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碑在竹山镇,竖于社寮开漳圣王庙右侧外墙。高九三公分,宽三六公分;砂岩,字迹明晰。施主水沙连社通事社丁首黄林旺,即郭百年事案主犯之一。案发,嘉庆二十二年六月缚诸人至郡会讯,予郭百年以枷杖,其余宥之。由于本碑,可知事后渠复迁入水沙连,仍拥雄厚势力;「埔里社纪略」云:『然二十四社自是大衰,汉人稍稍复入』。诚然。
福德爷香灯碑(道光八年)
□□镇□□乾隆五十四年起,由□□□□□□□福德爷香灯。此□庄□耕作,仅纳大租,尚且□□□□□□二十八□□,共招二重湳庄人永耕,□□□□□□□□□□□□□屡失收。斯时伊要照抽,无人承垦。□□□□□百余石不□,香灯莫供,而□施□□□□□□□□。
□兴思,施业不忍泯没,踊跃□□,以□此□清纳大租□,从此永管,□□□言□□,蝇利稍有,大□香灯。勒石□名,以垂永久;俾神灵有所赡依,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