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呼!吾观近年来新学说之影响于我青年界者,吾不得不服斯氏实际经验之言,而益为我国民增无穷之沉痛也。夫岂不拔十得一,能食新思想者之利者,而所以偿其弊殆仅矣。
《记》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与学礼。”又曰:“橘在江南为橘,过江北则为枳。”夫孰意彼中最高尚醇美、利群进俗之学说,一入中国,遂被其伟大之同化力汩没而去也。要而论之,魏晋间清谈乾嘉间之考据,与夫现今学子口头之自由、平等、权利、破坏,其挟持绝异,其性质则同。而今之受痼愈深者,则以最新最有力之学理,缘附其所近受远受之恶性恶习,拥护而灌溉之,故有清二百年间民德之变迁,在朱学时代,有伪善者,犹知行恶之为可耻也;在汉学时代,并伪焉者而无之,则以行恶为无可耻也。及今不救,恐后此欧学时代,必将有以行恶为荣者,今已萌芽于一小部分之青年矣。夫至以行恶为荣,则洪水猛兽,足喻斯惨耶?君子念此,肤粟股栗矣。
中国历代民德升降表(略)
中国历代民德升降原因表(附)
国势君主战争学术生计民德
春秋
列国并
立, 贵
族专
制。
权不甚
重,影响颇少。
虽多而
不甚
烈。
各宗派虽萌牙而
未甚发达,多承先王遗风。
交通初开,
竞争不甚
剧。
醇朴忠实。
战国
列国并
立, 集
权专制
渐巩
大率以尚
武精神、
外交手段
两者,奖甚烈。
自由思想大发达,
儒、墨、道、法、
纵横诸派互角,纵横家最握实权。
商业渐兴,兼并大起,
因苛税及
兵乱,民困
其长在任侠
尚气,其短在
睠佼诈伪、破
坏秩序。
固。厉臣下。殊甚。
秦
中央集
权, 专
制力甚
强。
以塞民
智、挫民
气为主。
继续。
屏弃群学,稍任法家。
大窘。卑屈浮动。
西汉同。
高祖承用
秦法,专挫任侠,
刻薄寡
恩。
少。儒老并行。
文、景间家
给人足武、
昭以后稍
困。
卑屈甚于秦
时。
东汉同。
光武、明、
章,奖厉名节。
少。
儒学最盛时代,收孔教之良果。
复苏。
尚气节,崇廉耻,风俗称最美。
三国
本族分
裂。
魏武提倡
恶风,吴、
蜀亦奖厉
权术。
烈。缺乏。颇艰。污下。
唐
本族恢
复中央
集权,
旋复分
裂。
骄汰。
上半期
平和,
下半期
大乱。
儒者于词章外无
所事,佛学稍发达。
上半期颇
苏,下半期大困。
上半期柔靡
卑屈,下半期混浊。
五季
不成
国。
无主。
战败于
外族。
无。民不聊生。最下。
宋
主权微
弱, 外
族频
侵。
真、仁爱
民崇礼。
战败于
外族。
道学发达最盛,
朱、陆为其中心
点。
稍苏。
尚节义而稍
文弱。
元
外族主
权, 专
制力甚
强。
以游牧性
蹴踏本
族。
本族全
败, 战
争与国
民无
与。
摭朱学末流,而精神不存。
困。
卑屈,寡廉耻。
明
本族恢
复, 专
制力甚
强。
太祖残忍
刻薄,挫抑民气。
战胜
后, 平
和时代
稍长。
王学太兴,思想高尚。
稍苏。
发扬尚名节,几比东汉。
清
外族同
化主
权, 专
制力甚
强。
雍正、乾
隆谿以刻
阴险威群
下。
战败
后, 平
和时代
稍长。
士以考据、词章自
遁,不是知学,其黠者,以腐败矫伪之朱学文其奸。
颇苏。
庸懦,卑怯,狡诈。
现今
文明
[明]
四十年
来,主权
内乱未
已, 外旧学澌灭,新学未成,青黄不接,谬漏巵既甚,
而世界生
混浊达于极
点,诸恶俱
之外族
侵入,
主权无
存。
者以压制
敷衍为
事,近而益甚。
患又
作, 数
败之
后, 四
海骚
然。
想重迭。计竞争风潮侵来,全国憔悴。
备。
三私德之必要私德者,人人之粮,而不可须臾离者也。虽然,吾之论著,以语诸大多数不读书不识字之人,莫予喻也;即以语诸少数读旧书识旧字之人,亦莫予闻也。于是吾忠告之所得及,不得不限于少数国民中之最少数者。顾吾信夫此最少数者,其将来势力所磅礴,足以左右彼大多数者而有余也。吾为此喜,吾为此惧,吾不能已于言。
今日踸踔俊发有骨鲠有血性之士,其所最目眩而心醉者,非破坏主义耶?破坏之必能地于今之中国与否,为别问题,姑勿具论。而今之走于极端者,一若惟建设为需道德,而破坏则无需道德,鄙人窃以为误矣。
古今建设之伟业,固莫不含有破坏之性质;古今破坏之伟人,亦靡不饶有建设之精神。实则破坏与建设,相倚而不可离,而其所需之能力,二者亦正相等。苟有所缺,则靡特建设不可得期,即破坏亦不可得望也。
今之言破坏者,动引生计学上分劳之例,谓吾以眇眇之躬,终不能取天下事而悉任之,吾毋宁应于时势而专任破坏焉,既破坏以后,则建设之责,以俟君子,无待吾过虑也。此其心岂不廓然而大公也耶?顾吾以为不惟于破坏后当有建设,即破坏前亦当有建设。苟不尔者,则虽日言破坏,而破坏之目的终不得达。何也?群学公例,必内固者乃能外竞,一社会之与他社会竞也,一国民之与他国民竞也,苟其本社会本国之机体未立、之营卫未完,则一与敌遇而必败,或未与敌遇而先自败。而破坏主义之性质,则以本社会本国新造力薄之少数者,而悍然与彼久据力厚之多数者为难也。故不患敌之强,而惟患我之弱。我之所恃以克敌者何在?在能团结一坚固有力之机体而已。然在一社会、一国家,承累年积世之遗传习惯,其机体由天然发达,故成之尚易。在一党派则反是,前者无所凭借,并世无所利用,其机体全由人为发达,故成之最难。所谓破坏前之建设者,建设此而已。
苟欲得之,舍道德奚以哉!
今之言破坏者,动曰一切破坏。此讏言也。吾辈曷为言破坏?曰:去其病吾社会者云尔。如曰一切破坏也,是将并社会而亦破坏之也。譬诸身然,沈疴在躬,固不得不施药石,若无论其受病不受病之部位,而一切针炙之、攻泄之,刚直自杀而已。吾亦深知夫仁人志士之言破坏者,其目的非在破坏社会,而不知“一切破坏”之言,既习于口而印于脑,则道德之制裁,已无可复施,而社会必至于灭亡。吾亦深知夫仁人志士之言破坏者,实鉴于今日之全社会,几无一部分而无病态也,愤慨之极,必欲翻根柢而改造之。
斯固然也。然疗病者无论下若何猛剂,必须恃有所谓“元神真火”
者,以为驱病之原,苟不尔者,则一病未去,他病复来,而后病必更难治于前病。故一切破坏之言,流弊千百,而收效卒不得一也。何也?苟有破坏者有不破坏者,则其应破坏之部分,尚可食破坏之利,苟一切破坏,则不惟将来宜成立者不能成立,即目前宜破坏者亦卒不得破坏,此吾所敢断言也。吾畴昔以为中国之旧道德,恐不足以范围今后之人心也,而渴望发明一新道德以补助之(参观第五节《论公德》篇),由今以思,此直理想之言,而决非今日可以见诸实际者也。夫言群治者,必曰德、曰智、曰力,然智与力之成就甚易,惟德最难。今欲以一新道德易国民,必非徒以区区泰西之学说所能为力也,即尽读梭格拉底、柏拉图、康德、黑智儿之书,谓其有“新道德学”也则可,谓其有“新道德”也则不可。
何也?道德者行也,而非言也,苟欲言道德也,则其本原出于良心之自由,无古无今无中无外,无不同一,是无有新旧之可云也。苟欲行道德也,则因于社会性质之不同,而各有所受,其先哲之微言,祖宗之芳躅,随此冥然之躯壳,以遗传于我躬,斯乃一社会之所以为养也。一旦突然欲以他社会之所养者养我,谈何容易耶?窃尝举泰西道德之原质而析分之,则见其得自宗教之制裁者若干焉,得自法律之制裁者若干焉,得自社会名誉之制裁者若干焉。而此三者,在今日之中国能有之乎?吾有以知其必不能也。不能而犹云欲以新道德易国民,是所谓磨砖为镜、炊沙求饭也。吾固知言德育者,终不可不求泰西新道德以相补助,虽然,此必俟诸国民教育大兴之后,而断非一朝一夕所能获,而在今日青黄不接之顷,则虽日日闻人说食,而已终不能饱也。况今者无所挟持以为过渡,则国民教育一语,亦不过托诸空言,而实行之日,终不可期,是新道德之输入,因此遂绝望也。然则今日所恃以维持吾社会于一线者何在乎?亦曰:吾祖宗遗传固有之旧道德而已。(道德与伦理异,道德可以包伦理,伦理不可以尽道德。伦理者或因于时势而稍变其解释,道德则放诸四海而皆准,俟诸百世而不惑者也。如要君之为有罪,多妻之非不德,此伦理之不宜于今者也:若夫忠之德,爱之德,则通古今中西而为一者也。诸如此类,不可枚举。故谓中国言伦理有缺点则可,谓中国言道德有缺点则不可。)而“一切破坏”之论兴,势必将并取旧道德而亦摧弃之。呜呼,作始也简,将毕也巨。见披发于伊川,知百年而为戎。
毋曰“吾姑言之以快一时”云尔。汝之言而无力耶,则多言奚为;汝之言而有力耶,遂将以毒天下。吾愿有言责者一深长思也。
读者其毋曰:今日救国之不暇,而哓哓然谈性说理何为也。诸君而非自认救国之责任也,则四万万人之腐败,固已久矣,而岂争区区少数之诸君。惟中国前途,悬于诸君,故诸君之重视道德与蔑视道德,乃国之存亡所由系也。今即以破坏事业论,诸君亦知二百年前英国革命之豪杰为何如人乎?
彼克林威尔实最纯洁之清教徒也。亦知百年前美国革命之豪杰为何如人乎?彼华盛顿所率者皆最质直善良之市民也。亦知三十年前日本革命之豪杰为何如人乎?彼吉田松阴、西乡南洲辈,皆朱学、王学之大儒也。故非有大不忍人之心者,不可以言破坏;非有高尚纯洁之性者,不可以言破坏。虽然,若此者,言之甚易,行之实难矣。吾知其难而日孜孜焉,兢业以自持,困勉以自勖,以忠信相见,而责善于友朋,庶几有济。若乃并其所挟持以为破坏之具者而亦破坏之,吾不能为破坏之前途贺也。吾见世之论者,以革命热之太盛,乃至神圣洪秀全而英雄张献忠者有焉矣,吾亦知其为有为而发之言也。
然此等孽因,可多造乎?造其因时甚痛快,茹其果时有不胜其苦辛者矣。夫张献忠更不足道矣,即如洪秀全,或以其所标旗帜,有合于民族主义也,而相与颂扬之。究竟洪秀全果为民族主义而动否,虽论者亦不敢为作保证人也。王莽何尝不称伊、周,曹丕何尝不法禹、舜,亦视其人何如耳?大抵论人者必于其心术之微。其人而小人也,不能以其与吾宗旨偶同也,而谓之君子。如韩侂胄之主伐金论,我辈所最赞者,然赞其论不能赞其人也。其人而君子也,不能以其与吾宗旨偶牾也,而竟斥为小人。王猛之辅苻秦,我辈所最鄙者,然鄙其事不能抹煞其人也。
尚论者如略心术而以为无关重轻也,夫亦谁能尼之,但使其言而见重于社会也,吾不知于社会全体之心术,所影响何如耳。不宁惟是而已,夫鼓吹革命,非欲以救国耶?人之欲救国,谁不如我,而国终非以此“瞎闹派”之革命所可得救,非惟不救,而又以速其亡。此不可不平心静气而深察也。论者之意,必又将曰:非有瞎闹派开其先,则实力派不能收其成。此论之是否,属于别问题,兹不深辩。今但问论者之意,欲自为瞎闹派,且使听受吾言者悉为瞎闹派乎?恐君虽欲自眨损,而君之地位固有所不能也,即使能源,而举国中能瞎闹之人正多,现在未来瞎闹之举动亦自不少,而岂待君之入其间而添一蛇足也,而更何待君之从旁劝驾也。况君之言,皆与彼无瞎闹之资格者语,而其有瞎闹之资格者,又非君之笔墨势力范围所能及也。然则吾侪今日,亦务为真救国之事业,且养成可以真救国之人才而已。
诚如是也,则吾以为此等利口快心之言,可以已矣。昔曹操下教,求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彼其意,岂不亦曰吾以救一时云尔。
而不知疾风所播,遂使典午以降,廉耻道丧,五胡迭侵,元魏凭陵,黄帝子孙势力之坠地,即自兹始。
此中消息,殆如铜山西崩,洛钟东应,感召之机,铢黍靡忒。
呜呼,可不深惧耶!可不深惧耶!其父攫金,其子必将杀人,高C城C中高髻,四方必高一尺。今以一国最少数之先觉,号称为得风气之先者,后进英豪,具尔瞻焉,苟所以为提倡者一误其途,吾恐功之万不足以偿其罪也。古哲不云乎:“两军相对,哀者胜矣。”今日稍有知识稍有血性之士,对于政府而有一重大敌,对于列强而复有一重大敌,其所以兢兢业业蓄养势力者宜何如?实力安在?吾以为学识之开通、运动之预备,皆其余事,而惟道德为之师。无道德观念以相处,则两人且不能为群,而更何事之可图也。
自起楼而自摧烧之,自莳种而自践踏之,以云能破坏则诚有矣,独惜其所破坏者,终在我而不在敌也。曾文正者,近日排满家所最唾骂者也,而吾则愈更事而愈崇拜其人。吾以为使曾文正生今日而犹壮年,则中国必由其手而获救矣。彼惟以天性之极纯厚也,故虽行破坏可也;惟以修行之极严谨也,故虽用权变可也。故其言曰:“扎硬寨,打死仗。”
曰:“多条理,少大言。”曰:“不为圣贤,便为禽兽。”“莫问收获,但问耕耘。”彼其事业之成,有所以自养者在也;彼其能率厉群贤以共图事业之成,有所以孚于人且善导人者在也。吾党不欲澄清天下则已,苟有此志,则吾谓《曾文正集》,不可不日三复也。夫以英、美、日本之豪杰证之则如彼,以吾祖国之豪杰证之则如此,认救国之责任者,其可以得师矣。
吾谓破坏家所破坏者,往往在我而不在敌,闻者或不慊焉。盖倡破坏者,自其始断未有立意欲自破坏焉者也,然其势之所趋多若是。此不徒在异党派有然也,即同党派亦然。此其何故欤?窃尝论之。共学之与共事,其道每相反,此有志合群者所不可不兢兢也。当其共学也,境遇同,志趣同,思想同,言论同,耦俱无猜,谓相将携手以易天下。
及一旦出而共事,则各人有各人之性质,各人有各人之地位,一到实际交涉,则意见必不能尽同,手段必不能尽同。始而相规,继而相争,继而相怨,终而相仇者,往往然矣。
此实中西历史上所常见,而豪杰所不免也。谚亦有之:“相见好,同住难。”
在家庭、父子、兄弟、夫妇之间,尚且有然,而朋友又其尤甚者也。
于斯时也,惟彼此道德之感情深者,可以有责善而无分离,观曾文正与王璞山、李次青二人交涉之历史,可以知其故矣。读者犹疑吾言乎,请悬之以待足下实际任事之日,必有不胜其感慨者。夫今之志士,必非可以个个分离孤立,而能救此濒危之国,明也。其必协同运动,组成一分业精密、团结巩固之机体,庶几有济。吾思之,吾重思之,此机体之所以成立,舍道德之感情,将奚以哉!将奚以哉!
且任事者,最易漓汨C汩C人之德性,而破坏之事,又其尤甚者也。
当今日人心腐败达于极点之时,机变之巧,迭出相尝,太行孟门,岂云巉绝。曾文正与其弟书云:“吾自信亦笃实人,只为阅历世途,饱更事变,略参些机权作用,倒把自家学坏了。”以文正之贤,犹且不免,而他更何论也。故在学堂里讲道德尚易,在世途上讲道德最难。若夫持破坏主义者,则更时时有大敌临于其前,一举手,一投足,动须以军略出之,而所谓军略者,又非如两国之交绥云也。在敌则挟其无穷之威力以相临,在我则偷期密约,此迁彼就,非极机巧,势不能不归于劣败之数,故破坏家之地位之性质,尝与道德最不能相容者也。是以躬亲其役者,在初时或本为一极朴实极光明之人,而因其所处之地位、所习之性质,不知不觉,而渐与之俱化,不一二年,而变为一刻薄寡恩、机械百出之人者有焉矣,此实最可畏之试验场也。然语其究竟,则凡走入刻薄机诈一路者,固又断未有能成一事者也。此非吾摭拾《宋元学案》上理窟之空谈,实则于事故上证以所见者所历者,而信其结果之必如是也。夫任事者修养道德之难既若彼,而任事必须道德之急又若此,然则当兹冲者,可不栗栗耶,可不孳孳耶!《诗》曰:“毋教猱升木。”如涂涂附,息息自克,犹惧未能挽救于万一,稍一自放,稍一自文,有一落千丈而已。
问者曰:今日国中种种老朽社会,其道德上之黑暗,不可思议,今子之所论,反乃偏责备于新学之青年,新学青年,虽或间有不德,不犹愈于彼等乎?答之曰:不然。彼等者,无可望无可责者也,且又非吾笔墨之势力范围所能及也。中国已亡于彼等之手,而惟冀新学之青年,致死而之生之,若青年稍不慎,而至与彼等同科焉,则中国遂不可救也。
此则吾哓音瘏口之微意也。
论学术之势力左右世界
(1902年2月8日)
亘万古,袤九垓,自天地初辟以迄今日,凡我人类所牺息之世界,于其中而求一势力之最广被而最经久者,何物乎?
