放三重,复奏五重为五县令。”其事与此相近,而尤为奇特,时因应氏此文而附及之,于以见封建礼教中人之深之为何等也。
谨按:礼:“继母如母,慈母如母。〔一〕”谓继父之室〔二〕,慈爱己者〔三〕,皆有母道,故事之如母也。何有道路之人而定省〔四〕?世间共传丁兰克〔五〕木而事之〔六〕,今此之事,岂不是似?如仁人恻隐〔七〕,哀其无归,直〔八〕可收养,无事正母之号耳〔九〕。
〔一〕 仪礼丧服文。
〔二〕 拾补曰:“此谓继母。”
〔三〕 “者”字各本俱无,拾补曰:“脱,当有,补之,此谓慈母。”今据补。
〔四〕 礼记曲礼上:“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郑玄注:“定谓安其床衽也。省,问其安否何如。”
〔五〕 “克”,各本及琅邪代醉编十五引俱作“刻”,“克”俗字。
〔六〕 武梁祠堂画像:“丁兰二亲终后,立木为父,邻人假物,●乃借与。”法苑珠林四九引刘向孝子传:“丁兰,河内野王人也,年十五,丧母,刻木作母事之,供养如生。兰妻夜火灼母面,母面发疮。经二日,妻头发自落,如刀锯截,然后谢过。兰移母大道,使妻从服,三年拜服。一夜,忽如风雨,而母自还。邻人所假借,母颜和即与,不和则不与。”(蒙求旧注、御览三九六并引孝子传)又注引郑缉之孝子传、御览四一四引孙盛逸人传、又四八二引搜神记,俱言丁兰刻木事亲事。
〔七〕 孟子公孙丑朱注:“恻,伤之切也;隐,痛之深也。”
〔八〕 直,犹但也。
〔九〕 张鼎思琅邪代醉编十五曰: “愚谓哀其无归,非威本意,其意以寄己思亲之念耳,此即门人欲事有若之意也。似则似矣,岂真吾母哉?牵于情而不能断之以义,故君子有不取焉。情不能忘,为丁兰可也。”
大将军掾〔一〕炖煌〔二〕宣度〔三〕,为师太常〔四〕张文明制杖〔五〕。
〔一〕 后汉书东平宪王传注引应劭汉官仪:“将军掾属二十九人,中大夫,无员;令史四十一人。”
〔二〕 汉书地理志下,敦煌郡注引应劭曰:“敦,大也;煌,盛也。”
〔三〕 宣氏,见佚文姓氏篇。
〔四〕 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汉官仪: “太常,古官也,书曰伯夷,欲令国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称太常,以列侯为之,重宗庙也。”
〔五〕 器谨案:张文明疑即张焕(一作“奂”),焕字然明,由大司农转太常,故本文及过誉篇、后汉书列女传、陶渊明集圣贤群辅录凉州三明条,俱以太常称之。后汉书本传称:“焕养徒千人。” 宣度当即其一。惟焕字范书及御览一八一引谢承后汉书俱云然明,此作“ 文”,即“然”之坏文,当据改正。
谨案:礼记:“孔子之丧,门人疑所服。子贡曰:‘昔夫子之丧颜回,若丧子而无服,至子路亦然。请丧夫子如丧〔一〕父而无服。〔二〕’群居则否。〔三〕”今人乃为制杖,同之于父〔四〕。论者既不匡纠,而云观过知仁〔五〕,谓心之哀恻,终始一者也。凡今杖者,皆在权戚之门,至有家遭齐衰〔六〕同生之痛,俯伏坟墓,而不归来,真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也;无他也,庶福报耳。凡庸小生,夫何讥称;然宣度凉州〔七〕名士,吾是以云耳。
〔一〕 “丧”字原无,拾补云:“ 脱,钱补。”按钱大昕说是,礼记正有,今从之。
〔二〕 见礼记檀弓上。
〔三〕 “则”下,拾补据檀弓补“ 绖,出则”三字。
〔四〕 汉书扬雄传:“雄天凤五年卒,侯芭为起坟,丧之三年。”后汉书李郃传:“郃年八十余,卒于家。门人上党冯胄独制服行丧三年,时人异之。”又李恂传:“太守颍川李鸿请署功曹,未及到,而州辟为从事。会鸿卒,而送鸿还乡里,既葬,留起 □坟,持丧三年。”水经汾水注:“界休城东有征士郭林宗、宋子浚二碑,其碑文云:‘建宁二年正月丁亥卒。凡我四方同好之人,永怀哀痛,乃树碑表墓,昭录行云。陈留蔡伯喈、范阳卢子干、扶风马日磾等,远道来奔丧。持朋友服心丧期年者,如韩子助、宋子浚二十四人。其余门人着锡衰者千数。’”两汉人多以此为名高,盖皆本孔门所传之礼教而行之,所云持丧制服,盖皆制心丧之服,而非衰麻三年也。
〔五〕 论语里仁篇文。
〔六〕 齐衰,为封建社会居丧之上服,以麻布为之。齐,缉也,以其缉边,故曰齐衰。齐衰三年之丧,父没为母,为继母,为慈母;父在为母齐衰期。见仪礼丧服。
〔七〕 “凉州”,胡本误“梁州” ,敦煌郡属凉州,不属梁州。
山阳太守汝南薛恭祖〔一〕,丧其妻,不哭,临殡,于棺上大言:“自同恩好,四十余年,服食禄赐,男女成人,幸不为夭,夫复何恨哉!今相及也。〔二〕 ”
〔一〕 御览四一0引汝南先贤传: “薛勤,字恭祖。”
〔二〕 白帖一七引张璠后汉纪:“ 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将殡,临之曰:‘幸不为夭,复何恨。’”
谨按:礼为适妻杖〔一〕,重于宗也。妻者,既齐于己〔二〕,澄漠酒醴,以养舅姑〔三〕,契阔〔四〕中馈〔五〕,经理蚕织,垂统〔六〕传重〔七〕,其为恩笃勤至矣〔八〕。且鸟兽之微,尚有回翔之思,啁 □之痛〔九〕;何有死丧之感〔一0〕,终始永绝,而曾无恻容〔一一〕?当〔一二〕内崩伤,外自矜饬。此为矫情,伪之至也。俚语:“妇死腹悲,唯身知之。” 又言“妻非礼所与。”此何礼也?岂不悖哉!太尉〔一三〕山阳王龚〔一四〕,与诸子并杖〔一五〕;太傅〔一六〕汝南陈蕃〔一七〕、袁隗〔一八〕,皆制衰绖,列在服位,躬入隧〔一九〕,哀以送之,近得礼中〔二0〕;王公诸子魏〔二一〕杖,亦过矣。
〔一〕 见仪礼丧服。
〔二〕 白虎通嫁娶篇:“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说文:“妻,妇与夫齐者也。”礼记曲礼下注,内则注俱曰:“妻之言齐也。”释名释亲属:“士庶人曰妻,妻,齐也,夫贱不足以尊称,故等齐言也。”广雅释亲:“妻,齐也。”后汉书樊英传及御览四三二引英别传俱曰:“妻,齐也。”礼记郊特牲云:“夫婚礼万世之始也,一与之齐,终身不改。”
〔三〕 此两句原作“澄洒酒以养姑舅”,今据卢文弨、洪颐烜、孙诒让诸人说校改。拾补云:“(“酒”下)似脱一‘浆’字。”札移曰:“案此当作‘澄漠酒醴,以养舅姑’,列女传宋鲍女宗传云:‘ 澈漠酒醴,羞馈食,以事舅姑。’ (“澈”当作“澄”,详前。)即仲远所本,卢校失考。”器案:札移三于列女传贤明传宋鲍女宗“澈漠酒醴羞馈食以事舅姑”条云:“王读澈属上句,以‘事夫室 ’为句,注云:‘澈,洁也。漠与羃同。孟子母云:羃酒浆也。’洪颐烜云:‘澈当作澄,与澄字同。澄漠酒醴,言其清也。礼运云:澄酒在下。’梁云:‘澈,说文水部系传引作澄,尔雅:漠,清也。’案此当从洪、梁读,澈当从徐引作澄。风俗通义愆礼篇云:‘澄洒(当作“ 漠”)酒醴(此字今本脱。),以养姑舅。’即本此文。”
〔四〕 诗邶风击鼓:“死生契阔。 ”毛传:“勤苦也。”
〔五〕 易家人:“无攸遂,在中馈,贞吉。”正义:“妇人之道,巽顺为常,无所必遂;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
〔六〕 孟子梁惠王下:“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疏云:“君子在上,基创其业,垂统法于后,盖令后世可以继续而承之耳。”
〔七〕 仪礼丧服:“父为长子。传曰: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郑注:“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重其当先祖之正体,又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也。”按在宗法社会,凡适子有废疾,不堪主宗庙,或子庶而孙适,即以丧祭及宗庙之重传于其孙,谓之传重。重即虞祭前用以依神之物。
〔八〕 诗鸱鸮:“恩斯勤斯。”毛传:“恩,爱。”郑笺:“殷勤于此。”
〔九〕 礼记三年问:“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则必返巡,过其故乡,翔回焉,鸣号焉,蹢躅焉,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又见荀子礼论篇。抱朴子外篇仁明:“蜎飞蝡动,亦能有仁,故其意爱弘于长育,哀伤着于啁□。”
〔一0〕“感”,拾补云:“似当作 ‘戚’。”器案:当作“威”,诗小雅常棣:“死丧之威,兄弟永怀。”此盖用其文。
〔一一〕荀子礼论:“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 ”
〔一二〕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郑本“当”上有“尚”字,形近误衍。
〔一三〕后汉书光武纪注引应劭汉官仪:“太尉,秦官也,武帝更名大司马。”
〔一四〕“龚”,仿元本、何本同,余本俱作“袭”,拾补据孙校改作“龚”,云:“下同。范书有传。”今案袁宏后汉纪、谢承后汉书、张璠后汉纪俱作“龚”,引见后。
〔一五〕袁宏后汉纪一九:“龚字伯宗,山阳高平人。初,龚夫人卒,龚与诸子并扶杖行服。是时,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将殡,临之曰:‘ 幸不为夭,复何恨哉!’议者两讥焉。”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引张璠后汉纪:“龚字伯宗,有高名于天下,顺帝时为太尉。(文选王仲宣诔注引同)初,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将殡,临之曰:‘幸不为夭,复何恨哉!’及龚妻卒,龚与诸子并杖行服。时人或两讥焉。” (白帖一七引同)案袁、张所谓“两讥”者,当即指风俗通义而言。
〔一六〕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注补引应劭汉官仪曰:“傅者,覆也。”
〔一七〕后汉书王龚传言:“龚迁汝南太守,引进郡人黄宪、陈蕃等。”御览九三六引谢承后汉书:“陈蕃为郡法曹吏,正月朝见其主龚,客有贡于龚者,龚曰:‘汝南乃有此鱼。’蕃曰:‘鱼大,且明府之德。’”据此,则陈蕃为王龚故吏可知。
〔一八〕案后汉书灵纪:“光熹元年,后将军袁隗为太傅。”则此文所言太傅,实包举袁隗在内。但应氏所言“近得礼中”之举,不可得而详也。
〔一九〕后汉书陈蕃传:“民有赵宣,葬亲而不闭埏隧,因居其中。”注:“埏隧,今人墓道也。杜预注左传云:‘掘地通路曰隧。’”
〔二0〕礼中,犹言中礼,以过与不及皆非中,故中礼谓之得礼中。三国志魏书王朗传注引魏名臣奏(“奏”字原脱,今补)虞载、王朗节省奏: “政充事猥,威仪繁富,隆于三代,近过礼中。”过礼中,即谓不中礼也。
〔二一〕“魏”,拾补曰:“疑‘猥 ’。”
弘农〔一〕太守河内吴匡伯康〔二〕,少服职事,号为敏达,为侍御史〔三〕,与长乐少府〔四〕黄琼〔五〕,共佐清河王事〔六〕,文书卬成〔七〕,甚嘉异之。后匡去济南相〔八〕,琼为司空〔九〕,比比〔一0〕援举,起家〔一一〕,拜尚书〔一二〕,迁弘农,班诏劝耕〔一三〕,道于渑池,间琼薨〔一四〕,即发丧制服,上病,载辇车还府。
〔一〕 御览一五九引汉官仪:“弘农,弘,大也,所以广大农业也。”
〔二〕 案续汉书天文志下:“中平六年,司隶校尉袁绍诛灭中官,大将军部曲将吴匡,攻杀车骑将军何苗,死者数千人。”似非此人。
〔三〕 后汉书何敞传论注引汉官仪:“侍御史,周官也,为柱下史,冠法冠。”
〔四〕 御览一七三引汉宫阙名:“ 长安有长乐宫。”注云:“长乐等宫,或在京师,或在外郡,或帝王所居,或祠祀所在,因事以置。”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少府,掌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以给私养,自别为藏。少者,小也,故称少府。秩中二千石。大用由司农,小用由少府,故曰小藏。”
〔五〕 黄琼,后汉书有传,唯此所言为长乐少府及佐清河王事,本传不载。
〔六〕 清河王,见后汉书章帝八王传,吴、黄共佐清河王事,盖在刘蒜嗣位时。
〔七〕 汉书刑法志:“文书盈于几阁。”盖谓公文书也。说文卩部:“卬,望也。”段玉裁注:“卬与仰义别,仰训举,卬训望,今则仰行而卬废,且多改卬为仰矣。小雅车辖曰:‘高山卬止。’笺云:‘卬,慕。’过秦论:‘常以十倍之地,百万之众,卬关而攻秦。’俗本作‘叩’作‘仰’,皆字误声误耳。”案应氏此文正作‘卬’,段氏失举。
〔八〕 济南王,见后汉书光武十王传,匡为济南相,盖在刘广嗣位时。
〔九〕 黄琼传:“元嘉元年迁司空。”续汉书百官志一:“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造城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注补引应劭汉官仪:“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狱司空,故覆加大为大司空,亦所以别大小之文。”
〔一0〕汉书哀纪颜注:“比比,犹言频频也。”
〔一一〕史记晁错传:“时邓公免,起家为九卿。”起家谓自其家中起用也。
〔一二〕汉官仪:“尚书,唐、虞官也。书曰:‘龙作纳言,朕命惟允。’诗曰:‘惟仲山甫,王之喉舌。’宣王以中兴。秦改尚书,汉亦尊此官,典机密也。”(据孙星衍校集本)
〔一三〕续汉书百官志五注补引蔡质汉仪:“诏书旧典,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
〔一四〕拾补“间”校作“闻”。按本传及后汉纪,琼卒在延熹七年,时年七十九。
谨按:春秋:“大夫出使,闻父母之丧,徐行而不反,君追还之,礼也。〔一〕”匡虽为琼所援举,由郡县功曹〔二〕、州治中〔三〕、兵曹〔四〕位朝廷尚书也,凡所按选,岂得复为君臣者耶〔五〕?今匡与琼其是矣,剖符〔六〕守境,劝民耕桑,肆省冤疑,和解仇怨,国之大事,所当勤恤〔七〕,而顾私恩,傲狠〔八〕自遂,若宫车晏驾〔九〕,何以过兹?论者不深察,而归之厚〔一0〕,多有是言,及其人患失,而亦曰其然。司空袁周阳〔一一〕举荀慈明有道,〔一二〕太尉邓伯条〔一三〕举訾孟直方正〔一四〕,二公薨,皆制齐衰,世非一〔一五〕。然荀、訾通儒〔一六〕,于义足责。或举者名位斥落,子孙无继,多不亲至,何乃衰乎?过与不及〔一七〕,古人同称,吊服之制,斯近之矣。
〔一〕 春秋公羊传宣公八年:“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注:“闻丧者,闻父母之丧。徐行者,不忍疾行。又为君当使人追代之。 ”春秋繁露精华篇:“徐行不反者,谓不以亲害尊,不以私妨公也。”白虎通德论丧服篇:“大夫使受命而出,闻父母之丧,非君命不反者,盖重君也。故春秋传曰:‘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不反。’”说苑奉使篇: “徐行而不反者,谓出使道闻君亲之丧也。”
〔二〕 续汉书百官志五:“功曹史,主选署功劳。”御览二六四引韦昭辩释名:“曹,群也;功曹,吏所群聚。”后汉书张酺传注引汉官仪:“ 功曹,郡之极位。”
〔三〕 御览二六三引汉官仪:“司隶功曹从事,即治中也。”通典三二:“治中从事史一人,居中治事,主众曹文书,汉制也。”
〔四〕 续汉书百官志四:“兵曹从事,主兵事。”
〔五〕 汉、魏时,以属吏与主官为君臣关系。本书过誉篇载郅君章论汝南太守欧阳歙举繇延云:“此既无君,又复无臣,君臣俱丧,孰与偏有。 ”后汉书独行戴就列传:“仕郡仓曹掾,扬州刺史欧阳参,奏太守成公浮臧罪,遣部从事薛安,案仓库簿领,攸就于钱塘县狱,幽囚考掠,五毒参至,就慷慨直辞, ……‘柰何诬枉忠良,强相掠理,令臣谤其君,子证其父。’”三国志魏书陈矫传:“初,矫为郡功曹,使过泰山,泰山太守东郡薛悌异之,结为亲友,戏谓矫曰: ‘以郡吏而交二千石,邻国君屈从陪臣游,不亦可乎! ’”
〔六〕 戴就传:“太守剖符大臣。 ”汉书高纪下:“始剖符封功臣曹参等为通侯。”师古曰:“剖,破也,与其合符而分授之也。”续汉书百官志五州郡本注曰:“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
〔七〕 国语周语上:“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韦注:“恤,忧也。”
〔八〕 左传文公十八年:“傲狠明德。”又昭公二十六年:“傲狠威仪。”
〔九〕 详佚文。
〔一0〕论语学而篇:“民德归厚也。”又颜渊篇:“天下归仁焉。”又尧曰篇:“天下之民归心焉。”礼记哀公问篇:“万姓归之名,谓之君子。”本书过誉篇:“归其义勇。”又十反篇:“京师归德。”三国志魏书裴潜传注引魏略:“世归其洁而不宗其余。”抱朴子外篇审举:“亲族称其孝友,邦闾归其信义。”归字义同,并谓归服也。
〔一一〕后汉书袁安传:“逢字周阳,以累世三公子,宽厚笃信,着称于时。灵帝立,逢以太仆豫议,增封三百户,后为司空也。”
〔一二〕后汉书荀爽传:“爽字慈明,一名谞,党禁解,五府并辟,司空袁逢举有道,不应;及逢卒,爽制服三年,当世往往化以为俗。时人多不行妻服,虽在亲忧,犹有吊问丧疾者。又私谥其君父及诸名士,爽皆引据大义正之经典,虽不悉变,亦颇有改。”案有道为汉代选举制度之一,郭泰亦尝为太常赵典举有道,见后汉书本传。
〔一三〕拾补曰:“钱云:‘当是邓盛,灵帝纪注云:字伯能。’”
〔一四〕方正,亦汉代选举制度之一,汉书董仲舒传:“举贤良、方正之士,论谊考问。”
〔一五〕日知录十七座主门生条引用此文作“若此类者非一”。
〔一六〕后汉书贾逵列传注引风俗通:“授先王之制,立当时之事,纲纪国体,原本要化,此通儒也。”
〔一七〕礼记丧服四制:“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
河南尹〔一〕太山羊翩祖〔二〕,在家;平原相〔三〕封子衡葬母,子衡故临〔四〕太山数十日,时翩祖去河南矣,子衡四从子曼慈复为太山,士大夫用此行〔五〕者数百人,皆齐衰绖带,时与〔六〕太尉府自劾〔七〕归家,故侍御史胡毋季皮〔八〕独过相候,求欲作衰,谓:“君不为子衡作吏,何制服?”曰:“众人若此,不可独否。”又谓:“足下径行自可,今反相历〔九〕,令子失礼,仆豫〔一0〕愆。古有吊服,可依其制。”因为裁缟冠帻袍单衣,定,大为同作〔一一〕所非。然颍川有识陈元方〔一二〕、韩元长〔一三〕、綦毋广明〔一四〕咸〔一五〕嘉是焉。
〔一〕 类聚五0引汉官仪:“河南尹,所理周地也。洛阳本周城,周之衰微,分为西周,秦兼天下,置三川守-河、雒、伊也,汉更名河南,孝武皇帝增曰太守,世祖中兴,徙都雒阳,改号为尹。尹,正也,诗曰:‘赫赫师尹。’”
〔二〕 拾补曰:“钱云:‘党锢传:羊陟字嗣祖,太山梁父人,拜河南尹。当即其人。翩疑字误。’”器按:陶潜集圣贤群辅录亦作“ 嗣祖”,此误。唯御览六九三引古今善言曰:“续出黄纸补袍,以示使人。时人谣曰:‘ 天下清苦羊续祖。’”考羊续字兴祖,别是一人,天下清苦之谣,所歌者为嗣祖而非兴祖,(此谣最先着于陶录,渊明序羊陟于八顾之中,亦与蔚宗合。)而以纸补袍者为兴祖而非嗣祖,(初学记二一、御览四二五、又七0七引谢承后汉书作“唯卧一幅布绹,穿败,糊纸补之”,古今善言作“补袍”,当即一事,盖传者异辞耳。)范泰误以天下清苦之谣属兴祖,转写者又误以兴祖为续祖,皆不可从。
〔三〕 水经河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原博平也,故曰平原也,县故平原郡治也。”后汉书桓纪:“建和二年夏四月丙子,封帝弟顾为平原王。”封子衡为平原相,当在刘顾时。唯“顾”河间王传作“ 硕”,孝崇匽皇后纪作“石”,硕、石古通,则作“顾”者非也。
〔四〕 临,谓临长。国语晋语:“ 临长晋国。”韦注:“临,监也。”本书过誉篇:“幸来临郡。”又山泽篇:“予前临郡。”三国志魏书常林传:“王府君以文武高才,临吾鄙郡。”又刘馥传:“ 应璩书与刘靖曰:‘入作纳言,出临京任。’”又和洽传注引汝南先贤传:“广陵徐孟本来临汝南,闻劭高名,请为功曹。”临俱谓临长。
〔五〕 “行”下,拾补曰:“疑脱 ‘服’字。”
〔六〕 “与”,拾补曰:“疑‘于 ’。”
〔七〕 “劾”,胡文焕本误作“效 ”。
〔八〕 三国志魏书袁绍传注引汉末名士录:“胡毋班字季皮,太山人,少与山阳度尚,东平张邈等八人,并轻财赴义,振济人士,世谓之八厨。 ”(又见后汉书袁绍传注引)集圣贤群辅录:“海内珍奇胡毋季皮。”
〔九〕 “历”,拾补云:“疑。” 器案:当作“摩”,谓相摩切也。易系辞:“刚柔相摩。”汉书董仲舒传:“摩民以谊。”师古曰:“摩谓砥砺也。”此正用其义。周礼遂师:“及窆抱磨。”注: “磨者,适历,执绋者名也。”释文:“磨,刘音历。 ”
〔一0〕“豫”,拾补曰:“下疑脱 ‘有’字。”
〔一一〕“作”,拾补曰:“疑‘行 ’。”
〔一二〕陈元方名纪,传附见后汉书陈寔传。古文苑邯郸淳鸿胪陈君碑云:“大将军何进表选名儒,君为举首,公车特征,起家拜五官中郎将,将到,迁侍中,旬有八日,出相平原,会孝灵晏驾,贼臣秉政云云。”则陈元方亦在封子衡之后相平原者。
〔一三〕后汉书韩韶列传:“子融,字元长,少能辨理,而不为章句学,声名甚盛,五府并辟,献帝初,至太仆,年七十卒。”又袁绍列传注引海内先贤传:“韩融,字元长,颍川人。”
〔一四〕后汉书刘表传、三国志魏书刘表传注引英雄记有綦毋闿,疑即其人,名闿字广明,义固相应也。
〔一五〕何本、郎本、程本、钟本“ 咸”作“威”,误。
谨按:礼:“为旧君齐衰三月。〔一〕”谓策名委质〔二〕,为臣吏〔三〕者也。子衡临郡日浅,无他功惠,又非其身;翩祖位则亚卿〔四〕,雅有〔五〕令称,义当纲纪人伦〔六〕,为之节文。而首倡导,犯礼违制,使东岳一郡朦朦焉,岂不愍哉!由郕人失兄,子罪为之衰〔七〕,虽失于子衡,归于曼慈者矣。
〔一〕 仪礼丧服传曰:“大夫为旧君,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去,君埽其宗庙,故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何大夫之谓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未绝也。”
〔二〕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质。”杜注:“名书于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索隐引服虔注左氏云:“古者始仕,必先书其名于策,委死之质于君,然后为臣,示必死节于其君也。”案质读为贽,死质,谓雉也。孟子滕文公篇赵注:“质,臣所执以见君者也。国语晋语九韦注: “质,贽也。士质以雉,委质而退。”
〔三〕 郎本、程本、钟本、郑本、奇赏本“吏”作“使”。
〔四〕 左传文公六年:“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杜注:“亚,次也。” 史记乐毅传:“不谋父兄,以为亚卿。”此文亚卿,则谓郡守为九卿之亚也,即三国志魏书韩暨传所谓“班亚九卿”也。
〔五〕 “有”,钟本误作“又”。
〔六〕 汉书武纪:“元朔元年诏: ‘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师古曰:“谓郡之守尉,县之令长。”又司马迁传:“礼纲纪人伦。”
〔七〕 礼记檀弓下:“成人有其兄死而不为衰者,闻子皋将为成宰,遂为衰。成人曰:‘ 蚕则绩而蟹有匡,范则冠而蝉有緌,兄则死而子皋为之衰。’”释文:“‘成’本或作‘郕’。”
太原郝子廉〔一〕,饥〔二〕不得食,寒不得衣,一介不取诸人〔三〕。曾过娣〔四〕饭,留十五钱〔五〕,默置席下去。每行饮水,常投一钱井中〔六〕。
〔一〕 御览五一七引作“郝廉”,蒙求旧注作“郝子廉”,疑御览脱一“子”字。
〔二〕 奇赏本“饥”作“饥”,未可据。
〔三〕 孟子万章篇:“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赵岐注:“一介草不以与人,亦不以取于人也。”焦循正义:“方言:‘芥,草也。 ’赵氏读介为芥,故以草释之也。”
〔四〕 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类纂本作“娣”,吴本、何本、郎本、程本、钟本、汪本、郑本、奇赏本、白帖、御览及蒙求旧注俱作“姊”。
〔五〕 白帖六引作“过姊留饭,密留五十钱于席上而去”。御览作“曾过姊家□,留五十文置席下而去”。蒙求旧注作“过姊家,姊设饭,遂暗留金席下而去”。
〔六〕 蒙求旧注作“常远行于路饮马,辄投钱于井中”。器案后汉书梁冀传:“时太原郝洁、胡武,皆危言高论,与袁着友善。先是洁等连名,奏记三府,荐海内高士,而不诣冀。冀追怒之,又疑为着党,敕中都官移檄捕前奏记者,并杀之,遂诛武家,死者六十余人。洁初逃亡,知不得免,因舆榇奏书冀门,书入,仰药而死,家乃得全。及冀诛,有诏以礼祀着等。”今考洁与子廉名字相应,又俱籍太原,其行谊又极相似,疑此之郝子廉,即范书之郝洁也。又案御览六二引三辅决录:“项中山饮马渭水,日与三钱以偿之。 ”其钓名沽誉,亦郝子廉之流亚欤!
谨按易称:“天地交,万物生;人道交,功勋成。〔一〕”语:“愿车马衣轻〔二〕裘,与朋友共弊〔三〕之〔四〕,而无憾。”士相见之礼,贽用腒雉,受而不拒〔五〕,而交答焉〔六〕。唯祭饭〔 七〕然后拜之。孔子食于〔八〕施氏,未尝不饱〔九〕。何有同生之家,而顾钱者哉〔一0〕?伤恩薄礼,弊之至也。孟轲讥仲子吐鶂鶂之羹,而食井上苦李〔一一〕。鲍焦耕田而食,穿井而饮,非妻所织不衣,饿于山中,食枣,或问之:“此枣子所种耶〔一二〕?”遂呕吐〔一三〕,立枯而死〔一四〕。世不乏异,惟其□ 。孔子疾时贪昧,退思狂狷;狷者有所不为,亦其介也〔一五〕。
〔一〕 器案:此所引盖易泰“天地交”下传文,扬子法言修身篇亦用此文,未标出处。李轨注曰:“天地之交以道,人道之交以理,俱当顺天人之道理,而无所迕逆也。”
〔二〕 拾补曰:“钱云:‘论语古本无“轻”字,此疑后人所增。’”
〔三〕 拾补曰:“‘敝’,元本‘ 弊’,与皇侃本同。”器按:朱藏元本以下各本俱作“ 敝”。
〔四〕 拾补曰:“句。”器案:白虎通纲纪篇引论语云:“子路曰:‘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北齐书唐邕传:“显祖尝解所服裘赐邕云:‘朕意在车马衣裘,与卿共敝。’”张载论语说曰:“仲由乐善,故车马衣裘,与贤者共敝,从‘愿’ 字至‘敝之’为句。”俱以“敝之”断句。
〔五〕 “拒”,大德本作“距”,余本俱作“拒”,今据改正。
〔六〕 见仪礼士相见礼。
〔七〕 “饭”,拾补曰:“似当作 ‘肉’。”
〔八〕 “于”下,拾补曰:“省‘ 少’字。”
〔九〕 “尝”,大德本作“当”,余本俱作“尝”,今据改正。礼记杂记下:“孔子曰: ‘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食我以礼。’”(家语曲礼子夏问篇袭用其文。)
〔一0〕汉书晁错传:“顾其功。” 师古曰:“顾,雠也。”又季布传:“顾金钱。”后汉书宦者传:“贱买十分雇一。”注:“雇谓酬其价也。 ”顾、雇古通。
〔一一〕今本孟子滕文公篇作“出而哇之”,论衡刺孟篇作“出而吐之”,御览八六三引孟子亦作“出而吐之”,高士传作“出门哇而吐之”,朱熹集注亦训“哇”为“吐”。
〔一二〕“种”,类聚八七作“殖” ,白帖三0、书林事类韵会六0作“植”;御览九六五 “种耶”作“植也”。
〔一三〕“遂呕吐”,类聚作“遂强呕吐”,白帖作“遂欧吐”,御览作“遂强吐”,则此文“呕”上本有“强”字。山海经海外北经有欧丝之野,郭注谓“吐丝”,“欧”、“呕”古通。
〔一四〕韩诗外传一:“鲍焦衣弊肤见,挈畚持蔬,遇子贡于道,子贡曰:‘吾子何以至于此也?’鲍焦曰:‘天下之遗德教者众矣,吾何以不至于此也!吾闻之:世不己知,而行之不已者,爽行也;上不己用,而干之不止者,是毁廉也;行爽廉毁,然且弗舍,惑于利者也。’子贡曰:‘吾闻之:非其世者,不生其利;污其君者,不履其土;非其世而持其蔬,诗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此谁有之?’鲍焦曰:‘于戏!吾闻贤者重进而轻退,廉者易愧而轻死。’于是弃其蔬而立槁于洛水之上。”器案:它书载此事者亦多,唯颇有异辞,新序节士篇、三国志魏书文帝传注引献帝传载魏文帝答司马懿等再陈符命令、史记邹阳列传索隐引列士传、汉书邹阳传注俱以或问为子贡问,食枣为持蔬。后汉书崔骃传达旨:“或木茹而长饥。”注引说苑:“ 鲍焦食木实。”刘昼新论忘瑕篇袁孝政注亦谓:“鲍焦拾木实。”潜夫论贤难篇云:“鲍焦立枯于道左。”抱朴子外篇逸民又云:“鲍焦死于桥上。”是皆传闻之异辞耳。韩非子八说篇:“鲍焦立枯。”旧注:“立死若木之枯也。”又案韩诗外传九:“ 皋鱼立槁而死。”说苑立节篇:“遂立枯于彭山之上。 ”立枯、立槁义同。曹丕答司马懿等再陈符命令亦云: “鲍焦感子贡之言,弃其蔬而槁死。”
〔一五〕论语子路篇:“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又见孟子尽心章下。
南阳〔一〕张伯大,邓子敬〔二〕小伯大三年,以兄礼事之。伯〔三〕卧床上,敬寝下小榻,言:“常恐清旦朝拜。〔四〕”俱去乡里,居缑氏城中,亦教授,坐养声价〔五〕,伯大为议郎〔六〕、益州〔七〕太守,子敬辟司徒,公车征〔八〕。
〔一〕 水经清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河内,殷国也,周名之为南阳。”又曰:“晋始启南阳,今南阳城是也。其地在晋山南、河北,故曰南阳。”
〔二〕 拾补曰:“疑有脱文,否亦当重‘子敬’二字。”
〔三〕 文选赭白马赋注引“张伯坐养声价”,亦称伯大为伯。
〔四〕 “常”下拾补疑当有“称” 字。案今断作“言:‘常恐清旦朝拜。’”义自通,无烦补字。
〔五〕 诗大雅酌:“遵养时晦。” 毛传:“养,取也。”陈奂传疏:“养训取者,月令: ‘群鸟养羞。’注:‘羞谓所食。’则养羞犹言取食也。礼记射义篇:‘养诸侯而兵不用。’犹言不用师徒曰取也。荀子君子篇:‘论法圣王,则知所贵矣,论知所贵,则知所养矣。’犹言知所取法也。孟子告子篇:‘ 舍其梧槚,养其樲棘。’犹言舍梧槚而取樲棘也。‘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犹言取一指而失肩背也。‘为其养小以失大也,于己取之而已矣’,赵岐注云:‘皆在己之所养。’养为取,则取为养,皆其义证。”器案:此文养亦当训为取,“坐养声价”,犹言坐取声价也。汉书朱博传:“齐部舒缓养名。”师古曰:“言齐人之俗,其性迟缓,多自高大,以养名声。”抱朴子外篇正郭:“扬名养誉。”世说新语政事篇注引晋阳秋:“乱头养望,自谓宏达。”北齐书魏收传:“收作枕中篇曰:‘不养望于丘壑,不待价于城市。’”养名、养誉、养望义并同。后汉书姜肱传:“ 吾以虚获实,遂藉声价。”又边让传:“阶级名位,亦宜超然,若复随辈而进,非所以章环伟之高价,昭知人之绝明。”南史张敷传:“ 名价日重。”文选江文通别赋:“ 方衔感于一剑,非买价于泉里。”又诣建平王上书:“ 退不饰诗、书以惊愚,进不买名声于天下。”综此数文观之,则声价即谓名声也。后汉书袁绍列传:“中常侍赵忠言于省内曰:‘袁本初坐作声价。’”三国志魏书袁绍传注引英雄记:“中常侍赵忠谓诸黄门曰:‘袁本初坐作声价。’”坐作亦坐养之义。坐养者,谓无故而自取也。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上疏陈审举之义曰: ‘昔骐骥之于吴阪,可谓困矣,及其伯乐相之,孙邮御之,形体不劳,而坐取千里。’”又王朗传注引魏名臣奏载王朗节省奏:“ 粮蓄于仓,勇蓄于势,虽坐曜烈威,而众未动。”诸坐字义俱同。文选鲍明远芜城赋:“ 惊砂坐飞。”李善注:“无故而飞曰坐飞。”张茂先杂诗:“兰膏坐自凝。”李善注:“无故自凝曰坐。”张景阳杂诗:“百籁坐自吟。”李善注:“无故自吟曰坐。”据此,则坐养声价,谓无故而自取得名声也。
〔六〕 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议郎、郎中,秦官也。议郎秩比六百石,特征贤良、方正、敦朴、有道第公府掾,试博士者拜郎中。”
〔七〕 水经江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华阳黑水惟梁州。汉武帝元朔二年改梁州曰益州,以新启犍为、牂柯、越嶲州之疆壤益广,故称益云。 ”
〔八〕 汉官仪:“公车司马令,周官也,秩六百石,冠一梁,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案和帝纪注引作“诸上书诣阙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据孙星衍校集本)
谨按:礼记:“十年兄事之,五年肩随之。〔一〕”诗云:“如切如磋〔二〕,如琢如磨。〔三〕”朋友衎衎訚訚〔四〕,各长其仪也。凡兄弟相爱,尚同舆而出〔五〕,同床而寝〔六〕;今相校三年耳,幸无骨肉之属,坐作鬼怪〔七〕,旦朝言恐。论语:“恭而无礼则劳。〔八〕”且晏平仲称善与人交〔九〕,岂徒拜伏而已哉?易设四科,出处语默〔一0〕。传曰:“朝廷之人,入而不能出;山林之民,往而不能反。〔一一〕”二者各有所长。而弃圣绝知〔一二〕,遯世〔一三〕保真,当窜深山,乐天知命〔一四〕。今居缑氏,息偃〔一五〕城郭,往来帝都,招延宾客,无益诲人〔一六〕,拱默〔一七〕而已,饰虚矜伪〔一八〕,诳世耀名,辞细即巨,终为利动。春秋讥宋伯姬女而不妇〔一九〕。今二子屑屑〔二0〕,远大失矣〔二一〕。
〔一〕 礼记曲礼上:“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
〔二〕 “磋”,大德本、朱藏元本、两京本、程本误作“嗟”,今从余本。
〔三〕 诗卫风淇奥文。
〔四〕 论语乡党篇:“孔子于乡党,訚訚如也。”孔安国注:“訚訚,中正之貌。”后汉书袁安列传:“訚訚衎衎,得礼之容。”说文:“訚,和说而诤也。”论语子路篇:“朋友切切偲偲。”集解引马曰:“切切偲偲,切责之貌。”正义:“切切偲偲,相切责之貌。朋友以道义切瑳琢磨,故施于朋友也。 ”
〔五〕 史记梁孝王世家:“入则侍景帝同辇,出则同车。”(又见汉书文三王传)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入朝甚横,从上入苑囿猎,与上同车。 ”(又见汉书淮南王传)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入则共室,出则同舆。”
〔六〕 汉书金日磾传:“日磾两子赏、建俱侍中,与昭帝略同年,共卧起。”后汉书姜肱传:“肱与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着闻,其友爱天至,常共卧起,及各娶妻,兄弟相恋,不能别寝。”注引谢承书:“兄弟同被而寝。”
〔七〕 “坐作鬼怪”,谓无故而自作鬼怪也。
〔八〕 泰伯篇文。
〔九〕 论语公冶长篇:“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一0〕易系辞:“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
〔一一〕“反”,胡本误作“友”。器案:此文及后十反篇聘士彭城姜肱条按语,俱本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赞(班书正复先引易系辞,次及此文也)。今考此文见韩诗外传五,原文作“朝廷之士为禄,故入而不能出;山林之士为名,故往而不能返。”后汉书谢该传注引韩诗外传作“山林之士为名,故往而不能反;朝廷之士为禄,故入而不能出也。”文前后次序倒植,与班书合而与今本韩诗外传异。抱朴子外篇嘉遁:“ 夫入而不出者谓之耽宠忘退,往而不反者谓之不仕无义。”
〔一二〕老子道经:“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一三〕易干卦文言:“遯世无闷。 ”楚辞卜居:“宁超然高举以保真乎。”淮南泛论:“ 全性保真。”
〔一四〕易系辞:“乐天知命故不忧。”
〔一五〕诗小雅北山:“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
〔一六〕论语述而篇:“诲人不倦。 ”
〔一七〕汉书鲍宣传:“以拱默尸禄为智。”后汉书左雄传:“今公卿以下,类多拱默。” 又冯衍传:“拱默避罪。”三国志魏书杜恕传:“尸禄以为高,拱嘿以为智。”又陈群传注:“或讥群居位拱默。”本书过誉篇:“何有同岁相临,而可拱默者哉? ”通鉴三四胡三省注:“拱默,拱手而默然不言也。”
〔一八〕韩非子六反篇:“虚旧之学不谈,矜诬之行不饰。”又难一篇:“矜伪不长,盖虚不久。”王念孙、俞樾校皆以“矜”为“务”之误,据此,则“矜伪”连文,即本韩子,不得以为误也。
〔一九〕左传襄公三十年:“甲午,宋大灾,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谓宋共姬女而不妇,女待人妇义事也。”注:“义从宜也。”伯姬时年六十左右,事详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
〔二0〕汉书董仲舒传:“所为屑屑。”师古曰:“屑屑,动作之貌。”又王莽传:“晨夜屑屑。”说文:“屑,动作切切也。”广雅释训:“屑屑,不安也。”
〔二一〕拾补曰:“如以失其远者大者解,亦通。余疑当是‘远大夫矣’,与上‘女而不妇 ’,文意更相承。”
公车征士汝南袁夏甫〔一〕,少举孝廉〔二〕,为司徒掾〔三〕,人间之事,无所关也〔四〕。其后,闭户塞牖,不见宾客。清旦,东向再拜朝其母〔五〕,念时时〔六〕往就之,子亦不得见,复逾〔 七〕拜耳〔八〕。头不着巾,身无单衣,足常木跷,食止□〔九〕菜,云我无益家事,莫之能彊。及母终亡,不列服位〔一0〕。
〔一〕 “袁”字各本俱脱,拾补据孙校补,今从之。
〔二〕 书钞设官部引应劭汉官仪: “孝廉,古之贡士,耆儒甲科之谓也。”
〔三〕 后汉书光武纪注、梁冀传注引汉官仪:“司徒府掾属三十一人,秩千石,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
〔四〕 “关”,大德本作“阙”,朱藏元本以下各本俱作“关”,今从之。拾补附举正曰:“余初以‘阙’字为是,及细阅本传,闳少即苦身修节,不应征举,从父馈之,皆不受。是早于世间事不复相关矣。此姑俟后人定之。”
〔五〕 拾补云:“当重。”
〔六〕 拾补云:“误重。”
〔七〕 拾补曰:“钱云:‘当本是隃字,与遥同。’”
〔八〕 拾补曰:“孙云:‘范书袁闳传云:母思闳时,往就之,母去,便自掩门。较此所言,犹为近理。’”
〔九〕 拾补曰:“钱云:‘当是● 字文坏。’”
〔一0〕后汉书袁闳列传:“袁闳字夏甫,少励操行,苦身脩节,累征聘举召,皆不应。延熹末,党事将作,闳遂散发绝世,欲投迹深林,以母老,不宜远遁,乃筑土室,四周于庭,不为户,自牖纳饮食而已。旦于室中东向拜母。母思闳时,往就视。母去,便自掩闭;兄弟妻子,莫得见也。及母殁,不为制服设位;时莫能名,或以为狂生。”后汉纪二二:“于是袁闳筑室于庭,日于室中东向拜母,去前后门户,及母丧,亦不制服位。”御览五0八引皇甫士安高士传:“ 袁闳字夏甫,汝南人也。筑室于庭中,闭门不见客。旦于室中向母拜,虽子往,不得见也;子亦向户拜而去。首不着巾,身无单衣,足着木履。母死,不列服位。公车再征不诣。范滂美而称之曰:‘隐不违亲,身不绝俗,可谓至贤也。’”(又见六九八引)又五五六引汝南先贤传:“袁闳字夏甫,延熹末,党事将作,闳遂散发,乃筑土室,四周于庭,潜身十八年,终于土室之中。临卒,敕其子曰:‘勿设殡棺衣衾之备也,但着裈衫疏布,单衣幅巾,榇尸于板床之上,五百墼为藏。’”
谨按:孝经:“生事爱敬,死事哀戚。〔一〕” 一家之中,谕〔 二〕若异域,下床闇拜,远于爱敬者矣。祖载崩隧,又不能送,远于哀戚者矣。巾所以饰首,衣所以蔽形〔三〕,此乃士君子所以自别于夷、狄者也;唯丧者、讼者,露首草舍〔四〕,余曷有哉?长沮、丈人〔五〕,避世之士,由讯〔六〕子路,杀鸡黍,见其子焉〔七〕;何有藏一室中,不出户庭?以此为高,斯亦婞婞〔八〕。鲤趋而〔九〕过庭,闻诗闻礼,而陈亢喜于得三〔一0〕,不当近之,何乃若兹者乎!
