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德元年,文武官给禄,颇减隋制,一品七百石,从一品六百石 ,二品五百石,从二品四百六十石,三品四百石,从三品三百六十石,四品三百石,从四品二百六十石,五品二百石,从五品百六十石,六品百石,从六品九十石,七品八十石,从七品七十石,八品六十石,从八品五十石,九品四十石,从九品三十石,皆以岁给之。外官则否。
一品有职分田十二顷,二品十顷,三品九顷,四品七顷,五品六顷,六品四顷,七品三顷,五十亩,八品二顷五十亩,九品二顷,皆给百里内之地。诸州都督、都护、亲王府官二品十二顷,三品十顷,四品八顷,五品七顷,六品五顷,七品四顷,八品三顷,九品二顷五十亩。镇戍、关津、岳渎官五品五顷,六品三顷五十亩,七品三顷,八品二顷,九品一顷五十亩。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六顷,中府五顷五十亩,下府及郎将五顷;上府果毅都尉四顷,中府三顷五十亩,下府三顷;上府长史、别将三顷,中府、下府二顷五十亩;亲王府典军五顷五十亩,副典军四顷;千牛备身左右、太子千牛备身三顷;折冲上府兵曹二顷,中府、下府一顷五十亩。外军校尉一顷二十亩,旅帅一顷,队正、副八十亩。
亲王以下又有永业田百顷,职事官一品六十顷,郡王、职事官从一品五十顷,国公、职事官从二品三十五顷,县公、职事官三品二十五顷,职事官从三品二十顷,侯、职事官四品十二顷,子、职事官五品八顷,男、职事官从五品五顷,六品、七品二顷五十亩,八品、九品二顷。上柱国三十顷,柱国二十五顷,上护军二十顷,护军十五顷,上轻车都尉十顷,轻车都尉七顷,上骑都尉六顷,骑都尉四顷,骁骑、飞骑尉八十亩,云骑、武骑尉六十亩。散官五品以上给同职事官。五品以上受田宽乡,六品以下受于本乡。解免者追田,除名者受口分之田,袭爵者不别给。流内九品以上口分田终其身,六十以上停私乃收。
凡给田而无地者,亩给粟二斗。
京司及州县皆有公廨田,供公私之费。其后以用度不足,京官有俸赐而巳。诸司置公廨本钱,以番官贸易取息,计员多少为月料。
贞观初,百官得上考者,给禄一季。未几,又诏得上下考给禄一年,出使者禀其家,新至官者计日给粮。中书舍人高季辅言:“外官卑品贫匮,宜给禄养亲。”自后以地租春秋给京官,岁凡五十万一千五百余斛。外官降京官一等,一品以五十石为一等,二品、三品以三十石为一等,四品、五品以二十石为一等,六品、七品以五石为一等,八品、九品以二石五斗为一等。无粟则以盐为禄。
十一年,以职田侵渔百姓,诏给逃还贫户,视职田多少,每亩给粟二升,谓之“地子”。是岁,以水旱复罢之。
十二年,罢诸司公廨本钱,以天下上户七千人为胥士,视防閤制而收其课,计官多少而给之。十五年,复置公廨本钱,以诸司令史主之,号“捉钱令史”。每司九人,补于吏部,所主才五万钱以下,市肆贩易,月纳息钱四千,岁满受官。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京七十余司,更一二载,捉钱令史六百余人受职。太学高第,诸州进士,拔十取五,犹有犯禁罹法者,况廛肆之人,苟得无耻,不可使其居职。”太宗乃罢捉钱令史,复诏给百官俸。
十八年,以京兆府、岐、同、华、邠、坊州隙地陂泽可垦者,复给京官职田。
二十二年,置京诸司公廨本钱,捉以令史、府史、胥士。永徽元年,废之,以天下租脚直为京官俸料。其后又薄敛一岁税,以高户主之,月收息给俸。寻颛以税钱给之,岁总十五万二千七百三十缗。
一品月俸八千,食料一千八百,杂用一千二百。二品月俸六千五百,食料一千五百,杂用一千。三品月俸五千一百,杂用九百。四品月俸三千五百,食料、杂用七百。五品月俸三千,食料、杂用六百。六品月俸二千,食料、杂用四百。七品月俸一千七百五十,食料、杂用三百五十。八品月俸一千三百,食料三百,杂用二百五十。九品月俸一千五十,食料二百五十,杂用二百。行署月俸一百四十,食料三十。
职事官又有防閤、庶仆:一品防閤九十六人,二品七十二人,三品四十八人,四品三十二人,五品二十四人;六品庶仆十五人,七品四人,八品三人,九品二人。公主有邑士八十人,郡主六十人,县主四十人。外官以州、府、县上下中为差,少尹、长史、司马及丞减长官之半,参军、博士减判司三之二,主簿、县尉减丞三之二,录事、市令以参军职田为轻重,京县录事以县尉职田为轻重。羁縻州官,给以土物。关监官,给以年支轻货。折冲府官则有仗身:上府折冲都尉六人,果毅四人,长史、别将三人,兵曹二人,中、下府各减一人,皆十五日而代。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光禄大夫同职事官,公廨、杂用不给。员外官、检校、判、试、知给禄料食粮之半,散官、勋官、卫官减四之一,致仕五品以上给半禄,解官充侍亦如之。四夷宿卫同京官。
天下置公廨本钱,以典史主之,收赢十之七,以供佐史以下不赋粟者常食,余为百官俸料。京兆、河南府钱三百八十万,太原及四大都督府二百七十五万,中都督府、上州二百四十二万,下都督、中州一百五十四万,下州八十八万;京兆、河南府京县一百四十三万,太原府京县九十一万三千,京兆、河南府畿县八十二万五千,太原府畿县、诸州上县七十七万,中县五十五万,中下县、下县三十八万五千;折冲上府二十万,中府减四之一,下府十万。
麟德二年,给文官五品以上仗身,以掌闲、幕士为之。咸亨元年,与职事官皆罢。乾封元年,京文武官视职事品给防閤、庶仆。
百官俸出于租调,运送之费甚广。公廨出举,典史有彻垣墉、鬻田宅以免责者。又以杂职供薪炭,纳直倍于正丁。仪凤三年,王公以下率口出钱,以充百官俸食防閤、庶仆、邑士、仗身、封户。
调露元年,职事五品以上复给仗身。光宅元年,以京官八品、九品俸薄,诏八品岁给庶仆三人,九品二人。文武职事三品以上给亲事、帐内。以六品、七品子为亲事,以八品、九品子为帐内,岁纳钱千五百,谓之“品子课钱”。三师、三公、开府仪同三司百三十人;嗣王、郡王百八人;上柱国领二品以上职事九十五人,领三品职事六十九人;柱国领二品以上职事七十三人,领三品职事五十五人;护军领二品以上职事六十二人,领三品职事三十六人。二品以下又有白直、执衣:二品白直四十人,三品三十二人,四品二十四人,五品十六人,六品十人,七品七人,八品五人,九品四人;二品执衣十八人,三品十五人,四品十三人,五品九人,六品、七品各六人,八品、九品各三人。皆中男为之。防閤、庶仆,皆满岁而代。外官五品以上亦有执衣。都护府不治州事亦有仗身:都护四人,副都护、长史、司马三人,诸曹参军事二人,上镇将四人,中下镇将、上镇副三人,中、下镇副各二人,镇仓曹、关令丞、戍主副各一人,皆取于防人卫士,十五日而代。宿卫官三品以上仗身三人,五品以上二人,六品以下及散官五品以上各一人,取于番上卫士,役而不收课。亲王出籓者,府佐史、典军、副典军有事力人,数如白直。诸司、诸使有守当及厅子,以兵及勋官为之。白直、执衣以下分三番,周岁而代,供役不逾境。后皆纳课:仗身钱六百四十,防閤、庶仆、白直钱二千五百,执衣钱一千。其后亲事、帐内亦纳课如品子之数。
州县典史捉公廨本钱者,收利十之七。富户幸免徭役,贫者破产甚众。秘书少监崔沔请计户均出,每丁加升尺,所增盖少;流亡渐复,仓库充实,然后取于正赋,罢新加者。
