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鑒戒第六

貞觀三年,太宗謂侍臣曰:「君臣本同治亂,共安危,若主納忠諫,臣進直言,斯

故君臣合契,古來所重。若君自賢,臣不匡正,欲不危亡,不可得也。君失其國,臣亦

不能獨全其家。至如隋煬帝暴虐,臣下鉗口,卒令不聞其過,遂至滅亡,虞世基等尋亦

誅死。前事不遠,朕與卿等可得不慎,無為後所嗤!」

貞觀四年,太宗論隋日。魏徵對曰:「臣往在隋朝,曾聞有盜發,煬帝令於士澄捕

逐。但有疑似,苦加拷掠,枉承賊者二千餘人,並令同日斬決。大理丞張元濟怪之,試

尋其狀。乃有六七人,盜發之日,先禁他所,被放才出,亦遭推勘,不勝苦痛,自誣行

盜。元濟因此更事究尋,二千人內惟九人逗遛不明。官人有諳識者,就九人內四人非賊。

有司以煬帝已令斬決,遂不執奏,並殺之。」太宗曰:「非是煬帝無道,臣下亦不盡心。

須相匡諫,不避誅戮,豈得惟行諂佞,苟求悅譽?君臣如此,何得不敗?朕賴公等共相

輔佐,遂令囹圄空虛。願公等善始克終,恆如今日!」

貞觀六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聞周、秦初得天下,其事不異。然周則惟善是務,

積功累德,所以能保八百之基。秦乃恣其奢淫,好行刑罰,不過二世而滅。豈非為善者

福祚延長,為惡者降年不永?朕又聞桀、紂帝王也,以匹夫比之,則以為辱;顏、閔匹

夫也,以帝王比之,則以為榮。此亦帝王深恥也。朕每將此事以為鑒戒,常恐不逮,為

人所笑。」魏徵對曰:「臣聞魯哀公謂孔子曰:『有人好忘者,移宅乃忘其妻。』孔子

曰:『又有好忘甚於此者,丘見桀、紂之君乃忘其身。』願陛下每以此為慮,庶免後人

笑爾。」

貞觀十四年,太宗以高昌平,召侍臣賜宴於兩儀殿,謂房玄齡曰:「高昌若不失臣

禮,豈至滅亡?朕平此一國,甚懷危懼,惟當戒驕逸以自防,納忠謇以自正。黜邪佞,

用賢良,不以小人之言而議君子,以此慎守,庶幾於獲安也。」魏徵進曰:「臣觀古來

帝王撥亂創業,必自戒慎,采芻蕘之議,從忠讜之言。天下既安,則瓷情肆欲,甘樂諂

諛,惡聞正諫。張子房,漢王計畫之臣,及高祖為天子,將廢嫡立庶,子房曰:『今日

之事,非口舌所能爭也。』終不敢復有開說。況陛下功德之盛,以漢祖方之,彼不足准。

即位十有五年,聖德光被,今又平殄高昌。屢以安危系意,方欲納用忠良,開直言之路,

天下幸甚。昔齊桓公與管仲、鮑叔牙、寧戚四人飲,桓公謂叔牙曰:『盍起為寡人壽

乎?』叔牙奉觴而起曰:『願公無忘出在莒時,使管仲無忘束縛於魯時,使寧戚無忘飯

牛車下時。』桓公避席而謝曰:『寡人與二大夫能無忘夫子之言,則社稷不危矣!』」

太宗謂征曰:「朕必不敢忘布衣時,公不得忘叔牙之為人也。」

貞觀十四年,特進魏徵上疏曰:

臣聞君為元首,臣作股肱,齊契同心,合而成體,體或不備,未有成人。然則首雖

尊高,必資手足以成體;君雖明哲,必藉股肱以致治。《禮》云:「民以君為心,君以

民為體,心莊則體舒,心肅則容敬。」《書》云:「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士康哉!」

「元首叢脞哉!股肱惰哉!萬事墮哉!」然則委棄股肱,獨任胸臆,具體成理,非所聞

也。

夫君臣相遇,自古為難。以石投水,千載一合,以水投石,無時不有。其能開至公

之道,申天下之用,內盡心膂,外竭股肱,和若鹽梅,固同金石者,非惟高位厚秩,在

於禮之而已。昔周文王游於鳳凰之墟,襪系解,顧左右莫可使者,乃自結之。豈周文之

朝盡為俊乂,聖明之代獨無君子者哉?但知與不知,禮與不禮耳!是以伊尹,有莘之媵

臣;韓信,項氏之亡命。殷湯致禮,定王業於南巢,漢祖登壇,成帝功於垓下。若夏桀

不棄於伊尹,項羽垂恩於韓信,寧肯敗已成之國,為滅亡之虜乎?又微子,骨肉也,受

茅土於宋;箕子,良臣也,陳《洪範》於周,仲尼稱其仁,莫有非之者。《禮記》稱:

