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智藏。夏州人也。年少出家。住大興善寺。每誦法華經。以千徧為限。當損心吐血經數日。寺僧季暮告藏曰。傳聞損心用小便和麵作漿服之即差。藏云。誓於千徧之內不以穢物熏經。此雖為藥。終乖宿志。乃洒掃庭除。奉經置案。燒香旋繞禮拜祈誠。爾夜忽如睡夢。見一梵僧與藏取水和麵作漿。授之令服。藏飲之未半。欻然即悟。乃心力倍常。還遵舊貫。貞觀九年有夏州僧石法師聞藏誦經。奉酥三斤以充供養。藏盛以一器。初日以銅匙取中心桃許。明日更取乃見舊處融酥凝滿。從夏至秋日取如故。藏私心慶悅。始悟醍醐自出。到八月。分此舊酥與同寺僧靈響禪師。為響說之。又每聞異香及彈指之響。屢為幽人喚之令起。而前後所誦一萬餘徧。儀鳳三年。年八十八。終於淨影寺焉。但以戒足少虧。不獲深悟。識者恨之。 出弘贊第八。

兵衛盈庭

釋僧映。少出家。住江陽永齊寺。誦法華經。至于年老誦習無輟。與一法師竝房。法師意常嫌誦經聲高。妨癈看讀。請騫師諫之。爾日初夜月朗。僧映依常誦經。騫師欲往諫止。開戶望見映房前有數千人。身著甲鎧持弓帶仗。叉手胡跪以聽誦經。騫師即退歸房。明日備向此法師述昨宵所見。共往懺悔嫌恨之罪。映凡常行往恒聞前後有甲仗之聲。開皇年中卒於寺矣。 出弘贊第七。

神人警寢而進船

釋寶玦。張孝秀弟也。出家住匡山寺。誦法華經甚得通利。而不能善攝身口。梁邵陵王嫌之。夜遣二人密往殺玦。玦時在床臥息。忽夢見四人到床前。手搖玦云。邵陵王遣人來殺汝。汝那得安眠。玦因驚覺即起。向後開門。仍覺前戶有人入聲。心轉惶怖。出至房後本有池水。由來未經涉入。不測深淺。怳忽之間忽見一船二人倚篙待之。玦乃上船到彼岸竟。即見邵陵王所遣二人已在池邊。但[得-彳]水不得過。自後折節讀誦。善能斷契。人所倣効。時人呼為盧山殺契者是也。 出弘贊第六。

天帝邀經而入藏 靜和宅主

宅主。康宗大王之庶女。權臣晉康公之室也。知權勢氷山不久。歎浮生火宅無安。思修出要。幸聞圓妙始開白蓮社。同願剏成。力為外護。又塑成無量壽如來。下安于主殿。又願成金字蓮經。凡百粧嚴。無一不備。寄献于圓妙。妙請山人一如書寫。如後夢感神人自空而下曰。所寫金字法華已安忉利天第二額梨藏中。 出海東傳弘錄。

第六段 法師品 見寶塔品

鬼莫能害  舌不可耕  皂客還輸本錢  仙翁特請一品  空中彈指  座上生香

鬼莫能害

紹興二十八年。無為軍指使李遇。迎新郡大守於城西。既行十餘里。忽見百許人從路旁出。皆如三五歲兒。大呼而前。合圍擊之。李初不懼與相敺。每奮拳必十數輩仆地。纔仆即起。已散復合。如是數四。有躍而登肩取巾解髮者。李益窘走不可脫。且擊且前。俄一老叟布袍草履。不知自何來。厲聲咄曰。此官人常持法華經。若損他。豈不累我。叱令退。鬼遂散。老人亦不現。老人疑土地神云。 出夷堅于志。詳見現應錄。

舌不可耕

龍朔年間。京師高文常讀法華經。一日乘馬出順義門。忽見兩騎追捉。問之。乃曰我是閻王遣來追汝。文慞惶逃避。皆不免。即被拽下馬。挽却頭髮。如同刀割。家人輿歸。至晚蘇云。閻王問我何故盜僧菓子。因何說三寶之過。遂依法伏罪。無敢措言。王判盜菓之罪合吞鐵丸四百五十枚。四年受之。說過之罪。合耕其舌。因令放釋。遂蘇。少選還絕。口如吞物。通身皰赤。有苦楚相。又經一日醒云。某在地獄四日。吞丸乃盡。苦毒不可復言。方欲拔舌耕之。拔而不出。勘案所。乃曰常讀法華經。舌不可出。遂放得活。今現在化度寺圓滿師處聽法懺悔云。 出南山三寶感通錄。詳見弘贊第九卷釋法眼傳及現應錄。

皂客還送本錢

嚴恭。字近禮。本泉州人也。家富於財而無兄弟。父母愛恭。言無所違。陳大建初。恭請於父母。願得錢五萬往楊州市物。父母從之。恭乘船載錢而下。去楊州數十里。江中逢一船載黿(黿。說文云大鼈也)。將詣市賣之。恭問。知其故。念黿將死。因請贖之。黿主曰。我黿大頭別。千錢乃可。恭問有幾頭。答有五十。恭曰我有錢五萬。願以贖之。黿主喜。取錢付黿而去。恭盡以黿放江中。而空船詣楊州。其黿主別恭行十餘里。船沒而死。是日昏暮。烏衣客五十人詣恭本家寄宿。并以錢五萬付恭父母曰。君兒在楊州。附此錢歸。願依數受也。恭父母恠愕。疑恭死。客曰。兒無恙。但不須錢。故附歸耳。恭父受之。記是本錢。而皆水溼。留客為設食。客明旦辭去。後月餘。恭還家。父母大喜。既而問附錢所由。恭言無之。父母說客形狀及附錢日月。乃贖黿之日。於是知五十客皆所贖黿也。父子驚嘆。因徙家楊州。專勤福業。常讀法華經。一時讀至見寶塔品。輟經嘆曰。寶塔之內有二如來。分身諸佛其數不少。我今何為不能感見。慨歎良久。至夜忽夢一胡僧語曰。若誦此經。欲見諸佛。當解說書寫流通供養。斯願可諧。恭因發心造經一百部。未及成辦。忽得重病。乃更發願增造一千部。病既愈。即於住宅起造經堂。若紙若筆必以淨心。不行欺詐。隨得便營。書生常十數人。如法供給。恭親撿校。勞不告倦。有人從貸經錢一萬。恭不得已與之。其人得錢。船過中流。忽爾沉覆。錢失人活。是日恭入庫。見元錢俱溼。頗恠之。後見貸人。方知沒溺。一日忽有異僧年八十許。自云從龜茲國來。今往羅浮山去。聞君造經。願請一部。恭授與經。僧贈金一瓶。重四十兩。願助造經。言已而退。莫知所止。又有候志從鄱陽來。至宮亭。有人引入廟。見神人案劒而坐。問志還識楊州造法華經嚴恭否。我欲寄錢一萬入其功德。語已便隱。志次日至當塗。忽有一人來覔候志。乃留錢一萬。逼令受之而去。志思惟。知是神錢。纔到楊州以錢付恭。恭志更彌堅。造至三千部。又有漁人夜見江中火。焰焰浮來。以船迎之。乃是經一函。即嚴恭所造。後發願云。無一字不經眼。無一字不用心。然嚴恭造經之多。至於子孫猶傳其業。世號嚴法華也。隋季盜賊縱橫。至江都。皆相與約。勿入嚴法華里。里賴之獲全。前後所寫二千五百餘部。 本出靈瑞集及感通錄。詳見弘贊第十及現應錄。

仙翁特請一品

昔有一法師常誦法華經。一日雲遊經過山路。有一僕請入山中小齋。及至門。有一老人容儀不凡。出揖迎入。敷一高座。老人請云。願聞寶塔品。師陞座。誦一徧。老人以桃一顆金一葉報之。仍命一僕送出。師出谷口。問其僕曰。老人是誰。其僕以指書師掌上。姓孫名思邈。其僕遂不現。師食桃不死。賣金暴富。 出現應錄。

