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五年,裁提标战兵二百名为督标水师营兵。

乾隆三十七年,以中、左、右三营战兵改如前、后两营体例,分别战守(提督黄仕简奏)。

乾隆四十六年,以公粮改为公费,裁五营守兵共一百四十名。

乾隆四十八年,裁武职随丁名粮三百六十名,又裁武职随粮、另给养廉正项以随粮改添五营实兵六百名。又拨提标兵四十五名赴台湾北路淡水营。

乾隆五十三年,裁提标战、守兵二百五十名赴台湾北路嘉义左营。

厦门志 · 第 19 / 3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