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十六年,新垣平言上曰,阙下有宝玉气来者,己视之,果有献玉杯者,刻曰人主延寿,平又言臣候日再中,居顷之,日却复中,于是始更以十七年为元年。(郊祀志。)
武帝建元元年。(本纪,师古曰,自古帝王未有年号,始起于此,刘攽曰,封禅书云,其后二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推,所谓其后三年者,盖尽元狩六年至元鼎三年也,然元鼎四年方得宝鼎,又无缘先三年而称之,以此而言,自元鼎以前之元,皆有司所追命,其实年号之起,在元鼎耳,故元封改元,则始有诏书矣。)
有司言,元宜以天瑞,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曰建,二元以长星曰光,今郊得一角兽曰狩云。(郊祀志。)
元封元年,诏曰,朕以眇身承至尊,兢兢焉唯德菲薄,不明于礼乐,故用事八神,遭天地况施,著见景象,屑然如有闻,震于怪物,欲止不敢,遂登封泰山,至于梁父,然后升礻亶肃然,自新,嘉与士大夫更始,其以十月为元封元年。(武纪。)
元封七年,汉兴百二岁矣,太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是时御史大夫儿宽明经术,上乃诏宽曰,与博士共议,今宜何以为正朔,服色何上,宽与博士赐等议,皆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创业变改,制不相复,推传序文,则今夏时也,臣等问学褊陋不能明,陛下躬圣发愤,昭配天地,臣愚以为三统之制,后圣复前圣者,二代在前也,今二代之统,绝而不序矣,唯陛下发圣德,宣考天地四时之极则,顺阴阳,以定大明之制,为万世则,于是乃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历未定,广延宣问,以考星度,未能仇也,盖闻古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发敛,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然则上矣,书缺乐弛,朕甚难之,依违以惟,未能修明,其以七年为元年。(律历志。)
宣帝神爵元年,诏曰,朕承宗庙,战战栗栗,惟万事统,未烛厥理,乃元康四年,嘉谷元稷降于郡国,神爵仍集,金芝九茎产于函德殿铜池中,九真献奇兽,南郡获白虎威凤为宝,朕之不明,震于珍物,饬躬斋精,祈为百姓,东济大河,天气清静,神鱼舞河,幸万岁宫,神爵翔集,朕之不德,惧不能任,其以五年为神爵元年。
元帝竟宁元年春正月,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诏曰,匈奴郅支单于,背叛礼义,既伏其辜,呼韩邪单于不忘恩德,乡慕礼义,复修朝贺之礼,愿保塞传之无穷,边垂长无兵革之事,其改元为竟宁。
成帝河平元年春三月,诏曰,河东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堤塞辄平,其改元为河平。河平四年火生石中,改元为阳朔。
哀帝建平二年,待诏夏贺良等,言赤精子之识,汉家历运中衰,当再受命,宜改元易号,诏曰,汉兴二百载,历数开元,皇天降非材之佑,汉国再获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与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年,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为度,八月诏曰,待诏夏贺良等,建言,改元易号,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国家,朕过听贺良等言,冀为海内获福,卒亡嘉应,皆违经背古,不合时宜,六月甲子制书非赦令也,皆蠲除之,贺良等反道惑众,下有司,皆伏辜。(以上并本纪。)
◎运历(下)
○天文汉元年十月,五星聚东井。
三年秋,太白出西方,有光几中,乍北乍南,过期乃入,辰星出四孟。七年,月晕,围参毕七重。十二年春,荧惑守心。孝惠二年,天开东北,广十余丈,长二十余丈。
孝文后二年正月壬寅,天欃夕出西南,其四月乙巳,水木火三合于东井,八月,天狗下梁野,其十一月戊戌土水合于危,其七月,火东行,行毕阳环毕东北,出而西,逆行至昴,即南,乃东行。
孝景元年正月癸酉,金水合于婺女,其七月乙丑,金木水三合于张,其二年七月丙子,火与水晨出东方,因守斗,其十二月,水火合于斗,是岁彗星出西南,七月,天狗下。
三年,填星在娄,几入还居奎。
四年七月癸未,火入东井行阴,又以九月己未,入舆鬼,戊寅出。
中元年,填星当在觜觿参,去居东井,其三年正月丁亥,金木合为觜觿,其三月丁酉,彗星夜见西北,色白,长丈,在觜慧,旦去益小,十五日不见,其五月甲午,金木俱在东井戊戌,金去木留,守之,二十日,其六月壬戌,蓬星见西南,在房南,去房可二丈,大如二斗器,色白,癸亥在心东北,可长丈所,甲子在尾北,可六丈,丁卯在箕北,近汉稍小,旦去,时大如桃,壬申去,凡十日,中三年十一月庚午夕,金火合于虚,相去一寸。
四年四月丙申,金木合于东井,其五年四月乙巳,水火合于参。
后元年五月壬午,火金合于舆鬼之东北,不至柳,出舆鬼北,可五寸。
孝武建元三年三月,有星孛于注张,历太微,干紫宫,至于天汉。三年四月,有星孛于天纪,至织女。六年,荧惑守舆鬼。元光元年六月,客星见于房。
元光中,天星尽扌察。元鼎五年,太白入于天苑。元鼎中,荧惑守南斗。元封中,星孛于河戌。
太初中,星孛于招摇。
孝昭始元中,蓬星出西方天市东门,行过河鼓,入营室中,后太白出西方,下行一舍复上行二舍而下去,后太白出东方,入咸池东,下入东井,后太白入太微西藩第一星,北出东藩第一星,北东下去,后太白入昴,后荧惑出东方,守太白,后流星下燕万载宫极东去。
元凤四年九月,客星在紫宫中斗枢极间,五年四月,烛星见奎娄间。
元平元年正月庚子,日出时,有黑云状如焱风乱鬊,转出西北,东南行,转而西,有顷亡。
二月甲申晨,有大星如月,有众星随而西行,乙酉,牂云如狗,赤色长尾,三枚夹汉西行。
三月丙戌,流星出翼轸东北,干太微,入紫宫,始出小,旦入大有光,入有顷,声如雷,三鸣止。
孝宣本始元年四月壬戌,甲夜,辰星与参出西方,其二年七月辛亥夕,辰星与翼出,皆为蚤,其后荧惑守房之钩钤,四年七月甲辰,辰星在翼,月犯之,是日,荧惑入舆鬼天质。
地节元年正月戊午,乙夜,月食荧惑,荧惑在角亢,其辛酉荧惑入氐中,其六月戊戌甲夜,客星又居左右角间,东南指,长可二尺,色白,其丙寅,又有客星见,贯索东北,南行,至七月癸酉夜入天市,芒炎东南指,其色白。
黄龙元年三月,客星居王梁东北,可九尺,长丈余,西指,出阁道间,至紫宫。
