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初六日

江西巡抚何裕城跪奏,为遵旨查办禁书,据实覆奏事。

本年五月十八日承准廷寄内开,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初四日奉上谕:据陈用敷奏,伊到任后各属呈缴各书已有三十余种,安徽尚非大省,应禁之书犹未能搜缴净尽,江苏、江西、浙江省分较大,素称人文之薮。着传谕书麟、闵鹗元、何裕城、琅玕等各严饬所属,悉心查察,仍着将现在因何未行查缴之处据实覆奏。钦此。

臣查应禁书籍,先经历任抚臣在于省城设立总局,并刊颁应禁书目,按照查收。【真按:禁毁书目之成书】业将缴到各书节次奏明解缴。臣抵任以后,复经谆饬各属,不动声色,设法查收,务期净尽。并恐穷乡僻壤,士民未及周知,复刊简明告示,饬发教官,散给士子,令其传抄于乡村书塾之间,俾人人知晓,源源缴出。嗣据陆续呈缴,臣逐加查检,内中《通鉴纲目续编》一书较多,计缴到一百八十七部。臣循年底项目汇奏之例,业经两次奏明在案。其余应禁之书四十四种,计一千一百二十四本,又五十八帙,现存书局。因正在率属广为查收,尚未截数奏缴。兹奉谕旨垂询,除再行司饬属按照应禁书目实力查收,无论全缺、残损,概行缴解;卽不在通行书目之内,而语句违碍不应存留者,亦卽查出分别奏毁。

一面先将在局各书并《通鉴纲目续编》,派员解交军机处覆明销毁外,所有臣先今查办缘由,理合遵旨据实缮折附驿覆奏,并缮书目清单,恭呈御览。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 第 2930 / 317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