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二年(岁次癸亥)□月,新埔众绅士等敬立。

新埔广和宫祀租碑(二)

——在县东二十二里新埔街广和宫。高三尺五寸五分,宽一尺二寸五分;座高八寸五分,宽一尺七寸。正书八行,行三十一字。

立永施香祀田租字人贡生潘荣光,尝思神灵不爽,绅庶久已胥被;而庙貌维新,馨香尤宜永荐。光承恩有素,叩德末由。兹因于辛酉年冬契买林家水田一处在枋寮庄,东至坑沟直透为界、西至坑沟直透为界、南至两溪合水为界、北至大山冈眉水流下为界;现贌小租榖一十二石正,情愿将小租概行乐施于广和宫,作为永远香祀。外人毋许分争,子孙不能变更。非敢以是酬神功之万一也,亦曰大田多稼,稍益粢盛之丰;祀事孔明,无缺豆登之奉。己逾时而不替,复历久而常新,于以垂不朽之意云尔夫。是乐而勒诸石焉。

新竹县采访册 · 第 43 / 4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