〔一〕 丧亲章文。
〔二〕 “谕”,大德本、朱藏元本、郑本同,余本作“逾”,拾补曰:“谕,譬也。”
〔三〕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冠足以修敬,不务其饰;衣足以掩形,不务其美。”吕氏春秋审为篇:“冠所以饰首也,衣所以饰身也。”
〔四〕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臣闻介胄坐陈不席,狱讼不席,尸在堂上不席(从王校),三者皆忧也。”说苑杂言篇作“婴闻之,唯丧与狱坐于地。”颜氏家训风操篇:“梁世被系劾者,子孙弟侄,皆诣阙三日,露跣陈谢;子孙有官,自陈解职;子则草屩粗衣,蓬头垢面,周章道路,要候执事,叩头流血,申诉冤枉。若配徒隶,诸子并立草庵于所署门,不敢宁宅,动经旬日,官司驱遣,然后始退。”
〔五〕 见论语微子篇。翟灏考异曰:“此牵言长沮。”
〔六〕 “由讯”,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作“由●”,胡本作“由讥”,何本、郎本、程本、钟本作“犹止”,拾补从元本作“讯 ”,今从之。拾补又云:“此书‘由’‘犹’多互用。 ”
〔七〕 此用论语文,“黍”上疑脱 “为”字。汉书郑明传:“畜鸡种黍,俟见二子。”亦本论语,明“黍”上当脱一字也。
〔八〕 孟子公孙丑下:“悻悻然见于其面。”音义引丁音:“悻悻字当作婞,很也。”
〔九〕 拾补曰:“此字当亦熟论语者所加。”
〔一0〕论语季氏篇:“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公车征士豫章〔一〕徐孺子,比为太尉黄琼〔二〕所辟,礼文有加;孺子隐者,初不答命。琼薨,既葬,负●●〔三〕涉〔四〕,齎一盘〔五〕,醊〔六〕哭于坟前。孙子琰故五官郎将〔七〕,以长孙制杖,闻有哭者,不知其谁,亦于倚庐〔八〕哀泣而已。孺子无有谒刺〔九〕,事讫便去,子琰大怪其故,遣琼门生〔一0〕茅季玮〔一一〕追请辞谢,终不肯还〔一二〕。
〔一〕 水经赣水注、御览九五七引汉官仪:“凡郡名或以所出,豫章,章树生于庭中是也。”
〔二〕 黄琼,后汉书有传。
〔三〕 “●●”二字,各本俱同,拾补校作“算”字,引钱大昕曰:“是‘算’字之误。史记汲郑列传:‘其馈遗人,不过算器食。’徐广云: ‘算,竹器。’士冠礼:‘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匴。’注:‘匴,竹器,古文匴为篹。’算即匴之省。说文:‘匴,渌米籔也。’匴本竹器,或以渌米,或以盛食物,或以贮衣冠,随人所用;则徐孺子所负者,疑即此物矣。下文‘涉齎’之‘涉’,亦当作‘ 步’。”汉书郑当时传:“然其馈遗人,不过具器食。”沈钦韩疏证曰:“‘具’,史记作‘算’,徐广曰:‘算,竹器。’按管子版法解:‘ 成事以●者,用称量也。’注:‘●,竹器,所以量物者,音质。”考字书无●字,说文:‘籫,竹器也。’ 则作算、●者,皆籫之坏脱,此作具,益非。风俗通愆礼篇:‘太尉黄琼葬,豫章徐孺子负●●步,齎一盘醊哭。’钱大昕正‘●●’是‘算’之讹。(案钱说又见十驾斋养新录十四)然此本字亦与管子同作●,皆籫之误。”朱筠曰:“案范蔚宗书徐稚传:‘负粮徒步。’ 注引谢承书云:‘负笈赴吊。’合观二说,知此文‘负 ●●涉’,当是‘负笈徒步’四字也。何以知之?案笈、箧同训同韵,笈本作极,说文:‘驴上负也,从木及声。’韵会引说文系传徐案:‘今人为木床,以跨驴背,以负载物,即古之极也。极之言箧也,今作笈,极即笈字,古人多负笈,谓自负之也。’然则笈又与箧通矣。今文横●则近肉,盖●乃箧之讹也。若●乃走之讹, □又彳之讹,离合入下字也。遍检字书,‘●●’既绝无其文,其殆别淮、三豕之似者耶!”后汉书集解引朱杭曰:“‘●●’当为‘笈奔’之讹。”张澍养素堂文集三一●●字释:“ 读者多不识为何物,余以字意诊之,竹下肉,当是竹萌,萌即笋,马援书所谓‘越骆之箘 ’,箘亦笋也。箘亦作●,●当即●字。●或是●字,阳羡茶有罗●,谓罗片也。●●者,当是暴干之笋片耳。管子轻重篇有笝字,疑与●同。钱詹事大昕谓‘●是 ●字之讹’。按●作筭,亦作□,又与匴同,与●字形相远也。且孺子远吊,而负●何为者?得毋以程坚磨镜例之耶?”案上引诸家之文,除张说失之穿凿而外,其余皆可供参考,以待后定。
〔四〕 “涉”,拾补校作“步”。今案范书徐稚传、高士传正俱作“徒步”,详后。
〔五〕 拾补曰:“‘一盘’二字疑后人所加。”案颜师古注汉书郑当时传“具器食”云: “犹今言一盘食也。”盖即本此为说,无须致疑。
〔六〕 通鉴五四注云:“醊,酹酒也。”
〔七〕 “五官郎将”,何本、郎本、钟本、奇赏本作“五官中郎将”。范书黄琼传:“孙琬,字子琰,琼为司徒,琬以公孙拜童子郎,辞病不就,知名京师,稍迁,至五官中郎将。”御览二四一引汉官仪:“五官中郎将,秦官也,秩比二千石,三署郎属焉。”
〔八〕 仪礼丧服:“居倚庐寝苫枕块。”正义曰:“倚庐,孝子所居,在门外东壁,倚木为庐,故既夕记云:‘居倚庐。’郑注云:‘ 倚木为庐,在中门外,东方北户。 ’”
〔九〕 通鉴五四注:“谒犹刺也。 ”
〔一0〕顾炎武日知录二四曰:“后汉书贾逵传:‘皆拜逵所选弟子及门生为千乘王国郎。 ’是弟子与门生为二。欧阳公孔宙碑阴题名跋曰:‘汉世公卿,多自教授,聚徒常数百人,其亲受业者为弟子,转相传授者为门生。今宙碑残缺,其姓名邑里仅可见者才六十二人,其称弟子者十人,门生者四十三人,故吏者八人,故民者一人。’愚谓汉人以受学者为弟子,其依附名势者为门生。郅寿传:‘时大将军窦宪以外戚之宠,威倾天下。宪常使门生齎书诣寿,有所请讬。’ 杨彪传:‘黄门令王甫,使门生于京兆界辜榷官财物七千余万。’宪外戚,甫奄人也,安得有传授之门生乎? ”
〔一一〕茅容字季伟,见范书郭泰传,玮、伟虽异,当即其人。茅容事又见袁宏后汉纪二三,初学记十七、书钞一四三、御览八四七引谢承后汉书,范书郭泰传注、御览四一四引郭林宗别传,俱作茅容字季伟,抱朴子外篇清鉴亦作季伟。
〔一二〕范书徐稚传:“稚尝为太尉黄琼所辟,不就,及琼卒归葬,乃负粮徒步,到江夏赴之,设鸡酒薄祭,哭毕而去,不告姓名。时会者四方名士郭林宗等数十人,闻之,疑其稚也,乃选能言语生茅容轻骑追之,及于涂,容为设饭,共言稼穑之事,临诀去,谓容曰:‘为我谢郭林宗,大树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袁宏后汉纪二二:“初,稚少时,游国学中,江夏黄琼教授于家,故稚从之谘访大义。琼后仕进,位至三司,稚绝不复交。及琼薨当葬,稚乃往赴进酹,哀哭而去,人莫知者。时天下名士,四方远近,无不会者,各言:‘豫章徐孺子来,何不相见。’推问丧宰,曰:‘顷宁有书生来邪?’对曰:‘ 先时有一书生来,衣□薄而哭不哀,不记姓字。’佥曰:‘必孺子也。’于是推选能言者陈留茅季伟候相与见,沽酒市肉,稚为饮食。季伟请国家之事,稚不答;更问稼穑之家,稚乃答。季伟还,为诸君说之。或曰:‘ 孔子云: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稚其失人乎!’林宗曰:‘不如君言也。孺子之为人也,清洁高廉,饥不可得食,寒不可得衣,而为季伟饮酒食肉,此为已知季伟之贤故也。所以不答国事者,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何不知之乎!’”谢承后汉书:“稚前后为州郡选举,诸公所辟,虽不就,有死丧,负笈赴吊。常于家豫炙鸡一只,以一两绵絮渍酒,日中暴干以裹鸡,径到所赴家隧外,以水渍绵,使有酒气升,米饭白茅为藉,以鸡置前,醊酒毕,留谒即去,不见丧主。(据孙志祖补佚本,又见御览八一九引。)类聚七0、御览七一七引魏文帝海内士品录:“徐孺子尝事江夏黄公,黄公薨,孺子往会葬,无资以自致,齎磨镜具自随,每所在,赁磨镜取资,然后得前,既至,祭毕而还。”御览四0三引海内先贤行状:“徐孺子征聘,未尝出门,赴丧不远万里。尝事江夏黄公,薨,往会其葬,家贫,无以自供, □磨镜具自随,每至所在,赁磨镜取资,然后得前,既至,设祭哭毕而返。”又五0八引皇甫士安高士传:“ 徐孺子连辟公府,不诣,未尝答命。公薨,辄身自赴吊。太守黄琼亦尝辟稚,至琼薨归葬江夏,稚既闻,即负笈徒步豫章三十( 疑“千”误)余里,夏(有误)琼墓前,致酹而哭之。”
谨按:礼,凡吊〔一〕丧者,既哭,兴踊〔二〕,进问其故,哀之至也。孺子所以经三千里,越度〔三〕山川而亲至者,非徒徇〔四〕于己,顾义报乎?哭醊坟前,是也;讫,当即其帐衾,问劳子琰--子琰宿有善名,在礼无违〔五〕,傥见微阙,教诲可乎!如何倏忽〔六〕,甚于路人〔七〕?昔黔敖〔八〕忽于嗟来;然君子犹以为其嗟可去,谢可食。今与黄有恩故矣,孝子寝伏苫块〔九〕,又孺子〔 一0〕到便诣坟,无介,夫何为哉?
〔一〕 “吊”,何本误作“追”。
〔二〕 穆天子传记盛姬之丧:“士女错踊,九踊(原缺,今补。)乃终。”郭璞注:“错,互也。哭则三踊,三哭而九踊,所谓成踊者也。”
〔三〕 “度”,何本作“渡”。
〔四〕 “徇”,朱藏元本同,余本俱作“□”,古通。文选吴都赋注:“亡身从物曰徇,夸物示人亦曰徇。”又鵩鸟赋注:“曲身从物曰徇。”
〔五〕 论语为政篇:“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六〕 楚辞九歌少司命:“倏而来兮忽而逝。”倏通作悠,尔雅释训:“倏倏,□□,罹祸毒也。”郝氏义疏:“倏倏即悠悠。”
〔七〕 本书十反篇:“忽于路人。 ”义与此同,单文曰忽,重文即曰倏忽也。
〔八〕 “敖”,何本作“傲”,未可据。事见礼记檀弓下,又见新序节士篇、吕氏春秋介立篇注,俱作“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后汉书赵壹传亦言:“其嗟可去,谢也可食。”
〔九〕 拾补云:“下当云:‘宜有慰问’,今不知脱几字。”仪礼丧服:“居倚庐,寝苫枕块。”又既夕礼:“寝苫枕块。”注:“苫,编□;块,堛也。”
〔一0〕奇赏本“孺子”作“躬己” 。
过誉第四
风俗通义过誉第四〔一〕
孔子称:“大哉!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二〕 ”又曰:“君子之道,忠恕而已。〔三〕”至于讦以为直〔四〕,隐以为义,枉以为厚,伪以为名,此众人之所致誉,而明主之所必讨;盖观过知仁,〔五〕谓中心笃诚,而无妨于化者,故覆〔六〕其违理曰过誉也。
〔一〕 苏颂曰:“过誉第四,子抄云:‘第七。’”
〔二〕 今论语雍也篇作“子曰:‘ 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无“大哉”二字,有“ 也”字。礼记中庸:“子曰:‘中庸其至矣乎!’”释文:“一本作‘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与应氏引合。
〔三〕 今论语里仁篇作“曾子曰: ‘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此以为孔子语。金楼子立言篇亦以此为孔子语。
〔四〕 论语阳货篇:“恶讦以为直。”
〔五〕 论语里仁篇文。
〔六〕 “覆”,郎本作“覈”。
长沙太守汝南郅恽君章〔一〕,少时,为郡功曹〔二〕。郡俗冬飨〔三〕,百里内县,皆齎牛酒〔四〕,到府〔五〕宴饮。时太守司徒欧阳歙〔六〕,临飨,礼讫,教〔七〕曰:“西部督邮〔八〕繇延〔九〕,天资忠贞,禀性公方,典部折冲〔一0〕,摧破奸雄〔一一〕,不严而治。书曰:‘安民则惠,黎民怀之。〔一二〕’盖举善以教,则不能者劝〔一三〕,今与诸儒,共论延功,显之于朝。〔一四〕”主簿〔一五〕读教〔一六〕,户吏〔一七〕引延受赐。恽前跪曰〔一八〕: “司正举觥〔一九〕,以君之罪,告谢于天,明府〔二0〕有言而误,不可覆掩〔二一〕。按延资〔二二〕性贪邪,外方内圆〔二三〕,朋党构〔二四〕奸,罔上害民〔二五〕,所在荒乱〔二六〕,虚而不治〔二七〕,怨慝并作〔二八〕,百姓苦之〔二九〕。而明府以恶为善,股肱莫争〔三0〕。此既无君,又复无臣〔三一〕,君臣俱丧,孰与偏有〔三二〕。君虽倾危,臣子扶持〔三三〕,不至于亡〔三四〕。恽敢再拜奉觥。〔三五〕”歙甚惭。
〔一〕 书钞二四引华峤后汉书:“ 郅恽拜长沙太守,崇教化,表异行。”
〔二〕 续汉书百官志五:“功曹,主选署功劳。”后汉书张酺传注引汉官仪:“督邮、功曹,郡之极位。”
〔三〕 后汉纪七同,后汉书本传、御览二六四引东观汉纪俱作“十月享会”。
〔四〕 古者,无故不饮酒,汉律且有“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之文(汉书文纪文颖注引)。此因冬飨,故百里内县,皆持牛与酒,到府合聚饮食也。至牛酒之赐,出自朝廷,见于汉书者,则习见不□也。
〔五〕 后汉书张湛列传注:“郡守所居曰府。”
〔六〕 后汉书欧阳歙列传:“建武五年,坐事免官,明年,拜扬州牧,迁汝南太守,推用贤俊,政称异迹。”东观汉纪:“歙迁汝南太守,推用贤俊,吏民从化。为大司徒,坐在汝南赃罪,死狱中。 ”
〔七〕 通鉴一六六注:“教谓教令,州郡下令谓之教。”
〔八〕 续汉书百官志五:“郡守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案五部谓中部、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也,本文之西部督邮即其一,怪神篇有北部督邮。
〔九〕 后汉书注:“繇姓,咎繇之后。繇音遥。”惠栋曰:“繇与谣同。孙勉引诗曰:‘ 我歌且繇。’潜夫论有谣姓,即繇也。注‘繇姓咎繇之后,见风俗通。’”
〔一0〕范书无此句,袁纪作“典部折衡”。器案:“冲”、“衡”古多互误,如御览八七七引吕氏春秋“天冲”,今本明理篇误作“天衡”,汉书扬雄传下“首冲”,萧该音义曰:“今汉书或误作‘ 衡’者,非也。”古今佛道论衡,日本国见在书目误作古今佛道论冲,俱其证,袁记误,当据应氏书是正。御览二五三引韦昭辩释名:“督邮,主诸县罚,以负邮殷纠摄之也。”盖汉时督邮之职如此。隶释八冀州从事张表碑:“初仕郡为督邮,鹰撮霆击,威德日隆,纠剔苛 ●,抵拂顽□,属城祗肃,千里折中。”类聚四九引孔融卫尉张俭碑铭:“君以西部督邮上侯览祸乱凶国之罪,鞫没●奸,以巨万计。”所言与此文可互证。
〔一一〕“摧”,袁纪作“推”,误。“雄”,范书作“凶”。
〔一二〕皋陶谟文。
〔一三〕今论语为政篇作“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李赓芸炳烛编一:“古读以‘举善而教’ 为句,风俗通:‘汝南太守欧阳歙下教云:盖举善以教,则不能者劝。’后汉书卓茂传:‘举善而教,口无恶言。’三国志徐邈传云:‘举善而教,仲尼所美。’顾劭传:‘举善以教,风化大行。’陆绩传裴松之注云: ‘臣闻唐、虞之政,举善而教。’”器案:自“书曰” 至此,范书、东观纪俱无,袁纪有。
〔一四〕朝,汉人谓郡治为朝。本书十反篇:“郡以伊为主簿,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何可委质二朝乎?’”二朝,谓安定郡之新旧太守也。后汉书王堂传:“教掾史曰:‘其宪章朝右。’”又法真传:“太守请见之……曰:‘昔鲁哀公虽为不肖,而仲尼称臣;太守虚欲以功曹相屈,光赞本朝,何如? ’”尹宙碑言“纲纪本朝”,“ 正色立朝。”俱谓郡治为朝也。
〔一五〕续汉书百官志四:“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御览二六五引韦昭辩释名:“主簿,主诸簿书。簿,普也,普关诸事。”
〔一六〕范书“读”下有“书”字,袁纪无。惠栋曰:“‘书’字衍。”
〔一七〕范书、袁纪俱作“户曹”,续汉书百官志一:“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
〔一八〕袁纪同,范书、东观纪俱作 “恽于下坐愀然前曰”。
〔一九〕后汉书注:“司正,举礼仪者。觥,罚爵也,以角为之。”晋语:“晋献公饮大夫酒,今司正实爵。”注:“司正,正宾主之礼者,其职无常官,饮酒则设之。”案仪礼乡饮酒礼:“作相为司正。”(乡射礼同)燕礼:“请立司正,公许,射人遂为司正。”大射仪:“请立司正,公许,摈者遂为司正。”是其职无常官也。说详胡匡衷仪礼释官。
〔二0〕后汉书张湛传注:“郡守所居曰府。明府者,尊高之称,韩延寿为东郡太守,门卒谓之明府,亦其义也。”案明府之称,李贤所举,见汉书韩延寿传,外此其余,如本书十反篇,汉书孙宝传、何并传、龚遂传,后汉书张俭传、刘宠传、刘翊传、高获传、钟皓传,皆有明府之称。又如御览八三五引续汉书刘宠传、九三六引谢承后汉书陈蕃为郡法曹吏,九三八引东观汉记吴良为郡议曹掾,三国志钟繇传注引先贤行状、华歆传注引虞溥江表传,亦有明府之文。盖汉人多以明字加于称谓之上,以示尊重,如明太子、明公、明将军、明使君等之称,亦屡见不鲜,与此称太守为明府,正相类耳。
〔二一〕此二句,范书、东观纪无,袁纪有。
〔二二〕“资”,范书、东观纪同,袁纪作“质”。
〔二三〕后汉书、东观纪“圆”作“ 员”。李贤注:“言延外示方直,而内实柔弱也。孔子曰:‘色厉而内荏。’”器案:此谓延表里不如一也。盐铁论论儒篇:“孔子能方不能圆。”
〔二四〕“构”,原作“构”,校补校作“构”,案仿元本、郎本、钟本作“构”,范书、东观纪亦作“构”,今据改正。
〔二五〕“民”,范书作“人”,当出唐人所改。“外方”以下三句,袁纪无。
〔二六〕汉书礼乐志:“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三国志魏书武帝传注:“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荒乱,谓荒年乱世也。
〔二七〕“虚”,袁纪作“虐”。范书无此句。
〔二八〕“怨”,袁纪作“冤”。
〔二九〕“苦”,袁纪作“怨”。范书无此句。“所在”以下四句,东观纪无。
〔三0〕此句,袁纪同,范书作“股肱以直为曲”,东观纪作“以直为曲”。
〔三一〕汉世郡县,犹古之诸侯(语本后汉书左雄传),自辟属吏,恩礼如古陪臣,故太守令长,于属吏得蒙君父之称,虽于朝廷,不以为嫌也。郅恽事而外,见于后汉书者,若虞诩传:“先是宁阳主簿诣阙,诉其县令之枉……诩駮之曰:‘主簿所讼,乃君父之怨。’”公孙瓒传:“为郡小吏,……太守刘君坐事……徙日南,瓒……祭辞先人……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当诣日南,……便当长辞坟茔。’”刘表传:“遣从事韩嵩诣曹操,观望虚实,……嵩对曰:‘ 嵩至京师,天子假嵩一职,……则成天子之臣,将军之故吏耳,不复为将军死也。’”景君碑:“府君欲养,臣子弗留。”三国志董卓传注引谢承后汉书:“伍孚字德瑜,少有大节,为郡门下书佐。其本邑长有罪,太守使孚出教,敕曹下督邮收之。孚不肯受教,伏地仰谏曰:‘ 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明府柰何令孚受教,敕外收本邑长乎?’”高堂隆传:“隆为督邮,督军名泰山太守薛恺,隆按剑叱曰:‘临臣名君,义之所讨也。’”钟毓传:“入为御史中丞侍中廷尉,听君父已后,臣子得为理谤,毓所创也。”晋书向雄传:“太守吴毅尝以公事罪雄,后迁黄门侍郎,武帝闻之,令雄复君臣之好。雄不得已,乃诣毅再拜曰:‘向获诏命,君臣义绝如何?’于是即去,武帝闻之大怒。” 皆谓长官为君父。
〔三二〕袁纪作“孰举有罪”。
〔三三〕论语季氏篇:“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
〔三四〕“君臣俱丧”以下五句,范书、东观纪俱无,袁纪有。
〔三五〕东观纪无“再拜”二字。
谨按:礼谏有五,风为上,狷为下〔一〕。故入则造膝,出则诡辞〔二〕,善则称君,过则称己〔三〕;暴谏露言,罪之大者〔四〕。而歙于飨中,用延为吏,以紫乱朱〔五〕,大妨王命,造次颠沛,〔六〕不及讽谕,虽举觥彊歙可行也。今恽久见授任,职在昭德塞违〔七〕,为官择人,知延贪邪,罔上害民,所在荒乱,怨慝并作,此为恶积愆,非一旦一夕之渐也〔八〕。孔子以匹夫,朋徒无几,习射矍相之圃,三哲〔九〕而去者过半〔一0〕。汝南,中土大郡,方城四十〔一一〕,养老复敬〔一二〕化之〔一三〕。至延奸舋彰着,无与比崇。臧文仲有言:“见无礼于君者,若鹰鹯之逐鸟雀〔一四〕。”“农夫之务去草也”〔一五〕,何敢宿留〔一六〕?不即弹黜奸佞,而须于万人之中,乃暴引之,是为陷君〔一七〕。君子不临深以为高,不因少以为多〔一八〕,况创病君父,以为己功者哉?而论者苟眩虚声,以为美谈〔一九〕。汝南,楚之界也,其俗急疾有气决〔二0〕。然自君章之后,转相放式,好干上怵忮,以采名誉,末流论起于爱憎,政在陪隶也〔二一〕。
〔一〕 文选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注、臣轨下慎密章注引无“狷为下”三字,盖断章摘句耳。又臣轨注“风”作“讽”,古通。案后汉书李云传论:“礼有五谏,讽为上。”注:“五谏,谓讽谏、顺谏、窥谏、指谏、陷谏也。讽谏者,知祸患之萌而讽告也;顺谏者,出辞逊顺,不逆君心也;窥谏者,视君颜色而谏也;指谏者,质指其事而谏也;陷谏者,言国之害,忘身为君也。见大戴礼。”案今大戴礼佚此文。说苑正谏篇:“谏有五:一曰正谏,二曰降谏,三曰忠谏,四曰戆谏,五曰讽谏。孔子曰:‘吾其从讽谏矣乎。’”白虎通谏诤篇:“人怀五常,故知谏有五:其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窥谏,四曰指谏,五曰陷谏。讽谏者,智也,知祸患之萌,深睹其事未彰,而讽告焉,此智之性也。顺谏者,仁也,出辞逊顺,不逆君心,此仁之性也。窥谏者,礼也,视君颜色,不悦且却,悦则复前,以礼进退,此礼之性也。指谏者,信也,指者质也,质相其事而谏,此信之性也。陷谏者,义也,恻隐发于中,直言国之害,励志忘生,为君不避丧身,此义之性也。孔子曰:‘谏有五,吾从讽之谏。’”公羊传庄公二十四年解诂:“谏有五:一曰讽谏。孔子曰: ‘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季氏自堕之。’是也。二曰顺谏,曹羁是也。三曰直谏,子家驹是也。四曰争谏,子反请归是也。五曰戆谏,百里子、蹇叔子是也。” 家语辨政篇:“孔子曰:‘忠臣之谏君,有五义焉:一曰谲谏,二曰戆谏,三曰降谏,四曰直谏,五曰讽谏,唯度主而行之。吾其从讽谏乎。’”诸书言五谏,颇有出入,故详录其文。应氏引礼“ 狷为下”,盖即大戴礼、白虎通之陷谏,故下文以“陷君”言之也。
〔二〕 拾补曰:“文选注引下二句上有‘礼曰’二字。”
〔三〕 “膝”,拾补曰:“公羊传是‘辟’字,而后来承用皆作‘ 膝’。”器案:此谷梁传文公六年文,抱经偶失检。原注云:“辟,君也,诡辞而出,不以实告人也。”韩诗外传三:“故善则称君,过则称己,臣下之义也。”蔡邕集杨赐碑:“匡辅本朝,忠言嘉谋,造膝危辞,言听升纳,亦不敢宣,密识潜功,贻于帝躬,家无遗草,论者不见。”又郑固碑:“造膝佹辞。”危、佹与诡通。文选傅亮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吕延济注:“造膝,谓近天子,纳谏言也。”
〔四〕 白虎通谏诤篇:“事君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去而不讪,谏而不露。”
〔五〕 论语阳货篇:“恶紫之夺朱也。”
〔六〕 论语里仁篇:“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集解引马融曰:“造次,急遽;颠沛,偃仆;虽急遽偃仆不违仁。”
〔七〕 左传桓公六年文。
〔八〕 易坤卦文言:“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汉书司马迁传:“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渐久矣。”
〔九〕 拾补云:“‘哲’与‘誓’ 同,逸周书商誓解,‘哲王’作‘誓王’。”
〔一0〕礼记射义:“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射至于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盖去者半,入者半。”注:“‘延’或为‘ 誓’。”器案:应氏所据礼记,与郑氏所引或本正合,正义亦以誓众言之。
〔一一〕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俱言汝南郡三十七城,此言四十,举成数言。两京本“ 方”误“万”。
〔一二〕“敬”,拾补曰:“疑‘教 ’。”
〔一三〕拾补曰:“或有脱字。”
〔一四〕见左传文公十八年。
〔一五〕此左传隐公六年所载周任之言也。细玩应氏此文,似误揉合此二文为臧文仲之言,非是。
〔一六〕宿留,汉人常语。史记封禅书:“宿留海上。”补武纪:“ 宿留之。”索隐:“音秀溜,宿留,迟待之意。”汉书五行志中之下:“王音因雉雊上言:‘……其宿留晓告人,具备深切。’”郊祀志:“宿留海上。”师古曰:“宿留,谓有所须待也。宿音先欲(马班字类作“就”)反,留音力就反。”李寻传:“ 宿留瞽言。”后汉书来历传:“此诚圣恩所宜宿留。” 东观汉纪和帝诏:“且复宿留。”文选求通亲亲表注引东观汉纪:“黄香留为尚书令,上疏云:‘以锥刀小用,蒙见宿留。’”治要引桓谭新论:“如遭上忽略,不宿留而听行其事,则当受强死也。”公羊传僖公元年注:“宿留城之。”孟子万章篇赵岐注:“宿留以答之。 ”又公孙丑篇:“故且宿留。”音义:“宿留,上音秀,下音霤。”列子黄帝篇释文:“留之,力救切,谓宿留而视之也。”
〔一七〕案左传僖公十五年:“陷君于败。”又昭公二十五年:“陷君于难”,“陷君于大难”,即此文“陷君”之义。
〔一八〕礼记儒行篇:“不临深而为高,不加少而为多。”大德本“ 因”误“囚”,宋本及余本俱作“ 因”。
〔一九〕公羊传闵公二年:“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
〔二0〕管子水地篇:“楚之水淖弱而清,故其民轻果而贼。”史记货殖列传:“夫自淮北、沛、陈、汝南、南郡,此西楚也,其俗剽轻易发怒。 ”汉书地理志下:“汝南之别,皆急疾有气势。”扬雄荆州牧箴:“风剽以悍,气锐以刚。”释名释州国:“ 楚,辛也,其地蛮多而性急,数有战争,相争相害,辛楚之祸也。”初学记八引河图:“荆、扬角征会,气漂轻人声急。”论衡率性篇:“楚促急。”尚书禹贡疏、公羊传庄公十年疏、尔雅释地疏引李巡尔雅注:“荆州其气燥刚,禀性彊梁,故曰荆,荆,彊也。”阮籍乐论:“楚、越之风好勇,故其俗轻死。”刘昼新论风俗篇:“楚、越之风好勇,其俗赴死而不顾。”
〔二一〕本书十反篇:“未离陪隶,不与宾于王。”后汉书袁绍传:“拔于陪隶之中。”注:“陪,重也。左传曰:‘王臣公,公臣卿,卿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又曰:‘是无陪台也。’陪隶犹陪台。”器案:左传云云,见昭公七年,正义云:“隶,隶属于吏也。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昔毛遂赵之陪隶,犹假锥囊之喻,以寤主立功。”
司空颍川韩棱,少时为郡主簿〔一〕,太守兴〔二〕被风病,恍忽〔三〕误乱,棱阴扶辅其政,出入二年〔四〕,署置教令无愆失。兴子尝出教,欲转徙吏,棱执不听,由是发露被考,兴免官,棱坐禁固〔五〕。章帝即位,一切原除也〔六〕。
〔一〕 范书棱本传、袁纪十四俱谓为郡功曹,与此异。案汉代郡吏,主簿与功曹,并称要职,盖总省众事,职亲地近,秩位虽卑,而委任在诸曹之右,故当时往往以之相提并论。后汉书王堂传:“为汝南太守,教掾史曰:‘其宪章朝右,简覈才职,委功曹陈蕃;匡政理务,拾遗补阙,任主簿应嗣。’自是委诚求当,不复妄有辞教,郡内称治。”又王涣传:“太守陈宠入为大司农,和帝问曰:‘在郡何以为理?’宠顿首曰:‘臣任功曹王涣以简贤进能,主簿镡显以拾遗补阙,臣奉宣诏书而已。’和帝大说。”应氏与范、袁二氏互异之故,或即以其时常以之并称耶。
〔二〕 范书、袁纪俱云葛兴,此当补“葛”字。
〔三〕 “忽”,郎本、钟本作“惚 ”,下同。
〔四〕 “出入二年”,范书同,袁纪作“辅助经年”。
〔五〕 “由是”以下三句,袁纪作 “讼书以棱掩蔽兴疾,专郡事,不得复为吏”,范书作 “因令怨者章之,事下按验,吏以棱掩蔽兴病,专典郡职,遂至禁锢”。案左传成公二年:“子反请以重币锢之。”杜注:“禁锢勿令仕。”正义:“说文:‘锢,铸塞也。’铁器穿穴者,铸铁以塞之,使不漏;禁人使不得仕宦者,其事亦似之,故谓之禁锢,今世犹然。”
〔六〕 范书云显宗,与应氏异。
谨按:易称:“守位以仁。〔一〕”尚书:“无旷庶官。〔二〕”诗云:“彼君子不素餐兮。〔三〕” 论语:“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四〕”汉典,吏病百日,应免〔五〕。所以恤民急病,惩俗逋慝也。今兴官尊任重,经略千里,当听讼侍祠〔六〕,班诏劝课,早朝旰食〔七〕,夕惕若厉〔八〕,不以荣禄为乐,而以黔首为忧,位过招殃〔九〕,灵督其舋,风疾恍忽,有加无瘳。棱统机括〔一0〕,知其虚实,当听上病,以礼选引;何有上欺天子,中诬方伯〔一一〕,下诳吏民,扶辅耄乱,政自己出,虽幸无阙,罪已不容于诛矣。为人谋而不忠〔一二〕,爱人而以姑息〔一三〕,凡人不可,况于君子乎?上令兴负贪昧之罪,子被署用之愆,章问汹赫,父子湮没。执事如此,谓礼义何!棱宜禁固终身,中原非是。
〔一〕 系辞下文。
〔二〕 皋陶谟文。
〔三〕 魏风伐檀文,今本“君子” 下有“兮”字。
〔四〕 季氏篇文。
〔五〕 史记汲黯列传:“黯多病,病且满三月,上常赐告者数。”集解:“如淳曰:‘杜钦所谓病满赐告,诏恩也。’”汉书汲黯传同。沈钦韩曰:“病满三月则当免,故优假之,复赐告也。唐会要八十一:‘职事官假满百日,即合停解。长庆二年四月,御史台奏检校司空兼太子少傅严绶疾病,假满百日,合停。敕严绶年位俱高,须加优异,宜依旧秩未要举停。’此则出自特恩,其常员百日例罢,沿汉制也。皇甫湜集韩文公神道碑云:‘病满三月免。’”器案:史记高纪集解:“孟康曰:‘汉律,二千石有予告、赐告。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当得者也。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天子优赐复其告,使得带印绶,将官属,归家治病也。’”(又见汉书高纪注)后汉书蔡邕列传注: “前书音义曰:‘吏病满百日当免也。’”册府元龟九0六:“魏李丰曰:‘台制,病满百日当解禄。’”当亦沿汉制也。
〔六〕 文选让吏部封侯表注引汉官典职仪式选用:“四姓侍祠。”汉书郊祀志上:“泰山自有秘祠其巅,而泰山下祠五帝,各如其方,黄帝并赤帝所,有司侍祠焉。”侍祠,犹言陪祭。
〔七〕 左传昭公二十年:“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杜注:“旰,晏也。”
〔八〕 易干卦文。
〔九〕 钟本“殃”作“破”。
〔一0〕庄子齐物篇:“其发若机括。”成疏:“机,弩牙也;括,箭括也。”
〔一一〕盐铁论除狭篇:“今守、相亲剖符赞拜,莅一郡之众,古方伯之位也。受命专制,宰割千里,不御于内。”
〔一二〕论语学而篇文。
〔一三〕礼记檀弓上文。
太原周党伯况,少为乡〔一〕佐〔二〕发党过于人中辱之〔三〕。党学春秋长安,闻报雠之义〔四〕,辍讲下辞归报雠,到与乡〔五〕佐相闻,期〔六〕斗日,乡佐多从正〔七〕往,使乡佐先拔刀,然后相击。佐欲直,令正击之,党被创,困乏,佐服其义勇〔八〕,箯舆养之〔九〕;数日苏兴,乃知非其家,即径归。其立勇果,乃至于是。
〔一〕 “乡”,元误作“卿”,据孙校改正。
〔二〕 器案:范书党本传、御览四八一、四九六引东观汉纪俱作“ 乡佐”。拾补曰:“续汉书百官志:‘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案百官志五注引风俗通:“国家制度,大率十里一乡。”
〔三〕 御览四八一引东观纪作“乡佐尝众中辱党父”,误。范书亦以为辱党,与应氏同。
〔四〕 范书李贤注:“春秋书‘纪侯大去其国’,公羊传曰:‘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齐襄公九世祖哀公,亨于周,纪侯谮之也,故襄公雠于纪。九世犹可复雠乎?虽百世可也。’”
〔五〕 元亦误作“卿”,下同,据范书、东观纪改。
〔六〕 范书“期”下有“克”字。
〔七〕 御览四九六引东观汉纪“正 ”作“兵”,此亦当作“兵”,形近而误,下同。
〔八〕 惠栋曰:“案春秋之义,复雠以死败为荣,故乡佐服其义也。义见何氏公羊。”
〔九〕 范书作“舆归养之”。说文:“箯,竹舆也。”公羊传文公十五年:“齐人归公孙敖之丧,笋将而来也。”注:“笋者,竹箯,一名便舆。”史记陈余传:“上使泄公持节问之,箯舆前。”集解:“韦昭曰:‘舆如今舆床,人舆以行。’”索隐: “服虔曰:‘编竹木如今峻,可以粪除也。’”御览四八一引东观汉纪作“与归养之”,误。
谨按: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一〕”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三月〔二〕不出,既瘳矣,犹有忧色。身无择行,口无择言〔三〕,脩身慎行,恐辱先也。而伯况被发,则得就业,乡佐虽云凶暴,何缘侵己?今见辱者,必有以招之。身自取焉,何尤于人。亲不可辱,在我何伤。凡报雠者,谓为父兄耳〔四〕,岂以一朝之忿,而肆其狂怒者哉〔五〕?既远春秋之义,殆令〔六〕先祖不复血食,不孝不智,而两有之;归其义勇,其义何居〔七〕?
