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十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十本九七二页。

七五、兵部「为内阁抄出台湾总兵达洪阿奏」移会

兵部为钦奉事:职方司案呈,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达奏前事一折,相应抄单移会贵房查照销案可也。须至移会者。右移会稽察房。道光十七年四月日,主政成。

达洪阿片:再台湾镇总兵年应巡阅地方营伍,奴才达洪阿经于上年十月十一日自郡起程,循例前赴南路一带,无论冲僻营汛,周加亲历,察看营伍整齐,刀枪锋利,将备弁兵弓马去得,大炮鸟枪准头合式,一切军装、器械、马匹、旗帜均各齐备足额。于二十日事竣,回至岗山地方,适接嘉义县属匪徒滋事之信,随即回郡城,会商道府,筹备一切。一面挑选官兵,亲督署城守营参将保芝琳一同管带起程,驰往剿办,驻营嘉义县城外适中之地,尽力搜□,□尽根株,两月余以来,不遗余力。所有郡城及北路各营官兵,未□亲往校阅。除专檄各该管协将督率备弁,认真操演,将考过各官兵技艺原册缴报,以备随时抽验优劣,分别赏罚外,合并附片陈明,伏祈皇上圣鉴。奴才达洪阿谨奏。

台案汇录丁集 · 第 23 / 3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