元帝初元元年四月,客星大如瓜,色青白,在南斗第二星东,可四尺。
二年五月,客星见昴分,居卷舌东,可五尺,青白色,炎长三寸。
五年四月,彗星出西北,赤黄色,长八尺所,后数日长丈余,东北指,在参分。
孝成建始元年九月戊子,有流星出文昌,色白,光烛地,长可四丈,大一围,动摇如龙蛇行,有顷,长可五六丈,大四围所,诎折委曲,贯紫宫西,在斗西北,子亥间,后诎如环,北方不合,留一刻所。
四年七月,荧惑隃岁星,居其东北半寸所,如连李,时岁星在关星西四尺所,荧惑初从毕口大星东,东北住数日至,往疾去迟。四年十一月乙卯,月食填星,星不见,时在舆鬼西北八九尺所。
河平二年十月下旬,填星在东井轩辕南耑,大星尺余,岁星在其西北尺所,荧惑在其西北二尺所,皆从西方来,填星贯舆鬼先到,岁星次荧惑,亦贯舆鬼,十一月上旬,岁星荧惑西去,填星皆西北逆行。
阳朔元年七月壬子,月犯心星。四年闰月庚午,飞星大如缶,出西南,入斗下。
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东方有赤色,大三四围,长二三丈,索索如树,南方有大四五围,下行十余丈,皆不至地灭。
元延元年四月丁酉,日铺时,天腥晏,殷殷如雷声,有流星头大如缶,长十余丈,皎然赤白色,从日下,东南去,四面或大如盂,或如鸡子,耀耀如雨下,至昏止。
绥和元年正月辛未,有流星从东南入北斗,长数十丈,二刻所息。二年春,荧惑守心。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日出时,有着天白气,广如一匹布,长十余丈,西南行,欢如雷,一刻而止,名曰天狗,十二月,白气出西南,从地上至天,出参下,贯天厕,广如一匹布,长十余丈,十余日去。
二年二月彗星出牵牛,七十余日。
元寿元年十一月,岁星入太微,逆行,干右执法。(并天文志。)○权量
张苍定章程(高纪如淳曰,章,历数之章术也,程者,权衡丈尺斗斛之平法也。)
一曰备数,二曰和声,三曰审度,四曰嘉量,五曰权衡,数者一十百千万也,所以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莫不用焉,度长短者不失毫厘,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参,其法在算术,职在太史,羲和掌之。
声者,宫商角征羽也,职在太乐,太常掌之。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谷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其法用铜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用竹为引,高一分,广六分,长十丈,其方法矩,高广之数,阴阳之象也,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别也,寸者忖也,尺者也,丈者张也,引者信也,夫度者别于分,忖于寸,于尺,张于丈,信于引,引者信天下也,职在内官,廷尉掌之。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庣焉,其上为斛,其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以縻爵禄,上三下二,参天两地,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其圜象规,其重二钧,备气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复焉,君制器之象也,龠者,黄钟律之实也,跃微动气而生物也,合者,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之量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
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其道如底,以见准之正,绳之直,左旋见规,右折见矩,其在天也,佐助旋玑,斟酌建指,以齐七政,故曰玉衡,论语云,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车则见其倚于衡也,又曰齐之以礼,此衡在前居南方之义也,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忖为十八,易十有八变之象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其余小大之差,以轻重为宜,圜而环之,令之肉倍好者,周旋无端,终而复始,无穷巳也,铢者物繇忽微始,至于成著,可殊异也,两者两黄钟律之重也,二十四铢而成两者,二十四气之象也,斤者明也,三百八十四铢,易二篇之爻,阴阳变动之象也,十六两成斤者,四时乘四方之象也,钧者均也,阳施其气,阴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权与物均重万一千五百二十铢,当万物之象也,四百八十两者,六旬行八节之象也,三十斤成钧者,一月之象也,石者大也,权之大者也,始于铢,两于两,明于斤,均于钧,终于石,物终石大也,四钧为石者,四时之象也,重百二十斤者,十二月之象也,终于十二辰而复于子,黄钟之象也,千九百二十两者,阴阳之数也,三百八十四爻,五行之象也,四万六千八十铢者,万一千五百二十物,历四时之象也,而岁功成就,五权谨矣,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圜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是为五则,规者所以规圜器械,令得其类也,矩者所以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圜方乃成,准者,所以揆平取正也,绳者,上下端直经纬四通也,准绳连体,衡权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
凡律度量衡用铜者,名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铜为物之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于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铜也,用竹为引者,事之宜也。(并律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