〔一〕 开宗明义章文。
〔二〕 礼记祭义、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篇、吕氏春秋孝行篇“三月”俱作“数月”,吕览旧校云:“一作‘三月’。”与此同。
〔三〕 孝经卿大夫章文。三国志魏书邴原传引原别传:“原亦以高远清白,颐志澹泊,口无择言,身无择行,故英伟之士向焉。”(又见册府元龟五九八)论衡自纪篇:“口无择言,笔无择文。”案尚书吕刑:“敬忌,罔或有择言在身。”王引之述闻曰:“择读为斁,洪范:‘彝伦攸斁。’郑注训斁为败(史记宋世家集解),说文:‘●,败也。’引商书曰: ‘彝伦攸●。’斁、●、释,古音并同。”
〔四〕 公羊传定公四年:“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父受诛,子复雠,推刃之道也,复雠不除害。”
〔五〕 论语子路篇:“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案下文“不智”,即承论语“惑”字而言。荀子荣辱篇:“斗者忘其身者也,行其少顷之怒,而丧终身之躯,然且为之,是忘其身也。 ”
〔六〕 “令”原作“今”,从拾补校改。
〔七〕 御览四四一引杜预女记:“ 申屠蟠奏记外黄令梁配云:‘昔太原周党,感春秋之义,辞师复雠,当时论者,犹高其节。’”又见后汉纪二五。
汝南陈茂君因〔一〕,为荆州刺史〔二〕,时南阳太守灌恂,本名清能,茂不入宛城〔三〕,引车到城东,为友人卫修母拜,到州。〔四〕恂〔五〕先是茂客,仕苍梧还,到修家〔六〕,见修母妇,说修坐事系狱当死,因诣府门,移辞乞恩,随辈露首〔七〕,入坊中,〔八〕容止严恪,须眉甚伟。太守大惊,不觉自起,立赐巾延请,甚嘉敬之,即焉出修。南阳士大夫谓恂〔九〕能救解修。茂弹绳不挠,修竟极罪,恂亦以它事去。南阳疾恶〔一0〕杀修,为之语曰:“卫修有事,陈茂治之〔一一〕,卫修无事,陈茂杀之。”
〔一〕 谢承后汉书:“汝南陈茂,尝为交址别驾。旧刺史行部,不渡涨海。刺史周敞欲到珠崖、儋耳,茂谏曰:‘不宜履险。’敞不听,涉海遇风,船欲颠覆。茂拔剑诃骂水神,风即止息,方得济。 ”( 书钞七三、类聚八、白帖六、御览六0、文选芜城赋注、游赤石进帆海诗注引)当即此人。
〔二〕 御览二五五引黄泰交广记: “秦兼天下,改州牧为刺史,朱明之时,则出巡行封部,玄英之月,则还诣天府表奏。刺史,言其刺举不法,史者,使也。”
〔三〕 宛城,南阳郡治。
〔四〕 拾补曰:“此下叙次舛错,甚不明白,今欲稍加改易,未必尽如原文,但略使情事分明而已。此数语先叙茂之本意如此,然后到州也。”
〔五〕 拾补校“恂”作“修”。
〔六〕 “到”上,拾补校补“茂” 字。又曰:“此方正叙,故知上是先探茂之本意,不然,复矣。”
〔七〕 愆礼篇:“丧者、讼者,露首草舍。”凡谢罪皆免冠谢,故称露首。汉书黄霸传: “尚书令受丞相对,霸免冠谢罪。”霍光传:“入免冠顿首谢。”朱云传:“左将军辛庆忌免冠解印绶,叩头殿下。”
〔八〕 御览五二六引汝南先贤传: “薛苞归先人冢侧坊中。”文选景福殿赋注:“坊,别屋也。”
〔九〕 拾补校“恂”作“茂”。
〔一0〕拾补校“恶”作“茂”。
〔一一〕拾补校“治”作“活”,云:“与‘杀’协。”
谨按:春秋:“王人之微,处于诸侯之上。〔一〕”坐则专席,止则专馆,朱轩驾驷,威烈赫奕〔二〕。就恂素为官速谤〔三〕,当便入传〔四〕,引见诘问,纠其赃状,以时列闻〔五〕。文王日昃不暇食〔六〕,周公坐而俟旦〔七〕,且非为己私,皆公也。何有忘百姓涂炭之急〔八〕,便迺光昭旧交之问乎〔九〕?鲍宣州牧,行部〔 一0〕多宿下亭〔一一〕,司直举劾〔一二〕,以为轻威损〔一三〕命,坐之刑黜〔一四〕。今茂泯弃天常〔一五〕,进止由己。孰使毁之?小人誉之,自我为之,古人病诸,以为大讥〔一六〕。茂与修善,由〔一七〕鸱鸮之爱其子,适所以害之者〔一八〕。
〔一〕 公羊传僖公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钦、郑世子华,盟于洮。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谷梁传曰:“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也。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周礼内司服职注: “春秋之义,王人虽微者,犹序乎诸侯之上,所以尊尊也。”汉书翟方进传:“春秋之义,王人微者,序乎诸侯之上,尊王命也。”贞观政要纳谏篇附直谏篇:“传称王人虽微,列于诸侯之上,诸侯用之为公即是公,用之为卿即是卿,若不为公卿,即下士于诸侯也。”
〔二〕 此当是汉师春秋遗说。
〔三〕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敢辱高位,以速官谤。”
〔四〕 后汉书光武纪上注:“传舍,客馆也。传音知恋反。”
〔五〕 列读如六朝人弹事列称之列。文选报任少卿书:“终不能自列。”李善注:“说文:‘列,分解也。’”则自我辩解亦谓之列。
〔六〕 尚书无逸:“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国语楚语左史倚相引周书曰:“ 文王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史记周本纪:“文王日中不暇食以待士。”汉书董仲舒传:“周文王至于日昃不暇食。”
〔七〕 孟子离娄下:“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
〔八〕 尚书仲虺之诰:“民坠涂炭。”孔传:“民之危险,若陷泥坠火。”
〔九〕 “问”,元大德本误作“门 ”,宋本及余本俱作“问”。左传隐公三年:“光昭先君之令德。”
〔一0〕汉书朱博传:“为刺史行部。”师古曰:“行音下更反。”续汉书百官志五:“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
〔一一〕下条亦有下亭,亭之制详佚文,下亭犹言下县下邑,盖以别于京师、郡、县治之都亭也。
〔一二〕续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刘昭注:“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复置司直,不属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领诸州。九年十二月,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在上,假传,置从事三人,书佐四人。 ’”后汉书献纪:“建安八年,初置司直官,督中都官。”李贤注:“司直秩比二千石,武帝元狩五年置,掌佐丞相,举不法也。建武十一年省,今复置之。”惠栋补注曰:“汉名臣奏张禹奏曰:‘案今丞相奏事,司直持案,长史持簿。’栋案其时司直,掌督中都官,不属司徒也。”
〔一三〕“损”,胡本误“捐”。
〔一四〕汉书鲍宣传:“宣字子都,渤海高城人也。哀帝初,大司空何武除宣为西曹掾,甚敬重焉,荐宣为谏大夫,迁豫州牧,岁余,丞相司直郭钦奏宣:‘举错烦苛,代二千石署吏听讼,所察过诏条,行部乘传去法驾,驾一马,舍宿乡亭,为众所非。’ 宣坐免归家。”周寿昌汉书注补正曰:“景纪:‘中六年五月,特诏车驾衣服宜称,不如法令者,上丞相、御史请之。’张敞传:‘敞无威仪,时罢朝会,使御吏驱,自以便面拊马。终以此不得大位。’宣领豫州牧,位甚尊而行部简略,故郭钦以违制劾奏。后汉书谢夷吾传:‘为钜鹿太守,以行春乘柴车,从两吏,冀州刺史上其仪序失中,有损国令,左转下邳令。’盖其制至后汉犹然也。”
〔一五〕左传哀公六年:“夏书曰: ‘惟彼陶唐,帅彼天常。’”杜注:“言尧循天之常道。”
〔一六〕淮南子说山篇:“小人之誉人,反以为损。”注引谚曰:“ 问谁毁之,小人誉之。”应氏此文,正与高合,拾补未能详考,遂云“文有讹误”,失之专辄。
〔一七〕“由”,通“犹”。
〔一八〕吕氏春秋分职篇:“譬白公之啬,若枭之爱其子也。”注:“枭爱其子,子长而食其母也。”(淮南道应篇同)意林引桓谭新论:“枭生子,长食其母,乃能飞。”诗邶风旄丘:“流离之子。 ”陆玑疏云:“流离,枭也,自关而西,谓枭为流离。其子适长大,还食其母。故张奂云‘鹠鷅食母’,许慎云‘枭,不孝鸟’是也。”刘子新论贪爱章:“炎洲有鸟,其名曰枭,妪伏其子,百日而长,羽翼既成,食母而飞。”禽经:“枭鸱害母。”注云:“枭在巢,母哺之,羽翼成,啄母自翔去也。”文选檄吴将校部曲文注:“韩诗曰:‘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鸱鸮,鸋鴃,鸟名也。鸱鸮所以爱养其子者,适以病之。爱养其子者,谓坚固其窠巢。病之者,谓不知托于大树茂枝,反敷之苇●,风至●折巢覆,有子则死、有卵则破,是其病也。”今案:荀子劝学篇载此事作蒙鸠,大戴礼记劝学篇作●鸠,说苑善说篇作鹪鹩,类聚九二引诗义疏云:“鸱鸮似黄雀而小,喙刺如锥,取茅为窠,以麻紩之,悬着树枝。幽州谓之鹞鴃,或曰巧妇,或曰女匠,关西谓之篾雀。诗曰:‘肇允彼桃虫。’今鹪鹩是也。”陈乔枞三家诗遗说考引应氏此文云:“鲁家说鸱鸮与韩同。”
度辽将军〔一〕安定皇甫规威明〔二〕,连在大位,欲退避弟,〔三〕数上病,不见听,会友人上郡太守王旻〔四〕物故〔五〕,规素缟到下亭迎丧〔六〕,发服送之〔七〕,因令客密告并州刺史胡芳〔八〕,言规擅远军营,赴私违公,当及举奏〔九〕。答曰:“威明欲得避弟,故作激发〔一0〕,我为朝廷惜其功用,何能为此私家计耶?〔一一〕”规后为中郎将,督并、凉、益三州,时有党事,惧见及,因先自上言〔一二〕:“臣前荐故太常〔一三〕张涣〔一四〕,才任将帅〔一五〕,是附党也。又臣论输左校〔一六〕,时太学生张凤等上书讼臣,是为党人所附也〔一七〕。昔有畏舟之危,而自投水者,盖忧难与处乐其亟决。〔一八〕”
〔一〕 汉书昭纪注引应劭曰:“当度辽水往击之,故以度辽为官号。”后汉书安纪注引汉官仪:“度辽将军屯五原曼柏县。”
〔二〕 范书规本传云:“安定朝那人。”汉书地理志下“安定朝那”注引应劭曰:“史记故戎那邑也。”惠栋曰:“孙勉云:‘汉初有皇父鸾者,自鲁徙居武陵,改父为甫,后汉安定太守隽始居安定朝那,为西州着姓,又徙居京兆。’”
〔三〕 拾补云:“范书讹‘第’,注亦谬解,依此书作‘弟’为是。”钱大昕曰:“避弟,谓己避位,而弟得辟召也。”器案:作“弟”是,范书鲁恭传:“恭怜(其弟)丕小,欲先就其名,讬疾不仕,郡数以礼请,谢不肯应。”则避弟欲就其名者,东汉尚有鲁恭,非止有一皇甫规也。西汉有韦玄成让爵辟兄,事亦相类。
〔四〕 后汉书灵纪:“熹平六年十二月,永安太仆王旻下狱死。”或即此人。
〔五〕 汉书苏武传注,师古曰:“ 物故,谓死也,言其同于鬼物而故也。一说,不欲斥言,但言其所服用之物,皆已故耳。”器案:物借歾字,说文:“歾,终也。”师古所载二说,都属望文生训。
〔六〕 范书作“规缟素越界到下亭迎之”。
〔七〕 范书无此句。
〔八〕 通鉴胡注云:“度辽将军屯西河界,并州刺史所部也。”案上引汉官仪,谓度辽将军屯五原曼柏,胡三省谓屯西河界,盖以五原、西河二郡,俱属并州,胡氏因而致误,并亦未详其所在,仅就地望为言也。
〔九〕 “及”,范书作“急”,急亦从及得声。
〔一0〕范书作“威明欲避第仕涂,故激发我耳”。
〔一一〕范书作“吾当为朝廷爱才,何能由此子计邪”。
〔一二〕范书作“及党事大起,天下名贤,多见染逮,规虽为名将,素誉不高,自以西州豪杰,耻不得豫,乃先自上言云云”御览六三0引续汉书同。
〔一三〕后汉书光武纪上:“光武为太常偏将军。”注:“前书曰:‘奉常,秦官,景帝更名太常。’应劭汉官仪曰:‘欲令国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称太常。’”
〔一四〕“焕”,范书、续汉书俱作 “奂”,当据改。拾补曰:“范书作‘故大司农张奂(器按续汉书同),奂由大司农转太常,规荐以自代之时,奂为中郎将。”
〔一五〕范书、续汉书俱无此句。按规本传云:“征拜度辽将军,至营数月,上书荐中郎将张奂以自代,曰:‘臣闻人无常俗,而政有治乱,兵无强弱,而将有能否。伏见中郎将张奂才略兼优,宜正元帅,以从众望;若犹谓愚臣宜充军事者,愿乞冗官,以为奂副。’朝廷从之。”通鉴注:“元帅,谓度辽将军也。”
〔一六〕范书“臣”下有“昔”字。李贤注引汉官仪:“左校,属将作大匠也。”
〔一七〕规本传:“以余寇不绝,坐系廷尉,论输左校。诸公及太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诣阙讼之。”案后汉书李膺传:“时侍御史景毅,其子为膺门徒,不及于谴;毅慨然曰:‘本谓膺贤,遣子师之;岂可漏夺名籍,苟安而已?”遂自表以免。时人义之。”此亦当时附党之事,自是一时风尚。
〔一八〕“昔有”以下,范书作“臣宜坐之”。札移曰:“‘与处’,应氏谨案述此语作‘ 于处’,于义较长。此皇甫规自言身负大罪,忧难安处,冀朝廷亟决,心以为乐;故应氏断之云‘杀决可也’ ,即承规自请之辞而言。(卢氏谓规罪不至此●仲远,言之太易,未喻其恉。又案淮南子泛论训云:‘楚人有乘船而遇大风者,波至而恐,自投于水。’皇甫规盖本于彼。)”
谨按: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一〕传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事一君。〔二〕”论语:“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三〕”立朝忘家,即戎忘身〔四〕。身且忘之,况于弟乎?方殊俗越溢,大为边害,朝廷比辟公〔五〕旰食。规义在出身,折冲弭难;而诛伐已定,当见镇慰。何有挟功,苟念去位?弟实隽德,不患无位〔六〕。而〔七〕徒阘茸,何所堪施?彊推毂之〔八〕,乱仪干度。孝武皇帝为骠骑将军〔九〕霍去病治第舍〔一0〕,敕令视之,曰:“匈奴不灭,何以家为!”去病外戚末属,一切〔一一〕武夫,尚能抗节洪毅;而规世家纯儒〔一二〕,何独负哉〔一三〕?又以党事先自劳炫。如有白验,其于及己〔一四〕;而形兆求不可得,唯是从〔一五〕,何惮于病〔一六〕?曰“畏舟之危,自投于水,忧难于处乐其亟决”,主幸必不坐。太〔一七〕誓有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一八〕人之所忌,炎〔一九〕自取之〔二0〕。盖〔二一〕、严、〔二二〕杨恽,勋着王室,言事过差,皆伏大辟,以隆主威,抑骄侵也〔二三〕。规顾弟,私也;离局〔二四〕,奸也;诱巧,诈也;畏舟,慢也:四罪是矣,杀决可也〔二五〕。
〔一〕 曹风鸤鸠文。
〔二〕 晏子春秋内篇问下:“晏子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器案“百心”原作“三心”,涉上“三君之心”而误,兹据孔丛子诘墨篇及意林、类聚二0引校改。)说苑反质篇:“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又见列女传母仪魏芒慈母传。又说苑谈丛篇亦有此文。)
〔三〕 学而篇文。
〔四〕 文选西征赋注引六韬:“为将者受命忘家,当敌忘身。”尉缭子武议篇:“将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军宿野忘其亲,援枹而鼓忘其身。”史记司马穣苴传:“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枹鼓之急则忘其身。”孔丛子问军礼篇:“古者,大将受命而出,则忘其家,即戎陈师,则忘其身。 ”说苑指武篇:“受命而出忘其国,即戎忘其家,闻枹鼓之声,唯恐不胜,忘其身,故必死。”后汉书高彪传:“古之君子,即戎忘身。”刘子新论兵术篇:“临军之日,则忘其亲,援枹之时,则忘其身。”
〔五〕 拾补曰:“‘比辟公’三字疑衍。”
〔六〕 论语里仁篇:“不患无位,患所以立。”
〔七〕 “而”,拾补曰:“‘如’ 同。”
〔八〕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推毂赵绾为御史大夫。”索隐:“ 按推毂,谓自卑下之,如为之推车毂也。”又郑当时传:“其推毂士及官属丞史。”正义曰:“推毂,谓荐举人如车毂转运无穷也。”汉书窦婴田蚡传注:“推毂,谓升荐之,若转车毂之为。”
〔九〕 御览二三八引应劭汉官仪: “汉兴,置骠骑将军,位次丞相。”
〔一0〕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第”误“弟”,宋本及余本作“第” ,与史记卫将军骠骑传、汉书霍去病传合。又汉书无“ 舍”字。
〔一一〕史记荆燕王世家:“皆高祖一切功臣。”索隐:“犹一例同时也。”
〔一二〕案范书规本传:“以诗、易教授门徒三百人。”蔡中郎集荐皇甫规表:“伏见护羌校尉皇甫规,少明经术,道为儒宗。”陶渊明集圣贤群辅录:“文帝令及甄表状:‘规少有岐嶷正直之节,对策指刺黄门,梁冀不能用,退隐山谷,敦乐诗、书。’ ”仲远称规为纯儒,盖即谓此。
〔一三〕器案:负谓不如人也,此本当时课殿最之制为言,盖指斥皇甫之不如霍也。汉书儿宽传:“以负租课殿,当免。”春秋繁露考功名篇,言考试法分九等,三三列之,各有上中下三等,以一为最,五为中,九为殿。有余归之于中,中而上者有得,中而下者有负,得少者以一益之至于四,负多者以四减之至于一,此其大较也。续汉书百官志五注补引胡广曰: “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当作“慰”)劳勉之,以劝其后,负多尤为殿者,于后曹别责,以纠怠慢也。诸对辞穷尤困收主者。掾史关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缚责以明下,转相督敕,为民除害也。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后汉书光武纪下:“建武十六年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其牧守令长,坐界内盗贼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懦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唯蔽匿者迺罪之。”又章纪:“ 元和元年二月甲戌诏:‘自牛疫以来,谷食连少,良繇吏教未至,刺史二千石不以为负。其令郡国募人无田欲徙它界就肥饶者,恣听之,到在所,赐给公田,为雇耕佣赁种□,贳与田器,勿收租五岁,除算三年,其后欲还本乡者勿禁。’”诸所言负,皆以胡广汉官解诂所列各条为准,建武十六年诏所课者,即以“盗贼多少”为功负也,元和元年诏所课者,即以 “钱谷出入”为功负也,李贤乃释负为忧,误矣。
〔一四〕拾补曰:“此下有讹脱。”
〔一五〕案此句疑当作“唯□是从” ,“唯”下脱一字。
〔一六〕左传僖公七年:“心则不竞,何惮于病。”
〔一七〕“太”,拾补校作“大”,案今本尚书作“泰”。
〔一八〕此四句,尚书太甲中文。
〔一九〕“炎”,拾补曰:“‘焰’ 同。”朱筠曰:“今本‘天’字固误,‘炎’字似由‘ 焰’字之讹欤?”案何本误作“天”。
〔二0〕左传庄公十四年:“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释文:“ 传作‘炎’,音艳,注仍作‘焰’ 。”案:石经、敦煌卷子本作“炎”,汉书五行志、艺文志并作“炎”,颜师古曰:“‘炎’读与‘焰’同。 ”潜夫论巫列篇亦作“炎”,续汉书五行志赞曰:“妖岂或妄,气炎以观。”
〔二一〕“盖”,拾补曰:“指宽饶。”
〔二二〕“严”,拾补曰:“当谓严助,然其死不因言事。”
〔二三〕盖宽饶、杨恽事,并详汉书本传。
〔二四〕左传成公十五年:“栾针曰:‘侵官,冒也;失官,慢也;离局,奸也。’”即此文所本。杜注:“远其部曲为离局。”后汉书袁绍传: “讨曹操檄曰:‘时冀州方有北向之警,未遑离局。’ ”亦用左传文,义与此同。规擅远军营,劭通之曰:“ 离局奸也。”此亦春秋决事比之义也。又案:白帖十二引礼:“各司其局。”抱朴子外篇君道:“立朝牧民者,不得侵官越局。”局义与此同,即部分之谓也。
〔二五〕拾补曰:“规之罪不至此,何言之太易耶!”
南阳五〔一〕世公〔二〕,为广汉太守,与司徒长史〔三〕段辽叔同岁〔四〕,辽叔太子〔五〕名旧,才操卤〔六〕钝,小子髡既见齿乡党,到见股肱曰:“ 太守与辽叔同岁,恩结缔素,薄命早亡,幸来临郡〔七〕,今年且以此相饶〔八〕,举其子,如无罪,得至后岁贯鱼之次〔九〕,敬不有违。”有主簿〔一0〕柳对曰:“明府谨终追远〔一一〕,兴微继绝;然旧实不如髡,宜可授之。”世公于是厉声曰:“丈夫相临,儿女尚欲举之,何谓高下之间耶?释兄用弟,此为故殃段氏之家,岂称相遭遇之意乎?”竟举旧也。世公转换南阳,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欲举其子,伯起自乞子瓒尚弱,而弟琰幸以成人,是岁举琰,明年复举瓒。瓒十四未可见众,常称病,遣诣生,交到十八〔一二〕,乃始出治剧〔一三〕平春长,上书:“臣甫弱冠,未任宰御,乞留宿卫。”尚书劾奏:“增年受选,减年避剧〔一四〕,请免瓒官。”诏书:“左迁武当左尉。〔一五〕 ”会车骑将军冯绲〔一六〕南征武陵蛮、夷,绲与伯起同时公府辟,瓒为军曲候〔一七〕。瓒归卧家,军功除新阳长〔一八〕,官至下邳相〔一九〕。
〔一〕 拾补曰:“五姓,乃五子胥之后。”案广韵于五字注云‘五姓’,而于伍字不言姓,故伍参,汉书古今人表作五参,伍员,吕氏春秋异宝篇、抱朴子嘉遁篇作五员,而古今人表作五子胥也。
〔二〕 案华阳国志蜀郡士女王阜字世公,以世公为字,正与此同,事类赋二三、御览九0六引萧广济孝子传,伍袭字世公,疑即此人。
〔三〕 御览二0九引汉官仪:“太尉、司徒、司空长史,秩比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和鼎味。”
〔四〕 同岁,谓同年被选举之人。下文:“世公转换南阳,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穷通篇:“萧令吴斌,与司徒韩演同岁。”孔丛子连丛子下:“鲁人有同岁上计而死者。”汉敦煌长史武班碑: “金乡长,河间高阳史恢等追维昔日同岁,即署孝廉。 ”柳敏碑:“县长同岁犍为属国赵台公。”后汉书李固传:“有同岁生得罪于冀,亡奔邵。”御览四0九引三辅决录:“游殷为胡轸所害,同郡吉伯房、郭公休与殷同岁相善,为缌麻三月。”又二六八引汝南先贤传:“ 黄浮字隐公,阳安人,除为虑长、濮阳令,同岁子为都市掾,犯法当死,一郡尽为之请,浮曰:‘周公诛二弟,石碏讨其子,今维同岁子,浮所不能教也。’三国志魏书武帝传:“公与韩遂父同岁孝廉。”又注引魏武故事:“武帝让县自明杰志令:‘孤始举孝廉,……顾视同岁中年有五十,未名为老,内自图之,从此却去三十年,待天下清,始与同岁中始举者等耳。’”案孔融、陈群皆有同岁论,后汉书董卓传注引同岁名,盖犹后世之所谓同年录。
〔五〕 “太”,拾补校作“大”。
〔六〕 “卤”,拾补云:“‘鲁’ 同。”
〔七〕 临谓临莅。本书山泽篇林条:“予前临郡。”文选蔡伯喈陈太丘碑文:“河南尹种府君临郡。”又潘安仁杨荆州诔,前言“临轵作令”,后言“君莅其任”。
〔八〕 相饶,犹言相容。三国志魏书文帝传注:“吴质,济阴人也,自以少时,不为本郡所饶。”抱朴子自序篇:“洪者,君之第三子也,生晚,为二亲所娇饶,不见督以书史。”吴均去妾赠夫诗: “愿君忆畴昔,片言时见饶。”北齐书樊逊传:“逊少学,常为兄仲优饶。”隋书刘炫传:“自序云:‘性本愚蔽,家业贫窭,为父兄所饶,厕缙绅之末。’”诸饶字义与此同,可以互证。
〔九〕 易剥卦:“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注:“贯鱼,谓此众阴也,骈头相次,似贯鱼也。”此用为铨次而进意。通典十四选举二: “至和帝时,梁武帝为丞相,上表曰:‘前代选官,皆立选簿,应在贯鱼,自有诠次,胄籍升降,行能臧否,或素定怀抱,或得之余论,故得简通宾客,无俟扫门。 ’”
〔一0〕通鉴三三胡注:“汉三公府皆有主簿,录省众事。簿,文籍也,以版书之。”
〔一一〕论语学而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也。”孔安国曰:“慎终者,丧终其哀;追远者,祭尽其敬。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归于厚也。”
〔一二〕汉人年十八始服官政。汉书儒林传:“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又霍去病传:“以皇后姊子,年十八为侍中。 ”又终军传:“年十八选为博士弟子,至府受遣;太守闻其有异材,召见军,甚奇之,与交结。军揖太守而去,至长安上书言事,武帝异其文,拜为谒者,给事中。 ”与此可以互证。又“诣”疑“ 诸”讹。
〔一三〕案汉代县分剧平二种,后汉书安纪:“永初元年诏:‘自今长吏被考竟未报,自非父母丧,无故辄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汉旧仪上:“刺史举民有茂材,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经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剧一科,各一人。”潜夫论考绩篇:“明经、宽博、武猛、治剧,此皆名自命而号自定。”
〔一四〕三国志魏书司马朗传:“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无仰高之风,损年以求早成,非志所为也。’监试者异之。” 宋书孝义何子平传:“母本侧庶,籍注失实,年未及养,而籍年已满,便去职归家。时镇军将军顾觊之为州上纲,谓曰:‘尊上年实未八十,亲故所知,州中差有微禄,当启相留。’子平曰:‘公家正取信黄籍,籍年既至,便应扶侍私庭,何容以实年未满,苟冒荣利。’” 此则因其亲籍年不实,而自引退。盖古代服政官有限年之制,于是速成之辈,躁进之徒,往往有匿年以求入仕途者,据此所载,则自汉时已然矣。尔后则官年与实年之弊端,殆与封建制度相终始焉。
〔一五〕续汉书百官志五:“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本注曰:“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名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奸宄,以起端绪。”注引应劭汉官曰:“大县,丞、左右尉,所谓命卿三人;小县,一尉一丞,命卿二人。”
〔一六〕详怪神篇。
〔一七〕续汉书百官志一:“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 钟本“候”作“尉”,非是。
〔一八〕水经颍水注引应劭曰:“新阳县在新水之阳。”
〔一九〕汉书地理志上,东海郡下邳注引应劭曰:“邳在薛,其后徙此,故曰下邳。”水经泗水注引应劭曰:“奚仲自薛徙居之,故曰下邳也。” 案后汉书孝明八王传,刘衍封下邳王,蔡瓒为下邳相,当在愍王刘意时。俞樾茶香室丛钞三曰:“案此一事,可见汉时弊政,不减后世。五世公所到之处,其举孝廉,但举其年家子耳,甚者,子弟蝉联,而及乳臭之儿,亦忝名器,斯今人所不至此也。至于增年减年,以意为之,当时文籍,漫无稽考,可以想见。及为尚书所劾,乃又夤缘戎幕,叨冒军功,高卧家中,策勋幕府。然则近代军功保举之滥,亦犹行者之道矣。”
谨按:古无孝廉,唯有贡士〔一〕,贡士恩义,经传无以〔二〕也。春秋诸侯朝觐会遇,大夫亦豫其好。礼记曰:“大夫三月葬,同位毕至〔三〕。”此言谨终悼亡,不说子弟当见宠拔也。鲁有后成叔〔四〕聘卫,右宰谷〔五〕留而觞之,陈乐而不乐,酒酣而不饮〔六〕,送〔七〕以璧〔八〕,其妻孥,●宅〔九〕而居之,分禄而食之,其子长乃〔一0〕辟〔一一〕。孔子称:“可寄百里之命,讬六尺之孤,临大节而不可夺。〔一二〕”相于〔一三〕之义,具于此矣。语有曰:“ 白头如新,交盖如旧。〔一四〕”箪食壶浆〔一五〕,会于树阴,临别眷眷,念在报效;何有同岁相临,而可拱默者哉?春秋因其可褒而褒之〔一六〕,若乃世公二郡之举,斯为过矣。然世人亦多浅薄,在者无慇勤之谊〔一七〕,亡者无顾覆之施,饥〔一八〕寒缓急〔一九〕,视之若遗;非徒如此而已,至有可否之际,受刑诛者。人各有心,两不得中〔二0〕。夫孝廉平除〔二一〕,则有社稷民人〔二二〕,伤及民人,实宜料度,以为后图〔二三〕。
〔一〕 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孝廉古之贡士,耆儒甲科之谓也。”
〔二〕 “以”,拾补云:“疑‘文 ’。”器案:疑当作“有”,“ 以”古作“□”,与“有”形近而误。
〔三〕 此左传隐公元年文,礼记王制、杂记俱言“大夫三月而葬”,无下句;语又见说苑修文篇。
〔四〕 “后”元作“右”,今改。文选嵇康幽愤诗注引左传、礼记檀弓上,俱云“后成叔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定公十年及鲁语上作“郈成叔 ”,吕氏春秋观表篇、孔丛子陈士义篇作“郈成子”,左传襄公十四年作“厚成叔”,释文云:“‘厚’本或作‘郈’。”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季、郈之鸡斗 ”,史记鲁世家集解:“徐广曰:‘郈一本作厚,世本亦然。’”古今人表“厚昭伯”,注云:“即郈昭伯。 ”史记鲁世家索隐:“郈昭伯称厚氏。”潜夫论志氏姓篇:“鲁之公族有后氏。”礼记檀弓“后木”,疏引世本作“厚氏”。说文:“垕,古文厚。”集韵:“或作 ‘●’。”则作“后”、作“厚”,皆“郈”之变文也。
〔五〕 拾补曰:“吕氏春秋观表篇有‘臣’字。”器按:孔丛子陈士义篇、古今人表亦有 “臣”字,左传襄公十四年无“臣”字。
〔六〕 “不饮”,拾补云:“二字衍。”
〔七〕 “送”下,拾补校补“之” 字。
〔八〕 “璧”下,拾补据吕氏春秋、孔丛子补“及宁喜之难作,右宰谷(亦去“臣”字)死之,后成叔使人迎”十七字。
〔九〕 拾补曰:“两书皆作‘隔’ ,‘●’疑字误。”拾补识语曰:“‘●’读为‘摄乎大国之间’之‘摄’。”器案:卢校是,‘●’即“隔 ”形近而误。
〔一0〕“乃”下,拾补校补“反其 ”二字。
〔一一〕“辟”,拾补校作“璧”。
〔一二〕论语泰伯篇曾子语。晋书阎缵传引“可以讬六尺之孤,临大节而不可夺”,以为孔子语,与此合。
〔一三〕潜夫论交际篇:“俗人之相于也,有利生亲,积亲生爱。”又释难篇:“夫尧、舜之相于人也,非戈与伐也。”汪继培笺云:“ 相于,两相交被之辞。文五年左传疏引郑康成箴膏肓云:‘礼,天子于二王后之丧,含为先,襚次之,赙次之;于诸侯,含之,赗之;小君亦如之;于诸侯臣,襚之;诸侯相于如天子于二王后。’仪礼聘礼郑注:‘大问曰聘,诸侯相于,久无事,使卿相问之礼。’易林蒙之巽:‘患解忧除,王母相于,与喜俱来,使我安居。’艺文类聚五十三孔融与韦休甫书曰:‘疾动,不得复与足下岸帻广坐,举杯相于,以为邑邑。’急就篇有尚自于,一人言自于,二人言相于。吕氏春秋不侵篇云:‘豫让国士也,而犹以人之于己也为念。’高诱注:‘于犹厚也。’相于亦相厚之意矣。” 器案:曹子建乐府当来日大难:“ 广情故,心相厚。”御览六八八引繁钦定情诗:“何以结相于,金薄画惨头。”晋书左贵嫔传:“为离思赋曰:‘况骨肉之相于兮,永缅邈而两绝。’”读曲歌:“君行负怜事,那得厚相于。”杜甫赠李八秘书别三十韵:“良友惜相于。”是相于一词,自汉、魏至唐人犹相沿用之。寻左传庄公九年:“管夷吾治于高傒。”杜注:“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又成公二年:“余虽欲于巩伯。”于亦厚意。诗秦风权舆两“于我乎”,笺所谓“其意勤勤然”,亦厚义也。马融广成颂:“淤赐犒功。”然则“于”亦“淤 ”之借字也。
〔一四〕史记邹阳列传:“谚曰:‘ 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集解:“桓谭新论曰:‘ 言内有以相知与否,不在新故也。’”索隐:“案服虔云:‘人不相知,自初交至白头,犹如新也。(倾盖如故)如吴札、郑侨也。’按家语:‘孔子遇程子于途,倾盖而语。’又志林云:‘倾盖者,道行相遇,軿车对语,两盖相切、小欹之,故曰倾也。’”汉书邹阳传注:“孟康曰:‘初相识,至白头不相知。’文颖曰:‘ 倾盖,犹交盖,驻车也。’”语又见新序杂事三。
〔一五〕孟子梁惠王下:“箪食壶浆,以迎王师。”
〔一六〕公羊传隐公元年:“因其可褒而褒之。”十反篇亦载此语。
〔一七〕此句元作“在者无之”,何本、钟本、拾补引严于鈇本作“ 在者寡慇勤之谊”,郑作“在者无 □□之□”,今酌补“慇勤”“谊”三字。
〔一八〕“饥”,程本、钟本作“饥 ”。
〔一九〕缓急二字,偏义复词。
〔二0〕“两不得中”,何本、钟本作“两不可得”。
〔二一〕平,平议也。
〔二二〕论语先进篇:“子路曰:‘ 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孔安国曰:“言治民事神,于是而习之,亦学也。”
〔二三〕左传桓公六年:“以为后图。”正义曰:“以为在后图谋。”案:三国志魏书邴原传注引邴原别传:“孔融曰:‘往者,应仲远为泰山太守,举一孝廉,旬月之间而杀之。夫君人厚薄,何常之有?’原对曰:‘仲远举孝廉,杀之,其义焉在?夫孝廉,国之俊选也,举之若是,则杀之非也;若杀之是,则举之非也。诗云:彼己之子,不遂其媾。盖讥之也。语云: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仲远之惑甚矣,明府奚取焉。’”仲远之举孝廉而杀之,与此之议孝廉之平除,事可比义,故附及之。
汝南戴幼起,三年服竟,让财〔一〕与兄,将妻子出客舍中,住官池田〔二〕以耕种。为上计史〔三〕,独车载衣资〔四〕,表汝南太守上计史戴绍车。后举孝廉,为陕令。
〔一〕 “财”,郎本误“则”。
〔二〕 汉书宣纪:“诏:‘池□未御幸者,假与贫民。’”应劭注曰:“池,陂池也;□,禁苑也。”
〔三〕 后汉书应奉列传注引谢承书:“奉少为上计吏,许驯为计掾。”刘攽曰:“案‘吏 ’当为‘史’,总而言,掾、史皆吏,别而言之不同,上计有史有掾也。”案刘说是,本书正作上计史。续汉书百官志五:“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注补引胡广曰:“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借作“慰”)劳勉之,以劝其后,负多尤为殿者,于后曹别责,以纠怠慢也。诸对辞穷尤困收主者,掾、史关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缚责以明下,转相督敕,为民除害也。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
〔四〕 汉书朱买臣传:“买臣随上计吏为卒,将重车至长安。”师古曰:“买臣身自充卒,而与计吏将重车也。载衣食具曰重车。重音直用反。 ”据此,则上计吏当别有车,故应氏按语亦以推独车为言,此载衣资者,即所谓重车是也。
谨按:礼有东宫西宫,辟子之私,不足则资,有余亦归之于宗也〔一〕。此言兄弟无离异之义也。凡让财者类与弟〔二〕,子弟尚幼,恩情〔三〕注,希有与兄。既出之日,可居冢〔四〕下,冢无屋,宗家〔五〕犹有赢〔六〕田庐田,可首粥力者耳〔七〕,何必官池客舍。既推独车,复表其上,为其〔八〕饰伪,良亦昭晰。幼起同辟有薛孟尝者〔九〕,与弟子共居,弟子常〔一0〕求分,力〔一一〕不能止,固〔一二〕乃听之,都与,奴婢引〔一三〕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一四〕,汝不能使之。”田屋取其荒坏者,曰:“我少时所作买〔一五〕,意所恋也。”器物取其久者〔一六〕,曰:“我服食久,身口安之也。〔一七〕”外有共分之名,内实十三耳。子弟〔一八〕无几尽之,辄复更分,如此者数〔一九〕。传称袁盎三兄子分而供其公家之费〔二0〕,此则〔二一〕然矣。论语:“泰伯三让,民无得而称之焉。〔二二〕”何有让数十万,畏人而〔二三〕不知,欲令皦皦〔二四〕,乃如是乎?方之袁、薛,差以千里。凡同居,上也;通有无,次也;让其下耳〔二五〕。况若幼起,仍〔二六〕斯不足贵矣。
〔一〕 仪礼丧服传:“故昆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辟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
〔二〕 “弟”上,拾补校补“子” 字。
〔三〕 “情”下,拾补云:“下脱一字。”
〔四〕 “冢”,两京本误作“家” ,下同。御览五二六、九七五引汝南先贤传曰:“薛苞归先人冢侧坊中,种稻以祭祀,芋以充饥。”冢侧犹冢下也。
〔五〕 后汉书樊弘列传:“与宗家亲属作营堑自守,老弱归之者千余家。”宗家,犹言宗人。
〔六〕 “赢”元作“羸”,今据拾补校改。
〔七〕 “首”,拾补校作“身”,云:“‘粥身’又见下卷,乃勤力之意。”
〔八〕 “为其”,拾补曰:“似倒。”
〔九〕 御览一八一引华峤后汉书: “汝南薛苞字孟尝。”又四一四引汝南先贤传:“薛苞字孟尝,西平人。”
〔一0〕“常”,郎本作“当”,未可据。
〔一一〕“力”,拾补云:“范书作 ‘包’,乃孟尝之名,上‘薛’字下或当有‘包’字。 ”
〔一二〕“固”,拾补校作“因”。
〔一三〕引亦取也,与下文言取,互文见义。后汉书孔融传注引融家传:“每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御览三八五引孔融别传亦谓:“每与诸兄共食梨,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前言引,后言取,以互文见义,与此正同。
〔一四〕案范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序、后汉纪十一、御览四一四引汝南先贤传、又五一二引华峤后汉书、颜氏家训后娶篇俱作“与我共事久” ,语意较完,当据补正。
〔一五〕拾补曰:“范书作‘吾少时所理’。”器案:家训与范书同,华书、袁纪、汝南先贤传俱作“吾少时所治”。
〔一六〕器案:“久”读为“旧”,论语宪问篇集解引孔注:“久要,旧约也。”汉书述魏豹田儋韩信传赞:“曷惟其旧。”与起、朽韵,应劭曰:“言不能久也。”文选答宾戏注引项岱曰:“久,旧也。”
〔一七〕“安之”,郎本误乙作“之安”。
〔一八〕“子弟”,拾补校作“弟子 ”。
〔一九〕范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序:“安帝时,汝南薛苞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欧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扫;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昏晨不废,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 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朽败者,曰:‘吾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序末注云:“自此已上,并华峤之词也。”后汉纪十一:“弟子求出居,苞不能止,乃中分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者,曰:‘吾少时所治,意所恋也。’ 器取朽者,曰:‘我服之久,身所安也。’”御览四一四引汝南先贤传:“既而弟子求分异居,苞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居(疑“ 若”误)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者,曰:‘吾少时所治,意所恋也。’器物取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弟子数破其产,续复赈给。”又五一二引华峤后汉书:“薛苞弟子求出,苞不敢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 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治,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服食已久,身口所安也。’”
〔二0〕论衡定贤篇:“袁将军再与兄子分家财,多有以为恩义。”
〔二一〕“则”,何本、钟本作“其 ”。
〔二二〕论语泰伯篇:“子曰:‘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 ”
〔二三〕“而”,拾补云:“衍。”
〔二四〕后汉书黄琼传:“皦皦者易污。”通鉴胡注曰:“皦皦,玉石之白也。”
〔二五〕日知录十三曰:“应劭风俗通曰:‘凡兄弟,同居,上也;通有无,次也;让其下耳。’岂非中庸之行,而今人以为难能者哉?”
