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ed by Henry Chen
王充 - 論衡
逢遇篇第一
操行有常賢,仕宦無常遇。 賢不賢,才也;遇不遇,時也。 才高行潔,不可保以必尊貴;能薄操濁,不可保以必卑賤。
或高才潔行,不遇退在下流;薄能濁操,遇,在眾上。 世各自有以取士,士亦各自得以進。 進在遇,退在不遇。 處尊
居顯,未必賢,遇也;位卑在下,未必愚,不遇也。 故遇,或抱洿行,尊於桀之朝;不遇,或持潔節,卑於堯之廷。 所
以遇不遇非一也:或時賢而輔惡;或以大才從於小才;或俱大才,道有清濁;或無道德而以技合;或無技能,而以色幸。
伍員、帛喜,俱事夫差,帛喜尊重,伍員誅死。 此異操而同主也。 或操同而主異,亦有遇不遇,伊尹、箕子,是也。
伊尹、箕子才俱也,伊尹為相,箕子為奴;伊尹遇成湯,箕子遇商紂也。 夫以賢事賢君,君欲為治,臣以賢才輔之,趨舍
偶合,其遇固宜;以賢事惡君,君不欲為治,臣以忠行佐之,操志乖忤,不遇固宜。
或以賢聖之臣,遭欲為治之君,而終有不遇,孔子、孟軻是也。 孔子絕糧陳、蔡,孟軻困於齊、梁,非時君主不用善也,
才下知淺,不能用大才也。 夫能禦驥騄者,必王良也;能臣禹、稷、皋陶者,必堯、舜也。 禦百里之手,而以調千里之
足,必摧衡折軛之患;有接具臣之才,而以御大臣之知,必有閉心塞意之變。 故至言棄捐,聖賢距逆,非憎聖賢,不甘至
言也。 聖賢務高,至言難行也。 夫以大才幹小才,小才不能受,不遇固宜。
或以大才之臣,遇大才之主,乃有遇不遇,虞舜、許由、太公、伯夷是也。 虞舜、許由俱聖人也,並生唐世,俱面於堯。
虞舜紹帝統,許由入山林。 太公、伯夷俱賢也,並出周國,皆見武王;太公受封,伯夷餓死。 夫賢聖道同,志合趨齊,
虞舜、太公行耦,許由、伯夷操違者,生非其世。 出非其時也。 道雖同,同中有異,志雖合,合中有離。 何則? 道有
精粗,誌有清濁也。 許由,皇者之輔也,生於帝者之時;伯夷,帝者之佐也,出於王者之世,並由道德,俱發仁義,主行
道德,不清不留;主為仁義,不高不止,此其所以不遇也。 堯溷,舜濁;武王誅殘,太公討暴,同濁皆粗,舉措均齊,此
其所以為遇者也。 故舜王天下,皋陶佐政,北人無擇深隱不見;禹王天下,伯益輔治,伯成子高委位而耕。 非皋陶才愈
無擇,伯益能出子高也,然而皋陶、伯益進用,無擇、子高退隱,進用行耦,退隱操違也。 退隱勢異,身雖屈,不願進;
人主不須其言,廢之,意亦不恨,是兩不相慕也。
商鞅三說秦孝公,前二說不聽,後一說用者:前二,帝王之論;後一,霸者之議也。 夫持帝王之論,說霸者之主,雖精見
距;更調霸說,雖粗見受。 何則? 精遇孝公所不欲得,粗遇孝公所欲行也。 故說者不在善,在所說者善之;才不待
賢,在所事者賢之。 馬圄之說無方,而野人說之;子貢之說有義,野人不聽。 吹籟工為善聲,因越王不喜,更為野聲,
越王大說。 故為善於不欲得善之主,雖善不見愛;為不善於欲得不善之主,雖不善不見憎。 此以曲伎合,合則遇,不合
則不遇。
或無伎,妄以姦巧合上志,亦有以遇者,竊簪之臣,雞鳴之客是。 竊簪之臣,親於子反,雞鳴之客,幸於孟嘗。 子反好
偷臣,孟嘗愛偽客也。 以有補於人君,人君賴之,其遇固宜。 或無補益,為上所好,籍孺、鄧通是也。 籍孺幸於孝
惠,鄧通愛於孝文,無細簡之才,微薄之能,偶以形佳骨嫻,皮媚色稱。 夫好容,人所好也,其遇固宜。 或以醜面惡
色,稱媚於上,嫫母、無鹽是也。 嫫母進於黃帝,無鹽納於齊王。 故賢不肖可豫知,遇難先圖。 何則? 人主好惡無
常,人臣所進無豫,偶合為是,適可為上。 進者未必賢,退者未必愚;合幸得進,不幸失之。
世俗之議曰:“賢人可遇,不遇,亦自其咎也:生不希世準主,觀鑑治內,調能定說,審詞際會。能進有補贍主,何不遇之
有?今則不然,作無益之能,納無補之說,以夏進爐,以冬奏扇,為所不欲得之事,獻所不欲聞之語,其不遇禍幸矣,何
福佑之有乎?”
進能有益,納說有補,人之所知也;或以不補而得佑,或以有益而獲罪。 且夏時爐以炙濕,冬時扇以火。 世可希,主不
可準也;說可轉,能不可易也。 世主好文,己為文則遇;主好武,己則不遇。 主好辯,有口則遇;主不好辯,己則不
遇。 文主不好武,武主不好文;辯主不好行,行主不好辯。 文與言,尚可暴習;行與能,不可卒成。 學不宿習,無以
明名。 名不素著,無以遇主。 倉猝之業,須臾之名,日力不足。 不預聞,何以準主而納其說,進身而託其能哉? 昔週
人有仕數不遇,年老白首,泣涕於塗者。 人或問之:“何為泣乎?”對曰:“吾仕數不遇,自傷年老失時,是以泣也。”人
曰:“仕奈何不一遇也?”對曰:“吾年少之時,學為文。文德成就,始欲仕宦,人君好用老。用老主亡,後主又用武,吾
更為武。武節始就,武主又亡。少主始立,好用少年,吾年又老,是以未嚐一遇。”仕宦有時,不可求也。 夫希世準主,
尚不可為,況節高志妙,不為利動,性定質成,不為主顧者乎?
且夫遇也,能不預設,說不宿具,邂逅逢喜,遭觸上意,故謂之遇。 如準主調說,以取尊貴,是名為揣,不名曰遇。 春
種穀生,秋刈谷收,求物物得,作事事成,不名為遇。 不求自至,不作自成,是名為遇。 猶拾遺於塗,摭棄於野,若天
授地生,鬼助神輔,禽息之精陰慶,鮑叔之魂默舉,若是者,乃遇耳。 今俗人即不能定遇不遇之論,又就遇而譽之,因不
遇而毀之,是據見效,案成事,不能量操審才能也。
累害篇第二
凡人仕宦有稽留不進,行節有毀傷不全,罪過有累積不除,聲名有暗昧不明,才非下,行非悖也;又知非昬,策非昧也;
逢遭外禍,累害之也。 非唯人行,凡物皆然,生動之類,咸被累害。 累害自外,不由其內。 夫不本累害所從生起,而
徒歸責於被累害者,智不明,暗塞於理者也.物以春生,人保之;以秋成,人必不能保之。 卒然牛馬踐根,刀鐮割莖,生
者不育,至秋不成。 不成之類,遇害不遂,不得生也。 夫鼠涉飯中,捐而不食。 捐飯之味,與彼不污者鈞,以鼠為
害,棄而不禦。 君子之累害,與彼不育之物,不御之飯,同一實也,俱由外來,故為累害。
修身正行,不能來福;戰栗戒慎,不能避禍。 禍福之至,幸不幸也。 故曰:得非己力,故謂之福;來不由我,故謂之
禍。 不由我者,謂之何由? 由鄉里與朝廷也。 夫鄉里有三累,朝廷有三害。 累生於鄉里,害發於朝廷,古今才洪行淑
之人遇此多矣。
何謂三累三害?
凡人操行,不能慎擇友,友同心恩篤,異心疏薄,疏薄怨恨,毀傷其行,一累也。 人才高下,不能鈞同,同時並進,高者
得榮,下者慚恚,毀傷其行,二累也。 人之交遊,不能常歡,歡則相親,忿則疏遠,疏遠怨恨,毀傷其行,三累也。 位
少人眾,仕者爭進,進者爭位,見將相毀,增加傅致,將昧不明,然納其言,一害也。 將吏異好,清濁殊操,清吏增鬱鬱
之白,舉涓涓之言,濁吏懷恚恨,徐求其過,因纖微之謗,被以罪罰,二害也。 將或幸佐吏之身,納信其言,佐吏非清
節,必拔人越次。 迕失其意,毀之過度;清正之仕,抗行伸志,遂為所憎,毀傷於將,三害也。 夫未進也,身被三累;
已用也,身蒙三害,雖孔丘、墨翟不能自免,顏回、曾參不能全身也。
動百行,作萬事,嫉妒之人,隨而云起,枳棘鉤掛容體,蜂蠆之黨,啄螫懷操豈徒六哉! 六者章章,世曾不見。 夫不原
士之操行有三累,仕宦有三害,身完全者謂之潔,被毀謗者謂之辱;官升進者謂之善,位廢退者謂之惡。 完全升進,幸
也,而稱之;毀謗廢退,不遇也,而訾之:用心若此,必為三累三害也。
論者既不知累害(所從生,又不知被累害)者行賢潔也,以塗博泥,以黑點繒,孰有知之? 清受塵,白取垢,青蠅所污,
常在練素。 處顛者危,勢豐者虧,頹墜之類,常在懸垂。 屈平潔白,邑犬群吠,吠所怪也,非俊疑傑,固庸能也。 偉
士坐以俊傑之才,招致群吠之聲。 夫如是,豈宜更勉奴下,循不肖哉? 不肖奴下,非所勉也,豈宜更偶俗全身以弭謗
哉? 偶俗全身,則鄉原也。 鄉原之人,行全無闕,非之無舉,刺之無刺也。 此又孔子之所罪,孟軻之所愆也。
古賢美極,無以衛身。 故循性行以俟累害者,果賢潔之人也! 極累害之謗,而賢潔之實見焉。 立賢潔之跡,毀謗之塵
安得不生? 弦者思折伯牙之指,御者願摧王良之手。 何則? 欲專良善之名,惡彼之勝己也。 是故魏女色艷,鄭袖劓
之;朝吳忠貞,無忌逐之。 戚施彌妒,蘧除多佞。 是故濕堂不灑塵,卑屋不蔽風;風沖之物不得育,水湍之岸不得峭。
如是,牖裡、陳蔡可得知,而沉江蹈河也。 以軼才取容媚於俗,求全功名於將,不遭鄧析之禍,取子胥之誅,幸矣。 孟
賁之屍,人不刃者,氣絕也。 死灰百斛,人不沃者,光滅也。 動身章智,顯光氣於世;奮志敖黨,立卓異於俗,固常通
人所讒嫉也。 以方心偶俗之累,求益反損,蓋孔子所以憂心,孟軻所以惆悵也。
德鴻者招謗,為士者多口。 以休熾之聲,彌口舌之患,求無危傾之害,遠矣。 臧倉之毀未嘗絕也,公伯寮之溯未嘗滅
也。 垤成丘山,污為江河矣。 夫如是市虎之訛,投杼之誤,不足怪,則玉變為石,珠化為礫,不足詭也。 何則? 昧心
冥冥之知使之然也。 文王所以為糞土,而惡來所以為金玉也,非紂憎聖而好惡也,心知惑蔽。 蔽惑不能審,則微子十
去,比干五剖,未足痛也。 故三監讒聖人,周公奔楚。 後母毀孝子,伯奇放流。 當時周世孰有不惑乎? 後《鴟鴞》
作,而《黍離》興,諷詠之者,乃悲傷之。 故無雷風之變,周公之惡不滅;當夏不隕霜,鄒衍之罪不除。 德不能感天,
誠不能動變,君子篤信審己也,安能遏累害於人?
聖賢不治名,害至不免闢,形章墨短,掩匿白長;不理身冤,不弭流言,受垢取毀,不求潔完,故惡見而善不彰,行缺而
跡不顯。 邪偽之人,治身以巧俗,修詐以偶眾。 猶漆盤盂之工,穿牆不見;弄丸劍之倡,手指不知也。 世不見短,故
共稱之;將不聞惡,故顯用之。 夫如是,世俗之所謂賢潔者,未必非惡;所謂邪污者,未必非善也。
或曰:“言有招患,行有召恥,所在常由小人。”夫小人性患恥者也,含邪而生,懷偽而遊,沐浴累害之中,何招召之有?
故夫火生者不傷濕,水居者無溺患。 火不苦熱,水不痛寒,氣性自然焉,招之? 君子也,以忠言招患,以高行招恥,何
世不然?
然而太山之惡,君子不得名;毛髮之善,小人不得有也。 以玷污言之,清受塵而白取垢;以毀謗言之,貞良見妒,高奇見
噪;以遇罪言之,忠言招患,高行招恥;以不純言之,玉有瑕而珠有毀。 焦陳留君兄,名稱兗州,行完跡潔,無纖芥之
毀;及其當為從事,刺史焦康絀而不用。 何則? 眾好純譽之人,非真賢也。 公侯已下,玉石雜糅。 賢士之行,善惡相
苞。 夫采玉者破石拔玉,選士者棄惡取善。 夫如是,累害之人負世以行,指擊之者從何往哉?
