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说戒第三

经。若佛子不得至七佛教戒者犯轻垢罪。

述曰。瑜伽四十云。于谤大乘及无信者。终不率尔宣示开悟。所以者何。为其闻已不能信解。大无知障之所覆蔽便生诽谤。由诽谤故。如住菩萨净戒律仪成就无量大功德藏。彼诽谤者亦为无量大罪业藏之所随逐。有此大过故今制也。此中未受戒者遮不发心。如瑜伽四十云。欲授菩萨戒时。先应为说菩萨法藏摩怛履迦菩萨学处及犯处相。令其听受以慧观察自所意乐堪能思择。言外道者。求正法过。言恶人者。闻已谤也。大邪见者。总拨内外。恐增彼恶故不为说。如善戒经云。不应向彼不信者说。乃至不向谤大乘者说。何以故。若不信者以是因缘堕地狱故。除国王者。佛法付属两人。一佛弟子以为内护。二诸国王以为外护。故为说之。又王有力。当依戒律仪策励行人。故须知也。言不受佛戒名为畜生者。此身虽人。无生因故得当果名。

梵网经古迹记 · 第 55 / 61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