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不思議初明一心任運具於三千

文云。一念具十法界為作意具。為任運具。答。法性自爾。非作所成。如一微塵具十方分。

及下約十禪修觀中。行人觀法極至正助

文中對治助開畢乃結云。行人觀治極至於此。若不悟者是大鈍根。大障罪。恐因罪障更造過失。故重下三種意耳。

魔境後明陰入十乘度曲入別

文云。通用一意為觀者。行人根鈍。先解通意。度曲入別。中論品品別意而俱會無生。通別互舉。得意相成也。

墮世

四肢落謝故也。

可不誤哉

諸部雖異。別圓無異。何必曰過。又以華嚴為頓頓。法華為漸頓。亦異計也。

或見是諸佛境界

諸佛境界可見。故四明談寂光有相。

若七生初果

或斷欲惑上上。或上中上下等。斷未盡者。值無佛世。例名為小。

不斷惱

脫煩字。

自護止作

止作者。律鈔云。方便正念。護本所受。防禁身口。不造諸惡。目之曰止。止而無違。戒體光潔。順本所受。稱之曰持。惡既已離。事須修善。必以策勤三業。修習戒行。有善起護。名之為作。

虧點

應作玷。玉之瑕也。

眾法作行或當稍緩

有眾別兩法。若對首者是別法。四僧行羯磨事是眾法。稍緩者。或預十師受戒。或行結戒等事。雖是善行。恐亂禪觀。故少緩。

又止持中雙持雙犯事必須具

持犯事細。亦難以明。今且明身口雙持犯。身二持者。鈔云。離殺盜等過名身止持。受食食等名身作持。口二持者。離口四過名止持。知淨語等名作持。身口各二。犯者反上應知。又如淫戒。依教防禁即止持也。作蛇口等想。縱為境逼三時無樂。即作持也。違作即止犯。違止即作犯。此一既爾。餘戒亦然。

單持別犯作中無止。或當未具

謂作持行中不具雙持犯也。以由善事善法聖多制作。作則成持。止則成犯。豈有不作而成止持耶。所以作中無止。但單持犯耳。故曰或也。既有或字。此亦一往之義耳。若委辨者。作中亦有雙持犯也。且如三衣。佛令備具。不敢違侮。名為止持。如教策修。順行不犯。名為作持。違此二持便成兩犯。此一既爾。餘可準知。

又止作中自行從制事必不廢

自護止作。必無所犯。

為物從開或可未具

為他作行猶未能也。

事理不二

白四單曰眾別兩行平等事。不妨理觀。

若性若譏

夷罪名性。餘篇名譏。

住於俗諦名為不卒暴

疏云。安於俗諦。忍眾機緣。稱適機宜。體忍違從。故心不驚。

論以智慧有無明愛取故

如經云。若有讚歎便生歡喜。若復誹謗便生憎嫉。

如是相好從此功德生

此言相業也。涅槃經云。菩薩修習三十二相業因緣者。若持戒不動。施心不移。安住實語。以是業緣得足下平如匳底相。若於父母和尚師長乃至畜生以如法財供養供給。以是因緣得足下千輻輪相。不殺不盜。於父母師長常生歡喜。得成三相。一手指纖長。二足跟長。三身方直。乃至不隱他德稱揚其善。得白毫相等。報恩經言相因者。即是相業。

相體

前記云。別圓真因所證理體而為相體。

非謂報身不思議海

今念佛發禪。乃是五品人觀境。且見應佛相耳。若報身相海。是十信人所見相也。

所得神通不共二乘

經云。二乘所作神通變化。一心作一。不得眾多。菩薩不爾。於一心中則能具足現五趣身。又云。菩薩化身猶如三千大千世界。以此大身入一塵身。其心爾時亦不隨小。二乘雖能化身令如三千大千世界。而不能以如此大身入微塵身等。

經中廣明修通之相

經云。先取聲相。所謂象聲馬聲車聲人聲貝皷簫笛歌笑等聲而修習之。以修習故。能聞無量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地獄音聲。復轉修習得異耳根。異於二乘天耳。乃至云菩薩能聞無量無邊恒河沙等世界音聲。記主云。雖非正亦欲略知。

