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七年花月,文开书院公立。

按:碑在鹿港镇,嵌于该镇文开书院内墙。高二○○公分;宽六四公分,花岗石。字迹明晰,稍残;而由中段载成两片。上端有「公业条款」四大字,隶画。筹建租额人,当为邓传安,道光元年任北路理番同知兼鹿港海防同知,道光四年再任,道光十年署分巡台湾兵备道;续建租额人,当为北路理番同知兼鹿港海防同知陈盛韶,道光十三年署。

龙山寺捐题碑(道光二十七年)

盖闻神灵赫奕,千秋隆庙貌之观;佛象庄严,百世沐神庥之德。我温陵七邑倡建龙山寺也,源溯鸿江,内地志山川之秀;灵钟鹿港,外邦叨呵护之光。仰惟观音菩萨,派衍西天、芳流南海,阐真如之密谛,设大会于无遮。座涌莲花,现出身皆手眼;经繙贝叶,传来服尽袈裟。超四大之中,群沾法雨;妙三摩之地,共沃慈云。宜其俎豆输诚不替,且偕贤愚享祀无穷者也。况鹿港踞郡北上游,为海东巨镇;远近咸荷庇佑,春秋共献悃忱。念乾隆丙午创建以来,凡遇菩萨圣诞,若二月十九、九月十九,经前缙绅先生暨合港商户捐题鸠金,先日设醮,庆祝千秋;独六月十九未备,殊非所以尽礼致敬于神。

兹港内王君祈祷有应,思答神恩,爰倡首敬捐白金一百大员;余则随愿喜出,计题银若干员,交住持僧收掌生息,为历年六月十九寿费之需;庶几缺者用补,而偏者见全。是虽王君乐善喜捐,无非菩萨灵感所致也。爰勒于石,永垂不朽。

计开:监生王谋来喜捐佛银六十五大员,职监陈国材喜捐佛银二十大员,信士施长龄户下施承宝捐银十大员,黄士烈喜捐佛银一十大员,高沛马喜捐佛银一十大员,邱家禧喜捐佛银五大员。

计捐实银一百二十员,交住持和德收掌世传。公订历年六月十八日,虔设清醮一朝、灯一对,十九日戏一台,余随僧家主裁。母违!特勒。

另本年六月立碑、设醮、演戏诸费,皆王谋来自需;附勒。

岁道光二十七年六月□□日勒石。

按:碑在鹿港镇,嵌于该镇龙山寺内右墙。高一六三公分,宽七三公分;花岗石。字迹尚明。文中乾隆丙午,系五十一年。

福宁宫祀田碑(道光二十八年)

立充祀田字人,北路中营燕雾汛防黄青桂。有亲自典过陈厝庄族人黄爽文、乞食等水田一段,经丈四甲;土名坐址枋桥头洋,东西南北四至界址以及大租,俱各载明上手典契内。今因枋桥头、员林街二处天后宫祭费无资,愿将此四甲水田充入二处圣母为祀田,对半均分:东畔二甲,枋桥头阄受;西畔二甲,员林街阄受。日后俱宜照约掌管,以敦和睦,以垂永久。神灵庇护,二保光昌。示信以约,书字以凭;爰立合约字二纸同样,每处各执一纸,□带上手契以及典契七纸共九纸,分执为炤。

一、批明枋桥头阄执垦字一纸,刘纱买契一纸,萧梯买契一纸,黄太和、黄信、黄承通典一纸,带约字一纸:共五纸。再炤。

一、批明员林街阄执刘塔买契一纸,刘宪印契一纸,黄汛主典契一纸,带约字一纸:共四纸。再炤。

台湾中部碑文集成 · 第 44 / 5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