〔二六〕“仍”,拾补云:“疑。”
江夏太守河内〔一〕赵仲让,举司隶〔二〕茂材,为高唐令,密〔三〕乘舆车,径至高唐,变易名姓,止都亭中十余日,默入市里,观省风俗,已,呼亭长问:“新令为谁?从何官来?何时到也?”曰:“县已遣吏迎,垂有起居。〔四〕”曰:“正我是也。”亭长怖,遽拜谒,竟,便具吏。其日入舍,乃谒府,数十日无故便去。为郡功曹所选,颇有不用,因称狂,乱首走出府门。太守以其宿有重名,忍而不罪。后为大将军〔五〕梁冀从事中郎〔六〕,冬月坐庭中,向日解衣〔七〕裘捕〔八〕虱,已,因倾卧〔九〕,厥形悉表露〔一0〕。将军夫人襄城君〔一一〕云:“不洁清,当亟推问。”将军叹〔一二〕曰:“是赵从事〔一三〕,绝〔一四〕高士也。”他事若此非一也〔一五〕。
〔一〕 “河内”,御览九五一引作 “河南”。水经清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河内,殷国也,周名之为南阳,又曰‘晋始启南阳’,今南阳城是也,秦始皇改曰脩武。”又见汉书地理志脩武注引应劭。
〔二〕 后汉书光武纪下注引汉官仪:“司隶校尉部河南、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河东、弘农七郡于河南洛阳,故谓东京为司隶。”
〔三〕 “密”,何本、钟本作“不 ”。
〔四〕 拾补曰:“‘垂有起居’,言垂即有动静相闻耳。一本‘垂’作‘乘’,误。”案两京本误作“乘”。垂,犹今言即将,后汉书独行赵苞传:“遣使迎母及妻子,垂当到郡。”垂字义与此同。
〔五〕 续汉书百官志一注引蔡质汉仪:“汉兴,置大将军、骠骑,位次丞相。”
〔六〕 “中郎”原作“中郎将”,今据拾补校删。拾补曰:“‘将’字衍,御览无。”案御览九五一引作“郎中”,字误倒植,纬略四引有“将 ”字,误同今本。续汉书百官志一:“大将军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职参谋议。’”
〔七〕 御览“衣”作“坏”。
〔八〕 纬略“捕”作“搏”。
〔九〕 纬略“倾”作“鸱”。
〔一0〕“厥形悉表露”,谓暴露阴部也。三国志魏书袁绍传:“遂勒兵捕诸阉人,无少长皆杀之,或无须而误死者,至自发露形体而后得免。” 亦谓发露阴部,示与阉宦有别也。御览六九六引语林: “桓宣武性俭,着故裈,上马不调,□败,五形遂露。 ”意亦同。
〔一一〕后汉书梁冀传:“弘农人宰宣,素性佞邪,欲取媚于冀,迺上言:‘大将军有周公之功,今既封诸子,则其妻宜为邑君。’诏遂封冀妻孙寿为襄城君,兼食阳翟,租岁入五千万,加赐赤绂,比长公主。”御览作“襄成”,误。
〔一二〕“叹”,御览作“笑”,纬略无。
〔一三〕此句纬略作“我从事中郎” 。
〔一四〕御览、纬略“绝”下有“清 ”字。
〔一五〕俞樾茶香室丛钞三曰:“此事已开魏、晋竹林诸贤风气矣。然襄城君即孙寿也,赵君玩之,薄其人耳,应仲远但执礼法以议之,似未识其雅意。”
谨按: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一〕” 左氏传曰:“旧章不可无也。〔二〕”凡张官置吏〔三〕,为之律度〔四〕,故能摄固〔五〕其位,天下无觊觎也〔六〕。今仲让不先谒府,乃径到县,俱〔七〕谍吏民,尔乃入舍。论语:“升车〔八〕必正立〔九〕,执绥,不内顾。〔一0〕”不掩不备,不见人短见〔一一〕。礼记:“ 户有二屦不入。〔一二〕”“将上堂,声必扬。〔一三〕”家且犹若此,况于长吏乎?君子之仕,行其道也〔一四〕,民未见德,唯诈是闻〔一五〕,远荐功曹,策名委质〔一六〕,就有不合,当徐告退,古〔一七〕既待放,须起〔一八〕乃逝,何得乱道〔一九〕,进退自由,傲很天常〔二0〕,若无君父?洪范陈五事,以貌为首〔二一〕,孝经列三法,以服为先〔二二〕。仲让居有田业,加之禄赐,势可免冻馁之厄,未必须冬日之暖也,利不体皆此也〔二三〕。河内,殷之旧都,国分为三,康叔之风既激〔二四〕,而纣之化由〔二五〕存,其俗士大夫本矜〔二六〕好大言〔二七〕,而少实行〔二八〕。
〔一〕 诗大雅假乐文。
〔二〕 左传哀公三年文。
〔三〕 后汉书光武纪下:“建武六年六月辛卯,诏曰:‘夫张官置吏,所以为人也。’” 李贤注:“管子曰:‘张官置吏,所以奉王之法。’” 惠栋补注:“白虎通:‘列土为疆,非为诸侯,张官设府,非为卿大夫,皆为民也。’”器案后汉书桓谭传: “上疏陈时政所宜,曰:‘夫张官置吏,以理万人。’ ”亦用此文。
〔四〕 左传文公六年:“为之律度。”史记夏本纪:“声为律,身为度。”索隐:“言禹声音应钟律。”集解:“王肃曰:‘以身为法度。’”
〔五〕 国语晋语四:“乃能摄固,保其土房。”韦注:“摄,持也。”
〔六〕 左传桓公二年:“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
〔七〕 “俱”,拾补云:“讹,疑是‘伺’。”
〔八〕 拾补曰:“下‘必正立执绥不’六字,定后人妄增,正立执绥,于此义无所当,何故引之?鲁论语无‘不’字,汉人引用多从鲁。”
〔九〕 史记夏侯婴列传集解引应劭曰:“古者皆立乘。”汉书夏侯婴传注引同。
〔一0〕论语乡党篇:“升车,必正立,执绥,车中不内顾。”
〔一一〕“短见”,拾补曰:“‘见 ’字衍。”案叶抱崧说叩引此作“升车,必正立,执绥,车中不内顾,不掩不备,不见人短见”,以为论语文,失之目治。
〔一二〕礼记曲礼上“户”下有“外 ”字。
〔一三〕并见曲礼上。
〔一四〕论语微子篇:“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
〔一五〕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卜偃曰:‘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
〔一六〕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贽。”贽、质古通。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集解引服虔曰:“古者始仕,必先书其名于策,委死之贽于君,然后为臣,示必死节于其君也。”
〔一七〕器案:“古”疑“若”。
〔一八〕“须起”,拾补云:“二字疑讹。”
〔一九〕札移曰:“案目云:‘因称狂乱首,走出府门。’则‘道’当作‘首’。”器案:首、道古通,王氏读书杂志已详之矣。
〔二0〕左传文公十八年:“傲很明德,以乱天常。”
〔二一〕尚书洪范:“二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思曰睿。恭作肃,从作乂,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
〔二二〕孝经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
〔二三〕拾补云:“此六字当为衍文。”徐友兰曰:“此盖道厥形表露之失,当从丘盖,未便刊落也。”
〔二四〕郎本原校云:“‘激’一本作‘歇’。”
〔二五〕“由”通“犹”,钟本作“ 犹”。
〔二六〕拾补云:“‘矜’下当有一 ‘夸’字。”拾补识语曰:“‘ 夸’烂为‘本’,倒在‘矜’上。 ”
〔二七〕史记高纪:“刘季好大言。 ”汉书郊祀志:“栾大好大言。”
〔二八〕汉书地理志下:“河内本殷之故都。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风邶、庸、卫国是也。……河内殷虚,更属于晋,康叔之风既歇,而纣之化犹存,故俗刚彊,多豪桀侵夺,薄恩礼,好生分。”管子水地篇:“齐、晋之水,枯旱而运,●墆而杂,故其民谄谀葆诈,巧佞而好利。”
十反第五
风俗通义十反第五〔一〕
易记出处默语〔二〕,书美“九德咸事”〔三〕,同归殊涂,一致百虑〔四〕,不期相反,各有云〔五〕尚而已。是故伯夷让国以采薇〔六〕,展禽不去于所生〔七〕;孔丘周流以应聘〔八〕,长沮隐居而耦耕〔九〕;墨翟摩顶以放踵〔一0〕,杨朱一毛而不为〔一一〕;干木息偃以藩魏〔一二〕,包胥重□而存郢〔一三〕;夷吾朱纮以三归〔一四〕,平仲辞邑而濯缨〔一五〕;惠施从车以百乘〔一六〕,桑扈徒步而裸形〔一七〕;宁戚商歌以干禄〔一八〕,颜阖逾墙而遁荣〔一九〕;高柴趣门以避难,季路求人而陨零〔二0〕;端木结驷以货殖,颜回屡空而弗营〔二一〕;孟献高宇以美室〔二二〕,原宪蓬门而株楹〔二三〕。传曰:“人心不同,有如其面。〔二四〕”古今行事〔二五〕,是则然矣,比其舛曰十反〔二六〕。
〔一〕 苏颂曰:“十反第五,子抄云:‘第九。’”器案:自此以下各卷,大德本元有墨块阙不等,今悉依宋本补订,不另详也。
〔二〕 易系辞上,已注愆礼篇。
〔三〕 书皋陶谟文。
〔四〕 易系辞下:“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
〔五〕 文选陆士衡答贾长渊诗注引应劭汉书注:“云,有也。”器按:云犹所也,汉书李寻传:“各有云为。”义与此同。
〔六〕 史记伯夷列传:“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于是伯夷、叔齐闻西伯昌善养老,盍往归焉,及至西伯卒。武王载木主,号为文王,东伐纣。伯夷、叔齐叩马而谏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谓孝乎?以臣弑君,可谓仁乎?’左右欲兵之,太公曰:‘此义人也。’扶而去之。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及饿且死,作歌,其辞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遂饿死于首阳山。”
〔七〕 论语微子篇:“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展禽即柳下惠,所生即谓父母之邦。
〔八〕 陆贾新语本行篇:“夫子… …周流天下,无所合意。”盐铁论论儒篇:“孔子周流。”赵岐孟子题辞:“慕仲尼周流忧世。”
〔九〕 论语微子篇:“长沮、桀溺耦而耕。”集解引郑玄曰:“长沮、桀溺,隐者也。耜广五寸,二耜为耦。”
〔一0〕孟子尽心上:“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赵岐注:“墨子,墨翟也。兼爱他人,摩突其顶,下至于踵,以利天下,己乐为之也。”
〔一一〕孟子尽心上:“杨子最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赵注:“杨子,杨朱也。为我,为己也。拔己一毛,以利天下之民,不肯为也。”拾补曰:“‘为’或是‘应’字,协韵。”器案:为字古韵属歌部,与耕部对转,如●声有赢有嬴是也,故此与耕部字通协,卢说非是。
〔一二〕事详吕氏春秋期贤篇、淮南子脩务篇、新序杂事五、史记魏世家、论衡非韩篇、高士传。广韵二十九换引氏姓篇云:“段氏,段干木之后。”史记老子列传集解、路史国名纪乙引风俗通云:“ 姓段,名干木。”淮南注、论衡、魏都赋:“干木之德。”楚辞九辨王逸注:“干木阖门而辞相。”俱称干木。姓苑、通志氏族略五、路史国名纪乙、程大中四书逸笺并谓段干姓,木名。考史记老子列传:“老子之子名宗,为魏将,封于段干。”国策齐策一高注:“段干,姓。”三辅决录:“段干木之子隐如入关;去干字为段。”则段干为复姓,明矣。古人复姓,多取下字连名称之,故孙叔敖为叔敖,公牛哀为牛哀,司马迁为马迁,东方朔为方朔等,不可计极,段干木称干木,正其比也。史记集解、齐东野语一并谓风俗通作姓段名干木,盖不知古人语例耳。又案:息偃当作偃息,幽通赋:“木偃息以藩魏。”吕氏春秋顺说篇高注:“段干木偃息以安魏。”赵岐孟子公孙丑下孟子谓蚳□章章指:“段干木偃寝而式闾。”三国志魏书卫臻传载明帝诏:“昔干木偃息,义压强秦。”左太冲咏史诗:“吾希段干木,偃息藩魏君。”字皆作偃息是其证。
〔一三〕“□”,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钟本、类纂本误作“玺”。札移曰:“案‘玺’当为‘□’之误,淮南脩务训云:‘ 申包胥曾茧重胝,七日七夜,至于秦庭。’(干禄字书:“ 茧,俗作□。”)器案:应氏此二言,原本班固幽通赋,班赋曰:“ 木偃息以蕃魏兮,申重茧以存荆。 ”彼文正作“重茧”,师古注云:“茧,足下伤起如茧也。……昭王反国,将赏包胥,包胥辞曰:‘吾所以重茧为君耳,非为身也。’逃不受赏。”案包胥辞赏事,详载战国策楚策、淮南修务、说苑至公、新序义勇,包胥辞曰云云,俱不作“重□为君”,颜氏此注殆依正文为说耳。宋策:“墨子百舍重茧。”高诱注:“重茧,累胝也。”淮南脩务:“昔者,楚欲攻宋,墨子闻而悼之,自鲁趋而十日十夜,足重茧而不休息,裂衣裳裹足,至于郢见楚王。”后汉书冯衍传:“田邑报衍书:‘ 昔墨翟累茧救宋,申包胥重胝存楚。’”抱朴子博喻篇:“墨翟以重茧怡颜。”梁书武纪上:“府僚重请曰: ‘虽复累茧救宋,重胝存楚,居今观古,曾何足云。’ ”包胥重茧之说,殆借用墨翟事。又案:礼记内则:“ 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列女传贤明宋鲍女宗传用其文,“茧”作“□”。又王制“ 茧栗”,释文:“字又作‘□’,公典反。”史记货殖白圭传:“岁孰取谷,与之丝漆□。”俱为“茧”字古又作“□”之证。
〔一四〕“纮”原作“弦”,朱筠曰:“案‘朱弦’当作‘朱纮’。”器案礼记杂记下:“ 孔子曰:“管仲镂簋而朱纮,旅树而反坫,山节而藻梲,贤大夫也,而难为上也。’即应氏所本,朱校是,今据改正。论语八佾篇:“管氏有三归。”
〔一五〕“辞”,钟本误作“息”。晏子春秋内篇杂上:“晏子为庄公臣,言大用,每朝赐爵益邑;俄而不用,每朝致邑与爵,爵邑尽,退朝而乘,嘳然而叹,终而笑。其仆曰:‘何叹笑相从数也?’ 晏子曰:‘吾叹也,哀吾君不免于难;吾笑也,喜吾自得也,吾亦无死矣。’崔杼果弑庄公。”孟子离娄上: “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一六〕淮南齐俗篇:“惠子从车百乘以过孟诸,庄子见之,弃其余鱼。”
〔一七〕“桑”字原脱,何本、钟本有“伯”字,类纂本、合雅本有“桑”字,拾补校补“ 桑”字,今从之。今案楚辞涉江:“桑扈裸行。”王逸注:“桑扈,隐士也,去衣裸裎,效夷、狄也。‘裸’ 一作‘裸’。”说苑修文篇:“孔子曰:‘可也简。’ 简者易野也,易野者,无礼文也。孔子见子桑伯子,子桑伯子不衣冠而处。弟子曰:‘ 夫子何为见此人乎?’曰:‘其质美而无文,吾欲说而文之。’孔子去,子桑伯子门人不说,曰:‘何为见孔子乎?’曰:‘其质美而文繁,吾欲说而去其文。’故曰文质修者,谓之君子;有质而无文,谓之易野。”
〔一八〕史记邹阳列传:“晋宁戚饭牛车下,而桓公任之以国。”集解引应劭曰:“齐桓公夜出迎客,而宁戚疾击其牛角,商歌曰:‘南山矸,白石烂,生不逢尧与舜禅,短布单衣适至骭,从昏饭牛薄夜半,长夜漫漫何时旦。’公召与语,说之,以为大夫。”汉书邹阳传注引应劭说同,惟“商歌”作“高歌” ,宋祁以为“高”字合作“商”。器案管子小问、淮南道应、泛论二篇、列女传辩通齐管妾婧传、新序杂事五及孟子告子下赵岐注、离骚王逸注、淮南泛论、缪称二篇高注,俱作“商歌”,宋校是也。考宁戚歌见于记载者各异,其以为歌硕鼠者,说苑善说(据后汉书马融列传注引,今本误作“顾见”)及吕氏春秋举难高注是也;其以为歌南山、沧浪、东门三歌者,蒙求旧注引三齐略记,后汉书蔡邕传注、孟子告子下疏、洪兴祖离骚补注、困学纪闻三引三齐记载南山歌,与应氏所引同,文选江文通杂体诗集注引钞作“南山峨峨白石粲,下有寒泉文章僈,中有鲤鱼长尺半,裋布单衣裁至骭,生不遭尧与舜禅,长夜漫漫何时旦?黄特上阪且休息,细锉大豆在尔侧,吾将与尔相齐国。”艺文类聚四三引宁戚扣牛角歌云:“沧浪之水白石粲,中有鲤鱼长尺半,縠布单衣裁至骭,清朝饭牛至夜半。黄犊上阪且休息,吾将舍汝相齐国。”(御览五九引三齐略记:“沧浪水,在齐城西南十五里,康衢,则宁戚扣牛角歌于此也。”)文选成公子安啸赋注引东门歌云:“出东门兮厉石班,上有松柏兮清且兰。粗布衣兮缊缕,时不遇兮尧、舜主。牛兮努力食细草,大臣在尔侧,吾当与尔适楚国。” 冯惟讷古诗纪引刘向别录载戚歌南山、沧浪、东门三首,杨慎风雅逸篇六引东门歌,亦云:“刘向别录所载。 ”考古书引别录无此文,此恐是明人谰言。冯氏诗纪又引蜩笑外稿云:“此歌不类春秋时人语,盖后世所拟者,高诱注吕氏春秋,谓戚所歌乃诗硕鼠之辞,虽未见所据,亦可知南山白石之歌,诱初未之见也。然其辞亦激烈,足以动人。”其以为歌白水之诗者,刘子新论适才篇袁孝政注:“宁戚初仕于齐,佯为商人,见桓公,乃扣角而歌,歌曰:‘浩浩之泉,游游之鱼,怀德不仕,乃容将军者也。’”案袁氏此说,本管子小问及列女传辩通齐管妾婧传,彼文谓“古有白水之诗是也。”综上所述,是宁戚商歌有三说也。论语为政篇:“ 子张学干禄。”
〔一九〕汉书扬雄传解嘲注:“应劭曰:‘鲁君闻颜阖贤,欲以为相,使者往聘,因凿后垣而亡。’”以为凿垣,与此文异。案此事详庄子让王篇、吕氏春秋贵生篇,高诱注以为逾坯,淮南齐俗篇、宋玉九辩王逸注以为凿培,是旧有二说也。
〔二0〕左传哀公十五年:“季子将入,遇子羔将出,曰:‘门已闭矣。’季子曰:‘吾姑至焉。’子羔曰:‘弗及,不践其难。’季子曰:‘食焉不辟其难。’子羔遂出。子路入,及门,公孙敢门焉,曰:“无入为也。’季子曰:‘是公孙,求利焉而逃其难,由不然,利其禄,必救其患。’有使者出,乃入,曰:‘大子焉用孔悝,虽杀之,必或继之。’且曰: ‘大子无勇,若燔台半,必舍孔叔。’大子闻之惧,下石乞。盂黶敌子路,以戈击之,断缨,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结缨而死。孔子闻卫乱,曰:‘柴也其来,由也死矣。’”案此事又详史记卫康叔世家及仲尼弟子列传。御览三六六引论语隐义曰:“卫蒯聩乱,子路兴师往,有狐黯者,当师曰:‘子欲入耶?’曰:‘ 然。’黯从城上下麻绳钓子路,半城,问曰:‘为师耶?为君耶?’曰:‘在君为君,在师为师。’黯因投之,折其左股,不死,黯开城欲杀之,子路目如明星之光耀,黯不能前,谓曰:‘畏子之目,愿覆之。’子路以衣袂覆目,黯遂杀之。”又御览三七四、广志二五引幽通赋注:“卫蒯聩乱,子羔灭鬓,衣妇人衣,逃得出,曰:‘父子争国,吾何为其间乎!’”则又传闻异辞也。
〔二一〕论语先进篇:“子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 ”汉书货殖传:“子赣既学于仲尼,退而仕卫,发贮鬻财曹、鲁之间,七十子之徒最为饶。而颜渊箪食瓢饮,在于陋巷。子赣结驷连骑,束帛之币,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然孔子贤颜渊而讥子赣,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意则屡中。’”
〔二二〕器案:“孟献”疑当作“晋献”。礼记檀弓下:“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郑注:“ 轮,轮囷,言高大。奂言众多。” 又晋语八:“赵文子为室,斫其椽而砻之,张老夕焉而见之,不谒而归。”当即其事。
〔二三〕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原宪字子思,……孔子卒,原宪遂亡在草泽中,子贡相卫,而结驷连骑,排藜藿,入穷阎,过谢原宪。宪摄敝衣冠见子贡。子贡耻之曰:‘夫子岂病乎?’原宪曰:‘吾闻之:无财者谓之贫,学道而不能行者谓之病。若宪贫也,非病也。’子贡惭,不怿而去,终身耻其言之过也。”(又见庄子让王篇)
〔二四〕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
〔二五〕汉书翟方进传:“自道行事以赎论。”刘敞曰:“汉时人言行事、成事,皆谓已行已成事也。王充书亦有之。”案:行事,亦言成事、往事、已事、故事,说详王念孙读书杂志汉书十二。
〔二六〕“舛”,钟本误作“外”。案:十反,指上言十者,事物相反。韩非子有六反篇,亦言言实相反者有六事,应氏即拟为之。
太尉〔一〕沛国刘矩叔方〔二〕,父〔三〕字叔辽,累祖卿尹,〔四〕好学敦整,土名〔五〕不休扬,又无力援,仕进陵迟。而叔方雅有高问,远近伟之,州郡辟请,未尝答命,往来京师,委质通门。〔六〕太尉徐防〔七〕、太傅〔八〕桓焉〔九〕二公,嘉其孝敬,慰愍契阔〔一0〕,为之先后〔一一〕,叔辽由此辟公府博士〔一二〕,征议郎〔一三〕。叔方尔乃翻然〔一四〕改志,以礼进退,三登台羇〔一五〕,号为名宰〔一六〕。
〔一〕 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尉公一人。”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三公通谏争之。世祖即位,改为大司马,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注引应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
〔二〕 后汉书循吏列传:“刘矩、字叔方,沛国萧人也。”又皇甫规传注引应劭汉官仪: “刘矩字叔方。”
〔三〕 “父”,拾补据范书校作“ 叔父”。器案:卢校非也,汉人叔侄亦称父子。孙志祖读书脞录六:“古人称叔侄亦曰父子,汉书疏广传:‘ 父子并为师傅。’谓广为太子太傅,其兄子受为少傅也。后汉书蔡邕传:‘阳球飞章言邕及质,邕上书自陈,如臣父子,欲相伤陷。’晋书谢安传:‘朝仪欲以谢玄为荆州刺史,谢安以父子名位太重。’质乃邕之叔父,玄亦安之兄子也。又通鉴卷一百十:‘慕舆护曰:以子拒父犹可,况以父拒子乎?’慕容德于宝为叔父,亦称父子,晋以后则罕见矣。”今案:孙说是,应氏此文,亦是叔侄称父子之证,卢氏据范书补作“叔父”,非也。
〔四〕 案后汉书顺纪:“永建二年,秋七月庚子,太常刘光为太尉,录尚书事。”注:“ 刘光字仲辽,即太尉刘矩之弟。”案仲辽即叔辽,是矩叔父,非弟也。刘矩传称“叔父光,顺帝时为司徒。” 案顺纪:“永建四年秋八月丁巳,太尉刘光免。”则光卒官太尉,云司徒,亦误。又案:累祖犹言历代。后汉书何敞传:“累祖蒙恩,至臣八代。”
〔五〕 土名,即当时所谓乡曲之誉。后汉书和纪:“永元五年三月戊子诏曰:‘选举良才,为政之本,科别行能,必由乡曲。’”盖当时进身之阶,率由乡举里选,故土名对于仕宦前途,关系綦重。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引魏略:“始吴质为单家,少游遨贵戚间,盖不与乡里相沈浮,故虽已出官,本国犹不与之土名。”又引吴质别传:“土名不扬,谥为丑侯。” 则土名之说,曹魏时犹然。魏书傅嘏传注、世说文学篇注引傅子:“邓飏好变通,合徒党,鬻声名于闾阎。” 晋书孙楚传:“才藻卓绝,爽迈不群,多所陵傲,缺乡曲之誉,年四十余,始参镇东军事。”抱朴子自叙:“ 持乡论者,则卖选举以取谢。”由上所引吴质、邓飏、孙楚、葛洪诸事观之,皆可说明土名对于仕宦之关系也。
〔六〕 文选西都赋:“立十二之通门。”蜀都赋:“辟二九之通门。”吴都赋:“通门二八。”则所谓“委质通门”,犹言从政于辇毂之下也。
〔七〕 后汉书徐防列传:“防字谒卿,沛国铚人也,延平元年,迁太尉。”
〔八〕 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因省,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注引应劭汉官仪曰:“傅者,覆也。”
〔九〕 后汉书桓焉列传:“焉字叔元,永宁中,顺帝立为皇太子,以焉为太子少傅,月余,迁太傅。”书钞五九引华峤后汉书:“桓焉明经笃行,有名称,以尚书授安帝,拜太傅,录尚书,复入授顺帝于禁中,因宴见,奏宜引三公尚书入省事,天子从之。”
〔一0〕契阔,谓勤苦,详愆礼篇注。
〔一一〕尚书大传殷传:“文王,胥附、奔辏、先后、御侮,谓之四邻,以免于牖里之害。 ”诗大雅绵:“予曰有先后。”正义:“先后者,此臣能相导礼仪,使依法典,在君前后,故曰先后也。”
〔一二〕御览二三六引应劭汉官仪: “博士,秦官也。博者,通博古今;士者,辩于然否。孝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秩六百石。太常差次有明威重者一人为祭酒,总领纲纪。”
〔一三〕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议郎、郎中,秦官也。议郎,秩比六百石,特征贤良方正,敦朴有道,第公府掾试博士者拜郎中。”
〔一四〕孟子万章上:“汤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云云。”赵注:“幡,反也。”荀子大略篇:“幡然。”杨注:“‘幡’与‘翻’同。”文选檄吴将校部曲文:“翻然大举。”刘良注:“翻然,回飞貌。”
〔一五〕汉人以三公为台羇,台即三台,羇者三公命服。北史豆卢雄传论:“后登台羇。” 又尉迟迥传:“论职推台羇。”
〔一六〕后汉书刘矩传:“矩字叔方,沛国萧人也。叔父光,顺帝时为司徒。矩少有高节,以叔父辽未得仕进,遂绝州郡之命。太尉朱宠、太傅桓焉嘉其忠义,故叔辽以此为诸公所辟,拜议郎。”
阳翟令左冯翊田辉叔都,兄字〔一〕威〔二〕都,俱合〔三〕纯懿,不陨洪祚。叔都最为知名,郡常欲〔四〕为察授之〔五〕,辉耻越贤兄,惧不得免,因缘他疾,遂讬病喑。家人妻子,莫知其情,人数恐灼〔六〕,持之有度。后在田舍,天连阴雨,友人张子平、吉仲考等,密〔七〕共穿逾〔八〕,夺取衣衾,穷夜独处,迫切至矣,然无声响〔九〕,徒喑喑而已。子平因前抱持曰:“我某公也〔一0〕,谓汝〔一一〕避兄耳,何意真然耶?天丧斯人,吾侪将何效乎!”相对歔欷,哀动左右。间积四岁,威都〔一二〕果举,迁安定长史,〔一三〕据辎乘緌,还历乡里,荐祀祖考。叔都沃醊神坐,俯仰因语。是月,司隶、太尉、大将军同时并辟,为侍御史〔一四〕,举茂才〔一五〕,不幸早陨。威都官至武都太守〔一六〕。
〔一〕 类林一引无“字”字。
〔二〕 钟本“威”误“成”。
〔三〕 “合”,拾补云:“疑‘含 ’。”案类林作“称”。
〔四〕 拾补曰:“疑脱‘使’字。 ”
〔五〕 拾补曰:“‘之’字衍。” 器案:原文不脱不衍,卢校俱非是。察谓察举,汉书文翁传:“少好学,通春秋,以郡县吏察举。”授谓授职,后文“封祈、周乘为太守李张所举,函封未发,张病物故,夫人于柩侧,下帷见六孝廉曰:‘李氏蒙国厚恩,据重任,咨嘉休懿,相授岁贡云云。’”即察授之事也。
〔六〕 器案:“恐灼”不辞,疑当作“恐猲”,汉书王子侯表上:“葛魁侯戚,元鼎三年,坐缚家吏恐猲受赇,弃市。”师古曰:“猲,谓以威力胁人也。猲音呼葛反。”又下:“承乡侯德天,鸿嘉二年,坐恐猲国人、受财臧五百以上免。”此“恐猲” 连文之证,“猲”、“灼”形近而误。
〔七〕 “密”,钟本误“褒”。
〔八〕 淮南齐俗篇:“故有大路龙旗,羽盖委緌,结驷连骑,则必有穿窬、拊楗、抽箕、逾备之奸。”论语阳货篇:“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与。”穿逾即穿窬。
〔九〕 “响”原作“飨”,今从郎本、郑本及类林改正。
〔一0〕史记郦生列传:“郦生曰: ‘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 自称为公,与此相同。
〔一一〕类林“汝”下有“阳”字。
〔一二〕朱藏元本、胡本、郎本、钟本“威”误“戚”,郎本校云:“一本作‘威都’。”
〔一三〕续汉书百官志五:“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 ”
〔一四〕后汉书何敞传注引汉官仪: “侍御史,周官也,为柱下史,冠法冠。”
〔一五〕“才”,胡本作“材”,古通。汉书武纪:“元封五年诏:‘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注:“应劭曰:‘ 旧言秀才,避光武讳称茂才。’师古曰:‘茂,美也。 ’”后汉书黄琬传:“旧制,光禄举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尤异者为茂才四行。时权富子弟多以人事得举,而贫约守志者,以穷退见遗,京师为之谣曰:‘欲得不能,光禄茂才。’”
〔一六〕汉书地理志下,武都郡注引应劭曰:“故白马氐、羌。”
太尉掾〔一〕汝南范滂孟博〔二〕,天资聪叡,辩于持论〔三〕,举孝廉〔四〕光禄主事〔五〕,京师归德,四方影附〔六〕。父字叔矩〔七〕,遭母忧,既葬之后,饘粥不赡,叔矩谓其兄弟:“礼不言事〔八〕,辩〔九〕杖而起;今俱匍匐号啕〔一0〕,上阙奠酹,下困糊口〔一一〕,非孝道也。”因将人客〔一二〕于九江,田种畜牧〔一三〕,多所收获〔一四〕,以解债,负土成冢〔一五〕,立祀。三年服阕,二兄仕进。叔矩以自替于丧纪〔一六〕,独寝坟侧,服制如初,哀犹未歇。郡举至孝〔一七〕,拜中司〔一八〕勾章长,病去官,博士征,兄忧不行〔一九〕。司徒梁国盛允字子嗣,为议郎,〔二0〕慕孟博之德,贪树于有礼〔二一〕,谓孟博:“家公〔二二〕区区〔二三〕,欲辟大臣,宜令邑人廉荐之。”孟博厉声曰:“老夫〔二四〕年尊,绝意世事〔二五〕;又海内清高,当路非一。” 退而告人:“子嗣欲德我,我不受也。”子嗣亦以恨,遂不得辟。孟博病去受事,而常干宰相之职。
〔一〕 “太尉掾”三字,各本误入上条“武威太守”之下,拾补云:“圆围误在此(案指 “太尉掾”三字)下,当移三字之上。文选王文宪集序注引‘太尉范滂辨于持论’,盖脱一‘掾’字。”器案:文选赠河阳诗注引作“太尉掾范滂,天资聪叡”,今据移正。
〔二〕 后汉书范滂传:“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也。”注:“征羌,解见来歙传。谢承书曰:‘汝南细阳人也。’”按来歙传:“以歙有平羌、陇之功,故改汝南之当乡县为征羌国焉。”
〔三〕 汉书严助传:“朔、皋不根持论,上颇俳优畜之。”师古曰:“论议委随,不能持正,如树木之无根柢也。”又儒林传:“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案:持论谓坚持所立之论也。
〔四〕 孝廉,注见本书序。
〔五〕 唐六典一引汉官仪:“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主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秩四百石,次补尚书郎,出宰百里。”通典二二职官四:“主事二,汉有之。”原注:“汉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主三署之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后汉范滂字孟博,自光禄四行迁光禄主事,时陈蕃为光禄勋,滂执公仪诣蕃,蕃亦不止,滂怀恨,投板,弃官而去。郭泰闻之曰:‘若范孟博者,岂以公礼格之。’蕃乃谢。又胡伯蕃、公沙穆并为之。”案汉书张安世传:“为光禄勋,郎有醉,小便殿上。主事白行法,安世曰:‘何以知其不及水浆邪?如何以小过成罪。 ’”此即光禄主事也。后汉书张霸传:“举孝廉光禄主事。”注:“光禄卿之主事也,见汉官仪。”独行戴封传:“后举孝廉光禄主事。”又戴就传:“太守刘宠举就孝廉光禄主事。”注:“风俗通曰:‘光禄奉□举就为主事。’”
〔六〕 文选答宾戏:“其余猋飞景附,霅煜其间者,盖不可胜载。”张铣注:“如影之附形。”三国志魏书司马朗传注引司马彪序传:“朗祖父俊字元异,博学好古,倜傥有大度,长八尺三寸,腰带十围,仪状魁岸,与众有异,乡党宗族,咸景附焉。” 又辛毗传:“今刘、孙用事,众皆影附。”抱朴子外篇正郭:“声誉翕熠,秦、胡景附。”颜氏家训勉学篇: “何晏、王弼,祖述玄宗,递相夸尚,景附草靡。”
〔七〕 后汉书范滂传注引谢承书曰:“滂父显,故龙舒侯相也。”
〔八〕 礼记丧大记:“既葬,与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国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 ”即此文所本。拾补谓“礼不言事辨”句,非是。
〔九〕 “辩”,胡本、郑本作“辨 ”,辨杖即治杖,犹辨装之为治装也。“起”,吴本误 “记”,钟本作“立”。
〔一0〕易同人:“先号啕而后笑。 ”
〔一一〕左传隐公十一年:“糊口于四方。”说文:“糊,寄食也。”
〔一二〕杜甫遣兴诗:“问知人客姓。”人客字本此。
〔一三〕宋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钟本“畜”作“蓄”,古通。
〔一四〕宋本“收”作“全”。
〔一五〕“冢”,两京本误“家”。
〔一六〕礼记文王世子:“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郑注:“纪犹事也。”吕氏春秋十月纪:“饬丧纪。”高注:“纪,数也。”
〔一七〕至孝,为汉代选举之一科。后汉书安纪:“永初五年,诏举至孝与行卓异者。”桓纪:“建和元年,诏举至孝、笃行之士。”献纪:“建安五年,诏三公举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国守相各一人。”赵咨列传:“大司农陈豨举咨至孝、有道。” 荀爽列传:“太常赵典举爽至孝。”繁阳令碑阴有至孝 □夔君威。
〔一八〕唐人以中丞为中司,则此谓御史中丞也。
〔一九〕朱彝尊曰:“东汉风俗之厚,期功之丧,咸得弃官持服,如贾逵以祖父,戴封以伯父,西鄂长杨弼以伯母,繁阳令杨君以叔父,上虞长度尚以从父,韦义、杨仁、刘衡以兄,思善侯相杨着以从兄,太常丞谯玄、槐里令曹全以弟,广平令仲定以姊,王纯以妹,马融以兄子,陈寔以期丧,皆去官;范滂父字叔矩,以博士征,因兄丧不行;圉令赵君,司徒杨公辟,以兄忧不至;陈重当迁会稽太守,遭姊忧去官;至晋而嵇绍拜徐州刺史,以长子丧去职;陶潜以程氏妹丧自免:见于史传及碑版,如此之多。盖古人尚孝义,薄禄位,故能行其心之所安也。通典曰:‘安帝初,长吏多避事去官,乃自非父母之服,不得去职。’自是因咽废食之见,后人于父母之丧,且有不去官者矣。”
〔二0〕“嗣”元作“翩”,今据孙诒让说校改。札移曰:“案后汉书桓帝纪李注云:‘允字子代。’与此不同。水经获水注云:‘卢城城东有汉司徒盛允墓碑:允字伯世,梁国虞人也。’郦引碑文,最为可据。后汉书注‘世’作‘代’者,唐人避太宗讳改耳。此作‘翩’者,实当为‘嗣’字,‘嗣’与‘世 ’音正相近也。汉隶‘嗣’或作‘●’(见隶释汉石经残碑尚书),与‘翩’形近,故传写易误。前愆礼篇河南尹太山羊翩祖,后汉书羊陟传作‘字嗣祖’,‘翩’ 亦‘ 嗣’之误,是其证矣。”器案:孙校是,今据改。“嗣”、“世”古通,史记韩世家:“ 景公问曰:‘尚有世乎?’”即借“世”为“嗣”。又据郦引碑文,“子”亦当作“伯”,“伯”古通作“百 ”,( 如“伍伯”作“五百”之比)“百 ”草书作“●”,又讹为“子”耳。又案:孙所引桓纪文,见延熹二年,又“三年七月,司空盛允为司徒。”
〔二一〕国语周语上:“树于有礼,艾人必丰。”晋语四:“树于有礼必有艾。”
〔二二〕器案后汉书王丹列传:“丹征为太子少傅,时大司徒侯霸欲交友,及丹被征,遣子昱候于道,昱拜车下,丹下答之,昱曰:‘家公欲与君结交,何为见拜?’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之许也。’”此子称父为家公者,应氏此文,则又可称人之父为家公也。世说新语政事篇:“袁公问陈元方:‘贤家君在太丘云云。’”即其此类。刘表与袁谭书,称谭父绍为太公,(后汉书袁谭传)晋简文与郗超语,谓超父愔为尊公,(晋书简文纪)此亦称人父为公之例。颜氏家训风操篇:“昔侯霸之子孙,称其祖父曰家公。”则祖父亦称家公也。
〔二三〕广雅释训:“区区,爱也。 ”文选古诗:“一心抱区区。”后汉书何敞传:“臣敞区区,诚欲计策两安。”
〔二四〕“老夫”,胡本、郑本作“ 老父”,御览八五九引亦作“老父”,寻上文“允谓孟博家公”,及应氏案语,自以作“老父”为是,当据改正。
〔二五〕御览引“事”作“仕”。
谨按:礼:“父为士,子为天子。〔一〕”武王建有周之号,谥大王、王季,言王业肇于此矣〔二〕。越裳〔三〕重九译,献白雉,周公荐陈祖庙,曰:“先人之德。〔四〕”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五〕。前汉诏曰:“〔六〕海内〔七〕大乱,兵革并起〔八〕,朕被坚执锐〔九〕,自率〔一0〕士卒,犯危难,平暴乱〔一一〕,偃兵〔一二〕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之教训也〔一三〕。今上尊号曰太上皇。〔一四〕”春秋之义,“因其可褒而褒之”〔一五〕。孝经曰:“敬其父则子悦。〔一六〕”叔矩则其孝敬〔一七〕,则粥身苦思,率礼无违矣。则其友于〔一八〕,则褒兄委荣,尽其哀情矣〔一九〕。则其学艺,则家法〔二0〕洽览,诲人不倦矣〔二一〕。则其政事,则施于已试,靡有阙遗矣。君子百行〔二二〕,子产有四〔二三〕。凡在他姓,尚宜褒之,况于父乎?敬意之至,犹用夷悦〔二四〕,况于宠族乎?抗〔二五〕爽言以拒厚旨,抑所生〔二六〕以为己高,忍能厉然独享其荣,若乃不令之下愚〔二七〕,流货贿〔二八〕于权嬖,此罪人也。田辉讬疾,上也;刘矩屈体,次也;范滂吾无取焉耳。
〔一〕 礼记丧服小记:“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 ”此似有脱文。
〔二〕 礼记大传:“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稷,设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逡奔走,追王大王□父、王季历、文王昌,不以卑临尊也。”疏云:“中庸云: ‘周公追王太王、王季’者,谓以王礼改葬耳;不改葬文王者,以王礼葬故也;此太王、王季追王者,迹所由兴,故追王也;所以追王者,以子为天子,而不以卑临尊,若非王迹所由,不必追王也。故小记云:‘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 ’是也。”
〔三〕 “裳”,拾补作“常”,古通,胡本误作“尝”。
〔四〕 御览七八五引尚书大传:“ 交趾之南有越裳国,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曰:‘道路悠远,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译而朝。’成王以归周公,公曰:‘ 德不加焉,则君子不飨其质;政不施焉,则君子不臣其人;吾何以获此赐也?’其使请曰:‘吾受命吾国之黄耇曰:久矣,天之无别(列)风淮(淫)雨,意者,中国有圣人乎?有则盍往朝之。’周公乃归之于王,称先王之神致,以荐于宗庙。周德既衰,于是稍绝。”是应氏此文,原本尚书大传,而陈氏定本、皮氏疏证俱未引以为说,何也。
〔五〕 汉书高纪:“六年诏云:‘ 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也。’”
〔六〕 见汉书高纪六年。
〔七〕 “海内”,汉书作“天下” 。
〔八〕 汉书有“万民苦殃”句。
〔九〕 汉书“朕”下有“亲”字。师古曰:“被坚,谓甲胄也。”又陈胜传注:“师古曰 ‘坚,坚甲也;锐,利兵也。’”
〔一0〕汉书“率”作“帅”。
〔一一〕汉书有“立诸侯”句。
〔一二〕吕氏春秋荡兵篇:“古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高注:“ 偃,止。”
〔一三〕汉书有“诸王、通侯、将军、群卿大夫已尊朕为皇帝,而太公未有号”二十二字。
〔一四〕汉书作“今上尊号太公曰太上皇”。
〔一五〕公羊传隐公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因其可褒者而褒之。”
〔一六〕广要道章文。
〔一七〕左传文公十八年:“夫莒仆,则其孝敬,则弑其君父矣;则其忠信,则窃其宝玉矣。”此文拟之,每句第一则字作动词用,第二则字作副词用。
