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四年定

前期兵部官以露布奏闻。礼部告示文武百官。具朝服、并坊厢里老人等、行庆贺礼。先一日、内官设

御座於午门楼前楹正中。是日早、锦衣卫设仪仗於

午门前御道之东西。教坊司陈大乐於

御道南东西、北向。鸿臚寺设赞礼二人於

午门前、东西相向。承制官一员位於

午门前、东立西向。设宣制位於

午门东、稍南西向。设文武官及诸蕃使客人等侍立位於楼前

御道南、文东武西相向。设露布案於

午门前御道东。设宣露布官一员。展露布官二员。及刑部献俘官位於

午门前御道东、稍南西向。设献俘将校位於

午门前御道西、稍南北向。设进露布官位於

御道南稍东。引礼引文武官东西序立。引进露布官捧露布置於案。退就位、献俘将校引俘列於

午门前西边武班之后以候。

上位常服御奉天门。鐘声止。鸿臚寺跪奏请

上乘舆。乐作。至午门楼、

上陞座。乐止。鸣鞭讫。赞礼赞进露布官四拜。乐作。平身。乐止。赞进露布。乐作。执事者举案置於中道。乐止。赞宣露布官跪。宣露布官、与展露布官、诣案前取露布跪宣讫。仍置於案、退。赞俯伏。兴。乐作。四拜。平身。乐止。执事者举案復置於

御道东。引礼引进露布官退。赞献俘。献俘将校引俘至献俘位、北向。立定。俘跪於前。刑部官诣楼前中道跪奏云。具官臣某奏云。某官以某处所俘献。请付所司。伺

旨。有合受刑者、立於西厢东向、以付刑官。若

上释罪。承制官诣

御道、跪、请

制。由东街南行至宣制位、西向立。称有

制。所获俘囚、咸赦其罪。宣

旨曰。有

敕释缚。所释之俘叩头讫。将校引俘起。引礼赞文武百官入班。北向立。唱排班。班齐致词官诣中道跪致词云云贺讫。赞鞠躬。乐作。五拜。三叩头。兴。平身。乐止。鸿臚寺跪奏礼毕。乐作。

驾兴。乐止。百官以次退。次日行开读礼、如常仪。第三日。文武百官上表。行庆贺礼、如常仪

大明会典 · 第 93 / 35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