开元十年,中书舍人张嘉贞又陈其不便,遂罢天下公廨本钱,复税户以给百官;籍内外职田,赋逃还户及贫民;罢职事五品以上仗身。
十八年,复给京官职田。州县籍一岁税钱为本,以高户捉之,月收赢以给外官。复置天下公廨本钱,收赢十之六。十九年,初置职田顷亩簿,租价无过六斗,地不毛者亩给二斗。
二十四年,令百官防閤、庶仆俸食杂用以月给之,总称月俸:一品钱三万一千,二品二万四千,三品万七千,四品万一千五百六十七,五品九千二百,六品五千三百,七品四千一百,八品二千四百七十五,九品千九百一十七。禄米则岁再给之:一品七百斛,从一品六百斛,二品五百斛,从二品四百六十斛,三品四百斛,从三品三百六十斛,四品三百斛,从四品二百五十斛,五品二百斛,从五品百六十斛,六品百斛,自此十斛为率,至从七品七十斛,八品六十七斛,自此五斛为率,至从九品五十二斛。外官降一等。
先是州县无防人者,籍十八以上中男及残疾以守城门及仓库门,谓之门夫。番上不至者,闲月督课,为钱百七十,忙月二百。至是以门夫资课给州县官。
二十九年,以京畿地狭,计丁给田犹不足,于是分诸司官在都者,给职田于都畿,以京师地给贫民。是时河南、北职田兼税桑,有诏公廨、职田有桑者,毋督丝课。
天宝初,给员外郎料,天下白直岁役丁十万,有诏罢之,计数加税以供用,人皆以为便。
自开元后,置使甚众,每使各给杂钱。宰相杨国忠身兼数官,堂封外月给钱百万。幽州平卢节度使安禄山、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兼使所给,亦不下百万。
十二载,国忠以两京百官职田送租劳民,请五十里外输于县仓,斗纳直二钱,百里外纳直三钱,使百官就请于县,然县吏欺盗盖多,而闲司有不能自直者。十四载,两京九品以上月给俸加十之二,同正员加十之一。兵兴,权臣增领诸使,月给厚俸,比开元制禄数倍。
至德初,以用物不足,内外官不给料钱,郡府县官给半禄及白直、品子课。乾元元年,亦给外官半料及职田,京官给手力课而已。上元元年,复令京官职田以时输送,受加耗者以枉法赃论。其后籍以为军粮矣。永泰末,取州县官及折冲府官职田苗子三之一,市轻货以赈京官。
大历元年,敛天下青苗钱,得钱四百九十万缗,输大盈库,封太府左、右藏,鐍而不发者累岁。二年,复给京兆府及畿县官职田,以三之一供军饟。增税青苗钱,一亩至三十。权臣月俸有至九十万者,刺史亦至十万。杨绾、常衮为相,增京官正员官及诸道观察使、都团练使、副使以下料钱。初,检校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月给钱十二万。至是户部侍郎判度支韩滉请同正官,从高而给之。文官一千八百五十四员,武官九百四十二员,月俸二十六万缗,而增给者居三之一。
先是,州县职田、公廨田,每岁六月以白簿上尚书省覆实;至十月输送,则有黄籍,岁一易之。后不复簿上,唯授祖清望要官,而职卑者稽留不付,黄籍亦不复更矣。德宗即位,诏黄籍与白簿皆上有司。
建中三年,复减百官料钱以助军。李泌为相,又增百官及畿内官月俸,复置手力资课,岁给钱六十一万六千余缗,文官千八百九十二员,武官八百九十六员。左右卫上将军以下又有六杂给:一曰粮米,二曰盐,三曰私马,四曰手力,五曰随身,六曰春冬服。私马则有刍豆,手力则有资钱,随身则有粮米、盐,春冬服则有布、绢、絁、、绵,射生、神策军大将军以下增以鞋,比大历制禄又厚矣。州县官有手力杂给钱,然俸最薄者也。李泌以度支有两税钱,盐铁使有筦榷钱,可以拟经费,中外给用,每贯垫二十,号“户部除陌钱”。复有阙官俸料、职田钱,积户部,号“户部别贮钱”。御史中丞专掌之,皆以给京官,岁费不及五十五万缗。京兆和籴,度支给诸军冬衣,亦往往取之。减王公以下永业田:郡王、职事官从一品田五十顷,国公、职事官正二品田四十顷,郡公、职事官从二品田三十顷,县公、职事官正四品田十四顷,职事官从四品田十一顷。尚郡主检校四品京官者月给料钱三十万,禄百二十石。尚县主检校五品京官者料钱二十万,禄百石。
自李泌增百官俸,当时以为不可朘削矣,然有名存而职废、额去而俸在者。宰相李吉甫建议减之,遂为常法。
于时祠祭、蕃夷赐宴、别设,皆长安、万年人吏主办,二县置本钱,配纳质积户收息以供费。诸使捉钱者,给牒免徭役,有罪府县不敢劾治。民间有不取本钱,立虚契,子孙相承为之。尝有殴人破首,诣闲厩使纳利钱受牒贷罪。御史中丞柳公绰奏诸使捉钱户,府县得捕役,给牒者毁之,自是不得钱者不纳利矣。议者以两省、尚书省、御史台总枢机,正百寮,而倍称息利,非驭官之体。
元和九年,户部除陌钱每缗增垫五钱,四时给诸司诸使之餐,置驱使官督之,御史一人核其侵渔,起明年正月,收息五之一,号“元和十年新收置公廨本钱”。
初,捉钱者私增公廨本,以防耗失,而富人乘以为奸,可督者私之,外以逋官钱迫蹙闾里,民不堪其扰。御史中丞崔从奏增钱者不得逾官本。其后两省捉钱,官给牒逐利江淮之间,鬻茶盐以桡法。十三年,以职田多少不均,每司收草粟以多少为差。其后宰相李珏、杨嗣复奏堂厨食利钱扰民烦碎,于是罢堂厨捉钱官,置库量入计费。
唐世百官俸钱,会昌后不复增减,今著其数:太师、太傅、太保,钱二百万。太尉、司徒、司空,百六十万。侍中,百五十万。中书令,门下中书侍郎,左右仆射,太子太师、太保、太傅,百四十万。尚书,御史大夫,太子少师、少保、少傅,百万。节度使,三十万。都防御使、副使,监军,十五万。观察使十万。左右丞,侍郎,散骑常侍,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秘书、殿中、内侍监,御史中丞,太常、宗正、大理、司农、太府、鸿胪、太仆、光禄、卫尉卿,国子祭酒,将作、少府监,太子宾客、詹事,诸府尹,大都督府长史,都团练使、副使,上州刺史,八万。太常、宗正少卿,太子左右庶子,节度副使,刺史知军事,七万。六军统军,诸府少尹,少监,少卿,国子司业,少詹事,六万五千。左右卫、金吾卫上将军,六军大将军,六万。左右骁卫、武卫、威卫、领军卫、监门卫、千牛卫上将军,上州别驾,五万五千。郎中,司天监,太子左右谕德、家令寺、仆寺、率更寺令,亲王傅,别敕判官,观察、团练判官掌书记,上州长史、司马,五万。左右卫、金吾卫大将军,怀化大将军,诸府、大都督司录参军事,鴘赤县令,四万五千。员外郎,起居郎,通事舍人,起居舍人,著作郎,内常侍,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太常、宗正、殿中、秘书丞,大理正,国子博士,京都宫苑总监监,都水使者,太子中舍、中允,王府长史,归德将军,节度推官、支使,防御判官,上州录事参军事,畿县、上县令,四万。怀化中郎将,三万七千。左右骁卫、武卫、威卫、领军卫、监门卫、千牛卫、殿前左右射生军、神策军大将军,左右卫、金吾卫将军,三万六千。补阙,殿中侍御史,诸府、大都督府判官,赤县丞,三万五千。怀化郎将,三万二千。拾遗,司天少监,六局奉御,内常侍,监察御史,御史台主簿,太常博士,陵署令,大理司直,中书主书,门下录事,太子赞善、典内、洗马、司议郎,王府司马,骁卫、武卫、威卫、领军卫、监门卫、六军、射生、神策军将军,归德中郎将,观察防御团练推官巡官,鴘赤县丞,两赤县主簿、尉,上州功曹参军以下,上县丞,三万。城门郎,秘书郎,著作佐郎,六局直长,十六卫、六军、诸府、十率府长史,怀化司阶,畿县丞,鴘赤县主簿、尉,二万五千。