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上中、上下俱无。中下门,每丁增银三分。下上门,每丁增银二分一厘九毫零。下中门,每丁增银一分。共征银三千一百三两一钱九分。援例事故门力银一百二十六两七钱七分七厘一毫零。奉文裁减马牌子一名,工食银七两二钱。 裁减库书工食银一十四两四钱。将乡兵各免银二钱共银二十两。免纳免领。
以上实用银三千二百九两九钱六分七厘一毫零。始用里长、监,每名编工食七两二钱。一年一甲,十年九空,周而复始。
国朝
旧管刊书原额丁一万一千九百六十二。顺治五年,丁二千八百五十。十二年,增丁一百四十九。十四年,又增丁一百九十四。十八年,减丁三百二十六。康熙元年,丁三千一百六十二。十一年,丁二千八百六十四。三十五年,丁三千五十九。四十五年,丁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