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巡抚臣郝硕谨奏,为查缴违碍书籍,仰祈圣鉴事。
窃照江西省设局查书,自乾隆四十三年八月起至四十六年闰五月,共计查出应禁书一万五千四百五十一部、板一万零六百二十八块,【真按:竟出现简化字,不知是原件如此,抑或阑入未刊者.】陆续奏明销毁。嗣经臣具折奏请展限,【真按:前具折展限者似非郝硕!乃冯应榴者.】钦奉俞允行知在案。兹据布政司详称,据局员查明,各属缴到书内有违碍应行全毁之《闽中游草》等书十种,又应行摘毁之《四书液》一种,详缴前来。臣复加查核,谨开列清单,同原书黏签恭呈御览。一面通饬本省暨咨明各省,将此次查出应禁书籍并板片一体查缴,务期净尽,毋使流传。
再,查自上年六月起至本年六月,据各属士民陆续缴到前奉查禁应毁书六百六十八部,计二千八百二十七本,又应毁书板八百六十七块,经局员核明由司复核呈送。臣亲加检阅无异,除开单派员循例解京交军机处查收请旨销毁外,合并奏闻。仍容饬属再行竭力查缴,不使谬妄著作片页存留,以仰副圣主维持世道人心之至意。
臣谨会同署两江总督臣萨载、江西学政臣胡高望合词具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