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七年新垦下则园:一甲七毫。

乾隆二十年新垦田园,共三十三甲一分六厘零(内田三十甲六厘零,俱下则;园三甲一分零,俱下则)。

——以上自康熙二十四年起、至乾隆二十年止新垦并新收田园,共六千八百六十甲九分一厘零。

重修凤山县志 · 第 12 / 3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