命祿篇第三
凡人遇偶及遭累害,皆由命也。 有死生壽夭之命,亦有貴賤貧富之命。 自王公逮庶人,聖賢及下愚,凡有首目之類,含
血之屬,莫不有命。 命當貧賤,雖富貴之,猶涉禍患矣。 命當富貴,雖貧賤之,猶逢福善矣。 故命貴從賤地自達,命
賤從富位自危。 故夫富貴若有神助,貧賤若有鬼禍。 命貴之人,俱學獨達,並仕獨遷;命富之人,俱求獨得,並為獨
成。 貧賤反此,難達,難遷,難得,難成;獲過受罪,疾病亡遺,失其富貴,貧賤矣。 是故才高行厚,未必保其必富
貴;智寡德薄,未可信其必貧賤。 或時才高行厚,命惡,廢而不進;知寡德薄,命善,興而超逾。 故夫臨事知愚,操行
清濁,性與才也;仕宦貴賤,治產貧富,命與時也。 命則不可勉,時則不可力,知者歸之於天,故坦蕩恬忽。 雖其貧
賤。
使富貴若鑿溝伐薪,加勉力之趨,致強健之勢,鑿不休則溝深,斧不止則薪多,無命之人,皆得所願,安得貧賤兇危之患
哉? 然則,或時溝未通而遇湛,薪未多而遇虎。 仕宦不貴,治產之富,鑿溝遇湛、伐薪逢虎之類也。
有才不得施,有智不得行,或施而功不立,或行而事不成,雖才智如孔子,猶無成立之功。 世俗見人節行高,則曰:“賢
哲如此,何不貴?”見人謀慮深,則曰:“辯慧如此,何不富?”貴富有命祿,不在賢哲與辯慧。 故曰:富不可以籌策得,
貴不可以才能成。 智慮深而無財,才能高而無官。 懷銀紓紫,未必稷、契之才;積金累玉,未必陶硃之智。 或時下愚
而千金,頑魯而典城。 故官禦同才,其貴殊命;治生鈞知,其富異祿。 祿命有貧富,知不能豐殺;命有貴賤,才不能進
退。 成王之才不如周公,桓公之知不若管仲,然成、桓受尊命,而周、管禀卑秩也。 案古人君希有不學於人臣,知博希
有不為父師。 然而人君猶以無能處主位,人臣猶以鴻才為廝役。 故貴賤在命,不在智愚;貧富在祿,不在頑慧。 世之
論事者以才高當為將相,能下者宜為農商,見智能之士官位不至,怪而訾之曰:“是必毀於行操。”行操之士亦怪毀之
曰:“是必乏於才知。”殊不知才知行操雖高,官位富祿有命。 才智之人,以吉盛時舉事而福至,人謂才智明審;兇哀禍
來,謂愚暗。 不知吉凶之命,盛衰之祿也。
白圭、子貢,轉貨致富,積累金玉,人謂術善學明。 主父偃辱賤於齊,排擯不用;赴闕舉疏,遂用於漢,官至齊相。 趙
人徐樂亦上書,與偃章會,上善其言,徵拜為郎。 人謂偃之才,樂之慧,非也。 儒者明說一經,習之京師,明如匡稚
圭,深如趙子都,初階甲乙之科,遷轉至郎博士,人謂經明才高所得,非也。 而說若范雎之幹秦明,封為應侯;蔡澤之說
范雎,拜為客卿,人謂雎、澤美善所致,非也。 皆命祿貴富善至之時也。 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魯平公欲見
孟子,嬖人臧倉毀孟子而止。 孟子曰:“天也!”孔子聖人,孟子賢者,誨人安道,不失是非,稱言命者,有命審也。
《淮南書》曰:“仁鄙在時不在行,利害在命黥不在智。”賈生曰:“天不可與期,道不可與謀,遲速有命,焉識其時?”高
祖擊布,為流矢所中,疾甚。 呂后迎良醫,醫曰:“可治。”高祖罵之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
在天,雖扁鵲何益?”韓信與帝論兵,謂高祖曰:“陛下所謂天授,非智力所得。”揚子云曰:“遇不遇,命也。”太史公
曰:“富貴不違貧賤,貧賤不違富貴。”是謂從富貴為貧賤,從貧賤為富貴也。
夫富貴不欲為貧賤,貧賤自至;貧賤不求為富貴,富貴自得也。 春夏囚死,秋冬王相,非能為之也;日朝出而暮入,非求
之也,天道自然。 代王自代入為文帝,周亞夫以庶子為條侯,此時代王非太子,亞夫非適嗣,逢時遇會,卓然卒至。 命
貧以力勤致富,富至而死;命賤以才能取貴,貴至而免。 才力而致富貴,命祿不能奉持,猶器之盈量,手之持重也。 器
受一升,以一升則平,受之如過一升,則滿溢也;手舉一鈞,以一鈞則平,舉之過一鈞,則躓僕矣。 前世明是非歸之於命
也,命審然也。
信命者,則可幽居俟時,不須勞精苦形求索之也。 猶珠玉之在山澤,天命難知,人不耐審,雖有厚命,猶不自信,故必求
之也。 如自知,雖逃富避貴,終不得離。 故曰:力勝貧,慎勝禍。 勉力勤事以致富,砥才明操以取貴;廢時失務,慾
望富貴,不可得也。 雖云有命,當須索之。 如信命不求,謂當自至,可不假而自得,不作而自成,不行而自至? 夫命
富之人,筋力自強;命貴之人,才智自高,若千里之馬,頭目蹄足自相副也。 有求而不得者矣,未必不求而得之者也。
精學不求貴,貴自至矣:力作不求富,富自到矣。 富貴之福,不可求致;貧賤之禍,不可苟除也。 由此言之,有富貴之
命,不求自得。
信命者曰:“自知吉,不待求也。天命吉厚,不求自得;天命兇厚,求之無益。”夫物不求而自生,則人亦有不求貴而貴者
矣。 人情有不教而自善者,有教而終不善者矣,天性,猶命也。 越王翳逃山中,至誠不願。 自冀得代。 越人熏其穴,
遂不得免,強立為君。 而天命當然,雖逃避之,終不得離。 故夫不求自得之貴歟!
氣壽篇第四
凡人禀命有二品,一曰所當觸值之命,二曰強弱壽夭之命。 所當觸值,謂兵燒壓溺也。 強壽弱夭,謂禀氣渥薄也。 兵
燒壓溺,遭以所禀為命,未必有審期也。 若夫強弱夭壽以百為數,不至百者,氣自不足也。 夫禀氣渥則其體強,體強則
其命長;氣薄則其體弱,體弱則命短。 命短則多病,壽短。 始生而死,未產而傷,禀之薄弱也。 渥強之人,不卒其
壽,若夫無所遭遇,虛居困劣,短氣而死,此禀之薄,用之竭也。 此與始生而死,未產而傷,一命也,皆由禀氣不足,不
自致於百也。
人之禀氣,或充實而堅強,或虛劣而軟弱。 充實堅強,其年壽;虛劣軟弱,失棄其身。 天地生物,物有不遂;父母生
子,子有不就。 物有為實,枯死而墮;人有為兒,夭命而傷。 使實不枯,亦至滿歲;使兒不傷,亦至百年。 然為實、
兒而死枯者,禀氣薄,則雖形體完,其虛劣氣少,不能充也。 兒生,號啼之聲鴻朗高暢者壽,嘶喝濕下者夭。 何則?
禀壽夭之命,以氣多少為主性也。 婦人疏字者子活,數乳者子死。 何則? 疏而氣渥,子堅強;數而氣薄,子軟弱也。
懷子而前已產子死,則謂所懷不活。 名之曰懷,其意以為已產之子死,故感傷之子失其性矣。 所產子死、所懷子兇者,
字乳亟數,氣薄不能成也;雖成人形體,則易感傷,獨先疾病,病獨不治。
百歲之命,是其正也。 不能滿百者,雖非正,猶為命也。 譬猶人形一丈,正形也,名男子為丈夫,尊公嫗為丈人。 不
滿丈者,失其正也,雖失其正,猶乃為形也。 夫形不可以不滿丈之故謂之非形,猶命不可以不滿百之故謂之非命也。 非
天有長短之命,而人各有禀受也。 由此言之,人受氣命於天,卒與不卒,同也。 語曰:“圖王不成,其弊可以霸。”霸
者,王之弊也。 霸本當至於王,猶壽當至於百也。 不能成王,退而為霸;不能至百,消而為夭。 王霸同一業,優劣異
名;壽夭或一氣,長短殊數。 何以知不滿百為夭者百歲之命也? 以其形體小大長短同一等也。 百歲之身,五十之體,
無以異也;身體不異,血氣不殊;鳥獸與人異形,故其年壽與人殊數。
何以明人年以百為壽也? 世間有矣。 儒者說曰:太平之時,人民侗長,百歲左右,氣和之所生也。 《堯典》曰:“朕在
位七十載。”求禪得舜,舜徵三十歲在位。 堯退而老,八歲而終,至殂落,九十八歲。 未在位之時,必已成人,今計數
百有餘矣。 又曰:“舜生三十,徵用三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適百歲矣。 文王謂武王曰:“我百,爾九十。吾與
爾三焉。”文王九十七而薨,武王九十三而崩。 周公,武王之弟也,兄弟相差,不過十年。 武王崩,周公居攝七年,复
政退老,出入百歲矣。 邵公,周公之兄也,至康王之時,尚為太保,出入百有餘歲矣。 聖人禀和氣,故年命得正數。
氣和為治平,故太平之世多長壽人。 百歲之壽,蓋人年之正數也,猶物至秋而死,物命之正期也。 物先秋後秋,則亦如
人死或增百歲,或減百也;先秋後秋為期,增百減百為數。 物或出地而死,猶人始生而夭也;物或逾秋不死,亦如人年多
度百至於三百也。 傳稱:老子二百餘歲,邵公百八十。 高宗享國百年,週穆王享國百年,並未享國之時,皆出百三十四
十歲矣。
幸偶篇第五
凡人操行,有賢有愚,及遭禍福,有幸有不幸;舉事有是有非,及觸賞罰,有偶有不偶。 並時遭兵,隱者不中。 同日被
霜,蔽者不傷。 中傷未必惡,隱蔽未必善。 隱蔽幸,中傷不幸。 俱欲納忠,或賞或罰;並欲有益,或信或疑。 賞而信
者未必真,罰而疑者未必偽。 賞信者偶,罰疑不偶也。
孔子門徒七十有餘,顏回蚤夭。 孔子曰:“不幸短命死矣!”短命稱不幸,則知長命者幸也,短命者不幸也。 服聖賢之
道,講仁義之業,宜蒙福佑。 伯牛有疾,亦復顏回之類,俱不幸也。 螻蟻行於地,人舉足而涉之。 足所履,螻蟻荏笮
死;足所不蹈,全活不傷。 火燔野草,車轢所致,火所不燔,俗或喜之,名曰幸草。 夫足所不蹈,火所不及,未必善
也,舉火行有適然也。 由是以論,癰疽之發,亦一實也。 氣結閼積,聚為癰;潰為疽創,流血出膿,豈癰疽所發,身之
善穴哉? 營衛之行,遇不通也。 蜘蛛結網,蜚蟲過之,或脫或獲;獵者張羅,百獸群擾,或得或失。 漁者罾江河之
魚,或存或亡。 或姦盜大辟而不知,或罰贖小罪而發覺:災氣加人,亦此類也。 不幸遭觸而死,幸者免脫而生,不幸
者,不僥倖也。 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則夫順道而觸者,為不幸矣。 立岩牆之下,為壞所壓;蹈圻岸之
上,為崩所墜,輕遇無端,故為不幸。 魯城門久朽欲頓,孔子過之,趨而疾行。 左右曰:“久矣。”孔子曰:“惡其久
也。”孔子戒慎已甚,如過遭壞,可謂不幸也。 故孔子曰:“君子有不幸而無有幸,小人有幸而無不幸。”又曰:“君子處
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徼幸。”
佞幸之徒,閎孺、籍孺之輩,無德薄才,以色稱媚,不宜愛而受寵,不當親而得附,非道理之宜。 故太史公為之作傳,邪
人反道而受恩寵,與此同科,故合其名謂之《佞幸》。 無德受恩,無過遇禍,同一實也。 俱禀元氣,或獨為人,或為禽
獸。 並為人,或貴或賤,或貧或富。 富或累金,貧或乞食;貴至封侯,賤至奴僕。 非天禀施有左右也,人物受性有厚
薄也。 俱行道德,禍福不鈞;並為仁義,利害不同。 晉文修文德,徐偃行仁義,文公以賞賜,偃王以破滅。 魯人為父
報仇,安行不走,追者舍之;牛缺為盜所奪,和意不恐,盜還殺之。 文德與仁義同,不走與不恐等,然文公、魯人得福,
偃王、牛缺得禍者,文公、魯人幸,而偃王、牛缺不幸也。 韓昭侯醉臥而寒,典冠加之以衣,覺而問之,知典冠愛己也,
以越職之故,加之以罪。 衛之驂乘者,見御者之過,從後呼車,有救危之義,不被其罪。 夫驂乘之呼車,典冠之加衣,
同一意也。 加衣恐主之寒,呼車恐君之危,仁惠之情,俱發於心。 然而於韓有罪,於衛為忠,驂乘偶,典冠不偶也。
非唯人行,物亦有之。 長數仞之竹,大連抱之木,工技之人,裁而用之,或成器而見舉持,或遺材而遭廢棄。 非工技之
人有愛憎也,刀斧如有偶然也。 蒸谷為飯,釀飯為酒。 酒之成也,甘苦異味;飯之熟也,剛柔殊和。 非庖廚酒人有意
異也,手指之調有偶適也。 調飯也殊筐而居,甘酒也異器而處,蟲墮一器,酒棄不飲;鼠涉一筐,飯捐不食。 夫百草之
類,皆有補益,遭醫人採掇,成為良藥;或遺枯澤,為火所爍。 等之金也,或為劍戟,或為鋒鈷。 同之木也,或梁於
宮,或柱於橋。 俱之火也,或爍脂燭,或燔枯草。 均之土也,或基殿堂,或塗軒戶。 皆之水也,或溉鼎釜,或澡腐
臭。 物善惡同,遭為人用,其不幸偶,猶可傷痛,況含精氣之徒乎!
虞舜聖人也,在世宜蒙全安之福。 父頑母,弟象敖狂,無過見憎,不惡而嚚得罪,不幸甚矣! 孔子,舜之次也。 生無
尺土,周流應聘,削跡絕糧。 俱以聖才,並不幸偶。 舜尚遭堯受禪,孔子已死於闕里。 以聖人之才,猶不幸偶,庸人
之中,被不幸偶,禍必眾多矣!
