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卷十一著作佐郎求充幕职:今者双亲暮年,某亦得替到阙。欲望悯其贱类,特与奏陈,或许就除幕职一官,使得挈负亲老以就官食。

按,据《宋史》卷二一○宰辅一,此时宰相乃宋琪、李昉。

《宋史》卷二九七段少连传:知崇阳县。崇阳剧邑,自张咏为令有治状,其后惟少连能继其风迹。六月,以知制诰苏易简荐,擢太子中允,通判麟州事。

《宋史》本传:以苏易简荐,人为太子中允,迁秘书丞,通判麟、相二州。

《宋史》卷二六六苏易简传:(太平兴国)八年,以右拾遗知制诰。(雍熙)二年,罢知制诰。

韩碑:岁满,擢太子中允,通判麟州事。

钱铭:解任,除太子中允,通判麟州。

宋状:解秩,授太子中允,关掌麟州军事。

乖崖集 · 第 20 / 37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