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卦。自八卦出。无论伏羲文王一也。其次序自伏羲八卦方位定。无论先后天一也。
唯六十四卦。有本宫次序。有本卦次序。有相错次序。有相和次序。各以其变化而定。
本宫者分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宫。各八变。成六十四卦。此序卦之自生也。
本卦者亦依八卦之生化。而以乾兑震离巽坎艮坤之序。分属一卦。以成八属。
此明卦气之消长为循环也。相错者以卦之交错。分乾坤坎离震艮巽兑。相交错而成行。以循环而为序。即周易上下经之序也。
相和者亦卦之交错。合其体用。明其常变。和先后天之例。一伏羲文王之序。并及连山归藏之成规。
与本宫本卦参照而为序者。即杂卦传之序也。盖卦变本多。变必有例。易以明变。则一变有一序也。以此四者举其凡。若尽其变。尚不止耳。
六十四卦既由八卦出。八卦之序。已有不同。
则六十四卦之序。自分多类。不过后天易象重在交错。二五流行。无不交互。天下万类无非错行。合则以生。分则以化。推之不尽。用之不穷。则当以文王所序之例为主。
以能象现在之事物。而可推诸往来之气数也。其它各例。以备参考。俾知序变则用殊。易道不穷。则变例无尽。
有后圣者出。推而广之亦足与文王易同。则变例之存。将有待于推阐。不独溯源探本已也。
文王所定六十四卦次序。大别之为上下篇。而上篇统于乾坤坎离。下篇统于震艮巽兑。此大略也。
其实皆相错交互。明气之周流。二气消息往复无已。自为环行。系后天自然之象。
由先天既变。气随形化。数随事见。天道存于人物。化育寓于时位。皆莫为而为。莫致而至。以继往启来。垂今鉴古。无不符合。故为易之主体。而见卦之大用也。
上篇三十。首乾坤而终坎离。明先后天之卦象异主。坎离即以代乾坤。为宇宙之枢机。运阴阳之中极。而天地间万物从此生化也。
下篇首咸怛终既未济。即本上篇乾坤坎离交错。而成人类之万事万象。
以震艮巽兑纵横其间。明事物之回环曲折。无穷无尽。人主其中。以代天地。并化育。为世界开化。为物类建极。以成天地人三才之德。
而全易卦六爻之用。此下篇三十四卦始终。与上篇大同。皆以乾坤起。坎离终。而更交错之也。
盖后天之象异先天者。以多变也。变因于交错。而天地既判。人物已繁。往来其中者。形与气也。司形者数。司气者神。神主于隐。数行于显。于是一者分为二矣。
先天一气。同属乾坤。虽二仍一。以气同也。后天之变。乾坤分居。坎离代用。形气并具。二者乃分。
故后天统于水火。分于木金。而同寓于土。非复先天二气之一源。生化尽于乾坤。周回归于阴阳。其象简。其数单。而明显易见。纯一易名也。
故后天之卦。必以交错为用。愈交愈生。愈错愈化。生化日众。交错益多。此六十四卦。虽大类统于水火。属于四正。而其往复之迹。消息之机。无不纵横如织。回环若轮也。此文王六十四卦定序之义也。
文王六十四卦次序。虽因交错。而因异本宫本卦之序。而其取法者。则仍乾坤对列之八卦位次也。
盖乾坤对列之位次。虽属先天卦象。究为卦象本体。不得弃之而别取法也。若上离下坎之象。虽名后天位次。其为用祇与本宫本卦之序相证。而非文王六十四卦序所本也。
此其异者。以先天之至后天。因其变。变有其例。因于体用。体此而用则彼。体先而用则后。文王八卦位次。仿自伏羲八卦。而与本宫本卦之序相应。一先一后。一体一用也。
二者同出异用。一常一变。常者不变。故其用能变。变而不失其常。若体已变。则何以用变。以变为变。将不复知有常矣。
则易道乱。乱则何以神其用哉。故变者本于不变。而后天必本于先天也。
世之习易者。以文王六十四卦。不合其八卦位次。而其八卦位次。恰与本宫之序同。