「魯穆公問於子思曰:『為舊君反服,古歟?』子思曰:『古之君子,進人以禮,退人

以禮,故有舊君反服之禮也。今之君子,進人若將加諸膝,退人若將隊諸淵。毋為戎首,

不亦善乎,又何反服之禮之有?』」齊景公問於晏子曰:「忠臣之事君如之何?」晏子

對曰:「有難不死,出亡不送。」公曰「裂地以封之,疏爵而待之,有難不死,出亡不

送,何也?」晏子曰:「言而見用,終身無難,臣何死焉?諫而見納,終身不亡,臣何

送焉?若言不見用,有難而死,是妄死也;諫不見納,出亡而送,是詐忠也。」《春秋

左氏傳》曰:「崔杼弒齊莊公,晏子立於崔氏之門外,其人曰:『死乎?』曰:『獨吾

君也乎哉!吾死也?』曰:『行乎?』曰:『吾罪也乎哉!吾亡也?故君為社稷死,則

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若為己死,為己亡,非其親暱,誰敢任之?』門啟而入,枕

屍股而哭,興,三踴而出。」孟子曰:「君視臣如手足,臣視君如腹心;君視臣如犬馬,

臣視君如國人;君視臣如糞土,臣視君如寇仇。」雖臣之事君無二志,至於去就之節,

當緣恩之厚薄,然則為人主者,安可以無禮於下哉?

竊觀在朝群臣,當主樞機之寄者,或地鄰秦、晉,或業與經綸,並立事立功,皆一

時之選,處之衡軸,為任重矣。任之雖重,信之未篤,則人或自疑。人或自疑,則心懷

苟且。心懷苟且,則節義不立。節義不立,則名教不興。名教不興,而可與固太平之基,

保七百之祚,未之有也。又聞國家重惜功臣,不念舊惡,方之前聖,一無所間。然但寬

於大事,急於小罪,臨時責怒,未免愛憎之心,不可以為政。君嚴其禁,臣或犯之,況

上啟其源,下必有甚,川壅而潰,其傷必多,欲使凡百黎元,何所措其手足?此則君開

一源,下生百端之變,無不亂者也。《禮記》曰:「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若憎

而不知其善,則為善者必懼;愛而不知其惡,則為惡者實繁。《詩》曰:「君子如怒,

亂庶遄沮,」然則古人之震怒,將以懲惡,當今之威罰,所以長奸。此非唐、虞之心也,

非禹、湯之事也。《書》曰:「撫我則後,虐我則仇。」荀卿子曰:「君,舟也,民,

水也。水所以載舟,亦所以覆舟。」故孔子曰:「魚失水則死,水失魚猶為水也。」故

唐、虞戰戰慄栗,日慎一日。安可不深思之乎?安可不熟慮之乎?

