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门无。上中门,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上下门,每丁征银二两。中上门,每丁征银一两七钱六分。中中门,每丁征银一两四钱。中下门,每丁征银一两一钱。下上门,每丁征银七钱。下中门,丁征银四钱。下下门,每丁征银二钱九毫八丝七忽六微四纤。援例人三十六丁,共征银二十两三钱六分七厘四丝。 万历三十一年知州韩朝贡审编: 新增帮骡一十五头,工食银三百八十四两。 马牌子一名,工食银七两二钱。 改歇班民壮工食每名摘一两,帮修边民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