空中彈指

楊州栖靈寺僧道藝。常誦此經。每至見寶塔品。空中彈指數十下。自此之後精誦倍常。

座上生香

釋萬相。雍州萬年人也。諷誦法華。兼敷義理。凡講十餘徧。曾於簷下誦經。忽有白雉馴伏左右。以手取之。初不驚擾。隨相來去。或爐中火炭自然而出。或床後薦間異香頻發。又於房後木上金銅龕像無何而至。青雀一雙兩邊侍立。相收得像。鳥忽飛去。又於中夜靜坐。忽然似夢。見西北天中寶塔高廣嚴飾。望之無際。又見東北七星中七佛從星中出。金容端粹朗照赫然。相悲喜交祫。禮拜讚嘆。少選之間倐然而滅。其所誦凡四千餘徧。將終之際。令門人稱普賢菩薩名。俄自云。普賢菩薩來。右脇而卒。春秋七十四。 出弘贊第八。

第七段 提婆達多品 勸持品

身托蓮胎  名標花座  聖僧教誦  海神請聞  鴿受人身  鬼脫廁報

身托蓮胎

王淹。字公遠。瑯琊臨沂人也。祖份尚書左僕射。淹官至黃門郎新安大守。專心佛道。無懈晨昏。持誦法華積有年稔。其弟固。亦菜食。誦法華經。淹亡與固夢云。吾得生西方無量壽佛國。胎生在鐵葉蓮華內。五百歲方得出胎見佛。以誦法華苦到。故得生西方。以愚癡多疑。故受胎生。止報汝知。汝誦經勿懈也。於是別矣。 出弘贊第六。

名標花座

明州開元寺僧可久。常誦法華經。時稱久法華。平生迴誦持善利。莊嚴淨土。元祐八年無病端然坐亡。過三日復蘇云。吾已神遊淨土。其土之相與十六觀經所說莊嚴一同。七寶池中所有蓮臺皆標當生者姓名。一紫金臺標云大宋成都府廣教院熏法華。已生其中。又一金臺標明州孫十二郎。又一金臺標明州久法華。又一銀臺標明州徐道姑。言訖復坐亡。至後五年。徐道姑果坐亡。亡時聞異香滿室。過十二年孫十二郎卒。時聞天樂之聲。靈瑞重疊。此本出龍舒淨土文。 詳見現應錄。

聖僧教誦

隋時并州人高守節。家代信奉。而守節尤為精到。年十六七時曾遊代都。道遇沙門。年可六十。自稱海雲。與之談敘。因謂曰。兒能誦經不。答曰誠其本心。雲即將向五臺。至一處見三草屋。纔得容身。乃於中止。教誦法華經。在外乞求給其衣食。節屢見胡僧來至。與師言笑終日。歸去後雲輙問曰識向胡僧不。曰不識。雲貌似戲言曰。是文殊師利菩薩。節雖頻承此告。未悟其旨。後忽使節下山取物。仍誡曰。夫女人者眾惡之本。壞菩提道。破涅槃城。汝向人間。宜其深慎。節敬諾受教。下山中路乃見一女人。年十四五。衣服鮮華慈容雅麗。乘一白馬直就其前。向節曰。身有急患。要須下乘。馬好跳躍。制不自由。希君扶接。濟此微命。節遂念師言。竟不迴顧。女亦追尋數里。苦切其辭。節執志如初。俄而致失。既還本處。具陳其事。師曰。汝真丈夫矣。雖然。此是文殊師利菩薩。節尚未悟。猶謂戲言。然於此誦經凡歷三載。法華一部甚得精淳。後聞長安度人。心希剃落。晨昏方便。諮師欲去。師云。汝誦得法華。大乘種子今已成就。汝必欲去。當詢好師。此之一別難重相見。汝京內可於禪定道場依止臥倫禪師。節入京求度。不遂其心。乃往倫所。倫曰汝從何來。答從五臺山來。和尚遺與師為弟子。倫曰和尚名誰。答曰名海雲。倫大驚嘆曰。五臺山者文殊所居。海雲比丘即是華嚴經中善財童子第三善知識。汝何以弃此聖人。千劫萬劫無由一遇。何其誤耶。節乃始悟由來。恨不碎其身骨。而愚情眷眷猶希再覩。遂辭倫返迹。日夜奔馳乃至故處。都無所見。 出弘贊第七。

海神請聞

釋緣光。新羅人也。按梁貢職圖云。魏曰斯盧。宋曰新羅。本東夷震韓之國也。光世家名族。幼歸緇服。識量過人。以生居邊壤。正教未融。以隋仁壽年間來至吳會。正逢智者敷弘妙典。光伏膺朝夕。數年之中歘然大悟。智者即令就講妙法華經。俊朗之徒莫不神伏。後於天台別院增修妙觀。忽見數人云。天帝請講。光默然許之。於是奄然氣絕。經于旬日顏色如常。還歸本識。既而器業成就。將歸故國。與數十人同乘大舶至海中。船忽不行。見一人乘馬凌波來至船首云。海神請師暫到宮中講說。光曰貧道此身誓當利物。船及餘伴未委如何。彼云。人並同行船亦勿慮。於是舉眾同下。行數步。但見通衢平直。香花徧道。海神將百千侍從迎入宮中。珠璧焜煌映奪心目。因為講法華經一徧。大施珍寶還送上船。光達至本鄉。每弘茲典。自少誦持。日餘一徧。迄於報盡。此業無虧。年垂八十終於所住。闍維既畢。髏舌獨存。一國見聞。咸歎希有。光有妹二人。早懷清信。收之供養。數聞髏舌自誦法華。妹有不識字處。問之皆噵。 出弘贊第三。

鴿受人身

有一老僧失其名。住并州石壁寺。禪觀為業。貞觀年末。房楹上有二鴿雛。老師每以餘食飼之。後雖漸長。羽翼未成。乃並學飛。俱墮地而死。僧因收葬。經旬日後。夜夢有二小兒告曰。兒等為先有罪。遂受鴿身。比來聞師讀法華經。得受人身。兒等今於寺側十餘里某村某甲家托生為男。十月之外當即誕育。僧乃依期往視。見此家一婦雙生二男。作滿月齋。僧呼二孩子曰鴿兒。並應曰諾。一應之後。歲餘始言也。 出弘贊第九。

鬼脫廁報

釋慧果。豫州人也。小以蔬苦自業。宋初遊京師。至瓦冠寺誦法華經。甞於廁前見一鬼致敬於果云。昔為眾僧而作維那。小不如法。墮在噉糞鬼中。法師德業高明。又慈悲為意。願助以拔濟之方也。又云。昔有錢三千。埋在柿樹根下。願取為福。果即告眾掘之。實得三千。為造法華一部。并設法會。後夢見此鬼云。已得改生。大勝昔日。果以宋大始六年卒。春秋七十有六。 出弘贊第六。

第八段 安樂行品

龍天請講  鬼虎欽風  仙鶴來儀  野雞轉報  瓶水自滿  異香普熏  經字放光  鴆毒無驗

龍天請講

釋玄光。海東熊川人也。越滄溟求中國禪法。聞衡山思大禪師雙弘定慧。兼善毗尼。一志徑造南岳。思察其根器。授以法華四安樂行。光利若神錐。無堅不犯。稟而行之。常修精進。俄證法華三昧。思印之曰。汝之所證。真實不虗。當還本國。施設善權。敷揚吾教。光頂禮而別。即住錫江南。附舶至于大洋。偶見彩雲雅樂降節而至。空中聲曰。天帝召海東玄光禪師於龍宮說親證法門。光拱手避讓。唯見青衣前導。尋入宮城。不類人間官府。羽衛之設無非鱗介鬼神。師既登寶殿。次陟高臺。如問而談者凡七日。事畢。龍王躬自送別。光復登舟。舟人謂泛洋不進者半日而已。光遂至熊川翁山結茅卓錫。同類相從。乃成梵剎。南岳祖堂列二十八賢。光居一焉。 出現應錄。

鬼虎欽風

釋弘明。會稽山陰人也。小出家。止山陰雲門寺。誦法華經。精勤禮懺六時不輟。每旦瓶水自滿。實諸天童子以為給使也。明甞於雲門寺坐禪。虎來入明堂內。伏于床下。見明端然不動。久久乃去。又時見一小兒來聽明誦經。明曰汝是何人。答云昔時此寺沙彌。盜帳下食。今墮圊中。聞上人道業。故來聽誦。願助方便。使免斯累也。明即說法勸化頓解方隱。明以齊永明四年卒於栢林寺。春秋八十四。 出弘贊第六。