归德司阶,二万三千。五官正,太常寺协律郎,陵署丞,诸寺监主簿,国子、太学、广文助教,都水监丞,詹事府司直,太子通事舍人、文学、三寺丞、五局郎,王府谘议参军、友,畿县上县主簿尉,二万。怀化中候,万八千。十六卫六军十率府率、副率、中郎、中郎将,万七千三百五十。归德中候,万七千。四门助教,十六卫佐,秘书省、崇文、弘文馆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郊社、太乐、鼓吹署令,四门助教,京都宫苑总监副监,九成宫总监监、主事,十六卫、六军卫佐,尚书省都事,万六千。十六卫、六军中候,太子内率府千牛,六千一百七十四。内寺伯,怀化司戈,诸府大都督府参军事、文学、博士、录事,上州参军事、博士,万五千。归德司戈,万四千。十六卫、六军、十率府左右郎将,亲王府典军、副典军,万三千八百。司戈、内率府备身、仆寺进马,三千七百一十二。符宝郎,内谒者监,九寺诸监,詹事府丞,太医署令,太学、广文、四门博士,中书门下主事,太子文学、侍医,诸府、都督府医博士、法直,两赤县录事,上州录事,市令,万三千。怀化执戟长上,万一千。门下省典仪,侍御医,司天台丞,都水监主簿,率府卫佐,诸司主事、御史台主事,万二千。司医,太医署丞,归德执戟长上,一万。医佐,大理寺评事,太常宗正寺詹事府主簿、寺监,内侍省司天台左右春坊詹事府录事、主事,八千。司阶,千牛备身左右,七千九百九十。京都园苑四面监监,两京诸市、中尚、武库、武成王庙署令,王府掾、属、主簿、记室、录事参军事,七千。司天台主簿、灵台郎、保章正,上局署令,七品陵庙令,京都宫苑总监丞,司竹、温泉监监,太子内坊丞,王府功曹以下参军事,亲王国令,公主邑司令,六千。奚官、内仆、内府局令,司竹、温泉副监,五千。书、算、律学博士,内谒者,中局署令,上局署丞,五官挈壶正,京都园苑四面监、九成宫总监副监,医、针博士,医监,陵庙令,司竹、温泉监丞,太子药藏局丞,王府参军事,王国大农,公主邑司丞,四千。狱丞,国子监直讲,掌客,司仪,中局署丞,监膳,监作,监事,食医,尚辇,进马,奉乘,主乘,典乘,司库,司廪,十六卫、十率府录事,亲、勋、翊府兵曹参军事,司天台司辰、司历、监候,内坊典直,宫教博士,乐正,医正,卜正,按摩、呪禁、卜博士,针、医、卜、书、算助教,陵庙、太乐、鼓吹署丞,京都园苑四面监、九成宫总监丞,诸总监主簿,太子典膳、内直、典设、宫门局丞,三寺主簿,亲王国尉、丞,三千。十六卫、六军、十率府执戟、长上、左右中郎将二千八百五十。
志第四十六 刑法
古之为国者,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知争端也。后世作为刑书,惟恐不备 ,俾民之知所避也。其为法虽殊,而用心则一,盖皆欲民之无犯也。然未知夫导之以德、齐之以礼,而可使民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
唐之刑书有四,曰:律、令、格、式。令者,尊卑贵贱之等数,国家之制度也;格者,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也;式者,其所常守之法也。凡邦国之政,必从事于此三者。其有所违及人之为恶而入于罪戾者,一断以律。律之为书,因隋之旧,为十有二篇:一曰名例,二曰卫禁,三曰职制,四曰户婚,五曰厩库,六曰擅兴,七曰贼盗,八曰斗讼,九曰诈伪,十曰杂律,十一曰捕亡,十二曰断狱。
其用刑有五:一曰笞。笞之为言耻也;凡过之小者,捶挞以耻之。汉用竹,后世更以楚。《书》曰“扑作教刑”是也。二曰杖。杖者,持也;可持以击也。《书》曰“鞭作官刑”是也。三曰徒。徒者,奴也;盖奴辱之。《周礼》曰:“其奴,男子入于罪隶,任之以事,寘之圜土而教之,量其罪之轻重,有年数而舍。四曰流。《书》云“流宥五刑”,谓不忍刑杀,宥之于远也。五曰死。乃古大辟之刑也。
自隋以前,死刑有五,曰:罄、绞、斩、枭、裂。而流、徒之刑,鞭笞兼用,数皆逾百。至隋始定为:笞刑五,自十至于五十;杖刑五,自六十至于百;徒刑五,自一年至于三年;流刑三,自一千里至于二千里;死刑二,绞、斩。除其鞭刑及枭首、轩裂之酷。又有议、请、减、赎、当、免之法。唐皆因之。然隋文帝性刻深,而炀帝昏乱,民不胜其毒。
唐兴,高祖入京师,约法十二条,惟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及受禅,命纳言刘文静等损益律令。武德二年,颁新格五十三条,唯吏受赇、犯盗、诈冒府库物,赦不原。凡断屠日及正月、五月、九月不行刑。四年,高祖躬录囚徒,以人因乱冒法者众,盗非劫伤其主及征人逃亡、官吏枉法,皆原之。已而又诏仆射裴寂等十五人更撰律令,凡律五百,丽以五十三条。流罪三,皆加千里;居作三岁至二岁半者悉为一岁。余无改焉。
太宗即位,诏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复定旧令,议绞刑之属五十,皆免死而断右趾。既而又哀其断毁支体,谓侍臣曰:“肉刑,前代除之久矣,今复断人趾,吾不忍也。”王珪、萧瑀、陈叔达对曰:“受刑者当死而获生,岂惮去一趾?去趾,所以使见者知惧。今以死刑为断趾,盖宽之也。”帝曰:“公等更思之。”其后蜀王法曹参军裴弘献驳律令四十余事,乃诏房玄龄与弘献等重加删定。玄龄等以谓“古者五刑,刖居其一。及肉刑既废,今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而又刖足,是六刑也。”于是除断趾法,为加役流三千里,居作二年。
太宗尝览《明堂针灸图》,见人之五藏皆近背,针灸失所,则其害致死,叹曰:“夫箠者,五刑之轻;死者,人之所重。安得犯至轻之刑而或致死?”遂诏罪人无得鞭背。
五年,河内人李好德坐妖言下狱,大理丞张蕴古以为好德病狂瞀,法不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蕴古相州人,好德兄厚德方为相州刺史,故蕴古奏不以实。太宗怒,遽斩蕴古,既而大悔,因诏“死刑虽令即决,皆三覆奏”。久之,谓群臣曰:“死者不可复生。昔王世充杀郑颋而犹能悔,近有府史取赇不多,朕杀之,是思之不审也。决囚虽三覆奏,而顷刻之间,何暇思虑?自今宜二日五覆奏。决日,尚食勿进酒肉,教坊太常辍教习,诸州死罪三覆奏,其日亦蔬食,务合礼撤乐、减膳之意。”
故时律,兄弟分居,廕不相及,而连坐则俱死。同州人房强以弟谋反当从坐,帝因录囚为之动容,曰:“反逆有二:兴师动众一也,恶言犯法二也。轻重固异,而钧谓之反,连坐皆死,岂定法耶?”玄龄等议曰:“礼,孙为父尸,故祖有阴孙令,是祖孙重而兄弟轻。”于是令:“反逆者,祖孙与兄弟缘坐,皆配没;恶言犯法者,兄弟配流而已。玄龄等遂与法司增损隋律,降大辟为流者九十二,流为徒者七十一,以为律;定令一千五百四十六条,以为令;又删武德以来敕三千余条为七百条,以为格;又取尚书省列曹及诸寺、监、十六卫计帐以为式。
凡州县皆有狱,而京兆、河南狱治京师,其诸司有罪及金吾捕者又有大理狱。京师之囚,刑部月一奏,御史巡行之。每岁立春至秋及大祭祀、致齐,朔望、上下弦、二十四气、雨及夜未明,假日、断屠月,皆停死刑。