命義篇第六
墨家之論,以為人死無命;儒家之議,以為人死有命。 言有命者,見子夏言“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言無命者,聞歷陽
之都,一宿沉而為湖;秦將白起坑趙降卒於長平之下,四十萬眾,同時皆死;春秋之時,敗績之軍,死者蔽草,屍且萬
數;饑饉之歲,餓者滿道;溫氣疫癧,千戶滅門,如必有命,何其秦、齊同也? 言有命者曰:夫天下之大,人民之眾,一
歷陽之都,一長平之坑,同命俱死,未可怪也。 命當溺死,故相聚於歷陽;命當壓死,故相積於長平。 猶高祖初起,相
工入豐、沛之邦,多封侯之人矣,未必老少男女俱貴而有相也,卓礫時見,往往皆然。 而歷陽之都,男女俱沒,長平之
坑,老少並陷,萬數之中,必有長命未當死之人。 遭時衰微,兵革並起,不得終其壽。 人命有長短,時有盛衰,衰則疾
病,被災蒙禍之驗也。 ”
宋、衛、陳、鄭同日並災,四國之民,必有祿盛未當衰之人,然而俱滅,國禍陵之也。 故國命勝人命,壽命勝祿命。 人
有壽夭之相,亦有貧富貴賤之法,俱見於體。 故壽命修短,皆禀於天;骨法善惡,皆見於體。 命當夭折,雖禀異行,終
不得長;祿當貧賤,雖有善性,終不得遂。 項羽且死,顧謂其徒曰:“吾敗乃命,非用兵之過。”此言實也。 實者項羽用
兵過於高祖,高祖之起,有天命焉。 國命系於眾星,列宿吉凶,國有禍福;眾星推移,人有盛衰。 人之有吉凶,猶歲之
有豐耗,命有衰盛,物有貴賤。 一歲之中,一貴一賤;一壽之間,一衰一盛。 物之貴賤,不在豐耗;人之衰盛,不在賢
愚。 子夏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而不曰“死生在天,富貴有命”者,何則? 死生者,無像在天,以性為主。 禀得堅
強之性,則氣渥厚而體堅強,堅強則壽命長,壽命長則不夭死。 禀性軟弱者,氣少泊而性羸窳,羸窳則壽命短,短則蚤
死。 故言“有命”,命則性也。 至於富貴所禀,猶性所禀之氣,得眾星之精。 眾星在天,天有其像。 得富貴象則富貴,
得貧賤象則貧賤,故曰“在天”。 在天如何? 天有百官,有眾星。 天施氣而眾星布精,天所施氣,眾星之氣在其中矣。
人禀氣而生,含氣而長,得貴則貴,得賤則賤;貴或秩有高下,富或資有多少,皆星位尊卑小大之所授也。 故天有百官,
天有眾星,地有萬民,五帝、三王之精。 天有王梁、造父,人亦有之,禀受其氣,故巧於禦。
傳曰:“說命有三,一曰正命,二曰隨命,三曰遭命。”正命,謂本禀之自得吉也。 性然骨善,故不假操行以求福而吉自
至,故曰正命。 隨命者,戳力操行而吉福至,縱情施欲而凶禍到,故曰隨命。 遭命者,行善得惡,非所冀望,逢遭於外
而得凶禍,故曰遭命。 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氣之時,已得吉凶矣。 夫性與命異,或性善而命兇,或性惡而命吉。 操行
善惡者,性也;禍福吉凶者,命也。 或行善而得禍,是性善而命兇;或行惡而得福,是性惡而命吉也。 性自有善惡,命
自有吉凶。 使命吉之人,雖不行善,未必無福;兇命之人,雖勉操行,未必無禍。 孟子曰:“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性
善乃能求之,命善乃能得之。 性善命兇,求之不能得也。 行惡者禍隨而至。 而盜跖、莊蹻橫行天下,聚黨數千,攻奪
人物,斷斬人身,無道甚矣,宜遇其禍,乃以壽終。 夫如是,隨命之說,安所驗乎? 遭命者,行善於內,遭兇於外也。
若顏淵、伯牛之徒,如何遭兇? 顏淵、伯牛,行善者也,當得隨命,福佑隨至,何故遭兇? 顏淵困於學,以才自殺;伯
牛空居而遭惡疾。 及屈平、伍員之徒,盡忠輔上,竭王臣之節,而楚放其身,吳烹其屍。 行善當得隨命之福,乃觸遭命
之禍,何哉? 言隨命則無遭命,言遭命則無隨命,儒者三命之說,竟何所定? 且命在初生,骨表著見。 今言隨操行而
至,此命在末,不在本也。 則富貴貧賤皆在初禀之時,不在長大之後,隨操行而至也。 正命者,至百而死;隨命者,五
十而死。 遭命者,初禀氣時遭兇惡也,謂妊娠之時遭得惡也,或遭雷雨之變,長大夭死。 此謂三命。
亦有三性:有正,有隨,有遭。 正者,禀五常之性也;隨者,隨父母之性;遭者,遭得惡物象之故也。 故妊婦食兔,子
生缺脣。 《月令》曰:“是月也,雷將發聲。”有不戒其容者,生子不備,必有大凶,喑聾跛盲。 氣遭胎傷,故受性狂
悖。 羊舌似我初生之時,聲似豺狼,長大性惡,被禍而死。 在母身時,遭受此性,丹硃、商均之類是也。 性命在本,
故《禮》有胎教之法:子在身時,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非正色目不視,非正聲耳不聽。 及長,置以賢師良傅,教君
臣父子之道,賢不肖在此時矣。 受氣時,母不謹慎,心妄慮邪,則子長大,狂悖不善,形體醜惡。 素女對黃帝陳五女之
法,非徒傷父母之身,乃又賊男女之性。
人有命,有祿,有遭遇,有幸偶。 命者,貧富貴賤也;祿者,盛衰興廢也。 以命當富貴,遭當盛之祿,常安不危;以命
當貧賤,遇當衰之祿,則禍殃乃至,常苦不樂。 遭者,遭逢非常之變,若成湯囚夏台,文王厄牖裡矣。 以聖明之德,而
有囚厄之變,可謂遭矣。 變雖甚大,命善祿盛,變不為害,故稱遭逢之禍。 晏子所遭,可謂大矣。 直兵指胸,白刃如
頸,蹈死亡之地,當劍戟之鋒,執死得生還。 命善祿盛,遭逢之禍,不能害也。 歷陽之都,長平之坑,其中必有命善祿
盛之人,一宿同填而死。 遭逢之禍大,命善祿盛不能卻也。 譬猶水火相更也,水盛胜火,火盛胜水。 遇者,遇其主而
用也。 雖有善命盛祿,不遇知己之主,不得效驗。 幸者,謂所遭觸得善惡也。 獲罪得脫,幸也。 無罪見拘,不幸也。
執拘未久,蒙令得出,命善祿盛,夭災之禍不能傷也。 偶者,謂事君也。 以道事君,君善其言,遂用其身,偶也。 行
與主乖,退而遠,不偶也。 退遠未久,上官錄召,命善祿盛,不偶之害不能留也。
故夫遭遇幸偶,或與命祿並,或與命離。 遭遇幸偶,遂以成完;遭遇不幸偶,遂以敗傷,是與命並者也。 中不遂成,善
轉為惡,是與命祿離者也。 故人之在世,有吉凶之命,有盛衰之,重以遭遇幸偶之逢,獲從生死而卒其善惡之行,得其胸
中之志,希矣。
無形篇第七
人禀元氣於天,各受壽夭之命,以立長短之形,猶陶者用土為簋廉,冶者用銅為柈杅矣。 器形已成,不可小大;人體已
定,不可減增。 用氣為性,性成命定。 體氣與形骸相抱,生死與期節相須。 形不可變化,命不可減加。 以陶冶言之,
人命短長,可得論也。
或難曰:“陶者用埴為簋廉,簋廉壹成,遂至毀敗,不可複變。若夫冶者用銅為柈,杅雖已成器,猶可複爍。柈可得為尊,
尊不可為簋。人禀氣於天,雖各受壽夭之命,立以形體,如得善道神藥,形可變化,命可加增。
曰:冶者變更成器,須先以火燔爍,乃可大小短長。 人冀延年,欲比於銅器,宜有若爐炭之化乃易形形易壽亦可增。 人
何由變易其形,便如火爍銅器乎? 《禮》曰:“水潦降,不獻魚鱉。”何則? 雨水暴下,蟲蛇變化,化為魚鱉。 離本真
暫變之蟲,臣子謹慎,故不敢獻。 人願身之變,冀若蟲蛇之化乎? 夫蟲蛇未化者,不若不化者。 蟲蛇未化,人不食
也;化為魚鱉,人則食之。 食則壽命乃短,非所冀也。 歲月推移,氣變物類,蝦蟆為鶉,雀為蜃蛤。 人願身之變,冀
若鶉與蜃蛤魚鱉之類也? 人設捕蜃蛤,得者食之。 雖身之不化,壽命不得長,非所冀也。 魯公牛哀寢疾,七日變而成
虎。 鯀殛羽山,化為黃能。 願身變者,冀牛哀之為虎,鯀之為能乎? 則夫虎、能之壽,不能過人。 天地之性,人最為
貴。 變人之形,更為禽獸,非所冀也。 凡可冀者,以老翁變為嬰兒,其次白髮复黑,齒落復生,身氣丁強,超乘不衰,
乃可貴也。 徒變其形,壽命不延,其何益哉?
且物之變,隨氣,若應政治,有所象為,非天所欲壽長之故,變易其形也,又非得神草珍藥食之而變化也。 人恆服藥固
壽,能增加本性,益其身年也。 遭時變化,非天之正氣、人所受之真性也。 天地不變,日月不易,星辰不沒,正也。
人受正氣,故體不變。 時或男化為女,女化為男,由高岸為谷,深谷為陵也。 應政為變,為政變,非常性也。 漢興,
老父授張良書,已化為石。 是以石之精,為漢興之瑞也。 猶河精為人持璧與秦使者,秦亡之徵也。 蠶食桑老,績而為
繭,繭又化而為蛾;蛾有兩翼,變去蠶形。 蠐螬化為複育,复育轉而為蟬;蟬生兩翼,不類蠐螬。 凡諸命蠕蜚之類,多
變其形,易其體。 至人獨不變者,禀得正也。 生為嬰兒,長為丈夫,老為父翁。 從生至死,未嘗變更者,天性然也。
天性不變者,不可令複變;變者,不可不變。 若夫變者之壽,不若不變者。 人欲變其形,輒增益其年,可也;如徒變其
形而年不增,則蟬之類也,何謂人願之?
龍之為蟲,一存一亡,一短一長。 龍之為性也,變化斯須,輒复非常。 由此言之,人,物也,受不變之形,形不可變
更,年不可增減。 傳稱高宗有桑谷之異。 悔過反政,享福百年,是虛也。 傳言宋景公出三善言,熒惑卻三舍,延年二
十一載,是又虛也。 又言秦繆公有明德,上帝賜之十九年,是又虛也。 稱赤松、王喬好道為仙,度世不死,是又虛也。
假令人生立形謂之甲,終老至死,常守甲形。 如好道為仙,未有使甲變為乙者也。 夫形不可變更,年不可減增。 何
則? 形、氣、性,天也。 形為春,氣為夏。 人以氣為壽,形隨氣而動。 氣性不均,則於體不同。 牛壽半馬,馬壽半
人,然則牛馬之形與人異矣。 禀牛馬之形,當自得牛馬之壽;牛馬之不變為人,則年壽亦短於人。 世稱高宗之徒,不言
其身形變異。 而徒言其增延年壽,故有信矣。
形之血氣也,猶囊之貯粟米也。 一石囊之高大,亦適一石。 如損益粟米,囊亦增減。 人以氣為壽,氣猶粟米,形猶囊
也。 增減其壽,亦當增減其身,形安得如故? 如以人形與囊異,氣與粟米殊,更以苞瓜喻之。 苞瓜之汁,猶人之血
也;其肌,猶肉也。 試令人損益苞瓜之汁,令其形如故,耐為之乎? 人不耐損益苞瓜之汁,天安耐增減人之年? 人年
不可增減,高宗之徒,誰益之者? 而云增加。 如言高宗之徒,形體變易,其年亦增,乃可信也。 今言年增,不言其體
變,未可信也。 何則? 人禀氣於天,氣成而形立,則命相須以至終死。 形不可變化,年亦不可增加。 以何驗之? 人
生能行,死則僵僕,死則氣減形消而壞。 禀生人形,不可得變,其年安可增? 人生至老,身變者,發與膚也。 人少則
發黑,老則發白,白久則黃。 發之變,形非變也。 人少則膚白,老則膚黑,黑久則黯,若有垢矣。 發黃而膚為垢,故
《禮》曰:“黃耇無疆。”發膚變異,故人老壽遲死,骨肉不可變更,壽極則死矣。 五行之物,可變改者,唯土也。 埏以
為馬,變以為人,是謂未入陶灶更火者也。 如使成器,入灶更火,牢堅不可複變。 今人以為天地所陶冶矣,形已成定,
何可複更也
圖仙人之形,體生毛,臂變為翼,行於雲則年增矣,千歲不死。 此虛圖也。 世有虛語,亦有虛圖。 假使之然,蟬蛾之
類,非真正人也。 海外三十五國,有毛民羽民,羽則翼矣。 毛羽之民土形所出,非言為道身生毛羽也。 禹、益見西王
母,不言有毛羽。 不死之民,亦在外國,不言有毛羽。 毛羽之民,不言之死;不死之民,不言毛羽。 毛羽未可以效不
死,仙人之有翼,安足以驗長壽乎?
率性篇第八
論人之性,定有善有惡。 其善者,固自善矣;其惡者,故可教告率勉,使之為善。 凡人君父審觀臣子之性,善則養育勸
率,無令近惡;近惡則輔保禁防,令漸於善,善漸於惡,惡化於善,成為性行。 召公戒成曰:“今王初服厥命,於戲!若
生子罔不在厥初生。”生子謂十五子,初生意於善,終以善;初生意於惡,終以惡。 《詩》曰:“彼姝者子,何以與
之?”傳言:譬猶練絲,染之藍則青,染之丹則赤。 十五之子其猶絲也,其有所漸化為善惡,猶藍丹之染練絲,使之為青
赤也。 青赤一成,真色無異。 是故揚子哭岐道,墨子哭練絲也。 蓋傷離本,不可複變也。 人之性,善可變為惡,惡可
變為善,猶此類也。 逢生麻間,不扶自直;白紗入緇,不練自黑。 彼蓬之性不直,紗之質不黑,麻扶緇染,使之直黑。
夫人之性猶蓬紗也,在所漸染而善惡變矣。
王良、造父稱為善禦,能使不良為良也。 如徒能禦良,其不良者不能馴服,此則駔工庸師服馴技能,何奇而世稱之? 故
曰:王良登車,馬不罷駑;堯、舜為政,民無狂愚。 傳曰:“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斯民
也,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 聖主之民如彼,惡主之民如此,竟在化不在性也。 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而懦夫有立志;聞
柳下惠之風者,薄夫敦而鄙夫寬。 徒聞風名,猶或變節,況親接形面相敦告乎? 孔門弟子七十之徒,皆任卿相之用,被
服聖教,文才雕琢,知能十倍,教訓之功而漸漬之力也。 未入孔子之門時,閭巷常庸無奇,其尤甚不率者,唯子路也。
世稱子路無恆之庸人,未入孔門時,戴雞佩豚,勇猛無禮,聞誦讀之聲,搖雞奮豚,揚脣吻之音,聒賢聖之耳,惡至甚
矣。 孔子引而教之,漸漬磨歷,闔導牖進,猛氣消損,驕節屈折,卒能政事,序在四科。 斯蓋變性使惡為善之明效
也。
夫肥沃墝埆,土地之本性也。 肥而沃者性美,樹稼豐茂。 墝而埆者性惡,深耕細鋤,厚加糞壤,勉致人功,以助地力,
其樹稼與彼肥沃者相似類也。 地之高下,亦如此焉。 以鍤鑿地,以埤增下,則其下與高者齊;如復增
歸之;教熊羆戰,以伐炎帝,炎帝敗績。 性與人異,
故在母之身留多十月;命當為帝,故能教物,物為之使。 堯體就之如日,望之若云。 洪水滔天,蛇龍為害,堯使禹治
水,驅蛇龍,水治東流,蛇龍潛處。 有殊奇之骨,故有詭異之驗;有神靈之命,故有驗物之效。 天命當貴,故從唐侯入
嗣帝后之位。 舜未逢堯,鰥在側陋。 瞽瞍與象謀欲殺之。 使之完廩,火燔其下;令之浚井,土掩其上。 舜得下廩,不
被火災;穿井旁出,不觸土害。 堯聞徵用,試之於職。 官治職修,事無廢亂。 使入大麓之野,虎狼不搏,蝮蛇不噬;
逢烈風疾雨,行不迷惑。 夫人欲殺之,不能害,之毒螫之野,禽蟲不能傷,卒受帝命,踐天子祚。
后稷之母,履大人跡,或言衣帝嚳之服,坐息帝嚳之處,妊身。 怪而棄之隘巷,牛馬不敢踐之;寘之冰上,鳥以翼覆之,
慶集其身。 母知其神怪,乃收養之。 長大佐堯,位至司馬。 烏孫王號昆莫,匈奴攻殺其父,而昆莫生,棄於野,烏銜
肉往食之。 單于怪之,以為神,而收長。 及壯,使兵,數有功。 單于乃復以其父之民予昆莫,令長守於西城。 夫后稷
不當棄,故牛馬不踐,鳥以羽翼覆愛其身;昆莫不當死,故烏銜肉就而食之。 北夷橐離國王侍婢有娠,王欲殺之。 婢對
曰:“有氣大如雞子,從天而下,我故有娠”。 後產子,捐於豬溷中,豬以口氣噓之,不死;复徙置馬欄中,欲使馬借殺
之,馬復以口氣噓之,不死。 王疑以為天子,令其母收取,奴畜之,名東明,令牧牛馬。 東明善射,王恐奪其國也,欲
殺之。 東明走,南至掩淲水,以弓擊水,魚鱉浮為橋,東明得渡,魚鱉解散,追兵不得渡,因都王夫此氣性
剛強自為之矣。 夫王者,天下之雄也,其命當王。 王命定於懷妊,猶富貴骨生,鳥雄卵成也。 非唯人,鳥也,萬物皆
然。 草木生於實核,出土為栽蘗,稍生莖葉,成為長短鉅細,皆有實核。 王者,長巨之最也。 硃草之莖如針,紫芝之
栽如豆,成為瑞矣。 王者禀氣而生,亦猶此也。
或曰:“王者生禀天命,及其將王,天復命之。猶公卿以下,詔書封拜,乃敢即位。赤雀魚烏,上天封拜之命也。天道人
事,有相命使之義。”自然無為,天之道也。 命文以赤雀,武以白魚,是有為也。 管仲與鮑叔分財取多,鮑叔不與,管
仲不求。 內有以相知,視彼猶我,取之不疑。 聖人起王,猶管之取財也。 朋友彼我無有授與之義,上天自然,有命使
之驗,是則天道有為,朋友自然也。 當漢祖斬大蛇之時,誰使斬者? 豈有天道先至,而乃敢斬之哉? 勇氣奮發,性自
然也。 夫斬大蛇,誅秦殺項,同一實也。 週之文、武命伐殷,亦一義也。 高祖不受命使之將,獨謂文、武受雀魚之
命,誤矣。 難曰:《康王之誥》曰:“冒聞於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如無命史,經何為言天乃大命文王? 所謂大
命者,非天乃命文王也,聖人動作,天命之意也,與天合同,若天使之矣。 《書》方激勸康叔,勉使為善,故言文王行
道,上聞於天,天乃大命之也。 《詩》曰:“乃眷西顧,此惟予度。”與此同義。 天無頭面,眷顧如何? 人有顧睨,以
人效天,事易見,故曰眷顧。 天乃大命文王,眷顧之義,實天之命也。 何以驗之? “夫大人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
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如必須天有命,乃以從事,安得先天而後天乎?
