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曰:凡学上真之道,有犯上品、中品第七篇目之罪,罪充上清,犯者当以上香十斤,送同学

玄都下品第七篇曰:凡学上真之道,有犯上品、中品第七篇目之罪,罪充上清,犯者当以上香十斤,送同学之人,合十处,拔罪一年。入室烧香,东向叩头九过,首谢上真,叩齿九通,仰咒曰:

五炁错综,上真不全,身染秽炁,触忤洞门,伤藏伐命,摇动三关,违科犯戒,罹考自延,谨以罚责,归告帝尊,乞丐使我,於今自宣,去离下世,上登天仙。毕。如此一年竟,更斋二十四日,还修所受,克得真灵下降。明科之大,不得重犯。

洞真太上素灵洞元大有妙经 · 第 5 / 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