仙鶴來儀

釋玄璧。蘇州吳縣人也。住流水寺。常講法華。猛獸毒虫妖精惡賊頻繁遘遇。未甞忤其情守。常坐一床。方四尺。未甞倚臥。每講法華二十餘徧。州咸來聽受。忽有一鶴從外飛來。於殿下池中三度含水噴洒於地。徑詣佛邊聖僧座上一立不動。直至講了然始飛去。如此經年。後乃恒住。上堂即皷翼引前。下講即傾身隨從。法師或令其舞。即振翮頓足顧影仾頭乍起乍仾。或來去變態殊絕難以具名。數州文翰之士。莫不偉而同詠。璧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三。

野鷄轉報

桂府城五里有雉山寺。其始者昔有一僧卓庵此地。日誦法華經。仍能講說。忽有一雉常來伏翼聽受。終第五卷雉即不來。後八年。山下民家生一男子。年始八歲不葷不戲。堅欲投其師出家。父母聽之。一日僧浴。令兒淨背。堅不肯袒衣。僧問其故。答曰。某前身即雉也。因聽師講誦故報為人。今腋下猶有雉毳。故不袒也。僧因授是經前五卷。覽同舊習。後二卷則不能也。從此山以雉名。因山置寺。寺猶存也。 此本出戒殺類見現應錄。

瓶水自滿

釋僧定。不知何許人也。住江陽禪眾寺。誦法華經。甚好聲韻。不能謹節。流宕塵俗。然每感諸天童子為之給使。有時醉臥。法衣離身。自然卷襞引被整覆。衣服塵垢未暇浣治。乃復取之久以香潔。或瓶水自滿。或地恒掃淨。定眠喜唾。一時酒醒。見天童子在前。徧身咕唾。自爾折節。遵修戒業。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異香普熏

清信士央呵擔。住京城西南豐谷鄉。少懷善念。常誦法華。行安樂行。慈悲在意。不乘畜產。虗幻為心。名霑令史。往還京省。以誦業相仍。恐路逢相識。人事暄凉。便廢所誦。故所行必由小徑。仾聲怡顏。緣念相續。及終之時。感異香殊氣充於村曲。後十年妻亡重發。唯舌鮮好。餘皆朽盡。 出弘贊第八。

經字放光

後魏太子中庶子御史中承陸載。本吳人也。仕魏。有才調。善談謔。而性愛虗淨。常以佛法為意。誦法華經。末年精到。經字放光。頻感舍利。 出弘贊第六。

鴆毒無驗

釋法相。河南人也。東晉義熈中忽悟無常。超然出俗。廓爾幽閉。不偶朋執。誦法華經。日夜不懈。曾因經行泰山祠。日暮因宿廟側民家。夜起誦經。忽聞扣門聲。相時出看。見有一人玄衣武冠。見相致敬云。是泰山府君。聞師誦經。故來參聽。弟子廟中一石函在。多有財物。以布施師。師可開取。其石蓋重過千鈎。人莫勝舉。相試提之。飄然而開。於是取得絹一百匹許。錢百餘貫。以施貧人。濟諸窮者。後渡江止越城寺。忽然失志。遊宕無度。時鎮北將軍司馬恬惡其無度。招而鴆之。頻傾三鐘。神色不變。湛然無擾。括大異之。慚懼悔愧。每加供養。 出弘贊第六。

第九段 從地涌出品 如來壽量品 分別功德品

冥授補闕  帝親試通  賜壽題肩  應病授藥  相師已定豈期延壽  天帝相邀却向西方

冥授補闕

竟陵王蕭子良。齊永明七年請僧雲副為善知識。副共王造法華經千部。王亦澡潔中表手寫法華經一部。永明十一年四月末。副夢一人送經一卷云。言有誤。明日偶得一部法華。試略披看。遂見第五卷壽量品有一句異。云一塵一劫。于時募集數十部經。悉無此句。即言推義。乃是法華之極致。是以即[撗-(由/八)+早]經文。便有白鶴來翔以應嘉瑞。副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十。

帝親試通

權適。字持正。安東府人也。少業文才。政和年中以賓貢入宋。配國學。擢為甲科第一人。將還本國。相者曰。君才高命短。年不過四十。位不過五品。宜誦大乘經以資笇祿。公心然之。約三日了誦法華經。皇帝聞之。呼令前誦。無一字錯。皇情大悅。賜觀音像.法華塔各一軸。及還本國享壽攸久。歷盡清華。拜為雙學士。 出海東傳弘錄及適本傳。

賜壽題肩

釋法朗。河北武城人也。住彭城淨道寺。為沙彌時。誦法華經。自少至老誦習無懈。至年五十三。開皇十三年。死經七日。見閻羅王。王前有六道人。王問初一僧何德業。初人答誦維摩經。王曰度南邊立。問第二僧有何德業。答誦涅槃經十卷。王曰亦南邊立。問第三僧有何德業。答誦金光明經。王曰亦南邊立。問第四僧答講涅槃經。王曰度西行立。問第五僧。答講十地論。王斂眉而言度北行立。第六問法朗云有何行業。答誦法花經。王曰度東行立。王問第六僧竟。遣人領北行立者向地獄道。領西行立者向畜生道。領南行三僧向人道。次語法朗領往天道。令見其生處。可放還家。賜壽八十五歲。朗從天宮還。忽然而活。看左臂上隱隱有赤字。作八十五歲字。 出弘贊第七。

應病授藥

清信女章氏。隋右光祿大夫陳陵妻也。誦法華經。每恨四體羸乏不堪久誦。忽夢僧持一梡藥作黃色。來在章前。與之令服。章服已。經小時。因腹痛驚覺。腹痛既甚。須臾下痢。純作黃色。似夢所見。痢竟。所患都差。自後四體休健。常能讀誦。日夜一徧無復困極也。 出弘贊第七。

相師已定豈期延壽

劉弘仁。年十八時任國子學生。與同志十人於相師處求相吉凶。相師皆尅其富貴貧賤之時。夭壽年月之數。謂弘仁曰。年至五十一。其年四月十一日必死。弘仁時任蘇州嘉興縣令。其餘九人皆如相師之說。禍福不差。及弘仁十八已來。吉凶皆驗。至今正年五十一矣。自度至期必死。以四月一日遂詣州與諸官僚取訣。時韓王元嘉為蘇州刺史。問其所由。弘仁具陳其事。王教之修福。弘仁至四月八日遂即遇疾甚篤。王請諸寺僧尼為弘仁轉法華經一千徧。至十一日轉經數畢。諸僧又為弘仁更讀一百遍。弘仁流汗[雨/沫]霂。所患都愈。平復如常。信知福力誠不可量也。 出弘贊第九。

天帝邀相却向西方

釋跋澄。少出家。精神暗鈍而長齋蔬食。年二十五。發心誦法華經。願生西方。日誦一行。或至半偈。或都不得。年登八十方始通利。後因眠息。夢見一人著朱衣武冠。手抱請疏。開示澄云。天帝遣來奉請。澄答云。貧道願生西方。且忉利天雖是勝處。然不稱貧道所願。朱衣人於是即去。睡覺。召諸弟子述向所夢。明日又夢七寶浮圖。澄身居五層上。向西望見寶繩階道無有涯際。有二金剛執杵在兩廂立。數箇青衣童子捉白拂拂此階道。問童子云此是何處。答云。此是西方。寶繩階道來迎澄法師。睡覺述斯。以語諸弟子云。汝可貿吾三衣六物作一供齋。依語營辦。齋前問大眾云見千佛以不。眾云不見。復問聞非常香氣以不。眾云咸聞。於是端坐正念而終。 出弘贊第六及現應錄。

