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八年三月初九日奉

上谕嗣后凡有应派委骁骑营官兵看守之处俱着奏闻再令看守若应行看守之处有不可稍缓者即派令看守再行具奏将此遍行传谕特谕

雍正八年三月初十日兵部将江寕驻防镶红旗协领骚逹子具呈辞职之处具奏奉

上谕凡在京年老辞职之旗员内有在行间効力年久者于辞职具奏之日朕悉阅看有应加恩者朕即加以恩施嗣后各省驻防处官员内有在行间効力年久之人因年老辞职具呈者着该将军等于具奏之时将伊食俸饷之年及在行间効力行走之处声眀咨送兵部奏闻候朕阅看有应加恩者加以恩施现今因老辞职之镶红旗协领骚达子亦属武职内効力之员着以原品休致给以半俸终身该部知道特谕

世宗宪皇帝上谕八旗 · 第 257 / 33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