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二年五月十八日福建巡抚【臣】黄国材谨

奏为恭谢

天恩事窃【臣】接阅家信内称奉

旨闻得山东巡抚黄炳伊属官百姓皆有怨声且省内政事与伊原奏之语不符亦不能有益于地方看其为人存心才干还好着学士陈世倌与黄炳调补钦此【臣】闻

命之下不胜感激之至随恭设香案望

阙叩头谢

恩讫窃思【臣】子黄炳自防

皇上简畀封疆以来少年未谙才不称职是以【臣】朝夕焦思寝食忧虑【臣】子一日身任封疆【臣】心一日惴惴未安今【臣】子奉职无状不能有益地方乃防

皇上不加谴罪

特颁谕旨调补内阁学士【臣】子樗栎下材获膺

洪恩优渥终始矜全【臣】感激

主恩情不能已至于流涕【臣】惟有朂勉【臣】子黄炳凡事恪谨实心効力不敢稍有懈忽以期图报

高厚于万一理合具折叩谢

天恩【臣】不胜感激悚惶之至谨

奏

朕巳将黄炳用为刑部侍郎矣尔当朂勉之令其恪谨奉职又闻尔长子黄焜人材亦优朕欲擢用为按察使且密之勿宣

世宗宪皇帝硃批谕旨 · 第 344 / 244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