以其不待天命,直以心發,故有先天後天之勤。 言合天時,故有不違奉天之文。 《論語》曰:“大哉!堯之為君!唯天
為大,唯堯則之。”王者則天不違,奉天之義也。 推自然之性,與天合同,是則所謂“大命文王”也,自文王意,文王自
為,非天驅赤雀,使告文王,雲當為王,乃敢起也。 然則文王赤雀,及武王白魚,非天之命,昌熾佑也。 吉人舉事,無
不利者。 人徒不召而至,瑞物不招而來,黯然諧合,若或使之。 出門聞吉,顧睨見善,自然道也。 文王當興,赤雀適
來;魚躍烏飛,武王偶見:非天使雀至、白魚來也,吉物動飛,而聖遇也。 白魚入於王舟,王陽曰:“偶適也。”光祿大
夫劉琨,前為弘農太守,虎渡何。 光武皇帝曰:“偶適自然,非或使之也。”故夫王陽之言“適”,光武之曰“偶”,可謂合
於自然也。
本性篇第十三
情性者,人治之本,禮樂所由生也。 故原情性之極,禮為之防,樂為之節。 性有卑謙辭讓,故制禮以適其宜;情有好惡
喜怒哀樂,故作樂以通其敬。 禮所以製,樂所為作者,情與性也。 昔儒舊生,著作篇章,莫不論說,莫能實定。
週人世碩,以為“人性有善惡,舉人之善性,養而致之則善長;性惡,養而致之則惡長”。 如此,則性各有陰陽,善惡在
所養焉。 故世子作《養書》一篇。 密子賤、漆雕開、公孫尼子之徒,亦論情性,與世子相出入,皆言性有善有惡。
孟子作《性善》之篇,以為“人性皆善,及其不善,物亂之也”。 謂人生於天地,皆禀善性,長大與物交接者,放縱悖
亂,不善日以生矣。 若孟子之言,人幼小之時,無有不善也。 微子曰“我舊雲孩子,王子不出。”紂為孩子時,微子睹其
不善之性。 性惡不出眾庶,長大為亂不變,故云也。 羊舌食我初生之時,叔姬視之,及堂,聞其啼聲而還,曰:“其
聲,豺狼之聲也。野心無親,非是莫滅羊舌氏。隧不肯見。及長,祁勝為亂,食我與焉。國人殺食我。羊舌氏由是滅矣。
紂之惡在孩子之時;食我之亂見始生之聲。孩子始生,未與物接,誰令悖者?丹硃生於唐宮,商均生於虞室。唐、虞之
時,可比屋而封,所與接者,必多善矣。二帝之旁,必多賢矣。然而丹硃傲,商均虐,並失帝統,歷世為戒。且孟子相人
以眸子焉,心清而眸子,心濁而眸子眊。人生目輒眊了,眊禀之於天,不同氣也;非幼小之時,長大與人接
乃更眊也。性本自然,善惡有質。孟子之言情性,未為實也。然而性善之論,亦有所緣。或仁或義,性術乖也。動作趨
翔,性識詭也。面色或白或黑,身形或長或短,至老極死,不可變易,天性然也。皆知水土物器形性不同,而莫知善惡禀
之異也。一歲嬰兒無爭奪之心,長大之後,或漸利色,狂心悖行,由此生也。
告子與孟生同時,其論性無善惡之分,譬之湍水,決之東則東,決之西則西,夫水無分於東西,猶人無分於善惡也。 夫告
子之言,謂人之性與水同也。 使性若水,可以水喻性,猶金之為金,木之為木也。 人善因善,惡亦因惡,初禀天然之
姿,受純壹之質,故生而兆見,善惡可察。 無分於善惡,可推移者,謂中人也,不善不惡,須教成者也。 故孔子
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告子之以決水喻者,徒謂中人,不指極善極惡也。 孔子曰:“性
相近也,習相遠也。”夫中人之性,在所習焉。 習善而為善,習惡而為惡也。 至於極善極惡,非複在習。 故孔子
曰:“惟上智與下愚不移。”性有善不善,聖化賢教,不能複移易也。 孔子,道德之祖,諸子之中最卓者也,而曰“上智下
愚不移”,故知告子之言,未得實也。 夫告子之言,亦有緣也。 《詩》曰:“彼姝之子,何以與之。”其傳曰:“譬猶練
絲,染之藍則青,染之硃則赤。”夫決水使之東西,猶染絲令之青赤也。 丹硃、商均已染於唐、虞之化矣,然而丹硃傲而
商均虐者,至惡之質,不受藍硃變也。
孫卿有反孟子,作《性惡》之篇,以為“人性惡,其善者偽也”。 性惡者,以為人生皆得惡性也;偽者,長大之後,勉使
為善也。 若孫卿之言,人幼小無有善也。 稷為兒,以種樹為戲;孔子能行,以俎豆為弄。 石生而堅,蘭生而香。 禀善
氣,長大就成,故種樹之戲為唐司馬;俎豆之弄,為周聖師。 禀蘭石之性,故有堅香之驗。 夫孫卿之言,未為得實。
然而性惡之言,有緣也。 一歲嬰兒,無推讓之心,見食,號欲食之;睹好,啼欲玩之。 長大之後,禁情割欲,勉勵為善
矣。 劉子政非之曰:“如此,則天無氣也。陰陽善惡不相當,則人之為善安從生?”
陸賈曰:“天地生人也,以禮義之性。人能察己所以受命則順,順之謂道。”夫陸賈知人禮義為性,人亦能察己所以受命。
性善者,不待察而自善;性惡者,雖能察之,猶背禮畔義,義挹於善不能為也。 故貪者能言廉,亂者能言治。 盜跖非人
之竊也,莊蹻刺人之濫也,明能察己,口能論賢,性惡不為,何益於善? 陸賈之言未能得實。
董仲舒覽孫、孟之書,作《情性》之說曰:“天之大經,一陰一陽。人之大經,一情一性。性生於陽,情生於陰。陰氣鄙,
陽氣仁。曰性善者,是見其陽也;謂惡者,是見其陰者也。”若仲舒之言,謂孟子見其陽,孫卿見其陰也。 處二家各有
見,可也。 不處人情性,情性有善有惡,未也。 夫人情性,同生於陰陽,其生於陰陽,有渥有泊。 玉生於石,有純有
駁,性情生於陰陽,安能純善? 仲舒之言,未能得實。
劉子政曰:“性,生而然者也,在於身而不發;情,接於物而然者也,出形於外。形外則謂之陽;不發者則謂之陰。”夫子
政之言,謂性在身而不發。 情接於物,形出於外,故謂之陽;性不發,不與物接,故謂之陰。 夫如子政之言,乃謂情為
陽、性為陰也。 不據本所生起,苟以形出與不發見定陰陽也。 必以形出為陽,性亦與物接,造此必於是,顛沛必於是。
惻隱不忍,仁之氣也;卑歉辭讓,性之發也,有與接會,故惻隱卑謙,形出於外。 謂性在內,不與物接,恐非其實。 不
論性之善惡,徒議外內陰陽,理難以知。 且從子政之言,以性為陰,情為陽,夫人禀情,竟有善惡不也?
自孟子以下至劉子政,鴻儒博生,聞見多矣。 然而論情性竟無定是。 唯世碩、公孫尼子之徒,頗得其正。 由此言之,
事易知,道難論也。 酆文茂記,繁如榮華,恢諧劇談,甘如飴蜜,未必得實。 實者,人性有善有惡,猶人才有高有下
也。 高不可下,下不可高。 謂性無善惡,是謂人才無高下也。 禀性受命,同一實也。 命有貴賤,性有善惡。 謂性無
善惡,是謂人命無貴賤也。
九州田土之性,善惡不均。 故有黃赤黑之別,上中下之差;水潦不同,故有清濁之流,東西南北之趨。 人禀天地之性,
懷五常之氣,或仁或義,性術乖也;動作趨翔,或重或輕,性識詭也。 面色或白或黑,身形或長或短,至老極死不可變
易,天性然也。 餘固以孟軻言人性善者,中人以上者也;孫卿言人性惡者,中人以下者也;揚雄言人性善惡混者,中人
也。 若反經合道,則可以為教;盡性之理,則未也。
物勢篇第十四
儒者論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 夫天地合氣,人偶自生也;猶夫婦合氣,子則自生也。 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
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 且夫婦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然則人生於天地也,猶魚之於淵,飢蝨之於人
也。 因氣而生,種類相產,萬物生天地之間,皆一實也。 傳曰: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
若此,論事者何故云“天地為爐,萬物為銅,陰陽為火,造化為工”乎? 案陶冶者之用爍銅燔器,故為之也。 而云天地不
故生人,人偶自生耳,可謂陶冶者不故為器而器偶自成乎? 夫比不應事,未可謂喻;文不稱實,未可謂是也。 曰:“是
喻人禀氣不能純一,若爍銅之下形,燔器之得火也,非謂天地生人與陶冶同也。”興喻人皆引人事。 人事有體,不可斷
絕。 以目視頭,頭不得不動;以手相足,足不得不搖。 目與頭同形,手與足同體。 今夫陶冶者,初埏埴作器,必模範
為形,故作之也;燃炭生火,必調和爐灶,故為之也。 及銅爍不能皆成,器燔不能盡善,不能故生也。 夫天不能故生
人,則其生萬物,亦不能故也。 天地合氣,物偶自生矣。 夫耕耘播種,故為之也;及其成與不熟,偶自然也。
何以驗之? 如天故生萬物,當令其相親愛,不當令之相賊害也。 或曰:五行之氣,天生萬物。 以萬物含五行之氣,五
行之氣更相賊害。 曰:天自當以一行之氣生萬物,令之相親愛,不當令五行之氣反使相賊害也。 或曰:欲為之用,故令
相賊害;賊害相成也。 故天用五行之氣生萬物,人用萬物作萬事。 不能相制,不能相使,不相賊害,不成為用。 金不
賊木,木不成用。 火不爍金,金不成器。 故諸物相賊相利,含血之蟲相勝服、相囓噬、相噉食者,皆五行氣使之然也。
”曰:“天生萬物慾令相為用,不得不相賊害也。 則生虎狼蝮蛇及蜂蠆之蟲,皆賊害人,天又欲使人為之用邪? 且一人之
身,含五行之氣,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 五常,五行之道也。 五藏在內,五行氣俱。 如論者之言,含血之蟲,懷
五行之氣,輒相賊害。 一人之身,胸懷五藏,自相賊也;一人之操,行義之心,自相害也。 且五行之氣相賊害,含血之
蟲相勝服,其驗何在? 曰:寅,木也,其禽虎也;戍,土也,其禽犬也。 醜、未,亦土也,醜禽牛,未禽羊也。 木勝
土,故犬與牛羊為虎所服也。 亥水也,其禽豕也;巳,火也,其禽蛇也;子亦水也,其禽鼠也。 午亦火也,其禽馬也。
水勝火,故豕食蛇;火為水所害,故馬食鼠屎而腹脹。 曰:審如論者之言,含血之蟲,亦有不相勝之效。 午,馬也,
子,鼠也,酉,雞也,卯兔也。 水勝火,鼠何不逐馬? 金勝木,雞何不啄兔? 亥,豕也,(未,羊也。)醜,牛也。
土勝水,牛羊何不殺豕? 巳,蛇也。 申,猴也。 火勝金,蛇何不食獼猴? 獼猴者,畏鼠也。 囓獼猴者,犬也。 鼠,
水。 獼猴,金也。 水不勝金,獼猴何故畏鼠也? 戍,土也,申,猴也。 土不勝金,猴何故畏犬? 東方,木也,其星
倉龍也。 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南方,火也,其星硃鳥也。 北方,水也,其星玄武也。 天有四星之精,降生四獸
之體。 含血之蟲,以四獸為長,四獸含五行之氣最較鄭鼇案龍虎交不相賊,鳥龜會不相害。 以四獸驗之,以十二辰之禽
效之,五行之蟲以氣性相刻,則尤不相應。
凡萬物相刻賊,含血之蟲則相服,至於相噉食者,自以齒牙頓利,筋力優劣,動作巧便,氣勢勇桀。 若人之在世,勢不與
適,力不均等,自相勝服。 以力相服,則以刃相賊矣。 夫人以刃相賊,猶物以齒角爪牙相觸刺也。 力強角利,勢烈牙
長,則能勝;氣微爪短,膽小距頓,則服畏也。 人有勇怯,故戰有勝負,勝者未必受金氣,負者未必得木精也。 孔子畏
陽虎,卻行流汗,陽虎未必色白,孔子未必面青也。 鷹之擊鳩雀,鴞之啄鵠雁,未必鷹鴞、生於南方,而鳩雀鵠雁產於西
方也,自是筋力勇怯相勝服也。
一堂之上,必有論者;一鄉之中,必有訟者。 訟必有曲直,論必有是非,非而曲者為負,是而直者為勝。 亦或辯口利
舌,辭喻橫出為勝;或詘弱綴跲,⻊連蹇不比者為負。 以舌論訟,猶以劍戟鬥也。 利劍長戟,手足健疾者勝;頓刀短
矛,手足緩留者負。 夫物之相勝,或以筋力,或以氣勢,或以巧便。 小有氣勢,口足有便,則能以小而製大;大無骨
力,角翼不勁,則以大而服小。 鵲食蝟皮,博勞食蛇,蝟、蛇不便也。 蚊虻之力,不如牛馬,牛馬困於蚊虻,蚊虻乃有
勢也。 鹿之角,足以觸犬,獼猴之手,足以博鼠,然而鹿制於犬,獼猴服於鼠,角爪不利也。 故十年之牛,為牧豎所
驅;長仞之象,為越僮所鉤,無便故也。 故夫得其便也,則以小能勝大;無其便也,則以強服於羸也。
奇怪篇第十五
儒者稱聖人之生,不因人氣,更禀精於天。 禹母吞薏苡而生禹,故夏姓曰姒;
������淵與孔子俱上魯太山,孔子東南望,吳閶門外有系白馬,引顏淵指以示之曰:“若見吳昌門乎?”顏淵
曰:“見之。”孔子曰:“門外何有?”曰“有如係練之狀。”孔子撫其目而正之,因與俱下。 下而顏淵發白齒落,遂以病
死。 蓋以精神不能若孔子,強力自極,精華竭盡,故早夭死。 世俗聞之,皆以為然。 如實論之,殆虛言也。 案《論
語》之文,不見此言。 考《六經》之傳,亦無此語。 夫顏淵能見千里之外,與聖人同,孔子、諸子,何諱不言? 蓋人
目之所見,不過十里。 過此不見,非所明察,遠也。 傳曰:“太山之高巍然,去之百里,不見垂,遠也。”案魯去吳,
千有餘里,使離硃望之,終不能見,況使顏淵,何能審之? 如才庶幾者,明目異於人,則世宜稱亞聖,不宜言離硃。 人
目之視也,物大者易察,小者難審。 使顏淵處昌門之外,望太山之形,終不能見。 況從太山之上,察白馬之色,色不能
見,明矣。 非顏淵不能見,孔子亦不能見也。 何以驗之? 耳目之用,均也。 目不能見百里,則耳亦不能聞也。 陸賈
曰:“離婁之明,不能察帷薄之內;師曠之聰,不能聞百里之外。”昌門之與太山,非直帷薄之內、百里之外也。
秦武王與孟說舉鼎不任,絕脈而死。 舉鼎用力,力由筋脈,筋脈不堪,絕傷而死,道理宜也。 今顏淵用目望遠,望遠目
睛不任,宜盲眇,發白齒落,非其致也。 發白齒落,用精於學,勤力不休,氣力竭盡,故至於死。 伯奇放流,首發早
白。 《詩》雲:“惟憂用老。”伯奇用憂,而顏淵用睛,暫望倉卒,安能致此?