京师决死,涖以御史、金吾,在外则上佐,余皆判官涖之。五品以上罪论死,乘车就刑,大理正涖之,或赐死于家。凡囚已刑,无亲属者,将作给棺,瘗于京城七里外,圹有甎铭,上揭以榜,家人得取以葬。
诸狱之长官,五日一虑囚。夏置浆饮,月一沐之;疾病给医药,重者释械,其家一人入侍,职事散官三品以上,妇女子孙二人入侍。
天下疑狱谳大理寺不能决,尚书省众议之,录可为法者送秘书省。奏报不驰驿。经覆而决者,刑部岁以正月遣使巡覆,所至,阅狱囚杻校、粮饷,治不如法者。杻校钳锁皆有长短广狭之制,量囚轻重用之。
囚二十日一讯,三讯而止,数不过二百。
凡杖,皆长三尺五寸,削去节目。讯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常行杖,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有半。
死罪校而加杻,官品勋阶第七者,锁禁之。轻罪及十岁以下至八十以上者、废疾、侏儒、怀妊皆颂系以待断。
居作者著钳若校,京师隶将作,女子隶少府缝作。旬给假一日,腊、寒食二日,毋出役院。病者释钳校、给假,疾差陪役。谋反者男女奴婢没为官奴婢,隶司农,七十者免之。凡役,男子入于蔬圃,女子入于厨饎。
流移人在道疾病,妇人免乳,祖父母、父母丧,男女奴婢死,皆给假,授程粮。
非反逆缘坐,六岁纵之,特流者三岁纵之,有官者得复仕。
初,太宗以古者断狱,讯于三槐、九棘,乃诏:“死罪,中书、门下五品以上及尚书等平议之;三品以上犯公罪流、私罪徒,皆不追身。”凡所以纤悉条目,必本于仁恕。然自张蕴古之死也,法官以失出为诫,有失入者,又不加罪,自是吏法稍密。帝以问大理卿刘德威,对曰:“律,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失入无辜,而失出为大罪,故吏皆深文。”帝矍然,遂命失出入者皆如律,自此吏亦持平。
十四年,诏流罪无远近皆徙边要州。后犯者浸少。十六年,又徙死罪以实西州,流者戍之,以罪轻重为更限。
广州都督赏仁弘尝率乡兵二千助高祖起,封长沙郡公。仁弘交通豪酋,纳金宝,没降獠为奴婢,又擅赋夷人。既还,有舟七十。或告其赃,法当死。帝哀其老且有功,因贷为庶人,乃召五品以上,谓曰:“赏罚所以代天行法,今朕宽仁弘死,是自弄法以负天也。人臣有过,请罪于君,君有过,宜请罪于天。其令有司设藁席于南郊三日,朕将请罪。”房玄龄等曰:“宽仁弘不以私而以功,何罪之请?”百僚顿首三请,乃止。
太宗以英武定天下,然其天姿仁恕。初即位,有劝以威刑肃天下者,魏征以为不可,因为上言王政本于仁恩,所以爱民厚俗之意,太宗欣然纳之,遂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四年,天下断死罪二十九人。六年,亲录囚徒,闵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诣朝堂,无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然尝谓群臣曰:“吾闻语曰:一岁再赦,好人暗哑。吾有天下未尝数赦者,不欲诱民于幸免也。”自房玄龄等更定律、令、格、式,讫太宗世,用之无所变改。
高宗初即位,诏律学之士撰《律疏》。又诏长孙无忌等增损格敕,其曹司常务曰《留司格》,颁之天下曰《散颁格》。龙朔、仪凤中,司刑太常伯李敬玄、左仆射刘仁轨相继又加刊正。
武后时,内史裴居道、凤阁侍郎韦方质等又删武德以后至于垂拱诏敕为新格,藏于有司,曰《垂拱留司格》。神龙元年,中书令韦安石又续其后至于神龙,为《散颁格》。睿宗即位,户部尚书岑羲等又著《太极格》。
玄宗开元三年,黄门监卢怀慎等又著《开元格》。至二十五年,中书令李林甫又著新格,凡所损益数千条,明年,吏部尚书宋璟又著后格,皆以开元名书。天宝四载,又诏刑部尚书萧炅稍复增损之。肃宗、代宗无所改造。至德宗时,诏中书门下选律学之士,取至德以来制敕奏谳,掇其可为法者藏之,而不名书。
宪宗时,刑部侍郎许孟容等删天宝以后敕为《开元格后敕》。
文宗命尚书省郎官各删本司敕,而丞与侍郎覆视,中书门下参其可否而奏之,为《大和格后敕》。开成三年,刑部侍郎狄兼篸采开元二十六年以后至于开成制敕,删其繁者,为《开成详定格》。
宣宗时,左卫率府仓曹参军张戣以刑律分类为门,而附以格敕,为《大中刑律统类》,诏刑部颁行之。
此其当世所施行而著见者,其余有其书而不常行者,不足纪也。
《书》曰:“慎乃出令。”盖法令在简,简则明,行之在久,久则信,而中材之主,庸愚之吏,常莫克守之,而喜为变革。至其繁积,则虽有精明之士不能遍习,而吏得上下以为奸,此刑书之弊也。盖自高宗以来,其大节鲜可纪,而格令之书,不胜其繁也。
高宗既昏懦,而继以武氏之乱,毒流天下,几至于亡。自永徽以后,武氏已得志,而刑滥矣。当时大狱,以尚书刑部、御史台、大理寺杂按,谓之“三司”,而法吏以惨酷为能,至不释枷而笞棰以死者,皆不禁。律有杖百,凡五十九条,犯者或至死而杖未毕,乃诏除其四十九条,然无益也。武后已称制,惧天下不服,欲制以威,乃修后周告密之法,诏官司受讯,有言密事者,驰驿奏之。自徐敬业、越王贞、琅邪王冲等起兵讨乱,武氏益恐。乃引酷吏周兴、来俊臣辈典大狱,与侯思止、王弘义、郭弘霸、李敬仁、康韦、卫遂忠等集告事数百人,共为罗织,构陷无辜。自唐之宗室与朝廷之士,日被告捕,不可胜数,天下之人,为之仄足,如狄仁杰、魏元忠等皆几不免。左台御史周矩上疏曰:“比奸憸告讦,习以为常。推劾之吏,以深刻为功,凿空争能,相矜以虐。泥耳囊头,摺胁签爪,县发燻耳,卧邻秽溺,刻害支体,糜烂狱中,号曰‘狱持’;闭绝食饮,昼夜使不得眠,号曰‘宿囚’。残贼威暴,取决目前。被诬者苟求得死,何所不至?为国者以仁为宗,以刑为助,周用仁而昌,秦用刑而亡。愿陛下缓刑用仁,天下幸甚!”武后不纳。麟台正字陈子昂亦上书切谏,不省。及周兴、来俊臣等诛死,后亦老,其意少衰,而狄仁杰、姚崇、宋璟、王及善相与论垂拱以来酷滥之冤,太后感寤,由是不复杀戮。然其毒虐所被,自古未之有也。大足元年,乃诏法司及推事使敢多作辩状而加语者,以故入论。中宗、韦后继以乱败。
玄宗自初即位,励精政事,常自选太守、县令,告戒以言,而良吏布州县,民获安乐,二十年间,号称治平,衣食富足,人罕犯法。是岁刑部所断天下死罪五十八人,往时大理狱,相传鸟雀不栖,至是有鹊巢其庭树,群臣称贺,以为几致刑错。然而李林甫用事矣,自来俊臣诛后,至此始复起大狱,以诬陷所杀数十百人,如韦坚、李邕等皆一时名臣,天下冤之。而天子亦自喜边功,遣将分出以击蛮夷,兵数大败,士卒死伤以万计,国用耗乏,而转漕输送,远近烦费,民力既弊,盗贼起而狱讼繁矣。天子方侧然,诏曰:“徒非重刑,而役者寒暑不释械系。杖,古以代肉刑也,或犯非巨蠹而棰以至死,其皆免,以配诸军自效。民年八十以上及重疾有罪,皆勿坐。侍丁犯法,原之俾终养。”以此施德其民。然巨盗起,天下被其毒,民莫蒙其赐也。
安、史之乱,伪官陆大钧等背贼来归,及庆绪奔河北,胁从者相率待罪阙下,自大臣陈希烈等合数百人。以御史大夫李岘、中丞崔器等为三司使,而肃宗方喜刑名,器亦刻深,乃以河南尹达奚珣等三十九人为重罪,斩于独柳树者十一人,珣及韦恒腰斩,陈希烈等赐自尽于狱中者七人,其余决重杖死者二十一人。以岁除日行刑,集百官临视,家属流窜。初,史思明、高秀岩等皆自拔归命,闻珣等被诛,惧不自安,乃复叛。而三司用刑连年,流贬相继。及王玙为相,请诏三司推核未已者,一切免之。然河北叛人畏诛不降,兵连不解,朝廷屡起大狱。肃宗后亦悔,叹曰:“朕为三司所误。”临崩,诏天下流人皆释之。