将以威力乎?亚历山大之狮吼于西方,成吉思汗之龙腾于东土,吾未见其流风余烈,至今有存焉者也。将以权术乎?梅特涅执牛耳于奥大利,拿破仑第三弄政柄于法兰西,当其盛也,炙手可势,威震环瀛,一败之后,其政策亦随身名而灭矣。然则天地间独一无二之大势力,何在乎?曰智慧而已矣,学术而已矣。
今且勿论远者,请以近世史中文明进化之迹,略举而证明之。凡稍治史学者,度无不知近世文明先导之两原因,即十字军之东征与希腊古学复兴是也。夫十字军之东征也,前后凡七役,亘二百年,(起一千0九十六年,迄一千二百七十年。)卒无成功。乃其所获者不在此而在彼。
以此役之故,而欧人得与他种民族相接近,传习其学艺,增长其智识,盖数学、天文学、理化学、动物学、医学、地理学等,皆至是而始成立焉;而拉丁文学、宗教裁判等,亦因之而起。此其远因也。中世末叶,罗马教皇之权日盛,哲学区域,为安士林(Anselm,罗马教之神甫也。)
派所垄断,及十字军罢役以后,西欧与希腊、亚刺伯诸邦,来往日便,乃大从事于希腊语言文字之学,不用翻译,而能读亚里士多德诸贤之书,思想大开,一时学者不复为宗教迷信所束缚,卒有路得新教之起,全欧精神,为之一变。此其近因也。其间因求得印书之法,而文明普遍之途开;求得航海之法,而世界环游之业成。凡我等今日所衣所食、所用所乘、所闻所见,一切利用前民之事物,安有不自学术来者耶?此犹曰其普通者,请举一二人之力左右世界者,而条论之。
一曰歌白尼(Copernicus,生于一四七三年,卒于一五四三年。)
之天文学。泰西上古天文家言,亦如中国古代,谓天圆地方,天动地静。
罗马教会,主持是论,有倡异说者,辄以非圣无法罪之。当时哥仑布虽寻得美洲,然不知其为西半球,谓不过亚细亚东岸之一海岛而已。及歌白尼地圆之学说出,然后玛志仑(Magellan,以一五一九年始航太平洋一周。)始寻得太平洋航海线,而新世界始开。今日之有亚美利加合众国,灿然为世界文明第一,而骎骎握全地球之霸权者,歌白尼之为之也。
不宁惟是,天文学之既兴也,从前宗教家种种凭空构造之谬论,不复足以欺天下,而种种格致实学从此而生。
虽谓天文学为宗教改革之强援,为诸种格致学之鼻祖,非过言也。
哥白尼之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二曰倍根、笛卡儿之哲学。中世以前之学者,惟尚空论,呶呶然争宗派,争名目,口崇希腊古贤,实则重诬之,其心思为种旧习所缚,而曾不克自拔。及倍根出,专倡格物之说,谓言理必当验事物而有征者,乃始信之。及笛卡儿出,又倡穷理之说,谓论学必当反诸吾心而自信者,乃始从之。此二派行,将数千年来学界之奴性,犁庭扫穴,靡有孑遗,全欧思想之自由,骤以发达,日光日大,而遂有今日之盛。故哲学家恒言,二贤者,近世史之母也。倍根、笛卡儿之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三曰孟德斯鸠(Montesquien,法国人,生于一六八九年,卒于一七五五年。)之著《万法精理》。十八世纪以前,政法学之基础甚薄,一任之于君相之手,听其自腐败自发达。及孟德斯鸠出,始分别三种政体,论其得失,使人知所趣问。又发明立法、行法、司法三权鼎立之说,后此各国,靡然从之,政界一新,渐进以迄今日。又极论听讼之制,谓当废拷讯,设陪审,欧美法廷C庭C,遂为一变。又谓贩卖奴隶之业,大悖人道,攻之不遗余力,实为后世美、英、俄诸国放奴善政之嚆矢。其他所发之论,为法兰西及欧洲诸国所采用,遂进文明者,不一而足。孟德斯鸠实政法学天使也。其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四曰卢梭(Rousseau,法国人,生于一七一二年,卒于一七七八年。)
之倡天赋人权。欧洲古来,有阶级制度之习,一切政权、教权,皆为贵族所握,平民则视若奴隶焉。
及卢梭出,以为人也者生而有平等之权,即生而当享自由之福,此天之所以与我,无贵贱一也,于是著《民约论》(SocialContact,)大倡此义。谓国家之所以成立,乃由人民合群结约,以众力而自保其生命财产者也,各从其意之自由,自定约而自守之,自立法而自遵之,故一切平等。若政府之首领及各种官吏,不过众人之奴仆,而受托以治事者耳。自此说一行,欧洲学界,如旱地起一霹雳,如暗界放一光明,风驰云卷,仅十余年,遂有法国大革命之事。自兹以往,欧洲列国之革命,纷纷继起,卒成今日之民权世界。《民约论》者,法国大革命之原动之也;法国大革命,十九世纪全世界之原动力也。卢梭之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五曰富兰克今(Franklin,美国人,生于一七0六年,卒于一七九0年。)之电学,瓦特(Watt,英人,生于一七三六年,卒于一八一九年。)
之汽机学。十九世纪所以异于前世纪者何也?十九世纪有缩地之方,前人以马力行,每日不能过百英里者,今则四千英里之程,行于海者十三日而可达,行于陆者三日而可达矣,则轮船铁路之为之也。昔日制帽、制靴、纺纱、织布等之工,以若干时而能制成一枚者,今则同此时刻,能制至万枚以上矣。伦敦一报馆一年所用之纸,视十五世纪至十八世纪四百年间所用者,有加多焉,则制造机器之为之也。美国大统领下一教书,仅一时许,而可以传达于支那,上午在印度买货,下午可以在伦敦银行支银,则电报之为之也。凡此数者,能使全世界之政治、商务、军事,乃至学问、道德,全然一新其面目。而造此世界者,乃在一煮沸水之瓦特(瓦特因沸水而悟汽机之理。)与一放纸鸢之富兰克令(富氏尝放纸鸢以验电学之理)。二贤之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六曰亚丹?斯密(AdamSmith,英国人,生于一七二三年,卒于一七九0年。)之理财学。泰西论者,每谓理财学之诞生日何日乎?即一千五百七十六年是也。何以故? 盖以亚丹斯密氏之《原富》(InquiryintotheNatureandCausesoftheWealthofNations,此书侯官严氏译),出版于是年也。此书之出,不徒学问界为之变动而已,其及于人群之交际,及于国家之政治者,不一而足。而一八四六年以后,英国决行自由贸易政策(FreeTrade),尽免关锐,以致今日商务之繁盛者,斯密氏《原富》之论为之地。近世所谓人群主义(Socialism),专务保护劳力者,使同享乐利,其方策渐为自今以后之第一大问题。亦自斯密氏发其端,而其徒马尔沙士大倡之,亚丹?斯密之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七曰伯伦知理(Bluntschili,德国人,生于一八0八年,卒于一八八一年。)之国家学。伯伦知理之学说,与卢梭正相反对者也。虽然,卢氏立于十八世纪,而为十九世纪之母;伯氏立于十九世纪,而为二十世纪之母。自伯氏出,然后定国家之界说,知国家之性质、精神、作用为何物,于是国家主义乃大兴于世。前之所谓国家为人民而生者,今则转而云人民为国家而生焉,使国民皆以爱国为第一之义务,而盛强之国乃立,十九世纪末世界之政治则是也。而自今以往,此义愈益为各国之原力,无可疑也。伯伦知理之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八曰达尔文(DarwinCharles,英国人,生于一八0九年,卒于一八八二年。)之进化论。前人以为黄金世界在于昔时,而末世日以堕落,自达尔文出,然后知地球人类,乃至一切事物,皆循进化之公理,日赴于文明。前人以为天赋人权,人生而皆有自然应得之权利,及达尔文出,然后知物竞天择,优胜劣败,非图自强,则决不足以自立。达尔文者,实举十九世纪以后之思想,彻底而一新之者也。是故凡人类智识所能见之现象,无一不可以进化之大理贯通之。政治法制之变迁,进化也;宗教道德之发达,进化也;风俗习惯之移易,进化也。数千年之历史,进化之历史,数万里之世界,进化之世界也。
故进化论出,而前者宗门迷信之论,尽失所据。教会中人,恶达氏滋甚,谓有一魔鬼住于其脑云,非无因也。此义一明,于是人人不敢不自勉为强者、为优者,然后可以立于此物竞天择之界。无论为一人,为一国家,皆向此鹄以进,此近世民族帝国主义(NationalImperialism,民族自增植其势力于国外,谓之民族帝国主义。)所由起也。
此主义今始萌芽,他日且将磅礴充塞于本世纪而未有已也。虽谓达尔文以前为一天地,达尔文以后为一天地可也。其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以上所列十贤,不过举其荦荦大者。至如奈端(Newton,英人,生于一六四一年,卒于一七二七年。)之创重学,嘉列(Guericke,德国人,生于一六0二年,卒于一六八六年。)怀黎(Boyle,英人,生于一六二六年,卒于一六九一年。)之制排气器,连挪士(Linneus,瑞典人,生于一七0七年,卒于一七七八年。)之开植物学,康德(Kant,德国人,生于一七二四年,卒于一八0四年。)之开纯全哲学,皮里士利(Priestley,英人,生于一七三三年,卒于一八0四年。)之化学,边沁(Bentham,英人,生于一七四七年,卒于一八三二年。)之功利主义,黑拔(Herbart,生于一七七六年,卒于一八四一年。)之教育学,仙士门(St.Simon,法人),喀谟德(Comte,法人,生于一七九五年,卒于一八五七年。)
之倡人群主义及群学,约翰弥勒(JohnStusrtMill,英人,生于一八0六年,卒于一八七三年。)之论理学、政治学、女权论,斯宾塞(Spencer,英人,生于一八二0年,今犹生存。)之群学等,皆出其博学深思之所独得,审诸今后时势之应用,非如前代学者,以学术为世界外遁迹之事业,如程子所云“玩物丧志”也。以故其说一出,类能耸动一世,饷遗后人。
呜呼,今日光明灿烂、如茶如锦之世界何自来乎?实则诸贤之脑髓、之心血、之口沫、之笔锋,所组织之而庄严之者也。
亦有不必自出新说,而以其诚恳之气,清高之思,美妙之文,能运他国文明新思想,移植于本国,以造福于其同胞,此其势力,亦复有伟大而不可思议者。如法国之福禄特尔(Voltaire,生于一六九四年,卒于一七七八年),日本之福泽谕吉(去年卒),俄国之托尔斯泰(Tolstoi,今尚生存。)诸贤是也。福禄特尔当路易第十四全盛之时,惄然忧法国前途,乃以其极流丽之笔,写极伟大之思,寓诸诗歌院本小说等,引英国之政治,以讥讽时政,被锢被逐,几濒于死者屡焉,卒乃为法国革新之先锋,与孟德斯鸠、卢梭齐名。盖其有造于法国民者,功不在两人下也。福泽谕吉当明治维新以前,无所师授,自学英文,尝手抄《华英字典》一过,又以独力创一学校,名曰庆应义塾,创一报馆,名曰《时事新报》,至今为日本私立学校、报馆之巨擘焉,著书数十种,专以输入泰西文明思想为主义。
日本人之知有西学,自福泽始也;其维新改革之事业,亦顾问于福泽者十而六七也。
托尔斯泰,生于地球第一专制之国,而大倡人类同胞兼爱平等主义,其所论盖别有心得,非尽凭借东欧诸贤之说者焉。其所著书,大率皆小说,思想高彻,文笔豪宕,故俄国全国之学界,为之一变。近年以来,各地学生咸不满于专制之政,屡屡结集,有所要求,政府捕之、锢之、放之、逐之,而不能禁,皆托尔斯泰之精神所鼓铸者也。
由此观之,福禄特尔之在法兰西,福泽谕吉之在日本,托尔斯泰之在俄罗斯,皆必不可少之人也。苟无此人,则其国或不得进步,即进步亦未必如是其骤也。然则如此等人者,其于世界之关系何如也!
吾欲敬告我国学者曰:公等皆有左右世界之力,而不用之何也?公等即不能为倍根、笛卡儿、达尔文,岂不能为福禄特尔、福泽谕吉、托尔斯泰?即不能左右世界,岂不能左右一国?苟能左右我国者,是所以使我国左右世界也。吁嗟山兮,穆如高兮;吁嗟水兮,浩如长兮。吾闻足音之跫然兮,吾欲溯洄而从之兮,吾欲馨香而祝之兮!
中国之旧史
(1902年2月8日)
于今日泰西通行诸学科中,为中国所固有者,惟史学。史学者,学问之最博大而最切要者也,国民之明镜也,爱国心之源泉也。今日欧洲民族主义所以发达,列国所以日进文明,史学之功居其半焉。然则,但患其国之无兹学耳,苟其有之,则国民安有不团结,群治安有不进化者。
虽然,我国兹学之盛如彼,而其现象如此,则又何也?
今请举中国史学之派别,表示之而略论之:都为十种、二十二类。
试一翻四库之书,其汗牛充栋、浩如烟海者,非史学书居十六七乎!
上自太史公、班孟坚,下至毕秋帆、赵瓯北,以史家名者不下数百,兹学之发达,二千年于兹矣。然而陈陈相因,一邱之貉,未闻有能为史界辟一新天地,而令兹学之功德普及于国民者,何也?吾推其病源,有四端焉:一曰,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吾党常言。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
其言似稍过当,然按之作史者之精神,其实际固不诬也。吾国史家以为,天下者,君主一人之天下,故其为史也,不过叙某朝以何而得之,以何而治之,以何而失之而已,舍此则非所闻也。昔人谓《左传》为“相斫书”,岂惟《左传》,若二十四史,真可谓地球上空前绝后之一大相斫书也。虽以司马温公之贤,其作《通鉴》,亦不过以备君王之浏览。
(其“论”语,无一非忠告群主者。)盖从来作史者,皆为朝廷上之君若臣而作,曾无有一书为国民而作者也。其大蔽在不知朝廷与国家之别,以为舍朝廷外无国家。于是乎有所谓正统、闰统之争论,有所谓鼎革前后之笔法。如欧阳之《新五代史》、朱子之《通鉴纲目》等,今日盗贼,明日圣神;甲也天命,乙也僭逆。正如群蛆啄矢至今不能兴起者,数千年之史家,岂能辞其咎耶!
二曰,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历史者,英雄之舞台也;舍英雄几无历史。虽泰西良史,亦岂能不置重于人物哉!虽然,善为史者,以人物为历史之材料,不闻以历史为人物之画像;以人物为时代之代表,不闻以时代为人物之附属。中国之史,则本纪、列传,一篇一篇,如海岸之石,乱堆错落。
质而言之,则合无数之墓志铭而成者耳。夫所贵乎史者,贵其能叙一群人相交涉、相竞争、相团结之道,能述一群人所以休养生息、同体进化之状,使后之读者爱其群、善其群之心,油然生焉!今史家多于鲫鱼,而未闻有一人之眼光,能见及此者。此我国民之群力、群智、群德所以永不发生,而群体终不成立也。
三曰,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凡著书贵宗旨。作史者,将为若干之陈死人作纪念碑耶?为若干之过去事作歌舞剧耶?
殆非也。将使今世之人,鉴之裁之,以为经世之用也。故泰西之史,愈近世则记载愈详。中国不然,非鼎革之后,则一朝之史不能出现。又不惟正史而已,邓各体莫不皆然。故温公《通鉴》,亦起战国而终五代。
果如是也,使其朝自今以往,永不易姓,则史不其中绝乎?使如日本之数千年一系,岂不并史之为物而无之乎?太史公作《史记》,直至《今上本纪》,且其记述,不少隐讳焉,史家之天职然也。后世专制政体日以进步,民气学风日以腐败,其末流遂极于今日。推病根所从起,实由认历史为朝廷所专有物,舍朝廷外无可记载故也。
不然,则虽有忌讳于朝廷,而民间之事,其可纪者不亦多多乎,何并此而无也?今日我辈欲研究二百六十八年以来之事实,竞无一书可凭借,非官牍铺张循例之言,则口碑影响疑似之说耳。时或借外国人之著述,窥其片鳞残甲。然甲国人论乙国之事,例固百不得一,况吾国之向闭关不与人通者耶?
于是乎吾辈乃穷。语曰:“知古而不知今,谓之陆沈。”夫陆沈我国民之罪,史家实尸之矣!
四曰,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人身者,合四十余种原质而成者也,
合眼、耳、鼻、舌、手足、脏腑、皮毛、、筋络、骨节、血轮、精管而
成者也。然使采集四十余种原质,作为眼、耳、鼻、舌、手足、脏腑、皮毛、筋络、骨节、血轮、精管无一不备,若是者,可谓之人乎?必不可。何则?无其精神也。史之精神维何?曰理想是已。大群之中有小群,大时代之中有小时代,而群与群之相际,时代与时代之相续,其间有消息焉,有原理焉,作史者苟能勘破之,知其以若彼之因,故生若此之果,鉴既往之大例,示将来之风潮,然后其书乃有益于世界。今中国之史但呆然曰:某日有甲事,某日有乙事。至此事之何以生,其远因何在,近因何在,莫能言也。其事之影响于他事或他日者若何,当得善果,当得恶果,莫能言也。故汗牛充栋之史书,皆如蜡人院之偶像,毫无生气,读之徒费脑力。是中国之史,非益民智之具,而耗民智之具也。
以上四者,实数千年史家学识之程度也。缘此四蔽,复生二病。
其一,能铺叙而不能别裁。英儒斯宾塞曰:“或有告者曰,邻家之猫,昨日产一子。
以云事实,诚事实也;然谁不知为无用之事实乎。何也?以其与他事毫无关涉,于吾人生活上之行为,毫无影响也。然历史上之事迹,其类是者正多,能推此例以读书观万物,则思过半矣。”此斯氏教人以作史、读史之方也。秦西旧史家,固不免之,而中国殆更甚焉:某日日食也,某日地震也,某日册封皇子也,某日某大臣死也,某日有某诏书也。
满纸填塞,皆此等“邻猫生子”之事实,往往有读尽一卷而无一语有入脑之价值者。就中如《通鉴》一书,属稿十九年,别择最称精善,然今日以读西史之眼读之,觉其有用者,亦不过十之二三耳。(《通鉴》载奏议最多,盖此书专为格君而作也,吾辈今日读之实嫌其冗。)其他更何论焉!至如《新五代史》之类,以别裁自命,实则将大事皆删云,而惟存“邻猫生子”等语,其可厌不更甚耶?故今日欲治中国史学,真有无从下手之慨。《二十四史》也,《九通》也,《通鉴》、《续通鉴》也,《大清会典》、《大清通礼》也,十朝实录、十朝圣训也,此等书皆万不可不读。不读其一,则挂漏正多,然尽此数书而读之,日读十卷,已非三四十年不为功矣!况仅读此数书,而决不能足用,势不可不于前所列十种二十二类者一一涉猎之。(杂史、传志、札记等所载,常有有用过于正史者何则?彼等常载民间风俗,不似正史专为帝王作家谱也。)
人寿几何,何以堪此!故吾中国史学知识之不能普及,皆由无一善别裁之良史故也。
其二,能因袭而不能创作。中国万事,皆取“述而不作”主义,而史学其一端也。
细数二千年来史家,其稍有创作之才者,惟六人:一曰太史公,诚史界之造物主也。其书亦常有国民思想,如项羽而列诸本纪,孔子、陈涉而列诸世家,儒林、游侠、刺客、货殖而为之列传,皆有深意存焉。
其为立传者,大率皆于时代极有关系之人也。而后世之效颦者,则胡为也!二曰杜君卿。《通典》之作,不纪事而纪制度。制度于国民全体之关系,有重于事焉者也。前此所无而杜创之,虽其完备不及《通考》,然创作之功,马何敢望杜耶!三曰郑渔仲。夹漈之史识,卓绝千古,而史才不足以称之。其《通志?二十略》,以论断为主,以记述为辅,实为中国史界放一光明也。惜其为太史公范围所困,以纪传十之七、八,填塞全书,支床叠屋,为大体玷。四曰司马温公。《通鉴》亦天地一大文也,其结构之宏伟,其取材之丰赡,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势不能不据为蓝本,而至今卒未有能逾之者焉。温公亦伟人哉!五曰袁枢。今日西史,大率皆纪事本末之体也,而此体在中国,实惟袁枢创之,其功在史界者亦不少。但其著《通鉴纪事本末》也,非有见于事与事之相联属,而欲求其原因结果也,不过为读《通鉴》之方便法门,著此以代抄录云尔。虽为创作,实则无意识之创作,故其书不过为《通鉴》之一附庸,不能使学者读之有特别之益也。六曰黄梨洲。黄梨洲著《明儒学案》,史家未曾有之盛业也。中国数千年惟有政治史,而其他一无所闻。梨洲乃创为学史之格,使后人能师其意,则中国文学史可作也,中国种族史可作也,中国财富史可作也,中国宗教史可作也。
诸类此者,其数何限!梨洲既成《明儒学案》,复为《宋元学案》,未成而卒。使假以十年,或且有汉唐学案、周秦学案之宏著,未可料也。
梨洲诚我国思想界之雄也!若夫此六君子以外(袁枢实不能在此列。)
则皆所谓“公等碌碌,因人成事。”《史记》以后,而二十一部皆刻画《史记》;《通典》以后,而八部皆摹仿《通典》;何其奴隶性至于此甚耶!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以故每一读辄惟恐卧,而思想所以不进也。
合此六弊,其所贻读者之恶果,厥有三端:一曰难读。浩如烟海,穷年莫殚,前既言之矣。二曰难别择。即使有暇日,有耐性,遍读应读之书,而苟非有极敏之眼光、极高之学识,不能别择其某条有用、某条无用,徒枉费时日脑力。三曰无感触。虽尽读全史,而曾无有足以激厉其爱国之心,团结其合群之力,以应今日之时势而立于万国者。
然则吾中国史学,外貌虽极发达,而不能如欧美各国民之实受其益也,职此之由。
今日欲提倡民族主义,使我四万万同胞强立于此优胜劣败之世界乎?则本国史学一科,实为无老无幼、无男无女、无智无愚、无贤无不肖所皆当从事,视之如渴饮饥食,一刻不容缓者也。然遍览乙库中数十万卷之著录,其资格可以养吾所欲、给吾所求者,殆无一焉。呜呼,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新史学》之著,吾岂好异哉?吾不得已也。
史学之界说
(1902年3月10日)
欲创新史学,不可不先明史学之界说;欲知史学之界说,不可不先明历史之范围。
今请析其条理而论述之。
第一,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现象者何?事物之变化也。宇宙间之现象有二种:一曰为循环之状者,二曰为进化之状者。何谓循环?
其进化有一定之时期,及期则周而复始,如四时之变迁、天体之运行是也。何谓进化?其变化有一定之次序,生长焉,发达焉,如生物界及人间世之现象是也。循环者,去而复来者也,止而不进者也;凡学问之属于此类者,谓之“天然学”。进化者,往而不返者也,进而无极者也;凡学问之属于此类者,谓之“历史学”。天下万事万物,皆在空间,又在时间,(空间、时间,佛典译语,日本人沿用之。若依中国古义,则空间宇也,时间宙也。其语不尽通行,故用译语。)而天然界与历史界,实分占两者之范围。天然学者,研究空间之现象者也;历史学者,研究时间之现象者也。就天然界以观察宇宙,则见其一成不变,万古不易,故其体为完全,其象如一圆圈;就历史界以观察宇宙,则见其生长而不已,进步而不知所终,故其体为不完全,且其进步又非为一直线,或尺进而寸退,或大涨而小落,其象如一螺线。明此理者,可以知历史之真相矣。
由此观之,凡属于历史界之学,(凡政治学、群学、平准学、宗教学等,皆近历史界之范围。)其研究常较难;凡属于天然界之学,(凡天文学、地理学、物质学、化学等,皆天然界之范围。)其研究常较易。
何以故?天然界,已完全者也,来复频繁,可以推算,状态一定,可以试验。历史学,未完全者也,今犹日在生长发达之中,非逮宇宙之末劫,则历史不能终极。吾生有涯,而此学无涯。此所以天然诸科学起源甚古,今已斐然大成;而关于历史之各学,其出现甚后,而其完备难期也。
此界说既定,则知凡百事物,有生长、有发达、有进步者,则属于历史之范围;反是者,则不能属于历史之范围。又如于一定期中,虽有生长发达,而及其期之极点,则又反其始,斯仍不得不以循环目之。如动植物,如人类,虽依一定之次第,以生以成,然或一年,或十年,或百年,而盈其限焉,而反其初焉。一生一死,实循环之现象也。
故物理学、生理学等,皆天然科学之范围,非历史学之范围也。
孟子曰:“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此误会历史真相之言也。
苟治乱相嬗无已时,则历史之象当为循环,与天然等,而历史学将不能成立。孟子此言盖为螺线之状所迷,而误以为圆状,未尝综观自有人类以来万数千年之大势,而察其真方向之所在;徒观一小时代之或进或退、或涨或落,遂以为历史之实状如是云尔。譬之江河东流以朝宗于海者,其大势也;乃或所见局于一部,偶见其有倒流处,有曲流处,因以为江河之行一东一西、一北一南,是岂能知江河之性矣乎!