〔一八〕后汉书史弼列传:“陛下隆于友于。”注:“友,亲也。尚书(君陈)曰:‘惟孝友于兄弟。’”惠栋曰:“蔡邕石经论语云:‘书云:孝于惟孝,友于兄弟。’包咸云:‘孝于惟孝,美大孝之辞也。友于兄弟,善于兄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即与为政同。’今流俗本作‘孝乎’,梅氏伪撰尚书,以 ‘惟孝’属下读,改‘孝于’为‘孝乎’,遂失本真也。”钱大昕曰:“案袁绍传亦云:‘友于之性,生于自然。’六朝人好用此语,三国志陈思王传:‘今之否隔,友于同忧。’吴三嗣主传:‘友于之义薄矣。’许靖传注:‘处室则友于不穆。’晋书长沙王乂传:‘友于十人,同产皇室。’东莱王蕤传:‘曾无友于之情。’ 孝友传论:‘笃友于而宣范。’宋书庐江王袆传:‘克敷友于。’桂阳王休范传:‘先帝穆于友于。’范泰传:‘ 孝慈天至,友于过隆。’南齐书豫章王嶷传:‘友于之爱,垂友于之性,朕友于之深。’ 王思远传:‘友于甚至。’梁书陈伯之传:‘朱鲔涉血于友于。’南史齐文惠太子传:‘太子见上,友于既至。’梁临川王宏传:‘武帝于友于甚厚。’袁彖传:‘ 辨谳之日,友于让生。’北史李顺传:‘笃于友于,见称于世。’李谧传:‘幼事兄玚,恭顺尽友于之诚。’ 薛聪传:‘友于笃穆。’房彦谦传:‘上划圣主友于之意。’要皆滥觞于后汉也。”器案:惠、钱说是,惜失引应氏此文。又陶潜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诗:“一欣侍温颜,再喜见友于。”南史刘湛传:“友于素笃。”可为钱说补证。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十二引洪驹父诗话:“世谓兄弟为友于,谓子孙为贻厥者,歇后语也。”
〔一九〕器案:哀读为爱,乐记:“ ●直而慈爱者。”郑注:“爱或为哀。”管子形势解: “见爱之交,几于不结。”形势篇“爱”作“ 哀”。吕氏春秋报更篇:“人主胡可以不务哀士。”高注:“哀,爱也。”淮南说山篇: “各哀其所生。”高注:“哀犹爱也。”释名释言语: “哀,爱也,爱乃思念之也。”论语阳货篇:“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爱又借为哀。并哀、爱通借之证。
〔二0〕后汉书质纪:“先能通经者,各令随家法。”注:“儒生为诗者,谓之诗家,礼者谓之礼家,故言各随家法也。’徐防传:“伏见太学博士弟子,皆以意说,不修家法。”注:“诸经为业,各自名家。”
〔二一〕论语述而篇,孔丘两言“诲人不倦”。
〔二二〕说苑谈丛篇:“百行之本一言也。”孔丛子连丛子上与子琳书:“学者所以饬百行也。”东观汉记鲍永传:“仁者百行之宗。”诗氓郑笺:“士有百行,功过可以相除。”孝经音义引郑玄孝经序、高诱吕氏春秋孝行览注并言:“孝为百行之首。” 书钞六三引钟离意别传:“正色乡党,百行优备。”论衡累害篇:“动百行,作万事。”邯郸淳鸿胪钟纪碑铭:“内苞九德,外兼百行。”类聚二三引程晓女典篇: “丈夫百行,以功补过。”类聚四七引陆机吴大司马陆抗诔:“质文殊涂,百行异辙。”文选嵇叔夜与山巨源绝交书:“君子百行,殊涂而同致。”南齐书陆澄传: “王俭答澄书曰:‘仆以此书( 孝经),明百行之首,实人伦所先。’”刘孝威奉和简文帝太子诗:“百行纪司成。”敦煌遗书有百行章,备列百行之目。
〔二三〕论语公冶长:“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应氏谓此为百行之四,盖先儒旧说。
〔二四〕家语五帝德:“四海之内,舟舆所及,莫不夷悦。”尔雅释言:“恞,悦也。”
〔二五〕文选西京赋注:“抗,举也。”尔雅释言:“爽,差也,忒也。”
〔二六〕诗小雅小宛:“毋忝尔所生。”
〔二七〕诗小雅十月之交:“不宁不令。”国语齐语:“寡君有不令之臣。”令,善也。论语阳货篇:“唯上智与下愚不移。”
〔二八〕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胡本、钟本“贿”作“财”。
巴郡太守〔一〕太山但望〔二〕伯门〔三〕,为司徒掾,同产〔 四〕子作客杀人〔五〕系狱〔六〕,望自劾去,星行电征〔七〕,数日〔八〕归,趋〔九〕诣府,露〔一0〕首肉袒〔一一〕,辞谢太守太尉李固〔一二〕,谢〔一三〕与相见,顿头流血,自说:“弟薄命早亡,以孤〔一四〕为讬,无〔一五〕义方之教〔一六〕,自陷罪恶,自男穿〔一七〕既与〔一八〕知情〔一九〕,幸有微胤,乞以代之。”言甚哀切。李公达于原度,即活出之〔二0〕。
〔一〕 汉书地理志上,巴郡注引应劭曰:“左氏:‘巴子使韩服告楚。’”
〔二〕 拾补引孙云:“御览四百廿一‘但’作‘任’。”器案:“ 任”字误,华阳国志巴志作“但” ,书钞六八引亦作“但”。
〔三〕 “门”,拾补云:“御览作 ‘闿’。”器案:书钞亦作“闿”,(陈俞本误“门” )华阳国志作“阖”,“阖”、“门”俱“闿”之误,闿望义正相应。
〔四〕 史记文纪:“今犯法已论,而使母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乃为收帑,朕甚不取。”文又见汉书刑法志,汉书元纪:“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产弟子中常侍许嘉为平恩侯,奉戴侯后。”后汉书明纪:“爵过公乘,得移与子若同产、同产子。”注:“同产,同母兄弟也。”拾补“产”下据御览补“弟 ”字,云:“旧无,然可省。”器案:书钞亦有“弟” 字。
〔五〕 “人”字,拾补据御览补,今从之。
〔六〕 “狱”字,拾补据御览补,今从之。
〔七〕 晋书夏统传:“每采梠求食,星行夜归。”星行,谓戴星而行也。陆机答兄书:“ 羲阳趣驾,炎华电征。”电征,谓遄行如电掣之疾也。
〔八〕 拾补云:“二字御览无。”
〔九〕 “趋”,拾补云:“御览作 ‘便道’。”
〔一0〕“露”,大德本作“路”,系描字,不可据。
〔一一〕注详愆礼篇袁夏甫少举孝廉条案语。
〔一二〕李固,后汉书有传。
〔一三〕“谢”,胡本、御览作“请 ”。
〔一四〕“孤”上,御览有“遗”字。
〔一五〕“无”,拾补云:“御览作 ‘望失’二字,是。”
〔一六〕左传隐公三年:“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礼记乐记:“而民乡方。”注:“方,道也。”
〔一七〕“自”,拾补据御览校作“ 息”。
〔一八〕“与”,御览作“豫”。
〔一九〕后汉书孔融传融议引汉律: “与罪人交关三日已上,皆应知情。”
〔二0〕拾补曰:“御览‘李公于是原活出之’。”
高唐令乐安〔一〕周●〔二〕孟玉〔三〕,为大〔四〕将军掾,弟子〔五〕使客杀人,捕得,太守盛亮,阴为宿留。●〔六〕亦自劾去,诣府,亮与相见,不乞请,又不辞谢〔七〕。亮告宾客:‘周孟玉欲作抗〔八〕直,不恤其亲,我何能枉宪〔九〕乎?’遂毙〔一0〕于狱。弟妇不哭死子而哭孟玉。世人误之,犹以为高〔一一〕。
〔一〕 水经济水二注:“应劭曰: ‘乐安县,取休令之名矣。’”
〔二〕 “●”,原误作“纠”,拾补云:“范书作‘璆’。”今据孙诒让说校改,见下条。
〔三〕 札移曰:“案‘纠’疑‘● ’之误,古从翏声、□声字多通用。集韵五十一幼有● 字,云:‘玉器。’”器案:范书陈蕃传:“ 蕃为乐安太守,郡人周璆,高洁之士,前后郡守招命,莫肯至,唯蕃能致焉,字而不名,特为置一榻,去则悬之。璆字孟玉,临济人,有美名。 ”书钞三六引袁山松后汉书:“周璆为高唐令。”御览四七四引袁山松后汉书:“周璆字孟玉,为乐城令,逍遥无事,县中大治,去官,征聘不至。陈蕃为太守,璆来置榻,去悬之。”又七0六引谢承后汉书:“周璆字孟玉,陈蕃为太守,璆来置一榻,去则悬之也。”群辅录引文帝令及甄表状:“征士乐安周璆字孟玉,体清纯之性,蹈高洁之行,前后十五辟皆不就,除高唐令,色斯而举。时陈仲举、李元礼、陈仲弓皆难其高风。”世说新语言语篇注引伏滔集论青楚人物:“后汉时周孟玉,此青士有才德者也。”又后汉书徐璆传:“璆字孟玉。”字亦作“璆”,书钞六八、御览五一二引作“□” ,正是与“●”形近而误耳。今从孙校改正,下并同。
〔四〕 “大”,御览作“右”。
〔五〕 书钞三七引有“奕”字。
〔六〕 “●”,书钞三七作“周” 。
〔七〕 书钞六八引此二句作“不请弟子之命”,御览引此二句作“ 了不论弟子之命”。
〔八〕 “抗”,书钞三七作“亢” ,亢、抗古通,汉书陈胜项籍传赞:“不亢于九国之师。”师古曰:“亢读与抗同。”又高纪上:“ 沛公还军亢父。”注:“郑氏曰: ‘亢音人相抗答。’”抗直为汉人习用语,犹言持直不挠也。史记邹阳传赞:“邹阳辞虽不逊,然其比物连类,有足悲者,亦可谓抗直不挠矣。”汉书陈万年传:“ 子咸,字子康,年十八,以万年任为郎,有异材,抗直数言事,刺讥近臣,书数十上。”
〔九〕 书钞三七“宪”上有“王” 字。
〔一0〕“遂毙”,书钞、御览作“ 遂俱尽”。
〔一一〕书钞、御览引此二句作“孟玉由此为高”。
谨按:春秋:叔牙为庆父杀般,闵公大恶之甚,而季子缘狱有所归,不探其情,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一〕。州吁既杀其君,而虐用其人〔二〕,石碏恶之,而厚与焉〔三〕。大义灭亲,君子犹曰:纯臣之道备矣,于恩未也;君亲无将,王诛宜耳〔四〕。今二家之子,幸非元恶;但望诚心内发,哀情外露,义动君子,合礼中矣。周●苟执果毅,忽如路人。昔乐羊为魏伐中山,歠其子羹,文侯壮其功而疑其心。秦西巴触〔五〕命放麑〔六〕,而孟氏旋进其位;麑犹不忍,况弟子乎〔七〕?孟轲讥无恻隐之心〔八〕,传曰:“于厚者薄,则无所不薄矣。〔九〕”
〔一〕 拾补曰:“叔牙欲弑而未成,即为季子酖死,其弑二君,皆庆父也,此误记。”器案:事详左传庄公三十二年。闵公二年,公子庆父出奔莒,公羊传于公薨云:“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春秋繁露王道篇:“鲁季子之免罪,吴季子之让国,明亲亲之恩也。”汉书邹阳传:“公子庆父使仆人杀子般,狱有所归,季子不探其情而诛焉。庆父亲杀闵公,季子缓追免贼,春秋以为亲亲之道也。”盐铁论周秦篇:“ 闻兄弟缓追以免贼。”并用公羊义。
〔二〕 左传隐公四年,“人”作“ 民”,此唐人避讳改。
〔三〕 “厚”,程本、郎本误作“ 后”,札移曰:“案‘后’当为‘厚’,左隐三年传云:‘其子厚与州吁游。’是也。”器案:左传隐公四年:“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应氏正用此文,孙校引三年传,未当。
〔四〕 器案:“王”当作“将”,盖原作小二,即上文“将”之重文,后人转写,误为“ 王”耳。说详正失篇。
〔五〕 “触”原作“蜀”,程本、郎本作“属”,今据孙校改正。拾补云:“‘蜀’因连 ‘巴’字而误写,非有形声可求,程本强改作‘属’,义何取乎?今定作‘违’。”札移曰:“案‘蜀’当为 ‘触’,周礼司●,郑注:‘尚书大传云:触易君命。 ’卢校非。”器按:孙校是,汉书元纪:“永光元年诏:‘民渐薄俗,去礼义,触刑法。’”义正同。
〔六〕 “麑”原作“兽”,今据卢校改。拾补云:“下云‘麑犹不忍’,明当作‘麑’字。”识语曰:“谨案:‘麑’无由讹‘兽’,当是午易耳。此既作‘麑’,下当为‘兽’是也。”
〔七〕 韩非子说林上:“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羹,乐羊坐于幕下而啜之,尽一杯。文侯谓堵师赞曰:‘乐羊以我故而食其子之肉。’答曰:‘其子而食之,且谁不食。’乐羊罢中山,文侯赏其功而疑其心。孟孙猎得麑,使秦西巴持之归,其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而与之,孟孙适至而求麑,答曰:‘ 余弗忍而与其母。’孟孙大怒,逐之;居三月,复召以为其子傅,其御曰:‘曩将罪之,今召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不忍麑,又且忍吾子乎?’故曰:巧诈不如拙诚,乐羊以有功见疑,秦西巴以有罪益信。”案此事又见淮南人闲篇、说苑贵德篇。又战国策魏策、中山策载乐羊事,白帖二六、八五引董仲舒春秋决狱载秦西巴事。
〔八〕 孟子公孙丑上:“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九〕 孟子尽心上:“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也。”此文“厚”上疑脱“所”字。
豫章太守汝南封祈〔一〕武兴、泰山太守周乘子居〔二〕,为太守〔三〕李张〔四〕所举,函封未发,张病物故,夫人于柩侧下帷见六孝廉〔五〕,曰:“李氏蒙国厚恩,据重任,咨〔六〕嘉休懿,相授岁贡〔七〕,上欲报称圣朝,下欲流惠氓隶〔八〕;今李氏获保首领以天年终〔九〕,而诸君各怀进退,未肯发引。妾幸有三孤,足统丧纪;正相追随〔一0〕,蓬颗〔一一〕坟柏,何若曜德王室〔一二〕,昭显亡者?亡者有灵,实宠赖之。殁而不朽〔一三〕,此其然乎!”于是周乘顾谓左右:“诸君欲行,周乘当止者,莫逮郎君,尽其哀恻。〔一四〕”乘与郑伯坚〔一五〕即日辞行,祈与黄叔度〔一六〕、郅伯向、盛孔叔留随□柩〔一七〕。乘拜郎,迁陵长,治无异称,意亦薄之。某官与祈相反〔一八〕,俱为侍御史,公车令〔一九〕,享相位焉〔二0〕。
〔一〕 “祈”,孔本书钞七九引作 “新”。
〔二〕 世说新语赏誉篇注引汝南先贤传:“周乘字子居,汝南安城人,天姿聪明,高峙岳立,非陈仲举、黄叔度之俦,则不交也。仲举尝叹曰: ‘周子居者,真治国之器也。’为太山太守,甚有惠政。”
〔三〕 “守”字原脱,拾补校补,今从之。
〔四〕 “李张”,孔本书钞七九引作“李章”,下同。案焦氏类林二引杜元凯女戒、五总志引汝南传、群辅录、小学绀珠六俱作“李伥”。
〔五〕 后汉书种皓列传:“歆谓之曰:‘今当举六孝廉。’”书钞七九引陈群同岁论:“ 初选孝廉,乡举里选选,郡举一人,后积增至六人也。 ”
〔六〕 “咨”,孔本书钞误作“浴 ”。
〔七〕 汉书食货志上:“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后汉书蔡邕传下:“古者取士,必使诸侯岁贡。”注:“尚书大传曰:‘古者,诸侯之于天子,三年一贡士。’”案孟浩然送张参明经举兼向泾州觐省诗:“孝廉因岁贡。”本此。
〔八〕 史记秦始皇本纪赞:“甿隶之人。”集解:“如淳曰:‘甿,古氓字,民也。’”
〔九〕 左传隐公三年:“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国语楚语二:“若得保其首领以殁。”韦昭注:“保首领,免刑诛也。”汉书张安世传:“专精神以辅天年。”
〔一0〕“正”疑当作“止”,此谓六孝廉,非指三孤,寻文义自明。
〔一一〕“蓬颗”,原作“蓬□”,拾补云:“梁处素疑‘□’字。”器按当作“蓬颗”,汉书贾山传:“使其后世曾不得蓬颗蔽冢而讬葬焉。” 注“颗谓土块。”颗草书作●,与□相似致误,今改正。
〔一二〕文选魏都赋注、西征赋注引应劭汉官仪:“帝室犹古言王室。”
〔一三〕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
〔一四〕拾补云:“语不明了,上下必有脱文。”器谨案:女戒、汝南传俱作:“子居叹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恤居。’”疑此文原作“诸君欲行者,周乘当之”,谓己在行者数中耳。止、之篆文相似,移写者又误移植“者”字于“止”字下,遂致不可句读。
〔一五〕“郑伯坚”,女戒、群辅录、汝南传、小学绀珠作“艾伯坚”。
〔一六〕后汉书黄宪传:“宪初举孝廉,又辟公府,友人劝其仕,宪亦不拒之,暂到京师而还竟无就。”据风俗通此文,则宪初举孝廉,亦未尝到京师,其暂到京师,或辟公府后事也。
〔一七〕案东汉人多为举主行丧制服。后汉书傅燮传:“再举孝廉,闻所举将丧,乃弃官行服。”桓鸾传:“太守向苗举鸾孝廉,苗卒,鸾去胶东令职,奔丧,终三年乃归。”荀彧传:“袁逢举爽有道,不应,及逢卒,爽制服三年。”清波杂志五:“后汉董翊举孝廉,为须昌令,闻举将丧,解官归。”此亦其比。汉代郡守兼总兵权,故称郡守为将。
〔一八〕拾补云:“此句又有讹脱。 ”
〔一九〕续汉书百官志二:“公车司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应劭汉官仪上:“公车司马令,周官也,秩六百石,冠一梁,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案和帝纪注引作“诸上书诣阙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据孙星衍校集本)
〔二0〕群辅录:“周子居、黄叔度、艾伯坚、郅伯向、封武兴、盛孔叔。右汝南六孝廉。太守李伥选此六人,以应岁举,受版未行,伥死,子居等遂驻行丧。伥妻于柩侧下帷见之,厉以宜行。子居叹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恤居。’于是与伯坚即日辞行;封、黄四人留随柩。事见杜元凯女戒。” (焦氏类林二引女戒同,又见小学绀珠六)五总志引汝南传:“太守李伥选周子居、黄叔度、艾伯坚、郅伯向、封武兴、盛孔叔为六孝廉,以应岁举,未行,伥死,子居等遂驻行丧。伥妻于柩侧下帐见六孝廉,厉以宜行。子居叹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恤居。’ 于是与伯坚即日辞行,留封、黄四人随柩。时人以为知礼。”刘师培左盦集七据书钞七九引作“豫章太守李章举汝南封新、太山日(以今本“周”字为长)爽等为孝廉,日等未行,章病物故”,谓“较今本为昭”。案此文经书钞删节,其讹脱较今本为甚,刘说未当。
谨按:孝经:“资于事父以事君。〔一〕”“君亲临之,厚莫重焉。〔二〕”春秋国语:“民生于三,事之如一。〔三〕”礼:“斩衰,公士大夫众臣为其君。〔四〕”乘虽见察授〔五〕,函封未发,未离陪隶〔六〕,不与宾于王〔七〕,爵诸临城社,民神之主也〔八〕,义当服懃,关其祀纪。夫人虽有恳切之教,盖子不以从令为孝,〔九〕而乘嚣然要勒〔一0〕同侪,去丧即宠,谓能有功异也,明试无效〔一一〕,亦旋告退,安在其显君父德美之有。
〔一〕 见士章,何本“事父”误为 “父母”。
〔二〕 圣治章文。
〔三〕 晋语一:“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长,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一事之。”
〔四〕 “臣”原作“生”,胡本作 “士”,今据卢、孙说校改。拾补校改“生”作“臣” 。札移曰:“案‘生’当作‘臣’,仪礼丧服斩衰经云:‘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履。’仲远即引彼文。”
〔五〕 察授,谓察举孝廉,使之服官从政也。
〔六〕 陪隶,前已出注,谓郡国之吏也。文选卢子谅赠刘琨诗注引傅子:“汉武元光初,郡国举孝廉,元封五年举秀才,历世相承,皆向郡国称故吏。”盖当时守、相所辟之吏,于郡国义属君臣,于汉朝则为陪臣重隶也,故汉人之于举主率称故吏也。
〔七〕 易观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八〕 左传僖公十九年:“民,神之主也。”
〔九〕 文选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风俗通:“子以不从令为孝,后生固宜是革,浸以为俗,岂不谬哉?”
〔一0〕何本“勒”误“勤”。
〔一一〕书舜典、左传僖公二十七年俱有“明试以功”语。汉书宣纪地节二年注引应劭曰: “敷,陈也,各自奏陈其言,然后试之以官,考其功德也。”此文“明试无效”,即谓试之以官,迄无功德也。
河内太守府〔一〕庐江〔二〕周景仲向〔三〕,每举孝廉,请之上堂,家人宴饮,皆令平仰〔四〕,言笑晏晏〔五〕,如是三四;临发〔六〕,赠以衣齐〔七〕,皆出自中。子弟中外〔八〕,过历职署,逾于所望,曰:“移臣作子,于之何有。〔九〕”
〔一〕 “府”,拾补云:“疑衍。 ”
〔二〕 汉书地理志上注、水经淮水注引应劭曰:“故庐子国。”
〔三〕 “向”,拾补云:“范书本传作‘飨’。”器案: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注、书钞七二、御览二六三引谢承后汉书亦作“周景字仲向”,“向 ”、“飨”古多互误,如汉书宣纪:“上帝嘉向。”注:“ 向读飨。”汉纪三正作“飨”,此误“飨”为“向”也。汉书叙传:“故能为鬼神所福飨,天下所归往。”后汉纪五作“向”,此误“向”为“ 飨”也。范书党锢传有蕃向字嘉景,(群辅录、马永易实宾录五引三君八俊录、小学绀珠六并同),与此名字正复相应,范书误。
〔四〕 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世说新语言语篇注引典略:“刘桢字公干,东平宁阳人,… …妙选文学,使桢随侍太子,酒酣坐欢,乃使夫人甄氏出拜,坐上客多伏,而桢独平视。他日,公闻,乃收桢,减死输作部。”又王粲传注引吴质别传:“帝尝召质及曹休欢会,命郭后出见质等,帝曰:‘卿仰谛视之。 ’其至亲如此。”礼记曲礼注:“平视,谓视面也。” 然则,平谓视面,仰谓谛视。
〔五〕 “晏晏”,大德本(描字)、类纂本作“宴宴”,古多混用。诗卫风氓:“言笑晏晏。”毛传:“晏晏,和柔也。”抱朴子外篇疾缪:“ 要呼愦杂,入室视妻。……何必房集内宴,尔乃款诚着,妻妾饮会,然后分好昵哉?”则此风气,魏、晋时犹然也。
〔六〕 汉书元纪,“临遣。”注引应劭曰:“自临面约敕乃遣之。”
〔七〕 “齐”,拾补云:“‘资’ 同。”器案:易旅卦:“得其资斧。”释文:“‘资’ ,子夏及众家本皆作‘齐’。”周礼考工记注:“故书 ‘资’作‘齐’。杜子春云:‘齐当为资。’”皆“齐 ”、“资”通用之证。
〔八〕 中外,谓母之兄弟之子。世说新语言语篇:“张玄之、顾敷是顾和中外孙。”又赏誉篇下:“谢胡儿作着作郎,尝作王堪传,不谙堪是何似人,咨谢公,谢公答曰:‘世胄亦被遇。堪,烈之子,阮千里姨兄弟,潘安仁中外,安仁诗所谓子亲伊姑,我父唯舅,是许允婿。’”注:“岳集曰:‘堪为成都王军司马,岳送至北邙别,作诗曰:微微发肤,受之父母。峨峨王侯,中外之首。子亲伊姑,我父唯舅。’”
〔九〕 拾补云:“吴志周瑜传注亦同范书云:‘臣子同贯,若之何不厚。’”案三国志魏书卫臻传:“夏侯惇为陈留太守,举臻计吏,命妇出宴。臻以为末世之俗,非礼之正。”
河内太守司徒颍川韩演伯南〔一〕,举孝廉,唯临辞,一与相见,无所宠拔,曰:“我已举若,岂可令恩偏〔二〕积于一门乎?〔三〕”
〔一〕 “演”,拾补云:“张璠汉纪作‘縯’。”器案:范书韩棱传:“棱孙演,顺帝时为丹阳太守,政有能名。桓帝时为司徒,大将军梁冀被诛,演坐阿党抵罪,以减罪论,遣归本郡,后复征拜司隶校尉。”注:“演字伯南。”案桓纪:“永寿元年六月,司空房植免,太常韩縯为司空。三年冬十一月,司空韩縯为司徒。延熹二年八月,司徒韩縯、司空孙朗下狱。”则字又作“縯”,胡广传、黄琼传同;周景传、宦者单超传作“演”,与风俗通同。续汉书五行志一: “到其(延熹)八年,桓帝因日蚀之变,乃拜故司徒韩寅为司隶校尉,以次诛锄,京都正清。”注:“案本传:‘寅诛左悺,贬具瑗。’虽克折奸首,群阉相蒙,京都未为正清。”据此,则韩伯南之名又作“寅”,窃疑正当作“縯”,以字少见,传写误为“演”或“寅”也。又据刘昭注,则续汉书韩寅有传。
〔二〕 钟本“偏”作“宠”,涉上文而误。
〔三〕 范书周景传:“景字仲飨,辟大将军梁冀府,稍迁豫州刺史、河内太守,好贤爱士,其拔才荐善,常恐不及,每至岁时,延请举吏,入上后堂,与共宴会,如此数四,乃遣之,赠送什物,无不充备。既而选其父兄子弟,事相优异,尝曰:‘臣子同贯,若之何不厚。’先是,司徒韩演在河内,志在无私,举吏当行,一辞而已,恩亦不及其家,曰:“我举若可矣,岂可令偏积一门。’故当时论者,议此二人。” 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注引张璠汉纪:“初景历位牧守,好善爱士,每岁举孝廉,延请入上后堂,与家人宴会,如此者数四,及赠送既备,又选用其子弟,常称曰:‘移臣作子,于政何有。’先是,司徒韩縯为河内太守,在公无私,所举一辞而已,后亦不及其门户,曰:‘我举若可矣,不令恩偏称一家也。’当时论者,或两讥焉。 ”案范书、张纪之所谓‘当时论者’,即指应劭也。
谨按:春秋左氏传:“夫举无他也,唯善所在,亲疏〔一〕一也。〔二〕”“祈奚〔三〕称其雠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建一官而三物成”〔四〕,晋国赖之,君子归焉。盖人君者,辟门开窗〔五〕,号啕博求〔六〕,得贤而〔七〕赏,闻善若惊〔八〕,无适也,无莫也〔九〕。周不综臧否,而务蕴崇之〔一0〕,韩演不唯善是务,越此一概〔一一〕。夫不择而彊〔一二〕用之,与可用而败之,其罪一也。
〔一〕 大德本“疏”作“疏”,二字古多混用。
〔二〕 昭公二十八年文。
〔三〕 “祈奚”,左传作“祁奚” ,吕氏春秋开春篇亦作“祈奚”,与此同。器案:祁、祈古通,史记五帝本纪索隐:“尧姓伊祁氏。”魏书高纪:“怀州民伊祈苟,初自称尧后应王,聚众于重山。 ”是二字通用之证。
〔四〕 左传襄公三年文。
〔五〕 尚书尧典:“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曰:“左传文公十八年,杜注曰:‘辟四门,达四窗,以宾礼众贤。’(释文曰:“‘窗’本亦作‘聪’。”)或疑不应作‘窗 ’。考风俗通十反篇曰:‘盖人君者,辟门开窗,号啕博求。’此亦用尧典也。盖古文尚书本作‘□’,‘窗 ’者‘□’之或字,‘□’又‘ 窗’之俗体,‘聪’又‘□’之同音字,作‘□’而或如字,或读为‘聪’,犹之‘台’ 可读为‘怡’,‘尼’可读为‘昵’,‘庸’可读为‘ 镛’也。(作“窗”正合惠氏定宇明堂之说)”器谨案:汉书平纪注引应劭曰:“明堂所以正四时,出教化。明堂上圜下方,八窗四达,布政之宫,在国之阳,上八窗,法八风,四达法四时,九室法九州,十二重法十二月,三十六户法三十六雨,七十二□法七十二风。”释名释宫室:“窗,聪也,于内窥外为聪明也。”大戴礼记盛德篇:“一室而有四户八聪。”张衡东京赋:“复庙重屋,八达九房。”薛综注:“八达谓八窗也。”御览五三三引礼含文嘉:“明堂者,八□四闼,□通八卦之气。”初学记十三、类聚三八引孝经援神契:“明堂者,天子布政之宫,八□四闼,上圆下方,在国之阳。 ”隋书礼仪志一:“梁武帝明堂制:‘郑玄据援神契亦云上圆下方,又云四窗八达。’”后汉书郅寿传:“侍御史何敞上疏理之曰:‘臣闻圣王辟四门,开四聪。’ ”以辟门开聪对言,与应氏同,“聪”亦当作“ 窗”,是汉、魏、六朝人所见古文尚书固皆作“开四窗”也。
〔六〕 后汉书崔骃传:“思辅弼以偷存兮,亦号啕以酬咨。”李贤注:“号啕,哀呼也。 ”器案:崔骃、应劭,俱用“号啕”为求贤之意。
〔七〕 而,犹若也,而与若互文见义。
〔八〕 国语楚语下:“阖庐闻一善若惊,得一士若赏。”
〔九〕 论语里仁篇:“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皇疏引范宁曰:“适莫,犹厚薄也。比,亲也。君子与人无有偏颇厚薄,唯仁义是亲也。”白虎通谏诤篇:“君所以不为臣隐何?以为君之与臣,无适无莫,义之与比,为赏一善而众臣劝,罚一恶而众臣惧,若为卑隐为不可殆也。”后汉书文苑刘梁传:“ 又着辩和同之论,其辞曰:‘…… 君子之于事也,无适无莫,必考之以义焉。……是以君子之行,周而不比,和而不同,以救过为正,以匡恶为忠。……故君子之行,动则思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进退周旋,唯道是务,苟失其道,则兄弟不阿,苟得其义,虽仇雠不废,故解狐蒙祁奚之荐云云。’”持论引证与应氏相同。三国志魏书陈群传:“群转为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在朝无适无莫,雅杖名义,不以非道假人。”又常林传注引常沐豫作终制诫其子以俭葬,曰:“庄周阔达,无所适莫。”又夏侯玄传注引魏略:“ 曹爽专政,丰依违二公间,无有适莫。”
〔一0〕左传隐公六年:“芟夷蕴崇之。”杜注:“蕴,积也。崇,聚也。”
〔一一〕一概,犹言一律。楚辞九章怀沙:“同揉玉石兮,一概而相量。”
〔一二〕大德本“彊”误“疆”。
安定太守汝南胡伊伯、建〔一〕平长樊绍孟建,俱为司空虞放掾属〔二〕,放〔三〕逊位自劾还家,郡以伊为主簿,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四〕,何可委质于二朝乎?〔五〕”因出门名户,占系〔六〕陈国。绍曰:“柳下惠不去父母之国〔七〕,君子不辞下位。〔八〕”独行服事。后公黄琼〔九〕,大以为恨,移书汝南,论正主者〔一0〕吏,绝绍文书,而更辟伊。
〔一〕 “建”,拾补云:“下疑有脱字。”徐氏识语云:“谨案‘ 建平长’连文,当是‘伯’下有夺。”器案:疑即夺“建”字,盖传写重文作小二,最易夺去也。
〔二〕 范书虞延传:“延从孙放字子仲,少为太尉杨震门徒。”又桓纪:“延熹三年,太常虞放为司空。”注:“放字子仲,陈留人也。”
〔三〕 “放”,大德本误作“故” ,系描字。
〔四〕 宰士,谓公卿之属官。盐铁论刺议:“文学曰:‘今子(丞相史)处宰士之列。’ ”汉书翟方进传:“请遣掾史以宰士督察。”师古曰: “谓丞相掾史为宰士者,言其宰相之属官而位为士也。 ”又王莽传下:“至成群党,遮略乘传宰士。”后汉书周荣传:“蒙先帝大恩,以历宰二城,今复得备宰士。 ”注:“荣辟司徒府,故称宰士。”义详下文按语。
〔五〕 汉代州治,亦称为朝,尹宙碑:“纲纪本朝。”又言:“正色立朝。”此属吏称郡守为朝也。后汉书法真传:“太守曰:‘昔哀公虽不肖,孔子称臣;太守虚薄,欲以功曹相屈,光赞本朝,何如?’”此郡守自称为朝也。此文“二朝”,亦属吏对新旧太守之称也。
〔六〕 占系,即占度户口,系着名籍。汉书宣纪:“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注:“谓自隐度其户口,而着名籍也。”
〔七〕 论语微子篇:“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汉石经讳“邦”作“国”。
〔八〕 孟子公孙丑上:“柳下惠不羞污君,不卑小官。”
〔九〕 黄琼,范书有传。
〔一0〕主者,犹言主办之人。续汉书百官志一注引汉官仪:“顷者,举谣言者,掾属令史都会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状云何。’善者同声称之,不善者各尔衔枚。”
谨按:春秋尊公曰宰,其吏为士。言于四海,无所不统焉〔一〕。孟轲称:“不枉尺以直寻,况于枉寻以直尺?〔二〕”柳下惠不枉道以事人,故三黜而不去,孔子谓之不恭〔三〕。今绍见编,会以礼游引耳,其义不同于此。伊心明审,自求多福〔四〕。近灵帝之末,司徒掾弘农董君考上名典,君事不得自劾,暂以家急假〔五〕,太守李〔六〕崇请乞相见,俯领功曹,与俱班录讫乃谢遣。时公袁隗〔七〕意亦非之,然〔八〕弹纠。自是之后,弥以滋甚,郡用从事〔九〕,县用府吏,上下溷淆,良可秽〔一0〕也。诗云:“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一一〕”国之大纲也,可不申敕小惩而大戒哉〔一二〕?
〔一〕 公羊传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宰者何?官也。”解诂:“以周公加宰,知为官也。”传又云:“ 曷为以官氏宰士也?”解诂云:“ 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禄,下士略称人。”又僖公九年:“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盐铁论刺义篇:“春秋士不载文,而书咺者,以为宰士也。”
〔二〕 孟子滕文公下:“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此文用其意。
〔三〕 翟灏四书考异曰:“按此岂孟子引孔子言以为断,传写者讹‘孔’为‘孟’欤?法言渊骞篇:‘或问:柳下惠非朝隐者欤?曰:君子谓之不恭。’后汉书黄琼传:‘君子谓伯夷隘,柳下惠不恭。’概称君子,未定其果属谁也。”器案:此盖应氏杂举论、孟之文,而误孟为孔耳,翟说未当。
〔四〕 诗大雅文王文。
〔五〕 史记高纪:“高祖为亭长时,常告归。”集解:“李斐曰:‘休谒之名也,吉曰告,凶曰宁。’孟康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告又音喾。’汉律:‘吏二千石有予告赐告。予告者,任官有功最,法所当得者也;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天下优赐复其告,使得带印绂,将官属归家治疾也。’”索隐:“韦昭曰:‘告,请归乞假也。’”
〔六〕 “李”,从宋本,余本俱作 “季”。
〔七〕 范书袁安传:“逢弟隗,少历显官,先逢为三公。”注:“ 隗字次阳。”
〔八〕 “然”,拾补云:“疑脱‘ 不’字。”
〔九〕 强汝询汉州郡县吏制考:“ 部郡国从事,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其民为吏所冤,及盗贼辞讼事自言于刺史者,各属所部从事治之。东汉时,刺史举劾,不复覆案,从事为刺史耳目,其权益重,得自举案二千石,郡僚掾以下,则径自收考,守相至称为上司焉。”(参续汉志、朱博、朱浮、第五种、史弼、桥玄等传)
〔一0〕钟本“秽”作“畏”,音近之误。
〔一一〕大雅荡文。
〔一二〕“戒”,大德本作“诫”,古通。易系辞:“小惩而大诫。”
宗正〔一〕南阳刘祖奉为郡属曹吏,左骑校尉〔二〕薛丞君卓为户曹史〔三〕,太守公孙庆当祠章陵,旧俗常以衣冠〔四〕子孙,容止端严,学问通览〔五〕,任顾问〔六〕者,以为御史〔七〕,时功曹白用刘祖〔八〕,祖曰:“既讬帝王肺腑〔九〕,过闻前训,不能备光辉胥附〔一0〕之任,而身当侧身陪乘〔一一〕,执策握革〔一二〕,有死而已,无能为役。〔一三〕 ”薛丞因前自白:“今明公垂出〔一四〕,未有御者,虽云不敏〔一五〕,敢充人乏。〔一六〕”周旋进退〔一七〕,补察时阙,言出成谟,大见敬重;亦以祖为高,岁尽,俱举孝廉。
〔一〕 “正”,两京本作“止”,钟本作“政”,俱误。汉书百官公卿表:“宗正,秦官。”注引应劭曰:“周成王之时,彤伯入为宗正也。”
〔二〕 后汉书曹褒传注引汉官仪: “羽林左骑,秩六百石,领羽林,属光禄勋也。”
〔三〕 续汉书百官志一:“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
〔四〕 汉书杜钦传:“故京师(从王念孙校)衣冠谓钦为盲杜子夏以相别。”师古曰:“ 衣冠,谓士大夫也。”后汉书霍谞传:“光衣冠子孙。 ”又党锢羊陟传:“家世衣冠族。”御览二一五引魏略:“ 姜维家本衣冠,不愿为将。”袁子正书:“古者命士以上皆有冠冕,故谓之冠族。”文选奏弹王源集注引钞曰:“衣冠,簪缨人也。”欧阳修撰王道卿制曰:“唐将相之后,能以勋名自继其家者,号称衣冠盛事。”通鉴三二注:“衣冠,当时士大夫及贵游子弟也。”
〔五〕 论衡定贤篇:“以通览古今,秘隐传记无所不记为贤乎?……若太史公及刘子政之徒,……则有博览通达之名矣。”
〔六〕 后汉书章纪:“皆欲置于左右,顾问省纳。”续汉书百官志三:“侍中,本注曰: ‘无员,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抱朴子吴失篇:“不别菽麦之同异,而忝叨顾问之近任。”晋书段灼传:“臣无陆生之才,不在顾问之地。”
〔七〕 “御史”,拾补云:“‘史 ’疑衍。”器案:疑亦州郡之属官,谓执御之史,与御史大夫之属官有别。后汉书韦彪传:“今岁垂尽,当选御史,意在相荐,子其宿留乎。”当即此御史也。
〔八〕 据此,则祖为名,上文“奉 ”字之上或下当有脱文耳。
〔九〕 汉书楚元王传:“臣幸得讬肺附。”师古曰:“旧解云:‘ 肺附,谓肝肺相附着,犹言心膂也。’一说:‘肺谓斫木之肺札也。自谓于帝室,犹肺札附于大材木也。’”王念孙读书杂志五曰:“案一说近之。然既言附,又言讬,则语意重出。余谓肺附皆谓木皮也,说文曰:‘朴,木皮也。柿,削木札朴也。’作 ‘肺’者,假借字耳。后汉书方术传云:‘风吹削肺’ 是也。(今本“肺”误作“哺”,颜氏家训已辩之。)小雅角弓笺曰:‘附,木桴也。’正义曰:‘桴谓木表之粗皮也。’桴、附、朴,声并相近,肺、附,语之转耳。言己为帝室微末之亲,如木皮之讬于木也。下文云:‘臣幸得讬末属。’是其证矣。田蚡传曰:‘蚡以肺附为相。’中山靖王传曰:‘得蒙肺附。’卫青传曰: ‘青幸得以肺附待罪行间。’宣六王传曰:‘博幸得肺附。’师丹传曰:‘肺附何患不富贵。’王莽传曰:‘ 伏自惟念得讬肺附。’史记惠景间侯者表序曰:‘诸侯子弟若肺附。’(今本“附”作“腑”,因“肺”字而误。凡“肺附”字作“肺腑”者皆误,古书“藏府”字亦无作“腑”者。)后汉书卢芳传曰:‘以肺附之故。 ’太玄亲次:‘八曰肺附干糇,其干已良。’义并同也。若以肺为肺肝之肺,则义不可通。”案王说是,此文义亦如之。
〔一0〕尚书大传殷传:“文王胥附、奔辏、先后、御侮,谓之四邻,以免于牖里之害。” 诗大雅绵作“疏附”,毛传:“率下亲上曰疏附。”郑笺:“疏附,使疏者亲也。”
〔一一〕周礼夏官齐右:“行则陪乘。”注:“陪乘,参乘,谓车右也。”
〔一二〕周礼夏官大驭:“仆左执辔。”礼记曲礼上:“执策分辔驱之。”
〔一三〕左传成公二年:“克于先大夫,无能为役。”杜注:“不中为之使役。”
〔一四〕“垂”,两京本误作“乘” 。通鉴九四注:“汉、魏以来,率呼宰辅岳牧为明公。 ”
〔一五〕汉书文纪:“十五年春诏: ‘以不敏不明,而久抚临天下,朕甚自媿。’”师古曰:“敏,材识捷疾。”
〔一六〕“乏”原作“之”,卢校作 “乏”,今据改正。
〔一七〕“退”原作“对”,钟本作 “退”,今从之。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左执鞭弭,右属櫜鞬,以与周旋。”
谨案:周礼保氏:“掌六艺之教,其一曰御。” 论语曰:“吾何执,执御乎。〔一〕”“子适卫,冉子仆。〔二〕”有,政事之士,〔三〕列于四友〔四〕,然犹御者,不为役也。春秋左氏传:“晋悼公即位,程郑为乘马御,训群驺知礼。〔五〕”今国家〔六〕大驾,〔七〕大仆亲御〔八〕,他出,奉车都尉御〔九〕,宁可复言执策握革,而辞让之乎?凡黔首皆五帝子孙,何独今之肺附〔一0〕,当见优异也?宗庙之人,或在圳亩,人之化也,何日之有〔一一〕。旧时长吏质朴,子皆驾御,故曰从儿〔一二〕。君臣父子,其揆一也〔一三〕,臣不肯御,子〔一四〕岂可然。公孙〔一五〕遂偃蹇〔一六〕不使,下陵上替,能无乱乎〔一七〕?刘祖幸免罪戾,而见褒赏,公孙于是失政刑矣〔一八〕。
〔一〕 子罕篇文。
〔二〕 论语子路篇文,“冉子”,今本作“冉有”,春秋繁露仁义法篇、论衡问孔篇、皇疏本俱作“冉子”,与此同。
〔三〕 论语先进篇:“政事:冉有,季路。”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同。
〔四〕 尚书大传曰:“文王,胥附、奔辏、先后、御侮,谓之四邻,以免于牖里之害。懿子曰:‘夫子亦有四邻乎?’孔子曰:‘文王得四臣,丘亦得四友焉:自吾得回也,门人加亲,是非胥附与?自吾得赐也,远方之士日至,是非奔辏与?自吾得师也,前有辉,后有光,是非先后与?自吾得由也,恶言不入于门,是非御侮与?文王有四臣以免虎口,丘有四友以御侮。’”(据皮锡瑞疏证本)集圣贤群辅录载孔子四友同,是四友无冉有也。“四友”当作“四科”,陶渊明集与子俨等疏:“子夏有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四友之人,亲受音旨,发斯谈者,将非穷途不可妄求,寿夭永无外请故邪?”“ 四友”亦是“四科”之误。
〔五〕 成公十八年传文。
〔六〕 汉人称天子为国家,续汉书祭祀志上注引应劭汉官仪:“马第伯封禅仪记:‘十五日始斋,国家居太守府舍。’又:‘国家上见之。’” 即谓天子为国家。
〔七〕 续汉书舆服志上:“乘舆大驾,公卿奉引,太仆御,大将军参乘。”
〔八〕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秦官。”注:“应劭曰:‘周穆王所置也,盖太御众仆之长,中大夫也。’”
〔九〕 “御”字原无,今据卢校补。续汉书舆服志上:“乘舆法驾,八卿不在卤簿中,河南尹、执金吾、雒阳令奉引,奉车郎御,侍中参乘。” 御览二四一引韦昭辩释名曰:“奉车都尉奉天子乘舆。辩云:‘奉车都尉主乘舆乘车,尊不敢言主,故言奉。 ’”
〔一0〕“附”原作“腑”,今改。
〔一一〕公羊传宣公十二年:“何日之有。”解诂:“何日之有,犹无有日。”
〔一二〕三国志魏书贾逵传注引魏略:“杨沛前后宰历城守,不以私计介意,又不肯以事贵人,故身退之后,家无余积,治疾于家,借舍从儿,无他奴婢。”案世说新语德行篇:“陈太丘诣荀朗陵,贫俭无仆役,乃使元方将车。”此即所谓从儿也,盖以儿辈充从役之事,故谓之从儿也。
〔一三〕孟子离娄下:“先圣后圣,其揆一也。”
〔一四〕“子”原作“乎”,今据拾补校改。
〔一五〕“孙”原作“子”,拾补疑作“孙”,今据改正。下文亦作“公孙”,可证。
〔一六〕后汉书蔡邕传:“董卓为司空,闻邕名高,辟之,称疾不就,卓大怒曰:‘我力能族人,蔡邕遂偃蹇者,不旋踵矣。’”用法与此正同。文选张平子思玄赋:“偃蹇夭矫,娩以连卷兮。”李善注:“偃蹇,骄傲之貌也。”
〔一七〕左传昭公十八年:“于是乎下陵上替,能无乱乎?”正义:“于是在下者陵侮其上,在上者替废其位,上下失分,能无乱乎?”