代宗性仁恕,常以至德以来用刑为戒。及河、洛平,下诏河北、河南吏民任伪官者,一切不问。得史朝义将士妻子四百余人,皆赦之。仆固怀恩反,免其家,不缘坐。剧贼高玉聚徒南山,啗人数千,后擒获,会赦,代宗将贷其死,公卿议请为菹醢,帝不从,卒杖杀之。谏者常讽帝政宽,故朝廷不肃。帝笑曰:“艰难时无以逮下,顾刑法峻急,有威无恩,朕不忍也。”即位五年,府县寺狱无重囚。故时,别敕决人捶无数。宝应元年,诏曰:“凡制敕与一顿杖者,其数止四十;至到与一顿及重杖一顿、痛杖一顿者,皆止六十。”
德宗性猜忌少恩,然用刑无大滥。刑部侍郎班宏言:“谋反、大逆及叛、恶逆四者,十恶之大也,犯者宜如律。其余当斩、绞刑者,决重杖一顿处死,以代极法。”故时,死罪皆先决杖,其数或百或六十,于是悉罢之。
宪宗英果明断,自即位数诛方镇,欲治僭叛,一以法度,然于用刑喜宽仁。是时,李吉甫、李绛为相。吉甫言:“治天下必任赏罚,陛下频降赦令,蠲逋负,赈饥民,恩德至矣。然典刑未举,中外有懈怠心。”绛曰:“今天下虽未大治,亦未甚乱,乃古平国用中典之时。自古欲治之君,必先德化,至暴乱之世,始专任刑法。吉甫之言过矣。”宪宗以为然。司空于頔亦讽帝用刑以收威柄,帝谓宰相曰:“頔怀奸谋,欲朕失人心也。”元和八年,诏:“两京、关内、河东、河北、淮南、山南东西道死罪十恶、杀人、铸钱、造印,若强盗持仗劫京兆界中及它盗赃逾三匹者,论如故。其余死罪皆流天德五城,父祖子孙欲随者,勿禁。”盖刑者,政之辅也。政得其道,仁义兴行,而礼让成俗,然犹不敢废刑,所以为民防也,宽之而已。今不隆其本、顾风俗谓何而废常刑,是弛民之禁,启其奸,由积水而决其防。故自玄宗废徒杖刑,至是又废死刑,民未知德,而徒以为幸也。
穆宗童昏,然颇知慎刑法,每有司断大狱,令中书舍人一人参酌而轻重之,号“参酌院”。大理少卿崔杞奏曰:“国家法度,高祖、太宗定制二百余年矣。《周礼》:正月布刑,张之门闾及都鄙邦国,所以屡丁宁,使四方谨行之。大理寺,陛下守法之司也。今别设参酌之官,有司定罪,乃议其出入,是与夺系于人情,而法官不得守其职。昔子路问政,孔子曰:‘必也正名乎。’臣以为参酌之名不正,宜废。”乃罢之。
大和六年,兴平县民上官兴以醉杀人而逃,闻械其父,乃自归。京兆尹杜悰、御史中丞宇文鼎以其就刑免父,请减死。诏两省议,以为杀人者死,百王所守;若许以生,是诱之杀人也。谏官亦以为言。文宗以兴免父囚,近于义,杖流灵州,君子以为失刑。文宗好治,躬自谨畏,然阉宦肆孽不能制。至诛杀大臣,夷灭其族,滥及者不可胜数,心知其冤,为之饮恨流涕,而莫能救止。盖仁者制乱,而弱者纵之,然则刚强非不仁,而柔弱者仁之贼也。
武宗用李德裕诛刘稹等,大刑举矣,而性严刻。故时,窃盗无死,所以原民情迫于饥寒也,至是赃满千钱者死,至宣宗乃罢之。而宣宗亦自喜刑名,常曰:“犯我法,虽子弟不宥也。”然少仁恩,唐德自是衰矣。
盖自高祖、太宗除隋虐乱,治以宽平,民乐其安,重于犯法,致治之美,几乎三代之盛时。考其推心恻物,其可谓仁矣!自高宗、武后以来,毒流邦家,唐祚绝而复续。玄宗初励精为政,二十年间,刑狱减省,岁断死罪才五十八人。以此见致治虽难,勉之则易,未有为而不至者。自此以后,兵革遂兴,国家多故,而人主规规,无复太宗之志。其虽有心于治者,亦不能讲考大法,而性有宽猛,凡所更革,一切临时苟且,或重或轻,徒为繁文,不足以示后世。而高祖、太宗之法,仅守而存。故自肃宗以来,所可书者几希矣;懿宗以后,无所称焉。
志第四十七 艺文一
自《六经》焚于秦而复出于汉,其师傅之道中绝,而简编脱乱讹缺,学者莫得其本真,于是诸儒章句之学兴焉。其后传注、笺解、义疏之流 ,转相讲述,而圣道粗明,然其为说固已不胜其繁矣。至于上古三皇五帝以来世次,国家兴灭终始,僭窃伪乱,史官备矣。而传记、小说,外暨方言、地理、职官、氏族,皆出于史官之流也。自孔子在时,方脩明圣经以绌缪异,而老子著书论道德。接乎周衰,战国游谈放荡之士,田骈、慎到、列、庄之徒,各极其辩;而孟轲、荀卿始专脩孔氏,以折异端。然诸子之论,各成一家,自前世皆存而不绝也。夫王迹熄而《诗》亡,《离骚》作而文辞之士兴。历代盛衰,文章与时高下。然其变态百出,不可穷极,何其多也。自汉以来,史官列其名氏篇第,以为六艺、九种、七略;至唐始分为四类,曰经、史、子、集。而藏书之盛,莫盛于开元,其著录者,五万三千九百一十五卷,而唐之学者自为之书者,又二万八千四百六十九卷。呜呼,可谓盛矣!
《六经》之道,简严易直而天人备,故其愈久而益明。其余作者众矣,质之圣人,或离或合。然其精深闳博,各尽其术,而怪奇伟丽,往往震发于其间,此所以使好奇博爱者不能忘也。然凋零磨灭,亦不可胜数,岂其华文少实,不足以行远欤?而俚言俗说,猥有存者,亦其有幸不幸者欤?今著于篇,有其名而亡其书者,十盖五六也,可不惜哉。
初,隋嘉则殿书三十七万卷,至武德初,有书八万卷,重复相糅。王世充平,得隋旧书八千余卷,太府卿宋遵贵监运东都,浮舟溯河,西致京师,经砥柱舟覆,尽亡其书。贞观中,魏征、虞世南、颜师古继为秘书监,请购天下书,选五品以上子孙工书者为书手,缮写藏于内库,以宫人掌之。玄宗命左散骑常侍、昭文馆学士马怀素为脩图书使,与右散骑常侍、崇文馆学士褚无量整比。会幸东都,乃就乾元殿东序检校。无量建议:御书以宰相宋璟、苏颋同署,如贞观故事。又借民间异本传录。及还京师,迁书东宫丽正殿,置修书院于著作院。其后大明宫光顺门外、东都明福门外,皆创集贤书院,学士通籍出入。既而太府月给蜀郡麻纸五千番,季给上谷墨三百三十六丸,岁给河间、景城、清河、博平四郡兔千五百皮为笔材。两都各聚书四部,以甲、乙、丙、丁为次,列经、史、子、集四库。其本有正有副,轴带帙签皆异色以别之。
安禄山之乱,尺简不藏。元载为相,奏以千钱购书一卷,又命拾遗苗发等使江淮括访。至文宗时,郑覃侍讲,进言经籍未备,因诏秘阁搜采,于是四库之书复完,分藏于十二库。黄巢之乱,存者盖鲜。昭宗播迁,京城制置使孙惟晟敛书本军,寓教坊于秘阁,有诏还其书,命监察御史韦昌范等诸道求购,及徙洛阳,荡然无遗矣。
甲部经录,其类十一:一曰《易》类,二曰《书》类,三曰《诗》类,四曰《礼》类,五曰《乐》类,六曰《春秋》类,七曰《孝经》类,八曰《论语》类,九曰谶纬类,十曰经解类,十一曰小学类。凡著录四百四十家,五百九十七部,六千一百四十五卷。不著录一百一十七家,三千三百六十卷。
《连山》十卷
司马膺注《归藏》十三卷
《周易》卜商《传》二卷
孟喜《章句》十卷
京房《章句》十卷
费直《章句》四卷
马融《章句》十卷
荀爽《章句》十句
郑玄注《周易》十卷
刘表《注》五卷
董遇《注》十卷
宋忠《注》十卷
王肃《注》十卷
王弼《注》七卷
又《大衍论》三卷
虞翻《注》九卷
陆绩《注》十三卷
姚信《注》十卷
荀辉《注》十卷
蜀才《注》十卷
王廙《注》十卷
干宝《注》十卷
又《爻义》一卷
黄颖《注》十卷
崔浩《注》十卷
崔觐《注》十三卷
何胤《注》十卷
卢氏《注》十卷
傅氏《注》十四卷
王又玄《注》十卷
王凯冲《注》十卷
荀氏《九家集解》十卷
马、郑、二王《集解》十卷
