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善须诚意
听其言,高妙而可喜,求之而实不可行者,无所为而为善之一说也。夫无所为则灭意矣,大学教人诚意,亦禁其伪者耳,岂并其意而灭之耶。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既见其外之善行,悉其起念之若何者,岂非问其为善之心,果何所为哉?故为善非但不可以无所为,实不能以无所为耳。
二、为善当正意
而但当于所为之中,辨其公私。即如学问者,惟志在干禄,其志则鄙矣。若欲聪明德性,日进高明,则自属美意。苟使并此念而去之,又何事学问乎?孝亲者,或以之沽名钓誉,或以为有利于身,此其私愿矣。若欲得父母之欢心,与期尽人子之职,则其发愿乃正大矣。然欲得欢与尽职,此二念者,独非所谓为也哉。
三、行事必有故
故行一事,必有所以行此事之故。制一器,必有所以制此器之意。制釜者,将以爨也。制戈者,将以御也。农夫力田稼穑,期于有秋。商贾蒙霜犯露,期于几倍也。
四、为善之志关乎善恶
故为善之志,约有五等,动于利而为善,与动于名而善,所谓丑意污其善行。好仁之美而为仁,好义之美而为义,此从德美起见者。以为善则加妍于吾性,不善则加媸于吾性,此从心性起见者也。
五、为天主为上善
若最上最美之念,惟在为天主而为善。以为凡吾蒸民秉彝之良,皆由生时帝天攸命,顺守,则合上帝生我之心;拂逆,则失上帝生我之意,一切修为,皆从惟恐获罪于天一念起。故爱亲,亦徵 其爱天主。爱君,亦徵爱天主。博施济众,亦证其爱天主。克己忍欲,亦徵其爱天主。此则心心息息,与上帝相关通,而为真主之所欲报也。苟不于此起见,则泛泛漠漠为善,亦何与天主事,而天主报之哉。譬如有人于此,为我而尽心竭力,我则酬之。若为他人而尽心竭力,吾岂代他人酬乎?
六、爱与畏高下有别
故我等教士,但当以爱天主之心,行爱天主之事,一念一言一行,惟期仰翕上帝之旨,而美报特其自至。此心从爱天主而发,则其所为也正矣。若曰我善,则天主且赏我以天堂,否则天主且罚我以地狱,此心从畏天主而发也,畏与爱,高下殊等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