〔一八〕左传隐公十一年:“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颖考叔者。君子谓庄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
聘士〔一〕彭城姜肱伯淮〔二〕,京兆〔三〕韦着休明〔四〕,灵帝践祚〔五〕,太后临朝,陈、窦以忠见害,中常侍〔六〕曹节〔 七〕秉国之权,大作威福〔八〕,冀宠名贤,以弭己谤,于是起姜〔 九〕肱为犍为太守,着东海相。肱告其人:“吾以虚获实,蕴藉声价,盛明之际,尚不委质,况今政在家哉!〔一0〕”遂乘桴浮海〔一一〕,莫知所极〔一二〕。而着欢以承命,驾言宵征〔一三〕,民不见德,唯〔一四〕戮是闻〔一五〕,论输左校〔一六〕。
〔一〕 南史陶季直传:“淡于荣利,屡召不起,号曰聘君。”义与此同。
〔二〕 “淮”原作“雅”,今校改。拾补曰:“孙云:‘范书肱本传字伯淮,以其弟字仲海、季江例之,是“淮”非“雅”明矣。’”器案:蔡邕集彭城姜肱碑、群辅录引续汉书及善文、御览四九九又七0七引海内先贤传、又四二0引谢承后汉书、蒙求旧注俱作“姜肱字伯淮”。道藏本抱朴子逸民篇作“伯雅”,亦当作“淮”。
〔三〕 御览一五七引应劭汉官仪: “京兆,绝高曰京,京,大也;十亿曰兆。京兆云者,欲令帝都殷盈也。”水经河水注二引应劭说,“殷盈” 误作“启益”。
〔四〕 后汉书徐稚传:“延熹二年,尚书令陈蕃、仆射胡广等,上书荐稚等曰:‘臣闻善人天地之纪,政之所由也。诗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国。天挺俊乂,为陛下出,当辅弼明时,左右大业者也。伏见处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闳、京兆韦着、颍川李昙,德行纯备,着于人听;若使擢登三事,协亮天工,必能翼宣盛美,增光日月矣。’桓帝乃以安车玄纁,备礼征之,(以上又见御览六三0引续汉书)并不至。帝因问蕃曰:‘徐稚、袁闳、韦着,谁为先后?’ 蕃对曰:‘闳生出公族,闻道渐训。着长于三辅礼义之俗,所谓不扶自直,不镂自雕。至于稚者,爰生江南卑薄之域,而角立杰出,宜当为先。’”(以上又见御览四四五引谢承后汉书)又向栩传:“又与彭城姜肱,京兆韦着并征,栩不应也。”
〔五〕 器案:焦氏类林五下引此段文,前尚有“桓帝尝征姜肱,不至,乃下彭城,使画工图肱形状。肱卧于幽闇,以被韬面,言感眩疾,不欲出风。工竟不得见之云云”,与范书所叙合,当据补。
〔六〕 续汉书百官志三:“中常侍千石。”本注曰:“宦者无员,掌侍左右,从入内宫,赞导内众事,顾问应对给事。”
〔七〕 曹节,见后汉书宦者传。
〔八〕 尚书洪范:“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人用侧颇僻,民用僭忒。”
〔九〕 大德本“姜”误“家”。
〔一0〕天中记九引此句作“今政在私门,夫何为哉”。左传昭公三年:“政在家门。”
〔一一〕论语公冶长:“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由与。’”
〔一二〕类林引“其极”二字作“所之”。天中记引尚有“时人以为非凡”六字。后汉书肱本传:“后与徐稚俱征,不至。桓帝乃下彭城,使画工图其形状。肱卧于幽闇,以被韬面,言感眩疾,不欲出风。工竟不得见之。中常侍曹节等专执政事,新诛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欲借宠贤德,以释众望,乃白征肱为太守。肱得诏,乃私告其友曰:‘吾以虚获实,遂藉声价,明明在上,犹当固其本志,况今政在阉竖,夫何为哉?’乃隐身遯命,远浮海滨。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诏书至门,(注引谢承书曰:“灵帝手笔下诏曰:‘肱抗凌云之志,养浩然之气,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许由不屈,王道为化;夷、齐不挠,周德不亏。郡以礼优顺,勿失其意。’”)肱使家人对云: ‘久病就医,遂羸服闲行,窜伏青州界中,卖卜给食,召命得断,家亦不知其处。’历年乃还。”抱朴子逸民篇:“桓帝以玄纁玉帛,安车轺轮聘姜伯雅,就拜太中大夫、犍为太守,不起。”事类赋六引高士传:“姜肱十辟公府,九举有道,皆不就。灵帝时,曹节白帝征肱,隐身遯命,浮桴人海也。”
〔一三〕诗召南小星:“肃肃宵征。 ”
〔一四〕何本“唯”误“淮”。
〔一五〕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
〔一六〕后汉书韦彪传:“豹子着,字休明,少以经行知名,不应州郡之命,大将军梁冀辟不就。延熹二年,桓帝公车备礼征,至霸陵,称疾归,乃入云阳山采药不返,有司举奏加罪,帝时原之;复诏京兆尹重以礼敦劝,着遂不就征。灵帝即位,中常侍曹节以陈蕃、窦氏既诛,海内多怨,欲借宠时贤以为名,白帝就家拜着东海相,诏书迫切,不得已解巾之郡,政任威刑,为受罚者所奏,坐输左校。”袁宏后汉纪二十三:“陈、窦之诛,海内冤之,曹节善招礼名贤,以卫其罪,乃言于帝,就拜姜肱为犍为太守,韦着为东海相,诏书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着不得已,遂解巾临郡,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为受罚家所告,论输左校。”后汉书皇甫规传注引汉官仪:“左校署,属将作大匠。”
谨按:易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一〕”传曰:“朝廷之人,入而不能出;山林之士,往而不能返。”言各有长也〔二〕。孔子嘉虞仲、夷逸〔三〕,作者七人〔四〕,亦终隐约〔五〕。姜肱高尚其事〔六〕,见得思义〔七〕,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八〕韦着迈种其德〔九〕,少有云补〔一0〕,可也;虐刑以逞,〔一一〕民心怨痛,德薄位尊,力小任重,古人惧□,鲜能不及矣。〔一二〕
〔一〕 系辞文。
〔二〕 注详愆礼篇。
〔三〕 论语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谓: ‘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
〔四〕 论语宪问篇:“子曰:‘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子曰:‘作者七人矣。’”集解引包曰:“作,为也,为之者凡七人。”皇疏引王弼曰:“七人: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也。”后汉书黄琼传注引论语注:“七人,谓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殆即王弼释疑说,群辅录载七人后说,即参用王说。据应氏此文,以虞仲、夷逸等为七人,盖汉师旧说。
〔五〕 汉书司马迁传:“诗、书隐约。”师古曰:“隐,忧也;约,屈也。”
〔六〕 易蛊卦:“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七〕 论语季氏篇载孔子语,子张篇载子张语并同。
〔八〕 诗小雅角弓:“绰绰有裕。 ”孟子公孙丑:“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
〔九〕 左传庄公八年:“夏书曰: ‘皋陶迈种德。’”杜注:“迈,勉也。”
〔一0〕文选陆士衡答贾长渊诗注引汉书应劭注云:“云,有也。”器案:云犹所也。汉书诸葛丰传:“有未云补。”文选傅长虞赠何劭王济诗: “进则无云补。”俱言所补,与此义同。
〔一一〕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淫刑以逞,谁则无罪。”
〔一二〕拾补曰:“‘能’疑衍。” 徐氏识语云:“谨案:能,语词。礼记‘民鲜能久矣’ ,即论语‘民鲜久矣’。”器案:易系辞下:“易曰: ‘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矣。’”应语本此。
赵相汝南李统,少幼,为冀州刺史阮况〔一〕所奏“耳目不聪明”〔二〕;股肱掾史,咸用忿愤,欲诣阙自理。统闻知之,历收其家,遣吏追还,曰:“相〔三〕久忝重任,负于素餐〔四〕,年渐七十,礼在悬车〔五〕,顷被疾病,念存首丘〔六〕,比自乞归,未见听许,州家〔七〕幸能为,相〔八〕得去,实上愿也。〔九〕”居无几,果征。时冀州有疑狱,章帝见问统。统处当〔一0〕详平,克〔一一〕厌上心,曰:“君大聪明,刺史〔一二〕侵君。〔一三〕”统曰:“臣受国厚恩,官尊禄重,不能自竭,有以报称,久〔一四〕抱重疾,气力羸露〔一五〕,耳聋目眩,守虚陨越〔一六〕,自分奄忽〔 一七〕填壑,猥〔一八〕得承望阙廷,亲见御座,不胜其喜,权时有瘳〔一九〕,辞出之后,必复故〔二0〕也,刺史不侵臣也。”上悦其逊,即日免况,拜统侍中〔二一〕。
〔一〕 “阮”字原脱,拾补据御览六四0补,今从之。后汉书任光传:“更始至洛阳,以光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国皆降之,光独不肯,遂与都尉李忠、令万脩、功曹阮况、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又朱晖传:“后为郡吏,太守阮况,尝欲市晖婢,晖不从。及况卒,晖乃厚赠送其家,人或讥焉,晖曰:‘前阮府君有求于我,所以不敢闻命,诚恐以财货污君,今而相送,明吾非有爱也。’”当即此人。朱筠以为“大德本‘况’上阙一字,当是‘为’字”,非是。
〔二〕 御览引作“耳目不聪,宜免职任”。
〔三〕 “相”,何本、郎本、程本、钟本作“统”,郎本校云:“ ‘统久’一本作‘相久’。”拾补云:“(程本作“统”)不当从。”朱筠曰:“盖自吏口称‘相’为是,从大德本改正。”
〔四〕 文选傅长虞赠何劭王济诗注引韩诗曰:“何谓素餐?素者质,人但有质朴,无治民之材,名曰素餐。”
〔五〕 汉书韦贤传:“韦孟在邹诗:‘悬车之义,以洎小臣。’”注:“应劭曰:‘古者,七十悬车致仕。’”礼记王制:“七十致政则悬车。 ”白虎通致仕篇:“臣年七十悬车致仕者,臣以执事趋走为职,七十阳道极,耳目不聪明跂踦之属,是以退老去,避贤者路,所以长廉远耻也。悬车,示不用也。” 公羊传桓公五年注:“礼七十悬车致仕。”疏云:“旧说云:‘日在悬舆,一日之暮。人年七十,亦一世之暮,而致其政事于君,故曰悬与致仕。’”孝经开宗明义章释文、正义引郑注:“七十行步不逮,县车致仕。” 文选蔡伯喈陈太丘碑文:“及文书赦宥,时年已七十,遂隐丘山,悬车告老。”论衡自纪篇:“年渐七十,时可悬舆。”三国志魏书徐宣传:“宣曰:‘七十有悬车之礼,今已六十八,可以去矣。’”又陈矫传:“七十有悬车之礼。”司马贞补史记序:“七十列传,取悬车之暮齿。”器案:淮南子天文篇:“日至于悲泉,爰息其马,是谓县车。”公羊疏引旧说本此。
〔六〕 说文:“狐……死则首丘。 ”白虎通封禅篇:“狐死首丘,不忘本也。”
〔七〕 “州家”,郎本、程本作“ 皇家”,不可从。郎本校云:“ ‘皇家’一作‘州家’。”三国志吴书太史慈传:“慈仕郡奏曹,会郡与州有隙,州章已去,慈晨夜到洛阳,取州章截败之,因通郡章,州家更有章,不复见理,由是为州家所嫉。”州家亦谓州刺史也。刺史之称为州家,盖亦如天子之称为国家也。唐人诗文多称刺史为州家,本此。
〔八〕 何本、郎本、程本、钟本“ 相”作“统”。
〔九〕 何本、郎本、程本、钟本“ 上愿”作“至愿”。
〔一0〕汉书刑法志:“宣帝诏曰: ‘今遣廷史与郡鞠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秩六百石,员四人,其务平之,以称朕意。’”注:“如淳曰:‘以囚辞决狱事为鞠,谓疑狱也。’”又:“二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之。”师古曰:“当谓处断也。”
〔一一〕御览“克”作“克”。
〔一二〕“刺史”,拾补曰:“御览有‘下’字。”徐氏识语云:“ 谨案此因下‘刺史不侵臣’长‘不 ’字,或更为‘下’耳。”案宋本御览作“不”不作“ 下”。
〔一三〕御览“侵”作“亲”,不可据。
〔一四〕钟本“久”作“大”。
〔一五〕左传昭公元年:“勿使有所壅闭湫底,以露其体。”杜注:“露,羸也,壹之则血气集滞,而体羸露。”孟子滕文公:“是率天下而路也。”赵注:“是率导天下人以羸露之困也。”战国策秦策:“士民潞病于内。”高注:“路羸于内。”吕氏春秋不屈篇:“士民罢潞。”高注:“潞,羸也。”案露、路、潞音义俱同。
〔一六〕左传僖公九年:“恐陨越于下。”杜注:“陨越,颠坠也。”
〔一七〕文选马季长长笛赋:“奄忽灭没。”注:“方言曰:‘奄,遽也。’”
〔一八〕后汉书邓骘传注:“猥,曲也。”
〔一九〕文选朱叔元为幽州牧与彭宠书:“欲权时救急。”权时,犹今言暂时。
〔二0〕“故”,钟本作“固”。
〔二一〕汉书百官公卿表侍中注引应劭曰:“入侍天子,故曰侍中。”又详孙星衍校集汉官仪上。
司徒九江朱伥〔一〕,以年老,为司隶虞诩所奏〔二〕,耳目不聪明,见掾属大怒曰:“颠而不扶,焉用彼相〔三〕?君劳臣辱,何用为?”于是东合祭酒〔四〕周举曰:“昔圣帝明王,莫不历象日月星辰〔五〕,以为镜戒;荧惑比有变异,岂能手书,密以上闻?” 伥曰:“可自力也〔六〕。”举为创草〔七〕:“臣闻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八〕’‘观乎天文,以察时变。〔九〕’臣窃见九月庚辰,今月丙辰,过荧惑于东井辟,金光辉合,并移时乃出。臣〔一0〕经术浅末〔一一〕,不晓天官〔一二〕,见其非常,昭昭再见,诚切怪之。臣〔一三〕诚懑愤。夫月者太阴,荧惑火星,不宜相干。臣闻盛德之主,不能无异,但当变改,有以供御。孔子曰:‘虽明天子,荧惑必谋。〔一四〕’ 祸福之征,慎察用之。孝宣皇帝地节元年,〔一五〕月蚀荧惑,明年有霍氏乱〔一六〕。孔子曰:‘火上不可握,荧惑班变,不可息志,帝应其修无极。〔一七〕’ 此言荧惑火精,尤史家所宜察也。楚庄曰:‘灾异不见,寡人其亡。〔一八〕’今变异屡臻,此天以佑助汉室,觉悟国家也。臣诚惧史官畏忌,不敢极言〔一九〕,惟陛下深留圣思〔二0〕,按图书之文〔二一〕,鉴古今之戒,召见方正,极言而靡讳,亲贤纳忠,推诚应人,犹影响也〔二二〕。宋景公有善言,荧惑徙舍,延年益寿〔二三〕。况乎至尊〔二四〕,感不旋日〔二五〕。书曰:‘天威棐谌。’言天德辅诚也〔二六〕。周公将没,戒成王以左右常伯〔二七〕、常任、准人、缀衣、虎贲〔二八〕。言此五官,存亡之机,不可不谨也。臣愿陛下思周旦之言,详左右清禁之内,谨供养之官,严宿卫之身,申敕屡省,务知戒慎,以退未萌,以此无疆〔二九〕。谨匍匐自力,手书密上。”上览伥表,嘉其忠谟,伥目数病,手能细书〔三0〕。诩案大臣,苟肆私意。诩坐上谢,伥蒙慰劳。
〔一〕 后汉书顺纪:“永建元年,长乐少府九江朱伥为司徒。”注:“朱伥,字孙卿,寿春人也。伥音丑良反。”又来历传:“太中大夫朱伥。 ”注:“伥音丑羊反。”又丁鸿传:“门下由是益盛,远方至者数千人,彭城刘恺、北海巴茂、九江朱伥,皆至公卿。”又刘恺传:“伥能说经书,而用心褊狭。” 又周举传:“后长乐少府朱伥代郃为司徒。”注:“伥音丑良反。”颜氏家训风操篇:“后汉有朱张字孙卿。 ”字作“张”,误。
〔二〕 后汉书虞诩传:“虞诩,字升卿,陈国武平人也。永建元年,代陈禅为司隶校尉。 ”御览六四二引续汉书:“虞诩字叔卿,陈留圉人。祖为狱吏,尝效于公之治狱,及诩生,经曰:‘吾虽不及于公,子卿至丞相,冀得为九卿。’故字诩曰叔卿。至尚书令。”
〔三〕 论语季氏篇:“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
〔四〕 后汉书周磐传:“颍川太守韩崇召蔡顺为东合祭酒。”司空孔扶碑:“扶当国时,辟史晨之父为东合祭酒。”又有南合祭酒,说文许冲表:“臣父故大尉南合祭酒慎。”经典释文叙录:“陈元为司空南合祭酒。”又有西合祭酒,晋书卫玠传:“玠为太傅西合祭酒。”汉旧仪:“丞相设四科之辟,第一辟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补西曹南合祭酒。”
〔五〕 尚书尧典:“历象日月星辰。”史记五帝本纪:“数法日月星辰。”索隐:“尚书作‘历象日月’,则此言数法,是训历象二字,谓命羲、和以历数之法,观察日月星辰之早晚,以敬授人时也。”
〔六〕 三国志魏书曹爽传注引魏末传:“司马懿谓李胜曰:‘今当与君别,自顾气力转微,后必不更会,因欲自力,设薄主人,生死共别,令师、昭兄弟,结君为友,不可相舍去,副懿区区之心。’ ”唐书白志坚传:“硁硁自力,有知数。”自力犹言自尽其力。钟本“力”作“立”,非是。
〔七〕 论语宪问篇:“为命,裨谌草创之。”器按:范书周举传:“后长乐少府朱伥代郃为司徒,举犹为吏。时孙程等坐怀表上殿争功,帝怒,悉徙封远县,洛阳令促期发遣。举说朱伥曰:‘朝廷在西钟下时,非孙程等岂立?虽韩、彭、吴、贾之功,何以加诸。今忘其大德,录其小过;如道路夭折,帝有杀功臣之讥。及今未去,宜急表之。”伥曰:‘今诏怒,二尚书已奏其事,吾独表此,必致罪谴。’举曰:‘明公年过八十,位为台辅,不于今时竭忠报国,惜身安宠,欲以何求?禄位虽全,必陷佞邪之讥,谏而获罪,犹有忠贞之名。若举言不足采,请从此辞。”伥乃表谏,帝果从之。”疑此与应书载举所作奏,当为一事,而蔚宗省其表耳。
〔八〕 系辞上文。
〔九〕 贲卦文。
〔一0〕“臣”字原无,拾补校补,今从之。
〔一一〕汉书东平思王传:“诏书又敕傅相:‘自今以来,非五经之正术,敢以游猎非礼道王者,辄以名闻。’”又:“后三岁,天子诏有司曰: ‘今闻王改行自新,尊修经术。’”又翟方进传:“当以经术进,努力为诸生学问。”案汉时以经术饰吏事,故言政事者,率以经术为准绳。
〔一二〕史记天官书索隐:“案天文有五官,官者,星官也,星座有尊卑,若人之官曹列位,故曰天官。”案天官谓掌天文之官,因而名其业亦曰天官,太史公自序所谓“学天官于唐都”是也。
〔一三〕“臣”字原无,据拾补校补补。
〔一四〕汉书天文志:“荧惑,天子理也,故曰:虽有明天子,必视荧惑所在。”隋书天文志中亦有“虽有明天子,必视荧惑所在”之文。案:开元占经三0引石氏曰:“荧惑,天子之理也,东西南北无常,五月而出。’又引荆州占曰:“荧惑,上承天一,下主司天下人臣之过,司骄、司奢、司祸、司贼、司饥、司荒、司死、司丧、司日、司直、司兵、司乱,荧惑无不主之。王者礼义,荧惑不留其国;凶殃,荧惑罚之。”
〔一五〕汉书宣纪注引应劭曰:“以先者地震,山崩水出,于是改年曰地节,欲令地得其节。”
〔一六〕汉书天文志:“地节元年,正月戊午,乙夜月食荧惑,荧惑在角亢,占曰:忧在宫中,非贼而盗也,有内乱,谗臣在旁,其辛酉,荧惑入氐中,氐,天子之宫,荧惑入之,有贼臣。”又曰:“ 四年,故大将军霍光夫人、显将军霍禹、范明友,奉车霍山,及诸昆弟宾婚为侍中诸曹九卿群守,皆谋反,咸伏其辜。”器案:汉书纪、传,俱载霍氏乱在地节四年,与志相合,此作明年(地节元年之明年),误,当据改。
〔一七〕开元占经三0引吴龚天文书:“荧惑,火之精,其位在南方,赤帝之子,方伯之象也,为天候主气成败,司察妖孽,东西南北无有常,出则有兵,入则兵败,周旋止息,乃为死丧。”
〔一八〕春秋繁露必仁且智篇:“楚庄王以天不见灾,地不见孽,则祷之于山川曰:‘天其将亡予邪?不说吾过,极吾罪也?’”案此事又见说苑君道篇、后汉书明纪永平三年诏、论衡谴告篇、渚宫旧事一。
〔一九〕汉书文纪:“二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极言、极谏义同。
〔二0〕“思”,郎本误“恩”。
〔二一〕后汉书班彪传注:“图书,河图、洛书也。”又桓谭传注:“图书,即谶纬符命之类也。”汉书艺文志天文家有图书秘记十七篇。
〔二二〕书大禹谟:“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后汉书郎顗传:“天之应人,敏于影响。”
〔二三〕吕氏春秋制乐篇:“宋景公之时,荧惑在心,公惧,召子韦而问焉,曰:‘荧惑在心,何也?’子韦曰:‘荧惑者,天罚也;心者,宋之分野也;祸当于君。虽然,可移于宰相。’公曰:‘宰相,所与治国家也,而移死焉,不祥。’子韦曰:‘可移于民。’公曰:‘民死,寡人将谁为君乎?宁独死。 ’子韦曰:‘可移于岁。’公曰:‘岁害则民饥,民饥必死,为人君而杀其民以自活也,其谁以我为君乎?是寡人之命固尽已,子无复言矣。’子韦还走,北面载拜曰:‘臣敢贺君,天之处高而听卑,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赏君,今夕荧惑其徙三舍,君延年二十一岁。’ 公曰:‘子何以知之?’对曰:‘有三善言,必有三赏。荧惑必三徙舍,舍行七星,星一徙当一年,三七二十一,臣故曰君延年二十一岁矣。臣请伏于陛下以伺候之,荧惑不徙,臣请死。’公曰:‘可。’是夕荧惑果徙三舍。”案此事又见淮南道应篇、史记宋世家、新序杂事四、论衡变虚、无形二篇。
〔二四〕文选东京赋:“降至尊以训慕。”注:“至尊,天子也。”
〔二五〕汉书李寻传:“子孙之福,不旋日而至。”蔡邕答诏问灾异:“易传曰:‘阳感天,不旋日。’”不旋日,犹言日影不移,极言其速。
〔二六〕康诰:“天畏棐忱。”汉书叙传:“幽通赋:‘实棐谌而相训。’”注引应劭曰: “棐,辅也;谌,诚也。”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注引汉晋春秋:“袁绍与公孙瓒书:‘天威棐谌。’”与此合。器案:威、畏古通,尔雅释诂:“棐,□也。”郭注、文选幽通赋注引书,“畏”皆作“威”,广雅释诂: “威,德也。”周颂有客:“既有淫威,降福孔夷。” 正义:“言有德,故易福。”宣光五经从横,以德释威,当有所本。伪孔云:“天德可畏,以其辅诚。”盖不知旧训,故望文生义,而增字以解经也。又文选注引“ 谌”作“忱”,云:“‘谌’与‘忱’,古字通。”按书大诰:“天棐忱辞。”汉书孔光传引“忱”作“谌” ,孔彪碑用书文作“上帝棐谌”,诗大明:“ 天难忱斯。”说文引作“谌”,荡:“其命匪谌。”说文引作“忱”,广韵:“‘忱’与 ‘谌’同。”
〔二七〕文选陈太丘碑注引汉官仪: “侍中,周官,号曰常伯,选于诸伯,言其道德可常尊也。”又东京赋注、藉田赋注、安陆王碑注引汉官仪“ 侍中,周成王常伯任侍中,殿下称制,出即陪乘,佩玺抱剑。”
〔二八〕按见尚书立政,书序云:“ 周公作立政。”此云:“周公将没戒成王云云。”其说不同。考举父防,师事徐州刺史盖豫,受古文尚书,则举此说,盖亦古文师说也。
〔二九〕大德本“疆”误“彊”,系后描字。
〔三0〕后汉书循吏传序:“其以手迹赐方国者,皆一札十行,细书成文,勤约之风,行于上下。”
谨按:论语:“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一〕 ”“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二〕”传曰:“心苟不竞,何惮于病。〔三〕”朱伥位极人臣,视事数年,讫无一言,弥缝时阙〔四〕。又伥年且九十,足以惛愦,义当自引,以避贤路〔五〕,就使有枉,欣以俟命耳,何能乃发忿〔六〕,欲自提理。周举为人谋而不忠〔七〕,维讫〔八〕匡陈,起自营卫。夫奉义顺之谓礼,爱人而不以德〔九〕,不可谓仁,信不由中〔一0〕,文辞何为?向遇中宗永平之政〔一一〕,救罪不暇,何慰劳之有?李统内省不疚〔一二〕,进退温雅,明主是察,终为长者〔一三〕。
〔一〕 里仁文。
〔二〕 学而文。
〔三〕 左传僖公七年:“谚有之: ‘心则不竞,何惮于病。’”
〔四〕 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弥缝其阙。”
〔五〕 史记万石君传:“愿归丞相侯印,乞骸骨归,避贤者路。”谓避让贤者出仕之路也。
〔六〕 拾补云:“‘能’衍。”识语云:“谨案:能、乃声近通用。淮南子:‘此何遽不能为福乎?’艺文类聚引‘能’作‘乃’。汉书匈奴传:‘然后乃备。’汉纪‘乃’作‘能’。此文当是‘能 ’字,后人识‘乃’于旁,错厕正文耳。”
〔七〕 论语学而篇:“为人谋而不忠乎?”
〔八〕 “维讫”,拾补云:“二字疑。”器案:疑是“虽讬”二字讹。
〔九〕 礼记檀弓上:“君子之爱人也以德。”
〔一0〕左传隐公三年:“信不由中。”
〔一一〕汉书刑法志:“自建武、永平,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使,以口率计断狱,少于成、哀之间什八,可谓清矣。”
〔一二〕论语颜渊篇:“内省不疚。 ”
〔一三〕慧琳一切经音义二三引风俗通:“春秋之末,郑有贤人者着书一篇,号郑长者,谓年长德艾,事长于人,以之为长者也。”意林引风俗通:“礼云:‘群居五人,长者必异席。’今呼权贵作长者,非也。”
蜀郡太守颍川刘胜季陵,去官在家,闭门却扫〔一〕,岁致敬郡县,答问而已,无所褒贬,虽自枝叶〔二〕,莫〔三〕力。太仆杜密周甫,亦去北海相,在家,每至郡县,多所陈说,笺记括属〔四〕;太守王昱,颇厌苦之,语次〔五〕:“闻得京师书,公卿举故大臣刘季陵,高士也,当急见征。”密知以见激,因曰:“ 明府在九重〔六〕之内,臣吏惶畏天威,莫敢尽情。刘胜位故大夫,见礼上宾〔七〕,俯伏甚于鳖猬,泠涩比如寒蜒〔八〕,无能往来,此罪人也〔九〕。清隽就义,隐居笃学,时所不综,而密达之,冤疑勋贤,成陈之罪,所折〔一0〕而密启之〔一一〕,明府赏刑〔一二〕得中,令问休扬〔一三〕,虽自天然之姿〔一四〕,犹有万分之一〔一五〕。诗不云乎:‘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一六〕’人情所有,庶不为阙,既不善是,多见讥论,夫何为哉?”于是昱甚悦服,待之弥厚〔一七〕。
〔一〕 后汉书杜密传作“闭门扫轨 ”,李贤注:“轨,车迹也。言绝人事。”
〔二〕 左传文公七年:“公族者,公室之枝叶也。”白虎通五行篇:“亲属臣谏不相去,何法?法木枝叶不相离也。”
〔三〕 “莫”下,拾补云:“疑脱 ‘为致’二字。”
〔四〕 拾补云:“‘括’疑‘聒’ 。”器案:广博物志十七引作“ 讬”,范书杜密传:“每谒守令,多所陈讬。”“括”当为“讬”之误,卢说非。
〔五〕 史记黥布传:“从容语次,誉赫长者也。”汉书循吏黄霸传:“吏民见者,语次寻绎。”案庄子田子方篇:“胸次”,注云:“ 次,中也。”语次,犹今说话间也。
〔六〕 楚辞九辩:“岂不郁陶而思君兮,君之门以九重。”
〔七〕 通鉴五五作“位为大夫,见礼上宾。”胡注:“位为大夫,谓在朝列也。见礼上宾,谓郡守接遇之也。”
〔八〕 西京杂记二:“元狩二年,大寒,雪深五尺许,野鸟兽皆死,牛马皆蜷缩如猬。” 文选鲍照代出自北门行:“马毛缩如猬。”“ 寒蜒”,拾补曰:“范书作‘蝉’ 。”器案章怀注云:“寒蝉,谓寂默也。楚辞曰:‘悲哉,秋之为气也,蝉寂寞而无声。’”方言十一:“寒蜩,螀也,似小蝉而青。”今案:寒蜩即寒蝉,蝉之一种,至秋深天寒则不鸣,故称喑蜩。北史尉古真传:“ 瑾好学吴人摇唇振足,为人所哂,见人好笑,时论比之寒蝉。”
〔九〕 后汉书杜林传注引风俗通: “若能纳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讲诵而已,无能往来,此俗儒也。”器案尚书君奭:“无能往来,兹迪彝教,文王蔑德,降于国人。”伪孔传:“有五贤臣,犹曰其少,无所能往来,而五人以此道德教文王,以精微之德,下政令于国人。言虽圣人,亦须良佐。”汉书朱云传:“云数上书,言丞相韦玄成,容身保位,亡能往来。”李奇注曰:“不能有所前却也。”
〔一0〕“所折”,拾补云:“疑有讹脱。”
〔一一〕器案:范书此段作“今志义力行之贤,而密达之,违道失节之士,而密纠之”。
〔一二〕“刑”,大德本、何本同,范书亦作“刑”,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奇赏本作“贤”。
〔一三〕“问”,胡本、郎本作“闻 ”。纲目集览十一:“令,善;休,美也。‘问’与‘ 闻’通,并音文运反,谓美善之名闻播扬也。”
〔一四〕文选陆士衡宴玄圃园诗注引桓谭新论:“圣人天然之姿,所以绝人远者也。”后汉书第五伦传:“陛下即位,躬天然之德。”天然,犹言自然。
〔一五〕淮南泰族:“夫欲治之主不世出,而可与治之臣不万一。”汉书张释之传:“有如万分一。”又谷永传:“不能褒扬万一。”师古曰:“ 言万分之一。”文选典引:“窃作典引一篇,虽不足雍容明盛万分之一,犹启发愤满,觉悟童蒙。”义俱同,为今语“万一”所本。
〔一六〕小雅大田文。
〔一七〕范书杜密传:“杜密字周甫,颍川阳城人也,为人沈质,少有厉俗志,为司徒胡广所辟,稍迁代郡太守,征,三迁太山太守,北海相。后密去官还家,每谒守令,多所陈讬。同郡刘胜,亦自蜀郡告归乡里,闭门扫轨,无所干及。太守王昱谓密曰: ‘刘季陵清高士,公卿多举之者。’密知昱激己,对曰:‘刘胜位为大夫,见礼上宾,而知善不荐,闻恶无言,隐情惜己,自同寒蝉,此罪人也。今志义力行之贤而密达之,违道失节之士而密纠之,使明府赏刑得中,令闻休扬,不亦万分之一乎?’昱惭服,待之弥厚。”
谨按:论语:“澹台灭明,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一〕”“君子思不出其位。〔二〕”孟轲亦以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三〕”刘胜在约思纯〔四〕,其静已甚,若时意宴及,言论折中〔五〕,亦无嫌也。杜密婆娑〔六〕府县,干与王政,就若所云,犹有公私;既见讥切,不蹴坐谢负,而多伐善〔七〕,以为己力,〔八〕惟颜之厚〔九〕,博而俗矣〔一0〕。
〔一〕 雍也篇文。
〔二〕 宪问篇文。
〔三〕 孟子尽心上作“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此盖记忆偶倒,在古书中往往有之。如吕氏春秋重言篇引诗“何其久也,必有以也,何其处也,必有与也”,今诗式微作“何其处也,必有与也,何其久也,必有以也”。玉篇人部仕下引论语“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金楼子立言下同,今论语子张篇作“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是其证。
〔四〕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在约思纯。”
〔五〕 史记孔子世家赞:“折中于夫子。”索隐:“离骚云:‘明五帝以折中。’王叔师云:‘折中,正也。’宋均云:‘折,断也;中,当也。按言欲折断其物而用之,与度相中当,故以言其折中也。’”
〔六〕 诗陈风东门之枌:“婆娑其下。”汉书叙传答宾戏:“婆娑呼术艺之场。”文选注引项岱曰:“婆娑,偃息也。”广雅释言:“ 媻娑,往来貌。”晋书王述传:“ 王昶白笺于文皇帝曰:‘昔与南阳宗世林共为东宫官属,世林少得好名,州里瞻敬,及其年老,汲汲自励,恐见废弃。世人咸共笑之。若天假其寿,致仕之车,不为此公婆娑之事。’”义与此同。
〔七〕 论语公冶长:“愿无伐善,无施劳。”
〔八〕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贪天之功,以为己力。”
〔九〕 书五子之歌:“郁陶乎予心,颜厚有忸怩。”潘岳闲居赋:“虽吾颜之云厚,犹内媿于宁、蘧。”
〔一0〕困学纪闻十二:“为杜密之居乡,犹效陈孟公、杜季良也;为刘胜之居乡,犹效张伯松、龙季高也;制行者宜知所择。”胡氏读史管见四:“或问:‘刘胜、杜密,所处谁贤?’曰:‘胜贤。如密之论,轩扬激发,固非常士所及;然胜之行,深潜静退,可为乡里之式。如密之论,非惟犯出位之讥,亦取祸辱之道也;遇王昱贤者,故能容之耳。’”陆树声长水日钞曰:“余以为为刘胜易,为杜密难。使密所陈讬,一出于公,而足以取信则可;不然,则宁为刘季陵者之不至失己也。此鲁男子所谓:‘以我之不可,学柳下惠之可。’”
声音第六
风俗通义声音第六〔一〕
易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二〕”诗云:“钟鼓锽锽,磬管枪枪,降福穣穣。〔三〕”书曰:“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四〕”鸟兽且犹感应,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夫乐者,圣人所以动〔五〕天地,感鬼神〔六〕,按〔七〕万民,成性类者也。故黄帝作咸池〔八〕,颛顼作六茎〔九〕,喾作五英〔一0〕,尧作大章〔一一〕,舜作韶〔一二〕,禹作夏〔一三〕,汤作护,〔一四〕武王作武〔一五〕,周公作勺〔一六〕。勺,言能斟勺先祖之道也〔一七〕;武,言以〔一八〕功定天下也;护,言救民也;夏,大承二帝也;韶,继尧也〔一九〕;大章,章之也〔二0〕;五英,英华茂也〔二一〕;六茎,及根茎也〔二二〕;咸池,备矣〔二三〕。其后,周室陵迟,礼崩乐坏〔二四〕,诸侯恣行,竞悦所习,桑间、濮上〔二五〕,郑、卫、宋、赵之声,弥以放远,滔湮心耳,乃忘和平〔二六〕,乱政伤民,致疾损寿。重遭暴秦,遂以阙忘〔二七〕。汉兴,制氏世掌大乐,颇能纪其铿锵,而不能说其义〔二八〕。武帝始定郊祀,巡省〔二九〕告封,乐官多所增饰,然非雅正〔三0〕,故继其条畅曰声音也〔三一〕。
〔一〕 苏颂曰:“声音六,子抄云:‘十三。’”
〔二〕 豫卦文。
〔三〕 周颂执竞文也,今诗作“磬管将将”,荀子富国篇作“管磬玱玱”,说文作“管磬 ●●”,古同声通假,盖三家诗异文也。毛传:“将将,声和貌;穣穣,众也。”
〔四〕 尧典文。
〔五〕 汉书礼乐志“动”作“感” 。
〔六〕 汉志作“通神明”。
〔七〕 “按”,汉志作“安”,按左传襄公十一年:“乐以安德。”安子义长。大戴礼记礼三本篇:“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 ”性、生古通。
〔八〕 白虎通礼乐篇:“礼记曰: ‘黄帝乐曰咸池。’”庄子天地篇:“黄帝张咸池之乐,于洞庭之野。”吕氏春秋古乐篇:“黄帝又命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以施音韶,以仲春之月,乙卯之日,日在奎,始奏之,命之曰咸池。”文选啸赋注引乐纬动声仪,初学记十五引乐协图征,礼记乐记疏、类聚四一、御览五六六、初学记十五引乐纬,并云:“ 黄帝乐曰咸池。”白虎通礼乐篇:“黄帝曰咸池者,言大施天下之道而行之,天之所生,地之所载,咸蒙德施也。”初学记十五引刘向五经通义:“黄帝所以为咸池者何?咸,皆也,施也,(“施”上脱“池”字)黄帝时道皆施于民。”乐记:“咸池,备矣。”郑注:“咸,皆也;池之言施也。言德之无不施也。”(
周礼大司乐注同)初学记十五引乐纬注:“池音施,道施于民,故曰咸池。”又引宋均乐协图征注:“咸,皆也;池,取无所不浸;德润万物,故定以为乐名也。”御览五六六引乐纬注:“池,施也,道施于民,故曰咸池。”
〔九〕 广雅释乐“茎”作“●”。白虎通:“礼记曰:‘颛顼乐曰六茎。’”又:“颛顼曰六茎者,言和律吕以调阴阳。茎者,万物也。”乐记疏引乐纬:“颛顼曰五茎。”宋均注:“五茎者,能为五行之道立根茎也。”(书钞一0五引乐纬及注,类聚四一引乐纬,初学记十五引乐协图征及宋均注,文选魏都赋注,又傅毅舞赋、周礼大司乐疏引乐纬动声仪,并同。)初学记十五引乐纬:“颛顼曰五茎。”注:“道有根茎,故曰五茎。”御览五六六引乐纬:“颛顼曰六茎。”注:“道有根茎,故曰六茎。”通典乐典一:“ 颛顼作六茎。”注:“茎,根也,谓泽及下也。又乐纬云:‘乐名五茎。’”
〔一0〕广雅“英”作“韺”。白虎通:“礼记曰:‘帝喾乐曰五英。’”又:“帝喾曰五英者,言能调和五声以养万物,调其英华也。”乐记疏引乐纬:“帝喾曰六英。”宋均注:“为六合之英华。 ”类聚四一引乐纬:“帝喾曰六英。”通典:“帝喾作五英。”注:“英谓华茂也。又乐纬云:‘乐名六英。 ’”初学记十五引乐纬:“帝喾曰六英。”注:“道有英华,故曰六英。”御览五六六引乐纬:“帝喾曰五英。”注:“道有英华,故曰五英。”吕氏春秋古乐篇: “帝喾命咸黑作为声,歌九招、六列、六英。”困学纪闻五:“乐纬动声仪:‘颛顼之乐曰五茎,帝喾之乐曰六英。’汉志、白虎通云:‘六茎、五英。’帝王世纪:‘高阳作五英,高辛作六茎(宋翔凤集校本失引此条)。’列子注(周穆王篇)以六莹为帝喾乐,通鉴外纪(卷一)云:‘汉志、世纪放六乐撰其名,故多异。’ ”
〔一一〕乐记:“大章,章之也。” 郑注:“尧乐名也,言尧德章明也。”疏引乐纬:“尧作大章。”白虎通:“礼记曰:‘尧乐曰大章。’”又:“尧曰大章者,大明天地人之道也。”书钞一0五引乐纬:“尧曰大章。”注:“言其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其道大章明也。”类聚四一引乐纬:“尧曰大章。 ”初学记十五引乐纬曰:“尧曰大章。”注:“尧时仁义大行,法度章明,故曰大章。”御览五六六引乐纬: “尧曰大章。”注:“尧时仁义大行,法度彰明,故曰大章。”吕氏春秋古乐篇:“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置□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