(《春秋》家言,有三统,有三世。三统者,循环之象也,所谓三王之道若循环,周而复始是也。三世者,进化之象也,所谓据乱、升平、太平,与世渐进是也。三世则历史之情状也,三统则非历史之情状也。
三世之义,既治者则不能复乱,借曰有小乱,而必非与前此之乱等也。
苟其一治而复一乱,则所谓治者,必非真治也。故言史学者,当从孔子之义,不当从孟子之义。)吾中国所以数千年无良史者,以其于进化之现象,见之未明也。
第二,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进化之义既定矣。虽然,进化之大理,不独人类为然,即动植物乃至无机世界,亦常有进化者存。
而通行历史所纪述,常限于类者,则何以故?此不徒吾人之自私其类而已。人也者,进化之极则也,其变化千形万状而不穷者也。故言历史之广义,则非包万有而并载之,不能完成;至语其狭义,则惟以人类为之界。
虽然,历史之范围可限于人类,而人类之事实不能尽纳诸历史。夫人类亦不过一种之动物耳,其一生一死,固不免于循环,即其日用饮食、言论行事,亦不过大略相等,而无进化之可言。故欲求进化之迹,必于人群。使人人析而独立,则进化终不可期,而历史终不可起。盖人类进化云者,一群之进也,非一人之进也。如以一人也,则今人必无以远过于古人。语其体魄,则四肢五官,古犹今也;质点血轮,古犹今也。语其性灵,则古代周、孔、柏(柏拉图)、阿(阿里土多德)之智识能力,必不让于今人,举世所同认矣。然往往有周、孔、柏、阿所不能知之理,不能行之事,而今日乳臭小儿知之能之者,何也?无他,食群之福,享群之利,借群力之相接相较、相争相师、相摩相荡、相维相系、相传相嬗,而智慧进焉,而才力进焉,而道德进焉。进也者,人格之群,非寻常之个人也。(人类天性之能力,能随文明进化之运而渐次增长与否,此问题颇难决定。试以文明国之一小儿,不许受教育,不许蒙社会之感化。沐文明之恩泽,则其长成,能有以异于野蛮国之小儿乎?恐不能也。
盖由动物进而为人,已为生理上进化之极点。
由小儿进为成人,已为生理上进化之极点。然则,一个人,殆无进化也:进化者,别超于个人之上之一人格而已,即人群是也。)然则历史所最当注意者,惟人群之事。苟其事不关系人群者,虽奇言异行,而必不足以入历史之范围也。
畴昔史家,往往视历史如人物传者然。夫人物之关系于历史固也,然所以关系也,亦谓其于一群有影响云尔。所重者在一群,非在一人也。
而中国作史者,全反于此目的,动辄以立佳传为其人之光宠。驯至连篇累牍,胪列无关世运之人之言论行事,使读者欲卧欲呕,虽尽数千卷,犹不能于本群之大势有所知焉,由不知史之界说限于群故也。
第三,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凡学问必有客观、主观二界。客观者,谓所研究之事物也;主观者,谓能研究此事物之心灵也。亦名“所界”、“能界”、“能”、“所”二字,佛典译语,常用为名词。)和合二观,然后学问出焉。史学之客体,则过去现在之事实是也;其主体,则作史、读史者心识中所怀之哲理是也。
有客观而无主观,则其史有魄无魂,谓之非史焉可也。(偏于主观而略于客观者,则虽有佳书,亦不过为一家言,不得谓之为史。)是故善为史者,必研究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其公理公例之所在,于是有所谓历史哲学者出焉。历史与历史哲学虽殊科,要之,苟无哲学之理想者,必不能为良史,有断然也。虽然,求史学之公理公例,固非易易。如彼天然科学者,其材料完全,其范围有涯,故其理例亦易得焉。如天文学,如物质学,如化学,所已求得之公理公例不可磨灭者,既已多端;而政治学、群学、宗教学等,则瞠乎其后,皆由现象之繁赜而未到终点也。
但其事虽难,而治此学者不可不勉。大抵前者史家不能有得于是者,其蔽二端:一曰知有一局部之史,而不知自有人类以来全体之史也。或局于一地,或局于一时代。如中国之史,其地位则仅叙述本国耳,于吾国外之现象,非所知也(前者他国之史亦如是)。其时代,则上至书、契以来,下至胜朝之末止矣;前乎此,后乎此,非所闻也。夫欲求人群进化之真相,必当合人类全体而比较之,通古今文野之界而观察之。
内自乡邑之法团,(凡民间之结集而成一人格之团体者,谓之法团,亦谓之法人。法人者,法律上视之与一个人无异也。一州之州会,一市之市会,乃至一学校、一会馆、一公司,皆统名为法团。)外至五洲之全局;上自穹古之石史,(地质学家从地底僵石中考求人物进化之迹,号曰石史。)下至昨今之新闻,何一而非客观所当取材者。综是焉以求其公理公例,虽未克完备,而所得必已多矣。问畴昔之史家,有能焉者否也?二曰徒知有史学,而不知史学与他学之关系也。夫地理学也,地质学也,人种学也,人类学也,言语学也,群学也,政治学也,宗教学也,法律学也,平准学也(即日本所谓经济学),皆与史学有直接之关系;其他如哲学范围所属之伦理学、心理学、论理学、文章学,及天然科学范围所属之天文学、物质学、化学、生理学,其理论亦常与史学有间接之关系,何一而非主观所当凭借者。取诸学之公理公例而参伍钩距之,虽未尽适用,而所得又必多矣。问畴昔之史家,有能焉者否也?
夫所以必求其公理公例者,非欲以为理论之美观而已,将以施诸实用焉,将以贻诸来者焉。历史者,以过去之进化,导未来之进化者也。
吾辈食今日文明之福,是为对于古人已得之权利;而继续此文明,增长此文明,孳殖此文明,又对于后人而不可不尽之义务也。而史家所以尽此义务之道,即求得前此进化之公理公例,而使后人循其理、率其例以增幸福于无疆也。史乎史乎,其责任至重,而其成就至难。中国前此之无真史家也,又何怪焉!而无真史家,亦即吾国进化迟缓之一原因也。
吾愿与同胞国民,筚路蓝缕以辟此途也。
以上说“界说”竟。作者初研究史学,见地极浅,自觉其界说尚有未尽未安者,视吾学他日之进化,乃补正之。著者识。
论正统
(1902年7月5日)
中国史家之谬,未有过于言正统者也。言正统者,以为天下不可一日无君也,于是乎有统;又以为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也,于是乎有正统。
统之云者,殆谓天所立而民所宗也;正之云者,殆谓一为真而余为伪也。
千余年来,陋儒龂断于此事,攘臂张目,笔斗舌战,支离蔓衍,不可穷诘。一言蔽之曰,自为奴隶根性所束缚,而复以煽后人之奴隶根性而已。
是不可以不辩。
“统”字之名词何自起乎?殆滥觞于《春秋》。《春秋公羊传》曰:“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此即后儒论正统者所援为依据也。庸讵知《春秋》所谓大一统者,对于三统而言,《春秋》之大义非一,而通三统实为其要端。通三统者,正以明天下为天下人之天下,而非一姓之所得私有,与后儒所谓统者,其本义既适相反对矣。故夫统之云者,始于霸者之私天下,而又惧民之不吾认也,乃为是说以钳制之曰:此天之所以与我者,吾生而有特别之权利,非他人所能几也。因文其说曰:“亶聪明,作父母。”曰:“辨上下,定民志。”统之既立,然后任其作威作福,恣睢蛮野,而不得谓之不义;而人民之稍强立不挠者,乃得坐之以不忠不敬、大逆无道诸恶名,以锄之摧之。此统之名所由立也。《记》曰:“得乎丘民而为天子。”若是乎,无统则已,苟其有统,则创垂之而继续之者,舍斯民而奚属哉!故泰西之良史,皆以叙述一国国民系统之所由来,及其发达进步、盛衰兴亡之原因结果为主,诚以民有统而君无统也。借曰君而有统也,则不过一家之谱牒,一人之传记,而非可以冒全史之名,而安劳史家之哓哓争论也。然则以国之统而属诸君,则固已举全国之人民视同无物,而国民之资格所以永坠九渊而不克自拔,皆此一义之为误也。
故不扫君统之谬见,而欲以作史,史虽充栋,徒为生民毒耳。
统之义已谬,而正与不正,更何足云。虽然,亦既有是说矣,其说且深中于人心矣,则辞而辟之,固非得已。正统之辨,昉于晋而盛于宋。
朱子《通鉴纲目》所推定者,则秦也,汉也,东汉也,蜀汉也,晋也,东晋也,宋、齐、梁、陈也,隋也,唐也,后梁、后唐、后汉、后晋、后周也。本朝乾隆间御批《通鉴》从而续之,则宋也,南宋也,元也,明也,清也。所谓正统者,如是如是。而其所据为理论以衡量夫正不正者,约有六事:一曰,以得地之多寡而定其正不正也。凡混一宇内者,无论其为何等人,而皆奉之以正,如晋、元等是。
二曰,以据位之久暂而定其正不正也。虽混一宇内,而享之不久者,皆谓之不正,如项羽、王莽等是。
三曰,以前代之血胤为正而其余皆为伪也。如蜀汉、东晋、南宋等是。
四曰,以前代之旧都所在为正而其余皆为伪也。如因汉而正魏,因唐而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是。
五曰,以后代之所承者所自出者为正而其余为伪也。如因唐而正隋,因宋而正周等是。
六曰,以中国种族为正而其余为伪也。如宋、齐、梁、陈等是。
此六者互相矛盾,通于此则窒于彼,通于彼则窒于此。而据《朱子纲目》及《通鉴辑览》等所定,则前后互歧,进退失据,无一而可焉。
请穷洁之。夫以得地之多寡而定,则混一者固莫与争矣,其不能混一者,自当以最多者为最正。则符秦盛时,南至邛僰,东抵淮泗,西极西域,北尽大碛,视司马氏版图过之数倍;而宋金交争时代,金之幅员亦有天下三分之二,而果谁为正而谁为伪也?如以据位之久暂而定,则如汉唐等之数百年,不必论矣。若夫拓跋氏之祚,回轶于宋、齐、梁、陈;钱镠、刘隐之系,远过于梁、唐、晋、汉、周;而西夏李氏,乃始唐乾符,终宋宝庆,凡三百五十余年,几与汉唐埒,地亦广袤万里,又谁为正而谁为伪也?如以前代之血胤而定,则杞宋当二日并出,而周不可不退处于篡僭;而明李槃以宇文氏所臣属之萧岿为篡贼,萧衍延苟全之性命而使之统陈,以沙陀夷族之朱邪存勖不知所出之徐知诰冒,李唐之宗而使之统分据之天下者,将为特识矣。
而顺治十八年间,故明弘光、隆武、永历,尚存正朔而视同闰位,何也?而果谁为正而谁为伪也?也以前代旧都所在而定,则刘、石、慕容、符、姚、赫连、拓跋所得之土,皆五帝三王之故宅也,女真所抚之众,皆汉唐之遗民也,而又谁为正而谁为伪也?如以后代所承所自出者为正,则晋既正矣,而晋所自出之魏,何以不正?前既正蜀,而后复正晋,晋自篡魏,岂承汉而兴邪?
唐既正矣,且因唐而正隋矣,而隋所自出之宇文,宇文所自出之拓跋,何以不正?
前正陈而后正隋,隋岂因灭陈而始有帝号邪?又乌知夫谁为正而谁为伪也?若夫以中国之种族而定,则诚爱国之公理,民族之精神,虽迷于统之义,而犹不悖于正之名也。而惜乎数千年未有持此以为鹄者也。
李存勖、石敬瑭、刘智远,以沙陀三小族,窃一掌之地,而 然奉为共主;自宋至明百年间,黄帝子孙,无尺寸土,而史家所谓正统者,仍不绝如故也,而果谁为正而谁为伪也?于是乎而持正统论者,果无说以自完矣。
大抵正统之说之所以起者,有二原因:其一,则当代君臣自私本国也。温公所谓“宋魏以降,各有国史,互相排黜,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朱氏代唐,四方幅裂,朱邪入汴,比之穷新(原注:“唐庄宗自以为继唐,比朱梁于有穷篡夏,新室篡汉。”)运历年纪,弃而不数。此皆私已之偏辞,非大公之通论也。”(《资治通鉴》卷六十九。
诚知言矣。自古正统之争,莫多于蜀魏问题。主都邑者以魏为真人,主血胤者以蜀为宗子。而其议论之变迁,恒缘当时之境遇。陈寿主魏,习凿齿主蜀,寿生西晋而凿齿东晋也。西晋踞旧都,而上有所受,苟不主都邑说,则晋为僭矣,故寿之正魏,凡以正晋也。凿齿时则晋既南渡,苟不主血胤说,而仍沿都邑,则刘、石、符、姚正而晋为僭矣。凿齿之正蜀,凡亦以正晋也。
其后温公主魏,而朱子主蜀,温公生北宋而朱子南宋也。宋之篡周宅汴,与晋之篡魏宅许者同源,温公主都邑说也,正魏也,凡以正宋也。
南渡之宋与江东之晋同病,朱子之主血胤说也,正蜀也,凡亦以正宋也。
盖未有非为时君计者也!至如五代之亦 然目为正统也,更宋人之讏言也。彼五代抑何足以称代?朱温盗也,李存勖、石敬瑭、刘智远沙陀犬羊之长也。温可代唐,则侯景、李全可代宋也;沙陀三族可代中华之主,则刘聪、石虎可代晋也。郭威非夷非盗,差近正矣,而以黥卒乍起,功业无闻,乘人孤寡,夺其穴以篡立,以视陈霸先之能平寇乱,犹奴隶耳。
而况彼五人者,所掠之地,不及禹域二十分之一,所享之祚,合计仅五十二年,而顾可以圣仁神武某祖某皇帝之名奉之乎?
其奉之也,则自宋人始也。
宋之得天下也不正,推柴氏以为所自受,因而溯之,许朱温以代唐,而五代之名立焉。(以上采王船山说。)其正五代也,凡亦以正宋也。
至于本朝,以异域龙兴,入主中夏,与辽、金、元前事相类,故顺治二年三月,议历代帝王祀典,礼部上言,谓辽则宋曾纳贡,金则宋尝称侄,帝王庙祀,似不得遗,骎骎乎欲伪宋而正辽、金矣。后虽惮于清议,未敢悍然,然卒增祀辽太祖、太宗、景宗、圣宗、兴宗、道宗,金太祖、太宗、世宗、章宗、宣宗、哀宗,其后复增祀元魏道武帝、明帝、孝武帝、文成帝、献文帝、孝文帝、宣武帝、孝明帝。岂所谓兔死狐悲,恶伤其类者耶?由此言之,凡数千年来哓哓于正不正、伪不伪之辩者,皆当时之霸者与夫霸者之奴隶,缘饰附会,以保其一姓私产之谋耳!而时过境迁之后,作史者犹慷他人之概,龂龂焉辩得失于鸡虫,吾不知其何为也!
其二,由于陋儒误解经义,煽扬奴性也。陋儒之说,以为帝王者圣神也。陋儒之意,以为一国之大,不可以一时而无一圣神焉者,又不可以同时而有两圣神焉者。当其无圣神也,则无论为乱臣,为贼子,为大盗,为狗偷,为仇雠,为夷狄,而必取一人一姓焉,偶像而尸祝之曰,此圣神也,此圣神也。当其多圣神也,则于群圣群神之中,而探阄焉,而置棋焉,择取其一人一姓而膜拜之曰,此乃真圣神也,而其余皆乱臣、贼子、大盗、狗偷、仇雠、夷狄也。不宁惟是,同一人也,甲书称之为乱贼、偷盗、仇雠、夷狄,而乙书则称之为神圣焉。甚者同一人也,同一书也,而今日称之为乱贼、偷盗、仇雠、夷狄,明日则称之为神圣焉。
夫圣神自圣神,乱贼自乱贼,偷盗自偷盗,夷狄自夷狄,其人格之相去,不可以道里计,一望而知,无能相混者也,亦断未有一人之身,而能兼两涂者也。异战,此至显、至浅、至通行、至平正之方人术,而独不可以施诸帝王也!谚曰:“成即为王,败即为寇。”
此真持正统论之史家所奉为月旦法门者也。夫众所归往谓之王,窃夺殃民谓之寇。
既王矣,无论如何变相,而必不能堕而为寇;既寇矣,无论如何变相,而必不能升而为王,未有能相印焉者也。如美人之抗英而独立也,王也,非寇也,此其成者也。即不成焉,如菲律宾之抗美,波亚之抗英,未闻有能目之为寇者也。元人之侵日本,寇也,非王也,此其败者也。
即不败焉,如蒙古蹂躏俄罗斯,握其主权者数百年,未闻有肯认之为王者也。中国不然。兀术也,完颜亮也,在宋史则谓之为贼、为虏、为仇,在金史则某祖某皇帝矣,而两皆成于中国人之手,同列正史也。而诸葛亮入寇、丞相出师等之差异,更无论也。朱温也,燕王棣也,始而曰叛曰盗,忽然而某祖、某皇帝矣。而曹丕、司马炎之由名而公,由公而王,由王而帝,更无论也。准此以谈,吾不能不为匈奴冒顿、突厥颉利之徒悲也,吾不能不为汉吴楚七国、淮南王安、晋八王、明宸濠之徒悲也,
吾不能不为上官桀、董卓、桓温、苏竣、侯景、安禄山、朱泚、吴三桂
之徒悲也,吾不得不为陈涉、吴广、新市、平林、铜马、赤眉、黄巾、
窦建德、王世充、黄巢、张士诚、张友谅、张献忠、李自成、洪秀全之
徒悲也。彼其与圣神,相去不能以寸耳,使其稍有天幸,能于百尺竿头,进此一步,何患乎千百年后赡才博学、正言讜论、倡天经明地义之史家,
不奉以“承天广运、圣德神功、肇纪立极、钦明文思、睿哲显武、端毅
弘文、宽裕中和、大成定业、太祖高皇帝”之徽号!而有腹诽者则曰大不敬,有指斥者则曰逆不道也。此非吾过激之言也。试思朱元璋之德,何如窦建德?萧衍之才,何如王莽?赵匡胤之功,何如项羽?李存勖之强,何如冒顿?杨坚传国之久,何如李元昊?朱温略地之广,何如洪秀全?而皆于数千年历史上巍巍然圣矣神矣!
吾无以名之,名之曰幸不幸而已。若是乎,史也者,赌博耳,儿戏耳,鬼域之府耳,势利之林耳。以是为史,安得不率天下而禽兽也。而陋儒犹嚣嚣然曰:此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伦也,国之本也,民之坊也。吾不得不深恶痛绝夫陋儒之毒天下如是其甚也!
然则不论正统则亦已耳,苟论正统,吾敢翻数千年之案而昌言曰:自周秦以后,无一朝能当此名者也。第一,夷狄不可以为统,则胡元及沙陀三小族在所必摈,而后魏、北齐、北周、契丹、女真更无论矣。第二,篡夺不可以为统,则魏、晋、宋、齐、梁、陈、北齐、北周、隋、后周、宋在所必摈,而唐亦不能免矣。第三,盗贼不可以为统,则后梁与明在所必摈,而汉亦如唯之与阿矣。然则正统当于何求之?曰:统也者,在国非在君在,在众人非在一人也。舍国而求诸君,舍众人而求诸一人,必无统之可言。更无正之可言。必不获已者,则如英、德、日本等立宪君主之国,以宪法而定君位继承之律,其即位也,以敬守宪法之语誓于大众,而民亦公认之,若是者,其犹不谬于得丘民为天子之义,而于正统庶乎近矣。虽然,吾中国数千年历史上,何处有此?然犹龂龂焉于百步五十步之间,而曰统不统正不正,吾不得不惟其愚而恶其妄也!