夫委大臣以大體,責小臣以小事,為國之常也,為治之道也。今委之以職,則重大

臣而輕小臣;至於有事,則信小臣而疑大臣。信其所輕,疑其所重,將求至治,豈可得

乎?又政貴有恆,不求屢易。今或責小臣以大體,或責大臣以小事,小臣乘非所據,大

臣失其所守,大臣或以小過獲罪,小臣或以大體受罰。職非其位,罰非其辜,欲其無私,

求其盡力,不亦難乎?小臣不可委以大事,大臣不可責以小罪。任以大官,求其細過,

刀筆之吏,順旨承風,舞文弄法,曲成其罪。自陳也,則以為心不伏辜;不言也,則以

為所犯皆實。進退惟谷,莫能自明,則苟求免禍。大臣苟免,則譎詐萌生。譎詐萌生,

則矯偽成俗。矯偽成俗,則不可以臻至治矣。

又委任大臣,欲其盡力,每官有所避忌不言,則為不盡。若舉得其人,何嫌於故舊。

若舉非其任,何貴於疏遠。待之不盡誠信,何以責其忠恕哉!臣雖或有失之,君亦未為

得也。夫上之不信於下,必以為下無可信矣。若必下無可信,則上亦有可疑矣。《禮》

曰:「上人疑,則百姓惑。下難知,則君長勞。」上下相疑,則不可以言至治矣。當今

群臣之內,遠在一方,流言三至而不投杼者,臣竊思度,未見其人。夫以四海之廣,士

庶之眾,豈無一二可信之人哉?蓋信之則無不可,疑之則無可信者,豈獨臣之過乎?夫

以一介庸夫結為交友,以身相許,死且不渝,況君臣契合,寄同魚水。若君為堯、舜,

臣為稷、契,豈有遇小事則變志,見小利則易心哉!此雖下之立忠未有明著,亦由上懷

不信,待之過薄之所致也。豈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乎!以陛下之聖明,以當今之功

業,誠能博求時俊,上下同心,則三皇可追而四,五帝可俯而六矣。夏、殷、周、漢,

夫何足數!」

太宗深嘉納之。

貞觀十六年,太宗問特進魏徵曰:「朕克己為政,仰企前烈。至於積德、累仁、豐

功、厚利,四者常以為稱首,朕皆庶幾自勉。人苦不能自見,不知朕之所行,何等優

劣?」征對曰:「德、仁、功、利,陛下兼而行之。然則內平禍亂,外除戎狄,是陛下

之功。安諸黎元,各有生業,是陛下之利。由此言之,功利居多,惟德與仁,願陛下自

強不息,必可致也。」

貞觀十七年,太宗謂侍臣曰:「自古草創之主,至於子孫多亂,何也?」司空房玄

齡曰:「此為幼主生長深宮,少居富貴,未嘗識人間情偽,治國安危,所以為政多亂。」

太宗曰:「公意推過於主,朕則歸咎於臣。夫功臣子弟多無才行,藉祖父資蔭遂處大官,

德義不修,奢縱是好。主既幼弱,臣又不才,顛而不扶,豈能無亂?隋煬帝錄宇文述在

藩之功,擢化及於高位,不思報效,翻行弒逆。此非臣下之過歟?朕發此言,欲公等戒

勖子弟,使無愆過,即家國之慶也。」太宗又曰:「化及與玄感,即隋大臣受恩深者子

孫,皆反,其故何也?」岑文本對曰:「君子乃能懷德荷恩,玄感、化及之徒,並小人

也。古人所以貴君子而賤小人。」太宗曰:「然。」

擇官第七

貞觀元年,太宗謂房玄齡等曰:「致治之本,惟在於審。量才授職,務省官員。故

《書》稱:『任官惟賢才。』又云:『官不必備,惟其人。』若得其善者,雖少亦足矣;

其不善者,縱多亦奚為?古人亦以官不得其才,比於畫地作餅,不可食也。《詩》曰:

『謀夫孔多,是用不就。』又孔子曰:『官事不攝,焉得儉?』且『千羊之皮,不如一

狐之腋。』此皆載在經典,不能具道。當須更並省官員,使得各當所任,則無為而治矣。

卿宜詳思此理,量定庶官員位。」玄齡等由是所置文武總六百四十員。太宗從之,因謂

玄齡曰:「自此倘有樂工雜類,假使術逾儕輩者,只可特賜錢帛以賞其能,必不可超授

官爵,與夫朝賢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遣諸衣冠以為恥累。」

貞觀二年,太宗謂房玄齡、杜如晦曰:「公為僕射,當助朕憂勞,廣開耳目,求訪

賢哲。比聞公等聽受辭訟,日有數百。此則讀符牒不暇,安能助朕求賢哉?」因敕尚書

省,細碎務皆付左右丞,惟冤滯大事合聞奏者,關於僕射。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朕每夜恆思百姓間事,或至夜半不寐。惟恐都督、刺

史堪養百姓以否。故於屏風上錄其姓名,坐臥恆看,在官如有善事,亦具列於名下。朕

居深宮之中,視聽不能及遠,所委者惟都督、刺史,此輩實治亂所系,尤須得人。」

貞觀二年,太宗謂右僕射封德彝曰:「致安之本,惟在得人。比來命卿舉賢,未嘗

有所推薦。天下事重,卿宜分朕憂勞,卿既不言,朕將安寄?」對曰:「臣愚豈敢不盡

情,但今未見有奇才異能。」太宗曰:「前代明王使人如器,皆取士於當時,不借才於

異代。豈得待夢傅說,逢呂尚,然後為政乎?且何代無賢,但患遺而不知耳!」德彝慚

赧而退。

貞觀三年,太宗謂吏部尚書杜如晦曰:「比見吏部擇人,惟取其言詞刀筆,不悉其

景行。數年之後,惡跡始彰,雖加刑戮,而百姓已受其弊。如何可獲善人?」如晦對曰:

