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九年三月十五日福建汀州总兵官【臣】朱杰谨

奏为据实奏

闻事窃查汀郡八邑今春雨旸时若二麦十分秀实现在米价毎石银七钱地方宁谧民人乐业【臣】标三营制造盔甲器械经【臣】陆续折

奏兹军装军需随时修整按季册报督提二臣察核不敢复渎

宸聪【臣】标三营兵丁按期操演技艺颇谙有志上进各

安营伍【臣】谨据实缮折具

奏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览

凡百据实无纎毫粉饰之辞方为不欺也

世宗宪皇帝硃批谕旨 · 第 1925 / 244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