王弼、韩康伯《注》十卷
二王《集解》十卷
张璠《集解》十卷
又《略论》一卷
谢万注《系辞》二卷
桓玄注《系辞》二卷
荀谚注《系辞》二卷
荀柔之注《系辞》二卷
宋褰注《系辞》二卷
宋明帝注《义疏》二十卷
张该等《群臣讲易疏》二十卷
梁武帝《大义》二十卷
又《大义疑问》二十卷
萧伟《发义》一卷
又《几义》一卷
萧子政《义疏》十四卷
又《系辞义》二卷
张讥《讲疏》三十卷
何妥《讲疏》十三卷
褚仲都《讲疏》十六卷
梁蕃《文句义疏》二十卷
又《开题论序疏》十卷
《释序义》三卷
刘瓛《系辞义疏》二卷
又《乾坤义疏》一卷
钟会《周易论》四卷
范氏《周易论》四卷
应吉甫《明易论》一卷
邹湛《统略论》三卷
阮长成、阮仲容《难答论》二卷
宋处宗《通易论》一卷
宣聘《通易象论》一卷
栾肇《通易象论》一卷
袁宏《略谱》一卷
杨乂《卦序论》一卷
沈熊《周易谱》一卷
《杂音》三卷
任希古注《周易》十卷
《周易正义》十六卷国子祭酒孔颖达、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太学博士马嘉运,太学助教赵乾叶、王谈、于志宁等奉诏撰,四门博士苏德融、赵弘智覆审。
陆德明《周易文句义疏》二十四卷
《文外大义》二卷
阴弘道《周易新传疏》十卷颢子,临涣令。
薛仁贵《周易新注本义》十四卷
王勃《周易发挥》五卷
玄宗《周易大衍论》三卷
李鼎祚《集注周易》十七卷
东乡助《周易物象释疑》一卷
僧一行《周易论》卷亡。
又《大衍玄图》一卷
《义决》一卷
《大衍论》二十卷
崔良佐《易忘象》卷亡。
元载集注《周易》一百卷
李吉甫注《一行易》卷亡。
卫元嵩《元包》十卷苏源明传,李江注。
高定《周易外传》二十二卷郢子,京兆府参军。
裴通《易书》一百五十卷字又玄,士淹子,文宗访以《易》义,令进所撰书。
卢行超《易义》五卷字孟起,大中六合丞。
陆希声《周易传》二卷
右《易》类七十六家,八十八部,六百六十五卷。失姓名一家,李鼎祚以下不著录十一家,三百二十九卷。
《古文尚书》孔安国《传》十三卷
谢沈《注》十三卷
王肃《注》十卷
又《释驳》五卷
范甯《注》十卷
李颙《集注》十卷
又《新释》二卷
《要略》二卷
姜道盛《集注》十卷
徐邈注《逸篇》三卷
伏胜注《大传》三卷
又《畅训》一卷
刘向《洪范五行传论》十一卷
马融《传》十卷
王肃《孔安国问答》三卷
郑玄注《古文尚书》九卷
又《注释问》四卷
王粲问,田琼、韩益正。
吕文优《义注》三卷
伊说《释义》四卷
顾欢《百问》一卷
巢猗《百释》三卷
又《义疏》十卷
费甝《义疏》十卷
任孝恭《古文大义》二十卷
蔡大宝《义疏》三十卷
刘焯《义疏》三十卷
顾彪《古文音义》五卷
又《文外义》一卷
刘炫《述义》二十卷
王俭《音义》四卷
王玄度注《尚书》十三卷
王元感《尚书纠缪》十卷
《今文尚书》十三卷开元十四年,玄宗以《洪范》“无偏无颇”声不协,诏改为“无偏无陂”。天宝三载,又诏集贤学士卫包改古文从今文。
《尚书正义》二十卷国子祭酒孔颖达、太学博士王德韶、四门助教李子云等奉诏撰。四门博士硃长才苏德融、太学助教隋德素、四门助教王士雄赵弘智覆审。太尉扬州都督长孙无忌、司空李勣、左仆射于志宁、右仆射张行成、吏部尚书侍中高季辅吏部尚书褚遂良、中书令柳奭、弘文馆学士谷那律刘伯庄、太学博士贾公彦范义郡齐威、太常博士柳士宣孔志约、四门博士赵君赞、右内率府长史弘文馆直学士薛伯珍、国子助教史士弘、太学助教郑祖玄周玄达、四门助教李玄植王真儒与王德韶、隋德素等刊定。
王元感《尚书纠缪》十卷
穆元休《洪范外传》十卷
陈正卿《续尚书》纂汉至唐十二代诏策、章疏、歌颂、符檄、论议成书,开元末上之。卷亡。
崔良佐《尚书演范》卷亡。
右《书》类二十五家,三十三部,三百六卷。王元感以下不著录四家,二十卷。
《韩诗》卜商《序》韩婴《注》二十二卷
又《外传》十卷
卜商《集序》二卷
又《翼要》十卷
毛苌《传》十卷
郑玄笺《毛诗诂训》二十卷
又《谱》三卷
王肃《注》二十卷
又《杂义驳》八卷
《问难》二卷
叶遵《注》二十卷号《叶诗》。
崔灵恩《集注》二十四卷
《义注》五卷
刘桢《义问》十卷
王基《毛诗驳》五卷
《毛诗杂答问》五卷
《杂义难》十卷
孙毓《异同评》十卷
杨乂《毛诗辨》三卷
陈统《难孙氏诗评》四卷
又《表隐》二卷
元延明《谊府》三卷
张氏《义疏》五卷
陆玑《草木鸟兽鱼虫疏》二卷
谢沈《释义》十卷
刘氏《序义》一卷
刘炫《述义》三十卷
鲁世达《音义》二卷
郑玄等《诸家音》十五卷
王玄度注《毛诗》二十卷
《毛诗正义》四十卷孔颖达、王德韶、齐威等奉诏撰,赵乾叶、四门助教贾普曜赵弘智等覆正。
许叔牙《毛诗纂义》十卷
成伯玙《毛诗指说》一卷
又《断章》二卷
《毛诗草木虫鱼图》二十卷开成中,文宗命集贤院脩撰并绘图象,大学士杨嗣复、学士张次宗上之。
右《诗》类二十五家,三十一部,三百二十二卷。失姓名三家,许叔牙以下不著录三家,三十三卷。
《大戴德礼记》十三卷
又《丧服变除》一卷
郑玄注《小戴圣礼记》二十卷
又《礼议》二十卷
《礼记音》三卷曹耽解。
《三礼目录》一卷
注《周官》十三卷
《音》三卷
注《仪礼》十七卷
《丧服变除》一卷
注《丧服纪》一卷
卢植注《小戴礼记》二十卷
马融《周官传》十二卷
又注《丧服记》一卷
王肃注《小戴礼记》三十卷
又注《周官》十二卷
注《仪礼》十七卷
《音》二卷
《丧服要记》一卷
注《丧服纪》一卷
郑小同《礼记义记》四卷
袁准注《仪礼》一卷
孔伦《注》一卷
陈铨《注》一卷
蔡超宗《注》二卷
田僧绍《注》二卷
傅玄《周官论评》十二卷陈邵驳。
杜预《丧服要集议》三卷
贺循《丧服谱》一卷
又《丧服要记》五卷谢微注。
干宝注《周官》十二卷
又《答周官驳难》五卷孙略问。
李轨《小戴礼记音》二卷
尹毅《音》二卷
徐邈《音》三卷
徐爰《音》二卷
司马伷《周官宁朔新书》八卷
又《礼记宁朔新书》二十卷并王懋约注。
戴颙《月令章句》十二卷
又《中庸传》二卷
《缑氏要钞》六卷
王逡之注《丧服五代行要记》十卷
徐广《礼论问答》九卷
范甯《礼问》九卷
又《礼论答问》九卷
射慈《小戴礼记音》二卷
又《丧服天子诸侯图》一卷
崔游《丧服图》一卷
蔡谟《丧服谱》一卷
《丧服要难》一卷赵成问,袁祈答。
伊说注《周官》十卷
孙炎注《礼记》三十卷
叶遵《注》十二卷
董勋《问礼俗》十卷
刘俊《礼记评》十卷
吴商《杂礼义》十一卷
何承天《礼论》三百七卷
颜延之《礼逆降议》三卷
任预《礼论条牒》十卷
又《礼论帖》三卷
《礼论钞》六十六卷
庾蔚之《礼记略解》十卷
又注《丧服要记》五卷
《礼论钞》二十卷
王俭《礼仪答问》十卷
又《礼杂答问》十卷
《丧服古今集记》三卷
荀万秋《礼杂钞略》二卷
傅隆《礼议》一卷
梁武帝《礼大义》十卷
周舍《礼疑义》五十卷
何佟之《礼记义》十卷
又《礼答问》十卷
戚寿《杂礼义问答》四卷
贺瑒《礼论要钞》一百卷
贺述《礼统》十二卷
崔灵恩《周官集注》二十卷
又《三礼义宗》三十卷
元延明《三礼宗略》二十卷
皇侃《礼记讲疏》一百卷
又《义疏》五十卷
《丧服文句义》十卷
沈重《周礼义疏》四十卷
又《礼记义疏》四十卷
熊安生《义疏》四十卷
刘芳《义证》十卷
沈文阿《丧服经傅义疏》四卷
又《丧服发题》二卷
夏侯伏朗《三礼图》十二卷
《礼记隐》二十六卷
《礼类聚》十卷
《礼仪杂记故事》十一卷
《礼统郊祀》六卷
《礼论要钞》十三卷
