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十四年(岁次甲午)冬十月谷旦立。

按:碑在鹿港镇妈祖庙新祖宫,仆于前院右侧园内。高二一七公分,宽九四公分;花岗石。字迹尚明,但下端稍剥泐。上端有「重修天后宫记」六大字,楷书。文中丁未系乾隆五十二年癸巳道光十三年、甲午十四年。

奠安宫香资斋粮碑记(道光十四年)

盖闻庙宇兴建,莫难于倡始,而尤贵有以图终;非倡始则其基无以立,非图终则厥功罔以成。

我螺东之有奠安宫,以崇祀天上圣母者也。先在旧社因嘉庆丙寅燹于兵、圯于水,后乃迁建于北斗。其买宫地以充建基址者,则建街董事陈联登、杨启元、陈宣捷、高倍红、吴士切、谢嘐等诸人倡始之功;其出为建庙总理,不惜捐己赀以助成完竣者,则贡生胡君元章、儒学胡君克修贵乔梓之力也。然胡君正不但有助成之力,而更有施舍之功。戊辰之岁,庙甫告成,胡君又虑寺僧香资、斋粮不足,即将本街西南栅门外店地基二十五间半年的税银共六十余大元充入本庙,付与住持历年收税。以供斋费。此苟非慷慨不吝、乐善好施者,亦安能敬礼神明若斯耶!

夫助成庙宇与施舍斋粮,皆图终事也。有此豪举,其功不小。于是街众相与佥议,立碑于庙侧,以志不朽。

道光十四年□月□日,北斗街众衿耆同立,泉郡观东石室居刻。

按:碑在北斗镇妈祖庙奠安宫内,嵌于左厢墙壁。高六二公分,宽三七公分;板岩。楷书,字迹完整;碑前作「里人贡生胡君元章喜充香资斋粮碑记」。文中丙寅系嘉庆十一年、戊辰十三年。

东门义路碑记(道光十九年)

大甲石堡为淡彰之界、南北之冲,民居稠密、商贾辐辏,廓然为堑南之要地也。然石堡之中,南北原辟通衢。独东西未开,孔道往来,悉由曲径;守望维艰,绥急罔济,官民咸病焉。前乡保陈瑞长等以陈氏地,禀请淡分宪李,蒙谕准买开路,以通四方;厥后□寝其议。迨丙申夏,魏君文炳公干抵甲,睹曲径之纡回,伤行人之□□;慨然仗义,谋之叶长者信辉暨诸绅耆公捐洋银,酌买陈聪明厝地,阔五尺、直一十六丈有奇,以为义路。购砖募役,铺张告竣,而东西□南冲为十字,于是四门豁然矣。

夫壅塞既开,地之灵也;人自得往来甚便,功之溥也。居可安其所,功德岂浅鲜哉!「诗」有之:『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诸人之力不及此,因书附石,以昭其□;俾后之君子,知其缘起而有遗爱之思也。乃记之。

计开捐银条目:奉政大夫□祥云捐银二十元,大振号捐银十五元,恒隆号捐银十五元,德益号捐银十五元,协泰号捐铝十五元,振胜号捐银十二元,金济川、金盛号各捐银十元,吴言念、李英红各捐银八元,生员叶得英、监生林文章各捐银四元,蔡苑馥、振泉号、茂舆号、周仍官各捐银六元,陈振湔、福兴号各捐银五元,丰瑞号、丰胜号、金鹤号、柯吉官、彝苑号、杜妈力、苏义春、陈迎春、□元好、杨天禄、林远芳、周美饱、李溪水、刘忠品、张嘉发、宋愿成、郭振源、郑隆珠、刘清周、王时旺、李逢春各捐银四元,余英官捐银三元,天义号、董德龙、□□□、万泉号、饶源盛、王进玉、王淑齐、裕成号、忠盛号、王石头、□□兴各捐银二元,宋清龙捐银二元。

计开费用条目:买陈聪明店地基作路去银一百七十元,买砖铺路去银二十二元,整路去工银共五十二元,买石碑去银十四元,修路杂费去银二十一元。

以上共计捐银二百七十九元,又捐银二元;以上开费用银二百七十九元,又开银二元。

首事:监生林进泰、监生陈志英、监生卢世忠、协泰号、柯芳、汤隆陞。

台湾中部碑文集成 · 第 5 / 5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