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节 耶稣救赎人罪,跪祷确有深意

“及事败之后,不安义命,跪祷□天,而妖人之真形,不觉毕露。夫跪祷,祷于天也。天上之神,孰有尊于天主者耶?孰敢受其跪,孰敢受其祷?以天主而跪祷,则必非天主明矣。”

辩曰:天主性体惟一而位有三:曰罢德肋(译言父),曰费略(译言子),曰斯彼利多三多(译言圣神),三位搃一性体。□诸人之灵性,具有三德,曰记含,曰明悟,曰受欲,实则是人身中一性。要知耶稣是天主第二位子,降生为人者也。天主降生非难,即天主本性之原体,结合于吾人之性体,而为一位耶稣。则是耶稣一位,具有二性:一属主性,一属人性。论人性,是有始之人;论主性,是无始之天主。此耶稣包含二性,实有天主无量之能识,又有人之有限之能识。然天主取人性原不失为天主,而人性被取于天主,亦不失其为人性焉。夫具人性,则谓之人;具天主性,则谓之天主。论人性之由孕而生,自□ 而壮,至钉而死,死而复活升天者,此皆耶稣人性之事。论主性之不易动,不壮幼,不生死,仍然宰治乾坤,化生万物。今耶稣具天主性而兼人性者,因人性代人负债受苦,故具罪人之像,跪祷天主圣父。又因天主性代人还债补赎,故有救人之功。此二性寓于耶稣一位,乃天主子降生之大略也。噫!天主降生为人,受难救赎之奥义,不可不知。光先焉能知此,宜其以耶稣跪祷,遂议之曰非天主。

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350 / 872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