法華靈驗傳卷上

法華靈驗傳卷下

湖州天下上座

師本名抱玉。吳興人也。母梅氏。孕恊靈祥即惡薰穢。既誕。齔歲於尼總持法華寺出家。願誦蓮經。三月通貫。日持七部。年登二十。詣京受戒。時肅宗皇帝夜夢吳僧誦法華經。口出五色光。吳音清亮。洎翌旦。勑京城僧能誦法華者二百餘人並入禁中。帝視之。皆非所夢者。其時抱玉方入關。閉令問其遠來之意。答云善誦蓮經特來受戒也。令奏。帝即降旨召見。帝曰。朕所夢者。音容宛若。遂令上殿。賜座誦經。至隨喜功德品。口角放五色光。帝大悅曰。朕夢中所覩之即此也。經纔訖。賜七寶湯。令別築香壇。專為受戒。賜名大光。封天下上座。勑居千福寺。玉梵音遍滿。常通帝聽。又別居藍田精舍。寺僧夢天童來降告言。大光經聲通于有頂。非聊爾人也。時眾咸謂師即梁朝尼總持後身。後乞歸吳興。時李伸刺于吳興醉。於持經道場夜醒。忽見白光滿室。往覘。光公宴坐持經。光起面門。經聲向息。光亦隨斂。李相索於空門寡信。而篤敬於師。親著碑文。題曰墨詔持經大德神異碑。文初。師上表乞歸吳興。帝賜墨詔一道。

第十段 隨喜功德品 法師功德品

埋即生蓮  舌常諷典  窰瓦變作蓮華而警俗  函經化為草束而拯生  經一通而更不忘  髮三剪而輙自長

埋即生蓮

紹興末。明州奉化縣有姓趙人。其母安人。重佛齋戒。誦法華經。房下有一女使。每竊聽。久久忽記得四句。所謂青蓮花香白蓮花香花樹香菓樹香。自此動靜施為常吟詠不絕。人聞之謂為笑語。殊不知此女亦有用心處。一日作事乖主意。陵遲至死。遂以其屍潛[療-(日/小)+土]後園。異時忽於其上秀出青蓮花一朵。香色可愛。餘人不知。其由獨安人默而識之。蓋所誦四句經感應之如是也。安人復不匿其德。密說與虗堂法師本空。空每舉以化人。宗曉甞親聞其說。聊記于此。 出現應錄。

舌常諷典

俗士楊難及。雍州萬年縣人也。幼而耿介。年將知命方祈妙典。聞法誠法師有道。遂師事焉。誠乃授以法華。數月之間悉得通利。曉夜忘疲。雖涉眾務其聲不輟。於後無疾奄然而終。終後焚燒。髏舌獨存。試收藏之石函置法華堂。時加供養。屢聞函內諷誦之聲振動石函。詞句明了。聞者敬悚。知受持之力焉。 出弘贊第八。

窰瓦便作蓮花而警俗

釋慧超。丹陽建元人也。作有遠量。誦法華經以為恒業。甞遇法令嚴峻。禁勒沙門。超潛伏瓦窰緜歷多年。後時難廓清。拂衣而去。告窰主曰。貧道此中誦法華經已千餘遍。可洒掃供養。勿更用之。其人不信。乃修舊貫所燒之瓦。遂變作蓮花之形。周植四壁。遠近見者咸歎異之。又甞在寺誦經。有一猛獸來聽。超兼為受戒。略如家犬。語曰。檀越好去。即依言而返。感徹幽明。難以具記。後臥疾。弟子流涕。超曰。長生不欣。夕死不慼。乃面西而坐。奄然長往。年七十有七。即武德五十二月六日也。有門人善思者。亦誦法華萬有餘徧。臨終之日。幡花音樂紛聆空際。在寺僧眾咸悉見聞。又自見花臺迎之。思乃端然拱立。合掌而化。遠近觀者如堵墻焉。 出弘贊第八。

函經化為草束而拯生

儀鳳年。汝州梁縣北村劉氏男。從征東討高麗。沒為奴。於遼海東岸牧馬。因而寢睡。屢夢有一僧喚令入海共汝歸家。若此非一。劉氏子自惟。漂落與死莫殊。頻感斯夢。遂投身海浦。於水中抱得菊草一束。隨波漂流浮渡海西至于岸上。行餘一里。思念此草能濟吾身命。却迴取草解束曝之。乃於其中得法華經第六卷。遂持還。其父劉老。先緣子沒蕃。遂為造法華經一部。書寫清淨。每事嚴潔。及見子到。相持悲慶。恠問所由。子具說前事。父子遂共於精舍中開視經函。乃欠第六一卷。驗其子海中得者。果是其父為子所造之經。紙墨僉同。宛然符會。 出弘贊第十。

經一通而更不忘

清信士謝智藏。雍州藍田人也。雖處田家。恒持五戒。因緣暫至縣下。見寺中有沙門講法華經至第六卷。持經眼耳鼻舌身意功德。乃即發心歸家誦持第一卷。除人事外不曾休息。其人心願更進。餘卷既遠。居田無人教授。思遇明師。經於數年。忽見一波羅門僧來扣門謂藏曰。汝有食不。乞我一齋。智藏欣然。隨家所有如法供設。僧既食畢。謂智藏曰。汝欲得受法華經者。可將本經來。智藏歡喜。深適所願。即授其經。一從聞受。更不忘失。受經既了。僧忽不現。智藏情甚惆悵。不識神人。自師去後。但聞異香。數日不絕。 出弘贊第八。

髮三剪而輙自長

釋弘照。年二十出家。即誦法華。數月便度。卜宅終南。誓誦千徧。頻感具祇潛來翼衛。又逢深雪。麵唯一斗許。二十餘日食之不盡。乃與友人履信及一居士移往寒山。並結草庵。更修前業。忽一虵長百尺。斑文五色。頭高丈餘。直來庵所低身俛聽。照初驚惶戰慄。不敢視之。起大悲心。發深重願。合掌流泪抗聲終部。蛇少選而退。自爾頻來不息。照雖頗知無害。然惡其腥臭。懼其形狀。令居士驅之。其乃以繩纏頸引致深叢。繫於大樹。至夜。照信及居士同夢一女人掩泪泣而前曰。弟子是此山神女。性樂聞法數。以穢形干突法眾。今被驅繫。辭師遠去。不復聞誦大乘。以此為恨。照等各自驚覺。遽相徵問。所夢既同。疑其致死。即執炬往看。果有斯事。居士呼泣投地。披誠懺謝。就其屍所共為誦經。又欲設千僧齋。乃於庵側獲銀數餅。下山饌會。恰然周足。甞行至一村。有貧女劉氏請留供養。照愍之而止。於七日中罄其所有。照便欲去。信女啟勸復留。更無資貨。遂剪頭髮以買齋食。更經七日。照復欲去。貧女悲泣固留。因復停止。女賣髮之直用之已盡。憂恨通宵。莫知出處。忽以手摩頭。覺髮生如故。驚喜踊躍。即便更剪。復經七日還長如前。凡經三剪。照以淹留留久。執持衣鉢決不肯住。女乃頂禮具陳云。師自有料。照等聞此。噎不得言。悼嘖微軀。當斯厚意。照於永淳中忽無疾終於甘泉。寺四輩聚火燒之。唯舌不然。紅赤如本時。慶喜寺寺主戒因等。行頗流俗類。不信有之。乃與合寺僧徒士俗五百。柴炭數車。更燒十遍。形色儼然。方皆悔伏。其舌盛以香函。流傳供養。 出弘贊第八。

第十一段 常不輕品 如來神力品 囑累品

芝生墓側  蓮出舌根  舍利流出於金文  光明照耀於寶塔  瓶水冬溫夏冷  天兵匝地盈空

芝生墓側

清信士韋仲珪。臨卭人也。天性孝弟。武德中父遘病。仲珪勤於孝養。父之卒也。捨遣妻妾。廬於墓左。尤信佛教。誦法華經。晝則負土成墳。夜則誦經。精勤不倦。常有猛獸夜至廬前。蹲踞聽經久而不去。仲珪正念曰。不願猛獸之相逼也。獸即起去。明旦見繞墓生芝草七十三莖。當墳前者行列次第如人種植。皆朱莖紫蓋。蓋徑五寸。光色異常。鄰里以告州縣。時爭君昌為刺史。說裕為別駕。共至墓所嗟歎。採芝草對奏詔表門閭。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八。