儒書言:舜葬於蒼梧、禹葬於會稽者,巡狩年老,道死邊土。 聖人以天下為家,不別遠近,不殊內外,故遂止葬。 夫言
舜、禹,實也;言其巡狩,虛也。 舜之與堯,俱帝者也,共五千里之境,同四海之內;二帝之道,相因不殊。 《堯典》
之篇,舜巡狩東至岱宗,南至霍山,西至太華,北至恆山。 以為四岳者,四方之中,諸侯之來,並會岳下,幽深遠近,無
不見者,聖人舉事,求其宜適也。 禹王如舜,事無所改,巡狩所至,以復如舜。 舜至蒼梧,禹到會稽,非其實也。 實
舜、禹之時,鴻水未治,堯傳於舜,舜受為帝,與禹分部,行治鴻水。 堯崩之後,舜老,亦以傳於禹。 舜南治水,死於
蒼梧;禹東治水,死於會嵇。 賢聖家天下,故因葬焉。 吳君高說:會稽本山名,夏禹巡守,會計於此山,因以名郡,故
曰會稽。 夫言因山名郡可也,言禹巡狩會計於此山,虛也。 巡狩本不至會稽,安得會計於此山? 宜聽君高之說,誠會
稽為會計,禹到南方,何所會計? 如禹始東死於會稽,舜亦巡狩,至於蒼梧,安所會計? 百王治定則出巡,巡則輒會
13 · 論衡1-5.txt · 2008-05-08 22:57
計,是則四方之山皆會計也。 百王太平,升封太山。 太山之上,封可見者七十有二,紛綸湮滅者,不可勝數。 如審帝
王巡狩輒會計,會計之地如太山封者,四方宜多。 夫郡國成名,猶萬物之名,不可說也。 獨為會稽立歟? 週時舊名
吳、越也,為吳、越立名,從何往哉? 六國立名,狀當如何? 天下郡國且百餘,縣邑出萬,鄉亭聚裡,皆有號名,賢聖
之才莫能說。 君高能說會稽,不能辨定方名。 會計之說,未可從也。 巡狩考正法度,禹時吳為裸國,斷發文身,考之
無用,會計如何?
傳書言:舜葬於蒼梧,象為之耕;禹葬會稽,鳥為之田。 蓋以聖德所致,天使鳥獸報佑之也。 世莫不然。 考實之,殆
虛言也。 夫舜、禹之德不能過堯,堯葬於冀州,或言葬於崇山,冀州鳥獸不耕,而鳥獸獨為舜、禹耕,何天恩之偏駁也?
或曰:“舜、禹治水,不得寧處,故舜死於蒼梧,禹死於會稽。勤苦有功,故天報之;遠離中國,故天痛之。”夫天報舜、
禹,使鳥田象耕,何益舜、禹? 天欲報舜、禹,宜使蒼梧、會稽常祭祀之。 使鳥獸田耕,不能使人祭。 祭加舜、禹之
墓,田施人民之家,天之報佑聖人,何其拙也,且無益哉! 由此言之,鳥田象耕,報佑舜、禹,非其實也。 實者,蒼梧
多像之地,會稽眾鳥所居。 《禹貢》曰:“彭蠡既瀦,陽鳥攸居。”天地之情,鳥獸之行也。 象自蹈土,鳥自食蘋。 土
蹶草盡,若耕田狀,壤靡泥易,人隨種之,世俗則謂為舜、禹田。 海陵麋田,若象耕狀,何嘗帝王葬海陵者邪?
傳書言:吳王夫差殺伍子胥,煮之於鑊,乃以鴟夷橐投之於江。 子胥恚恨,驅水為濤,以溺殺人。 今時會稽丹徒大江、
錢塘浙江,皆立子胥之廟。 蓋欲慰其恨心,止其猛濤也。 夫言吳王殺子胥投之於江,實也;言其恨恚驅水為濤者,虛
也。 屈原懷恨,自投湘江,湘江不為濤;申徒狄蹈河而死,河水不為濤。 世人必曰:“屈原、申徒狄不能勇猛,力怒不
如子胥。”夫衛菹子路而漢烹彭越,子胥勇猛不過子路、彭越。 然二士不能發怒於鼎鑊之中,以烹湯菹汁往見公,公
曰:“寡人問太卜曰:‘子道何能?’對曰:‘能動地。’地固可動乎?”晏子嘿然不對,出見太卜曰:“昔吾見鉤星在房、心
之間,地其動乎?”太卜曰:“然。”晏子出,太卜走見公:“臣非能動地,地固將自動。”夫子韋言星徙,猶太卜言地動
也。 地固且自動,太卜言己能動之。 星固將自徙,子韋言君能徙之。 使晏子不言鉤星在房、心,則太卜之姦對不覺。
宋無晏子之知臣,故子韋之一言,遂為其是。 案《子韋書錄序秦》亦言:“子韋曰:‘君出三善言,熒惑宜有動’。”於是
候之,果徙舍。 ”不言“三”。或時星當自去,子韋以為驗,實動離舍,世增言“三”。既空增三舍之數,又虛生二十一年之
壽也。
異虛篇第十八
殷高宗之時,桑谷俱生於朝,七日而大拱。 高宗召其相而問之,相曰:“吾雖知之,弗能言也。”問祖己,祖己曰:“夫桑
穀者,野草也,而生於朝,意朝亡乎?”高宗恐駭,側身而行道,思索先王之政,明養老之義,興滅國,繼絕世,舉佚民。
桑谷亡。 三年之後,諸侯以譯來朝者六國,遂享百年之福。 高宗,賢君也,而感桑谷生。 而問祖己,行祖己之言,修
政改行。 桑谷之妖亡,諸侯朝而年長久。 修善之義篤,故瑞應之福渥。 此虛言也。
祖己之言“朝當亡”哉! 夫朝之當亡,猶人當死。 人欲死,怪出。 國欲亡,期盡。 人死命終,死不復生,亡不復存。
祖己之言政,何益於不亡? 高宗之修行,何益於除禍? 夫家人見兇修善,不能得吉;高宗見妖改政,安能除禍? 除禍
且不能,況能招致六國,延期至百年乎! 故人之死生,在於命之夭壽,不在行之善惡;國之存亡,在期之長短,不在於政
之得失。 案祖己之佔,桑谷為亡之妖,亡像已見,雖修孝行,其何益哉! 何以效之?
魯昭公之時,瞿鵒來巢。 師己採文、成之世童謠之語,有瞿鵒之言,見今有來巢之驗,則佔謂之凶。 其後,昭公為
季氏所逐,出於齊,國果空虛,都有虛驗。 故野鳥來巢,師己處之,禍竟如佔。 使昭公聞師己之言,修行改政為善,居
高宗之操,終不能消。 何則? 瞿鵒之謠已兆,出奔之禍已成也。 瞿鵒之兆,已出於文、成之世矣。 根生,葉安得
不茂? 源發,流安得不廣? 此尚為近,未足以言之。 夏將衰也,二龍戰於庭,吐漦而去,夏王櫝而藏之。 夏亡,傳於
殷;殷亡,傳於週,皆莫之發。 至幽王之時,發而視之,漦流於庭,化為玄黿,走入後宮,與婦人交,遂生褒姒。 褒姒
歸周,歷王惑亂,國遂滅亡。 幽、歷王之去夏世,以為千數歲,二龍戰時,幽、厲、褒姒等未為人也。 週亡之妖,已出
久矣。 妖出,禍安得不就? 瑞見,福安得不至? 若二龍戰時言曰:“餘褒之二君也。”是則褒姒當生之驗也。 龍稱褒,
褒姒不得不生,生則厲王不得不惡,惡則國不得不亡。 徵已見,雖五聖十賢相與卻之,終不能消。 善惡同實:善祥出,
國必興;惡祥見,朝必亡。 謂惡異可以善行除,是謂善瑞可以惡政滅也。
河源出於崑崙,其流播於九河。 使堯、禹卻以善政,終不能還者,水勢當然,人事不能禁也。 河源不可禁,二龍不可
除,則桑穀不可卻也。 王命之當興也,猶春氣之當為夏也。 其當亡也,猶秋氣之當為冬也。 見春之微葉,知夏有莖
葉。 睹秋之零實,知冬之枯萃。 桑谷之生,其猶春葉秋實也,必然猶驗之。 今詳修政改行,何能除之? 夫以周亡之
祥,見於夏時,又何以知桑谷之生,不為紂亡出乎! 或時祖己言之,信野草之佔,失遠近之實。 高宗問祖己之後,側身
行道,六國諸侯偶朝而至,高宗之命自長未終,則謂起桑谷之問,改行修行,享百年之福矣。 夫桑谷之生,殆為紂出,亦
或時吉而不兇,故殷朝不亡,高宗壽長。 祖己信野草之佔,謂之當亡之徵。
漢孝武皇帝之時,獲白麟戴兩角而共牴,使謁者終軍議之。 軍曰:“夫野獸而共一角,像天下合同為一也。”麒麟野獸
也,桑谷野草也,俱為野物,獸草何別? 終軍謂獸為吉,祖己謂野草為凶。 高宗祭成湯之廟,有蜚雉升鼎而雊。 祖己
以為遠人將有來者,說《尚書》家謂雉兇,議駁不同。 且從祖己之言,雉來吉也,雉伏於野草之中,草覆野鳥之形,若民
人處草廬之中,可謂其人吉而廬兇乎? 民人入都,不謂之凶,野草生朝,何故不吉? 雉則民人之類。 如謂含血者吉,
長狄來至,是吉也,何故謂之凶? 如以從夷狄來者不吉,介葛盧來朝,是凶也。 如以草木者為凶,硃草、蓂莢出,是不
吉也。 硃草、蓂莢,皆草也,宜生於野,而生於朝,是為不吉。 何故謂之瑞? 一野之物,來至或出,吉凶異議。 硃草
莢善草,故為吉,則是以善惡為吉凶,不以都野為好醜也。 週時天下太平,越嘗獻雉於周公。 高宗得之而吉。 雉亦草
野之物,何以為吉? 如以雉所分有似於士,則
�������������,風衰葉下,集於道路。 夫“天雨谷”者,草木葉燒飛而集之類也。 而世以為雨谷,作傳書
者以〔為〕變怪。 天主施氣,地主產物。 有葉、實可啄食者,皆地所生,非天所為也。 今谷非氣所生,須土以成。 雖
云怪變,怪變因類。 生地之物,更從天集,生天之物,可從地出乎? 地之有萬物,猶天之有列星也。 星不更生於地,
谷何獨生於天乎? 傳書又言:伯益作井,龍登玄云,神棲崑崙。 言龍井有害,故龍神為變也。 夫言龍登玄云,實也。
言神棲崑崙,又言為作井之故,龍登神去,虛也。 夫作井而飲,耕田而食,同一實也。 伯益作井,致有變動。 始為耕
耘者,何故無變? 神農之橈木為耒,教民耕耨,民始食穀,谷始播種。 耕土以為田,鑿地以為井。 井出水以救渴,田
出谷以拯飢,天地鬼神所欲為也,龍何故登玄云? 神何故棲崑崙? 夫龍之登玄云,古今有之,非始益作井而乃登也。
方今盛夏,雷雨時至,龍多登雲。 雲龍相應,龍乘雲雨而行,物類相致,非有為也。 堯時,五十之民,擊壤於塗。 觀
者曰:“大哉,堯之德也!”擊壤者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堯何等力?”堯時已有井矣。
唐、虞之時,豢龍、御龍,龍常在朝。 夏末政衰,龍乃隱伏。 非益鑿井,龍登雲也。 所謂神者,何神也? 百神皆是。
百神何故惡人為井? 使神與人同,則亦宜有飲之欲。 有飲之欲,憎井而去,非其實也。 夫益殆之鑿井,龍不為鑿井登
雲,神不棲於崑崙,傳書意妄,造生之也。
傳書言: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晉君憂之。 晉伯宗以輦者之言,令景公素縞而哭之,河水為之流通。 此虛言也。 夫
山崩壅河,猶人之有癰腫,血脈不通也。 治癰腫者,可複以素服哭泣之聲治乎? 堯之時,洪水滔天,懷山襄陵。 帝堯
吁嗟,博求賢者。 水變甚於河壅,堯憂深於景公,不聞以素縞哭泣之聲能厭勝之。 堯無賢人若輦者之術乎? 將洪水變
大,不可以聲服除也? 如素縞而哭,悔過自責也,堯、禹之治水以力役,不自責。 梁山,堯時山也;所壅之河,堯時河
也。 山崩河壅,天雨水踴,二者之變無以殊也。 堯、禹治洪水以力役,輦者治壅河用自責。 變同而治異,人鈞而應
殊,殆非賢聖變復之實也。 凡變復之道,所以能相感動者,以物類也。 有寒則復之以溫,溫复解之以寒。 故以龍致
雨,以刑逐〔景〕,皆緣五行之氣用相感勝之。 山崩壅河,素縞哭之,於道何意乎? 此或時何壅之時,山初崩,土積
聚,水未盛。 三日之後,水盛土散,稍壞沮矣。 壞沮水流,竟注東去。 遭伯宗得輦者之言,因素縞而哭,哭之因流,
流時謂之河變,起此而復,其實非也。 何以驗之? 使山恆自崩乎,素縞哭無益也。 使其天變應之,宜改政治。 素縞而
哭,何政所改而天變复乎?
傳書言:曾子之孝,與母同氣。 曾子出薪於野,有客至而欲去,曾母曰:“願留,參方到。”即以右手扼其左臂。 曾子左
臂立痛,即馳至問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來欲去,吾扼臂以呼汝耳。”蓋以至孝,與父母同氣,體有疾病,精神
輒感。 曰:此虛也。 夫孝悌之至,通於神明,乃謂德化至天地。 俗人緣此而說,言孝悌之至,精氣相動。 如曾母臂
痛,曾子臂亦輒痛,曾母病,曾子亦病〔乎〕? 曾母死,曾子輒死乎? 考事,曾母先死,曾子不死矣。 此精氣能小相
動,不能大相感也。 世稱申喜夜聞其母歌,心動,開關問歌者為誰,果其母。 蓋聞母聲,聲音相感,心悲意動,開關而
問,蓋其實也。 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不聞號呼之聲,母小扼臂,安能動子? 疑世人頌成,聞曾子之孝天下少雙,則
為空生母扼臂之說也。
世稱:南陽卓公為緱氏令,蝗不入界。 蓋以賢明至誠,災蟲不入其縣也。 此又虛也。 夫賢明至誠之化,通於同類,能
相知心,然後慕服。 蝗蟲,閩虻之類也,何知何見而能知卓公之化? 使賢者處深野之中,閩虻能不入其舍乎? 閩虻不
能避賢者之舍,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縣? 如謂蝗蟲變與閩虻異,夫寒溫亦災變也,使一郡皆寒,賢者長一縣,一縣之界能
獨溫乎? 夫寒溫不能避賢者之縣,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界? 夫如是,蝗蟲適不入界,卓公賢名稱於世,世則謂之能卻蝗
蟲矣。 何以驗之? 夫蝗之集於野,非能普博盡蔽地也,往往積聚多少有處。 非所積之地,則盜跖所居;所少之野,則
伯夷所處也。 集過有多少,不能盡蔽覆也。 夫集地有多少,則其過縣有留去矣。 多少不可以驗善惡;有無安可以明賢
不肖也? 蓋時蝗自過,不謂賢人界不入明矣。
福虛篇第二十
世論行善者福至,為惡者禍來。 福禍之應,皆天也,人為之,天應之。 陽恩,人君賞其行;陰惠,天地報其德。 無貴
賤賢愚,莫謂不然。 徒見行事有其文傳,又見善人時遇福,故遂信之,謂之實然。 斯言或時賢聖欲勸人為善,著必然之
語,以明德報;或福時適遇者以為然。 如實論之,安得福佑乎?
