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 序致 教子 兄弟 後娶 治家

序致第一

夫聖賢之書,教人誠孝,慎言檢跡,立身揚名,亦已備矣。魏、晉已來,所

著諸子,理重事複,遞相模效,猶屋下架屋,床上施床耳。吾今所以複為此者,

非敢軌物範世也,業以整齊門內,提撕子孫。夫同言而信,信其所親;同命而行,

行其所服。禁童子之暴謔,則師友之誡,不如傅婢之指揮;止凡人之鬥鬩,則堯、

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誨諭。吾望此書為汝曹之所信,猶賢于傅婢寡妻耳。

吾家風教,素為整密。昔在齠齔,便蒙誘誨;每從兩兄,曉夕溫凊。規行矩

步,安辭定色,鏘鏘翼翼,若朝嚴君焉。賜以優言,問所好尚,勵短引長,莫不

懇篤。年始九歲,便丁荼蓼,家塗離散,百口索然。慈兄鞠養,苦辛備至;有仁

無威,導示不切。雖讀禮傳,微愛屬文,頗為凡人之所陶染,肆欲輕言,不修邊

幅。年十八九,少知砥礪,習若自然,卒難洗蕩。二十已後,大過稀焉;每常心

共口敵,性與情競,夜覺曉非,今悔昨失,自憐無教,以至於斯。追思平昔之指,

銘肌鏤骨,非徒古書之誡,經目過耳也。故留此二十篇,以為汝曹後車耳。

教子第二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聖王有胎教

之法:懷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邪視,耳不妄聽,音聲滋味,以禮節之。書之

玉版,藏諸金匱。子生咳提,師保固明孝仁禮義,導習之矣。凡庶縱不能爾,當

及嬰稚,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為則為,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

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

能然;飲食運為,恣其所欲,宜誡翻獎,應訶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慢

已習,方複製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長,終為敗德。孔

子雲:“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俗諺曰:“教婦初來,教兒嬰孩。”

誠哉斯語!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訶怒。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

其肌膚耳。當以疾病為諭,安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可願苛

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

王大司馬母魏夫人,性甚嚴正;王在湓城時,為三千人將,年踰四十,少不

如意,猶捶撻之,故能成其勳業。梁元帝時,有一學士,聰敏有才,為父所寵,

失於教義: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終年譽之;一行之非,揜藏文飾,冀其自改。

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言語不擇,為周逖抽腸釁鼓雲。

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

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癢痛,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

或問曰:“陳亢喜聞君子之遠其子,何謂也?”對曰:“有是也。蓋君子之不親

教其子也,詩有諷刺之辭,禮有嫌疑之誡,書有悖亂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譏,易

有備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親授耳。”

齊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聰慧,帝及後並篤愛之,衣服飲食,

與東宮相准。帝每面稱之曰:“此黠兒也,當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別宮,

禮數優僭,不與諸王等;太后猶謂不足,常以為言。年十許歲,驕恣無節,器服

玩好,必擬乘輿;常朝南殿,見典禦進新冰,鉤盾獻早李,還索不得,遂大怒,

詬曰:“至尊已有,我何意無?”不知分齊,率皆如此。識者多有叔段、州籲之

譏。後嫌宰相,遂矯詔斬之,又懼有救,乃勒麾下軍士,防守殿門;既無反心,

受勞而罷,後竟坐此幽薨。

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

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共叔之死,母實為之。趙王之戮,

父實使之。劉表之傾宗覆族,袁紹之地裂兵亡,可為靈龜明鑒也。

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教其鮮卑

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吾時俛而不答。

異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

兄弟第三

夫有人民而後有夫婦,有夫婦而後有父子,有父子而後有兄弟:一家之親,

此三而已矣。自茲以往,至於九族,皆本於三親焉,故於人倫為重者也,不可不

篤。兄弟者,分形連氣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後裾,食則同案,

衣則傳服,學則連業,游則共方,雖有悖亂之人,不能不相愛也。及其壯也,各

妻其妻,各子其子,雖有篤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則疏薄矣;

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猶方底而圓蓋,必不合矣。惟友悌深至,不為

旁人之所移者,免夫!