蓮出舌根

釋智業。俗姓楊氏。住楊州長樂寺。精勤戒業。誦法華經。隋大業末年。宇文化及在楊州作逆。殺煬帝於宮闈。于時天下崩離。百姓飢饉。斗米萬錢。智業時在別院。居一小屋。專誦不輟。遂餓死房中。無人收葬。此屋因復傾倒。業屍骸竟在其下。及義寧初平定之後。其處忽生一莖蓮花。光色異常。道俗驚嗟。莫知其故。時寺僧有耆舊者乃語曰。此地會有一僧。專誦法華。于時既屬喪亂。於茲捨命。無人埋殯。骸骨在此。必是僧之靈也。乃尋掘花根。其青蓮花乃從髑髏中舌根下生。舌如生存。都不爛壞。寺眾乃將舌及花上堂。鳴鍾集眾為轉法華。其舌聞經猶能振動。道俗聞之觀者如堵。莫不嗟歎咸發勝心。 出弘贊第七。

舍利流出於金文

釋智儼。同州人也。年至十三忽遇梵僧出家。住戒業寺。徧學法華.維摩.般若等。並窮其了義。遂當法匠。實所謂高潔法師。言行兼至者也。顯慶三年。太州仙掌縣道俗請儼於靈仙寺講法華經。儼於寺僧還香房居止閤舍。初夜取法華經舒披案上。方欲尋讀。于時還香并侍者三人並在其處。儼焚香未訖。忽見經上佛字中出三舍利。五色光明散滿經上。流行不住。還香等徧告寺僧俱來禮拜。欲共收取舍利。舍利還流入於佛字。僧等禮拜悲泣。然香發願。更覩真容。舍利還從佛字中出。流行不住。少選之間。別於他佛字中相從隱沒。儼講法華凡數十餘徧。感靈獲瑞難以具言。將終數日。處處巡行。法朋舊識人人共別。忽一旦灑掃庭院。端坐入定。於是而終。忽有異香氛氳滿院。經餘七日。亡後數年其舌不壞。鬢髮加長二寸。顏色如舊。識者以為得道之流也。 出弘贊第三。

光明照耀於寶塔

左僕射宋國公蕭瑀。字時文。高祖梁武帝。父明帝。公深信釋典。時處會讌。每勑別賜素食。公雖參國務而誦念無虧。手著法華義記凡十卷。時於第四為子姪講之。疏成之日。夢多寶佛塔炳耀空中。因召名工造茲妙塔。 出弘贊第三。

瓶水冬溫夏冷

長干寺東闍梨。誦法華經。甚有節行。每有所誦。瓶水冬溫夏冷。略為常候。 出弘贊第七。

天兵匝地盈空

釋玄秀。少出家。住黃州隨化寺。常誦法華。每感徵異。時屬炎暑。同友逐涼。遣召秀來。欲有談笑。既至房前。但見羽衛嚴肅。人馬偉大。怖而返告。同往共觀。如初不異。轉至後門。其徒彌盛。上望空中。填塞無際。多乘象馬。類雜鬼神。乃知其感通也。置而遂却。明晨慚謝。朋徒遂絕。秀專斯業。隋末終寺。 出弘贊第七。

第十二段 藥王菩薩本事品

自識前身  難通二字  檀香遠達  佛手親摩  藥精入懷  池水療病  癩瘡即愈  氣力鬱增  急疾乃瘳  大風亦利

自識前身

隋開皇中魏州刺史崔彥武。受職行郡。至一邑。忽謂從者曰。吾昔在此邑中為人婦。今知舊住處。因乘馬循巷屈曲至一家。命扣門。主人老翁開門請入。武升堂而坐。老翁曰官人何事至此。武即言。吾前身是汝之妻。老翁曰憑何為驗。武曰。吾昔誦法華經。并金釵五隻藏東壁中。去地六七尺。其隆高處是也。其經第七卷後一紙。火燒失去文字。吾今誦此經。其後恒忘失也。令人穿壁高處。果然得經。火損後紙。并獲金釵。一如其言。主人泣曰。亡妻在日。常誦此經。金釵亦其所有。彥武又曰。庭前槐樹。吾昔產時解頭髮置樹空中。令人探之。果得其髮。主人見已悲喜交集。武即留衣物賜之而去。 出靈瑞集.弘贊傳.現應錄。

難通二字

釋某。失其名。住秦郡東寺。有沙彌誦法華經甚通利。唯到藥草喻品靉靆二字。隨教隨忘。如是至千。師苦嘖之曰。汝法華一部熟利如此。豈不能作意憶此二字耶。師夜夢見一僧謂之曰。汝不應嘖。此沙彌前生在寺側東村受優婆夷身。本誦法華一部。但其家法華當時藥草喻品白魚食去靉靆二字。于時經本無此二字。為其今生新受。習未成耳。其姓名某。經亦現在。脫不信者。可往驗之。師明旦就彼村訪問此家。言畢問主人云有何經書。答云有法華經一部。索取看。藥草喻品果缺二字。訪云。是太兒亡婦生存受持之。計亡已得一十七年。果與此沙彌年時胎月相應也。沙彌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檀香遠達

師諱灌頂。吳越王諡號總持。生於章安吳氏。三歲時便能隨母稱三寶名。稟承天台定慧之法。晚至稱心精舍。長講法華。化流囂俗。時有法龍村人。去山三十里。染患將絕。其子奔來求救。師為轉法華經。焚栴檀香。病者遙聞香氣即愈。 出弘贊第三及現應錄。

佛手親摩

宋朝羅璵。妻費氏。寧州人也。費信敬三寶。誦法華經。數年之間勤苦不懈。俄而染患心痛。浸成極熱。闔門惶懼。費作念言。我誦經勤苦。必有善祐。終不因此至死地也。既而睡臥。即夜佛身舒手過窓以摩其心。內外皆都。金光滿室。又聞異香襲入。自此病愈。見者莫不生信。 出弘贊第六及現應錄。

藥精入懷

釋淨見。不知何許人也。童稚出家。多住崇高及龍門山。誦法華經一萬三千部。既誦持積久。身力疲困。過二十餘年後。忽聞住處北邊有諸小兒言語閙亂。轉覺煩悶。亦不測小兒從何所來。有一白頭老翁著白練裙襦。每參問云。禪師四大何如。師答漸覺羸頓。又不知何處得多許小兒日相煩亂不復可忍。老公云。師往其戲處坐。待彼脫衣入水洗浴。師隨抱一小兒衣還。若來取者慎勿與之。其若罵師師慎勿應答。弟子自來語之。見隨老公語往俟之。諸小兒果脫衣入池洗浴。乃抱小兒衣還房。小兒尋後索衣。見憶老公言囑永不還之。小兒即惡口毀謗禪師及宗祖。師亦不應。白頭老公尋至。語小兒云。汝入師懷裏。小兒初不肯從。老公駈逼數迴。始入見懷。沒在腹內。老公問師四大何如。見云氣力勝於從來。老公尋去。自爾已後氣力休強。誦數倍。識者云。此當是普賢菩薩令山神駈諸藥之精變為小兒。使其服之。除疾病耳。見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池水療病

釋僧明。住濠州石門山。於山頂石山累甎造彌勒天宮一所并彌勒像常。誦法華經。每聞空中彈指及稱善哉聲。至天監年中奏啟梁武請欲焚身。頻煩再三。方蒙聞許。乃於彌勒宮前方石上遂其先志。身並灰燼。唯餘一甲。燒訖。其氏方四五尺。忽陷成池。信宿花生鮮榮絕代。諸飲池者疾病皆愈。後人造一小像重燒此甲。以灰塗之。人或玷汙像即移去。其行道之處皆悉生花。大如梨棗。數過千百。現有表塔。具旌其事。 出弘贊第五。

癩瘡即愈

唐絳州孤山陷泉寺。有法轍禪師。山行見一癩人在土穴中從師乞食。師憫之。引歸寺中。仍鑿土穴安之。授與衣食。教誦法華經。其人素不識字。加又凡鄙。師句句授之。終不辭倦。誦之將半。忽夢一僧指教。自後漸覺聰慧。及五六卷。身瘡漸安。一部通利。四大專蘇。佛言病之良藥。斯言驗矣。 出靈瑞集.弘贊第八及現應錄。

氣力鬱增

釋僧歡。出家住金陵治城寺。本羸病。乏氣力。乃志心於寺塔下懺悔。祈請懇到。誦法華經不輟。於小時間鬱然旋力。寺塔前有兩石獅子。形甚重大。歡忽以兩臂各貫獅子腹下。擎之而走。行十許里。都不覺倦。 出弘贊第六。