禁惠王食寒菹而得蛭,因遂吞之,腹有疾而不能食。 令尹問:“王安得此疾也?”王曰:“我食寒菹而得蛭,念譴之而不行
其罪乎?是廢法而威不立也,非所以使國人聞之也;譴而行誅乎?則庖廚監食者法皆當死,心又不忍也。吾恐左右見之
也,因遂吞之。”令尹避席再拜而賀曰:“臣聞天道無親,唯德是輔。王有仁德,天之所奉也,病不為傷。”是夕也,惠王
之後而蛭出,及久患心腹之積皆愈。 故天之親德也,可謂不察乎! 曰:此虛言也。 案惠王之吞蛭,不肖之主也。 有不
肖之行,天不佑也。 何則? 惠王不忍譴蛭,恐庖廚監食法皆誅也。 一國之君,專擅賞罰;而赦,人君所為也。 惠王通
譴菹中何故有蛭,庖廚監食皆當伏法。 然能終不以飲食行誅於人,赦而不罪,惠莫大焉。 庖廚罪覺而不誅,自新而改
後。 惠王赦細而活微,身安不病。 今則不然,強食害己之物,使監食之臣不聞其過,失禦下之威,無禦非之心,不肖一
也。 使庖廚監食失甘苦之和,若塵土落於菹中,大如蟣虱,非意所能覽,非目所能見,原心定罪,不明其過,可謂惠矣。
今蛭廣有分數,長有寸度,在寒菹中,眇目之人猶將見之,臣不畏敬,擇濯不謹,罪過至重。 惠王不譴,不肖二也。 菹
中不當有蛭,不食投地;如恐左右之見,懷屏隱匿之處,足以使蛭不見,何必食之? 如不可食之物,誤在菹中,可複隱匿
而強食之,不肖三也。 有不肖之行,而天佑之,是天報佑不肖人也。 不忍譴蛭,世謂之賢。 賢者操行,多若吞蛭之
類。 吞蛭天除其病,是則賢者常無病也。 賢者德薄,未足以言。 聖人純道,操行少非,為推不忍之行,以容人之過。
必眾多矣。 然而武王不豫,孔子疾病,天之佑人,何不實也? 或時惠王吞蛭,蛭偶自出。 食生物者無有不死,腹中熱
也。 初吞時蛭〕未死,而腹中熱,蛭動作,故腹中痛。 須臾,蛭死腹中,痛亦止。 蛭之性食血,惠王心腹之積,殆積
血也。 故食血之蟲死,而積血之病癒。 猶狸之性食鼠,人有鼠病,吞狸自愈。 物類相勝,方藥相使也。 食蛭蟲而病
癒,安得怪乎? 食生物無不死,死無不出,之後蛭出,安得佑乎? 令尹見惠王有不忍之德,知蛭入腹中必當死出,因再
拜,病賀不為傷。 著已知來之德,以喜惠王之心,是與子韋之言星徙、太卜之言地動無以異也。
宋人有好善行者,三世不改,家無故黑牛生白犢。 以問孔子,孔子曰:“此吉祥也,以享鬼神。”即以犢祭。 一年,其父
無故而盲。 牛又生白犢。 其父又使其子問孔子,孔子曰:“吉祥也,以享鬼神。”復以犢祭。 一年,其子無故而盲。 其
後楚攻宋,圍其城。 當此之時,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 此獨以父子俱盲之故,得毋乘城。 軍罷圍解,父子俱視。
此修善積行神報之效也。 曰:此虛言也。 夫宋人父子修善如此,神報之,何必使之先盲後視哉? 不盲常視,不能護
乎? 此神不能護不盲之人,則亦不能以盲護人矣。 使宋、楚之君合戰頓兵,流血殭屍,戰夫禽獲,死亡不還。 以盲之
故,得脫不行,可謂神報之矣。 今宋、楚相攻,兩軍未合,華元、子反結言而退,二軍之眾,並全而歸,兵矢之刃無頓用
者。 雖有乘城之役,無死亡之患。 為善人報者,為乘城之間乎? 使時不盲,亦猶不死。 盲與不盲,俱得脫免,神使之
盲,何益於善! 當宋國乏糧之時也,盲人之家,豈獨富哉? 俱與乘城之家易子骸,反以窮厄獨盲無見,則神報佑人,失
善惡之實也。 宋人父子前偶自以風寒發盲,圍解之後,盲偶自愈。 世見父子修善,又用二白犢祭,宋、楚相攻獨不乘
城,圍解之後父子皆視,則謂修善之報、獲鬼神之佑矣。
楚相孫叔敖為兒之時,見兩頭蛇,殺而埋之,歸,對其母泣。 母問其故,對曰:“我聞見兩頭蛇死。向者,出見兩頭蛇,
恐去母死,是以泣也。”其母日: “今蛇何在?”對日:“我恐後人見之,即殺而埋之。”其母日:“吾聞有陰德者,天必報
之。汝必不死,天必報汝。”叔敖竟不死,遂為楚相。 埋一蛇,獲二佑,天報善明矣。 曰:此虛言矣。 夫見兩頭蛇輒死
者,俗言也;有陰德天報之福者,俗議也。 叔敖信俗言而埋蛇,其母信俗議而必報,是謂死生無命,在一蛇之死。 齊孟
嘗君田文以五月五日生,其父田嬰讓其母曰:“何故舉之?”曰:“君所以不舉五月子,何也?”嬰曰:“五月子長與戶同,
殺其父母。”曰:“人命在天乎?在戶乎?如在天,君何憂也;如在戶,則宜高其戶耳,誰而及之者!”後文長與一戶同,
而嬰不死。 是則五月舉子之忌,無效驗也。 夫惡見兩頭蛇,猶五月舉子也。 五月舉子,其父不死,則知見兩頭蛇者,
無殃禍也。 由此言之,見兩頭蛇自不死,非埋之故也。 埋一蛇,獲二福,如埋十蛇,得幾佑乎? 埋蛇惡人復見,叔敖
賢也。 賢者之行,豈徒埋蛇一事哉? 前埋蛇之時,多所行矣。 禀天善性,動有賢行。 賢行之人,宜見吉物,無為乃見
殺人之蛇。 豈叔敖未見蛇之時有惡,天欲殺之,見其埋蛇,除其過,天活之哉? 石生而堅,蘭生而香。 如謂叔敖之賢
在埋蛇之時,非生而禀之也。
儒家之徒董無心,墨家之役纏子,相見講道。 纏子稱墨家佑鬼神,是引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賜之十九年,纏子難以堯、舜
不賜年,桀、紂不夭死。 堯、舜、桀、紂猶為尚遠,且近難以秦穆公、晉文公。 夫諡者,行之跡也,跡生時行,以為死
諡。 穆者誤亂之名,文者德惠之表。 有誤亂之行,天賜之年;有德惠之操,天奪其命乎? 案穆公之霸,不過晉文;晉
文之諡,美於穆公。 天不加晉文以命,獨賜穆公以年,是天報誤亂,與“穆公”同也。 天下善人寡,惡人眾。 善人順
道,惡人違天。 然夫惡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年不長。 天不命善人常享一百載之壽,惡人為殤子惡死,何哉?
禍虛篇第二十一
世謂受福佑者,既以為行善所致;又謂被禍害者,為惡所得。 以為有沉惡伏過,天地罰之,鬼神報之。 天地所罰,小大
猶發;鬼神所報,遠近猶至。
傳曰:“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曾子弔之,哭。子夏曰:‘天乎!予之無罪也!’曾子怒曰:‘商,汝何無罪也?吾與汝事夫
子於洙、泗之間,退而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汝於夫子,爾罪一也;喪爾親,使民未有異聞,爾罪二也;喪爾子,
喪爾明,爾罪三也。而曰,汝何無罪歟?’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過矣,吾過矣!吾離群而索居,亦以久矣!’”夫子夏
喪其明,曾子責以罪,子夏投杖拜曾子之言,蓋以天實罰過,故目失其明,已實有之,故拜受其過。 始聞暫見,皆以為
然;熟考論之,虛妄言也。 夫失明猶失聽也。 失明則盲,失聽則聾。 病聾不謂之有過,失明謂之有罪,惑也。 蓋耳目
之病,猶心腹之有病也。 耳目失明聽,謂之有罪,心腹有病,可謂有過乎? 伯牛有疾,孔子自牖執其手,曰:“亡之,
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原孔子言,謂伯牛不幸,故傷之也。 如伯牛以過致疾,天報以惡與子夏同,孔子宜陳其
過,若曾子謂子夏之狀。 今乃言命,命非過也。 且天之罰人,猶人君罪下也。 所罰服罪,人君赦之。 子夏服過,拜以
自悔,天德至明,宜愈其盲。 如非天罪,子夏失明,亦換三罪。 且喪明之病,孰與被厲之病? 喪明有三罪,被厲有十
過乎? 顏淵早夭,子路葅醢。 早死、葅醢,極禍也。 以喪明言之,顏淵、子路有百罪也。 由此言之,曾子之言誤矣。
然子夏之喪明,喪其子也。 子者人情所通,親者人所力報也。 喪親民無聞,喪子失其明,此恩損於親而愛增於子也。
增則哭泣無數,數哭中風,目失明矣。 曾子因俗之議,以著子夏三罪。 子夏亦緣俗議,因以失明,故拜受其過。 曾
子、子夏未離於俗,故孔子門敘行,未在上第也。
秦襄王賜白起劍,白起伏劍將自刎,曰:“我有何罪於天乎?”良久,曰: “我固當死。長平之戰,趙卒降者數十萬,我詐
而盡坑之,是足以死。”遂自殺。 白起知己前罪,服更後罰也。 夫白起知己所以罪,不知趙卒所以坑。 如天審罰有過之
人,趙降卒何辜於天? 如用兵妄傷殺,則四十萬眾必有不亡,不亡之人,何故以其善行無罪而竟坑之? 卒不得以善蒙天
之佑,白起何故獨以其罪伏天之誅? 由此言之,白起之言過矣。
秦二世使使者詔殺蒙恬,蒙恬喟然歎曰:“我何過於天,無罪而死!”良久,徐曰:“恬罪故當死矣。夫起臨洮屬之遼東,
城徑萬里,此其中不能毋絕地脈。此乃恬之罪也。”即吞藥自殺。 太史公非之曰:“夫秦初滅諸侯,天下心未定,夷傷未
瘳,而恬為名將,不以此時強諫,救百姓之急,養老矜孤,修眾庶之和,阿意興功,此其〔兄〕弟〔遇〕誅,不亦宜乎!
何與乃罪地脈也?”夫蒙恬之言既非,而太史公非之亦未是。 何則? 蒙恬絕脈,罪至當死。 地養萬物,何過於人,而蒙
恬絕其脈? 知己有絕地脈之罪,不知地脈所以絕之過。 自非如此,與不自非何以異? 太史公為非恬之為名將,不能以
強諫,故致此禍。 夫當諫不諫,故致受死亡之戮。 身任李陵,坐下蠶室,如太史公之言,所任非其人,故殘身之戮,天
命而至也。 非蒙恬以不強諫,故致此禍,則己下蠶室,有非者矣。 己無非,則其非蒙恬,非也。 作伯夷之傳,〔列〕
善惡之行雲:“七十子之徒,仲尼獨薦顏淵好學。然回也屢空,糟糠不厭,卒夭死。天之報施善人如何哉!盜跖日殺不辜,
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黨數千,橫行天下,竟以壽終。是獨遵何哉?”若此言之,顏回不當早夭,盜跖不當全活也。 不
怪顏淵不當夭,而獨謂蒙恬當死,過矣。 漢將李廣與望氣王朔燕語曰:“自漢擊匈奴,而廣未常不在其中,而諸校尉以
下,才能不及中,然以胡軍攻取侯者數十人。而廣不為後人,然終無尺〔寸〕之功,以得封邑者,何也?豈吾相不當侯?
且固命也?”朔曰:“將軍自念,豈常有恨者乎? ”廣曰:“吾為隴西太守,羌常反,吾誘而降之八百餘人;吾詐而同日殺
之。至今恨之,獨此矣。”朔曰:“禍莫大於殺已降,此乃將軍所以不得侯者也。 ”李廣然之,聞者信之。 夫不侯猶不王
者也。 不侯何恨,不王何負乎? 孔子不王,論者不謂之有負;李廣不侯,王朔謂之有恨。 然則王朔之言,失論之實
矣。 論者以為人之封侯,自有天命。 天命之符,見於骨體。 大將軍衛青在建章宮時,鉗徒相之,曰:“貴至封侯。”後
竟以功封萬戶侯。 衛青未有功,而鉗徒見其當封之證。 由此言之,封侯有命,非人操行所能得也。 鉗徒之言實而有
效,王朔之言虛而無驗也。 多橫恣而不罹禍,順道而違福,王朔之說,白起自非、蒙恬自咎之類也。 倉卒之世,以財利
相劫殺者眾。 同車共船,千里為商,至闊迥之地,殺其人而並取其財,屍捐不收,骨暴不葬,在水為魚鱉之食,在土為螻
蟻之糧;惰窳之人,不力農勉商,以積穀貨,遭歲饑饉,腹餓不飽,椎人若畜,割而食之,無君子小人,並為魚肉:人所
不能知,吏所不能覺。 千人以上,萬人以下,計一聚之中,生者百一,死者十九。 可謂無道至痛甚矣,皆得陽達富厚安
樂。 天不責其無仁義之心,道相並殺;非其無力作而倉卒以人為食,加以渥禍,使之夭命,章其陰罪,明示世人,使知不
可為非之驗,何哉? 王朔之言,未必審然。
傳書:“李斯妒同才,幽殺韓非於秦,後被車裂之罪,商鞅欺舊交,擒魏公子卬,後受誅死之禍。”彼欲言其賊賢欺交,故
受患禍之報也。 夫韓非何過而為李斯所幽? 公子卬何罪而為商鞅所擒? 車裂誅死,賊賢欺交,幽死見擒,何以致之?
如韓非、公子卬有惡,天使李斯、商鞅報之,則李斯、商鞅為天奉誅,宜蒙其賞,不當受其禍。 如韓非、公子卬無惡,非
天所罰,李斯、商鞅不得幽擒。 論者說曰:“韓非、公子卬有陰惡伏罪,人不聞見,天獨知之,故受戮殃。”夫諸有罪之
人,非賊賢則逆道。 如賊賢,則被所賊者何負? 如逆道,則被所逆之道何非?
