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十八年

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諸侯伐齊,三月,齊人殺無虧。

鄭伯始朝于楚,楚子賜之金,既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鍾。

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夏,五月,宋敗齊師于甗,立孝公而還

。

秋八月,葬齊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衛,圍菟圃,衛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曰,苟能治之,燬請從

焉,眾不可,而從師于訾婁,狄師還。

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命曰新里,秦取之。

左傳 · 第 82 / 255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