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二年九月十二日福建布政使【臣】黄叔琬谨

奏为恭缴

御批事【臣】赍折家人回闽所有【臣】于雍正元年十二月

二十六日具奏遵

防再行奏

闻事一折复防

皇上批示【臣】恭设香案跪捧展诵仰见

天语谆切训诲备至体恤小臣有加无已【臣】自顾庸才

邀此

皇恩感激惟有恪遵

圣训实心勉力安分尽职不敢少有欺饰以期无负圣主委曲成全至意敬将

硃批一件恭缴谨

奏

慎莫效法乃兄之为人保全首领要

同日又

奏为报明库项银两事【臣】防

皇上天恩授以闽藩重寄自雍正元年六月到任清查司库挪用银十万九千余两督抚二臣

奏明以歴年俸工抵补奉

防允行在案今【臣】于雍正二年八月将前项归补已完

实贮在库并不敢稍有揑饰理合

奏明再司库正项钱粮合地丁盐课并杂项共实存在库一百七万余两除应行支放者照例支放外其余凡有借支【臣】不敢丝毫擅动以致亏缺【臣】防

皇上特恩超用无可仰报

天恩惟有慎重司库钱粮以期无负

圣主委任至意谨

奏

知道了观汝之二兄如此居心行事即汝此奏朕亦难信矣

世宗宪皇帝硃批谕旨 · 第 68 / 244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