有疑为不如是者。不知六十四卦者。全易之象。八卦亦在其中。文王六十四卦之序。即后天之象。与伏羲本宫卦序。正为体应。非可疑也。
苟就六十四卦之象前后观之。其气消息。其数盈虚。其行往复。其道回环。无不与伏羲八卦位次同。盖可见其取法所自矣。
且六十四卦之序。不有数例在乎。试各按之。皆足以参证其用。以本宫言之。三变而后。则属对宫。七变为游魂。八变为归魂。仍本先天八卦方位者也。
盖变多必因交错。气交数错。变乃无尽。后天以变为主。固必取交错之例。
交错以对位为主。以旁行为辅。对位为交。旁行为错。如乾之坤。对位也。之离坎则旁行也。
文王六十四卦序。其例正如此。故以乾坤为首。以既未济为终。明后天之交错。而象事物之生化也。
夫本宫之序。终于归妹。与此之终于未济。其义亦可互参。
传曰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女即乾坤也。乾坤即天地也。天地即阴阳也。
阴尽于归妹。明体静也。阳尽于未济。明用动也。
先天主静。内阳外阴。后天主动。内阴外阳。
故文王之序。以乾始。以未济终。示阳气之循环。为后天生化之本。
而阳气之终尽。为人物穷竭之时。此其取义。亦象天地自然之气者也。况易者尽而无尽。穷而复通。以其循环也。
天地为一大循环。终则有始。非不续也。故未济穷而不穷。
先后天各易象数及图表大同复圣讲述——颜子
卦象先后天之异,在方位与次序,夫子已详言之:唯先后天各图象,位次各不同者,以其气数各有合也。伏羲八卦位序,为一切根本,其六十四卦则有数种;位序不同,名类斯异;文王八卦位序,自伏羲变来,其六十四卦,亦与伏羲者殊,然皆出于上乾下坤之八卦位序则同。盖根本一,而变化无尽也。
伏羲六十四卦,应以本卦之序为最明显;即依乾、兑、离、震、巽、坎、艮、坤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次序,而将本卦所变者,统属之于一卦;
如乾卦之下,兑乾、离乾、震乾、巽乾、坎乾、艮乾、坤乾、各卦;
即夬、大有、大壮、小畜、需、大畜、泰,皆属之乾卦;
其次则兑卦,兑所合者;如履、兑、暌、归妹、中孚、节、损、临、各卦,皆属之;
兑以下,如离、如震、如巽、坎、艮、坤、各本卦所合者,依序列之,以为全易次序;
因其由本卦所推,故名为本卦序;因其依先天八卦位次,故名为先天六十四卦序,或伏羲六十四卦序。
此种卦序,为图有方,有圆,有平列,有竖立,其象虽殊,致用略一,而其别于他类者;顺八卦之位次,示本卦之分合;无交错之用,纯先天之象;
盖其变化少,而生育之功不见;藉以定天地之位。辨气数之差而已。故后人多不晓其意义,不过备易象之一格,而为他卦参证云尔。
又有本宫卦序者,则依文王八卦位次,而为各类;其卦变化,则依本宫对宫相交错,及比类五卦;
而推生各卦,皆为八变;如乾宫自乾起,初变为乾巽,次为乾艮,次为乾坤,次为巽坤,次为艮坤,次为离坤四,终为离乾;
即乾、姤、遯、否、观、剥、晋、大有、各卦,依次序列;属之乾宫卦。
其次为坎宫,自坎以下,为节、屯、既济、革、丰、明夷、师、各卦,亦依变化之次序列,属之坎宫卦。
以下如震、如巽、如离、如坤、如兑,皆依后天八卦位次序列,以推生全易卦象者也;
以其变由生于本宫,不似前之出于本卦者,故名本宫卦序,亦曰八宫卦序,或称后天六十四卦序;
然非与文王六十四卦序同,不过序列各宫;依文王八卦位次,其推生变化;纯先天例,有异文王后天交错之序也,应仍属之先天卦序之一种。
此种卦序,有一定之例;即自本宫本卦起,三变而至对宫,七变而为对比宫,是曰游魂;八变由比宫仍还本卦,是曰归魂;
大凡八卦,依伏羲方位相对者,曰对宫;相并者,曰比宫;
如乾与坤,离与坎,震与巽,艮与兑,对宫也;