后有良史乎,盍于我国民系统盛衰、强弱、主奴之间,三致意焉尔。
论立法权
(1902年2月22日)
立法、行法、司法,诸权分立,在欧美日本,既成陈言,妇孺尽解矣。然吾中国立国数千年,于此等政学原理,尚未有发明之者。故今以粗浅平易之文,略诠演之,以期政治思想普及国民。篇中虽间祖述泰西学说,然所论者,大率皆西人不待论而明之理,自稍通此学者观之,殆如辽东之豕,宋人之曝,只觉词费耳。然我四万万同胞中,并此等至粗极浅之义而不解者,殆十而八九焉,吾又安敢避词费而默然也。学者苟因此益求精焉深焉者,则菅蒯之弃,固所愿矣。
第一节论立法部之不可缺国家者人格也。(有人之资格谓之人格。)凡人必意志然后有行为,无意志而有行为者,必疯疾之人也,否则其梦呓时也。国家之行为何?行政是已。国家之意志何?立法是已。
泰西政治之优于中国者不一端,而求其本原,则立法部早发达,实为最著要矣。泰西自上古希腊,即有所谓长者议会(Gerontes),由君主召集贵族, 制定法律, 颁之于民; 又有所谓国民议会(AnassemblyoftheCentes),凡君主贵族所定法律,必报告于此会,使民各出其意以可否之,然后施行。其后雅典之拔伦,斯巴达之来喀格士,皆以大立法家,为国之桢。罗马亦然,其始有所谓百人会议者(Comitia Centuriata),以军人组织之,每有大事,皆由其议决;及王统中绝之际,有所谓罗马元老院(TheSenate)、罗马平民议会(Concilia Plebis)
者,角立对峙,争立法权,久之卒相调和,合为国民评议会(Comitia Tributa),故后虽变为帝政,而罗马法之发达,独称完备,至今日各国宗之。及条顿人与罗马代兴,即有所谓人民总会者(Tolkmoot),有所谓贤人会议者(Wetenagemot),皆集合人民,而国王监督之,以行立法之事,逐渐进化,遂成为今日之国会,所谓巴力门(Parliament)者是也。十八世纪以来,各国互相仿效,愈臻完密,立法之业,益为政治上第一关键,战国家之盛衰强弱者,皆于此焉。虽其立法权之附属,及其范围之广狭,各国不同,而要之上自君相,下及国民,皆知此事为立国之大本大原,则一也。
耗矣哀哉,吾中国建国数千年,而立法之业,曾无一人留意者也。
《周官》一书,颇有立法之意,岁正悬法象魏,使民读之,虽非制之自民,犹有与民同之之意焉。汉兴萧何制律,虽其书今佚,不知所制者为何如,然即汉制之散见于群书者观之,其为因沿秦旧,无大损益,可断言也。魏明帝时,曾议大集朝臣,审定法制,亦不果行。北周宇文时,苏绰得君,斐然有制度考文之意,而所务惟在皮毛,不切实用。盖自周公迄今三千余年,惟王荆公创设制置条例三司,能别立法于行政,自为一部,实为吾中国立法权现影一瞥之时代。惜其所用非人,而顽固虚憍之徒,又群焉掣其肘,故斯业一坠千年,无复过问者。呜呼!荀卿“有治人无治法”一言,误尽天下,遂使吾中华数千年,国为无法之国,民为无法之民,并立法部而无之,而其权之何属更靡论也;并法而无之,而法之善不善更靡论也。
夫立法者国家之意志也。就一人论之,昨日之意志与今日之意志,今日之意志与明日之意志,常不能相同。何也?或内界之识想变迁焉,或外界之境遇殊别焉,人之不能以数年前或数十年前之意志以束缚今日,甚明也。惟国亦然。故必须常置立法部,因事势,从民欲,而立制改度,以利国民。各国之有议会也,或年年开之,或间年开之,诚以事势日日不同,故法度亦屡屡修改也。乃吾中国,则今日之法沿明之法也,明之法沿唐宋之法也,唐宋之法沿汉之法也,汉之法沿秦之法也。秦之距今,二千年矣,而法则犹是。是何异三十壮年,而被之以锦绷之服,导之以象勺之舞也。此其敝皆生于无立法部。君相既因循苟且,惮于改措,复见识隘陋,不能远图;民间则不在其位,莫敢代谋。
如涂附涂,日复一日,此真中国特有之现象,而腐败之根原所从出也。
彼祖述荀卿之说者曰:但得其人可矣,何必龂龂于立法。
不知一人之时代甚短,而法则甚长;一人之范围甚狭,而法则甚广;恃人而不恃法者,其人亡则其政息焉。法之能立,贤智者固能神明于法以增公益,愚不肖者亦束缚于法以无大尤。
靡论吾中国之乏才也,即使多才,而二十余省之地,一切民生国计之政务,非百数十万人不能分任也,安所得百数十万之贤智而薰治之?
既无人焉,又无法焉,而欲事之举,安可得也?夫人之将营一室也,犹必先绘其图,估其材,然后从事焉。曾是一国之政,而顾一室之不若乎?
近年以来,吾中国变法之议屡兴,而效不睹者,无立法部故也。
及今不此之务,吾知更阅数年、数十年,而效之不可睹,仍如故也。
今日上一奏,明日下一谕,无识者欢欣鼓舞,以为维新之治可以立见,而不知皆纸上空文,羌无故实。不宁唯是,条理错乱,张脉偾兴,宜存者革,宜革者存,宜急者缓,宜缓者急,未见其利,先受其敝。无他,徒观夫西人政效之美,而不知其所以成其美者,有本原在也。本原维何?
曰立法部而已。
第二节论立法行政分权之理立法、行政分权之事,泰西早已行之,及法儒孟德斯鸠,益阐明其理,确定其范围,各国政治,乃益进化焉。
二者之宜分不宜合,其事本甚易明。人之有心魂以司意志,有官肢以司行为,两各有职而不能混者也。彼人格之国家,何独不然。虽然,其利害所存,犹不止此。孟德斯鸠曰:“苟欲得善良政治者,必政府中之各部,不越其职然后可。然居其职者往往越职,此亦人之常情,而古今之通弊也。故设官分职,各司其事,必当使互相牵制,不使互相侵越。”
又曰:“立法、行法二权,若同归于一人,或同归于一部,则国人必不能保其自由权。何则?两权相合,则或借立法之权以设苛法,又借其行法之权以施此苛法,其弊何可胜言!如政府中一部有行法之权者,而欲夺国人财产,乃先赖立法之权,豫定法律,命各人财产,皆可归之政府,再借其行法之权以夺之,则国人虽欲起而与争,亦力不能敌,无可奈何而已”云云。此孟氏分权说之大概也。
孟氏此论,实能得立政之本原。吾中国之官制,亦最讲牵制防弊之法,然皆同其职而提掣肘之,非能厘其职而均平之。如一部而有七堂官,一省而有督、有抚、有两司、有诸道,皆以防侵越、相牵制也。而不知徒相掣肘,相推诿,一事不举,而弊亦卒不可防。西人不然。凡行政之事,每一职必专任一人,授以全权,使尽其才以治其事,功罪悉以属之,夫是谓有责任之政府。若其所以防之者,则以立法、司法两权相为犄角。
(司法权别论之。)立法部议定之法律,经元首裁可,然后下诸所司之行政官,使率循之。行政官若欲有所兴作,必陈其意见于立法部,得其决议,乃能施行。其有于未定之法而任意恣行者,是谓侵职,侵职罪也;其有于已定之法而奉行不力者,是谓溺职,溺职亦罪也。但使立法之权确定,所立之法善良,则行政官断无可以病国厉民之理,所谓其源洁者其流必澄,何此一一而防之。故两者分权,实为制治最要之原也。
吾中国本并立法之事而无之,则其无分权,更何待言。然古者犹有言:“坐而论道,谓之三公,作而行之,谓之有司。”
亦似稍知两权之界限者然。汉制有议郎,有博士,专司讨议,但其秩抑末,其权抑微矣。夫所谓分立者,必彼此之权,互相均平,行政者不能强立法者以从我。若宋之制置条例司,虽可谓之有立法部,而未可谓之有立法权也。何也?其立法部不过政府之所设,为行政官之附庸,而分权对峙之态度,一无所存也。唐代之给事中,常有封还诏书之权,其所以对抗于行政官使不得专其威柄者,善矣美矣;然所司者非立法权,仅能摭拾一二小故,救其末流,而不能善其本也。若近世遇有大事,亦常下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督抚、将军会议,然各皆有权,各皆无权,既非立法,亦非行政,名实混淆,不可思议。故今日欲兴新治,非划清立法之权而注重思之,不能为功也。
第三节论立法权之所属立法权之不可不分,既闻命矣,然则此权当谁属乎?属于一人乎,属于众人乎,属于吏乎,属于民乎,属于多数乎,属于少数乎?此等问题,当以政治学之理论说明之。
英儒边沁之论政治也,谓当以求国民最多数之最大幸福为正鹄。此论近世之言政学者多宗之。夫立法则政治之本原也,故国民之能得幸福与否,得之者为多数人与否,皆不可不于立法决定之。夫利己者人之性也,故操有立法权者,必务立其有利于己之法,此理势所不能免者也。
然则使一人操其权,则所立之法必利一人;使众人操其权,则所立之法必利众人。吏之与民亦然,少数之与多数亦然。此事固非可以公私论善恶也。一人之自利固私,众人之自利亦何尝非私,然而善恶判焉者。循所谓最多数最大幸福之正鹄,则众人之利重于一人,民之利重于吏,多数之利重于少数,昭昭明甚也。
夫诽谤偶语者弃市,谋逆者夷三族,此不问而知为专制君主所立之法也;妇人可有七出,一夫可有数妻,此不问而知为男子所立之法也;奴隶不入公民,农佣随田而鬻(俄国旧制如此),此不问而知为贵族所立之法也;信教不许自由,祭司别有权利,此不问而知为教会所立之法也。以今日文明之眼视之,其为恶法,固无待言。虽然,亦不过立法者之自顾其利益而已。若今世所称文明之法,如人民参政权,服官权,言论、结集、出版、迁移、信教各种之自由权等,亦何尝非由立法人自顾其利益而来。而一文一野,判若天渊者,以前者之私利,与政治正鹄相反;而后者之私利,与政治正鹄相合耳。
故今日各文明国,皆以立法权属于多数之国民。
然则虽以一二人操立法权,亦岂必无贤君哲相,忘私利而求国民之公益者?曰:期固然也。然论事者语其常不语其变,恃此千载一遇之贤君哲相,其不如民之自恃也明矣。
且(记)不云乎:“代大匠斫者必伤其手。”即使有贤君哲相以代民为谋,其必不能如民之自谋之尤周密而详善,有断然也。且立法权属于民,非徒为国民个人之利益而已,而实为国家本体之利益。何则?国也者,积民而成,国民之幸福,即国家之幸福也。国多贫民,必为贫国,国多富民,必为富国,推之百事,莫不皆然。美儒斯达因曰:“国家发达之程度,依于一个人之发达而定者也。”故多数人共谋其私。而大公出焉矣,合多数人私利之法,而公益之法存焉矣。
立法者国家之意志也。昔以国家为君主所私有,则君主之意志,即为国家之意志,其立法权专属于君主固宜。今则政学大明,知国家为一国人之公产矣。且内外时势濅逼濅剧,自今以往,彼一人私有之国家,终不可以立优胜劣败之世界。
然则今日而求国家意志之所在,舍国民奚属哉!况以立法权畀国民,其实于君主之尊严,非有所损也。英国、日本,是其明证也。君主依国家而尊严,国家依国民之幸福而得幸福。
故今日之君主,不特为公益计,当畀国民以立法权,即为私利计,亦当尔尔也。苟不畀之,而民终必有知此权为彼所应有之一日。及其自知之而自求之,则法王路易第十六之覆辙,可为寒心矣。此欧洲、日本之哲后,所以汲汲焉此之为务也。
保教非所以尊孔论
(1902年2月22日)
此篇与著者数年前之论相反对,所谓我操我矛以伐我者也。今是昨非,不敢自默。
其为思想之进步乎,抑退步乎?吾欲以读者思想之进退决之。
绪论近十年来,忧世之士,往往揭三色旗帜以疾走号呼于国中,曰保国,曰保种,曰保教。其陈义不可谓不高,其用心不可谓不苦。若不佞者,亦此旗下之一小卒徒也。虽然,以今日之脑力眼力,观察大局,窃以为我辈自今以往,所当努力者,惟保国而已,若种与教,非所亟亟也。何则?彼所云保种者,保黄种乎?保华种乎?其界限颇不分明。若云保黄种也,彼日本亦黄种,今且浡然兴矣,岂其待我保之;若云保华种也,吾华四万万人,居全球人数三分之一,即为奴隶为牛马,亦未见其能灭绝也。国能保则种自莫强,国不存则虽保此奴隶牛马,使孳生十倍于今日,亦奚益也。故保种之事,即纳入于保国之范围中,不能别立名号者也。至倡保教之议者,其所蔽有数端:一曰不知孔子之真相,二曰不知宗教之界说,三曰不知今后宗教势力之迁移,四曰不知列国政治与宗教之关系。
今试一一条论之。
第一论教非人力所能保教与国不同。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更无国,故国必恃人力以保之。教则不然。
教也者,保人而非保于人者也。以优胜劣败之公例推之,使其教而良也,其必能战胜外道,愈磨而愈莹,愈压百愈伸,愈束而愈远,其中自有所谓有一种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者,以嘘吸之脑识,使这不得不从我,岂其俟人保之。使其否也,则如波斯之火教,印度之婆罗门教,阿刺伯之回回教,虽一时借人力以达于极盛,其终不能存于此文明世界,无可疑也。此不必保之说也。
抑保之云者,必其保之者之智慧能力,远过于其所保者,若慈父母之保赤子,专制英主之保民是也。(保国不在此数。国者无意识者也,保国实人人之自保耳。)彼教主者,不世出之圣贤豪杰,而人类之导师也。吾辈自问其智慧能力,视教主何如?而漫曰保之保之,何其狂妄耶!
毋乃自信力太大,而亵教主耶?此不当保之说也。然则所谓保教者,其名号先不合于论理,其不能成立也固宜。
第二论孔教之性质与群教不同今之持保教论者,闻西人之言曰,支那无宗教,辄佛然怒形于色,以为是诬我也,是侮我也。此由不知宗教之为何物也。西人所谓宗教者,专指迷信宗仰而言,其权力范围乃在躯壳界之外,以灵魂为根据,以礼拜为仪式,以脱离尘世为目的,以涅槃天国为究竟,以来世祸福为法门。诸教虽有精粗大小之不同,而其概则一也。故奉其教者,莫要于起信,(耶教受洗时,必通所谓十信经者,即信耶稣种种奇迹是也。佛教有起信论。)莫急于伏魔。起信者,禁人之怀疑,窒人思想自由也;伏魔者,持门户以排外也。
故宗教者非使人进步之具也,于人群进化之第一期,虽有大功德,其第二期以后,则或不足以偿其弊也。孔子则不然,其所教者,专在世界国家之事,伦理道德之原,无迷信,无礼拜,不禁怀疑,不仇外道,孔教所以特异于群教者在是。质而言之,孔子者哲学家、经世家、教育家,而非宗教家也。西人常以孔子与梭格拉底并称,而不以之与释迦、耶稣、摩诃末并称,诚得其真也。夫不为宗教家,何损于孔子!孔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子不语怪力乱神。”盖孔子立教之根柢,全与西方教主不同。吾非必欲抑群教以扬孔子,但孔教虽能有他教之势力,而亦不至有他教之流弊也。
然则以吾中国人物论之,若张道陵(即今所谓张天师之初祖也。)
可谓之宗教家,若袁了凡(专提倡《太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骘文》者。)可谓之宗教家,(宗教有大小,有善恶。
埃及之拜物教,波斯之拜火教,可谓之宗教,则张、袁不可不谓之宗教。)而孔了则不可谓之宗教家。宗教之性质,如是如是。
持保教论者,辄欲设教会,立教堂,定礼拜之仪式,著信仰之规条,事事摹仿佛、耶,惟恐不肖。此靡论其不能成也,即使能之,而诬孔子不已甚耶!孔子未尝如耶稣之自号化身帝子,孔子未尝如佛之自称统属天龙,孔子未尝使人于吾言之外皆不可信,于吾教之外皆不可从。孔子,人也,先圣也,先师也,非天也,非鬼也,非神也。强孔子以学佛、耶,以是云保,则所保者必非孔教矣。无他,误解宗教之界说,而艳羡人以忘我本来也。
第三论今后宗教势力衰颓之征保教之论何自起乎?惧耶教之侵入,而思所以抵制之也。
吾以为此之为虑,亦已过矣。彼宗教者,与人群进化第二期之文明不能相容者也。
科学之力日盛,则迷信之力日衰;自由之界日张,则神权之界日缩。
今日耶稣教势力之在欧洲,其视数百年前,不过十之一二耳。昔者各国君主,皆仰教皇之加冕以为尊荣,今则帝制自为也;昔者教皇拥罗马之天府,指挥全欧,今则作寓公于意大利也;昔者牧师、神父,皆有特权,今则不许参与政治也。此其在政界既有然矣。其在学界,昔者教育之事,全权属于教会,今则改归国家也。歌白尼等之天文学兴,而教会多一敌国;达尔文等进化论兴,而教会又多一敌国。虽竭全力以挤排之,终不可得,而至今不得不迁就其说,变其面目以弥缝一时也。若是乎耶稣教之前途可以知矣。彼其取精多,用物宏,诚有所谓百足之虫,至死不僵者,以千数百年之势力,必非遽消磨于一旦,固于待言。
但自今以往,耶稣教即能保其余烬,而亦必非数百年前之面目,可断言也。而我今日乃欲摹其就衰之仪式,为效颦学步之下策,其毋乃可不必乎!
或曰:彼教虽濅衰于欧洲,而濅盛于中国,吾安可以不抵制之?是亦不然。耶教之人中国也有两目的:一曰真传教者,二曰各国政府利用之以侵我权利者。中国人之入耶教也亦有两种类:一曰真信教者,二曰利用外国教士以抗官吏武断乡曲者。彼其真传教、真信教者,则何害于中国。耶教之所长,又安可诬也。吾中国汪汪若千顷之波,佛教纳之,回教纳之,乃至张道陵、袁了凡之教亦纳之,而岂具有靳于一耶稣?且耶教之入我国数百年矣,而上流人士从之者稀,其力之必不足以易我国明矣,而畏之如虎,何为者也?至各国政府与乡里莠民之利用此教以侵我主权,挠我政治,此又必非开孔子会、倡言保教之遂能抵抗也。但使政事修明,国能自立,则学格兰斯顿之予爱兰教会以平权可也,学俾斯麦、嘉富尔教之予山外教徒以限制亦可也,主权在我,谁能侵之!故彼之持保教抵制之说者,吾见其进退无据也。
第四论法律上信教自由之理彼持保教论者,自谓所见加流俗人一等,而不知与近世文明法律之精神,适相刺谬也。今此论固不过一空言耳,且使其论日盛,而论者握一国之主权,安保其不实行所怀抱,而设立所谓国教以强民使从者?果尔,则吾国将自此多事矣。彼欧洲以宗教门户之故,战争数百年,流血数十万,至今读史,犹使人毛悚股栗焉。
几经讨论,几经迁就,始以信教自由之条,著诸国宪,至于今日,各国莫不然,而争教之祸亦几熄矣。夫信教自由之理,一以使国民品性趋于高尚,(若特立国教,非奉此者不能享完全之权利,则国民或有心信他教,而为事势所迫,强自欺以相从者,是国家导民以弃其信德也。信教自由之理论,此为最要。)一以使国家团体归于统一,(昔者信教自由之法未立,国中有两教门以上者,恒相水火。)而其尤要者,在画定政治与宗教之权限,使不相侵越也。政治属世间法,宗教属出世法。教会不能以其权侵政府,固无论矣,而政府亦不能滥用其权以干预国民之心魂也。
(自由之理:凡一人之言论、行事、思想,不至有害于他人之自由权者,则政府不得干涉之。我欲信保教,其利害皆我自受之,无损于人者也,故他人与政府皆不得干预。)故此法行而治化大进焉。吾中国历史有独优于他国者一事,即数千年无争教之祸是也。彼欧洲数百年之政治家,其心血手段,半耗费于调和宗教恢复政权之一事,其陈迹之在近世史者,班班可考也。吾中国幸而无此轇轕,是即孔子所以贻吾侪以天幸也。而今更欲循泰西之覆辙以造此界限何也?今之持保教论者,其力固不能使自今以往,耶教不入中国。昔犹孔自孔,耶自耶,各行其自由,耦俱而无猜,无端而画鸿沟焉,树门墙焉,两者日相水火,而教争乃起,而政争亦将随之而起。是为国民分裂之厉阶也。言保教者不可不深长思也。
第五论保教之说束缚国民思想文明之所以进,其原因不一端,而思想自由,其总因也。
欧洲之所以有今日,皆由十四五世纪时,古学复兴,脱教会之樊篱,一洗思想界之奴性,其进步乃沛乎莫能御,此稍治史学者所能知矣。我中国学界之光明,人物之伟大,莫盛于战国,盖思想自由之明效也。及秦始皇焚百家之语,坑方术之士,而思想一窒;及汉武帝表章六艺,罢黜百家,凡不在六艺之科者绝勿进,而思想又一窒。自汉以来,号称行孔子教二千余年于兹矣,百皆持所谓表章某某、罢黜某某者,以为一贯之精神,故正学异端有争,今学古学有争。言考据则争师法,言性理则争道统,各自以为孔教,而排斥他人以为非孔教,于是孔教之范围益日缩日小。濅假而孔子变为董江都、何邵公矣,濅假而孔子变为马季长、郑康成矣,濅假而孔子变为韩昌黎、欧阳永叔矣,濅假而孔子变为程伊川、朱晦菴矣,濅假而孔子变为陆象山、王阳明矣,濅假而孔子变为纪晓岚、阮芸台矣。皆由思想束缚于一点,不能自开生面,如群妪得一果,跳掷以相攫,如群妪得一钱,诟骂以相夺,其情状抑何可怜哉!夫天地大矣,学界广矣,谁亦能限公等之所至,而公等果行为者?无他,暖暖姝姝,守一先生之言,其有稍在此范围外者,非惟不敢言之,抑亦不敢思之,此二千年来保教党所成就之结果也。曾是孔子而乃如是乎?