《区分》十卷
《礼论钞略》十三卷
《礼记正义》七十卷孔颖达、国子司业硃子奢、国子助教李善信贾公彦柳士宣范义郡、魏王参军事张权等奉诏撰,与周玄达、赵君赞、王士雄、赵弘智覆审。
贾公彦《礼记正义》八十卷
又《周礼疏》五十卷
《仪礼疏》五十卷
魏征《次礼记》二十卷亦曰《类礼》。
王玄度《周礼义决》三卷
又注《礼记》二十卷
元行冲《类礼义疏》五十卷
《御刊定礼记月令》一卷集贤院学士李林甫、陈希烈、徐安贞、直学士刘光谦齐光乂陆善经、脩撰官史玄晏、待制官梁令瓚等注解。自第五易为第一。
成伯玙《礼记外传》四卷
王元感《礼记绳愆》三十卷
王方庆《礼经正义》十卷
《礼杂问答》十卷
李敬玄《礼论》六十卷
张镒《三礼图》九卷
陆质《类礼》二十卷
韦彤《五礼精义》十卷
丁公著《礼志》十卷
《礼记字例异同》一卷元和十二年诏定。
丘敬伯《五礼异同》十卷
孙玉汝《五礼名义》十卷
杜肃《礼略》十卷
张频《礼粹》二十卷
右《礼》类六十九家,九十六部,一千八百二十七卷。失姓名七家,元行冲以下不著录十六家,二百九十五卷。
桓谭《乐元起》二卷
又《琴操》一卷
孔衍《琴操》二卷
荀勖《太乐杂歌辞》三卷
又《太乐歌辞》二卷
《乐府歌诗》十卷
谢灵运《新录乐府集》十一卷
信都芳删注《乐书》九卷
留进《管弦记》十二卷
凌秀《管弦志》十卷
公孙崇《钟磬志》二卷
梁武帝《乐社大义》十卷
又《乐论》三卷
沈重《钟律》五卷
释智匠《古今乐录》十三卷
郑译《乐府歌辞》八卷
又《乐府声调》六卷
苏夔《乐府志》十卷
李玄楚《乐经》三十卷
元殷《乐略》四卷
又《声律指归》一卷
翟子《乐府歌诗》十卷
又《三调相和歌辞》五卷
刘氏、周氏《琴谱》四卷
陈怀《琴谱》二十一卷
《汉魏吴晋鼓吹曲》四卷
《琴集历头拍簿》一卷
《外国伎曲》三卷
又一卷
《论乐事》二卷
《历代曲名》一卷
《推七音》一卷
《十二律谱义》一卷
《鼓吹乐章》一卷
李守真《古今乐记》八卷
萧吉《乐谱集解》二十卷
武后《乐书要录》十卷
赵邪利《琴叙谱》九卷
张文收《新乐书》十二卷
刘贶《太乐令壁记》三卷
徐景安《历代乐仪》三十卷
崔令钦《教坊记》一卷
吴兢《乐府古题要解》一卷
郗昂《乐府古今题解》三卷一作王昌龄。
段安节《乐府杂录》一卷文昌孙
窦璡《正声乐调》一卷
玄宗《金凤乐》一卷
萧祜《无射商九调谱》一卷
赵惟暕《琴书》三卷
陈拙《大唐正声新址琴谱》十卷
吕渭《广陵止息谱》一卷
李良辅《广陵止息谱》一卷
李约《东杓引谱》一卷勉子,兵部员外郎。
齐嵩《琴雅略》一卷
王大力《琴声律图》一卷
陈康士《琴谱》十三卷字安道,僖宗时人。
又《琴调》四卷
《琴谱》一卷
《离骚谱》一卷
赵邪利《琴手势谱》一卷
南卓《羯鼓录》一卷
右《乐》类三十一家,三十八部,二百五十七卷。失姓名九家,张文收以下不著录二十家,九十三卷。
左丘明《春秋外传国语》二十卷
董仲舒《春秋繁露》十七卷
《春秋谷梁传》十五卷尹更始注。
《春秋公羊传》五卷严彭祖述。
贾逵《春秋左氏长经章句》二十卷
又《解诂》三十卷
《春秋三家训诂》十二卷
董遇《左氏经传章句》三十卷
王肃《注》三十卷
又《国语章句》二十二卷
王朗注《左氏》十卷
土燮注《春秋经》十一卷
杜预《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
又《释例》十五卷
《音》三卷
郑众《牒例章句》九卷
颍容《释例》七卷
刘寔《条例》十卷
方范《经例》六卷
何休《左氏膏盲》十卷郑玄箴。
又《公羊解诂》十三卷
《春秋汉议》十卷麋信注,郑玄驳。
《公羊条传》一卷
《墨守》一卷郑玄发。
《谷梁废疾》三卷郑玄释,张靖笺。
服虔《左氏解谊》三十卷
又《膏盲释痾》五卷
《春秋成长说》七卷
《塞难》三卷
《音隐》一卷
《驳何氏春秋汉议》十一卷
王玢《达长义》一卷
孙毓《左氏传义注》三十卷
又《贾服异同略》五卷
梁简文帝《左氏传例苑》十八卷
干宝《春秋函传》十六卷
《序论》一卷
殷兴《左氏释滞》十卷
何始真《春秋左氏区别》十二卷
张冲《春秋左氏义略》三十卷
严彭祖《春秋图》七卷
吴略《春秋经传诡例疑隐》一卷
京相璠《春秋土地名》三卷
王延之《旨通》十卷
顾启期《大夫谱》十一卷
李谧《丛林》十二卷
崔灵恩《立义》十卷
《申先儒传例》十卷
沈宏《经传解》六卷
又《文苑》六卷
《嘉语》六卷
沈文阿《义略》二十七卷
刘炫《攻昧》十二卷
又《规过》三卷
《述议》三十七卷
高贵乡公《左氏音》三卷
曹耽、荀讷《音》四卷
李轨《音》三卷
孙邈《音》三卷
王元规《音》三卷
孔氏《公羊集解》十四卷
王愆期注《公羊》十二卷
又《难答论》一卷庾翼难。
高袭《传记》十二卷
荀爽、徐钦《答问》五卷
刘寔《左氏牒例》二十卷
又《公羊违义》三卷刘晏注。
王俭《音》二卷
《春秋谷梁传》段肃《注》十三卷
唐固注《谷梁》十二卷
又注《国语》二十一卷
麋信注《谷梁》十二卷
又《左氏传说要》十卷
张靖《集解》十一卷
程阐《经传集注》十六卷
孔衍《训注》十三卷
范甯《集注》十二卷
徐乾《注》十三卷
徐邈《注》十二卷
又《传义》十卷
《音》一卷
沈仲义《集解》十卷
萧邕《问传义》三卷
刘兆《三家集解》十一卷
韩益《三传论》十卷
胡讷集撰《三传经解》十一卷
又《三传评》十卷
潘叔度《春秋成集》十卷
又《合三传通论》十卷
江熙《公羊谷梁二传评》三卷
李铉《春秋二传异同》十二卷
卢翻注《国语》二十一卷
韦昭《注》二十一卷
孔晁《解》二十一卷
《春秋辨证明经论》六卷
《左氏音》十二卷
《左氏钞》十卷
《春秋辞苑》五卷
《杂义难》五卷
《左氏杜预评》二卷
《春秋正义》三十六卷孔颖达、杨十勋、硃长才奉诏撰。马嘉运、王德韶、苏德融与隋德素覆审。
杨士勋《谷梁疏》十二卷
王玄度注《春秋左氏传》卷亡。
虞藏用《春秋后语》十卷
高重《春秋纂要》四十卷字文明,士廉五代孙,文宗时翰林侍讲学士。帝好《左氏春秋》,命重分诸国各为书,别名《经传要略》。历国子祭酒。
许康佐等集《左氏传》三十卷一作文宗御集。
徐文远《左传义疏》六十卷
又《左传音》三卷
阴弘道《春秋左氏传序》一卷
李氏《左传异同例》十三卷开元中,右威卫录事参军,失名
冯伉《三传异同》三卷
刘轲《三传指要》十五卷
韦表微《卢春秋三传总例》二十卷
王元感《春秋振滞》二十卷
韩滉《春秋通》一卷
陆质集注《春秋》二十卷
又集传《春秋纂例》十卷
《春秋微旨》二卷
《春秋辨疑》七卷
樊宗师《春秋集传》十五卷
《春秋加减》一卷元和十三年,国子监脩定。
李瑾《春秋指掌》十五卷
张杰《春秋图》五卷
又《春秋指元》十卷
裴安时《左氏释疑》七卷字适之,大中江陵少尹。
第五泰《左传事类》二十卷字伯通,青州益都人,咸通鄂州文学。
成玄《公谷总例》十卷字又玄,咸通山阳令。
陆希声《春秋通例》三卷
陈岳《折衷春秋》三十卷唐末钟传江西从事。
郭翔《春秋义鉴》三十卷
柳宗元《非国语》二卷
右《春秋》类六十六家,一百部,一千一百六十三卷。失姓名五家,王玄度以下不著录二十二家。四百三卷。
《古文孝经》孔安国《传》一卷
刘邵《注》一卷
《孝经》王肃《注》一卷
郑玄《注》一卷
韦昭《注》一卷
孙熙《注》一卷
苏林《注》一卷
谢万《注》一卷
虞盘佐《注》一卷
孔光《注》一卷
殷仲文《注》一卷
殷叔道《注》一卷
徐整《默注》二卷
车胤《讲孝经义》四卷
荀勖《讲孝经集解》一卷
皇侃《义疏》三卷
何约之《大明中皇太子讲义疏》一卷