如乾与离,坤与坎,震与艮,巽与兑,则比宫也;
对宫不独本卦位次相对,其变化位次皆相对;如乾变之巽,之艮,至坤;由离返乾,皆自上下行,由下返上;
而坤则之震,之兑,至乾;由坎返坤,皆自下上行,由上返下;所至所行,恰相对也。
其行各宫,而生变化;一宫所涉者五,不入者三;
如乾涉巽、艮坤、离、坤则涉震、兑、乾、坎,余宫皆然;
此其例也。盖气之变,必以动;变至三则易其位,至七则游于比宫,八则归于本宗;
故一宫八卦,所交五宫,亦自然变化之序;此序之用,为纳甲所本,于占法适宜;
是先天用法,古人常取之以卜筮,至今犹传;与后天卦序有相阐发也。
此外有合一岁序者,亦有数种;
如以八卦八宫分候四季者,以乾坤二宫分候十二月者;以六十四卦分候全岁,一卦六日七分者;
其例详各家书,皆传自古,为历数家所用;亦本先天卦象,推其变化,而应于岁时,无不合也。
盖卦象包罗无尽,其变化随用而见,初非限于一例也。天文地理,日月度数;星辰躔次,山川里程;人物形体,皆有所象;
神而明之,无不符合;固不仅象一事一物,亦不止象一时一世;果推而广之,则宇宙之图,今古之迹;天下之事,神形之伦;在大气之中者,无不随象而可征也。
盖气者生化之本源,卦象气也;则凡有生化者,举不外于卦象,而视人之能明否耳。
文王之易,亦此一例;以后天之卦,象后天之气,而推及变化所至而已;
故易象一,而用无尽;一者本也,即伏羲八卦是也。余皆其用。
而所异则在次序;次序异,则象异;而象不因事物名,皆以气数纪;
先天之气纯数简,故取象少;既伏羲八卦,已足为万变之宗;后天之气交数繁,故取象众;
虽汇各序例,犹未尽其变;但歧途而同归,仍不离一本之源;此无论为伏羲,为文王;为连、归,为本宫本卦;六日七分,岁时星纪;种种例用,更无问其为出自先天后天,合自八卦六十四卦,皆一也;
皆上乾下坤之八卦位次,所生所化耳。
故伏羲八卦,为一切卦之母;因得名先天之象,其余皆后天也。
然以伏羲六十四卦本卦之序,与文王者异;亦名之先天,犹日后天之先天也;
若绳之八卦,则为后天;若较之文王各卦,则为先天;
故以此别之,其实先天之象祇一,而克称先天者,上乾下坤之八卦序耳;此为争论先后天之重要处;故表出之,以袪世人之惑。
文王六十四卦次序,所取旨意,已见序卦传;而所应知者,则其例也;
其次序本于伏羲八卦方位,以往来交错而成;而其连接者,皆相对也;
以后天生化,必一阴一阳,交互而行;非如先天之阳行于阳,阴行于阴也;
故文王六十四卦,取八宫各卦,分合而交错之;本八卦位次,往复而对举之;以成一阴一阳之道,而见天生地成之义。
凡各卦之有往者,必继之以复;有上者,必对之以下;有奇者,必联之以偶;有动者,必应之以静;使本宫对宫相错,比卦类卦相交;
不限于八宫之序,不囿于本卦之次;而其次序,恰与八宫相证,不乱其数;
恰与本卦相通,不乖其位;以后天自然之序也。天地人物,岁时日月;周行不息,动静有度;皆如此序。
故以卦象言,文王六十四卦,自乾坤起;以乾坤对举,阴阳交行也;终于既未济,以坎离互交,水火易位也;
其中各卦,莫非此例;皆以比偶相及,对应相生;分之自成一卦,合之则为全序;
以卦虽六十四,而乾、坤、坎、离、颐、中孚、大小过、八卦,独不同象;
其它五十六卦,皆反复自为两卦;
则五十六卦,实二十八也;
合之乾、坤、坎、离、颐、中孚、大小过、八卦,共三十六卦;以应周天之数,而象万物之类。
故其次序,以上下篇分括六十四卦,而皆统之于乾坤坎离;明天地为万物之本,
水火为二气之宗,而合乎伏羲八卦方位四正之象也;
故全易之序,皆以此四卦为主;反复交互,上下错综;
更以震、巽、艮、兑、为用,纵横应接;奇偶对生,以尽二气之生化,而推五行之承制;盖其旨意固如是也!