二親既歿,兄弟相顧,當如形之與影,聲之與響;愛先人之遺體,惜己身之

分氣,非兄弟何念哉?兄弟之際,異於他人,望深則易怨,地親則易弭。譬猶居

室,一穴則塞之,一隙則塗之,則無頹毀之慮;如雀鼠之不恤,風雨之不防,壁

陷楹淪,無可救矣。僕妾之為雀鼠,妻子之為風雨,甚哉!

兄弟不睦,則子侄不愛;子侄不愛,則群從疏薄;群從疏薄,則僮僕為讎敵

矣。如此,則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誰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歡愛,

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將數萬之師,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

者,何其能疏而不能親也!

娣姒者,多爭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歸四海,感霜露而相思,佇日

月之相望也。況以行路之人,處多爭之地,能無閒者,鮮矣。所以然者,以其當

公務而執私情,處重責而懷薄義也;若能恕己而行,換子而撫,則此患不生矣。

人之事兄,不可同于事父,何怨愛弟不及愛子乎?是反照而不明也。沛國劉

璡,嘗與兄瓛連棟隔壁,瓛呼之數聲不應,良久方答;瓛怪問之,乃曰:“向來

未著衣帽故也。”以此事兄,可以免矣。

江陵王玄紹,弟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友愛,所得甘旨新異,非共聚

食,必不先嘗,孜孜色貌,相見如不足者。及西台陷沒,玄紹以形體魁梧,為兵

所圍;二弟爭共抱持,各求代死,終不得解,遂並命爾。

後娶第四

吉甫,賢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賢父禦孝子,合得終於天性,而後妻閒之,

伯奇遂放。曾參婦死,謂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駿喪妻,亦

謂人曰:“我不及曾參,子不如華、元。”並終身不娶,此等足以為誡。其後,

假繼慘虐孤遺,離閒骨肉,傷心斷腸者,何可勝數。慎之哉!慎之哉!

江左不諱庶孽,喪室之後,多以妾媵終家事;疥癬蚊虻,或未能免,限以大

分,故稀鬥鬩之恥。河北鄙於側出,不預人流,是以必須重娶,至於三四,母年

有少於子者。後母之弟,與前婦之兄,衣服飲食,爰及婚宦,至於士庶貴賤之隔,

俗以為常。身沒之後,辭訟盈公門,謗辱彰道路,子誣母為妾,弟黜兄為傭,播

揚先人之辭跡,暴露祖考之長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

以一言陷人者眾矣!況夫婦之義,曉夕移之,婢僕求容,助相說引,積年累月,

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凡庸之性,後夫多寵前夫之孤,後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婦人懷嫉妒之情,