〔一二〕“韶”,汉志作“招”,下同。乐记:“韶,继也。”注:“舜乐名也。韶之言绍也,言舜能绍尧之德。周礼曰:‘大招。’”疏引乐纬:“舜曰箫韶。”又引元命苞:“舜之时,民乐绍尧业,故云韶之言绍也。”白虎通:“礼记曰:‘舜乐曰箫韶。’”又:“舜曰箫韶者,舜能继尧之道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舜时民乐其昭尧之业也,故曰韶。韶者,昭也。”公羊传隐公五年,何注:“舜曰箫韶,舜时民乐其脩绍尧道也。”周礼大司乐大磬,注:“大磬,舜乐也,言其德能绍尧之道也。”论语八佾疏引元命苞:“舜之时,民乐其绍尧业。”书钞一0五引乐纬: “舜乐曰箫韶。”注:“韶,绍也,言绍尧之德。”类聚四一引乐纬:“舜曰箫韶。”初学记十五引乐纬:“ 舜曰箫韶。”注:“韶,继也,舜继尧之后,循行其道,故曰箫韶。”御览五六六引乐纬:“舜曰箫韶。”注:“韶,绍也,舜绍尧之后,脩行其道,故曰箫韶。” 类聚十一、御览五六六引元命苞:“舜之时,民乐其绍尧业,故乐名韶,韶者,绍也。”吕氏春秋古乐篇:“ 帝舜乃命质脩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
〔一三〕乐记:“夏,大也。”注: “禹乐名也,言禹能大尧、舜之德。周礼曰大夏。”疏引乐纬:“禹曰大夏。”周礼大司乐大夏注:“禹乐也,禹治水傅土,言其德能大中国也。”白虎通:“礼记曰:‘禹乐曰大夏。’”又:“禹曰大夏者,言禹能顺二圣之道而行之,故曰大夏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 “禹之时,民乐其三圣相继,故夏,夏者大也。’初学记十五引乐纬:“禹曰大夏。”注:“禹承二帝之后,道重太平,故曰大夏。”又引乐协图征:“禹乐曰大夏。”宋均注:“其德能大诸夏也。”御览五六六引乐纬:“禹曰大夏。”注:“禹承二帝之后,道重太平,故曰大夏。”类聚十一、御览五六六引春秋元命苞曰:“ 禹之时,民大乐其骈三圣相继,故乐名大夏,夏者大也。”公羊隐公五年注:“禹之时,民乐其三圣相继,故夏,夏者大也。”吕氏春秋古乐篇:“禹于是命皋陶作夏籥、九成,以昭其功。”
〔一四〕郎本校云:“‘护’,俗本作‘濩’,今从宋本。”周礼大司乐大濩,注:“大濩,汤乐也,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也。”白虎通:“礼记曰:‘汤乐曰大濩。’”又:“
汤曰大濩者,言汤承衰,能护民之急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汤之时,民乐其救之于患害也故頀,頀者救也。”公羊隐公五年注:“
殷曰大护,殷时民大乐其护己也。 ”乐记疏引元命苞:“汤之时,民乐其救之于患害,故曰濩,救世申救之,故民得所。”类聚十二引元命苞: “汤之时,民大乐其救于患害,故护者救也。”又四一引乐纬:“殷曰濩。”初学记十五引乐纬:“殷曰大濩。”注:“汤承衰而起,濩先王之道,故曰大获。获音护。”类聚十一御览五六六引春秋元命苞:“汤之时,民大乐其救于患害,故乐名大濩,濩者救也。”墨子三辩篇:“汤放桀,因先王之乐,又自作乐,命曰护。” 吕氏春秋古乐篇:“汤命伊尹作为大护。”
〔一五〕“作”,吴本、汪本误“所 ”。周礼大司乐大武,注:“大武,武王乐也,武王伐纣,以除其害,言其德能成武功。”疏引元命苞:“文王时,民大乐其兴师征伐,故曰武。”白虎通:“礼记曰:‘周乐曰大武,象,周公之乐曰酌,合曰大武。’ ”又:“合曰大武者,天下始乐周公之征伐行武,故诗人歌之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当此之时,乐文王之怒以定天下,故乐其武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 “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 又曰:“当是时,纣为无道,诸侯大乱,民乐文王之怒而咏歌之也。周人德已洽天下,反本以为乐,谓之大武,言民所始乐者武也云尔。”又三代改制篇:“文王作武乐,武王作象乐。”初学记十五引乐纬:“
周又曰大武。”御览五六六引乐纬同。类聚十一、御览五六六引春秋元命苞:“武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故乐名武,武者伐也。”公羊隐公五年注:“周曰大武,周时民乐其伐纣也。”庄子天下篇:“
武王、周公作武。”荀子儒效篇: “武王诛纣,合天下立声乐,于是武、象起,而韶、濩废矣。”吕氏春秋古乐篇:“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师克之于牧野,乃荐俘馘于京太室,乃命周公为作大武。”孙诒让周礼正义曰:“案乐记说大武之舞云:‘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公之事也。’是大武有武王、太公、周公之事,则为武王命周公所作无疑。庄子天下篇亦云:‘文王有辟雍之乐,武王、周公作武。’董子及春秋纬并谓‘文王作武’,失之。”
〔一六〕白虎通:“礼记曰:‘周公之乐曰酌。’”又:“周公曰酌者,言周公辅成王,能斟酌文、武之道而成之也。”独断:“勺,一章九句,告成大武,言能酌文、武之道,以养天下也。”类聚四一引乐纬:“周曰酌。”初学记十五、御览五六六引乐纬:“周曰勺。”注:“周承衰而起,斟酌文、武之道,故曰勺。”诗周颂酌序:“言能酌先祖之道以养天下,故以酌为名。”左传宣公十二年疏引诗序,“酌”作 “汋”。器案:酌、汋古通,周礼士师:“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注:“郑司农读汋如酌酒尊中之酌。” 诗酌序释文:“‘
酌’本作‘汋’。”左传宣公十二年、荀子礼篇引诗皆作“汋”。
〔一七〕“勺”,意林、吴本、汪本作“酌”。汉志无“斟”字。
〔一八〕意林有“武”字,汉志无。
〔一九〕意林作“韶者,绍尧也”。
〔二0〕意林作“章者,彰也”。
〔二一〕意林作“英者,华也”。
〔二二〕汉志同,师古曰:“泽及下也。”
〔二三〕自篇首至此,用汉书礼乐志文。
〔二四〕汉书武纪元朔五年夏六月诏:“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
〔二五〕汉志注,应劭曰:“桑间,卫地;濮上,濮水之上;皆好新声。”
〔二六〕左传昭公元年:“滔湮心耳,乃忘和平。”
〔二七〕“忘”,拾补云:“似当作 ‘亡’。”拾补识语云:“汉人忘、亡通用,说苑引诗 ‘不忘’作‘不亡’,汉书戾太子传注:‘忘,亡也。 ’”
〔二八〕汉书礼乐志:“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太乐官,但能纪其铿枪鼓舞,而不能言其义。”又见艺文志。
〔二九〕“省”,郎本误“首”。
〔三0〕汉书礼乐志:“至武帝定郊祀之礼,祠太一于甘泉,就干位也;祭后土于汾阳,泽中方丘也。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云云。”两都赋序: “至于武、宣之世,乃崇礼官,考文章,内设金马、石渠之署,外兴乐府协律之事。”文心雕龙乐府篇:“暨孝武崇礼,始立乐府,总赵、代之音,撮齐、楚之气,延年以曼声协律,朱、马以骚体制歌,桂华杂曲,丽而不经,赤雁群篇,靡而非典,河间荐雅而罕御,故汲黯致讥于天马也。”(事详礼乐志)
〔三一〕原不分段,今依全书例分之。
昔皇〔一〕帝使伶伦〔二〕自大夏之西〔三〕,昆仑之阴〔四〕,取竹于嶰谷生,其窍厚均者〔五〕,断两节而吹之〔六〕,以为黄钟之管〔七〕,制十二筒〔八〕,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为六,天地之风气正而十二律定〔九〕,五声于是乎生,八音于是乎出。声者,宫、商、角、征、羽也,音者,土曰埙〔一0〕,匏曰笙〔一一〕,革曰鼓,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磬,金曰钟,木曰柷〔一二〕。诗曰〔一三〕:“ 鹤鸣九皋〔一四〕,声闻于天。”书:“八音克谐,无相夺伦。〔一五〕”由是言之:声本音末也〔一六〕。
〔一〕 “皇”,吴本、钟本、汪本作“黄”,拾补曰:“‘皇’与‘黄’通。此条当提行起。”
〔二〕 吕氏春秋古乐篇高注:“伶伦,黄帝臣。”
〔三〕 古乐篇高注:“大夏,西方之山。”器案:逸周书史记篇有西夏之国,盖即谓此,非华夏之夏也。春秋时,陈公子少西字子夏,郑公孙夏字子西,俱以地取义,故高云“大夏西方之山”也。汉书律历志上注,应劭曰:“大夏,西戎之国也。”
〔四〕 “昆仑”,汉志作“昆仑” 。
〔五〕 汉志注,应劭曰:“生者,治也。窍,孔也。”
〔六〕 汉志“节”下有“间”字,吕览古乐、说苑修文并有,当据补。
〔七〕 “管”,拾补曰:“汉书、吕览皆作‘宫’。”器案:说苑亦作“宫”,高注云: “断竹长三寸九分,吹之,音中黄钟之宫。”五行大义四引帝王世纪作“管”。
〔八〕 “筒”,吴本误“筒”。晋书律志上引传亦作“筒”。吕览作“筒”,高注云:“ 六律六吕各有管,故曰十二筒。”
〔九〕 “定”原作“之”,器谨案:“之”当作“定”,“定”俗作“●”,“之”即“ ●”之缺文。汉志:“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注,孟康曰:“律得风气而成声,风和乃律调也。”臣瓒曰:“风气正则十二月之气各应其律,不失其序。”吕览音律篇亦作“天地之风气正,则十二律定矣。”可证。今据改正。说苑修文篇作“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至也”,“至”亦“定”之讹。
〔一0〕汉志注引应劭曰:“世本: ‘暴辛公作埙。’”
〔一一〕汉志注引应劭曰:“世本: ‘随作笙。’”
〔一二〕自“昔皇帝”至此,用汉书律历志。
〔一三〕见小雅鹤鸣。
〔一四〕今本作“鹤鸣于九皋”。按史记东方朔传引诗无“于”字,文选东方朔答客难亦无 “于”字,古钞本文选集注及汉书东方朔传则俱有“于 ”字,论衡艺增篇、三国志蜀书秦宓传、华阳国志刘后主志、后汉书张衡传注、初学记一、白帖一九四、文选注十三又二四又四二、贾昌朝群经音辨引俱无“于”字,说文鹤下、焦氏易林一及二、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四引抱朴子,俱云“鹤鸣九皋”,亦无“于”字,唐石经有 “于”字,今本并因之。卢文弨龙城札记:“‘□’一作‘
皋’,当作‘□’,即古‘泽’字。”
〔一五〕尧典文。
〔一六〕白虎通礼乐篇:“声五音八何?声为本,出于五行,音为末,象八风,故乐记曰: ‘声成文谓之音,知音而乐之,谓之乐也。’”乐书要录五引五经通义:“何谓声?何谓音?曰:声也,人之本性也,情生于心,而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宫、商、角、征、羽,五声也。八音者,谓金、石、革、木、匏、土、丝、竹。五声之散为文章,谓之音也。”
○商
谨按:刘歆钟律书〔一〕:“商者,章也〔二〕,物成熟〔三〕,可章度也〔四〕。”五行为金,五常为义,五事为言,凡归为臣。〔五〕
〔一〕 意林作“刘向云”。汉书律历志上:“汉兴,北平侯张苍首律历事。孝武帝时,乐官考正。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燿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 ”晋书律历志:“王莽之际,考论音律,刘歆条奏,大率有五:一曰备数,一、十、百、千、万也;二曰和声,宫、商、角、征、羽也;三曰审度,分、寸、尺、丈、引也;四曰嘉量,籥、合、升、斗、斛也;五曰权衡,铢、两、斤、钧、石也。班固因而志之。”
〔二〕 汉书律历志上:“商之为言章也。”玉海、天中记四二引徐景安乐书引刘歆说:“ 商者,章也,臣也,其声敏疾,如臣之节而为敏。”器案:汉书此志,即就刘歆书删其伪辞,取其正义而成之者,故晋志引此志直云刘歆序论。困学纪闻五:“朱子语录云:‘汉礼乐志刘歆说乐处亦好。”汉志无刘歆说乐,此记录之误,近思续录亦误取之。”今考应氏此书、及北史牛弘传、隋书牛弘传、御览二五俱引刘歆钟律书,则刘歆说乐者,钟律书也。陆德明、徐景安引刘歆说,亦当出钟律书。
〔三〕 “熟”,意林作“就”。
〔四〕 汉志:“商之为言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尔雅释乐释文:“刘歆云:‘商,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白虎通礼乐篇:“商,张也,阴气开张,阳气始降也。”汉纪:“商者,量也,物盛而可量度也。”晋书乐志上:“商为臣,商之为言强也,谓金性之坚强也。”
〔五〕 “商为臣”,出乐记,下同。“五行、五常、五事”云云,并详汉志。“凡归”云云,则汉志所谓“以君臣民事物言之”者也,下并同。乐记正义引乐纬声动仪:“商为臣,臣者,当发明君之号令,其声散以明,其和温以断,动肺也。”
○角
谨按:刘歆钟律书:“角者,触也,物触地而出〔一〕,戴芒角也。〔二〕”五行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凡归为民〔三〕。
〔一〕 意林作“物触地戴芒角而生也”。
〔二〕 汉志、尔雅释文引刘歆并同,徐景安乐书引刘歆说:“角者,触也,民也,其声圆长,经贯清浊,如民之象而为经。”白虎通:“角者,跃也,阳气动跃。”晋志:“角为民,角之为言触也,谓象诸阳气触物而生也。”
〔三〕 乐记正义引乐纬动声仪:“ 角为民,民者,当约俭不奢僭差,故其声防以约,其和清以静,动肝也。”
○宫
谨按:刘歆钟律书:“宫者,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倡〔一〕始施生,为四声纲也。〔二〕”五行为土,五常为信,五事为思,凡归为君〔三〕。
〔一〕 “倡”,汉志、尔雅释文作 “唱”。
〔二〕 汉志、尔雅释文引刘歆同,徐景安乐书引刘歆说:“宫者,中也,君也,为四音之纲,其声重厚,如君之德而为重。”白虎通:“宫者,容也,含也,含容四时者也。”晋志:“宫为君,宫之为言中也,中和之道,无往而不理焉。”
〔三〕 乐记正义引乐纬动声仪:“ 宫为君,君者,当宽大容众,故其声宏以舒,其和清以柔,动脾也。”
○征
谨按:刘歆钟律书:‘征者,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一〕。五行为火,五常为礼,五事为视,凡归为事〔二〕。
〔一〕 汉志、尔雅释文引刘歆同,徐景安乐书引刘歆说:“征者,祉也,事也,其声抑扬递续,其音如事之绪(天中记“续”)而为迭。”白虎通:“征者,止也,阳气止。”晋志:“征为事,征之为言止也,言物胜则止也。”
〔二〕 乐记正义引乐纬动声仪:“ 征为事,事者,君子之功既当急就之,其事勿久流亡,故其声贬以疾,其和平以切,动心也。”
○羽
谨按:刘歆钟律书:“羽者,宇也,物聚〔一〕藏,宇覆之也。〔二〕”五行为水,五常为智,五事为听〔三〕,凡归为物〔四〕。故闻其〔五〕宫声,使人温润而广大;闻其商声,使人方正而好义;闻其角声,使人整齐而好礼;闻其征声,使人恻隐〔六〕而博爱;闻其羽声,使人善养而好施〔七〕。宫声乱者,则其君骄;商声错者,则其臣坏;角声缪者,则其民怨;征声洪者,则其事难;羽声差者,则其物乱〔八〕。春宫秋律,百卉必雕〔九〕;秋宫春律,万物必荣;夏宫冬律,雨雹必降;冬宫夏律,雷必发声〔一0〕。夫音乐至重,所感者大,故曰:“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一一〕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一二〕”
〔一〕 “聚”,钟本作“始”,臆改。
〔二〕 汉志、尔雅释文引刘歆同,徐景安乐书引刘向说:“羽者,宇也,物也,其声低平掩映,自下而高,五音备成,如物之聚而为柳也。”白虎通:“羽者,纾也,阴气在上,阳气在下。”晋志: “羽之为言舒也,言阳气将复,万物孳育而舒生也。”
〔三〕 “听”原作“德”,朱筠云:“当作‘听’。”案汉志正作“听”,今据改正。
〔四〕 乐记正义引乐纬声动仪:“ 羽为物,物者,不齐委聚,故其声以虚,其和断以散,动肾也。”
〔五〕 意林无五“其”字。
〔六〕 “恻隐”,意林作“隐恻” 。
〔七〕 说郛载五经通义:“闻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初学记十五引作“闻宫声,无不温雅而和之”);闻商声,使人方廉而好义;闻角声,使人恻隐而爱人;闻征声,使人乐养而好施(初学记“闻征声,无不善养而好施者也”);闻羽声,使人恭俭而好礼(初学记“圣人闻羽声,无不恭俭谦让”)。”据此,则子骏述父说而参以异闻也。韩诗外传八:“汤作护,闻其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闻其商声,使人方廉而好义;闻其角声,使人恻隐而爱仁;闻其征声,使人乐养而好施;闻其羽声,使人恭敬而好礼。”史记乐书:“故闻宫音,使人温舒而广大;闻商音,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音,使人恻隐而爱人;闻征音,使人乐善而好施;闻羽音,使人整齐而好礼。”白虎通礼乐篇:“ 闻角声,莫不恻隐而慈者;闻征声,莫不喜养好施者;闻商声,莫不刚断而立事者;闻羽声,莫不深思而远虑者;闻宫声,莫不温润而宽和者也。”公羊隐公五年注:“闻宫声,则使人温雅而广大;闻商声,则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声,则使人恻隐而好仁;闻征声,则使人整齐而好礼;闻羽声,则使人乐养而好施。”疏云:“ 温雅而广大者,土之性也;方正而好义者,金之性也;恻隐而好仁者,木之性也;整齐而好礼者,火之性也;乐养而好施者,水之性也。”初学记十五引邯郸绰五经析疑:“闻角声无不恻隐而慈者,闻商声无不断割而亡事也(当从白虎通作“立事”)。”晋志:“是以闻其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闻其商声,使人方廉而好义;闻其角声,使人恻隐而仁爱;闻其征声,使人乐养而好施;闻其羽声,使人恭俭而好礼。”器谨案:听音知德,本按五行立说,此盖儒先旧义,而引用或殊,应氏谓闻角声使人整齐而好礼,闻征声使人恻隐而博爱,与韩诗说、太史公书、白虎通、公羊解诂俱异,准五常角为仁,征为礼之说,则此适当互易耳。又应氏谓闻羽声使人善养而好闻(从意林本),羽于五常为智,岂白虎通所谓深思远虑耶。
〔八〕 拾补校“缪”为“谬”,案:二字古通。礼记乐记:“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征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郑注:“君臣民事物其道乱,则其音应而乱。”史记乐书:“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槌,其臣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征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又见说苑修文篇。
〔九〕 “雕”,御览二五又五六六引作“凋”。
〔一0〕“雹”,拾补校作“电”。案北史及隋书牛弘传俱引刘歆钟律书“春宫秋律”以下八句。
〔一一〕“识”,御览五六五引作“ 知”,案:乐记作“识”。
〔一二〕礼记乐记文。
○埙〔一〕
谨按:世本:“暴辛公作埙。〔二〕”诗云:“天之诱民,如埙如篪。〔三〕”埙,烧土为之〔四〕,围五寸半,长三寸半,有四孔,其二通,凡为六孔〔五〕。
〔一〕 原校:“一作‘埙’者,古今字也。”器案:御览五八一引作“埙,一作‘埙’字也”,在正文“凡为六孔”下。
〔二〕 汉书律历志注引应劭、广韵二十二元、文选长笛赋注,俱引世本此文,御览五八一引较详,具见后文。
〔三〕 大雅板作“天之牖民,如埙如篪”,此毛、鲁之异。
〔四〕 拾补据书钞引校原句“烧土也”为“烧土为之也”。按:卢所据见陈本书钞一一一,孔本作“三礼投壶图云:‘埙,烧土为之,雅埙如土,大如鸡子也。’”与应氏文不合,且亦非引风俗通也。寻御览五八一引作“烧土为也”,今参酌御览同卷引乐书及宋书乐志定为“烧土为之”。
〔五〕 御览五八一:“世本曰:‘ 埙,暴新公所造。’亦不知何人,周畿内有暴国,岂其时人乎?本作‘埙’,围五寸半,长三寸半,凡六孔。宋均注云:‘暴公国(当作“周”)平王诸侯也。’” 又引乐书:“埙者,喧也,周平王时暴辛公烧土为之。 ”案宋书乐志一:“八音,三曰土,土,埙也。世本云:‘暴新公所造。’亦不知何代人也。周畿内有暴国,岂其时人乎?烧土为之,大如鹅卵,锐上平底,形似称锤,六孔。尔雅云:‘大者曰嘂,嘂音叫。小者如鸡子。’”诗疏引古史考,以为“古者,埙篪尚矣,周幽王时,暴辛公善埙,苏成公善篪,记者以为作,谬矣。” 是谯周以暴辛公为周幽王时人,并埙亦非其所作,直好之耳。
○笙
谨按:世本:“随作笙。〔一〕”长四寸,十二簧,像凤之身,正月之音也,物生故谓之笙〔二〕。诗云:“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三〕”大笙谓之●,小者〔四〕谓之和〔五〕。
〔一〕 汉书律历志注引应劭注、书钞一一0、类聚四四、初学记十六、通志乐略、路史后纪二注,俱引世本此文,宋均注:“随,女娲臣也。” 礼记明堂位:“女娲氏之笙簧。”
〔二〕 说文:“笙,十三簧,象凤之身也。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谓之笙。大者谓之巢,小者谓之和。”白虎通礼乐篇:“笙者,太簇之气,象万物之生,故曰笙,有七政之节焉,有六合之和焉,天下乐之,故谓之笙。”释名释乐器:“笙,生也,竹之贯匏,象物贯地而生也,以匏为之,故曰匏也。”初学记十六、御览五八一引邯郸绰五经析疑:“夫笙者,法万物始生,导达阴阳之气,故有长短,黄钟为始,象法凤皇。”器谨案:古书言笙者,皆云小者十三簧,书钞一一0引三礼图:“雅笙,簧十三,上六下七。”此即白虎通所谓“有七政之节,六合之和”之说也,此作 “十二簧”,非,当据改正。
〔三〕 小雅鹿鸣文。
〔四〕 吴本“者”作“笙”。
〔五〕 钟本“和”下有“也”字。尔雅释乐:“大笙谓之巢,小者谓之和。”释文引孙炎云:“巢,高也,言其声高;和,应和于笙。”李巡云:“小者,声少音出和也。”御览五八一引舍人云:“ 大笙音声众而高也,小者音相和也。”
○鼓
谨按:易称:“鼓之以雷霆,圣人则之。〔一〕” 不知谁所作也〔二〕。鼓者,郭也,春分之音也,万物郭皮甲而出〔三〕,故谓之鼓〔四〕。周礼六鼓〔五〕:雷鼓八面〔六〕,路鼓四面〔七〕,睾鼓、晋鼓皆二面〔八〕。诗云:“击鼓其镗。〔九〕”论语:“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一0〕”
〔一〕 系辞上文。
〔二〕 宋书乐志一、初学记十六、御览五八二引“作”作“造”。通志乐略引世本:“夷作鼓。”
〔三〕 初学记引无“皮”字。
〔四〕 初学记引“鼓者,郭也”至 “故谓之鼓”,在“易称‘鼓之以雷霆’”之前。白帖十八、书林事类韵会五四引作“鼓者,春分之音,以助万物发生”。说文:“鼓,郭也,春分之音,万物郭皮甲而出,故谓之鼓。”释名释音乐:“鼓,郭也,张皮以冒之,其中空也。”白虎通礼乐篇:“鼓,震音,烦气也,万物愤懑,震而出,雷以动之,温以暖之,风以散之,雨以濡之,奋至德之声,感和平之气也。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神明报应,天地佑之,其本乃在万物之始耶,故谓之鼓也。”汉书律历志注,师古曰:“鼓者,郭也,言郭张皮而为之也。”
〔五〕 周礼地官鼓人:“掌教六鼓。”
〔六〕 鼓人:“以雷鼓鼓神祀。” 郑注:“雷鼓八面。”说文鼓下引周礼:“六鼓,雷鼓八面。”文选东京赋薛综注、宋书乐志、魏书礼志崔逸说并同,大司乐先郑注以为“雷鼓六面”,与此异。
〔七〕 鼓人:“以路鼓鼓鬼享。” 注:“路鼓,四面鼓也。”说文引周礼:“路鼓四面。 ”宋志:“四面者路鼓。”大司乐先郑注以为“路鼓两面”,与此异。
〔八〕 鼓人:“以鼛鼓鼓役事,以晋鼓鼓金奏。”说文引周礼:“
鼖鼓、皋鼓、晋鼓皆两面。”“皋 ”通作“睾”,俱为“鼛”之借字。鼓人疏云:“案韗人为皋陶,有晋鼓、鼖鼓、皋鼓,三者非祭祀之鼓,皆两面,则路鼓祭宗庙,宜四面,灵鼓祭地祗,尊于宗庙,宜六面,雷鼓祀天神,又尊于地祗,宜八面。”考工记韗人疏云:“以六鼓差之者,鼓人‘雷鼓祀天,灵鼓祭地,路鼓享鬼’,下二鼓,据鼓人‘鼖鼓鼓军事,皋鼓鼓役事’,惟此鼓经不言其名,五鼓已配讫,惟有晋鼓当此鼓可知。故引贾侍中云:‘晋鼓大而短近晋鼓也。’此后郑所解也。”器谨案:应氏此文,全本许氏说文解字,应据补“灵鼓六面,鼖鼓二面”之文,以足六鼓之数,今本疑出后人臆删。
〔九〕 邶风击鼓文。
〔一0〕先进文。
○管
谨按:诗云:“嘒嘒管声。〔一〕”“萧管备举。〔二〕”礼乐记:“管,漆竹长一尺,六孔,十二月之音也。象〔三〕物贯地而牙,故谓之管。〔四〕”尚书大传〔五〕:“舜之时〔六〕,西王母来献其白玉琯。〔七〕”昔章帝时〔八〕,零陵文学奚景〔九〕,于冷道〔一0〕舜祠〔一一〕下得生〔一二〕白玉管〔一三〕,知古以玉为管,后乃易之以竹〔一四〕耳。夫以玉作音,故神人和,凤皇仪也〔一五〕。
〔一〕 商颂那文。
〔二〕 周颂有瞽文。
〔三〕 “象”字原无,今据书钞一一二、御览五八0引补。
〔四〕 汉书律历志注,孟康曰:“ 礼乐器记:‘管,漆竹长一尺,六孔。’”器谨案:乐器即今本礼记乐记篇佚文,而孟康犹得见之也。汉书艺文志六艺略礼类:“乐记二十三篇。”礼记乐记正义曰:“
此于别录属乐记,盖十一篇合为一篇,谓有乐本,有乐论,有乐施,有乐言,有乐礼,有乐情,有乐化,有乐象,有宾牟贾,有师乙,有魏文侯,今虽合此,略有分焉。十一篇入礼记,在礼记前也。至刘向为别录时,更载所入乐记十一篇,又载余十二篇,总为二十三篇也。别录十一篇下次奏乐第十二,乐器第十三,乐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乐穆第十六,说律第十七,季札第十八,乐道第十九,乐义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招颂第二十二,窦公第二十三,是也。”又案:说文:“管如篪,六孔,十二月之音,物开地牙,故谓之管。”宋书乐志、御览五八0引蔡邕月令章句: “管者,形长一尺,围寸,有六孔,无底,其器今亡。 ”广雅释乐:“管,象●,长尺,围寸,六孔,无底。 ”尔雅释乐郭注:“管,长尺,围寸,并漆之,有底,贾氏以为如篪,六孔。”
〔五〕 宋本、仿元本“传”误“傅 ”。
〔六〕 五色线下引作“武帝时”,误。
〔七〕 汉志注,孟康曰:“尚书大传:‘西王母来献白玉琯。’”说文竹部琯下曰:“古者管以玉(从段校),舜之时,西王母来献其白琯。” 大戴礼记少闲篇:“西王母献白玉琯。”
〔八〕 大戴记注作“明帝时”,误。
〔九〕 初学记十五引“文学”作“ 太守”,文选闲居赋注引“景”下有“仲”字,五色线引作“零陵人文子景”,俱误。太平广记二0三、苏轼送刘寺丞赴余姚诗施注引不误。此用说文,详下。
〔一0〕汉书地理志上泠道,注:“ 应卲曰:‘泠水出丹阳宛陵西,北入江。’”
〔一一〕水经湘水注:“九疑山之东北,泠道县界,又有舜庙。”
〔一二〕初学记、太平广记、路史余论九、苏诗施注引“生”作“笙”,说文、宋书乐志亦作“笙”,当据改。汉志孟注、大戴记卢注俱无“笙” 字。
〔一三〕初学记、五色线引“管”作 “琯”,下同。说文、宋志、孟康、卢辩俱作“琯”。开元占经一一三引异苑:“零陵文学奚景,于舜祠下得玉管一,即西王母所献玉琯也。”
〔一四〕“竹”,太平广记有“为琯 ”二字。
〔一五〕郎本“皇”作“凰”,后起字。说文:“前零陵文学姓奚,于泠道舜祠下,得笙白玉琯。夫以玉作音,故神人以和,凤皇来仪也。”隋书律历志上引萧吉乐谱云:“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史奚景,于泠道县舜庙下,得玉律度为此尺。”
○瑟
谨按:世本:“宓羲作瑟,长八尺一寸〔一〕,四十五弦。”黄帝书:“泰帝使素女鼓瑟而悲〔二〕,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三〕”春秋:“师旷为晋平公奏清征〔四〕之音,有玄鹤二八,从南方来,进〔五〕于廊门之危〔六〕,再奏之而成列,三奏之则延鵛〔七〕舒翼而舞〔八〕,音中宫商,声闻于天。平公大说,坐者皆喜,平公提觞而起,为师旷寿,反坐而问曰:‘音莫悲于清征乎?〔九〕’师旷曰:‘不如清角。〔一0〕’平公曰:‘清角可得闻乎?’师旷曰: ‘不可。昔黄帝驾象车〔一一〕,六交龙〔一二〕,毕方并辖〔一三〕,蚩尤居前〔一四〕,风伯进扫,雨师洒道〔一五〕,虎狼〔一六〕在后,虫蛇伏地〔一七〕,大合鬼神于太山之上〔一八〕,作为清角〔一九〕;今主君〔二0〕德薄,不足以听之,听之,将恐有败。 ’平公曰:‘寡人老矣,所好者音也,愿遂闻之。’师旷不得已而鼓之,一奏之,有云从西北起,再奏之,暴风亟至,大雨沣沛,裂帷幕,破俎豆,堕廊瓦,坐者散走〔二一〕,平公恐惧,伏于室侧〔二二〕,身遂疾痛〔二三〕,晋国大旱,赤地三年〔二四〕。故曰:不务德〔二五〕治而好五音,则穷身之事也。〔二六〕”今瑟长五尺五寸,非正器也〔二七〕。
〔一〕 原无“瑟长”二字,今据拾补校补。
〔二〕 文选张平子思玄赋注引高诱淮南子注:“素女,黄帝时方术之女也。”
〔三〕 尔雅释乐疏、广韵七栉、书钞一0九、通志乐略、路史后纪十二注、古今事物考五引世本并云:“庖羲氏作瑟五十弦,黄帝使素女鼓之,哀不自胜,乃破为二十五弦,具二均声。”与此异。史记封禅书:“太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补武纪及汉书郊祀志同)书钞一0九引帝王世纪:“黄帝损庖羲之瑟为二十五弦,长七尺二寸。”王嘉拾遗记:“黄帝使素女鼓庖羲氏之瑟,满席悲不能已,后破为七尺二寸,二十五弦。”御览五七六引三礼图:“雅瑟长八尺一寸,广二尺八寸,二十三弦,其常用者十九弦,其余四弦,谓之蕃羸也。颂瑟七尺二寸,广尺八寸,二十五弦尽用也。”
〔四〕 诸子拔萃“征”误“贞”。
〔五〕 “进”,韩非子十过篇、史记乐书、论衡感虚篇、纪妖篇作“集”。
〔六〕 “危”原作“扈”,拾补曰:“当作‘危’,韩非作‘垝’。注:‘栋端也。’” 器案:论衡两篇俱作“危”,礼记丧大记:“
中屋覆危。”注:“危,栋上也。 ”
〔七〕 “鵛”,拾补校作“颈”,案郎本、钟本、拔萃本作“颈”,韩非、史记、论衡俱作“颈”,“鵛”是俗字。游仙窟注引作“头”。又胡本、拔萃本“颈”下有“而鸣”二字。
〔八〕 类聚四四、文选司马彪赠山涛诗注、颜延之曲水诗序注、刘伶酒德颂注引马融琴赋:“昔师旷三奏而神物下降,玄鹤二八,轩舞于庭,何琴德之深哉!”又案:楚辞九叹王注:“师旷鼓瑟,天下玄鹤,皆御明月之珠以舞。”书钞一0九、初学记十六引韩非子:“师旷鼓琴,有玄鹤御明月珠,在庭中舞。”疑即此事。
〔九〕 论衡“音”作“乐”。
〔一0〕文选南都赋注引许慎淮南子注:“清角弦急,其声清也。”
〔一一〕文选上林赋:“乘镂象。” 张揖注:“镂象,象路也,以象牙镂其车辂。”颜延年马赋:“代骖象舆。”注引韩子此文及孔丛子云:“楚昭王以安车象饰,因宰予以遗孔子。”楚辞云:“杂瑶象以为车。”
〔一二〕“六”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墨子、韩非子、论衡俱有“
六”字。驾四马谓之驷,驾六马谓之六。淮南原道篇:“乘云车,六云蜺。”(从王校)齐俗篇:“六骐骥,驷駃騠。”七发:“六驾蛟龙,附从太白。”上林赋:“乘镂象,六玉虬。”甘泉赋:“ 驷苍螭,六素虬。”羽猎赋:“六白虎,载灵舆。”西京赋:“驾雕轸,六骏駮。”皆其证。文选七发李善注:“以蛟龙若马而驾之,其数六也。”墨子、韩非子“ 交”作“蛟”。
〔一三〕山海经西山经:“章莪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其鸣自叫也,见则其邑有讹火。”淮南泛论篇:“木生毕方。”高注:“木之精也,状如鸟,青色赤脚,一足,不食五谷。”文选东京赋薛注:“毕方,父老神也,如鸟两足一翼,常御火,在人家作怪。”扬雄羽猎赋:“蚩尤并毂。”并毂犹言侠毂,公羊哀公四年注:“齐、晋前驱,滕、薛侠毂,鲁、卫骖乘。”又十三年注:“齐、晋前驱,吴、卫骖乘,滕、薛侠毂。” 韵会:“侠,并也。”
〔一四〕山海经大荒北经:“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龙鱼河图:“黄帝摄政,有蚩尤兄弟八十一人,并兽身人语,铜头铁额,食沙石子,造立兵仗刀戟大弩,威振天下,诛杀无道不慈仁。万民欲令黄帝行天子事,黄帝以仁义不能禁止蚩尤,乃仰天而叹;天遣玄女下授黄帝兵信神符,制伏蚩尤,帝因使之主兵,以制八方。蚩尤没后,天下复扰乱,黄帝遂画蚩尤形象以威天下,天下咸谓蚩尤不死,八方万邦,皆为弭服。”
〔一五〕淮南原道篇:“令雨师洒道,使风伯埽尘。”高诱注:“雨师,毕星也,诗云:‘ 月丽于毕,俾滂沱矣。’风伯,箕星,月丽于箕风扬沙。”
〔一六〕“虎狼”下,韩非、论衡纪妖多“在前,鬼神”四字。
〔一七〕“虫蛇”,韩非作“腾蛇” ,“伏地”下有“凤皇覆上”四字;论衡有“白云覆上 ”四字。
〔一八〕“太山”,韩非作“泰山” ,御览七九引韩子、论衡作“西大山”,王先慎曰:“ 小泰山称东泰山,故泰山为西泰山。”
〔一九〕庄子天运篇:“北门成问黄帝曰:‘帝张咸池之乐于洞庭之野,……建之以太清。 ’”盖即谓清角也。
〔二0〕主君注见皇霸篇六国条。
〔二一〕“坐”上原有“凡”字,拾补云:“韩无。”识语云:“案‘凡’乃‘瓦’之讹文,当去。”器案:徐校是,今据删。“散”字,郎本误作“败”字。
〔二二〕“侧”,大德本误描作“恻 ”。韩非作“伏于廊室之间”。
〔二三〕“疾痛”,韩非、淮南子览冥篇、论衡俱作“癃病”。
〔二四〕御览七六七引庄子亦载此事。后汉书臧宫传注:“赤地,言在地之物皆尽。”
〔二五〕韩非“德”作“听”。
〔二六〕以上见韩非子十过篇。
〔二七〕尔雅释乐:“大瑟谓之洒。 ”郭注:“长八尺一寸。”则此长五尺五寸者,岂所谓小瑟者耶。
○磬
谨按:世本:“毋句作磬。〔一〕”尚书:“豫州锡贡磬错。〔
二〕”诗云:“笙磬同音。〔三〕”论语:“子击磬〔四〕于卫,有荷蒉而过者,曰:‘有心哉!’〔五〕 ”
〔一〕 礼记明堂位注、山海经海内经注、原本玉篇磬部、初学记十六、御览五七六并引世本此文。初学记又引注曰:“乐录又曰:‘磬,叔所造。’未知孰是。无句,尧臣也。”御览同卷引古史考亦云:“无句,尧时人。”又引世本:“叔所造,不知何代人。”又引通礼义纂:“黄帝使伶伦造磬。”古今事物考五:“皇图要记曰:‘帝喾造钟磬。’通纂曰:‘ 黄帝使伶伦造磬。’”器案:说文亦云:“古者,毋句氏作磬。”礼记明堂位:“叔之离磬。”
〔二〕 禹贡文。
〔三〕 小雅鼓钟文。
〔四〕 大德本、两京本“击磬”二字倒植。
〔五〕 宪问篇文。
○钟
谨按:世本:“垂作钟。〔一〕”秋分之音也〔二〕。诗:“鼓钟于宫,声闻于外。〔三〕”论语云:“ 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四〕?”周景王将铸大钟,单穆公谏曰〔五〕:“夫先王之制钟也,大不出均〔六〕,重不过石,律度量衡,于是乎生,小大器用,于是乎出,故圣人慎之。今王作钟,听之弗及〔七〕,比之不度,钟声〔八〕不可以知和,制度不可以出节,无益于乐,而鲜〔九〕民财,将焉用之?〔一0〕”
〔一〕 明堂位注、海内经注、广韵二钟、初学记十六并引世本此文。
〔二〕 说文:“钟,秋分之音,物种成。古者,垂作钟。”初学记十六引五经通义:“钟,秋分之音也。”书钞一0八引五经通义:“
钟者,秋分之气。万物至秋而成,至冬而藏,物之坚成不灭绝莫如金,故金为钟,相继不绝也。”白虎通礼乐篇:“钟之为言动也,阴气用事,万物动成,钟为气用金为声也。”
〔三〕 小雅白华文。
〔四〕 阳货篇文。
〔五〕 “曰”字原无,今补。
〔六〕 “均”,国语周语下作“钧 ”,韦注:“钧,所以钧音之法也,以木长七尺,有弦系之,以为钧法也。”
〔七〕 孔本书钞一0八引国语作“ 德之弗反”。
〔八〕 “声”原作“磬”,拾补依周语校改,今从之。
〔九〕 鲜读为斯,谓尽也。
〔一0〕以上见周语中。
○柷
谨按:礼乐记〔一〕:“柷,漆桶,方画木,方三尺五寸,高尺五寸,中有椎,止其名也〔二〕,用柷止音为节。〔三〕”书曰:“
