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浙总督管浙江巡抚臣陈辉祖谨奏,为奏闻事。
窃臣前于第二十次奏缴违碍书籍时,因闽浙两省地方辽阔,查禁难保无遗,恳恩展限一年,详查收缴。于乾隆四十六年闰五月二十一日钦奉朱批俞允,扣至四十七年五月二十一日限满。兹据印委各员将五月二十一日以前呈缴到各书籍陆续解局,校勘明确,由布政使汇核呈送前来。
臣查现在二十二次缴送应禁书十种,计二十四部,又从前已缴各书,今又查出一百七十一种,计一千五百六十部,统计一百八十一种,共一千五百八十四部,均应解京销毁。除行司委员解送军机处外,相应恭折奏闻,并另缮书目清单敬呈御览。
再,近准四库全书馆奏明应行全毁并酌量抽毁各书,诚恐外间未奉明禁,尚有留存,开缮书目,行文各省遵照严查,分别解京销毁等因。臣现在严督各属,遍行实力搜罗奏缴,务期净尽,勿任稍有留存遗匿。
合并陈明,伏祈皇上睿鉴。谨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