孔子作《春秋》,进退三代,是正百王,乃至非常异义可怪之论,阐溢于编中。孔子之所以为孔子,正以其思想之自由也。而自命为孔子徒者,乃反其精神而用之,此岂孔子之罪也?呜呼,居今日诸学日新、思潮横溢之时代,而犹以保教为尊孔子,斯亦不可以已乎!
抑今日之言保教者,其道亦稍异于昔。彼欲广孔教之范围也,于是取近世之新学新理以缘附之,曰某某者孔子所已知也,某某者孔子所曾言也。其一片苦心,吾亦敬之,而惜其重诬孔了而益阻人思想自由之路也。夫孔子生于二千年以前,其不能尽知二千年以后之事理学说,何足以为孔子损!梭格拉底未尝坐轮船,而造轮船者不得不尊梭格拉底;阿里士多德未尝用电线,而创电线者不敢菲薄阿里士多德;此理势所当然也。以孔子圣智,其所见与今日新学新理相暗合者必多多,此奚待言。
若必一一而比附之纳入之,然则非以此新学新理厘然有当于吾心而从之也,不过以其暗合于我孔子而从之耳。是所爱者仍在孔子,非在真理也。
万一遍索之于四书、六经,而终无可比附者,则将明知为铁案不易之真理,而亦不敢从矣;万一吾所比附者,有人从而剔之,曰孔子不如是,斯亦不敢不弃之矣。若是乎真理之终不能饷遗我国民也。
故吾最恶乎舞文贱儒,动以西学缘附中学者,以其名为开新,实则保守,煽思想界之奴性而滋益之也。我有耳目,我有心思,生今日文明灿烂之世界,罗列中外古今之学术,坐于堂上而判其曲直,可者取之,否者弃之,斯宁非丈夫第一快意事耶!必以古人为虾,而自为其水母,而公等果胡为者?然则以此术保教者,非诬则愚,要之决无益于国民可断言也!
第六论保教之说有妨外交保教妨思想自由,是本论之最大目的也。
其次焉者,曰有妨外交。中国今当积弱之时,又值外人利用教会之际,而国民又夙有仇教之性质,故自天津教案以迄义和团,数十年中,种种外交上至艰极险之问题,起于民教相争者殆十七八焉。虽然,皆不过无知小民之起衅焉耳。今也博学多识之士大夫,高树其帜曰保教保教,则其所著论演说,皆不可不昌言何以必要何教之故,则其痛诋耶教必矣。
夫相争必多溢恶之言,保无有抑扬其词,文致其说,以耸听者,是恐小民仇教之不力而更扬其波也。吾之为此言,吾非劝国民以媚外人也,但举一事必计其有利无利,有害无害,并其利害之轻重而权衡之。今孔教之存与不存,非一保所能致也;耶教之入与不入,非一保所能拒也;其利之不可凭也如此。而万一以我之叫嚣,引起他人之叫嚣,他日更有如天津之案,以一教堂而索知府、知县之头;如胶州之案,以两教士而失百里之地,丧一省之权;如义和之案,以数十西人之命,而动十一国之兵,偿五万万之币者;则为国家忧,正复何如?呜呼!天下事作始也简,将毕也巨。持保教论者,勿以我为杞人也。
第七论孔教无可亡之理虽然,保教党之用心,吾固深谅之而深敬之。彼其爱孔教也甚,愈益爱之,则愈忧之,惧其将亡也,故不复权利害,不复揣力量,而欲出移山填海之精神以保之。顾吾以为抱此隐忧者,乃真杞人也。孔教者,悬日月,塞天地,而万古不能灭者也。他教惟以仪式为重也,故自由昌而仪式亡;谁以迷信为归也,故真理明而迷信替。
其与将来之文明决不相容,天演之公例则然也。孔教乃异是,其所教者,人之何以为人也,人群之何以为群也,国家之何以为国也。凡此者,文明愈进,则其研究之也愈要。近世大教育家多倡人格教育之论。
人格教育者何?考求人之所以为人之资格,而教育少年,使之备有此格也。东西古今之圣哲,其所言合于人格者不一,而最多者莫如孔子。
孔子实于将来世界德育之林,占一最重要之位置,此吾所敢豫言也。夫孔子所望于我辈者,非欲我辈呼之为救主,礼之为世尊也。今以他人有救主、世尊之名号,而我无之,遂相惊以孔教之将亡,是乌得为知孔子矣乎!夫梭格拉底、亚里士多德之不逮孔子也亦远矣,而梭氏、亚氏之教,犹愈久而愈章,曾是孔子而顾惧是乎!吾敢断言曰:世界若无政治、无教育、无哲学,则孔教亡。苟有此三者,孔教之光大,正未艾也!持保教论者,盍高枕而卧矣。
第八论当采群教之所长以光大孔教吾之所以忠于孔教者,则别有在矣。曰:毋立一我教之界限,而辟其门,而恢其域,损群教而入之,以增长荣卫我孔子是也。彼佛教、耶教、回教,乃至古今各种之宗教,皆无可以容纳他教教义之量。何也?彼其以起信为本,以伏魔为用,从之者殆如妇人之不得事二夫焉。故佛曰:天上地下,唯我独尊。耶曰:独一无二,上帝真子。其范围皆有一定,而不能增减者也。孔子则不然,鄙夫可以竭两端,三人可以得我师,盖孔教之精神,非专制的而自由的也。我辈诚尊孔子,则宜直接其精神,毋拘墟其形迹。孔子之立教,对二千年前之人而言者也,对一统闭关之中国人而言之也,其通义之万世不易者固多,其别义之与时推移者亦不少。孟子不云乎:“孔子,圣之时者也。”使孔子而生于今日,吾知其教义之必更有所损益也。今我国民非能为春秋战国时代之人也,而已为二十世纪之人,非徒为一乡一国之人,而将为世界之人,则所以师孔子之意而受孔子之赐者必有在矣。
故如佛教之博爱也,大无畏也,勘破生死也,普度众生也,耶教之平等也,视敌如友也,杀身为民也,此其义虽孔教固有之,吾采其尤博深切明者以相发明;其或未有者,吾急取而尽怀之,不敢廉也;其或相反百彼为优者,吾舍已以从之,不必吝也。又不惟于诸宗教为然耳,即古代希腊、近世欧美诸哲之学说,何一不可以兼容而并包之者!若是于孔教为益乎,为损乎?不等智者而决也。夫孔子特自异于狭隘之群教,而为我辈遵孔教者开此法门,我辈所当自喜而不可辜此天幸者也。大哉孔子,大哉孔子!海阔从鱼跃,天空任鸟飞,以是尊孔,而孔之真乃见;以是演孔,而孔之统乃长。
又何必鳃鳃然猥自贬损,树一门,划一沟,而曰保教保教为也!
结论嗟乎嗟乎,区区小子,昔也为保教党之骁将,今也为保教党之大敌。嗟我先辈,嗟我故人,得毋有恶其反覆,诮其模棱,而以为区区罪者。虽然,吾爱孔子,吾尤爱真理!
吾爱先辈,吾尤爱国家!吾爱故人,吾尤爱自由!吾又知孔子之爱真理,先辈、故人之爱国家、爱自由,更有甚于吾者也。
吾以是自信,吾以是忏悔。为二千年来翻案,吾所不惜;与四万万人挑战,吾所不惧。吾以是报孔子之恩我,吾以是报群教主之恩我,吾以是报我国民之恩我。
论政府与人民之权限
(1902年3月10日)
天下未有无人民而可称之为国家者,亦未有无政府而可称之为国家者,政府与人民,皆构造国家之要具也。故谓政府为人民所有也不可,谓人民为政府所有也尤不可,盖政府、人民之上,别有所谓人格(人格之义屡见别篇。)之国家者,以团之统之。国家握独一最高之主权,而政府、人民皆生息于其下者也。重视人民者,谓国家不过人民之结集体,国家之主权即在个人(谓一个人也)。其说之极端,使人民之权无限,其弊也,陷于无政府党,率国民而复归于野蛮。重视政府者,谓政府者国家之代表也,活用国家之意志而使现诸实者也,故国家之主权,即在政府。其说之极端,使政府之权无限,其弊也,陷于专制主义,困国民永不得进于文明。故构成一完全至善之国家。必以明政府与人民之权限为第一义。
因人民之权无限以害及国家者,泰西近世,间或有之,如十八世纪末德国革命之初期是也。虽然,此其事甚罕见,而纵观数千年之史乘,大率由政府滥用权限,侵越其民,以致衰致乱者,殆十而八九焉。若中国又其尤其者也。故本论之宗旨,以政府对人民之权限为主眼,以人民对政府之权限为附庸。
政府之所以成立,其原理何在乎?曰:在民约。(民约之义,法国硕儒卢梭倡之,近儒每驳其误,但谓此义为反于国家起原之历史则可,谓其谬于国家成立之原理则不可。
虽憎卢梭者,亦无以难也。)人非群则不能使内界发达,人非群则不能与外界竞争,故一面为独立自营之个人,一面为通力合作之群体。
(或言由独立自营进为通力合作,此语于论理上有缺点。盖人者能群之动物,自最初即有群性,非待国群成立之后而始通合也。既通合之后,仍常有独立自营者存,其独性不消灭也。故随独随群,即群即独,人之所以贵于万物也。)此天演之公例,不得不然者也。既为群矣,则一群之务不可不共任其责固也。虽然,人人皆费其时与力于群务,则其自营之道,必有所不及。民乃相语曰:吾方为农,吾方为工,吾方为商,吾方为学,无暇日无余力以治群事也,吾无宁于吾群中选若干人而一以托之焉,斯则政府之义也。政府者,代民以任群治者也,故欲求政府所当尽之义务,与其所应得之权利,皆不可不以此原理为断。
然则政府之正鹄何在乎?曰:在公益。公益之道不一,要以能发达于内界而竞争于外界为归。故事有一人之力所不能为者,则政府任之;有一人之举动妨及他人者,则政府弹压之。政府之义务虽千端万绪,要可括以两言:一曰助人民自营力所不逮,二曰防人民自由权之被侵而已。
率由是而纲维是,此政府之所以可贵也。苟不尔尔,则有政府如无政府,又其甚者,非惟不能助民自营力而反窒之,非惟不能保民自由权而又自侵之,则有政府或不如其无政府。数千年来,民生之所以多艰,而政府所以不能与天地长久者,皆此之由。
政府之正鹄不变者也,至其权限则随民族文野之差而变,变而务适合于其时之正鹄。
譬诸父兄之于子弟,以导之使成完人为正鹄。当其孩幼也,父兄之权限极大,一言一动,一饮一食,皆干涉之,盖非是则不能使之成长也。
子弟之智德才力,随年而加,则父兄之干涉范围,随年而减。使在弱冠强仕之年,而父母犹待以乳哺孩抱时之资格,一一干涉之,则于其子弟成立之前途,必有大害。夫人而知矣,国民亦然。当人群幼稚时代,其民之力未能自营,非有以督之,则散漫无纪,而利用厚生之道不兴也;其民之德未能自治,非有以钳之,则互相侵越,而欺凌杀夺之祸无穷也。
当其时也,政府之权限不可不强且大。及其由拨乱而进升平也,民既能自营矣,自治矣,而犹欲以野蛮时代政府之权以待之,则其俗强武者,必将愤激思乱,使政府岌岌不可终日;其俗柔懦者,必将消缩萎败,毫无生气,而他群且乘之而权其权、地其地、奴其民,而政府亦随以成灰烬。
故政府之权限,与人民之进化成反比例,此日张则彼日缩,而其缩之,乃正所以张之也。
何也?政府依人民之富以为富,依人民之强以为强,依人民之利以为利,依人民之权以为权,彼文明国政府,对于其本国人民之权,虽日有让步,然与野蛮国之政府比较,其尊严荣光,则过之万万也。
今地球中除棕、黑、红三蛮种外,大率皆开化之民矣。然则其政府之权限当如何?
曰:凡人民之行事,有侵他人之自由权者,则政府干涉之,苟非尔者,则一任民之自由,政府宜勿过问也。所谓侵人自由者有两种:一曰侵一人之自由者,二曰侵公众之自由者。
侵一人自由者,以私法制裁之;侵公众自由者,以公法制裁之。私法、公法,皆以一国之主权而制定者也,(主权或在君,或在民,或君民皆同有,以其国体之所属而生差别。)而率行之者,则政府也。最文明之国民,能自立法而自守之,其侵人自由者益希,故政府制裁之事,用力更少。史称尧舜无为而治,若今日立宪国之政府,真所谓无为而治也。不然者,政府方日禁人民之互侵自由,而政府先自侵人民之自由,是政府自己蹈天下第一大罪恶。(西哲常言:天下罪恶之大,未有过于侵人自由权者。)而欲以令于民,何可得也!且人民之互相侵也,有裁制之者;而政府之侵民也,无裁制之者;是人民之罪恶可望日减,而政府之罪恶且将日增也。故定政府之权限,非徒为人民之利益,而实为政府之利益也。
英儒约翰?弥儿所著《自由原理》(John Stuart Mills On Liberty)
有云:纵观往古希腊、罗马、英国之史册,人民常与政府争权。
其君主或由世袭,或由征服,据政府之权势,其所施行,不特不从人民所好而已,且压抑之蹂躏之。民不堪命,于是爱国之义士出,以谓人民之不宁,由于君权之无限,然后自由之义乃昌。人民所以保其自由者,不出二法:一曰限定宰治之权,与君主约,而得其承诺,此后君主若背弃之,则为违约失职,人民出其力以相抵抗,不得目为叛逆是也;二日人民得各出己意,表之于言论,著之于律令,以保障全体之利益是也。此第一法,欧洲各国久已行之;第二法,则近今始发达,亦渐有披靡全地之势矣。
或者曰:在昔专制政行,君主知有已不知有民,则限制其权,诚非得已。今者民政渐昌,一国之元首,(元首者,兼君主国之君主、民主国之大统领而言。)殆皆由人民公选而推戴之者,可以使之欲民所欲而利民所利,暴虐之事,当可不起。然则虽不为限制亦可乎?曰:是不然,虽民政之国,苟其政权限不定,则人民终不得自由。何也?民政之国,虽云人皆自治而非治于人,其实决不然。一国之中,非能人人皆有行政权,必有治者与被治者之分。其所施政令,虽云从民所欲,然所谓民欲者,非能全国人之所同欲也,实则其多数者之所欲而已。
(按:民政国必有政党,其党能在议院占多数者,即握政府之权,故政治者,实从国民多数之所欲也。往昔政学家谓政治当以求国民全体之幸福为正鹄,至硕儒边沁,始改称以最大多数之最大幸福为正鹄,盖其事势之究者,仅能如是也。)苟无限制,则多数之一半,必压抑少数之一半,彼少数势弱之人民,行将失其自由,而此多数之专制,比于君主之专制,其害时有更甚者。故政府与人民之权限,无论何种政体之国,皆不可不明辨者也。
由此观之,虽在民权极盛之国,而权限之不容已,犹且若是,况于民治未开者耶?
记不云乎:“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也?”
故文明之国家,无一人可以肆焉者,民也如是,君也如是,少数也如是,多数也如是。
何也?人各有权,权各有限也。权限云者,所以限人不使滥用其自由也。滥用其自由,必侵人自由,是谓野蛮之自由;无一人能滥用其自由,则人人皆得全其自由,是谓文明之自由。
非得文明之自由,则国家未有能成立者也。
中国先哲言仁政,泰西近儒倡自由,此两者其形质同而精神迥异,其精神异而正鹄仍同。何也?仁政必言保民,必言牧民。牧之保之云者,其权无限也,故言仁政者,只能论其当如是,而无术以使之必如是。虽以孔孟之至圣大贤,哓音瘏口以道之,而不能禁二千年来暴君贼臣之继出踵起,鱼肉我民,何也?治人者有权,而治于人者无权,其施仁也,常有鞭长莫及、有名无实之忧,且不移时而熄焉;其行暴也,则穷凶极恶,无从限制,流毒及全国,亘百年而未有艾也。圣君贤相,既已千载不一遇,故治日常少而乱日常多。若夫贵自由定权限者,一国之事,其责任不专在一二人,分功而事易举,其有善政,莫不遍及,欲行暴者,随时随事,皆有所牵制,非惟不敢,抑亦不能,以故一治而不复乱也。
是故言政府与人民之权限者,谓政府与人民立于平等之地位,相约而定其界也,非谓政府畀民以权也。(凡人必自有此物,然后可以畀人,民权者非政府所自有也,何从畀之?孟子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
亦以天下非天子所能有故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政府若能畀民权,则亦能夺民权,吾所谓形质同而精神迥异者此也。然则吾先圣昔贤所垂训,竟不及泰西之唾余乎?是又不然,彼其时不同也。吾固言政府之权限,因其人民文野之程度以为比例差。
当二千年前,正人群进化第一期,如扶床之童,事事皆须借父兄之顾复,故孔孟以仁政为独一无二之大义,彼其时政府所应有之权,与其所应尽之责任,固当如是也。政治之正鹄,在公益而已。今以自由为公益之本,昔以仁政为公益之门,所谓精神异而正鹄仍同者此也。但我辈既生于今日,经二千年之涵濡进步,俨然弃童心而为成人,脱蛮俗以进文界矣,岂可不求自养自治之道,而犹学呱呱小儿,仰哺于保姆耶?抑有政府之权者,又岂可终以我民为弄儿也?权限乎?建国之本,太平之原,舍是曷由哉!
政治学学理摭言
(1902年9月2日、10月16日)
近世欧美各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所规定之诸条件,大率应用最新最确之学理。骤视之,其言简不待喋喋矣。顾吾国人士,知此者希,不揣冒昧,因涉猎所及,辄引伸之以下解释。
一彼一此,首尾不具,不足以称著述,故名曰摭言。
君主无责任义凡立宪君主国之宪法,皆特著一条曰:君主无责任,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此其义何?曰:此过渡时代之绝妙法门也,此防杜革命之第一要著也。
君主者,一国之元首,而当行政机关之冲者也。凡行政者不可不负责任。行政者而不负责任,则虽有立法机关,亦为虚设,所公立之法度,终必有被蹂躏之一日,而治者与被治者之间,终不得协和,是立宪国所大忌也。然则行政首长之君主,反著明其无责任,以使之得自恣,毋乃与立宪精神相矛盾耶?而岂知立宪政体之所以为美妙者,皆在于此。
宪政之母,厥惟英国。英国人有恒言曰:“君主不能为恶。”
以皮相论之,此可谓极无理之言也。夫君主亦犹人耳,人性而可使为不善也,岂其履此九五而遂有异也。虽然,考诸英国今日之实情,则此言良信矣。于何证之?夫所谓君主之恶者,则任用不孚民望之大臣以病民一也,民所欲之善政而不举二也,民所恶之秕政而强行三也。英国则何如?英国宪法,皆不成文,故各种权力范围之消长,其沿革不可不征诸历史。
今考英国任命大臣之成例,自千六百八十九年维廉第三纳桑达仑之言,命下议院中最占多数之党派之首领,使组织政府,以后沿为成案。
凡非得议院多数之赞成者,不得在政府。至后安时代,兹例益定。当时首相玛波罗,本保守党首领,及战事起,保守党虽反对,而进步党赞成之,政府卒不更易,是其证也。及占士第三,虽欲自揽政权,任用私人,卒为议会所抗,不能行其志。至占士第四、维廉第四时,王权之限制益严,逮前皇维多利亚六十年中,此例益铁案如山,不能动矣。尔后格兰斯顿、的士黎里两雄角立时代,每当总选举时,在朝党察视议会中不及敌党之多数,即不待开国会而自行辞职。
由此观之,英国政府各大臣,非得以君主之意而任免之者也,其任免之权,皆在国民。
是君主不能任用失民望之大臣以病民,有断然也,其不能为恶者一也。英国当查里士第二、维廉第二时代,凡政府会议,则君主亦列席而置可否焉。
占士第一以后,此例遂废,一切政略,由大臣行之,君主绝不过问。
夫大臣之办理政务,非经君主画诺不能施行,固也;虽然,若大臣以不能实行其政略之故,欲去其职,而国会赞成大臣,必欲要求其实行,乃至各选举区皆赞成国会之要求,则君主便不得拒之。故名士安逊尝言:“英国自一千七百十四年以后,君主与大臣,其实权易位;前者则君主经大臣之手以治国,后此则大臣经君主之手以治国也。”云云。由此观之,则英国君主不能阻民所欲行之善政,有断然也,其不能为恶者二也。
自享利第八以来,君主屡独断以办外交之事。及占士第三以后,至于今日,凡君主引见外国使臣,必以外务大臣陪席,其与外国君主来往书简,非经首相或外务大臣一览,不能发出,而君主特权之自由,殆皆丧失。
又不徒于外交为然耳,于内治亦然。占士第四时,尝有爱尔兰人受死罪之公判者,王欲自行特权,命爱尔兰总督赦之,首相罗拔比尔反对之,谓非经责任大臣之手,不能行此权,其事遂止。
自兹以往,王者益无敢自恣矣。由此观之,则英国君主不能强行民所恶之秕政,有断然也,其不能为恶者三也。质而言之,则英国君主岂徒不能为恶而已,虽善亦不能为。顾称此不称彼者,恶则归大臣,善则归其君耳。虽然,彼君主者既肯尽委其权于国民所信用之大臣,而不与之争,斯即善之大者也,则虽谓英国君主能为善不能为恶,谁曰不宜!