丈夫有沈惑之僻,亦事勢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與我子爭家,提攜鞠養,積

習生愛,故寵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學婚嫁,莫不為防焉,故虐之。

異姓寵則父母被怨,繼親虐則兄弟為讎,家有此者,皆門戶之禍也。

思魯等從舅殷外臣,博達之士也。有子基、諶,皆已成立,而再娶王氏。基

每拜見後母,感慕嗚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視。王亦淒愴,不知所容,旬月

求退,便以禮遣,此亦悔事也。

後漢書曰:“安帝時,汝南薛包孟嘗,好學篤行,喪母,以至孝聞。及父娶

後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毆杖。不得已,廬於舍外,旦

入而灑埽。父怒,又逐之,乃廬於堛龤A昏晨不廢。積歲余,父母慚而還之。後

行六年服,喪過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財:奴婢引其

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頓者,曰:‘吾少時所理,

意所戀也。’器物取其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數破其

產,還複賑給。建光中,公車特徵,至拜侍中。包性恬虛,稱疾不起,以死自乞。

有詔賜告歸也。

治家第五

夫風化者,自上而行於下者也,自先而施於後者也。是以父不慈則子不孝,

兄不友則弟不恭,夫不義則婦不順矣。父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義而婦陵,

則天之凶民,乃刑戮之所攝,非訓導之所移也。

笞怒廢於家,則豎子之過立見;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治家之寬猛,

亦猶國焉。

孔子曰:“奢則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又雲:“如有周公之

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然則可儉而不可吝已。儉者,省約為禮

之謂也;吝者,窮急不恤之謂也。今有施則奢,儉則吝;如能施而不奢,儉而不

吝,可矣。

生民之本,要當稼穡而食,桑麻以衣。蔬果之畜,園場之所產;雞豚之善,

塒圈之所生。爰及棟宇器械,樵蘇脂燭,莫非種殖之物也。至能守其業者,閉門

而為生之具以足,但家無鹽井耳。今北土風俗,率能躬儉節用,以贍衣食;江南

奢侈,多不逮焉。

梁孝元世,有中書舍人,治家失度,而過嚴刻,妻妾遂共貨刺客,伺醉而殺

之。

世間名士,但務寬仁;至於飲食饟饋,僮僕減損,施惠然諾,妻子節量,狎

侮賓客,侵耗鄉黨:此亦為家之巨蠹矣。

齊吏部侍郎房文烈,未嘗嗔怒,經霖雨絕糧,遣婢糴米,因爾逃竄,三四許

日,方複擒之。房徐曰:“舉家無食,汝何處來?”竟無捶撻。嘗寄人宅,奴婢

徹屋為薪略盡,聞之顰蹙,卒無一言。

裴子野有疏親故屬饑寒不能自濟者,皆收養之;家素清貧,時逢水旱,二石

米為薄粥,僅得遍焉,躬自同之,常無厭色。鄴下有一領軍,貪積已甚,家童八

百,誓滿一千;朝夕每人肴膳,以十五錢為率,遇有客旅,更無以兼。後坐事伏

法,籍其家產,麻鞋一屋,弊衣數庫,其餘財寶,不可勝言。南陽有人,為生奧

博,性殊儉吝,冬至後女婿謁之,乃設一銅甌酒,數臠獐肉;婿恨其單率,一舉

盡之。主人愕然,俛仰命益,如此者再;退而責其女曰:“某郎好酒,故汝常貧。”

及其死後,諸子爭財,兄遂殺弟。

婦主中饋,惟事酒食衣服之禮耳,國不可使預政,家不可使幹蠱;如有聰明

才智,識達古今,正當輔佐君子,助其不足,必無牝雞晨鳴,以致禍也。

江東婦女,略無交遊,其婚姻之家,或十數年間,未相識者,惟以信命贈遺,

致殷勤焉。鄴下風俗,專以婦持門戶,爭訟曲直,造請逢迎,車乘填街衢,綺羅

盈府寺,代子求官,為夫訴屈。此乃琚B代之遺風乎?南間貧素,皆事外飾,車

乘衣服,必貴整齊;家人妻子,不免饑寒。河北人事,多由內政,綺羅金翠,不

可廢闕,羸馬悴奴,僅充而已;倡和之禮,或爾汝之。

河北婦人,織紝組紃之事,黼黻錦繡羅綺之工,大優於江東也。

太公曰:“養女太多,一費也。”陳蕃曰:“盜不過五女之門。”女之為累,

亦以深矣。然天生蒸民,先人傳體,其如之何?世人多不舉女,賊行骨肉,豈當

如此,而望福於天乎?吾有疏親,家饒妓媵,誕育將及,便遣閽豎守之。體有不

安,窺窗倚戶,若生女者,輒持將去;母隨號泣,使人不忍聞也。

婦人之性,率寵子婿而虐兒婦。寵婿,則兄弟之怨生焉;虐婦,則姊妹之讒

行焉。然則女之行留,皆得罪於其家者,母實為之。至有諺雲:“落索阿姑餐。”

此其相報也。家之常弊,可不誡哉!

婚姻素對,靖侯成規。近世嫁娶,遂有賣女納財,買婦輸絹,比量父祖,計

較錙銖,責多還少,市井無異。或猥婿在門,或傲婦擅室,貪榮求利,反招羞恥,

可不慎歟!

借人典籍,皆須愛護,先有缺壞,就為補治,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濟陽

江祿,讀書未竟,雖有急速,必待卷束整齊,然後得起,故無損敗,人不厭其求

假焉。或有狼籍幾案,分散部帙,多為童幼婢妾之所點汙,風雨蟲鼠之所毀傷,

實為累德。吾每讀聖人之書,未嘗不肅敬對之;其故紙有五經詞義,及賢達姓名,

不敢穢用也。

吾家巫覡禱請,絕於言議;符書章醮亦無祈焉,並汝曹所見也。勿為妖妄之

費。

顔氏家訓(#25365) · 第 1 / 7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