急疾乃瘳

趙仠。受性貞固。不幸遭急發之疾。雖種種治。無一驗効。遂秉志誦蓮經。厥疾頓愈。仠自是常誦不怠。乃與陰陽僧日資.演源并緇素若干人結法華徒。同修佛慧。

大風亦利

釋亡名。不知何許人也。不幸遭黑癩。萬方無効。忽聞法華是閻浮提人病之良藥。誓志全誦。厥疾乃瘳。又有南臺錄事劉氏。亦感此疾。雖種種治。無驗。一日亡名路逢劉氏曰。我亦曾得此病。賴誦蓮經即得除愈。劉氏於是生決定信。即覔蓮經。手不釋卷。一部乃畢。忽夢有異僧以手摩挲身已。即以艾炷渾身灸之。驚駭即覺。白汗如流。身心豁然。如雲霧撥。平復如舊。

第十三段 妙音菩薩品

亡母脫苦  神人住空  水不能漂  屍不生臭  虎吼退賊  字化為金

亡母脫苦

長安通輙坊劉公信。妻陳氏之母因病先卒。後陳氏暴亡。見一人引入地獄。備覩諸罪相。後見一獄。石門忽開。母在其中受極重苦。母見女曰。汝可為吾寫法華經一部。使吾脫免。言已門閉。陳氏再蘇。說之。公信。即憑妹婿趙師子寫是經。忽有經生持新寫蓮經一部來貿錢。趙言幸有此經可贖之。不必寫也。劉從之授與陳氏。陳氏一日設母食。乃夢母曰。吾先令汝寫經一部。何不為之。女曰已為贖一部訖。母曰吾為此經增受重罪。獄卒打吾脊破。以不合取范家經為己有故。女夢覺。急請人書之。經成。又夢母報曰。吾承經力。已脫冥司。好處安身。今來報汝。汝當信心。好住世間。及詢前經。果是姓范人寫。唐龍朔中也。 出法苑珠林傳。釋道世撰。也有一百卷入藏本。

神人住空

釋玄真。壽春人也。居永福寺。誦法華經無時懈息。時於秋天月夜持誦此經。至第七卷方半。比房有一沙門忽起如廁。乃見庭中有大人形影。因舉頭四望。即觀空中有一神人嶷然而住。此沙門因立足瞻仰。更不移步。久之經文亦了。神忽不現。其僧從此始學誦持。終身不懈。 出弘贊第八。

水不能漂

唐武德中蘇長授巴州刺史。帶家族赴官。因渡嘉陵江。中流風作。船帆傾沒。男女六十餘人一時喪失。唯一女使常讀法華經。浪入船中。女乃頭戴經函。誓與俱沒。既而女即不沉。隨波泛泛。頃刻至岸。捧函而上。開視其經。了無霑濕。此女後嫁於楊州某。篤信讀誦。愈於舊也。 出法苑珠林傳又出弘贊第九及現應錄。

屍不生臭

道士史崇。長安郊南人也。小屬道流。早預黃巾。住玄都觀。後忽發心誦法華經。日恒一徧。私立佛像六時禮懺。每為諸道所嫉。因茲返俗。彌精諷誦。後忽染患身亡。時在盛夏。一無變壞。唯聞香氣。親里敬之。鑿龕安。堵側時時常聞妙香。後經年。餘筋肉都盡。唯舌形顏色與常人不異。或有疑駭之者。乃火燒不變。斧斫無損。遠近見聞。信倍恒百。 出弘贊第八。

虎吼退賊

釋法愛。長沙人也。誦法華經。因緣往交趾。值交人反亂。愛隨例藏避。忽為五賊所得。置在一處。口云待我食竟殺却道人。愛乃見壁邊有一槊子。挾將出外。向北直走。賊食竟起。遙以見愛。奔馳競往。愛到一棘林即投中隱避。乃遇兩虎相抱而臥。虎見愛來。並舉頭看愛。愛轉惶懼。口云。二檀越。貧道被賊逐。急投檀越。願將接救護。二虎即出外奮迅驚吼。賊便退散。愛又北走。虎隨送之。到一水邊。見人持數片飲食授與愛。愛而食之。氣味甚美。即便渡水上洲。虎亦捨去。仍宿洲上。又遇二人亦同在宿。大設異味。至曉方別。仍又囑云。但北向行。自當得脫。於是北出三十餘里。乃逢舊知。相見歡喜。始得免脫。愛後向道俗說之。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七。

字化為金

張萬福。貞觀中為洛州刺史。其人性麤獷。不甚敬信。初至任所。問訪左右管內有何德行眾僧。左右報云。廓下有一尼。名妙智。甚精進。又造一部法華經。如法受持供養。緣此譽滿鄉閭。萬福試使人索經來看。尼聞刺史索經。拒而不與。為使君不護淨。又未齋潔。萬福大嗔。更使人往。尼不敢留。即付經去。萬福得經。竟不洗手即取經開卷。中並黃紙。遂無一字。萬福大怒。曰此妖老嫗。何由可耐。即命左右追取尼來。使往語尼曰。師經上並無一字。使君大嗔。令追師來。尼甚憂懼。莫知所由。汗流浹體。隨使往至刺史牙門。入屏墻。尼見一雙金剛手擎杵棒。如似授尼。尼遂心安。即入至刺史前。其經文並在空中化作金字。刺史見尼至。并見金剛及金字在虗空中。因即驚懼走起。下廳號咷悲泣謝罪懺悔禮拜。遂即迴心信向。發願造法華經一千部。通十方供養。仍自受持。不敢懈怠。自刺史歸向之後。人皆以法華為業。萬福乃問造經由緒。尼曰。欲造經之時。於山中先種糓樹。每用香水溉灌。令得滋長。樹成之後。以香水和泥造作紙屋。乃採取穀皮。雇匠如法香水清淨造紙。募訪能護淨之人。後有一江南人士。年可二十四五。應募為書。其書經屋還以香水和泥清淨造屋。書生著新淨衣。未寫經前預四十九日護清淨齋。然後始書。每出訖。改易衣服。洗浴畢。然後始就書。書時尼手執香爐胡跪經前。供養書生。如是不闕。經了。莊嚴成就。乃作僧尼男女四色人衣各十通。每來借經。預令七日護淨。兼與新衣著。然後始付經。如是恭敬。永不虧闕。 出弘贊第十。

第十四段 普門品

火不能燒

沙門法智。為白衣時。獨行大澤。猛火四面一時俱起。自知必死。乃合面於地。至心稱觀音。恠火不至。舉頭看之。一澤之草纖微皆燼。唯所伏地火不燒耳。因此感悟。捨俗出家。 出晉朝謝敷觀音傳。

水不能漂

中書令岑文本。江陵人也。少懷正信。常誦法華普門品。過吳松江。中流風作。人船俱沒。文本浮在水面。聞人語曰。但念佛誦經。必不死也。如是者三。自此隨波達于址岸。後於江陵設齋。僧徒並集。有一僧獨後去。謂文本曰。天下方亂。君幸不遇害。當逢大平。致富貴也。言已而去。文本忽一時食梡中得舍利土顆。獲大平富貴。皆如僧言。 出靈瑞集及現應錄。

又

海濫縣有人落水。同伴皆沉。此人稱觀音。遇得一石。困倦如眠船。見兩人乘船喚入。開眼果見有人船。送達岸已。遂不見之。 出謝敷傳。

脫羅剎難

外國百餘人從師子國向扶南。忽遇惡風墮鬼國。鬼便欲食。一船人眾怖稱觀音。其中有一小乘沙門。不信不稱。鬼便索之。心怖。稱名亦免。 出謝敷觀音傳。

黑風吹其船舫

新羅時有女名寶開。居王京。隅金坊。有一子名長春。隨商舶泛海而去。過期不知所之。朝夕思念至於憔悴。幸聞普門示顯神通之力。假使黑風吹其船舫。漂墮羅剎鬼國。稱其名故。即得解脫。便生深信。就敏藏寺觀音像前約一七日精勤祈禱。至七日忽感長春執母手。驚喜哭泣。寺僧恠問所由。春曰。離家泛海。忽值惡風。同船之人皆葬魚腹。余獨乘一板至於吳。吳人收之奴。使之耕於野田。忽有異僧來謂曰。憶汝國乎。余即跪曰。有老母在。戀慕無極。僧曰。若欲見母。隨我而來。言訖東行。余隨之。有一渠僧乃執手超之。昏昏如夢。忽聞母語。到此敏藏寺像前。雖審知我母。猶疑夢中矣。即天寶四年乙酉四月八日申時離吳。戌時到此堂中。景德王聞而敬重。優頒信賄。永充供養。每於月生八日。幸寺禮讚。永為定式。寶開與長春約結鄰里清信士女。特成金字蓮經一部。每至春三月為立道場。敷宣妙理。精修禮敬。仰賽玄恩。 出敏藏寺記又見雞林古記及略傳弘錄。