合止柷敔,笙镛以间。〔四〕”声所以〔五〕五者,系五行也,音所以八者,系八风也〔六〕。传曰:“八音之变,不可胜听也。〔七〕”由〔八〕经五艺六〔九〕,而其枝别叶布,繁华无已也。
〔一〕 礼乐记有乐器章,前既明之矣,张揖上广雅表:“叔孙通撰置礼记,文不违古。今俗所传三篇尔雅,或言仲尼所增,或言子夏所益,或言叔孙通所补,或言沛郡梁文所考。”然则礼记中不仅乐器一篇取自尔雅也。公羊宣公十二年注:“礼:‘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说文引此四句亦作礼,乃尔雅释水文也。孟子万章下:“帝馆甥于贰室。”赵注云:“礼记:‘妻父曰外舅,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乃尔雅释亲文也。白虎通三纲六纪篇: “男子先生称兄,后生称弟,女子先生者为姊,后生者为妹。”称礼亲属记,乃尔雅释亲文也。应氏本书此篇后籁条引礼乐记,亦见尔雅释乐也。
〔二〕 此句:原止作一“上”字,拾补曰:“疑‘止’字,当云‘
止其名也’,文有脱误。”器按:尔雅释乐:“所以鼓柷谓之止。”郭注:“止者,其椎名也。”今从卢校补正。
〔三〕 说文:“柷,乐木空也,所以止音为节。”周礼小师郑司农注:“柷如漆筒,中有椎。”疏引尚书郑注:“柷,状如漆筒,中有椎,合之者投椎于其中而撞之。”吕氏春秋仲夏纪高注:“柷如漆桶,中有木椎,左右击以节乐。”广雅释乐:“柷象桶,方三尺五寸,深尺八寸,四角有升鼠。”释名释乐器:“柷状如漆桶,柷如物始见柷柷然也。祝,始也,故训柷为始以作乐也。”尔雅释乐郭注:“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连底挏之,令左右击。止者其椎名。”
〔四〕 益稷文。合谓合人声与乐声。止节谓合始终而言之。
〔五〕 拾补曰:“御览有‘有’字,下句亦同。”器案:文选张景阳七命注引无“有”字。
〔六〕 白虎通礼乐篇:“声五音八何?声为本,出于五行;音为末,象八风。故乐记曰: ‘声成文,谓之音;知音而乐之,谓之乐也。’”
〔七〕 淮南原道篇:“音之数不过五,而五音之变,不可胜听。”与此微异。
〔八〕 由,通犹。
〔九〕 汉书艺文志:“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师古曰:“ 六艺,六经也。”
○琴
谨按:世本:“神农作琴。〔一〕”尚书:“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二〕”诗云:“ 我有嘉宾,鼓瑟鼓琴。〔三〕”雅琴者,乐之统也〔四〕,与八音并行〔五〕,然君子所常御者,琴最亲密〔六〕,不离于身,非必陈设于宗庙乡党,非若钟鼓罗列于虡悬也〔七〕,虽在穷阎陋巷,深山幽谷,犹不失琴,以为琴之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九〕适足以和人意气,感人〔一0〕善心〔一一〕。故琴之为言禁也,雅之为言正也,言君子守正以自禁也〔一二〕。夫以正雅之声,动感正意,故善心胜,邪恶禁;是以古之圣人君子,慎所以自感,因邪禁之适,故近之闲居,则为从容以致思焉〔一三〕,如有所穷困,其道闭塞,不得施行,及有所通达而用事,则着之于琴,以杼〔一四〕其意,以示后人;其道行和乐而作者,命其曲曰畅〔一五〕,畅者,言其道之美畅,犹不敢自安,不骄不溢,好礼不〔一六〕以畅其意也〔一七〕;其遇〔一八〕闭塞,忧愁而作者,命其曲曰操,操者,言遇灾遭害,困厄穷迫,虽怨恨失意,犹守礼义,不惧不慑,乐道而不失其操者也〔一九〕。伯子牙方鼓琴,钟子期听之,而意在高山,子期曰:“善哉乎,巍巍若太山!”顷〔二0〕之间而意在流水,钟子又曰:“善哉乎,汤汤若江、河!”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以为世无足为音者也〔二一〕。今琴长四尺五寸,法四时五行也;七弦者,法七星也〔二二〕。
〔一〕 史记乐书正义、初学记十六、乐府诗集五七并引世本此文。说文:“琴,神农所作。”御览五七七、路史后纪三注引扬雄琴清英,初学记十六、御览五七九、路史后纪三注引桓谭新论,书钞一0九引傅玄琴赋序,并以为神农作。
〔二〕 陈寿祺尚书大传定本云:“ 尚书无此文,盖出书传。”皮锡瑞疏证曰:“礼记乐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注:‘
南风,长养之风也,以言父母之长养己,其辞未闻也。’正义:‘案圣证论引尸子及家语难郑云:昔者,舜弹五弦之琴,其辞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郑云其辞未闻,失其义也。’今案马昭云:‘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又尸子杂说,不可取证正经,故言未闻也。’”今案:乐府诗集五七引扬雄琴清英:“ 舜弹五弦之琴而天下化。”应说义又本此。
〔三〕 小雅鹿鸣文。
〔四〕 拾补曰:“‘雅’,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引无,案当有。”器案:孔本书钞一0九、御览五七九引亦无“雅”字,又书钞引“ 统”作“纪”。
〔五〕 书钞引“并”作“兼”,又引此句下有“由君臣之相得”句,初学记同卷另一条引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类聚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也”,御览同卷别引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也”。初学记、御览引此条,俱与“君子所常御”条别行,则应氏原书自有“由君臣之相得”或“君臣以相御”句,承“与八音并行”句下,移录者以与下句“然君子所常御者”相似,遂夺之耳,而不知下句“ 然君子”云云,正紧承上句为言,然犹然则也,拾补以此为“君子所常御”句异文,非是。
〔六〕 说苑修文篇:“乐之可密者,琴最宜焉。”
〔七〕 拾补云:“此二句御览作‘ 非若钟鼓陈于宗庙,列于□悬也’。”器案:初学记亦与御览同。
〔八〕 “喧哗”原作“哗人”,拾补依初学记改作“喧哗”。器案:御览、天中记四二亦作“喧哗”,今据改正。慧琳一切经音义八0引嵇康瑟赋:“不喧哗而流漫。”案:荀子乐论:“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说苑反质篇:“钟鼓之乐,流漫无穷。”文选嵇康琴赋:“纷●●以流漫。”李周翰注:“涩●、流漫,乱极长远声也。”
〔九〕 文选成公子安啸赋注引新论琴道:“大声不振华而流漫,细声不堙灭而不闻。”
〔一0〕“人”,拾补云:“初学记 ‘发’。”器案:御览、天中记亦作“发”。
〔一一〕御览五七九引大周正乐曰: “琴所以脩身理性,反其天真也,君子所以常御不离于身,非若钟鼓陈于宗庙,列于□悬也。以其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适足以和人意气,感发善心也。”即本风俗通为说。
〔一二〕文选长门赋注引七略:“雅琴,琴之言禁也,雅之言正也,君子守正以自禁也。” 通典一四四、御览五七七引扬雄琴清英:“昔者,神农造琴,以定神,禁淫嬖,去邪欲,反其真者也。”说文:“
琴,禁也。”白虎通礼乐篇:“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玉篇十六引桓谭新论:“琴,神农造也。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广雅释诂:“琴者,禁也。”乐府诗集五七琴曲歌辞:“琴者,先王所以脩身理性,禁邪防淫者也。是故君子无故不去其身。唐书乐志曰:‘琴,禁也,夏至之音,阴气初动,禁物之淫心也。’”
〔一三〕后汉书曹褒传注引刘向别录:“君子因雅琴之适,故从容以致思焉。”
〔一四〕“杼”,郎本、程本作“舒 ”。拾补曰:“‘抒’同,程本‘舒’,是后人所改。 ”
〔一五〕群书通要丁二引作“凡琴曲和乐而作,名之曰曲”,误。
〔一六〕“不”,拾补云:“下脱一字。”识语云:“‘不’因上三‘不’字而长,好礼乐道,本论语‘富而好礼,贫而乐道’,无庸●字。”
〔一七〕御览七五九引大周正乐:“ 凡琴曲和乐而作,命之曰畅,畅者,言其道之美畅,从不敢自安也。”即本此文。文选琴赋注、七发注引新论琴道:“尧畅远则兼善天下,无不畅通,故谓之畅。” 又引七略:“雅畅第十七。”乐府诗集五七引琴论:“ 和乐而作,命之曰畅,言达则兼济天下,而美畅其道也。”
〔一八〕史记宋微子世家集解引“遇 ”作“道”,别录亦作“道”。
〔一九〕史记宋世家集解“失”作“ 改”。曾慥类说三六引作“凡琴曲和乐而作者谓之畅,因忧而作者谓之操,今通呼曰操,非也”。后汉书曹褒传注引别录:“其道闭塞,悲愁而作者,名其曲曰操,言遇灾害,不失其操也。”御览引大周正乐:“忧愁而作,命之曰操。操者,言困阨危迫,犹不失其操也。” 即本此文。文选芜城赋注、长门赋注、舞赋注引新论琴道篇:“琴有伯夷之操,夫遭遇异时,穷则独善其身,故谓之操。”乐府诗集五七引琴论:“忧愁而作,命之曰操,言穷则独善其身,而不失其操也。”
〔二0〕徐本“顷”误“顶”。
〔二一〕事又见列子汤问篇、吕氏春秋本味篇、韩诗外传九、说苑尊贤篇,御览十引傅子: “昔者,伯牙子游于泰山之阴,逢暴雨,止于岩下,援琴而鼓之,为淋雨之音,更造崩山之曲,每奏,钟期辄穷其趣,曰:‘善哉,子之听也。’”当即一事而异辞耳。
〔二二〕御览五七七引此下尚有“大弦为君,小弦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 ”二十一字,当据补。乐府诗集五七引“七弦”下无“ 者”字。初学记十六、御览五七七、乐府诗集五七引琴操:“伏羲作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六日,广六寸,象六合,文上曰池,池者,水也,言其平。下曰滨(御览“宕”),滨者,服也;前广后狭,象尊卑也;上圆下方,法天地也;五弦象五行,(御览“五弦官也”)大弦君也,宽和而温;小弦臣也,清廉不乱;文王、武王加二弦,(御览无武王)以合君臣之恩。” 初学记、乐府诗集同卷又引释智匠乐录:“文王加一,武王加一,今称二弦为文武弦。”御览五七九引琴书: “琴长三尺六寸,法□之数;上圆而敛,象天也;下方相平,法地也;十三徽配十二律,余一象闰也;本五弦,宫、商、角、征、羽也,加二弦,文武也。至后汉蔡邕又加二弦,象九星,在人法九窍,其象有异,传于代四,所象凤首翅足尾。南方朱雀,为乐之本也,五分其身,以三为上,以二为下,三天两地之义也。上广下狭,尊卑之象也。中翅八寸,象八风。腰广四寸,象四时。轸圆象阴阳转而不穷也。临乐承露用枣,唇用梓,未达先贤深意也。”
○空侯〔一〕
谨按:汉书〔二〕:“孝武皇帝赛〔三〕南越,祷祠太一〔四〕后土,始用乐人侯调,依琴作坎坎之乐〔五〕,言其坎坎应节奏也,〔六〕侯以姓冠章耳。〔七〕”或说:空侯取其空中〔八〕。琴瑟皆空,何独坎侯耶?斯论是也。诗云:“坎坎鼓我。〔九〕”是其文也〔一0〕。
〔一〕 原注:“又坎侯。”案书钞一一0引作“箜篌”,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古今韵会举要一、纲目集览四三引作“箜篌一名坎侯”,白帖十八引作“箜篌一名坎篌”,谢氏诗源引作“箜侯曰坎侯”。凡将篇:“钟磬竽笙筑坎侯。”
〔二〕 见郊祀志上。
〔三〕 “赛”,汉书作“塞”,史记封禅书、补武纪亦作“塞”。器案:塞借赛字,封禅书:“冬塞祷祠。”索隐:“塞,先代反,与赛同,今报神福也。”郊祀志同,师古曰:“塞谓报其所祈也。音先代反。”后汉书曹节传注:“塞,报祠也,字当为赛,通用。”说文新附字:“赛,报也。”管子小问篇:“桓公践位,令衅社塞祷。”则其来尚矣。
〔四〕 大德本、汪本、徐本“太一 ”作“太乙”,初学记、书钞、白帖引作“太一”,类聚作“太山太一”,案史、汉俱作“太一”,无“太山 ”。
〔五〕 拾补校作“依琴作坎侯”,识语云:“前文‘始用乐人侯调’,后文‘侯以姓冠章 ’,此当去‘侯’,或‘侯’下●‘坎’。”案白帖作 “依琴作坎”,事物纪原二引作“依琴作坎侯”。
〔六〕 初学记、书钞、类聚、白帖引俱无“奏”字。
〔七〕 封禅书集解徐广曰:“应劭云:‘武帝令乐人侯调始造此器。’”(王应麟急就篇补注三引同)文选箜篌引注引应劭汉书注:“
使乐人侯调作之,取其坎坎应节也,因以其姓号名曰坎侯。”宋书乐志一:“空侯,初名坎侯。武帝赛灭南越,祠太一后土,用乐,令乐人侯晖依琴作坎侯,言其坎坎应节奏也。侯者,因工人姓尔,后言空,音讹也。”旧唐书音乐志二:“箜篌,汉武帝使乐人侯调所作,以祠太一。或云侯辉所作。其声坎坎应节,谓之坎侯,声讹为箜篌。或谓师延靡靡乐,非也。旧说亦依琴制,今按其形,似瑟而小,七弦,用拨弹之,如琵琶。竖箜篌,胡乐也,汉灵帝好之,体曲而长,二十有二弦,竖抱于怀,用两手齐奏,俗谓之擘箜篌。凤首箜篌,有项如轸。”乐府古题要解下:“旧史称汉武帝灭南越,祠太乙后土,令乐人侯晖依琴造坎侯,言坎坎节应也,侯,工人之姓,因曰坎侯,后讹为箜篌也。”乐府解题:“汉武灭南粤,令乐人侯晖依琴造坎,音坎坎应节,以侯姓名坎侯。”古今事物考五:“风俗通:‘汉武帝令乐人侯调,依琴作坎侯。’杜佑曰: ‘其声坎坎应节,故曰坎侯,讹为空侯。侯者,因乐人姓也。’”
〔八〕 释名释乐器:“箜篌,盖空国之侯所存也。”通鉴汉纪三十六注引世本:“空侯,空国侯所造。”段安节乐府杂录:“以其亡国之音,故号空国之侯。”是又一说也。
〔九〕 小雅伐木文。
〔一0〕俞樾茶香室丛钞一:“按此,知诗所谓‘坎坎鼓我’者,鼓琴鼓瑟皆是,毛传无文,郑笺云:‘为我击鼓坎坎然。’非古义也。诗‘鼓我 ’与‘舞我’同,鼓非乐器也,琴瑟皆可鼓,何必击鼓乃谓之鼓乎?”
○筝
谨按:礼乐记:“筝〔一〕五弦,筑身也。〔二〕 ”今并、凉〔
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四〕。或曰:秦蒙恬所造〔五〕。
〔一〕 “筝”字原脱,据拾补校补。
〔二〕 拾补云:“宋书乐志引‘筝,筑身而瑟弦’。”钱大昕曰:“案通鉴注卷六十引云:‘筝,秦声,五弦筑身。筝者,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象六合,弦柱十二,拟十二月,乃仁智之器也。 ’下接‘今并、凉’云云。”器按:群书通要丁二引云:“筝者,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准六合,弦柱十二,准十二月,乃仁智之器也。”是元人所见本,俱有此文。又此所引乐记,乃佚礼文,说已见前。说文:“ 筝,鼓弦筑身乐也。”(从御览五七六引)初学记十六引“
筝,秦声也,或曰:蒙恬所造”,在“五弦筑身”前,又事物纪原二引作“筝,秦声也,而五弦,今十三弦,不知谁作”。今本脱“筝秦声也” 句。史记李斯传:“夫击瓮叩□,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隋书音乐志:“筝,十三弦,所谓秦声,蒙恬所作也。”据此,则此文“五弦” 上当补“秦声”二字,“筑身也”下,当补元人所引“ 上圆象天”一段。
〔三〕 事始“凉”误“梁”。
〔四〕 器案:御览五七六引此下尚有“按京房制五音,唯加瑟十三弦,此乃筝也,今雅乐筝十二弦也,他乐皆十三弦,如筝稍小,曰云和,乐府不用”四十字。
〔五〕 文选筝赋注引无“秦”字。倭名类聚钞六引作“神农造筝,或曰蒙恬所造,秦声也 ”。宋书乐志一、初学记十六、书钞一一0、御览五七六引傅玄筝赋序(类聚四四引作傅子):“筝,秦声也,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器,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体合法度,节究哀乐,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斯乃仁智之器,岂蒙恬亡国之臣所能关思哉。”
○筑
谨按:太史公记〔一〕:“燕太子丹遣〔二〕荆轲欲西刺秦王,与客送之易水,而设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歌,为濮上音〔三〕,士皆垂发涕泣〔四〕,后为羽声,慷慨而索,瞠目,发尽上指冠。〔五〕荆轲入秦,事败而死。渐离变名易姓〔六〕,为人庸保〔七〕,匿作于宋子〔八〕,久之,作苦,闻其家堂上〔九〕客击筑,伎痒〔一0〕不能毋〔一一〕出言,曰:‘彼有善不善。〔一二〕’从者告其主曰:‘彼庸乃知音,窃言是非。’家丈〔一三〕人作乐,召前使击筑,一坐称美〔一四〕,赐酒;而渐离念久畏约,毋穷已时〔一五〕,乃退,出〔一六〕装匣中筑,与其善衣,更容貌而前,莫不惊愕,下与亢礼〔一七〕,以为上客,使击筑歌,无不涕泣而去者。宋子客传之,闻于秦始皇,始皇召见,人有识者,乃高渐离;始皇惜其善击筑,重〔一八〕杀之,乃矐其目〔一九〕,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渐离乃以铅置筑木〔二0〕中,后进得近,举筑扑始皇,不中,于是遂诛。〔二一〕”
〔一〕 见刺客列传。
〔二〕 “遣”,徐本误“达”。
〔三〕 拾补据史记校作“为变征之声”。
〔四〕 拾补云:“‘发’史作‘泪 ’。”识语:“‘泪’是后人因下文‘发尽上指冠’更之,无义。”案汉书中山靖王传注:“应劭曰:‘燕太子丹,遣荆轲刺秦王,宾客祖于易水之上,渐离击筑,士皆垂泣,荆轲不能复食也。’”亦不作“发”,当从拾补说校改。
〔五〕 水经易水注引阚骃称:“燕太子丹遣荆轲刺秦王,与宾客知谋者祖道,皆素衣冠送之于易水之上。荆轲起为寿,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高渐离击筑,宋如意和之,为壮声,士发皆冲冠,为哀声,士皆流涕于此也。”然则所谓濮上之音即哀声,羽声即壮声也。
〔六〕 文选射猎赋注引作“变姓易名”。
〔七〕 刺客列传索隐:“案谓庸作于酒家,言可保信,故云庸保。鹖冠子曰:‘伊尹保酒。’”
〔八〕 史记集解:“徐广曰:‘县名也,今属钜鹿。’”册府元龟九四八“作”作“依” 。
〔九〕 颜氏家训书证篇、靖康缃素杂记二引“上”有“有”字。
〔一0〕“痒”,拾补曰:“文选注引作‘养’,乃正体。”
〔一一〕“毋”字原无,朱筠曰:“ 文选射雉赋注引作‘伎养不能毋出言’,颜氏家训引此作‘伎痒不能无出言’,据此应增一‘无’字。”拾补曰:“脱,选注有,颜氏家训作‘无’。”案靖康缃素杂记引作“伎养不能无出言”,今据朱、卢校补。
〔一二〕今史记“伎养”作“傍偟” ,颜氏家训曰:“案伎痒者,怀其伎而腹痒也,是以潘岳射雉赋亦云:‘徒心烦而伎痒。’今史记并作‘徘徊 ’,或作‘彷徨不能无出言’,是为俗传写误耳。”案文选李善注:“有伎艺欲逞曰伎养。”
〔一三〕“丈”,史记作“大”,单行本索隐作“丈”,册府作“主”。
〔一四〕“美”,史记作“善”。
〔一五〕史记、册府作“念久隐畏约无穷时”,索隐曰:“约谓贫贱俭约,既为庸保常畏人,故云畏约,所以论语云:‘不可以久处约。’”器案:索隐说是,史记秦始皇本纪:“尉缭曰:‘秦王为人,……居约,易出人下。’”义与此同。
〔一六〕拾补“出”下补“其”字。
〔一七〕史记汲黯列传正义、汉书高纪下注引应劭曰:“亢礼,长揖不拜也。”
〔一八〕文选喻巴蜀檄文注:“重,难也。”本书穷通篇虞卿条:“
魏齐闻信陵君之初重见之。”史记范雎传“重”即作“难”。
〔一九〕史记集解:“矐音海各反。 ”索隐:“海各反,一音角,说者云:‘以马屎熏令失明。’”
〔二0〕“木”字,拾补云:“衍。 ”索隐曰:“案刘氏云:‘铅为挺,着筑中,令重以击人。’”器案英人斯氏劫去唐写本卢藏用春秋后语燕语第十注(斯一四三九)引应劭作“押中”,则“木中” 当是“柙中”之误。
〔二一〕此事又见战国策燕策三、论衡书虚篇。器按:史记高纪正义、汉书高纪下注引应劭,文选荆轲歌注引应劭汉书注,唐写本卢藏用春秋后语注引应劭,急就篇王应麟补注引应劭,并云:“筑状似琴(
一作“瑟”)而大,头安弦,以竹击之,故名曰筑。”今考应氏此篇释乐器者,俱详其性状,惟此独否,当据应注以补之也。
○缶
谨按:易称:“日□之离,不鼓缶而歌。〔一〕” 诗云:“坎其击缶,宛丘之道。〔二〕”缶者,瓦器,所以盛浆〔三〕,秦人鼓之以节歌〔四〕。太史公记〔五〕:“赵惠文王与秦昭王会于渑池,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奏瑟。’赵王鼓瑟,秦御史前〔六〕曰:‘某日〔七〕,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蔺相如前曰〔八〕:‘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奏缶以相乐。〔九〕’秦王怒不许〔一0〕。于是相如进曰:‘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左右欲刃相如〔一一〕,张目叱之,皆靡。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相如顾召御史书曰〔一二〕:‘秦王为赵王击缶也。〔
一三〕’”
〔一〕 离卦文。
〔二〕 陈风宛丘文。黄佐曰:“缶,秦声也,陈师从胡公于丰,众习其声以归,国人化之。”
〔三〕 史记蔺相如传集解、书钞一一一引“浆”上有“酒”字。
〔四〕 孔本书钞此下有“象形也” 三字,说文缶下云:“缶,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象形。”即此所本。汉书杨恽传注引应劭,文选报孙会宗书注引应劭汉书注,并云:“缶,瓦器也,秦人击之以节歌。”汉书五行志中之下,师古注曰: “缶,盎也,即今之盆。”演繁露四:“应劭风俗通: ‘缶者,瓦器,所以节歌。”易曰:‘日□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杨恽传:‘击缶而呼呜呜者,真秦声也。’由此言之:击缶者,皆击之以节其歌,非缶而自能出声也。”
〔五〕 见蔺相如传。
〔六〕 史记“前”下有“书”字,今此下文亦有“书”字,当据补。
〔七〕 史记作“某年月日”。
〔八〕 史记“曰”下有“赵王”二字。
〔九〕 史记作“请奉盆□秦王以相娱乐”,王念孙、张文虎据文选西征赋注、御览五八四引改“奉”为“奏”,云:“奏,进也。”器按:此文正作“奏”,王、张俱失引。
〔一0〕郎本“许”误作“计”。
〔一一〕史记重“相如”二字,当据订补。
〔一二〕史记“曰”下有“某年月日 ”四字。
〔一三〕御览引史记作“赵王使秦王击缶”。水经谷水注:“谷水又东迳秦、赵二城南,世谓之俱利城。耆彦曰:‘昔秦、赵之会,各据一城,秦王使赵王鼓瑟,蔺相如令秦王击缶处也。’”案:俱利城又见魏书地形志上、通典州郡七、元和郡县志五、舆地广记五、太平寰宇记五。
○笛〔一〕
谨按〔二〕:乐记:“武帝时〔三〕丘仲之所作也〔四〕。笛者,涤也〔五〕,所以荡〔六〕涤邪秽〔七〕,纳之于〔八〕雅正也。〔九〕”长二〔一0〕尺四寸,七孔〔一一〕。其后又有羌笛,马融笛赋曰:“近世双笛从羌起〔一二〕,羌人伐竹未〔一三〕及已,龙鸣水中不见己〔一四〕,截竹吹之音相似〔一五〕,剡〔一六〕其上孔通洞之,材〔一七〕以当檛便易持〔一八〕,京君明贤〔一九〕识音律,故本四孔加以一,君明所加孔后出,是谓商声五音毕。〔二0〕”
〔一〕 原注:“‘篴’同。”案礼记明堂位音义:“笛本又作‘篴’,音狄。”玉篇:“ 篴,同笛。”
〔二〕 拾补曰:“脱‘礼’字,下同。”识语曰:“谨按:刘子政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小戴记止断取十一篇耳,仲远所引当是乐器篇语,在余十二篇中,不当有‘礼’字。郑君周官注:‘狸首在乐记。’蔡中郎明堂论引乐记:‘武王伐殷,为俘馘于京大室。’都无‘
礼’字可证也。”
〔三〕 拾补云:“书钞有‘工人’ 二字。”按孔本无;事类赋十一、御览五八0有。
〔四〕 通典乐典四引“丘”作“邱 ”。礼部韵略二十三锡笛下曰:“按说文:‘七孔筒也。’羌笛三(五)孔,风俗通云:‘武帝时丘仲所作。 ’则以羌笛为丘仲作。”宋书乐志一:“笛,案马融长笛赋,此器起近世,出于羌中京房备其五音。又称丘仲工其事。不言仲所造。风俗通则曰:‘丘仲造笛,武帝时人,其后更有羌笛。’三说不同,未详孰实。”吴翌凤灯窗丛录二曰:“风俗通曰:‘笛,武帝时丘仲所作。’非也,高祖初入咸阳宫,得玉笛长二尺三寸,二十六孔,铭曰昭华之琯。在武帝前。”
〔五〕 释名释乐器:“篴,涤也,其声涤涤然也。”
〔六〕 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书钞一一一、事类赋、群书通要丁二引无“荡”字。
〔七〕 周礼春官笙师职篴,杜子春读为荡涤之涤。朱筠曰:“文选马融长笛赋注引此作‘ 涤荡邪志’。”案史记乐书:“荡涤邪秽。”
〔八〕 书钞无“之于”二字;类聚、文选注、事类赋、群书通要无“于”字。
〔九〕 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四引作“ 笛,涤也,言涤去邪秽,纳正气也”,与此异。御览五八0引乐书:“笛者,涤也,丘仲所作,可以涤荡邪气,出扬正声。”
〔一0〕“二”,拾补云:“初学记、书钞皆作‘一’,类聚无。”案:苏轼李委吹笛诗冯注“二”作“一”,御览、通志乐略二、事物纪原二无。
〔一一〕苏诗冯注引“七孔”作“六孔”。
〔一二〕案:此句上,文选马融长笛赋冠以“其辞曰”,李周翰曰:“此丘仲所言之辞也。 ”李善曰:“风俗通曰:‘又有羌笛。’然(
读为“然则”)羌笛与笛,二器不同。”
〔一三〕“未”,从宋本、钟本,余本俱误“木”,朱筠曰:“‘木’当作‘未’。”拾补校作“未”。
〔一四〕“己”原作“后”,朱筠曰:“‘后’当作‘己’。”拾补校作“己”,长笛赋作 “己”,今据改正。李善曰“己谓龙也。”
〔一五〕文选“音”作“声”。旧钞本李冶古今黈五:“季长谓龙吟水中不见羌人,羌人故得截竹吹之,以效其声,而文选音注,大与此别,不见之见,音胡炼反,张铣注云:‘龙吟水中,不见其身。 ’李善注云:‘己谓龙也。’皆谓在水中不显现其身,实违马旨。”
〔一六〕刘良曰:“剡,削也。”
〔一七〕“材”,文选作“裁”,同。
〔一八〕“持”,宋本、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误作“特”,文选“檛”作“簻”,“ 特”作“持”。梦溪笔谈五:“马融笛赋云:‘裁以当簻便易持。’李善注云:‘簻,马策也,裁笛以当马簻,故便易持。’此缪说也,笛安可为马策。簻,管也,古人谓乐之管为簻,故潘岳笙赋云:‘脩簻内辟,余箫外逶。’裁以当簻者,余器多裁众簻以成音,此笛但裁一簻,五音皆具,当簻之工,不假繁猥,所以便而易持也。”(丹铅录袭用此说)西溪丛语下驳存中说云:“ 据说文簻、檛并音张瓜反,箠也,不闻以簻为乐管。潘岳笙赋乃用檛字,云:‘脩檛内辟。’注云:‘修,长;檛,大;辟,开也。’自与簻字不同,言羌人裁之以当马策,言易执持,而复可吹也。”演繁露八:“予案急就章曰:‘吹鞭箛●课后先。’唐韵曰:‘箛,竹也。’说文:‘●,吹筒也。’玉篇亦曰:‘●,吹筒也,以竹为鞭,中空可吹,故曰吹鞭也。’簻即马策,可以策马,又可为笛,一物两用,军旅之便,故云易持也。今行阵间皆有笛,即古吹鞭之制也,括岂不见急就章书,而臆立此难也耶?”
〔一九〕“京君明贤”,拾补校作“ 易京君明”,盖从文选也。初学记十六引长笛赋作“京房君明识音律”。
〔二0〕“毕”字原无,朱筠、卢文弨俱据文选补“毕”字,今从之。李善注:“沈约宋书:‘笛,京房备其五音。’”
○批把〔一〕
谨按:此近世〔二〕乐家所作,不知谁也〔三〕。以手批把〔四〕,因以为〔五〕名〔六〕。长三尺五寸,法天地人与五行〔七〕,四弦象四时〔八〕。
〔一〕 拾补曰:“释名皆从木。” 器按:它书引此,多作“琵琶”,琵琶,说文新附字。
〔二〕 玉篇琴部、白帖十八、事物纪原二引“世”作“代”。
〔三〕 朱筠曰:“玉篇琴部引此作 ‘近代乐家所制,不知所造’。”案:书钞一一0、类聚四四引“谁”下有“作”字。初学记十六、白帖、段安节琵琶录、御览三八三引作“不知所起”,事物纪原作“
不知其始”。
〔四〕 宋书乐志一、意林作“琵琶 ”。通典乐四、旧唐书音乐志二、通志乐二、御览作“ 以手琵琶之”。
〔五〕 意林“为”作“得”。
〔六〕 释名释乐器:“枇杷,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枇,引手却曰杷,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
〔七〕 朱筠曰:“玉篇琴部引作‘ 象三才五行’。”
〔八〕 初学记、类聚、御览句末有 “也”字。宋书乐志一:“琵琶,傅玄琵琶赋曰:‘汉遣乌孙公主嫁昆弥,念其行道思慕,故使工人裁筝、筑,为马上之乐。欲从方俗语,故名琵琶,取其易传于外国也。’风俗通云:‘以手琵琶,因以为名。’杜挚云:‘长城之役,弦□而鼓之。’并未详孰实,其器不列四厢。”旧唐书音乐志二:“琵琶,四弦,汉乐也。初,秦长城之役,有弦□而鼓之者。及汉武帝嫁宗女于乌孙,乃裁筝、筑为马上乐,以慰其乡国之思。推而远之曰琵,引而近之曰琶,言其便于事也。今清乐奏琵琶,俗谓之‘秦汉子’,圆体修颈而小,疑是弦□之遗制。其他皆充上锐下,曲颈,形制稍大,疑此是汉制。兼似两制者,谓之‘秦汉’,盖通用秦、汉之法。梁史称侯景之将害简文也,使太乐令彭隽齎曲颈琵琶就帝饮,则南朝似无。曲颈者,亦本出胡中。五弦琵琶稍小,盖北国所出。风俗通云:‘以手琵琶之。’案旧琵琶,皆以木拨弹之,太宗贞观中始有手弹之法,今所谓搊琵琶者是也。风俗通所谓‘以手琶琵之’,乃非用拨之义,岂上世固有搊之者耶?
○竽
谨按:礼记:“管三十六簧也〔一〕,长四尺二寸。〔二〕”今二十三管。
〔一〕 拾补“礼”下补“乐”字, “管”校改“竽”。识语曰:“
按:说文解字亦云‘管三十六簧’ ,知‘管’是,此与‘武帝时丘仲之所作也’,无‘笛 ’字同例。”器案:汉人着书,多以正文连标题读者,此于列女传及说文解字习见之,卢校非是,徐说亦未得其会通。周礼春官笙师职云:“笙师掌教□竽。”郑司农云:“竽,三十六簧。”广雅释乐:“竽象笙,三十六管。”御览五八一引通礼义纂:“汉武帝时丘仲作竽笙,三十六管。”
〔二〕 笙师疏、御览五八一引易通卦验:“冬至吹黄钟之律,间音以竽。竽长四尺二寸。 ”郑玄注云:“竽,管类,用竹为之,形参差,象鸟翼,鸟火禽,火数七,冬至之时吹之,冬,水用事,水数六,六七四十二,竽之长,盖取于此也。”
○簧
谨按:世本:“女娲作簧。〔一〕”簧,笙中簧也〔二〕。诗云:“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三〕”
〔一〕 御览五八一引世本此文同,又引宋均注曰:“女娲,黄帝臣也。”
〔二〕 释名释乐器:“笙,生也,其中污空以受簧也。”
〔三〕 小雅鹿鸣文。
○籥
谨按:周礼:“籥师氏掌教国子吹籥。〔一〕”诗云:“以籥不僭。〔二〕”籥乐之器,竹管,三孔,所以和众声也〔三〕。
〔一〕 春官籥师职文。
〔二〕 小雅鼓钟文。
〔三〕 拾补云:“‘之’字衍。” 器案:书钞一一一引“声”作“
音”。说文:“龠,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应氏正用此文,乃衍“器”字,非衍“之”字也。周礼笙师注、礼记少仪注、尔雅释乐注并云:“籥如笛,三孔。”
○篪〔一〕
谨按:世本:“苏成公作篪。”管乐,十孔,长尺一寸〔二〕。诗云:“伯氏吹埙,仲氏吹篪。〔三〕”
〔一〕 原注:“●、□同。”器案:两京本无此三字。程本、郎本“●”作“●”,胡本、钟本作“‘篪’与‘池’同”,讹。说文作●,集韵五支:“●或作篪,亦作□。”程本、郎本作“●”者,尔雅释乐:“大篪谓之沂。”御览五八0引舍人曰: “大篪其声悲沂锵然也。”释文引李、孙云:“篪声悲,沂者悲也。”“●”即“沂”字。
〔二〕 尔雅释乐释文引世本:“篪,苏成公所作,长一尺二寸。”广韵五支引世本:“篪,苏成公所作也。”御览五八0引世本:“苏成公造篪,吹孔有嘴如酸枣。苏成公,平王时侯也。”后汉书明纪注引世本:“暴辛公作篪,以竹为之,长尺四寸,有八孔。”毛诗序:‘何人斯、苏公刺暴公也。”“仲氏吹篪”,郑笺云:“谓相应和如埙篪,以言宜相亲爱也。世遂以为苏成公作。”宋书乐志一:“篪,世本云: ‘暴新公所造。’旧志云:‘一曰管。史臣案:非也。虽不知暴新公何代人,而非舜前人明矣。舜时西王母献管,则是已有其器,新公安得造篪乎?’尔雅曰:‘篪,大者尺四寸,围三寸曰沂。’沂音银,一名翘。小者尺二寸。今有胡篪,出于胡吹,非雅器也。”
〔三〕 小雅何人斯文。今本“埙” 作“埙”。
○箫〔一〕
谨按:尚书:“舜作〔二〕,箫韶九成,凤皇〔三〕来仪。〔四〕”其形参差,像凤之翼〔五〕,十管,长一尺〔六〕。
〔一〕 朱锡庚曰:“题间之‘箫’ 字,当连下文作‘箫,谨按尚书:舜作’为句,其义自明。”按:朱说是,前已明之矣。
〔二〕 事始引作“舜作箫”,此不明汉人句读,而以臆为之。
〔三〕 “皇”原作“凰”,俗字,今从尚书校改。
〔四〕 益稷文,马融注云:“以鸟兽为笋□。”器案:尔雅释乐疏、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书钞一一一、白帖十八、御览五八一、楚辞九歌补注及集注、续一切经音义三、古今事物考五引此,俱作 “舜作箫”,下文或承“其形参差”,或接“以象凤翼 ”,路史后纪十一注、文献通考引世本:“舜造箫,其形参差,象凤翼,管长二尺。”疑此文原当作“谨按:尚书:‘箫韶九成,凤皇来仪。’世本:‘舜作箫。’ 其形参差云云”。
〔五〕 说文竹部:“箫,参差,管乐,象凤之翼。”御览五八一引易说郑玄注:“箫亦管,形似鸟翼,鸟,火禽也,火数七,夏时火用事,二七十四,箫之长由此也。”九歌:“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王注:“言若洞箫也。”文选洞箫赋:“ 吹参差而入道德兮,故永御而可贵。”荀子解蔽篇:“ 凤皇秋秋,其声若箫。”是箫形象凤翼,其音亦象凤声也。
〔六〕 拾补云:“类聚‘长三尺’ ,御览‘长尺二寸’,与初学记颂箫同。”器案:诗周颂有瞽正义、尔雅疏、陈景元南华真经章句音义二引作 “长二尺”,书钞同今本,事物纪原作“长尺二寸”,古今事物考作“长一尺二寸”。隋书音乐志下:“竹之属三:一曰箫,十六管,长二尺,舜所造者也;二曰篪,长尺四寸,八孔,苏公所造者也;三曰笛,凡十二孔,汉武帝丘仲所作者也;京房备五音,有七孔,以应七声,黄钟之笛,长二尺八寸四分四厘有奇,其余亦上下相次,以为长短。”
○籁
谨按:礼乐记:“三孔籥也,大者谓之产,其中谓之仲,小者谓之箹。〔一〕”
〔一〕 说文竹部:“籁,三孔籥也,大者谓之笙(当作“簅”,形近而误,尔雅释文正作 “簅”),其中谓之籁,小者谓之箹。”尔雅释乐:“ 大籥谓之产,其中谓之仲,小者谓之箹。”御览五八0引舍人云:“仲,其声适中,仲吕也;小者,形声细小曰箹也。”
○箛〔一〕
谨按:汉书旧注:“箛,吹鞭也〔二〕。箛者,怃也,言其节怃威仪。〔三〕”
〔一〕 “箛”原作“菰”,下同,今俱改正。
〔二〕 说文:“箛,吹鞭也。”急就章:“箛●起居课后先。”颜师古注曰:“箛,吹鞭也。●,吹筒也。起居,谓晨夜卧及休食时,督作之司,以此二者,为之节度。”初学记十五引应劭汉卤簿云:“
骑执箛。”宋书乐志一曰:“笳,杜挚笳赋云:‘李伯阳入西戎所造。’汉旧注曰:‘箛,号曰吹鞭。’晋先蚕仪注:‘车驾住,吹小箛;发,吹大箛。’箛即笳也。又有胡笳,汉旧筝笛录(初学记十五、太平御览五八一引作“汉旧录”)有其曲,不记所出本末。”(初学记、御览引尚有“笳者,胡人卷芦叶吹之以作乐也,故曰胡笳”二句。)陈旸乐书曰:“ 汉有吹鞭之号,笳之类也,乃状大类马鞭,今牧童多卷芦叶吹之也。”
〔三〕 洪颐烜读书丛录曰:“风俗通声音篇引汉书旧注云:‘菰,吹鞭也。菰,怃也,言其节怃威仪。’又引汉书注云:‘荻,角也,言其声音荻荻,名自定也。’师古叙例,惟服虔与劭同时,余诸家皆在劭后,则劭以前注汉书者亦多矣。”器案:此条引汉书旧注,下条引汉书注,又史记高纪集解引风俗通曰:“汉书注:‘沛人语初发声皆言其,其者,楚言也,高祖始登帝位,教令言其,其后以为常耳。’”此三者当即一书,盖皆汉旧注之误也,作“汉书旧注”者,误衍“书”字,作“汉书注”者,“书”又“旧”之误耳。宋书乐志引汉书注云:“箛号曰吹鞭云云。”即其明证;汉旧注盖即汉旧仪,仪注义同,非注解之注也。卫宏撰汉旧仪四卷,旧唐书经籍志作汉书仪,“书”即 “旧”字形讹,新唐书艺文志作汉书旧仪,“书”又“ 旧”之讹羡,其致误之由,正与风俗通相似,洪氏竟以为汉书注,非也。
○●〔一〕
谨按:汉书注:“●,筒也〔二〕,言其声音●● ,名自定也。”
〔一〕 “●”原作“荻”,下同,今校改。
〔二〕 “筒”原作“●”,胡本、郎本、程本、钟本作“筒”,今据改正。说文:“●,吹筒也。”穆天子传六注:“●,今戟吏所吹者。”广韵三十五笑:“●,竹箫,洛阳亭长所吹。”
穷通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