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十二年九月十九日奉

上谕嗣后各部院及八旗将朕所降谕防缮写呈览时有硃笔更改者即照硃笔更改之处抄写将硃笔所改原防一并复行呈览再従前各部院八旗将朕谕防缮写呈览时硃笔更改者甚多此等谕防亦各查出抄写将硃笔所改原防一并呈览特谕

世宗宪皇帝上谕八旗 · 第 325 / 33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