刀段段壞

晉太中彭城有一人被枉為賊。其人本曾供養金像。帶在髻中。後伏法。刀下聞金聲。刀三斫頸。終無異。解看。像有三痕。由是免罪。 出謝敷觀音傳。

又

有高簡。犯法臨刑。一心歸命。下刀。刀折絞之寸斷。遂賣妻子及以自身。起五層塔。

枷鏁自脫

晉有張暢。為譙王長史。王與暢因事繫廷尉。暢夙有正信。便即發心誦法華普門品一千徧以求脫免。念言之至。枷鏁尋即斷壞。二人俱得。 出晉謝敷觀音傳及現應錄。

又

盖護。山陽人。繫獄應死。三日三夜稱名無間。眼見觀音放光照之。鏁脫門開。尋光而去。行二十里。光明方息。 出處同上。

賊不能害

晉隆安中僧慧達於山北隴掘甘草時。羌人飢荒。捕人而食。達為所獲。寘之構中。擇肥者先食。達懼甚。一心稱觀音名。誦普門品。食人取盡。唯達與小兒在。命只一日耳。達持念不捨。至旦忽一虎自草中跳出。咆吼震山。諸羌畏走。虎乃嚙構而去。達與小兒奔走得免。 出天台別行疏。

又

尚書徐義。秦末兵革蜂起。賊獲徐義將欲殺之。乃埋兩足。編髮於樹。夜中至心專念觀音。有頃得眠。夢人謂曰。今事極矣。何暇眠乎。義便驚起。見守衛人並疲而睡。義乃奮動。手髮既解。足亦得脫。行百餘步。隱草叢中。便聞賊追。火炬星陳。竟無見者。天明賊散。遂免之。 出謝敷傳。

求男得男

晉時益州孫道德。年過五十未有子息。有僧令其至心稱誦觀世音經。其即依之。少日之中而自得夢。婦即有孕。遂生男也。 出謝敷傳。

現身說法

唐大和中。文宗嗜蛤蜊。沿海官吏先時遞進。人亦勞止。一日[銜-金+缶]饌中有擘不張者。帝以其異。即焚香禱之。俄變為菩薩形。梵相具足。即貯以金粟檀香合。覆以美彩。賜興善寺。令眾僧瞻禮。因問群臣斯何祥也。或言大一山有惟政禪師。深明佛法。博問強識。帝即令召至。問其事。師曰。臣聞物無虗應。此乃啟陛下之信心耳。故契經云。應以此身得度者。即現此身而為說法。帝曰。菩薩身已現。且未聞說法。師曰。陛下覩此為常非常耶。信非信耶。帝曰。希奇之事。朕深信焉。師曰。陛下已聞說法了。時皇情悅豫。得未曾有。詔天下寺院各立觀音像以答殊俗。 私云。菩薩以身為舌而說。文宗以心為耳而聽。

顯童女身

馬郎婦。不知出處。大唐隆盛佛教。而陝右俗習騎射。篾聞三寶之名。婦憫其愚。乃之其所。人見少女風韻。單子欲乞為養。女曰。我無父母。亦欲有歸。然不好世財。但聰明賢善人能誦佛經則願事之。男子眾皆聚觀。女即授與普門品若。能一夕通此則歸之。至翌日。誦徹者二十餘輩。女曰。女子一身。家世貞潔。無以一體事多人也。可更別誦。因授以金剛般若。至旦背者十數。女更授與法華經七軸。約三日通之。至期獨馬氏子能徹。女曰。君既能過眾人。可白父母。具媒娉送禮。然後成姻。乃馬氏以禮迎之。女將至門且白。適以應接體小。少不佳。願求別室。俟安與君相見。因頓止他房。筵客未散而女命終而壞爛。乃卜葬之。未數日。有僧紫伽梨。姿貌古野。來尋女子。馬氏引之葬所。僧即以錫杖撥開沙土。見屍已化。唯金鏁骨存焉。僧取就河浴洗。挑於錫上。謂眾曰。此聖者憫汝等不信正法。方便諭化。當思善因。免墮苦海。忽然凌空而去。眾見。悲泣瞻禮不已。自爾一境奉佛誦經。由女之力也。山谷道人觀音讚云。

若欲真見觀世音  金沙灘頭馬郎婦

平江萬壽體禪師頌曰。

十分美貌誰家女  百倍聰明是馬郎  堪笑金沙灘畔約  始終姻婭不成雙

顯比丘尼身

新羅憬興國師。住京師三郎寺。病久不瘳。有一尼請看門人引視之。尼曰。師雖悟大法。合四大為身。豈能無病。病有四種。從四大生。一曰身病。風黃痰熱為主。二曰心病。顛狂昏亂為主。三曰客病。刀杖所傷動作過勞為主。四曰俱有病。飢渴寒暑苦樂憂喜為主。其餘品類展轉相因。一大不調。百病俱起。今師之病非藥石所療。若觀戲謔事則理矣。於是作十一樣面而舞之。師視詭譎之態。頗歡悅。不知病之去也。尼出。師使跡之。入南花寺佛殿而隱其所。持竹杖在十一面觀音像前。 出海東高僧傳第五。

第十五段 陀羅尼品 妙莊嚴王品 普賢勸發品

崇自出竇  鬼乃扣頭  閻王指送第四天  菩薩來乘六牙象

崇自出竇

宋建初中。有僧普明。少出家。性純素。常蔬食布衣。以法華為日課。誦時有別衣別座。未甞混雜。每誦至勸發品。即見普賢乘象前立。鄉人王道真妻病革。請師持呪。方入門。病者悶絕。忽見一物如狸。長數尺。從狗竇出。其病即愈。又甞行水旁。有巫者云。神明見明法師悉皆奔走。 出弘贊第六及現應錄。

鬼乃扣頭

寶通。梵行精修。長誦法華陀羅尼品。稍有靈異。時楊橋村有趙氏家。妻為神所魅。請通持呪。通既至。神即現形。通告曰。神在村中。合當興福。如何反魅於人。神曰。非弟子事。此乃部下小鬼耳。遂呼小鬼至前嘖罰。趙妻因此得差。續後趙妻之病仍發。歌吟竟日。又來告通。通又至。見所責鬼在病床前。通曰。前曾誡治。那得再來。汝若不去。吾當誦呪。令汝頭破作七分。如阿梨樹枝也。鬼乃扣首求哀。不煩呪也。從此病差。鬼不復至矣。 出靈瑞集及弘贊第七.現應錄。隋開皇年中事。

閻王指送第四天

釋道璡。荊州人也。諷誦茲典。布衣一食。殆有遇人之量。止辨才寺。忽體仆息微。經數日。自見冥官追錄。將至王前。王曰。師誦法華。律行清淨。應生第四天中。慈尊眾所弟子。罪惡之身。恐不復相遇。故欲見師。願垂救也。璡遂暫蘇。向諸僧具說。言訖而卒。 出弘贊第八。

菩薩來乘六牙象

高麗時有僧。失其名。在靈岩寺東林誦法華經。每精誠懇到。中表潔淨。焚香禮佛。以求證驗。初有大虵及雉鹿俱來立聽。誦訖乃散。中時山神將食自來供養。後忽見光明從東山而下。有大菩薩乘六牙白象。大眾圍繞。直至其前。僧望光拜。慶悅深至。疑義闕文皆為敷釋。餘眾但聞異香。經久方隱。 出弘贊第七。

第十六段

幼尼誦出真詮  侍女冥通梵部  舟人護涉  天樂來迎  深敬辯山人之精書  堪歌崔牧伯之慶會  光明出於口角  菡萏生於舌根  寶岩徒之或講或疑  蓮華院之若讀若說  珍禽現瑞  亡妹告徵  誦舌長存  燒經不改  經無一字  爪生五花

