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例第三

陰陽大論雲:春氣溫和,夏氣暑熱,秋氣清涼,冬氣冷冽,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

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耳。

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

以傷寒為毒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

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

病。暑病者,熱極重於溫也。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溫熱病,皆由冬時觸寒所致,非時行之氣也。凡時行者,

春時應暖,而復大寒;夏時應大熱,而反大涼;秋時應涼,而反大熱;冬時應寒,

而反大溫。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行之

氣也。

夫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及時行疫氣之法,皆當按鬥歷占之。

九月霜降節後,宜漸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節後,宜解也。所以謂之雨水者,

以冰雪解而為雨水故也。至驚蟄二月節後,氣漸和暖,向夏大熱,至秋便涼。

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凡有觸冒霜露,體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也。九月十

月,寒氣尚微,為病則輕;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嚴,為病則重;正月二月,寒

漸將解,為病亦輕。此以冬時不調,適有傷寒之人,即為病也。

其冬有非節之暖者,名曰冬溫。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冬溫復有先後,更相重

沓,亦有輕重,為治不同,證如後章。

從立春節後,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屬春時陽氣,發

於冬時伏寒,變為溫病。

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

其時陽氣尚弱,為寒所折,病熱猶輕;五月六月,陽氣已盛,為寒所折,病熱則

重;七月八月,陽氣已衰,為寒所折,病熱亦微。其病與溫及暑病相似,但治有

殊耳。

十五日得一氣,於四時之中,一時有六氣,四六名為二十四氣也。然氣候亦有應

至而不至,或有未應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過者,皆成病氣也。

但天地動靜,陰陽鼓擊者,各正一氣耳。是以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

為冬之怒。

是故冬至之後,一陽爻升,一陰爻降也。夏至之後,一陽氣下,一陰氣上也。斯

則冬夏二至,陰陽合也;春秋二分,陰陽離也。陰陽交易,人變病焉。此君子春

夏養陽,秋冬養陰,順天地之剛柔也。

小人觸冒,必嬰暴疹。須知毒烈之氣,留在何經,而發何病,詳而取之。是以春

傷於風,夏必飧泄;夏傷於暑,秋*必病瘧;秋傷於濕,冬必咳嗽;冬傷於寒,春

必病溫。此必然之道,可不審明之。

傷寒之病,逐日淺深,以施方治。

今世人傷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對病,或日數久淹,困乃告醫。醫人又不依次

第而治之,則不中病。皆宜臨時消息制方,無不效也。今搜採仲景舊論,錄其證

候診脈聲色,對病真方,有神驗者,擬防世急也。

又土地溫涼,高下不同;物性剛柔,餐居亦異。是黃帝興四方之問,岐伯舉四治

之能,以訓後賢,開其未悟者。臨病之工,宜須兩審也。

凡傷於寒,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

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

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當二三日發。以其脈俠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

鼻乾、不得卧。

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當三四日發。以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此三經皆受病,未入於府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細者,太陰受病也,當四五日發。以其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

乾。

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當五六日發。以其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

舌乾而渴。

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當六七日發。以其脈循陰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

縮。此三經皆受病,己入於府,可下而已。

若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受之,即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而渴;二日

陽明受之,即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語;三日少陽受之,即與厥

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陰三陽、五藏

六府皆受病,則榮衛不行,府藏不通,則死矣。

其不兩感於寒,更不傳經,不加異氣者,至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也;八日陽

明病衰,身熱少歇也;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也;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

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舌乾,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

腹微下,大氣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若過十三日以上不間,尺寸陷者,大危。

若更感異氣,變為他病者,當依舊壞證病而治之。若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者,

變成溫瘧。

陽脈浮滑,陰脈濡弱者,更遇於風,變為風溫。陽脈洪數,陰脈實大者,遇溫熱,

變為溫毒。溫毒為病最重也。陽脈濡弱,陰脈弦緊者,更遇溫氣,變為溫疫(一

本作瘧)。以此冬傷於寒,發為溫病,脈之變證,方治如說。

凡人有疾,不時即治,隱忍冀差,以成痼疾。小兒女子,益以滋甚。時氣不和,

便當早言,尋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時治之,罕有不愈者。患人忍之,數日乃說,

邪氣入藏,則難可制,此為家有患,備慮之要。

凡作湯藥,不可避晨夜,覺病須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則易愈矣。若或差遲,

病即傳變,雖欲除治,必難為力。服藥不如方法,縱意違師,不須治之。

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始表中風寒,入里則不消矣。未有溫覆而當不消散

者。不在證治,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

若表已解,而內不消,非大滿,猶生寒熱,則病不除。若表已解,而內不消,大

滿大實,堅有燥屎,自可除下之。雖四五日,不能為禍也。若不宜下,而便攻之,

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躁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困篤,重者必死矣。

夫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夫如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機,

應若影響,豈容易哉!

況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須臾,視身之盡,

不暇計日。

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

不知病源,為治乃誤,使病者殞歿,自謂其分,至今冤魂塞於冥路,死屍盈於曠

野,仁者鑒此,豈不痛歟!