夫人至于不能为善,不能为恶,则其万事毫无责任,岂待问哉!故英国国民,无贵无贱,无贫无富,无老无幼,无男无女,无不皆有责任,惟君主则真无责任。英国宪政,各国宪政之母也,故凡立宪国之有君主者,莫不以“无责任”之一语,泐为宪文。虽其行用特权之范围,不无广狭之殊,要其精神,则皆自英国来也。所谓君主无责任者,如是而已,如是而已。
君主所以必使之无责任者何?曰:避革命也。(此义本甚浅显,人人意中所有也。
而在立宪君主国之学者,多不肯揭破言之。日本人尤大忌焉,则美其名曰,君主神圣故无责任,有特权故无责任。)凡有责任者,不尽其责则去,不尽其责而不去,则夫立于监督之地位者,例得科其罪而放逐之,此天地之通义也。儒教之言君主政体,则有责任之君主也,故曰:“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未闻弑君。”故曰:“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故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春秋》之义,凡君主为孔子所绝者,不一而足,绝之者,皆以其不尽责任也。孟子言责任之义,尤深切著明。其语齐王云:“友人冻馁妻子则如之何?士师不能治事则如之何?四境之内不治则如之何?”皆以唤醒责任观念也。又云:“求牧与刍而不得,则反诸其人乎,抑亦立而视其死与?”皆责任之义也。)凡以示夫监督人所应行之权利也。夫代表一国而当行政之冲者,其责任非犹夫寻常责任也,十事九尽责而一不尽焉,则固已不可以尸其位。而彼君主者,终其身而当此冲者也,短者数年,长者数十年,虽舜禹复生,岂能保无百一之失乎?有之而民隐忍焉,今日可隐忍其一,他日即可隐忍其百,而政其紊、国其颓矣。有之而民不隐忍焉,则是革命终无已时也。夫一人之身,数十年之久,而其责任之难完,固已如是,而况乎世及以为礼,卜世至数十,卜年至数百者耶?
若是乎,君主与责任,势固不能并行。重视君主,则不可不牺牲责任,重视责任,又不可不牺牲君主,而孔孟乃欲两利而俱存之,此所以中国数千年君主,有责任之名,无责任之实,而革命之祸,亦不绝于历史也。
泰西之民知其然也,以为凡掌一国行政之实权者,可不负责任;既负责任,则必随时可以去之留之,而不能以一人一姓永尸其位。而所谓实权者,或在元首焉,或在元首之辅佐焉。苟在元首,则其元首不可不定一任期,及期而代,如古罗马之“孔苏”,今合众国、法兰西之“伯理玺天德”是也;苟欲元首之不屡易,则其实权不可不移诸元首以下之一位,今世立宪君主国所谓责任大臣是也。故夫一国之元首,惟无实权者乃可以有定位,惟无定位者乃可以有实权,二者任取一焉,皆可以立国;混而兼之,国未有能立者也,即立矣,未有能久存于今日物竞天择之场者也。善哉君主无责任,黠哉君主无责任!
君主无责任,故其责皆在大臣。凡君主之制一法,布一今,非有大臣之副署(副于君主以署名也),则不能实行。故其法令之不惬民望者,民得而攻难之,曰:吾君本不能为恶也,今其为恶,皆副署者长之逢之也。故虽指斥其政而不为不敬,废置其人而不为犯上。而彼副署者,亦不得不兢兢于十目十手之下,以自检自黾,而一国之政务乃完。
善之至也,君主无责任使然也。
或曰:汉制,有灾异则策免三公。(孔子之义,凡君主皆对于天而负责任,故有灾异,则君主当恐惧修省。)是非责任大臣之意乎!其与欧洲今制将毋同。曰:是不然。
必君主无责任,然后可以责诸大臣。若汉制者,是抗世子法于伯禽之类也。周公辅成王,成王有过,则挞伯禽,夫伯禽非有力以禁成王之过者也,使成王而不贤,则伯禽将终日被挞,冤哉禽矣!汉制,君主独裁于上,宰相不过出纳喉舌,及其叔季,且并此出纳之权,而移于尚书,移于中书,而三公犹李代桃僵焉,冤之至也!若立宪国之责任大臣,则君主非特不得而尼之,抑亦不得而助之。彼宪政最完之英国无论矣,即如德国,君权较盛者也(德国审相不以议政之多数少数为进退),而一千八百八十二年八月,宰相俾士麦请德皇下诏敕以自固其位,反对党首领波因氏,即在议院斥其自卸责任,而以皇室为怨府,其后俾士麦即失舆望,而不得不避贤路。日本以皇统一系自夸耀,人民尊王心最盛者也,而去年二三月间,伊藤内阁因贵族院反对议院案,乞日皇手谕劝解,举国万口沸腾,谓其违犯宪法,假皇权以自拥护,未几伊藤遂乞骸骨。是皆君主不许助大臣之成例也。若英国议院,则例不准称君主之名,述君主之意以决义案,有者则为大不敬,其所以为坊尤至矣。盖不如是,则责任大臣之实效,未有能举者也。
曰:若是乎,立宪国之君主,其为虚器也章章矣。顾犹悬兹而勿革何为也?曰:是过渡时代实然。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固百世之大经也。
虽然,诸民族之性质境遇,万有不齐,有宜于民主者,有未能遽宜于民主者。既未宜焉,则君固不可以不立,君既立矣,则欲其安而不危也,欲其治而不乱也,舍此将奚以哉?况责任大臣之制,有时固更优于民主者乎!(余别有论。)君主无责任也,君主神圣不可侵犯也,二者盖异名同实也。惟其无责任,故可以不侵犯;惟其不可侵犯;故不可以有责任。(易?文言)之释“亢龙”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是以动而有悔也。”盖立宪君主之象也,无动则无悔,无责任则无侵犯也,而不然者,不病君则病国,不病国则病君。嘻,殆哉岌岌乎!
最大多数最大幸福义今日欧美所谓文明,皆过渡时代之文明也。其证据不一,若最通行之政治学说,所谓“最大多数最大之幸福”者,亦其一端也。
如佛说众生全体之最大幸福,如孔、耶说人类全体之最大幸福,尚矣,即不能。如卢梭诸先辈所说国民全体之最大幸福,抑其次也,其奈今日皆不可行。今日之天下,一利害矛盾之天下也,有所利于此,必有所不利于彼,或此之利益较增,则彼之利益必不得不稍杀。于是两造常相搏,而制胜者惟恃强权。野蛮时代,强权常专在少数者,故幸福亦常在少数者,而得幸福者之多数少数,即文明差率之正比例也。故纵览数千年之世运,其幸福之范围,恒愈竞而愈广,自最少数而进于次少数,自次少数而进于次多数,自次多数而进于大多数,进于最大多数。他日其果能有国民全体、人类全体皆得最大幸福之一日乎?吾不敢忘。若在今日,则最大多数一语,吾信其无以易也。
日进而趋于多数也,是天演之公例不可逃避者也。虽然,亦恃人力焉。故学理明则其进也必速,学理误则其进也必缓,或且凝滞不进者有焉矣。西人惟悟此学理也,故数百年来,常循自然之运而进行。当中世之末,贵族与国王争政权,贵族多数而王少数也。
(英国宪法原自贵族与王争而得之者。)十六七世纪,人民与教会争政权,人民多数而教会少数也。十八九世纪以来,平民与贵族争政权,平民多数而贵族少数也。自今以往,劳力者得与资本家争政权,劳力者多数而资本家少数也。凡多数之与少数争,其初也必诎,其究也必伸,此虽不演进化之理不得不然,然常赖学理以左右之。盖有学理则多数之弱者敢于相争,而少数之强者不得不相让。今日欧美之治,皆此一争一让所成之结果也,他日或能将此幸福范围愈扩愈大,以驯至世界大同之运者,亦一争一让所成之结果也。
有宗教言以劝让,有哲学家言以劝争,两者相剂,而世运乃日进焉。
泰西之治,实颇赖是。中国儒家言,皆教让之言也。其语在上之有权力者,教以保民,教以养民,教以利民,皆导之以让而勿使滥用其强权也;其语在下之无权力者,则教以恭顺,教以服从,亦导之以让而勿使撄强权之锋也。夫使上下能交相让,不亦善乎?而无如但有让而无争,则弱者必愈弱,强者必愈强,而世终不可得平。吾昔著《饮冰室自由书》,内一条论放弃自由之罪者,其言曰:“夫物竞天择,优胜劣败,此天演学之公例也。人人各务求自存,则务求胜,务求胜则务为优者,务为优者则扩充已之自由权而不知厌足,不知厌足则侵人自由必矣。言自由者,必曰人人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为界。夫自由何以有界?譬之有两人于此,各务求胜,各务为优者,各扩充已之自由权而不知厌足,其力线各向外而伸张,伸张不已,而两线相遇,而两力各不相下,于是界出焉。
苟两人之力有一弱者,则其强者所伸张之线,必侵入于弱者之界,此必至之势,不必讳之事也。”
故使多数之弱者能善行其争,则少数之强者自不得不让。若曰惟让而已,弱者让而强者不让,又将奈何?则其权力幸福,势必为彼不让者所攘夺以尽。故中国教旨,虽以人类全体幸福为目的,而其政治之结果,实则使豪强民贼,独占幸福,皆此之由。
幸福生于权利,权利生于智慧。故(诗)曰:“自求多福。”
幸福者,必自求之而自得之,非他人之所得而畀也。一群之人,其有智慧者少数,则其享幸福者少数,其有智慧者多数,则其享幸福者多数;其有智慧者最大多数,则其享幸福者亦最大多数。其比例殆有一定,而丝毫不能差忒者。故言治者,必非可漫然曰:吾予国民以最大多数之最大幸福而已。苟使其民不能自有源,而欲强而予之,未有不两受其弊者也。故德人祭志埃氏近著,力言多数之愚者,压制少数之智者,为今日群治之病。而俄国宗教总监坡鼈那士德夫氏,亦著论极攻政党及议院政治之弊,而其言皆大动学界,夫多数幸福之优于少数,天经地义,无可辨驳者也。而此等异论,何以能容喙焉?
何以能动人焉?则以智慧程度未达于大多数,而欲幸福之程度进于大多数,未有不百弊丛生,而贻反对之徒以口实者也。泰西尚然,而况于中国之今日乎!然则我最大多数之国民欲得最大幸福者,其亦思所以自处法儒波流氏著一书,名曰《今世国家论》,亦驳击代议政体之弊,而其论旨与德之奈氏、俄之坡氏异。波流之意,以为代议政治者,多数之专制也。少数者专制多数者固不可,多数者专制少数者亦不可;为少数之幸福而牺牲多数之幸福固不可,为多数之幸福而牺牲少数之幸福亦不可也。此固太平大同之言也,其奈今日世界文明之程度,固未足以语于此。两害相权则取其轻,然则舍最大多数最大幸福一义,何以哉?故曰:今日欧美所谓文明,过渡时代之文明也,若中国者,则又并过渡时代而未能达者也。恫夫!
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
(1902年11月14日)
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
吾今且发一问:人类之普通性,何以嗜他书不如其嗜小说?答者必曰:以其浅而易解故,以其乐而多趣故。是固然。
虽然,未足以尽其情也。文之浅而易解者,不必小说;寻常妇孺之函札,官样之文牍,亦非有艰深难读者存也,顾谁则嗜之?不宁惟是,彼高才赡学之士,能读坟典索邱,能注虫鱼草木,彼其视渊古之文与平易之文,应无所择,而何以独嗜小说?是第一说有所未尽也。小说之以赏心乐事为目的者固多,然此等顾不甚为世所重,其最受欢迎者,则必其可惊可愕可悲可感,读之而生出无量噩梦,抹出无量眼泪者也。夫使以欲乐故而嗜此也,而何为偏取此反比例之物而自苦也?是第二说有所未尽也。吾冥思之,穷鞠之,殆有两因:凡人之性,常非能以现境界而自满足者也;而此蠢蠢躯壳,其所能触能受之境界,又顽狭短局而至有限也;故常欲于其直接以触以受之外,而间接有所触有所受,所谓身外之身、世界外之世界也。此等识想,不独利根众生有之,即钝根众生亦有焉。
而导其根器,使日趋于钝,日趋于利者,其力量无大于小说。小说者,常导人游于他境界,而变换其常触常受之空气者也。此其一。人之恒情,于其所怀抱之想像,所经阅之境界,往往有行之不知,习矣不察者。无论为哀、为乐、为怨、为怒、为恋、为骇、为忧、为惭,常若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欲摹写其情状,而心不能自喻,口不能自宣,笔不能自传。有人焉,和盘托出,彻底而发露之,则拍案叫绝曰:善哉善哉!如是如是!所谓“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
感人之深,莫此为甚。此其二。此二者实文章之真谛,笔舌之能事。
苟能批此窾、导此窍,则无论为何等之文,皆足以移人。而诸文之中能极其妙而神其技者,莫小说若。
故曰: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也!由前之说,则理想派小说尚焉;由后之说,则写实派小说尚焉。小说种目虽多,未有能出此两派范围外者也。
抑小说之支配人道也,复有四种力:一曰熏,熏也者,如入云烟中而为其所烘,如近墨朱处而为其所染,《楞伽经》所谓“迷智为识,转识成智”者,皆恃此力。人之读一小说也,不知不觉之间,而眼识为之迷漾,而脑筋为之摇飏,而神经为之营注,今日变一二焉,明日变一二焉,刹那刹那,相断相续,久之而此小说之境界,遂入其灵台而据之,成为一特别之原质之种子。有此种子故,他日又更有所触所受者,旦旦而熏之,种子愈盛,而又以之熏他人,故此种子遂可以徧世界。一切器世间、有情世间之所以成、所以住,皆此为因缘也。而小说则巍巍焉具此威德以操纵众生者也。二曰浸,熏以空间言,故其力之大小,存其界之广狭;浸以时间言,故其力之大小,存其界之长短。浸也者,入而与之俱化者也。人之读一小说也,往往既终卷后,数日或数旬而终不能释然。
读《红楼》竟者,必有余恋,有余悲;读《水浒》竟者,必有余快,有余怒。何也?浸之力使然也。等是佳作也,而其卷帙愈繁、事实愈多者,则其浸人也亦愈甚!如酒焉:作十日饮,则作百日醉。我佛从菩提树下起,便说偌大一部《华严》,正以此也。三曰刺,刺也者,刺激之义也。熏、浸之力,利用渐;刺之力,利用顿。熏、浸之力,在使感受者不觉;刺之力,在使感受者骤觉。刺也者,能入于一刹那顷忽起异感而不能自制者也。我本蔼然和也,乃读林冲雪天三限、武松飞云浦厄,何以忽然发指?我本愉然乐也,乃读晴雯出大观园、黛玉死潇湘馆,何以忽然泪流?我本肃然庄也,乃读实甫之琴心、酬简,东塘之眠香、访翠,何以忽然情动?若是者,皆所谓刺激也。大抵脑筋愈敏之人,则其受刺激力也愈速且剧。
而要之必以其书所含刺激力之大小为比例。禅宗之一棒一喝,皆利用此刺激力以度人者也。此力之为用也,文字不如语言。
然语言力所被,不能广、不能久也,于是不得不乞灵于文字。
在文字中,则文言不如其俗语,庄论不如其寓言,故具此力最大者,非小说末由!
四曰提,前三者之力,自外而灌之使入;提之力,自内而脱之使出,实佛法之最上乘也。
凡读小说者,必常若自化其身焉——入于书中,而为其书之主人翁。
读《野叟曝言》者,必自拟文素臣;读《石头记》者,必自拟贾宝玉;读《花月痕》者,必自拟韩荷生若韦痴珠;读梁山泊者,必自拟黑旋风若花和尚;虽读者自辩其无是心焉,吾不信也。夫既化其身以入书中矣,则当其读此书时,此身已非我有,截然去此界以入于彼界,所谓华严楼阁,帝网重重,一毛孔中万亿莲花,一弹指顷百千浩劫,文字移人,至此而极!然则吾书中主人翁而华盛顿,则读者将化身为华盛顿;主人翁而拿破仑,则读者将化身为拿破仑;主人翁而释迦、孔子,则读者将化身为释迦、孔子,有断然也。度世之不二法门,岂有过此?此四力者,可以卢牟一世,亭毒群伦,教主之所以能立教门,政治家所以能组织政党,莫不赖是。文家能得其一,则为文豪;能兼其四,则为文圣。
有此四力而用之于善,则可以福亿兆人;有此四力而用之于恶,则可以毒万千载。而此四力所最易寄者惟小说。可爱哉小说!可畏哉小说!
小说之为体,其易人人也既如彼,其为用之易感人也又如此,故人类之普通性,嗜他文不如其嗜小说,此殆心理学自然之作用,非人力之所得而易也。此又天下万国凡有血气者莫不皆然,非直吾赤县神州之民也。夫既已嗜之矣,且遍嗜之矣,则小说之在一群也,既已如空气如菽粟,欲避不得避,欲屏不得屏,而日日相与呼吸之餐嚼之矣。于此其空气而苟含有秽质也,其菽粟而苟含有毒性也,则其人之食息于此间者,必憔悴,必萎病,必惨死,必堕落,此不待蓍龟而决也。于此而不洁净其空气,不别择其菽粟,则虽日饵以参苓,日施以刀圭,而此群中人之老、病、死、苦,终不可得救。知此义,则吾中国群治腐败之总根原,可以识矣。吾中国人状元宰相之思想何自来乎?小说也,吾中国人佳人才子之思想何自来乎?小说也;吾中国人江湖盗贼之思想何自来乎?小说也;吾中国人妖巫狐鬼之思想何自来乎?小说也。若是者,岂尝有人焉,提其耳而诲之,传诸钵而授之也?而下自屠爨贩卒妪娃童稚,上至大人先生高才硕学,凡此诸思想必居一于是。莫或使之,若或使之。盖百数十种小说之力直接间接以毒人,如此其甚也。即有不好读小说者,而此等小说,既已渐溃社会,成为风气;其未出胎也,固已承此遗传焉;其既入世也,又复受此感染焉。虽有贤智,亦不以自拔,故谓之间接。
今我国民,惑堪舆,惑相命,惑卜筮,惑祈禳,因风水而阻止铁路,阻止开矿,争坟墓而阖族械斗,杀人如草,因迎神赛会而岁耗百万金钱,废时生事,消耗国力者,曰惟小说之故。今我国民慕科第若膻,趋爵禄若骛,奴颜婢膝,寡廉鲜耻,惟思以十年萤雪,暮夜苞苴,易其归骄妻妾、武断乡曲一日之快,遂至名节大防扫地以尽者,曰惟小说之故。
今我国民轻弃信义,权谋诡诈,云翻雨覆,苛刻凉薄,驯至尽人皆机心,举国皆荆棘者,曰惟小说之故。今我国民轻薄无行,沈溺声色,绻恋床第,缠绵歌泣于春花秋月,销磨其少壮活泼之气;青年子弟,自十五岁至三十岁,惟以多情、多感、多愁、多病为一大事业,儿女情多,风云气少,甚者为伤风败俗之行,毒遍社会,曰惟小说之故。今我国民绿林豪杰,遍地皆是,日日有桃园之拜,处处为梁山之盟,所谓“大碗酒,大块肉,分秤称金银,论套穿衣服”等思想,充塞于下等社会之脑中,遂成为哥老、大刀等会,卒至有如义和拳者起,沦陷京国,启召外戎,曰惟小说之故。呜呼!小说之陷溺人群,乃至如是!乃至如是!大圣鸿哲数万言谆诲之而不足者,华士坊贾一二书败坏之而有馀!斯事既愈为大雅君子所不屑道,则愈不得不专归于华士坊贾之手。而其性质,其位置,又如空气然,如菽粟然,为一社会中不可得避、不可得屏之物,于是华士坊贾,遂至握一国之主权而操纵之矣。
呜呼!使长此而终古也,则吾国前途,尚可问耶?尚可问耶?
