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山寺,田良五百石,分為十二房,僧皆富足,都錦衣肉食,飲酒宿娼,更
甚俗家。每管寺十餘年,銀多欲歸,先約家中定姻。在外蓄髮為頭陀,鬢髮可縛
綱巾,即回娶妻當家矣。
每兄去弟來,父去子繼,據為已業,並無異色人得參入,或有畏受家累,不
思歸俗者,輒擇村中愚善佃客,有無妻者,出銀與代娶。僧先宿一個月,後付與
佃客共,不時往宿,僧來則僧之妻,僧去則佃之婦。故諺云:非僧奸佃婦,乃佃
奸僧老婆。
即此俗也。或生子,有全月可認者,則屬某。或交錯無可辨者,則僧與佃分
,各得其一,待十餘歲,即領為侍者,實則親子也。
故僧家云:滅燈傳道,寄姓傳宗,即此也。有一僧往鄉取苗租,其佃戶柔懦
,見其婦美貌,每挑之便罵不睬。後冬十月,故買疋好絹,問此婦借剪刀,剪下
二尺。曰:「將送人作鞋面。」
餘者寄此婦手。兩日後,復來取絹借剪刀。又剪二尺,將往送人,餘者仍寄
之。婦曰:「送甚人?何不全拿去?」僧曰:「只消許多,可長享用。」婦曰:
「我代收藏,亦當剪二尺與我。」
僧曰:「你若要便全疋與你,這兩尺亦與你,不消送那人矣。」
婦曰:「果真乎?」僧曰:「惟恐你不受?我久有意送矣。」
兩下遂成雲雨佳會。僧曰:「你往日罵我,今日何有這好意?」
婦曰:「我冬間要做一身衣服,送母親壽,故不得已從你,後日決不肯矣。
」僧曰:「那二尺,更要一次。」婦曰:「二尺任你送別人。」僧曰:「取多辭
少,你好歹。」及事完了出房。
僧曰:「我要禾蒿絞一索用。」婦取付之,僧將蒿,慢慢絞索,婦催快去,
僧曰:「在外何妨?」少頃佃客回,問曰:「你作索何用?」僧曰:「我有絹大
半疋要賣,令正說要造衣,送令岳母壽,以你養的豬作一兩二錢還我絹,將此索
牽去。」佃客罵妻曰:「我豬要養,何換此無用絹,急取還他去。」婦取起二尺
,將大疋丟出還之曰:「舍與你。」僧曰:「我還你是價,也不虧你,有甚舍與
我。」僧見其取起二尺,知他終是愛財,次月復買藍絹半疋,並前絹送與之。婦
罵曰:「禿騾該入螺螄地獄,我豈睬你。」僧曰:「正為你常罵我,故意取回,
弄你受氣。不然,我豈慳吝的,你說要一身衣服送壽,前日止一件衣,今敬剪一
件下襴,成就你事,何故又罵?」婦拒不允,僧再三哀求,只前已有情了,終拒
不得,復為受之。後遂通往來,難禁斷矣!
按:此婦性本烈,只為愛其絹,遂至玷身,所謂棖也欲,焉得剛是也。人家
惟禁止僧道來往,便是好事。若入寺,若拜佛,若子寄僧道姓,此皆恥事,切宜
戒之。勿圖無影福田,而蹈無窮污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