彼經本斥菩薩住禪

維摩經云。貪著禪味是菩薩縛。以方便生是菩薩解。

五行文末雖復重釋第一功德

如備檢中。

稍似未齊

論引諸禪發無漏以例禪已見發。或禪見俱發。見已禪發則少。文中例已却釋云。未到少六。九地發多。故記云未齊也。若云得無漏已。發禪例發。見已禪發者始可齊耳。

細歷四見

總說只是計一。若細歷者。或身與神異。亦一異。非一異。乃成四見也。

相與分等

相者謂神與相一。神與相異。亦一異。非一異。分者謂分與有分一。分與有分異。亦一異。非一異。

三四兩句

三計一異。四計非一異者。亦各計四見。

如何以母顯子

富蘭那迦葉本是六師之名。付師云。迦葉母姓。富蘭那母字。是以母顯子。

約於五眾成十二耳

更加五眾。即是人人。即是五眾方成二十。

不以數緣為第四句

三無為中只以虗空無為為第四句。必不用數緣也。數緣者。謂擇滅無為也。非擇滅中非數緣者。心緣五塵。若專緣色塵者。則但眼識起耳。餘塵餘識不起。

楞伽宗於大乘文中處處破外破小

楞伽正宗決。廣辨六七八識而開為多門。謂二藏。二空。五法。三自性。二無我。四智。三身。三有性。三無性等。言處處者。指此也。言破外者。如云一切心性悉是無相。非壞事名無相也。若壞事名無相者。不異外道。若外道無相者。壞事作空。如抽葉拔柱。廓爾無處。乃是外道無相也。破小者。如云一人無我。謂陰入界。二法無我。謂真如法。此二無我者屬二乘行等。又引經云。如來藏者是法界。是法身。是自性清淨。不同外道所說之我。二乘之人迷於自性。不覺藏識。起於妄想等。

觜參

上音茲。

角亢

亢音剛。亢則喉也。故古之烈士有扼亢而死者。乃扼亢也。

圓教三者。性謂觀十界色

文中性念處中三諦有雙非共。念處中有雙照。緣念處中言身受心法從義便也。亦互顯也。

九念處

藏三因大異故三。通三因大同故一。別地前三登地一。圓教一共九念處。在此論末。

保弱

老云。柔弱生之徒。剛強者死之徒。

論常無欲以觀其妙

老子語。

莊云皇帝問道德

莊子在宥篇云。皇帝立為天子十九年。令行天下。聞廣成子在空同之上。故往問曰。吾聞子達於至道。敢問至道之精。吾佐五糓以養民。官陰陽。遂群生。廣成子曰。所問者物之質。欲官者物之殘。皇帝又問。治身柰何而可長久。廣成子曰。無視無聽。抱神以靜。形將自正必靜必清。無勞汝形無搖汝精。乃可以長生。

跨企

[企-止+上]應作跂。老子云。跂者不立。跨者不進。解見備撿第三引疏注。

守雌

老云。知雄守雌。可以為天下溪。

兩為雲

兩當作雨。莊子曰。雲為雨乎。雨為雲乎。為去聲呼。注云。二者俱不能相為。各自爾也。

孰降施是

降。莊子天運篇作隆施。施。式氏切。與弛義同。意謂凡外物。或隆盛。或弛廢。無人使然。皆自爾耳。

莊子雖防小盜。不意大盜揭仁義而謀國

記主斥諸侯如田子成殺君之類是也。老莊之教使人絕聖棄智歸乎淳朴。果用聖智乃大盜也。貴難得之貨。乃小盜也。外篇胠篋曰。世俗所謂智者。有不為大盜積者乎。所謂聖者。有不為大盜守者乎。何以知其然。昔者齊國隣邑相望。四境之內立宗廟社稷。治邑屋。州閭曷甞不法聖人哉。然而田子成一且殺齊君而盜其國。故絕聖棄智大盜乃止。謂去其所資則未禁而自止也。擿玉毀珠。小盜不起。謂賤其所寶。則不如形而自息也。莊子祿之以天下尚不顧。又何旹祿國耶。恐學者誤記主之意。故繁此注也。

負建皷而求亡子

莊子曰。仁義先王之蘧廬。止可一宿而不可久處。又曰。孔子見老聃而語仁義。老聃曰。夫播穅眯目則天地四方易位。蚊虻[口*替]膚則通昔不寐。夫仁義[怡-台+(替-曰+貝)]然乃憤吾心。亂莫大焉。君子使天下無失其朴。又奚傑然。若負建皷而求亡子者乎。郭象注云。揭仁義以趍道德之卿。其猶擊皷而求逃者。無由得也。

