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三年十一月初十日两广总督【臣】孔毓珣谨

奏为奏明事窃【臣】一介庸愚荷防

皇上知遇隆恩【臣】即捐糜顶踵难报万一奈事出无心实干重罪悔愧惊惧不知所措縁雍正二年九月内年羮尧遣人至伊兄广东廵抚年希尧处托年希尧代买紫檀木二百担并托【臣】代买紫檀木二百担【臣】一时应允及后年希尧买木之时【臣】亦垫银七百六十两买紫檀木二百担大小计四十一根差人运送讫【臣】不料年羮尧大负

圣恩罪恶滔天与之代买代运罪实难逭【臣】愚昧无知

不能预料于事先理合据实

奏明认罪【臣】谨

奏

此等过失朕岂有不谅之理并不嗔责尔也年羮尧负朕深恩乃敢如此不法不但尔未料及实出朕之意外尔非党附下流辈之可比朕虽未睹尔靣深悉尔之居心为人为伊买木一事毫不必系怀朕无识人之明悮宠匪正自引咎不暇何顔复株连无辜此奏知道了朕从无心口互异之言日久天下臣民自当了然洞悉也

世宗宪皇帝硃批谕旨 · 第 87 / 244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