梁武帝《疏》十八卷
太史叔明《发题》四卷
刘炫《述义》五卷
张士儒《演孝经》十二卷
《应瑞图》一卷
贾公彦《孝经疏》五卷
魏克己注《孝经》一卷
任希古《越王孝经新义》十卷
《今上孝经制旨》一卷。玄宗。
元行冲《御注孝经疏》二卷
尹知章注《孝经》一卷
孔颖达《孝经义疏》卷亡。
王元感注《孝经》一卷
李嗣真《孝经指要》一卷
平贞諲《孝经议》卷亡。
徐浩《广孝经》十卷浩称四明山人,乾元二年上,授校书郎。
右《孝经》类二十七家,三十六部,八十二卷。失姓名一家,尹知章以下不著录六家,一十三卷。
《论语》郑玄《注》十卷
又注《论语释义》一卷
《论语篇目弟子》一卷
王弼《释疑》二卷
王肃注《论语》十卷
又注《孔子家语》十卷
李充注《论语》十卷
梁觊《注》十卷
孟厘《注》九卷
袁乔《注》十卷
尹毅《注》十卷
张氏《注》十卷
何晏《集解》十卷
孙绰《集解》十卷
盈氏《集义》十卷
江熙《集解》十卷
徐氏《古论语义注谱》一卷
虞喜《赞郑玄论语注》十卷
畅惠明《义注》十卷
宋明帝补《卫瓘论语注》十卷
栾肇《论语释》十卷
又《驳》二卷
崔豹《大义解》十卷
缪播《旨序》二卷
郭象《体略》二卷
戴诜《述议》二十卷
刘炫《章句》二十卷
皇侃《疏》十卷
褚仲都《讲疏》十卷
《义注隐》三卷
《杂义》十三卷
《剔义》十卷
徐邈《音》二卷
《孔丛》七卷
王勃《次论语》十卷
贾公彦论《论语疏》十五卷
韩愈注《论语》十卷
张籍《论语注辨》二卷
右《论语》类三十家,三十七部,三百二十七卷。失姓名三家,韩愈以下不著录二家,十二卷。
宋均注《易纬》九卷
注《礼纬》三十卷
注《诗纬》三卷
注《乐纬》三卷
注《春秋纬》三十八卷
注《论语纬》十卷
注《孝经纬》五卷
郑玄注《书纬》三卷
注《诗纬》三卷
右谶纬类二家,九部,八十四卷。
刘向《五经杂义》七卷
又《五经通义》九卷
《五经要义》五卷
许慎《五经异义》十卷郑玄驳。
杨方《五经钅句沉》十卷
杨思《五经咨疑》八卷
元延明《五经宗略》四十卷
刘炫《五经正名》十二卷
沈文阿《经典玄儒大义序录》十卷
班固等《白虎通义》六卷
郑玄《六艺论》一卷
谯周《五经然否论》五卷
《郑志》九卷
《郑记》六卷
王肃《圣证论》十一卷
梁武帝《孔子正言》二十卷
简文帝《长春义记》一百卷
樊文深《七经义纲略论》三十卷
又《质疑》五卷
张讥《游玄桂林》二十卷
《谥法》三卷荀顗演,刘熙注。
沈约《谥例》十卷
贺琛《谥法》三卷
《集天名称》三卷
陆德明《经典释文》三十卷
颜师古《匡谬正俗》八卷
赵英《五经对诀》四卷英,龙朔中汲令。
刘迅《六说》五卷
刘贶《六经外传》三十七卷
张镒《五经微旨》十四卷
韦表微《九经师授谱》一卷
裴侨卿《微言注集》二卷开元中郑县尉。
高重《经传要略》十卷
王彦威《续古今谥法》十四卷
慕容宗本《五经类语》十卷字泰初,幽州人,大中时。
刘氏《经典集音》三十卷熔,字正范,绛州正平,咸通晋州长史。
右经解类十九家,二十六部,三百八十一卷。失姓名一家,赵英以下不著录十家,一百二十七卷。
《尔雅》李巡《注》三卷
樊光《注》六卷
孙炎《注》六卷
沈■《集注》十卷
郭璞《注》一卷
又《图》一卷
《音义》一卷
江灌《图赞》一卷
又《音》六卷
李轨解《小尔雅》一卷
杨雄《别国方言》十三卷
刘熙《释名》八卷
韦昭《辨释名》一卷
李斯等《三苍》三卷郭璞解。
杜林《苍颉训诂》二卷
张揖《广雅》四卷
又《埤苍》三卷
《三苍训诂》三卷
《杂字》一卷
《古文字训》二卷
樊恭《广苍》一卷
史游《急就章》一卷曹寿解。
颜之推《注》一卷
司马相如《凡将篇》一卷
班固《在昔篇》一卷
《太甲篇》一卷
蔡邕《圣草章》一卷
又《劝学篇》一卷
《今字石经论语》二卷
崔瑗《飞龙篇篆草势合》三卷
许慎《说文解字》十五卷
吕忱《字林》七卷
杨承庆《字统》二十卷
冯干《括字苑》十三卷
贾鲂《字属篇》一卷
葛洪《要用字苑》一卷
戴规《辨字》一卷
僧宝志《文字释训》三十卷
周成《解文字》七卷
王延《杂文字音》七卷
王氏《文字要说》一卷
阮孝绪《文字集略》一卷
彭立《文字辨嫌》一卷
王愔《文字志》三卷
顾野王《玉篇》三十卷
李登《声类》十卷
吕静《韵集》五卷
阳休之《韵略》一卷
又《辨嫌音》二卷
夏侯咏《四声韵略》十三卷
张谅《四声部》三十卷
赵氏《韵篇》十二卷
陆慈《切韵》五卷
郭训《字旨篇》一卷
《古文奇字》二卷
卫宏《诏定古文字书》一卷
虞龢《法书目录》六卷
卫恒《四体书势》一卷
萧子云《五十二体书》一卷
庾肩吾《书品》一卷
颜之推《笔墨法》一卷
僧正度《杂字书》八卷
何承天《纂文》三卷
颜延之《纂要》六卷
又《诘幼文》三卷
张推《证俗音》三卷
颜愍楚《证俗音略》一卷
李虔《续通俗文》二卷
李少通《俗语难字》一卷
诸葛颍《桂苑珠丛》一百卷
硃嗣卿《幼学篇》一卷
项峻《始学篇》十二卷
王羲之《小学篇》一卷
杨方《少学集》十卷
顾凯之《启疑》三卷
萧子范《千字文》一卷
周兴嗣《次韵千字文》一卷
《演千字文》五卷
《黄初篇》一卷
《吴章篇》一卷
《音隐》四卷
《难要字》三卷
《览字知源》三卷
《字书》十卷
《叙同音》三卷
《桂苑珠丛略要》二十卷
《古今八体六文书法》一卷
《古来篆隶诂训名录》一卷
《笔墨法》一卷
《鹿纸笔墨疏》一卷
《篆书千字文》一卷
《今字石经易篆》三卷
《今字石经尚书本》五卷
《今字石经郑玄尚书》八卷
《三字石经尚书古篆》三卷
《今字石经毛诗》三卷
《今字石经仪礼》四卷
《三字石经左传古篆书》十二卷
《今字石经左传经》十卷
《今字石经公羊传》九卷
蔡邕《今字石经论语》二卷
曹宪《尔雅音义》二卷
又《博雅》十卷
《文字指归》四卷
刘伯庄《续尔雅》一卷
颜师古注《急就章》一卷
武后《字海》一百卷凡武后所著书,皆元万顷、范履冰、苗神客、周思茂、胡楚宾、卫业等撰。
李嗣真《书后品》一卷
徐浩《书谱》一卷
《古迹记》一卷
张怀瓘《书断》三卷开元中翰林院供奉。
又《评书药石论》一卷
张敬玄《书则》一卷贞元中处士。
褚长文《书指论》一卷
张彦远《法书要录》十卷
弘靖孙,乾符初大理卿。
裴行俭《草字杂体》卷亡。
荆浩《笔法记》一卷浩称洪谷子。
二王、张芝、张昶等书一千五百一十卷太宗出御府金帛购天下古本,命魏徵、虞世南、褚遂良定真伪,凡得羲之真行二百九十纸,为八十卷,又得献之、张芝等书,以“贞观”字为印。草迹命遂良楷书小字以影之。其古本多梁、隋官书。梁则满骞、徐僧权、沈炽文、硃异,隋则江总、姚察署记。帝令魏、褚卷尾各署名。开元五年,敕陆玄悌、魏哲、刘怀信检校,分益卷秩。玄宗自书“开元”字为印。
唐书王方庆《宝章集》十卷
又《王氏八体书范》四卷
《王氏工书状》十五卷
玄宗《开元文字音义》三十卷
张参《五经文字》三卷
唐玄度《九经字样》一卷文宗时待诏。
颜元孙《干禄字书》一卷
欧阳融《经典分毫正字》一卷
李腾《说文字源》一卷阳冰从子。
僧慧力《像文玉篇》三十卷
萧钧《韵音》二十卷
孙愐《唐韵》五卷
武元之《韵铨》十五卷
玄宗《韵英》五卷天宝十四载撰,诏集贤院写付诸道采访使,传布天下。
颜真卿《韵海镜源》三百六十卷
李舟《切韵》十卷
僧猷智《辨体补脩加字切韵》五卷
右小学类六十九家,一百三部,七百二十一卷。失姓名二十三家,徐浩以下不著录二十三家,二千四十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