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法二执。何识执何。
答。安慧护法二宗有异。
问。安慧宗。
答。有漏八识。皆有其执。何以故有。漏皆执故。
问八既皆执。於我法二。有差别否。
答有。谓五八唯法。七唯人。六识二执甚分明。
问。何故如此。
答。安慧二执不俱。所以七我恒行。法执无容第六间断。故有二执。五八行浅既是有漏。故唯法也。
问。护法宗。
答。五八行浅。一向无执。六七二识。二执俱生。
问。何故二执。却得俱起。
答。我执必依法执起故。所以俱生。
问。其理如何。
答以先执法而为实有。后方执有依受等用。故须同时。
问。我必依法。其犹何者。
答。如无皮。毛不立。无地。草不生等。
问。护法云我法二执。必然俱起。我所执。何不俱生。
答。我法二执。犹如泥依土成。故必俱时。我我所执。犹如王臣。王臣体别。尊卑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