至文王卦序之例,可得言者,则其卦之对举,合之本宫卦序;
必一与五世,二与四世,三与三世;游魂与游魂,归魂与归魂,皆不乱也;
如屯蒙二卦对举,屯为坎宫二世卦,蒙为离宫四世卦;
又如同人大有二卦对举,同人为离宫归魂,大有为乾宫归魂;是其所举异宫,而仍同世也;
其次则乾、坤、坎、离、常以对举,以属先天对宫也;
震、巽、艮、兑、或对举,或比类,以属于先天四隅卦也。
又乾与坎,坤与离;或离与乾,坎与坤; 亦比类连举,以先天之乾坤,后天之坎离同位;先天乾以离为用,坤以坎为用;其位次相比并,有如比肩;
故其在后天有相对之象,有相类之象;亦犹乾与坤,坎与离也;
震、巽、艮、兑、亦然;震之于艮、于兑、巽之于兑、于艮、艮之于震、于巽,兑之于巽、于震,皆以比类连举;如震与巽、艮与兑之对举也。
且在先天震巽为对,后天则震与兑对;
先天艮兑为对,后天则艮与坤对;
巽与乾对,其为比类者,在后天变对举;
故其序怛连举也。又震与艮、巽与兑、二卦独举,不以先后天对宫,为明四隅之卦,
以交错为先,以类及为重;不似乾、坤、坎、离、四正之卦也。
故其下篇序,震艮连及,巽兑并列;
以先天方位次序,固如是对,而卦之性相同也。
震艮一长男也,一少男;巽兑一长女,一少女;性类不殊,气数可通;
故其致用也顺,为生也孚;风泽为中孚,泽风为太过;雷山为小过,山雷为颐;之四卦者,反复不变;
恰与乾、坤、坎、离、同,其并举有由来矣!
又六十四卦,一往一复,无不相应;合之先天八卦方位,自可见也;
如乾坤之后,继以屯蒙;屯为水雷,蒙为山水;
后天之用,始于震,终于艮,而藏机于坎;
坎水以代坤,坤之气见于坎;故坎阳体阴用;屯自水中阳出,蒙则山下水流;
屯为往,蒙为复;一往一复,见气之所化;
阳动而阴静,阴出而阳归;故二卦对举,而见一阴一阳之道;
此后天生化之始,二气往复之初;以交互而生,以循环而化;
为卦止二,为象已多;天地之机以明,乾坤之用以启;
故继乾坤而为六十四卦之首也。
雷之为物,动而为阳,静而为阴;故出于地,而升于天;
在后天,东方木也;木气生于天,成于地;木数生于三,成于八;
其本则天地也,其先则水火也;在先天水为始,而后天木为初;
故传曰:「帝出乎震」,言万物之始生也。然自出者,必有本;震之所本,坎也;
坎为水,先天之始生,后天之根源;震自坎出,为先天化为后天之启端;
故屯卦为全易各卦之初始,象万物之初生也。祇在卦爻求之,即可见矣!
然生者必化,往者必复,此后天公例;
既有屯,以象往生;自有蒙,以象复化;化于此者,即生于彼;往于昨者,必复于今;
此循环之定理。既有屯蒙以明其初气,自有需讼以象其次数;
气数周流,生化无尽;而后万物之象见,万类之数明;其例固昭昭矣!
就屯蒙卦言,在先天八卦,坤之左右;雷自水出,泉流山下;
二者一自左上,一自右降;一升一降,仍还于原;
坤用重坎,故用水不言地,明卦序之为后天也。
然后天者,仍出于先天,仍归于先天;故需讼二卦,则一为水天,一为天水;
坎本得乾阳为体,故游魂之卦,仍溯源于所生;
而需讼之象,乃往复于乾坎也。
需讼二卦,一为坤宫之游魂,一为离宫之游魂,
坤之游魂,即乾宫之气所化;离之游魂,即坎宫之气所化;
则需卦为乾坤二气之交互,讼卦即离坎二气之循环;
以水天合而为需,水上于天,即坎与乾交,而阳上升;
以天水合而为讼,天下近水,即乾与坎交,而阳下降;
一升一降,一往一复,自相偶也;故需与讼二卦对举,恰相当其位,而气数亦相得。
自先天八卦言之,乾与坎为比类,即后天之对位也;
在后天坎代坤用,有似于泰否二卦,与晋明夷卦二卦相类;
晋与明夷,一为火地,一为地火;为坤与离,升降交互之卦;
离在后天代乾,与泰否亦相似,又与既未济亦相近也;盖先天为泰否,后天为既未济;
半先半后,则需讼与晋明夷也;皆乾坤坎离交错往复之卦,即阴阳二气交互升降之象也。故皆对举以成序,仍本于八卦位次者也。
需讼在八宫,以坤与离对;在八卦位次,以乾与坎合;
对合之间,见其交错之出于自然,明其生化之有其定序;不少差也。不独其世同也,
凡此卦序,其例皆然;皆自气数所至,生化所成;非故为之序也。
故六十四卦之序,循环终始,一一相得;而八卦之用,往来升降,一一相当;初无不偶之处,亦无相逆之情;其相对举也,正一阴一阳之道,后天生化之理然也;
合之洛书,征之太极,自易明晓;至其续之义,见序卦传者,不赘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