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兽品

兔肉

味辛,平,无毒。补中益气。不宜多食,损阳事,绝血脉,令人痿黄。不可与姜、橘同食,令人患卒心痛。妊娠不可食,令子缺唇。二月不可食,伤神。

兔肝主明目。

腊月兔头及皮毛烧灰,酒调服之,治难产,胞衣不出,余血不下。

饮膳正要 · 第 322 / 480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