凡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里,本自不同,而執迷妄意者,乃雲神丹、甘

遂,合而飲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實違。夫智者之舉錯也,

常審以慎;愚者之動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變,豈可詭哉!世上之士,但務彼

翕習之榮,而莫見此傾危之敗,惟明者,居然能護其本,近取諸身,夫何遠之有

焉。

凡發汗溫服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

若與病相阻,即便有所覺,重病者,一日一夜,當日卒時觀之,如服一劑,病證

猶在,故當復作本湯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劑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以腹中熱尚

少,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者,猶當依證與之。

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言能飲一鬥,與五升。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

若噦。不可與之。忽然大汗出,是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飲水自愈,小渴者,乃

強與飲之,因成其禍,不可複數。 凡得病厥,脈動數,服湯藥更遲;脈浮大減小;

初躁後靜,此皆愈證也。

凡治溫病,可刺五十九穴。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九穴,灸之有害;

七十九穴,刺之為災,並中髓也。 凡脈四損,三日死。平人四息,病人脈一至,

名曰四損。脈五損,一日死。平人五息,病人脈一至,名曰五損。脈六損,一時

死。平人六息,病人脈一至,名曰六損。

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

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脈至乍疏乍數

者,死。脈至如轉索者,其日死。譫言妄語,身微熱,脈浮大,手足溫者,生。

逆冷,脈沉細者,不過一日,死矣。

此以前是傷寒熱病證候也。

辨痙濕暍脈證第四

傷寒所致太陽,痙、濕、暍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太陽病,發熱汗出,不惡寒者,名曰

柔痙,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痙。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

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面搖,卒口噤,背反

張者,痙病也。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一作緩)者,此名濕痹(一雲中濕)。濕痹之

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

利,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一雲不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雲:此可發汗,

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

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

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

所致也。

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太陽中暍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亦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太陽中暍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灑灑然毛聳,手

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

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第五

一、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二、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

三、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病,嘔逆,脈陰陽俱緊者,

名為傷寒。

四、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一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

為傳也。

五、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六、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

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

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瘈瘲;若火熏

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七、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發於陽,七日愈。

發於陰,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八、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

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九、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

一0、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一一、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欲不

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

一二、太陽中巳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

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

桂枝湯方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

二枚(擘)

上五味,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服已須臾,

啜熱稀粥一升餘,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

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取依前

法,又不汗,後服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取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

觀之,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不汗出,乃服至二、三劑。禁生冷、

粘滑、肉麵、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一三、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桂枝湯主之。

一四、太陽病,項背強几几,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桂枝加葛根湯方

葛根四兩 麻黃三兩(去節) 芍藥二兩 生薑三兩(切)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二枚(擘)

桂枝二兩(去皮)

上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

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將息及禁忌。

一五、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沖者,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若不上沖者,

不得與之。

一六、太陽病三日,巳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

桂枝不中與之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

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之也。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一七、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之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一八、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樸、杏子佳。

一九、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

二 0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

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桂枝加附子湯方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

二枚(擘)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雲:桂枝湯,今加附子。

將息如前法。

二一、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

桂枝去芍藥湯方

桂枝三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雲:桂枝湯,今去芍藥。

將息如前法。

二二、若微寒者,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主之。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方

桂枝三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雲:桂枝湯,今去芍藥,

加附子。將息如前法。

二三、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圊

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

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

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桂枝麻黃各半湯方

桂枝一兩十六銖(去皮) 芍藥 生薑(切) 甘草(炙) 麻黃(去節)

各一兩 大棗四枚(擘)杏仁二十四枚(湯浸,去皮尖及兩仁者)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一升八合,去

滓,溫服六合。本雲:桂枝湯三合,麻黃湯三合,併為六合。頓服。將息如上法。

二四、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

愈。

二五、取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技湯,如前法,若形似瘧,一日

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桂枝二麻黃一湯方

桂枝一兩十七銖(去皮) 芍藥一兩六銖 麻黃十六銖(去節) 生薑一兩

六銖(切) 杏仁十六個(去皮尖) 甘草一兩二銖(炙) 大棗五枚(擘)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

溫服一升,日再服。本雲:桂枝湯二份,麻黃湯一份,合為二升,分再用。今合

為一方。將息如前法。

二六、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白虎加人參湯方

知母六兩 石膏一斤(碎,綿裹) 甘草(炙)二兩 粳米六合 人參三兩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二服。

二七、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

桂枝二越婢�湯。

桂枝二越婢一湯方

桂枝(去皮) 芍藥 麻黃 甘草(炙)各十八銖 大棗四枚(擘) 生薑

一兩二銖(切) 石膏二十四銖(碎,綿裹)

上七味,以水五升,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

服一升。本雲:當裁為越婢湯、桂枝湯合之,飲一升。今合為一方,桂校二份,

越婢一份。

二八、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

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湯主之。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術湯方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切) 白术 茯苓各三兩 大棗十二枚

(擘)

上六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小便利則愈。本云:桂枝

湯,今去桂加茯苓、白术。

二九、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欲

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乾,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

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

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汗,復加燒針者,四逆湯主之。

甘草乾薑湯方

甘草四兩(炙) 乾薑二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芍藥甘草湯方

芍藥 甘草(炙)各四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調胃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去皮,清酒洗) 甘草二兩(炙) 芒硝半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煮令沸,少少溫服

之。

四逆湯方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

乾薑三兩。

三 0 、問曰: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乾,兩脛拘急而譫語。

師曰: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

浮為風,大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腔攣,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

桂令汗出,附子溫經,亡陽故也。厥逆,咽中乾,煩躁,陽明內結,譫語煩亂,

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還,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

腔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譫語,故知病可愈。

傷寒論 · 第 2 / 14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