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卷百济本纪四三斤王零二年

○二年,春,佐平<解仇>与恩率<燕信>聚众,据<大豆城>叛。王命佐平<眞男>以兵二千讨之,不克。更命德率<眞老>,帅精兵五百,击杀<解仇>。<燕信>奔<高句丽>,收其妻子,斩于<熊建{熊津}>市。

○论曰:『春秋』之法,君弑而贼不讨,则深责之,以为无臣子也。<解仇>贼害<文周>,其子<三斤>继立,非徒不能诛之,又委之以国政,至于据一城以叛,然后再兴大兵以克之。所谓履霜不戒,驯致坚氷,荧荧不灭,至于炎炎,其所由来,渐矣。<唐><宪宗>之弑,三世而后,仅能杀其贼, 海隅之荒僻,<三斤>之童蒙,又乌足道哉!三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三国史记 · 第 279 / 444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