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河南开归河道【臣】沈廷正谨

奏为恭防

圣训谨再披下忱仰祈

睿鉴事雍正三年二月十七日抚【臣】田文镜传【臣】至署

捧出【臣】前奏谨沥下情仰祈

睿鉴一折奉有

硃批【臣】自分何人乃防

皇上逾格提撕既鉴【臣】愚诚复诫【臣】欺饰委曲

训诲至于此极祗遵之下感激涕零【臣】侄沈竹身受皇恩罔知报效行事乖违有干

国宪果不出

圣明洞鉴【臣】因外任年久有此亲侄未能敎诲防我皇上不加【臣】重谴预

示先防虽家人父子何以逾此【臣】躬沐

殊恩沁肌入髄惟有捐糜顶踵矢竭驽骀以期仰报圣恩于万一耳为此缮折具

奏所有原奉

硃批理合恭缴谨

奏

不但尔为其叔不能化诲朕昔在藩邸时何言不加训诫无如竟不遵承惟利是图即性命有所不顾朕因深悉其行为故于即位后又复谆谆严饬纵内不悛改外亦当惧王章国法不致仍蹈前辙何乃毫无忌惮又作如此等事尚容留于天地之间可乎诚所谓下愚不移之流可怜真孽障也

世宗宪皇帝硃批谕旨 · 第 748 / 244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