幼尼誦出真詮

梁大學博士江泌女。少而出家。名僧法。年八九歲。有時靜坐閉目。誦出一卷法華經。楊州道俗咸稱神授。費長房云。驗於經論。斯理皎然。是宿習來。非開神授。即是次生事。憶而不忘。其神功乎。 出弘贊第二。

侍女冥通梵部

尤肅機崔義起有一突厥侍女。素不識文。於麟德中病死。經夜見一梵僧。突厥求哀。僧以錫扣其頂。教誦法華經一部。言作梵音。比晚乃蘇。自陳其事。家人不信告義起。起試之。突厥便誦經如流。即請西域梵僧來聽。侍女所誦之經。自首至尾言音通正。一字不遺。時以奏聞。上云冥道如此。豈得不信。當時朝臣無不知者。 出弘贊第八。

舟人護涉

僧智聰。住楊州白馬寺。尋渡江住安樂寺。值隋國崩。思歸無計。隱江荻中誦法華經。七日不飢。恒有四虎馴繞。忽見一老翁腋下挾小舟來曰。師欲渡江即上船。其四虎見而淚出。聰曰。持危拔難正在今日。即同四虎利涉南岸。船及老人忽然不現。聰領四虎止西霞塔西。經行禪誦。安眾八十餘人。若有凶事。虎來大吼。由此驚覺。至貞觀中。年九十九。於佛降生日熏鑪徧禮聖像。還歸靜室。端坐而化。 續高僧傳。出弘贊第八及現應錄。

天樂來迎

釋智友。蔣州人。住普雲寺。誦法華經。略無弃日。每誦經之時。必執爐閇目。香煙不絕。凡經四十二年。前後總計將五萬徧。所用澡瓶居常溢滿。貞觀八年無疾坐卒。將終之日。有天樂來迎於房戶空中。繁會良久。又有香氣惹空。充塞院宇。久之而滅。弟子及道俗千有餘人迂[木*(合/(冓-再+(冓-冉)))]于東南。坐屍樹下。經宿就視。莫知所在。 出弘贊第八。

深敬辯山人之精書

山人洪辯。淳昌趙氏子。出家于曹溪。中高科。往入巨滲山菴。精進持戒。一字一拜。書法華經一部。極盡莊嚴。朝夕禮拜供養。適有倭國僧來見。懇求之乃付囑流通。其僧頂戴賷歸本國。船中放光。到已安崇福寺道場中。眾僧禮敬。感得舍利。後一年道人法行隨使舸入彼國。親見而來。即中統元年庚申也。 出海東傳弘錄。

堪歌崔牧伯慶會

少卿崔[王*鄰]將赴官羅州使。宋人楊赫推命曰。宜精設大會。供養大乘。則必當遠到。公及下車。請圓妙結夏安居于雲谷寺。及指揮使行色近境。公入官時。小婢忽得顛狂。種種對治。婢即語曰。我非顛狂。我是乳母之夫某也。物故許多年。冥遊未得超升。今幸竭誠張皇梵席。欲問一二大旨。然守護神將呵禁不入。彷徨門外數日矣。非但某耳。先亡親屬某與某亦欲聞法。隨我來耳。然飢渴害志。請先酧酌。又令吾輩至雲谷寺。呼名許入於道場。冀得度脫。公聞之恠甚。送客已。到寺一一如其呼名設席。使之聞法。公自是常讀蓮經。翌年秋召為右承宣。不數年拜相。至門下平章事。立極人品而卒。 出海東傳弘錄。

光明出於口角

僧亡名。寓尚州小寺。常以陰陽占卜出入里閭。男女皆迎之問禍福。以此資衣食。一日官廳設法廗。州內諸寺典香者咸會焉。亡名雖預。只是陰陽僧。居眾末。皆忽之如草。比及夜半。燈燭已息。昏昏假寐中。忽見光明如燈火。眾皆驚起。試尋之。乃從亡名口中出也。因委問其由。答曰。予扶身術數。反愧黑業。內自懺悔。但誦課蓮經有年矣。諸僧皆歎伏修敬焉。 出海東傳弘錄。

菡萏生於舌根

尚州戶長金義鈞。常樂讀法華經。募勸耆老少壯道俗分為二徒。每月六齋日召耆老于私弟習誦蓮華經。經畢略以茶菓慰之。及集少壯。則并寘酒侑之。自此少壯之發心不飲者。壯入耆老徒。時人戲曰某與某已入無酒法華徒。某與某猶在有酒法華徒。其隨機激發如此。比及無常。葬於山麓。蓮華發於塚上。 出海東傳弘錄。

寶岩徒之或講或疑

松京宣祺門右臂。有嶺連亘。垂及保定門者。曰德山。山之乾維有一蘭若。曰寶岩。樓閣開豁。坐見山川縹緲之外。東北里致仕卿相若林。樞密千表。秦尚書世儀。梁大卿棟材。與諸退老并散逸四十餘人。同結法華社。每月六齋日各持科本蓮經。差一人別座。點破科端。銷釋義理。諸耆老證聽。或設疑問。如是次第輪環相續。益欲人人之盡能解說也。至十五日則精設妙饌。供養彌陀。合院設齋。過夜精勤。同迴向淨土。故至臨終之際。如意自在者不絕焉。 出海東傳弘錄。

蓮華院之若讀若說

松京駱馳橋東巷。有一招提曰蓮華院。凡城南里清信士輩結法華社。每月六齋日同會于此。若讀若說。其所以憑仗妙乘。迴向淨土者。多與寶岩社相為甲乙。

珍禽顯瑞

居士崔彪。耽津人也。聞圓妙結於寶月山。與堂弟弘請剏於萬德山。各占構堂宇。甚有力焉。平生未甞現嗔怒相。其子往鄰邑。忽為大虫所害。彪為辨紙墨。請山人一如書法華經。忽感青鳥來入經室。貌甚閑暇。如是者至于再三。洎經將畢。夢亡子告曰。因寫經力。得為純善美丈夫身。

亡妹告徵

女右侍禁金軾之第二女也。其弟道人之虗。常誦蓮經。女忽遘疾。命終托之虗告曰。請為我設法華勝筵。用助超升。時之虗住穴古寺。得得來家。即洒掃私弟。約一七日。請持經開士六時精進。至罷席日。金氏又現夢曰。暫間經力。得生勝處。後虗到社。委說如此。

第十七段

誦舌長存

秦州權氏女。常誦法華。死後十餘年。其家改葬。見其骨肉略盡。唯舌如生。 出弘贊第八。

燒經不改

貞觀五年。隆州邑西縣令狐元軌。信重佛法。寫法華.金剛.涅槃等經。恐致訛誤。遂憑土坑禪師撿挍。寫已即帶往岐州莊所。一日他行。其莊為外火延燒。一時蕩盡。元軌迴。嗟歎莫窮。因令人撥灰取金銅軸頭。忽見諸經完然。黃色猶不改。但金剛般若首題焦黑。自言所因。乃初寫時有官人能書。其人行急。不獲潔淨。直爾立題。由是被焚。 出弘贊第十及現應錄。

經無一字

唐武德中。有尼法信。通持法華經。仍欲精寫一部。遂訪書人。倍酬其直。別置堂戶令書之。每一起一浴。更着淨衣。仍於案上。壁鑿通外。加一竹筒。書生凡出息。輙含竹筒吐息于外。寫經七卷。八年乃終。設齋慶懺。立淨道場。香花崇奉。至貞觀十三年。有龍門寺僧法端常講是經。以此尼經本精至。遣人往請。固辭不已。而自送去。及講法開讀。唯見黃紙。了無一字。端慚懼。即還之。尼知有所犯。即以香湯灌滌其函。頂戴遶佛行道凡七晝夜。及開視之。還復如舊。 本出法苑珠林.傳弘贊第十。

爪生五花

尼。高郵縣人。志節霜淨。言行氷清。誦法華經。不捨晝夜。初誦一卷。忽於右手爪上生一花。狀如綾絲。次至五卷。五指爪上皆生一花。誦徹六七。掌併二花。大過爪上。由是聲傳闕下。陳武皇勑入看之。從此郡人呼為花手尼。 本出靈瑞集。

法華靈驗傳卷下(終)

中国撰述史传部天台宗 · 第 2 / 9 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