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遣使入<唐>朝贡。使还,<高宗>降玺书,谕王曰:"海东三国,开基日久, 列疆界,地实犬牙。近代已来,遂构嫌隙,战争交起,略无宁岁。遂令三韩之氓,命悬刀 {俎},筑戈肆愤,朝夕相仍。朕代天理物,载深矜悯。去岁,<高句丽><新罗>等使, 来入朝,朕命释兹 怨,更敦款睦。
<新罗>使<金法敏>奏言:'<高句丽><百济>,唇齿相依,竟举干戈,侵逼交至,大城重鎭, 为<百济>所倂,疆宇日蹙,威力 谢,乞诏<百济>,令归所侵之城。若不奉诏,卽自兴兵打取,但得古地,卽请交和。'朕以其言旣顺,不可不许。昔,<齐><桓>列士{土}诸侯,尙存亡国, 朕万国之主,岂可不恤危藩!王所兼<新罗>之城, 宜还其本国,<新罗>所获<百济> 虏,亦遣还王。然后,解患释纷,韬戈偃革,百姓获息肩之愿,三蕃无战争之劳。比夫流血边亭,积尸疆 ,耕织 废,士女无聊,岂可同年而语哉?王若不从进止,朕已依<法敏>所请,任其与王决战,亦令约束<高句丽>,不许远相救恤。<高句丽>若不承命,卽令<契丹>诸藩,度<辽>,深入抄掠。王可深思朕言,自求多福,审图良策,无贻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