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 巫人

巫术,以张天师为真人,传符篆救人生死,诱人设醮,救灵魂,免地狱。设醮之时,巫人持剑破地狱,装图画像,使人惊畏而顺谝。地狱何处,肉眼安得见之,人力岂能破之?使狱可以人破,便可通往来;为一人而破地狱,因而狱中人人可得而出之。日中死亡千万,破狱者甚多,然则莫能禁之。如天师有此大能,前者帝王将崩,因何不救?是谓不忠。彼有子孙亦有病死者,何为不救?是谓恶毒。自身死来不能顾,安能救他人?虚无故事,惑人钱财,害人灵魂。巫人救人之病,有爱人之名,无爱人之德。巫家妄想多咒愿,惟恐世世人无疾病,日常无生意。有等得染瘟疫者,忙请巫人治之,巫人贪财而害人之命,将病人衣物等,其中装陷疫气,抛于路傍,诱他人拾之,替脱病人之疫,以致害彼而死。忍伤心术,若此逆主大罪,死後永火莫能逃也!瘟疫,乃山谷中岚瘴之气,人沾合于腹成病。且又捏为五瘟、二十四鬼,彼能驱禁之。病者有等请巫人用法捉鬼,绑之、缚之、禁之封固于木斗瓦罐之中。或邻家又有病者,仍请巫人,如此作为。五瘟既有二十四鬼,前家病者,尔已捉绑禁之;今家病者,不必如此作法。为鬼无形何能捉之?何以禁之?煽惑动人心,骗人财。信者不谓无益,而反害已灵魂也。

或曰:人有病者,吾见请巫治之即愈,不请巫人治之其病不得痊矣。

曰:巫人邪术,于中或有偶合耳。以邪攻邪,以魔攻魔,魔岂畏乎?反愈陷于邪计也。用巫者攻之而去,更勿信之,非果去也。符咒非正道也,不足驱也。去者佯败诱尔,其後害愈深,殃愈重焉。魔鬼害人,当求天主除之,非人力所能之也,勿愚被诱。

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438 / 872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