數緣滅處尚自非真

數緣者。釋擇滅無為也。滅八十一品惑數。此但能滅。故曰非真。

證位非數

由佛冥證不生之理。理亦非數故也。俱舍云。所言滅者。一擇滅。二非擇滅。論云。一切種冥滅者。是非擇滅也。由世尊斷一切種冥。證不生之法。名非擇滅。所言證者。是不染汙無知。勝緣關位得非擇滅。故名為證。若擇滅數量。如三界九地煩惱八十一品惑。證一擇滅。是則證八十一品擇滅也。並俱舍正文。

此二尚非

擇滅非擇滅之二。

況復餘一

指虗空無為也。當知虗空亦破外道。執虗空為是。亦非矣。

拌

普庚切。恐應作烹。

論。名噉人狗

法華經云。有諸惡鬼。首如牛頭。或食人肉。或復噉狗。著見之人撥無因果。撥出世因果。如食人肉。撥世間因果。如噉狗肉。

見心乃飽

經云。夜叉競來爭取食之。食之既飽。惡心轉熾。既飽者。見心成就也。惡心熾者。見心增廣也。

嘊喍嘷吠

經譬發言論決是非之理如吠。

[虛*ㄆ]

經作摣。經中鬥淨摣掣。譬疑使猶豫二邊。名疑未決。是非鬥諍。意謂為是。名掣。復謂為非。名摣。

九十六道三順佛法

常塗九十六中一是小乘。以大斥之。義同外道。今文云三。未詳。或三字誤。只是一字。

蟲字應作蟲

論中舊誤作蟲。故記指云。蟲應作蠱。今記又寫誤作蟲。

翰珠

論作幹。非。

薏苡子

苡音以。即車前子。

亦可治螝

胡對切。此乃蠶蛹耳。應作蚘。音回。人腹中長蟲也。

雷者陰陽蕩動

莊子云。陰與陽錯行。則天地大絯於是有雷。若以斗秤欺人震死者。非無神也。

[豸*爪]獠

今字從豸作者。玉篇不出。[豸*爪]應作狐。獠應作獠。力吊切。乃夷狄人也。[豸*巢]字非。

矛槊

矛。兵器。長二丈許。槊。本作矟。亦矛類。長一丈八尺。

八不淨物

經云。比丘不應畜養奴婢牛羊非法之物。若有比丘畜養如是等不淨之物。應當治之。某甲國王如法治之。驅令還俗。

大經通明

謂通明佛性也。善根人有。闡提人無。闡提人有。善根人無。二人俱有。有二人俱無。

以不造新故能所故畢

所。舊記作使。謂惑為能使。果為所使。今能使畢。

負河圖

河洛出圖。文曰。靈龜負書。丹甲青文。

在耆叢出

蓍。式之切。草名也。其草出蔡州。若地上有蓍草。必下有靈龜。

攝龜

音輙。腹甲能自張閑。好食虵。

十時總明三藏三乘方等通教

上諸文中。言聲聞與緣覺則通明兩教。言菩薩則通示三教。至此思議境中明三藏。三藏三乘畢方別示通教二乘與菩薩。搜要云。總別隨便。不可一準。

更於二外別立疣贅

他人二頓。文云。若漸頓者。初住已前四住先除。若頓頓者。初住已前圓伏五住。登住已去。圓破五住。荊谿斥云。初住已前四住先除。引證屬圓處處皆爾。乃至登住圓破。即顯住前五住全在。又云頓頓。如法華六根清淨。不云先斷見思之是頓頓。漸頓如仁王長別苦輪海。即是先除見思。又斥云。自言相違。法華無漏意根。仁王長別苦海。無漏與別但有因果之殊耳。

白瑛

瑛應作英。與下紫英同。

合觀蠲忿

觀應作歡。草名。服之去人瞋忿故名也。生西川益州山谷中。葉似皂莢。

萱草忘憂

萱音暄。即鹿蔥也。服之者除人憂。此二句出嵆康養生論。與張華博物志其說同。

重婁

婁應作樓。

故如三車

如應作知。

正證空見

正應作引。

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天台宗 · 第 67 / 109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