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八年己巳夏増筑南澳城垣

免髙州琼州二府属县逋赋

琼属之澄迈临髙等邑自康熙十九年起至二十七年止积欠正供至七万一千九百两有竒髙属之吴川自康熙十八年起至二十八年止积欠无徴银至四万二千四百七十两有竒无徴米至四千一百三十八石有竒皆系丁逃地荒巡抚朱祚题请豁免部议未允

特防蠲免

广东通志 · 第 34 / 2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