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根章

章。唯菩萨地造者。

其菩萨字错。合是大字。

章。或五大共造者。

五字错也。合是色字。似色大。简地大。地造理亦不然。彼宗说色而为唯量。不名大故。应勘余本。

章。不尔用狭不与通称者。

若不修方便及离拥等者。功能良狭不与通名。

章。又不能除三际愚故者。

谈实天眼不能除三际之愚。观现色而能引发生死智。相从可名除三际也。天耳不尔。问。如闻於察知生死等。亦由耳引意识等知。耳识何不得名明。答。今义准之。非胜眼故故不立之。

章。处宽遍者。

能令根等而长大故。名宽遍也。

章。相增盛者。

能令根等而但增明胜利而不大也。下有四者。皆是增明。与缘彼所依故者。彼识依也。由为识依。今根明利。由修习彼胜作意故。而专观境。能令其根能审明故。数数观之。长时不绝亦明利。

章。异熟等流者。

非异熟及以长养。诸色等法剎那剎那前后变易等依。如无想定等。对法论云。自性无记即此前后相生。又异名为本性等流。又异熟有二种。一其第八识是真异熟。所余识等真异熟类为等流。二第八识第二念后名等流。余法可知。其长养者。如五根等中有长养者。第二念后即名长养等流。

章。二养二皆具者。

异熟长养名之为二。此二之中各有二故。名二二也。

章。亦谓自计当其深理者。

此所说义。

章。以杂心云至在有香地者。

此师意。若是欲界身根有时。余之四根必随有一。不可但身物余根。论既说云。有身有九。明知约起上界根境。上身根可许不起。上之可等。若谈欲界。可有身时即合说十。不应言九。彼意如此。

章。起彼眼耳当成身等者。

纵是起彼上界眼。可必当成於欲界身根返显於前。不可起於上身根也。虽作此解。行相难见。今观文意。非说上界当成身等相运。而谈意云。彼云颂文不说上界微聚及起彼眼。可及成彼身根等。言当成者。起之义。思之。

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 · 第 10 / 22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