凡人窮達禍福之至,大之則命,小之則時。 太公窮賤,遭周文而得封。 甯戚隱厄,逢齊桓而見官。 非窮賤隱厄有
非,而得封見官有是也。 窮達有時,遭遇有命也。 太公、甯戚,賢者也,尚可謂有非。 聖人,純道者也。 虞舜為父弟
所害,幾死再三;有遇唐堯,堯禪舜。 立為帝。 嘗見害,未有非;立為帝,未有是。 前時未到,後則命時至也。 案古
人君臣困窮,後得達通,未必初有惡天禍其前,卒有善神佑其後也。 一身之行,一行之操,結髮終死,前後無異。 然一
成一敗,一進一退,一窮一通,一全一壞,遭遇適然,命時當也。
龍虛篇第二十二
盛夏之時,雷電擊折樹木,發壞室屋,俗謂天取龍,謂龍藏於樹木之中,匿於屋室之間也,雷電擊折樹木,發壞屋室,則
龍見於外。 龍見,雷取以升天。 世無愚智賢不肖,皆謂之然。 如考實之,虛妄言也。
夫天之取龍何意邪? 如以龍神為天使,猶賢臣為君使也,反報有時,無為取也。 如以龍遁逃不還,非神之行,天亦無用
為也。 如龍之性當在天,在天上者固當生子,無為複在地。 如龍有升降,降龍生子於地,子長大,天取之,則世名雷電
為天怒,取龍之子,無為怒也。 且龍之所居,常在水澤之中,不在木中屋間。 何以知之? 叔向之母曰:“深山大澤,實
生龍蛇。”傳曰:“山致其高,雲雨起焉。水致其深,蛟龍生焉。”傳又言:“禹渡於江,黃龍負船。”“荊次非渡淮,兩龍繞
舟。”“東海之上,有A丘欣,勇而有力,出過神淵,使御者飲馬,馬飲因沒。欣怒,拔劍入淵追馬,見兩蛟方食其馬,手
劍擊殺兩蛟。”由是言之,蛟與龍常在淵水之中,不在木中屋間明矣。 在淵水之中,則魚鱉之類。 魚鱉之類,何為上
天? 天之取龍,何用為哉? 如以天神乘龍而行,神恍惚無形,出入無間,無為乘龍也。 如仙人騎龍,天為仙者取龍,
則仙人含天精氣,形輕飛騰,若鴻鵠之狀,無為騎龍也。 世稱黃帝騎龍昇天,此言蓋虛,猶今謂天取龍也。
且世謂龍昇天者,必謂神龍。 不神,不升天;升天,神之效也。 天地之性,人為貴,則龍賤矣。 貴者不神,賤者反神
乎? 如龍之性有神與不神,神者升天,不神者不能。 龜蛇亦有神與不神,神龜神蛇,复升天乎? 且龍禀何氣而獨神?
天有倉龍、白虎、硃鳥、玄武之像也,地亦有龍、虎、鳥、龜之物。 四星之精,降生四獸。 虎鳥與龜不神,龍何故獨神
也? 人為倮蟲之長,龍為鱗蟲之長。 俱為物長,謂龍昇天,人復升天乎? 龍與人同,獨謂能升天者,謂龍神也。 世或
謂聖人神而先知,猶謂神龍能升天也。 因謂聖人先知之明,論龍之才,謂龍昇天,故其宜也。
天地之間,恍惚無形,寒暑風雨之氣乃為神。 今龍有形,有形則行,行則食,食則物之性也。 天地之性,有形體之類,
能行食之物,不得為神。 何以言之,龍有體也。 傳曰:“鱗蟲三百,龍為之長。”龍為鱗蟲之長,安得無體? 何以言
之,孔子曰:“龍食於清,遊於清。龜食於清;遊於濁;魚食於濁,遊於濁。丘上不及龍,下不為魚,中止其龜與!”
《山海經》言:四海之外,有乘龍蛇之人。 世俗畫龍之象,馬首蛇尾。 由此言之,馬、蛇之類也。 慎子曰:“蜚龍乘
雲,騰蛇遊霧,雲罷雨霽,與蚓蟻同矣。 ”韓子曰:“龍之為蟲也,鳴可狎而騎也。然喉下有逆鱗尺餘,人或嬰之,必殺
人矣。”比之為蚓蟻,又言蟲可狎而騎,蛇、馬之類明矣。 傳曰:“紂作象箸而箕子泣。”泣之者,痛其極也。 夫有像
箸,必有玉杯。 玉杯所盈,象箸所挾,則必龍肝豹胎。 夫龍肝可食,其龍難得。 難得則愁下,愁下則禍生,故從而痛
之。 如龍神,其身不可得殺,其肝何可得食? 禽獸肝胎非一,稱龍肝豹胎者,人得食而知其味美也。 春秋之時,龍見
於絳郊。 魏獻子問於蔡墨曰:“吾聞之,蟲莫智於龍,以其不生得也。謂之智,信乎?”對曰:“人實不知,非龍實智。古
者畜龍,故國有豢龍氏,有御龍氏。”獻子曰:“是二者,吾亦聞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謂也?”對曰:“昔有飂叔〔安〕有
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能求其嗜欲以飲食之,龍多歸之。乃擾畜龍,以服事舜,而錫之姓曰董,氏曰豢龍,封諸鬲
川,鬲夷氏是其後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龍。及有夏,孔甲擾於帝,帝賜之乘龍,河、漢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
也,而未獲豢龍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於豢龍氏,以事孔甲,能飲食龍。夏后嘉之,賜氏曰御龍,以更豕
韋之後。龍一雌死,潛醢以食夏后.夏后〔亨〕之。既而使求,懼而不得,遷於魯縣,范氏其後也。”獻子曰:“今何故無
之?”對曰:“夫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職,則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業,其物乃至。若泯棄之,物
乃低伏,鬱湮不育。”由此言之,龍可畜又可食也。 可食之物,不能神矣。 世無其官,又無董父、後劉之人,故潛藏伏
匿,出見希疏;出又乘雲,與人殊路,人謂之神。 如存其官而有其人,則龍,牛之類也,何神之有? 以《山海經》言
之,以慎子、韓子證之,以俗世之畫驗之,以箕子之泣訂之,以蔡墨之對論之,知龍不能神,不能升天,天不以雷電取
龍,明矣。 世俗言龍神而升天者,妄矣。
世俗之言,亦有緣也。 短書言:“龍無尺木,無以升天。”又曰“升天”,又言“尺木”,謂龍從木中升天也。 彼短書之
家,世俗之人也。 見雷電發時,龍隨而起,當雷電〔擊〕樹木之時,龍適與雷電俱在樹木之側,雷電去,龍隨而上,故謂
從樹木之中升天也。 實者雷龍同類,感氣相致,故《易》曰:“雲從龍,風從虎。”又言:“虎嘯谷風至,龍興景雲
起。”龍與雲相招,虎與風相致,故董仲舒雩祭之法,設土龍以為感也。 夫盛夏太陽用事,雲雨乾之。 太陽火也,雲雨
水也,〔水〕火激薄則鳴而為雷。 龍聞雷聲則起,起而云至,雲至而龍乘之。 雲雨感龍,龍亦起雲而升天。 天極雷
高,雲消复降。 人見其乘雲則謂“升天”,見天為雷電則為“天取龍”。 世儒讀《易》文,見傳言,皆知龍者云之類。 拘
俗人之議,不能通其說;又見短書為證,故遂謂“天取龍”。
天不取龍,龍不升天。 當丘欣之殺兩蛟也,手把其尾,拽而出之至淵之外,雷電擊之。 蛟則龍之類也。 蛟龍見而云雨
至,雲雨至則雷電擊。 如以天實取龍,龍為天用,何以死蛟〔不〕為取之? 且魚在水中,亦隨雲雨,蜚而乘雲雨非升天
也。 龍,魚之類也,其乘雷電猶魚之飛也。 魚隨雲雨,不謂之神,龍乘雷電獨謂之神。 世俗之言,失其實也。 物在世
間,各有所乘。 水蛇乘霧,龍乘雲,鳥乘風。 見龍乘雲,獨謂之神,失龍之實,誣龍之能也。
然則龍之所以為神者,以能屈伸其體,存亡其形。 屈伸其體,存亡其形,未足以為神也。 豫讓吞炭,漆身為厲,人不識
其形。 子貢滅須為婦人,人不知其狀;龍變體自匿,人亦不能覺,變化藏匿者巧也。 物性亦有自然,
狌狌知往,乾鵲知來,鸚鵡能言,三怪比龍,性變化也。 如以巧為神,豫讓、子貢神也。 孔子曰:“遊者可為網,飛者
可為矰。至於龍也,吾不知其乘風雲上升。今日見老子,其猶龍乎!”夫龍乘雲而上,雲消而下。 物類可察,上下可知;
而云孔子不知。 以孔子之聖,尚不知龍,況俗人智淺,好奇之性,無實可之心,謂之龍神而升天,不足怪也。
雷虛篇第二十三
盛夏之時,雷電迅疾,擊折樹木,壞敗室屋,時犯殺人。 世俗以為“擊折樹木、壞敗室屋”者,天取龍;其“犯殺人”也,
謂之〔有〕陰過,飲食人以不潔淨,天怒,擊而殺之。 隆隆之聲,天怒之音,若人之呴籲矣。 世無愚智,莫謂不然。
推人道以論之,虛妄之言也。
夫雷之發動,一氣一聲也,折木壞屋亦犯殺人,犯殺人時亦折木壞屋。 獨謂折木壞屋者,天取龍;犯殺人,罰陰過,與取
龍吉凶不同,並時共聲,非道也。 論者以為“隆隆”者,天怒呴籲之聲也。 此便於罰過,不宜於取龍。 罰過,天怒可
也;取龍,龍何過而怒之? 如龍神,天取之,不宜怒。 如龍有過,與人同罪,殺而已,何為取也? 殺人,怒可也。 取
龍,龍何過而怒之? 殺人不取;殺龍取之。 人龍之罪何別? 而其殺之何異? 然則取龍之說既不可聽,罰過之言復不可
從。
何以效之? 案雷之聲迅疾之時,人僕死於地,隆隆之聲臨人首上,故得殺人。 審隆隆者天怒乎? 怒用口之怒氣殺人
也。 口之怒氣,安能殺人? 人為雷所殺,詢其身體,若燔灼之狀也。 如天用口怒,口怒生火乎? 且口著乎體,口之動
與體俱。 當擊折之時,聲著於地;其衰也,聲著於天。 夫如是,聲著地之時,口至地,體亦宜然。 當雷迅疾之時,仰
視天,不見天之下,不見天之下,則夫隆隆之聲者,非天怒也。 天之怒與人無異。 人怒,身近人則聲疾,遠人則聲微。
今天聲近,其體遠,非怒之實也。 且雷聲迅疾之時,聲東西或南北,如天怒體動,口東西南北,仰視天亦宜東西南北。
或曰:“天已東西南北矣,雲雨冥晦,人不能見耳。”夫千里不同風,百里不共雷。 《易》曰:“震驚百里。”雷電之地,
〔雲〕雨晦冥,百里之外無雨之處,宜見天之東西南北也。 口著於天,天宜隨口,口一移普天皆移,非獨雷雨之地,天隨
口動也。 且所謂怒者,誰也? 天神邪? 蒼蒼之天也? 如謂天神,神怒無聲;如謂蒼蒼之天,天者體不怒,怒用口。
且天地相與,夫婦也,其即民父母也。 子有過,父怒,笞之致死,而母不哭乎? 今天怒殺人,地宜哭之。 獨聞天之
怒,不聞地之哭。 如地不能哭,則天亦不能怒。 且有怒則有喜。 人有陰過,亦有陰善。 有陰過,天怒殺之;如有陰
善,天亦宜以善賞之。 隆隆之聲謂天之怒,如天之喜,亦哂然而笑。 人有喜怒,故謂天喜怒、推人以知天,知天本於
人。 如人不怒,則亦無緣謂天怒也。 緣人以知天,宜盡人之性。 人性怒則呴籲,喜則歌笑。 比聞天之怒,希聞天之
喜;比見天之罰,希見天之賞。 豈天怒不喜,貪於罰,希於賞哉? 何怒罰有效,喜賞無驗也?
