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二十八年定

皇太子冠、以

孝烈皇后几筵未彻。先是遣内命妇告

几筵、如告

庙之礼。既冠謁祭

几筵、行礼如

奉先殿。但不用乐。謁见所生

皇妃、行四拜礼。亦不用乐。冠之日、原遣告

庙官、及

内阁、詹事府坊局官、仪制司官、俱入侍班。锦衣卫掌印官、入侍卫。餘同前仪

大明会典卷之六十五

冠礼三

皇太孙冠礼

按永乐八年、

命皇孙监国。称

皇长孙。及行冠礼。始称

皇太孙云

大明会典 · 第 167 / 35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