「兩漢取人,皆行著鄉閭,州郡貢之,然後入用,故當時號為多士。今每年選集,向數

千人,厚貌飾詞,不可知悉,選司但配其階品而已。銓簡之理,實所未精,所以不能得

才。」太宗乃將依漢時法令,本州辟召,會功臣等將行世封事,遂止。

貞觀六年,太宗謂魏徵曰:「古人云,王者須為官擇人,不可造次即用。朕今行一

事,則為天下所觀;出一言,則為天下所聽。用得正人,為善者皆勸;誤用惡人,不善

者競進。賞當其勞,無功者自退;罰當其罪,為惡者戒懼。故知賞罰不可輕行,用人彌

須慎擇。」征對曰:「知人之事,自古為難,故考績黜陟,察其善惡。今欲求人,必須

審訪其行。若知其善,然後用之,設令此人不能濟事,只是才力不及,不為大害。誤用

惡人,假令強干,為害極多。但亂世惟求其才,不顧其行。太平之時,必須才行俱兼,

始可任用。」

貞觀十一年,侍御史馬周上疏曰:「治天下者以人為本,欲令百姓安樂,惟在刺史、

縣令。縣令既眾,不可皆賢,若每州得良刺史,則合境蘇息。天下刺史悉稱聖意,則陛

下可端拱巖廊之上,百姓不慮不安。自古郡守、縣令,皆妙選賢德,欲有遷擢為將相,

必先試以臨人,或從二千石入為丞相及司徒、太尉者。朝廷必不可獨重內臣,外刺史、

縣令,遂輕其選。所以百姓未安,殆由於此。」太宗因謂侍臣曰:「刺史朕當自簡擇;

縣令詔京官五品已上,各舉一人。」

貞觀十一年,治書侍御史劉洎以為左右丞宜特加精簡,上疏曰:「臣聞尚書萬機,

實為政本,伏尋此選,授任誠難。是以八座比於文昌,二丞方於管轄,爰至曹郎,上應

列宿,苟非稱職,竊位興譏。伏見比來尚書省詔敕稽停,文案壅滯,臣誠庸劣,請述其

源。貞觀之初,未有令、僕,於時省務繁雜,倍多於今。而左丞戴冑、右丞魏徵並曉達

吏方,質性平直,事應彈舉,無所迴避,陛下又假以恩慈,自然肅物。百司匪懈,抑此

之由。及杜正倫續任右丞,頗亦厲下。比者綱維不舉,並為勳親在位,器非其任,功勢

相傾。凡在官寮,未循公道,雖欲自強,先懼囂謗。所以郎中予奪,惟事咨稟;尚書依

違,不能斷決。或糾彈聞奏,故事稽延,案雖理窮,仍更盤下。去無程限,來不責遲,

一經出手,便涉年載。或希旨失情,或避嫌抑理。勾司以案成為事了,不究是非;尚書

用便僻為奉公,莫論當否。互相姑息,惟事彌縫。且選眾授能,非才莫舉,天工人代,

焉可妄加?至於懿戚元勳,但宜優其禮秩,或年高及耄,或積病智昏,既無益於時宜,

當置之以閒逸。久妨賢路,殊為不可。將救茲弊,且宜精簡尚書左右丞及左右郎中。如

並得人,自然綱維備舉,亦當矯正趨競,豈惟息其稽滯哉!」疏奏,尋以洎為尚書左丞。

貞觀十三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聞太平後必有大亂,大亂後必有太平。大亂之後,

即是太平之運也。能安天下者,惟在用得賢才。公等既不知賢,朕又不可遍識,日復一

日,無得人之理。今欲令人自舉,於事何如?」魏徵對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知

人既以為難,自知誠亦不易。且愚闇之人,皆矜能伐善,恐長澆競之風,不可令其自

舉。」

貞觀十四年,特進魏徵上疏曰:

臣聞知臣莫若君,知子莫若父。父不能知其子,則無以睦一家;君不能知其臣,則

無以齊萬國。萬國鹹寧,一人有慶,必藉忠良作弼,俊乂在官,則庶績其凝,無為而化

矣。故堯、舜、文、武見稱前載,鹹以知人則哲,多士盈朝,元、凱翼巍巍之功,周、

召光煥乎之美。然則四岳、九官、五臣、十亂,豈惟生之於曩代,而獨無於當今者哉?

在乎求與不求,好與不好耳!何以言之?夫美玉明珠,孔翠犀象,大宛之馬,西旅之獒,

或無足也,或無情也,生於八荒之表,途遙萬里之外,重譯入貢,道路不絕者,何哉?