故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
新民议
(1902年11月30日、12月30日)
叙论天下必先有理论然后有实事,理论者实事之母也。凡理论皆所以造实事,虽高尚如宗教之理论,渊远如哲学之理论,其目的之结果,要在改良人格,增上人道,无一非为实事计者;而自余政治家言、法律家言、群学家言、生计家言,更无论矣。故理论而无益于实事者,不得谓之真理论。
虽然,理论亦有二种:曰理论之理论,曰实事之理论。理论之理论者,又实事之理论之母也。二者之范围,不能划然。
比较而论之,则宗教、哲学等,可谓理论之理论;政治学、法律学、群学、生计学等,可谓之实事之理论。虽然,其中又有等差焉,即以生计学一部论之,有所谓生计学原理者,有所谓应用生计学者,有所谓生计政策者。以第一类与第二类比较,则前者为理论之理论,后者为实事之理论;以第一、第二类与第三类比较,则前二皆理论之理论,后一为实事之理论。推之他学,莫不皆然。
理论之理论,与实事之理论,两者亦有先后乎?曰:两者互为先后。
民智程度尚低之时,其人无归纳综合之识想,惟取目前最近之各问题,研究其利害得失,故实事之理论先,而理论之理论后。虽然,此等理论,其谬误者,恒十而八九。及民智稍进,乃事事而求其公例,学学而探其原理,公例原理之既得,乃推而按之于群治种种之现象,以破其弊而求其是,故理论之理论先,而实事之理论反在后。此各国学界所同经之阶级也。
吾中国自今以前,皆为最狭隘、最混杂、最谬误的种种“实事理论”
之时代;至于今日,而所谓理论之理论者,始萌芽焉;若正确的实事之理论,犹瞠乎远也。
两者亦有优劣乎?曰:无也。理论之理论,其范围广远,其目的高尚,然非有实事之理论,则无以施诸用;实事之理论,其范围繁密,其目的切实,然非有理论之理论,则无以衡其真。二者相依以成,缺一不可。欲以理论易天下者,不可不于此两者焉并进之。
余为《新民说》,欲以探求我国民腐败堕落之根原,而以他国所以发达进步者比较之,使国民知受病所在,以自警厉、自策进,实理论之理论中最粗浅、最空衍者也,抑以我国民今日未足以语于实事界也。虽然,为理论者,终不可不求其果于实事;而无实事之理论,则实事终不可得见。今徒痛恨于我国之腐败堕落,而所以救而治之者,其道何由?
徒艳羡他国之发达进步,而所以蹑而齐之者,其道何由?此正吾国民今日最切要之问题也。以鄙人之末学寡识,于中外各大哲高尚闳博之理论,未窥万一,加以中国地大物博,国民性质之复杂,历史遗传之繁远,外界感受之日日变异,而国中复无统计,无比例,今乃欲取一群中种种问题而研究之、论定之,谈何容易,谈何容易?虽然,国民之责任,不可以不自勉;报馆之天职,不可以不自认。不揣檮味,欲更为实事之理论,以与爱群爱国之志士相商榷、相策厉,此《新民议》所由作也。
吾思之,吾重思之,今日中国群治之现象,殆无一不当从根柢处摧陷廓清,除旧而布新者也。天演物竞之理,民族之不适应于时势者,则不能自存。我国数千年来,以锁国主义立于大地,其相与竞者,惟在本群,优劣之数,大略相等,虽其中甲胜乙败,乙胜甲败,而受其敝者,不过本群中一部分,而其他之部分,亦常有所偏进而足以相偿。
故合一群而统计之,觉其仍循进化之公例,日征月迈,而有以稍善于畴昔,国人因相以安焉,谓此种群治之组织,不足为病也。一旦与他民族之优者相遇,形见势绌,著著失败,在在困衡,国人乃眙骇相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其稍有识者,谓是皆由政府之腐败、官吏之桎梏使然也。夫政府、官吏之无状,为一国退化之重要根原,亦何待言?
而谓舍此一端以外,余者皆尽美尽善,可以无事改革,而能存立于五大洲竞争之场,吾见其太早计矣!我国以开化最古闻于天下,当三千年前欧西狉狉獉獉之顷,而我之声明文物,已足与彼中之中世史相埒。
由于自满自情,墨守旧习,至今阅三千余年,而所谓家族之组织,国家之组织,村落之组织,社会之组织,乃至风俗、礼节、学术、思想、道德、法律、宗教一切现象,仍当然与三千年前无以异。夫此等旧组织、旧现象,在前此进化初级时代,何尝不为群冶之大效?而乌知夫顺应于昔日者,不能顺应于今时,顺应于本群者,不能顺应于世界,驯至今日千疮百孔,为天行大圈所淘汰,无所往而不败矣。其所以致衰弱者,原因复杂而非一途,故所以为救治者,亦方药繁重而非一术。呜呼,此岂可以专责诸一二人,专求诸一二事云尔哉!吾故今就种种方面,普事观察,将其病根所在,爬罗剔抉,而参取今日文明国通行之事实,按诸我国历史之遗传与现今之情状,求其可行,蕲其渐进,作《新民议》。
禁早婚议言群者必托始于家族,言家族者必托始于婚姻,婚姻实群治之第一位也。中国婚姻之俗,宜改良者不一端,而最重要者厥为早婚。
凡愈野蛮之人,其婚姻愈早;愈文明之人,其婚嫁愈迟。
征诸统计家言,历历不可诬矣。婚嫁之迟早,与身体成熟及衰老之迟早,有密切关系,互相为因,互相之果。(惟其早熟早老,故不得不早婚,则乙为因而甲为果;以早婚之故,所遗传之种愈益早熟早老,则甲为因而乙为果。)社会学公理,凡生物应于进化之度,而成熟之期,久暂各异。进化者之达于成熟,其所历岁月必多,以人与鸟兽较,其迟速彰然矣。虽同为人类,亦莫不然,劣者速熟,优者晚成,而优劣之数,常与婚媾之迟早成比例。印度人结婚最早,十五而生子者以为常,而其衰落亦特速焉。欧洲人结婚最迟(就中条顿民族尤甚),三十未娶者以为常,而其民族强建,老而益壮。中国、日本人之结婚,迟于印度而早于欧洲,故其成熟衰老之期限,亦在两者之间。故欲观民族文野之程度,亦于其婚媾而已。即同一民族中,其居一于山谷鄙野者,婚嫁之年,必视都邑之民较早,而其文明程度,亦恒下于都邑一等,盖因果相应之理,丝毫不容假借者也。
吾今请极言早婚之害:(一)害于养生也。少年男女,身体皆未成熟,而使之居室,妄斫丧其元气,害莫大焉。不特此也,年既长者,情欲稍杀,自治之力稍强,常能有所节制,而不至伐性;若年少者,其智力既稚,其经验复浅,往往溺一时肉欲之乐,而忘终身痼疾之苦,以此而自戕,比比然矣。吾闻伦理学家言:“凡人各对于己而有当尽之义务。”
盖以人之生也,今日之利害,往往与明日之利害相背驰,纵一时之情欲,即为后日堕落苦海之厉阶。
故夫人生中寿六十年,析而分之,凡得二万一千九百十五日,日日之利害既各相异,则是一日可当一人观也。然则六十年中,恰如有各异利害之二万人者,互相继续,前后而列居,其现象与二万余人同时并居于一社会者同,不过彼横数而此竖计云尔。此二万余人中,若有一人焉,纵欲过度,为躯干伤,则列其后者,必身受其纵欲所生之祸,其甚焉者则中道夭折焉,其次焉者亦半生萎废焉。中道夭折,则是今日之我,杀来日之我也;半生萎废,则是今日之我,侵来日之我之自由也。夫以一人杀一人,以一人侵一人之自由,就法律上犹必按其害群之罪而痛惩之,况于以今日之一我,而杀来日之万数千我,而侵来日之万数千我之自由,其罪之重大,岂复巧历所能算也。一群之人,互相杀焉,互相侵自由焉,则其群必不能成立,此尽人所同解也。由此言之,苟一群中人人皆自杀焉,人人皆自侵其自由焉,则其群效之结果,更当何似也。夫孰知早婚一事,正自杀之利刃,而自侵自由之专制政体也。夫我中国民族,无活泼之气象,无勇敢之精神,无沈雄强毅之魄力,其原因虽非一端,而早婚亦实尸其咎矣。一人如是,则为废人;积人成国,则废为国。中国之弱于天下,皆此之由!
(二)害于传种也。中国人以善传种闻于天下。综世界之民数,而吾国居三之一焉,盖亦足以自豪矣。虽然,顾可恃乎?
据生物学家言:天地间日日所产出之物,其数实恒河沙无量数,不可思议,使生焉者而即长成焉,则夫一雄一雌之所产,(无论为植物,为动物,为人类。)不及千年,而其子孙即充满于全球,而无复余锥之地。然则今日之茁焉、泳焉、飞焉、走焉、蠕焉、步焉、制作焉于此世界者,不过其所卵、所胎、所产之同类亿万京垓中之一而已。孵者亿而育者一,育者亿而活者一,活者亿而长成者一,其淘汰之酷祸,若兹其难避也。故夫人之所以贵于物,文明人之所以贵于野蛮者,不在其善孵、善育也,而在善有以活之,善有以长成之。传种之精义,如是而己。活之、长成之之道不一端,而体魄之健壮,养教之得宜,其尤要也。故欲对于一国而尽传种之义务者,(第一)必须其年龄有可以为人父母之资格;(第二)必须其能力可以荷为人父母之责任。如是者,则能为一国得佳种;不然者,徒耗其传种力于无用之地。不宁惟是,且举一国之种子则腐败之,国未有不悴者也。吾中国以家族为本位者也,(西人以一人为本位,中国以一家族为本位,此其理颇长,容别著论论之。)昔贤之言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举国人皆于此兢兢焉。有子女者,甫离襁褓,其长亲辄孳孳然以代谋结婚为一大事。甚至有年三十而抱孙者,则戚族视为家庆,社会以为人瑞。彼其意岂不曰:是将以昌吾后也。
而乌知夫此秀而不实之种,其有之反不如其无之之为愈也。接统计学家言:凡各国中人民之废者、疾者、夭者、弱者、钝者、犯罪者,大率早婚之父母所产子女居其多数。(美国玛乐斯密、日本吴文聪所著统计各书,列表甚详,今避繁不具引。)盖其父母之身体与神经,两未发达,其资格不足以育佳儿也。
(论者或驳此论,而举古今名人中亦有属于早婚者之子以为证。不知此特例外偶见之事耳,凡论事总不能举例外,必当以多数为凭。如彼主张女权者,举妇女中一二优秀之人,以为妇女脑力不劣于男子之证;又如中国回护科举者,谓科举中亦往往有人才,而以为科举无弊,皆非笃论也。加藤弘之《天则百话》曾著论《答客难》,今不具引。)故彼早婚者之子女,当其初婚时代之所产,既已以资格不足,无以得佳种;及其婚后十年或二十年,男女既已成熟,宜若所产者良矣,而无如此十年、二十年中,已犯第一条害于养生之公例,斫丧殆尽,父母俱就尫弱,而又因以传其尫弱之种于晚产之子,是始终皆尫弱也。夫我既以早婚而产弱子,则子既弱于我躬;子复以早婚而产弱孙,则孙又将弱于我子。
如是递传递弱,每下愈况,虽我祖宗有雄健活泼虎视一世之概,其何堪数传之澌灭也?抑尫弱之种,岂惟无益于父母之前途,而见累又甚焉。
一家之子弟尫弱,则其家必落;一国之子弟尫弱,则其国必亡。昔斯巴达人有产子者,必经政府验视,苟认甚体魄为不合于斯巴达市民之资格,则隘巷寒冰,弃之不稍顾惜,岂酷忍哉?以为非如是,则其种族不足以竞优胜于世界也。而中国人惟以多产子为人生第一大幸福,而不复问其所产者为如何,执是宗旨,则早婚宁非得策欤?中国民数所以独冠于世界者,曰惟早婚之赐;中国民力所以独弱于世界者,曰惟早婚之报。夫民族所以能于立天地者,惟其多乎?惟其强耳!谚曰:“鸷鸟屡百,不如一鹗。”以数万之英人,(现英国驻印度之常备兵仅八万人。)驭三万万之印度,而戢戢然矣。我国民旅居外国者不下数百万,而为人牛马;外国人旅居我国者不过一万,而握我主权。种之繁固足恃耶?畴昔立于无外竞之地,优劣胜败,一在本族,何尝不可以自存?其奈膨胀而来者之日日肉薄于吾旁也。故自今以往,非淘汰弱种,独传强种,则无以复延我祖宗将绝之祀。
昔贤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正此之谓也。一族一家无后,犹将为罪;一国无后,更若之何?欲国之有后,其必自禁早婚始。
(三)害于养蒙也。国民教育之道之端,而家庭之教与居一焉。儿童当在抱时,当绕膝时,最富于模仿之性。为父母者示之以可法之人格,因其智识之萌芽而利导之,则他日学校之教,社会之教,事半功倍。此义也,稍治教育学者,皆能言之矣。凡人必学业既成,经验既多,然后其言论举动,可以为后辈之模范,故必二十五岁或三十岁以上,乃有可以为人父母之能力。彼早婚者,藐躬固犹有童心也,而已突如弁兮,然代一国荷教育子弟之责任。夫岂无一二早慧之流,不辜其责者,然以不娴义方而误其婴儿者,固十而八九矣。自误其儿何足惜,而不知吾儿者,非吾所能独私也,彼实国民一分子,而为一国将来之主人翁也。一国将来之主人翁,而悉被戕于今日愦愦者之手,国其尚有豸乎?故不禁早婚,则国民教育将无所施也。
(四)害于修学也。早婚非徒为将来教育之害也,而又为现在教育之害。各国教育通例,大率小学七八年,中学五六年,大学三四年,故欲受完全教育者,其所历必在十五六年以上。
常人大抵七八岁始就傅,则其一专门学业之成就,不可不俟诸二十二三岁以外。其前乎此者,皆所谓修学年龄也。此修学年龄中,一生之升沈荣枯,皆于是定焉。苟有所旷、有所废,则其智、德、力三者,必有以劣于他人,而不足竞胜于天择之界。一人而旷焉、废焉,则其人在本群中为劣者;一群之人而皆旷焉、废焉,则其群在世界中为劣者。早婚者举其修学年龄中最重要之部分,忽投诸春花秋月、缠绵歌泣、绻恋床第之域,销磨其风云进取之气,耗损其寸阴尺璧之时,虽有慧质,亦无暇从事于高等事业,乃不得不改而就下等劳力以自赡。此辈之子孙日多,即一群中下等民族所以日增也。国民资格渐趋卑下,皆此之由。
(五)害于国计也。生计学公理,必生利者众,分利者寡,而后国乃不蹶。故必使一国之人,皆独立自营,不倚赖于人,不见累于人,夫是以民各尽其力,而享其所尽之力之报,一国中常绰绰若有余裕,此国力之所由舒也。准此公例,故人必当自量其一岁所入,于自赡之外,犹足俯畜妻子,然后可以结婚。夫人当二十以前,其治生之力,未能充实,势使然矣。
故必俟修学年龄既毕,确执一自营自活之职业,不至累人,不至自累,夫乃可以语于婚姻之事。今早婚者,其本身方且仰食于父母,一旦受室,不及数年,儿女成行,于此而不养之乎,则为对于将来之群而不尽责任;于此而养之乎,我躬治产之力,尚且不赡,势不得不仍仰给于我之父母。夫我之一身而直接仰给于我之父母,其累先辈既已甚矣;乃至并我之妻子而复间接以仰给于我之父母,我父母生产力虽极大,其安能以一人而荷十数口之责任也?夫我中国民俗,大率皆以一人而荷十数口之责任者也,故所生之利,不足以偿所分,而一国之总殖日微,然其咎不在累于人者而在累人者。无力养妻子而妄结婚,是以累人为业也,一群之蠹,无耻之尤也。不宁惟是,谚有之:“贫者恒多子。”贫者之多子也,非生理学上公例然也。彼以其早婚之故,男女居室之日太永,他无所事,而惟以制造小儿为业,故子愈多,子愈多则愈益贫。贫也者,非多子之因,而多子之果也。贫而多子,势必虽欲安贫而不可得,悍者将为盗贼,黠者将为棍谝,弱者将为乞丐,其子女亦然。产于此等之家,其必无力以受教育,岂待问哉?
既已生而受弱质矣,又复无教育以启其智而养其德,更迫于饥寒而不得所以自活之道,于是男为流氓,女为娼妓。然则其影响岂惟在生计上而已?一群之道德法律,且将扫地以尽。
夫孰知早婚之祸之如是其剧而烈也!
据统计家所调查报告,凡愈文明之国,其民之结婚也愈迟;愈野蛮之国,其民之结婚也愈早。故现代诸国中,其结婚平均年龄最早者为俄罗斯,次为日本;(吾中国无统计,无从考据,大约必更早于日本也。)
最迟者为挪威,次为普鲁士,次为英吉利。
(据玛乐斯密所报,则普鲁士平均男之年二十九岁有奇,女之年二十六有奇;英国平均男之年二十八有奇,女之年二十六有奇;挪威平均男之年三十有奇,女之年二十七有奇。)而各国递迟之率,日甚一日,今恒有异于昔,英国其尤著者也。(英国当一八八○年,初婚之男平均年二十五零八月,初婚之女平均年二十四零四月。及一八九○年,男平均年二十六零四月,女平均年二十四零八月。近十年来,其迟率益增。
又英国人二十一岁以下而结婚者,其数日减一日,当一八七四年,计百人中男子之未成年(二十一岁为成年)结婚者,仅八人,女子仅廿二人。
一八九○年男子仅五人有奇,女子仅十九人。)而普鲁士则早婚之风,殆将尽绝。(一八九一年,普国统计男子未成年而结婚者,不过百人中之一人零二分六厘,女子不过百人中之十六人零五分。)由此言之,斯事之关于国家盛衰,岂浅鲜耶?不宁惟是,一国之中,凡执业愈高尚之人,则其结婚也愈迟;执业愈卑贱之人,则其结婚也愈早。大抵矿夫、印刷职工、制造职工等为最早,文学家、技术家、政治家、教士、军人等为最迟。(据英国一八八四年统计,则矿夫、职工等之结婚,男子平均二十四岁有奇,女子平均二十二三岁。其自由业、独立者,男子平均三十一岁有奇,女子平均二十六岁有奇。各国比例皆如此。)然则结婚早迟之率,自一人论,可以判其人格之高下;自一国论,则可以战其国运之荣枯。呜呼,可不念耶!可不悚耶!
社会学家言:早婚之弊固多,而晚婚之弊亦不少。(其一)则夫妇之间,年龄相远,故其结婚不基于爱情而基于肉欲,将有伤伦害俗之事也;(其二)则男女居室之岁月益短缩,所产子女愈少,甚且行避姙之法,使人口繁殖之道将绝,近代之法国,是其例也;(其三)则单身独居,非常人之情所能久堪,其间能自节制者少,男女皆酿种种恶德,因以伤害健康、败坏风俗也。三弊之中,其前二端,非吾中国今日所宜虑及,其第三端,则亦视乎教育之道何如耳?若德育不兴,则虽如今日之早婚,斯弊亦安得免?故吾以为今日之中国,欲改良群治,其必自禁早婚始!
《礼经》曰:“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於戏!先圣制作之精意,倜乎远哉?
此等问题,在今日忧国士夫,或以为不急之务。虽然,一国之盛衰,其原因必非徒在一二人、一二事也,必使一国国民,皆各能立于此竞争世界,而有优胜之资格。故其为道也,必以改良群俗为之原。日本政治上之形式,以视欧美,几于具体而微,而文明程度,犹瞠乎其后者,群俗之未可以骤易也。我国即使政治革新之目的既达,而此后所以谋进步者,固不可不殚精竭虑于此等问题。况夫群俗不进,则并政治上之目的,亦未见其能达也。故吾国民不必所待,以为吾先从事于彼,而此暂置为缓图也。见其为善,则迁之若不及;见其为弊,则克之务必胜。天下应尽之义务多矣,吾辈岂有所择焉?况乎此等问题,不必借政府之力,人人自认之而自行之,久之亦足以动政府。数年前禁缠足之论,其明效矣。
故今为《新民议》,于此等事往往三致意焉。忧时之士,其或鉴之!
不然,宁不见夫今日之日本,始盛倡风俗改良、社会改良,而末流之滔滔,犹未能变也。
斯事之难如此,吾侪可以谋其豫矣。著者附识。
《饮冰室文集》原序
(1902年11月)擎一编余数年来所为文,将汇而布之。余曰:恶,恶可!
