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志卷四 竟

茅山志卷之四竟

#1省;原缺,據笪本補。

#2杪:原本作『秒』,據笪本改。

#3鄉:原缺,據笪本補。

#4左:原本作『在』,據笪本改。

#5和:原本作『如』,據笪本改。

#6乞封三茅君奏剖:原缺,據笪本補。

#7分:原本作『介』,據笪本改。

#8如:笪本作『維』。

#9第:原作『弟』,據笪本改。

正统道藏洞真部记传类 · 第 213 / 270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