且雷之擊也,“折木壞屋”,“時犯殺人”,以為天怒。 時或徒雷,無所折敗,亦不殺人,天空怒乎? 人君不空喜怒,喜怒
必有賞罰。 無所罰而空怒,是天妄也。 妄則失威,非天行也。 政事之家,以寒溫之氣,為喜怒之候,人君喜即天溫,
〔怒〕則天寒。 雷電之日,天必寒也。 高祖之先劉媼曾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此時雷電晦冥。 天方施氣,宜喜之時
也,何怒而雷? 如用擊折者為怒,不擊折者為喜,則夫隆隆之聲,不宜同音。 人怒喜異聲,天怒喜同音,與人乖異,則
人何緣謂之天怒? 且“飲食人以不潔淨”,小過也。 以至尊之身,親罰小過,非尊者之宜也。 尊不親罰過,故王不親誅
罪。 天尊於王,親罰小過,是天德劣於王也。 且天之用心,猶人之用意。 人君罪惡,初聞之時,怒以非之;及其誅
之,哀以憐之。 故《論語》曰:“如得其情,則哀憐而勿喜。”紂至惡也,武王將誅,哀而憐之。 故《尚書》曰:“予惟
率夷憐爾。”人君誅惡,憐而殺之;天之罰過,怒而擊之。 是天少恩而人多惠也。 說雨者以為天施氣。 天施氣,氣渥為
雨,故雨潤萬物,名曰澍。 人不喜,不施恩。 天不說,不降雨。 謂雷,天怒;雨者,天喜也。 雷起常與雨俱,如論之
言,天怒且喜也。 人君賞罰不同日,天之怒喜不殊時,天人相違,賞罰乖也。 且怒喜具形,亂也。 惡人為亂,怒罰其
過;罰之以亂,非天行也。 冬雷人謂之陽氣洩,春雷謂之陽氣發。 夏雷不謂陽氣盛,謂之天怒,竟虛言也。
人在天地之間,物也。 物,亦物也。 物之飲食,天不能知。 人之飲食,天獨知之。 萬物於天,皆子也;父母於子,恩
德一也。 豈為貴賢加意,賤愚不察乎? 何其察人之明,省物之暗也! 犬豕食,人腐臭食之,天不殺也。 如以人貴而獨
禁之,則鼠洿人飲食,人不知,誤而食之,天不殺也。 如天能原鼠,則亦能原人,人誤以不潔淨飲食人,人不知而食之
耳,豈故舉腐臭以予之哉? 如故予之,人亦不肯食。 呂后斷戚夫人手,去其眼,置於廁中,以為人豕。 呼人示之,人
皆傷心;惠帝見之,疾臥不起。 呂后故為,天不罰也。 人誤不知,天輒殺之,不能原誤,失而責故,天治悖也。
夫人食不淨之物,口不知有其洿也;如食,已知之,名曰腸洿。 戚夫人入廁,身體辱之,與洿何以別? 腸之與體何以
異? 為腸不為體,傷洿不病辱,非天意也。 且人聞人食不清之物,心平如故,觀戚夫人者,莫不傷心。 人傷,天意悲
矣。 夫悲戚夫人則怨呂后,案呂后之崩,未必遇雷也。 道士劉春熒惑楚王英,使食不清。 春死,未必遇雷也。 建初四
年夏六月,雷擊殺會稽〔鄞〕專日食羊五頭皆死。 夫羊何陰過,而雷殺之? 舟人洿溪上流,人飲下流,舟人不雷死。
天神之處天,猶王者之居也。 王者居重關之內,則天之神宜在隱匿之中。 王者居宮室之內,則天亦有太微、紫宮、軒
轅、文昌之坐。 王者與人相遠,不知人之陰惡。 天神在四宮之內,何能見人暗過? 王者聞人進,以人知。 天知人惡,
亦宜因鬼。 使天問過於鬼神,則其誅之,宜使鬼神。 如使鬼神,則天怒,鬼神也,非天也。
且王斷刑以秋,天之殺用夏,此王者用刑違天時。 奉天而行,其誅殺也,宜法像上天。 天殺用夏,王誅以秋,天人相
違,非奉天之義也。 或論曰:“飲食〔人〕不潔淨,天之大惡也。殺大惡,不須時。”王者大惡,謀反大逆無道也。 天之
大惡,飲食人不潔清。 天〔人〕所惡,小大不均等也。 如小大同,王者宜法天,制飲食人不潔清之法為死刑也。 聖王
有天下,制刑不備此法,聖王闕略,有遺失也? 或論曰:“鬼神治陰,王者治陽。陰過暗昧,人不能覺,故使鬼神主
之。”曰:“陰過非一也,何不盡殺?案一過,非治陰之義也。天怒不旋日,人怨不旋踵。人有陰過,或時有用冬,未必專
用夏也。以冬過誤,不輒擊殺,遠至於夏,非不旋日之意也。
圖畫之工,圖雷之狀,累累如連鼓之形;又圖一人,若力士之容,謂之雷公,使之左手引連鼓,右手推椎,若擊之狀。 其
意以為雷聲隆隆者,連鼓相扣擊之〔音〕也;其魄然若敝裂者,椎所擊之聲也;其殺人也,引連鼓相椎,並擊之矣。 世又
信之,莫謂不然。 如復原之,虛妄之像也。 夫雷,非聲則氣也。 聲與氣,安可推引而為連鼓之形乎? 如審可推引,則
是物也。 相扣而音鳴者,非鼓即鐘也。 夫隆隆之聲,鼓與鍾邪? 如審是也,鐘鼓不〔而〕空懸,須有筍虡,然後能
安,然後能鳴。 今鐘鼓無所懸著,雷公之足,無所蹈履,安得而為雷? 或曰:“如此固為神。如必有所懸著,足有所
履,然後而為雷,是與人等也,何以為神?”曰:神者,恍惚無形,出入無門,上下無垠,故謂之神。 今雷公有形,雷聲
有器,安得為神? 如無形,不得為之圖像;如有形,不得謂之神。 謂之神龍昇天,實事者謂之不然,以人時或見龍之形
也。 以其形見,故圖畫昇龍之形也;以其可畫,故有不神之實。
難曰:“人亦見鬼之形,鬼复神乎?”曰:人時見鬼,有見雷公者乎? 鬼名曰神,其行蹈地,與人相似。 雷公頭不懸於
天,足不蹈於地,安能為雷公? 飛者皆有翼,物無翼而飛,謂仙人。 畫仙人之形,為之作翼。 如雷公與仙人同,宜复
著翼。 使雷公不飛,圖雷家言其飛,非也;使實飛,不為著翼,又非也。 夫如是,圖雷之家,畫雷之狀,皆虛妄也。
且說雷之家,謂雷,天怒呴籲也;圖雷之家,謂之雷公怒引連鼓也。 審如說雷之家,則圖雷之家非;審如圖雷之家,則說
雷之家誤。 二家相違也,並而是之,無是非之分。 無是非之分,故無是非之實。 無以定疑論,故虛妄之論勝也。
《禮》曰:“刻尊為雷之形,一出一入,一屈一伸,為相校軫則鳴。”校軫之狀,鬱律壘之類也,此像類之矣。 氣相校
軫分裂,則隆隆之聲,校軫之音也。 魄然若{敝衣}裂者,氣射之聲也。 氣射中人,人則死矣。 實說,雷者太陽之激氣
也。 何以明之? 正月陽動,故正月始雷。 五月陽盛,故五月雷迅。 秋冬陽衰,故秋冬雷潛。 盛夏之時,太陽用事,
陰氣乘之。 陰陽分〔爭〕,則相校軫。 校軫則激射。 激射為毒,中人輒死,中木木折,中屋屋壞。 人在木下屋間,偶
中而死矣。 何以驗之? 試以一斗水灌冶鑄之火,氣激{敝衣}裂,若雷之音矣。 或近之,必灼人體。 天地為爐大矣,陽
氣為火猛矣,雲雨為水多矣,分爭激射,安得不迅? 中傷人身,安得不死? 當冶工之消鐵也,以士為形,燥則鐵下,不
則躍溢而射。 射中人身,則皮膚灼剝。 陽氣之熱,非直消鐵之烈也;陰氣激之,非直土泥之濕也;陽氣中人,非直灼剝
之痛也。
夫雷,火也。 〔火〕氣剡人,人不得無跡。 如炙處狀似文字,人見之,謂天記書其過,以示百姓。 是複虛妄也。 使人
盡有過,天用雷殺人。 殺人當彰其惡,以懲其後,明著其文字,不當暗昧。 《圖》出於河,《書》出於洛。 河圖、洛
書,天地所為,人讀知之。 今雷死之書,亦天所為也,何故難知? 如以〔殪〕人皮不可書,魯惠公夫人仲子,寧武公女
也,生而有文在掌,曰“為魯夫人”,文明可知,故仲子歸魯。 雷書不著,故難以懲後。 夫如是,火剡之跡,非天所刻畫
也。 或頗有而增其語,或無有而空生其言,虛妄之俗,好造怪奇。 何以驗之? 雷者火也,以人中雷而死,即詢其身,
中頭則鬚髮燒燋,中身則皮膚灼焚,臨其屍上聞火氣,一驗也。 道術之家,以為雷燒石,色赤,投於井中,石燋井寒,激
聲大鳴,若雷之狀,二驗也。 人傷於寒,寒氣入腹,腹中素溫,溫寒分爭,激氣雷鳴,三驗也。 當雷之時,電光時見
大,若火之耀,四驗也。 當雷之擊,時或燔人室屋,及地草木,五驗也。 夫論雷之為火有五驗,言雷為天怒無一效。
然則雷為天怒,虛妄之言。
〔難〕曰:“《論語》雲:‘迅雷風烈必變。’《禮記》曰:‘有疾風迅雷甚雨則必變,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懼天
怒,畏罰及己也。如雷不為天怒,其擊不為罰過,則君子何為為雷變動、朝服而正坐〔乎〕?”曰:天之與人猶父子,有父
為之變,子安能忽? 故天變,己亦宜變,順天時,示己不違也。 人聞犬聲於外,莫不驚駭,竦身側耳以審聽之。 況聞
天變異常之聲,軒盍迅疾之音乎? 《論語》所指,《禮記》所謂,皆君子也。 君子重慎,自知無過,如日月之蝕,無
陰暗食人以不潔清之事,內省不懼,何畏於雷? 審如不畏雷,則其變動不足以效天怒。 何則? 不為己也。 如審畏雷,
亦不足以效罰陰過。 何則? 雷之所擊,多無過之人。 君子恐偶遇之,故恐懼變動。 夫如是,君子變動,不能明雷為天
怒,而反著雷之妄擊也。 妄擊不罰過,故人畏之。 如審罰過,有過小人乃當懼耳,君子之人無為恐也。 宋王問唐鞅
曰:“寡人所殺戮者眾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唐鞅曰:“王之所罪,盡不善者也。罰不善,善者胡為畏?王欲群
臣之畏也,不若毋辨其善與不善而時罪之,斯群臣畏矣。”宋王行其言,群臣畏懼,宋國大恐〕。 夫宋王妄刑,故宋國大
恐。 懼雷電妄擊,故君子變動。 君子變動,宋國大恐之類也。
道虛篇第二十四
儒書言:黃帝採首山銅,鑄鼎於荊山下。 鼎既成,有龍垂胡髯,下迎黃帝。 黃帝上騎龍,群臣,後宮從上七十餘人,龍
乃上去。 余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龍髯。 龍髯拔,墮黃帝之弓,百姓仰望黃帝既上天,乃抱其弓與龍胡髯籲號。 故後世
因其處曰“鼎湖”,其弓曰“烏號”。 《太史公記》誄五帝,亦云:黃帝封禪已,仙雲。 群臣朝其衣冠。 因葬埋之。
曰:此虛言也。 實“黃帝”者何等也? 號乎,諡乎? 如諡,臣子所誄列也。 誄生時所行為之諡。 黃帝好道,遂以升
天,臣子誄之,宜以仙升,不當以“黃”諡。 《諡法》曰:“靜民則法曰黃。”“黃”者,安民之諡,非得道之稱也。 百王
之諡,文則曰文,武則曰“武”。 文武不失實,所以勸操行也。 如黃帝之時質,未有諡乎? 名之為黃帝,何世之人也?
使黃帝之臣子,知君,使後世之人,跡其行。 黃帝之世,號諡有無,雖疑未定,“黃”非昇仙之稱,明矣。
龍不升天,黃帝騎之,乃明黃帝不升天也。 龍起雲雨,因乘而行;雲散雨止,降復入淵。 如實黃帝騎龍,隨溺於淵也。
案黃帝葬於橋山,猶曰群臣葬其衣冠。 審騎龍而升天,衣不離形;如封禪已,仙去。 衣冠亦不宜遺。 黃帝實仙不死而
升天,臣子百姓所親見也。 見其升天,知其不死,必也。 葬不死之衣冠,與實死者無以異,非臣子實事之心,別生於死
之意也。
載太山之上者,七十有二君,皆勞情苦思,憂念王事,然後功成事立,致治太平。 太平則天下和安,乃升太山而封禪焉。
夫修道求仙,與憂職勤事不同。 心思道則忘事,憂事則害性。 世稱堯若臘,舜若腒,心愁憂苦,形體贏癯。 使黃帝致
太平乎,則其形體宜如堯、舜。 堯、舜不得道,黃帝升天,非其實也。 使黃帝廢事修道,則心意調和,形體肥勁,是與
堯、舜異也,異則功不同矣。 功不同,天下未太平而升封,又非實也。 五帝三王皆有聖德之優者,黃帝〔亦〕在上焉。
如聖人皆仙,仙者非獨黃帝;如聖人不仙,黃帝何為獨仙? 世見黃帝好方術,方術仙者之業,則謂帝仙矣。 又見鼎湖之
名,則言黃帝採首山銅鑄鼎,而龍垂胡髯迎黃帝矣。 是與說會稽之山無以異也。 夫山名曰“會稽”,即云夏禹巡狩,會計
於此山上,故曰“會稽”。 夫禹至會稽治水不巡狩,猶黃帝好方伎不升天也。 無會計之事,猶無鑄鼎龍垂胡髯之實也。
裡名勝母,可謂實有子勝其母乎? 邑名朝歌,可謂民朝起者歌乎?
儒書言:淮南王學道,招會天下有道之人,傾一國之尊,下道術之士。 是以道術之士,並會淮南,奇方異術,莫不爭出。
王遂得道,舉家升天。 畜產皆仙,犬吠於天上,雞鳴於雲中。 此言仙藥有餘,犬雞食之,並隨王而升天也。 好道學仙
之人,皆謂之然。 此虛言也。
夫人,物也,雖貴為王侯,性不異於物。 物無不死,人安能仙? 鳥有毛羽,能飛,不能升天。 人無毛羽,何用飛升?
使有毛羽,不過與鳥同;況其無有,升天如何? 案能飛升之物,生有毛羽之兆;能馳走之物,生有蹄足之形。 馳走不能
飛升,飛升不能馳走。 禀性受氣,形體殊別也。 今人禀馳走之性,故生無毛羽之兆,長大至老,終無奇怪。 好道學
仙,中生毛羽,終以飛升。 使物性可變,金木水火可革更也。 蝦蟆化為鶉,雀入水為蜃蛤,禀自然之性,非學道所能為
也。 好道之人,恐其或若等之類,故謂人能生毛羽,毛羽備具,能升天也。 且夫物之生長,無卒成暴起,皆有浸漸。
為道學仙之人,能先生數寸之毛羽,從地自奮,升樓台之陛,乃可謂升天。 今無小升之兆,卒有大飛之驗,何方術之學成
無浸漸也?
毛羽大效,難以觀實。 且以人髯發物色少老驗之。 物生也色青,其熟也色黃。 人之少也發黑,其老也發白。 黃為物熟
驗,白為人老效。 物黃,人雖灌溉壅養,終不能青;發白,雖吞藥養性,終不能黑。 黑青不可複還,老衰安可複卻?
黃之與白,猶肉腥炙之燋,魚鮮煮之熟也。 燋不可複令腥,熟不可複令鮮。 鮮腥猶少壯,燋熟猶衰老也。 天養物,能
使物暢至秋,不得延之至春;吞藥養性,能令人無病,不能壽之為仙。 為仙體輕氣強,猶未能升天,令見輕強之驗,亦無
毛羽之效,何用升天? 天之與地,皆體也。 地無下,則天無上矣。 天無上升之路,何如? 穿天之體? 人力不能入。
如天之門在西北,升天之人,宜從崑崙上。 淮南之國,在地東南。 如審升天,宜舉家先從崑崙,乃得其階。 如鼓翼邪
飛,趨西北之隅,是則淮南王有羽翼也。 今不言其從之崑崙,亦不言其身生羽翼,空言升天,竟虛非實也。
案淮南王劉安,孝武皇帝之時也。 父長,以罪遷蜀嚴道,至雍道死。 安嗣為王,恨父徙死,懷反逆之心,招會術人,欲
為大事。 伍被之屬充滿殿堂,作道術之書,發怪奇之文,合景亂首。 《八公之傳》欲示神奇,若得道之狀,道終不成,
效驗不立,乃與伍被謀為反事,事覺自殺,或言誅死。 誅死、自殺,同一實也。 世見其書,深冥奇怪,又觀《八公之
傳》似若有效,則傳稱淮南王仙而升天,失其實也。
儒書言:盧敖遊乎北海,經乎太陰,入乎玄關,至於蒙谷之上,見一士焉:深目玄準,雁頸而〔鳶〕肩,浮上而殺下,軒
軒然方迎風而舞。 顧見盧敖,樊然下其臂,遁逃乎碑下。 敖乃視之,方卷然龜背而食合梨。 盧敖仍與之語曰:“吾子唯
以敖為倍俗,去群離黨,窮觀於六合之外者,非敖而己?敖幼而遊,至長不偷〕解,周行四極,唯北陰之未窺。今卒睹夫
子於是,殆可與敖為友乎?”若士者悖然而笑曰:“嘻!子中州之民也,不宜遠至此。此猶光日月而戴列星,四時之所行,
陰陽之所生也。此其比夫不名之地,猶突兀也。若我南游乎罔浪之野,北息乎沉薶之鄉,西窮乎杳冥之黨,而東貫湏懞之
先。此其下無地,上無天,聽焉無聞,而視焉則營;此其外猶有狀,有狀之餘,壹舉而能千萬里,吾猶未能之在。今子遊
始至於此,乃語窮觀,豈不亦遠哉?然子處矣。吾與汗漫期於九垓之上,吾不可久。”若士者舉臂而縱身,逐入雲中。 盧
敖目仰而視之,不見,乃止喜心不怠,悵若有喪,曰:“吾比夫子也,猶黃鵠之與壤蟲也,終日行,而不離咫尺,而自以為
遠,豈不悲哉!”
若盧敖者,唯龍無翼者升則乘雲。 盧敖言若士者有翼,言乃可信。 今不言有翼,何以升雲? 且凡能輕舉入雲中者,飲
食與人殊之故也。 龍食與蛇異,故其舉措與蛇不同。 聞為道者,服金玉之精,食紫芝之英。 食精身輕,故能神仙。 若
士者食合蜊之肉,與庸民同食,無精輕之驗,安能縱體而升天? 聞食氣者不食物,食物者不食氣。 若士者食物如不食
氣,則不能輕舉矣。
或時盧敖學道求仙,遊乎北海,離眾遠去,無得道之效,慚於鄉里,負於論議。 自知以必然之事見責於世,則作誇誕之
語,雲見一士,其意以為有〔仙〕,求之未得,期數未至也。 淮南王劉安坐反而死,天下並聞,當時並見,儒書尚有言其
得道仙去,雞犬升天者;況盧敖一人之身,獨行絕蹟之地,空造幽冥之語乎? 是與河東蒲坂項曼都之語,無以異也。 曼
都好道學仙,委家亡去,三年而返。 家問其狀,曼都曰:“去時不能自知,忽見若臥形,有仙人數人,將我上天,離月數
里而止。見月上下幽冥,幽冥不知東西。居月之旁,其寒淒愴。口飢欲食,仙人輒飲我以流霞一杯,每飲一杯,數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