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节 告解

问:若人恃有此礼,犯而求解,解而复犯,是亦教人以偷之道?

曰:解罪者,出于吾心真笃哀悔之情,不欲以微渺之疵累其心,而痛切求去之,是明知罪之不可有矣,岂有故犯之理。不过一时偶不及简,而尤言疵行妄念遂有所起耳。

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21 / 872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