蓋由乎中國之所好也。況從仕者懷君之榮,食君之祿,率之以義,將何往而不至哉?臣

以為與之為孝,則可使同乎曾參、子騫矣;與之為忠,則可使同乎龍逄、比干矣;與之

為信,則可使同乎尾生、展禽矣;與之為廉,則可使同乎伯夷、叔齊矣。

然而今之群臣,罕能貞白卓異者,蓋求之不切,勵之未精故也。若勖之以公忠,期

之以遠大,各有職分,得行其道;貴則觀其所舉,富則觀其所養,居則觀其所好,習則

觀其所言,窮則觀其所不受,賤則觀其所不為;因其材以取之,審其能以任之,用其所

長,掩其所短;進之以六正,戒之以六邪,則不嚴而自勵,不勸而自勉矣。故《說苑》

曰:「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行六正則榮,犯六邪則辱。何謂六正?一曰萌芽未動,

形兆未見,昭然獨見存亡之機,得失之要,預禁乎未然之前,使主超然立乎顯榮之處,

如此者,聖臣也。二曰虛心盡意,日進善道,勉主以禮義,諭主以長策,將順其美,匡

救其惡,如此者,良臣也。三曰夙興夜寐,進賢不懈,數稱往古之行事,以厲主意,如

此者,忠臣也。四曰明察成敗,早防而救之,塞其間,絕其源,轉禍以為福,使君終以

無憂,如此者,智臣也。五曰守文奉法,任官職事,不受贈遺,辭祿讓賜,飲食節儉,

如此者,貞臣也。六曰家國昏亂,所為不諛,敢犯主之嚴顏,面言主之過失,如此者,

直臣也。是謂六正。何謂六邪?一曰安官貪祿,不務公事,與世浮沉,左右觀望,如此

者,具臣也,二曰主所言皆曰善,主所為皆曰可,隱而求主之所好而進之,以快主之耳

目,偷合苟容,與主為樂,不顧其後害,如此者,諛臣也。三曰內實險詖,外貌小謹,

巧言令色,妒善嫉賢,所欲進,則明其美、隱其惡,所欲退,則明其過、匿其美,使主

賞罰不當,號令不行,如此者,奸臣也。四曰智足以飾非,辯足以行說,內離骨肉之親,

外構朝廷之亂,如此者,讒臣也。五曰專權擅勢,以輕為重,私門成黨,以富其家,擅

矯主命,以自貴顯,如此者,賊臣也。六曰諂主以佞邪,陷主於不義,朋黨比周,以蔽

主明,使白黑無別,是非無間,使主惡佈於境內,聞於四鄰,如此者,亡國之臣也。是

謂六邪。賢臣處六正之道,不行六邪之術,故上安而下治。生則見樂,死則見思,此人

臣之術也。」《禮記》曰:「權衡誠懸,不可欺以輕重。繩墨誠陳,不可欺以曲直。規

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圓。君子審禮,不可誣以奸詐。」然則臣之情偽,知之不難矣。又

設禮以待之,執法以御之,為善者蒙賞,為惡者受罰,安敢不企及乎?安敢不盡力乎?

國家思欲進忠良,退不肖,十有餘載矣,徒聞其語,不見其人,何哉?蓋言之是也,

行之非也。言之是,則出乎公道,行之非,則涉乎邪徑。是非相亂,好惡相攻。所愛雖

有罪,不及於刑;所惡雖無辜,不免於罰。此所謂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者也。或以

小惡棄大善,或以小過忘大功。此所謂君之賞不可以無功求,君之罰不可以有罪免者也。

賞不以勸善,罰不以懲惡,而望邪正不惑,其可得乎?若賞不遺疏遠,罰不阿親貴,以

公平為規矩,以仁義為準繩,考事以正其名,循名以求其實,則邪正莫隱,善惡自分。

然後取其實,不尚其華,處其厚,不居其薄,則不言而化,期月而可知矣。若徒愛美錦,

而不為民擇官,有至公之言,無至公之實,愛而不知其惡,憎而遂忘其善,徇私情以近

邪佞,背公道而遠忠良,則雖夙夜不怠,勞神苦思,將求至理,不可得也。

書奏,甚嘉納之。

貞觀二十一年,太宗在翠微宮,授司農卿李緯戶部尚書。房玄齡是時留守京城。會

有自京師來者,太宗問曰:「玄齡聞李緯拜尚書,如何?」對曰:「但云『李緯大好髭

須』,更無他語。」由是改授洛州刺史。

貞觀政要(#25347) · 第 5 / 32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