吾辈之为文,岂其欲藏之名山,俟诸百世之后也,应于时势,发其胸中所欲言。然时势逝而不留者也,转瞬之间,悉为刍狗。况今日天下大局日接日急,如转巨石于危崖,变异之速,匪翼可喻。今日一年之变,率视前此一世纪犹或过之,故今之为文,只能以被之报章,供一岁数月之道铎而已,过其时,则以覆瓿焉可也。虽泰西鸿哲之著述,皆当以此法读之,而况乎末学肤受如鄙人者,偶有论述,不过演师友之口说,拾西哲余唾,寄他人之脑之舌于我笔端而已。而世之君子,或奖借之,谬以厕于作者之林,非直鄙人之惭,抑亦一国之耻也。昔扬子云,每著一篇,悔其少作。若鄙人者,无藏山传世之志,行吾心之所安,固靡所云悔。虽然,以吾数年来之思想,已不知变化流转几许次,每数月前之文,阅数月后读之,已自觉期期以为不可,况乃丙申、丁酉间之作,至今偶一检视,辄欲作呕,否亦汗流浃背矣。一二年后视今日之文,亦当若是,乌可复以此戋戋者为梨枣劫也!擎一曰:“虽然,先生之文公于世者,抑已大半矣。纵自以为不可,而此物之存在人间者,亦既不可得削,不可得洒,而其言亦皆适于彼时势之言也。中国之进步亦缓矣,先生所谓刍狗者,岂遂不足以为此数年之用?用零篇断简,散见报纸,或欲求而未得见,或既见而不获存,国民以此相憾者亦多矣。先生之所以委身于文界,欲普及思想,为国民前途有所尽也。使天下学者多憾之,柱等实尸其咎矣,亦岂先生之志哉?”余重违其言,且自念最录此以比较数年来思想之进退,用此自鞭策,计亦良得,遂颔焉。擎一乞自序,草此归之。西哲恒言:“谬见者,真理之母也。”是编或亦可为他日新学界真理之母乎?吾以是解嘲。
壬寅十月梁启超。
释革
(1902年12月14日)
“革”也者,含有英语之Reform与Revolution之二义。
Reform者,因其所固有而损益之以迁于善,如英国国会一千八百三十二年之Revolution是也。日本人译之曰改革、曰革新。Revolution者,若转轮然,从根柢处掀翻之,而别造一新世界,如法国一千七百八十九年之Revolution是也,日本人译之曰革命。“革命”二字,非确译也。
“革命”之名词,始见于中国者,其在(易)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其在(书)曰:“革殷受命。”皆指王朝易姓而言,是不足以当Revo(省文,下仿此)之意也。人群中一切有形无形之事物,无不有其,Ref,亦无不有其Revo,不独政治上为然也。即以政治论,则有不必易姓而不得不谓之Revo者,亦有屡经易姓而仍不得谓之Revo者。今以革命译Revo,遂使天下士君子拘墟于字面,以为谈及此义,则必与现在王朝一人一姓为敌,因避之若将浼己。而彼凭权借势者,亦将曰是不利于我也,相与窒遏之、摧锄之,使一国不能顺应于世界大势以自存。
若是者皆名不正言不顺之为害也。故吾今欲与海内识者纵论革义。
Ref主渐,Revo主顿;Ref主部分,Revo主全体;Ref为累进之比例,Revo为反对之比例。其事物本善,则体未完法未备,或行之久而失其本真,或经验少而未甚发达,若此者,利用Ref.。其事物本不善,有害于群,有窒于化,非芟夷蕰崇之,则不足以绝其患,非改弦更张之,则不足以致其理,若是者,利用Revo.。此二者皆大《易》所谓革之时义也。
其前者吾欲字之曰“改革”,其后者吾欲字之曰“变革”。
中国数年以前,仁人志士之所奔走所呼号,则曰改革而已。比年外患日益剧,内腐日益甚,民智程度亦渐增进,浸润于达哲之理想,逼迫于世界之大势,于是咸知非变革不足以救中国。其所谓变革云者,即英语Revolution之义也。而倡此论者多习于日本,以日人之译此语为革命也,因相沿而顺呼之曰“革命革命”。又见乎千七百八十九年法国之大变革,尝馘其王,刈其贵族,流血遍国内也,益以为所谓Revo.者必当如是。于是近今泰西文明思想上所谓以仁易暴之Revolution,与中国前古野蛮争阎界所谓以暴易暴之革命,遂变为同一之名词,深入人人之脑中而不可拔。然则朝贵之忌之,流俗之骇之,仁人君子之忧之也亦宜。
新民子曰:革命者,天演界中不可逃避之公例也。凡物适于外境界者存,不适于外境界者灭,一存一灭之间,学者谓之淘汰。淘汰复有二种:曰“天然淘汰”,曰“人事淘汰”。
天然淘汰者,以始终不适之故,为外风潮所旋击,自澌自毙而莫能救者也。人事淘汰者,深察我之有不适焉者,从而易之使底于适,而因以自存者也。人事淘汰,即革之义也。外境界无时而不变,故人事淘汰无时而可停。其能早窥破于此风潮者,今日淘汰一部分焉,明日淘汰一部分焉,其进步能随时与外境界相应,如是则不必变革,但改革焉可矣。
而不然者,蛰处于一小天地之中,不与大局相关系,时势既奔轶绝尘,而我犹瞠乎其后,于此而甘自澌灭则亦已耳,若不甘者,则诚不可不急起直追,务使一化今日之地位,而求可以与他人之适于天演者并立。夫我既受数千年之积痼,一切事物,无大无小,无上无下,而无不与时势相反,于此而欲易其不适者以底于适,非从根柢处掀翻之,廓清而辞辟之,乌乎可哉!乌乎可哉!此所以Revolution之事业,(即日人所谓革命,今我所谓变革)为今日救中国独一无二之法门。不由此道而欲以图存,欲以图强,是磨砖作镜,炊沙为饭之类也。
夫淘汰也,变革也,岂惟政治上为然耳,凡群治中一切万事万物莫不有焉。以日人之译名言之,则宗教有宗教之革命,道德有道德之革命,学术有学术之革命,文学有文学之革命,风俗有风俗之革命,产业有产业之革命。即今日中国新学小生之恒言,固有所谓经学革命,史学革命,文界革命,诗界革命,曲界革命,小说界革命,音乐界革命,文字革命等种种名词矣。若此者,岂尝与朝廷政府有毫发之关系,而皆不得不谓之革命。
闻“革命”二字则骇,而不知其本义实变革而已。革命可骇,则变革其亦可骇耶?呜呼,其亦不思而已!
朝贵之忌革也,流俗之骇革也,仁人君子之忧革也,以为是盖放巢流彘,悬首太白,系组东门之谓也。不知此何足以当革义。革之云者,必一变其群治之情状,而使幡然有以异于昔日。今如彼而可谓之革也,则中国数千年来,革者不啻百数十姓。而问两汉群治有以异于秦,六朝群治有以异于汉,三唐群治有以异于六朝,宋明群治有以异于唐,本朝群治有以异于宋明否也?若此者,只能谓之数十盗贼之争夺,不能谓之一国国民之变革,昭昭然矣!故泰西数千年来,各国王统变易者以百数,而史家未尝一予之以Revolution之名。
其得此名者,实自千六百八十八年英国之役始,千七百七十五年美国之役次之,千七百八十九年法国之役又次之。而十九世纪,则史家乃称之为Revolution时代。盖今日立于世界上之各国,其经过此时代者,皆仅各一次而已,而岂如吾中国前此所谓革命者,一二竖子授受于上,百十狐兔冲突于下,而遂足以冒此文明崇贵高尚之美名也。故妄以革命译此义,而使天下读者认仁为暴,认群为独,认公为私,则其言非徒误中国,而污辱此名词亦甚矣。
易姓者固不足为Revolution,而Revolution又不必易姓。
若十九世纪者,史家通称为Revo时代者也,而除法国主权屡变外,自余欧洲诸国,王统依然。自皮相者观之,岂不以为是改革非变革乎?
而询之稍明时务者,其谁谓然也。
何也?变革云者,一国之民,举其前此之现象而尽变尽革之,所谓“从前种种,譬犹昨日死;从后种种,譬犹今日生”(袁了凡语),其所关系者非在一事一物一姓一人。若仅以此为旧君与新君之交涉而已,则彼君主者何物?其在一国中所占之位置,不过亿万分中之一,其荣也于国何与?其枯也于国何与?一尧去而一桀来,一纣废而一武兴,皆所谓“此朕家事,卿勿与知”,上下古今以观之,不过四大海水中之一微生物耳,其谁有此闲日月以挂诸齿牙余论也。故近百年来世界所谓变革者,其事业实与君主渺不相属,不过君主有顺此风潮者,则优而容之,有逆此风潮者,则锄而去之云尔。夫顺焉而优容,逆焉而锄去者,岂惟君主,凡一国之人,皆以此道遇之焉矣。若是乎,国民变革与王朝革命,其事固各不相蒙,较较然也。
闻者犹疑吾言乎?请更征诸日本。日本以皇统绵绵万世一系自夸耀,稍读东史者之所能知也;其天皇今安富尊荣神圣不可侵犯,又曾游东土者之所共闻也。曾亦知其所以有今日者,实食一度Revolution之赐乎?
日人今语及庆应、明治之交,无不指为革命时代;语及尊王讨幕、为藩置县诸举动,无不指为革命事业;语及藤田、东湖、吉田松阴、西乡南洲诸先辈,无不指为革命人物。此非吾之澜言也,旅其邦、读其书、接其人者,所皆能征也。
如必以中国之汤武,泰西之克林威尔、华盛顿者,而始谓之革命,则日本何以称焉?
而乌知其明治以前为一天地,明治以后为一天地,彼其现象之前后相反,与十七世纪末之英、十八世纪末之法无以异。此乃真能举Revolution之实者,而岂视乎万夫以上之一人也!
由此言之,彼忌革骇革忧革者,其亦可以释然矣。今日之中国,必非补苴掇拾一二小节,模拟欧、美、日本现时所谓改革者,而遂可以善其后也。彼等皆曾经一度之大变革,举其前此最腐败之一大部分,忍苦痛而拔除之,其大体固已完善矣,而因以精益求精,备益求备。我则何有焉?以云改革也,如废八股为策论,可谓改革矣,而策论与八股何择焉?更进焉,他日或废科举为学堂,益可谓改革矣,而学堂与科举又何择焉?一事如此,他事可知。改革云,改革云,更阅十年,更阅百年,亦若是则已耳。毒蛇在手而惮断腕,豺狼当道而问狐狸,彼尸居余气者又何责焉?所最难堪者,我国将被天然淘汰之祸,永沈沦于天演大圈之下,而万劫不复耳!夫国民沈沦,则于君主与当道官吏又何利焉?国民尊荣,则于君主与当道官吏又何损焉?吾故曰:国民如欲自存,必自力倡大变革、实行大变革始;君主官吏而欲附于国民以自存,必自勿畏大变革且赞成大变革始。
呜呼,中国之当大变革者岂惟政治,然政治上尚不得变不得革,又遑论其余哉!呜呼!
拟讨专制政体檄
(约1902年下半年)起起起!我同胞诸君!起起起!我新中国之青年!
我辈实不可复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我辈实不忍复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专制政体者,我辈之公敌也,大仇也!有专制则无我辈,有我辈则无专制。我不愿与之共立,我宁愿与之偕亡!
使我数千年历史以脓血充塞者谁乎?专制政体也。使我数万里土地为虎狼窟穴者谁乎?专制政体也。使我数百兆人民向地狱过活者谁乎?专制政体也。我辈数千年前之祖宗,初脱草昧,团体未结,智力未充,或不能不稍有借于专制。今日我辈已非孩童,无所用人之顾复;我辈又非废疾,无所用人之扶持;我辈更非癫狂,无所用人之监守;我辈亦非犯罪,无所用人之锁拘。专制政体之在今日,有百害于我而无一利!
我辈若犹 然恭然,与之并立于天地,上之无以对我祖宗,中之无以对我自己,下之无以对我子孙。我辈今组织大军,牺牲生命,誓翦灭此而后朝食。壮行何畏,师出有名,爰声其罪,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天之生人,权利平等。有目则同其视,有耳则同其听,有口则同其味,有肢则同其动,有脑则同其思。今彼专制者必曰:某也贵,某也贱,某也当命令人,某也当受命于人。是曰逆天理。其罪一也。
人之意志,各有自由。父不能强之于子,兄不能强之于弟。即以一身论,昨日不能强之于今日,今日不能强之于明日。而彼专制者必曰:我之所欲,汝不可不欲之;我之所恶,汝不可不恶之。有曰拂人性。其罪二也。
有治人者,有治于人者,此国法也。然我辈愿人人为治人者,同时又愿人人为治于人者。今彼专制者必曰:惟我治汝,惟汝治于我。是曰藐国法。其罪三也。
一国之土地,一国人所共有也。无论何人,不得以私诸一己。而彼专制者必曰:普天之下,莫非吾土。汝践我之土地,汝食我之毛也。
是曰盗公产。其罪四也。
私公产为己物,罪既重矣。然使其整顿之、增进之,使我所得稍偿其所失,犹可言也。乃彼专制者则曰:吾惟取盈而已,他无所问焉。
是始乱之而终弃之也。其罪五也。
既不为我整顿矣、增进矣,使彼徒贪其各不落其实,犹可言也;乃彼专制者则今日加一税,明日抽一厘,沟壑之欲,无时已焉。是虎狼噬人之类也。其罪六也。
使彼一人一姓可以长此专制,则我辈虽不得自由,犹可以为奴隶以苟全性命,乃彼一专制者立,则他专制者从而生心,彼此争夺,驱我辈以膏其锋镝。是不徒视我辈为犬马,且视之为土芥也。其罪七也。
使同时而行专制者仅有一人,则犹幸其鞭长莫及,我辈犹得苏息。
乃彼专制者遍布爪牙,自中央政府以至地方有司,其虎而冠者不下百数十万人。上层者制其下层者,下层复制其更下层者,其层数之多不可思议。而我辈则下层中之最下层者也,重重压抑,更无复见天日之望!彼所谓阿鼻地狱之魔王也。其罪八也。
使彼虽压制我于内,而有自外来侵者彼能为我驱除之,犹可言也。
乃非惟不能,且助他人以虐我,代他人以来压我。其罪九也。
使彼其无道而甘心为真小人,则亦已矣。人人犹得知其恶,而有锄之之一日。乃彼专制者则颠倒是非,变乱黑白,妄上古经以文其罪,别造出一种奇怪之道德,奇怪之法律,而因以教人曰:“汝服我者则为圣贤,助我者则为豪杰;反是则为乱贼,为匪人。”
逆天愚民,莫此为甚。是不徒絷缚我一身,是使我子子孙孙长沉苦海而不能救也。其罪十也。
凡此诸端,不过略举大概。若详言之,则所谓罄南山之竹,书罪难穷;倾东海之波,流恶难尽者也!
抑又闻之:天下惟无罪者,能讨人之罪。彼专制政体之罪既若彼矣,然则我辈其无罪矣乎?曰:无也。我辈之有罪,皆为彼专制政体所袿累者也。试剖辨之。或曰:我辈无爱国心,罪也。然非我辈之罪也,专制政体使然也。孟子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故吾国则爱之,他人之国则不爱焉矣。彼专制者既夺吾国以私诸己,我辈不能自有而代彼爱之,何为也?不宁惟是,我虽欲爱之,而彼必不许我也。譬之有美人于此,其为吾妇,则吾得而爱之。现为他人妇,而吾窃窃用其爱焉,彼不试我以利刃,必挥我以老拳矣。
君试观今日爱国之士,何一不遭专制者之按剑相视也。然则专制政体与爱国心不两立,我辈之无罪一也。
或曰:我辈无尚武精神,罪也。然非我辈之罪也,专制政体使然也。凡人自为斗者必勇,代人斗者反是。斗其仇敌者必勇,斗其亲爱者反是。彼专制者之养兵也,所以防家贼也,日日为其一己之私谋,而驱我之父以斗其子,驱我之弟以斗其兄,苟稍有人心者,谁不望风而却走也!我数千年来之祖宗,所以以从军为第一怨苦者,皆职此之由也。
然则专制政体与尚武精神不并容,我辈之无罪二也。
或曰:我非卑屈,罪也。然非我辈之罪也,专制政体使然也。凡人之性质,由于遗传者十而七八,由于教育者十而二三。我辈之祖宗,非自无始以来即有卑屈之性也,但久居于专制之下,时或思自立,不旋踵而夷灭矣。于是将强立之种尽锄去,而惟余卑屈者,合于适种生存之例,而独得传其裔于后。……(下阙)
答和事人
(1903年12月2日)
顷有自署和事人者,颇以近日《新民丛报》主义相诘责,兹录而答之。
阅《新民丛报》三十八、九号,得读大作,知从美洲回来,宗旨顿改,标明保王,力辟革命,且声言当与异己者宣战。吾知足下素来强辩,未易与言,但欲不言而仍不能止者,正以于心有所不安耳。(中略)足下力辟革命,亦自成其说,吾不能与之深辩,但试问命则不能革,而王则可以保乎?大抵保王与革命,两党之手段不同,其目的未尝有异也。
今日新学中人,由革命而生出排满,蓬蓬勃勃,一发而不可制,推原其始,亦由救国来也。痛宗国之沦丧,而在上者仍不振,于是思所以革命;革命之说一起,而思满人平日待我之寡恩,而排满之念又起焉。事本相因而又相成。何者?一朝起事,势必有谓为无父无君之邪说,以摇惑人心,中立者必将解体,盖排满所以补革命之不足也。
故排满有二义:以民族主义感动上流社会,以复仇主义感动下流社会。庶使旧政府解散,而新政府易于建立也。而足下力辟其非,天下之人,将尽信其非矣,于足下有济乎,抑无济乎?古来英雄办事,未有强人使与己意相同,更无有剔人之非而成己之名也。况两党之人,互相水火,互相唾骂,互相攻讦,则旧人得所借口,而天下大事何日能成乎?
今日者祸机愈迫矣,瓜分荐至矣,命固不能革,而王亦不能保矣。
他日白人主我中原,制我死命,两党人合力而思挽回之术,亦不可得矣。
必有彷徨瞻顾,痛哭流泪,归咎于今日兴讼者,悔之无及矣。子其思之,忍以天下为儿戏耶?
答曰:和事人不知其为何许人,读其言,则必为一热诚爱国之士,无可疑也。其所谓命则不能革,而王亦非易保,此诚今日我四万万人最盘根错节之大问题也。此问题甚长,非此短篇所能毕其词,愿以异日。
至其末节所云云,谓强人使与己意相同,谓剔人之非以成己之名,此实非鄙人所敢受也。
凡言论者,发表一己之意见者也。言者与听者,各有其自由,断未有能强之使与己同者。吾尝论中国人之性质,最易为一议论所转移,有百犬吠声之观,有水母目虾之性,虽其所论如何高尚,如何磅礴,而所谓奴隶之本质终不免。吾方以是为一大缺点而深疚之,而岂有强人使与己意相同之理?至其谓剔人之非,是固然也。顾所剔者不特人之非也,即我之非,亦岂敢隐?夫鄙人之与破坏主义,其非无丝毫之关系,当亦天下所同认矣。然则吾岂与异己者为敌哉?至谓以成己之名,则更失之远矣。反抗于舆论之最高潮,其必受多数之唾骂,此真意中事;使鄙人而好名也,则更安肯出此?吾向年鼓吹破坏主义,而师友多谓为好名,今者反对破坏主义,而论者或又谓为好名,顾吾行吾心之所安而已。吾生性之长短,吾最自知之,吾亦与天下人共见之。要之,鄙人之言其心中之所怀抱而不能一毫有所自隐蔽(非直不欲,实不能也),此则其一贯者也。辛壬之间,师友所以督责之者甚至,而吾终不能改;及一旦霍然自见其非,虽欲自无言焉,亦不可得。
吾亦不知其何以如是也。故自认为真理者,则舍己以从,自认为谬误者,则不远而复,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吾生之所长也。若其见理不定,屡变屡迁,此吾生之所最短也。
南海先生十年前,即以“流质”相戒,诸畏友中,亦频以为规焉,此性质实为吾生进德修业之大魔障。吾之所以不能抗希古人,弊皆坐是,此决不敢自讳,且日思自克而竟无一进者。生平遗憾,莫此为甚。若云好名,则鄙人自信,此关尚看得破也。至立信者必思以其言易天下,不然,则言之奚为者?故鄙人每一意见,辄欲淋漓尽致以发挥之,使无余蕴,则亦受性然也,以是为对于社会一责任而已。
至云两党之人,互相水火,互相唾骂,互相攻讦云云,此诚最可痛心之事。若鄙人之尚知自重而不肯蹈此恶习,此亦当为一国所共谅者。
试观去年春夏间,报界之所以相诬攻者若何,吾党曾一置辩否?又如香港某报,每一日照例必有相攻之文一篇,认列强为第三敌,认满政府为第二敌,认民间异己之党派为第一敌,其所以相唾骂、相攻讦者,亦云至矣。
夫使以笔墨挑战也,则吾辈亦何患无辞?试观鄙人及我亲友,曾为一应敌之师否?
非直不屑为,亦以义固不可也。且如顷者章、邹最后之供词,各报馆之啧有言者亦众矣,而本报并其原语亦不肯录入,诚以敬其初志也。
吾谓“和事人”以此相虑,则可虑者其必不在吾辈矣。若夫吾发表吾现在之所信而不能自己,则吾既言之矣,吾今后更将大有所发表焉,然此非唾骂之谓也,非攻讦之谓也。吾所谓与舆论挑战进,自今以往,有以主义相辨难者,苟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吾乐相与赏之析之;若夫轧轹嫚骂之言,吾固断不以加诸人,其有加诸我者,亦直受之而已。寄语和事人,可无虑此,抑吾亦欲遍国中志士,皆率和事人之教也。至吾之所以不能已于言者,则本报前号中鄙著《论俄罗斯虚无党》、《答飞生》两篇,亦可略见其用意之所存,毋亦如和事人所谓欲两党合力以思挽回之术云尔。愿和事人平心静气一省览焉,而更有以辱教,固所望也。匆匆不具。
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
(1904年2月14日)
近数年来之中国,可谓言论时代也已矣。近数年来中国言论,复杂不可殚数,若革命论者,可谓其最有力之一种也已矣。凡发言者不可不求其论据于历史,凡实行者愈不可不鉴其因果于历史,吾故为《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欲与举国言论家一商榷焉。
革命之义有广狭:其最广义,则社会上一切无形有形之事物所生之大变动皆是也;其次广义,则政治上之异动与前此划然成一新时代者,无论以平和得之以铁血得之皆是也;其狭义,则专以兵力向于中央政府者是也。吾中国数千年来,惟有狭义的革命,今之持极端革命论者,惟心醉狭义的革命。故吾今所研究,亦在此狭义的革命。
十九世纪者,全世界革命之时代也,而吾中国亦介立其间,曾为一次之大革命也。
顾革命同而其革命之结果不同。所谓结果者,非成败之云也。欧洲中原之革命军,败者强半,而其所收结果,与成焉者未或异也。胡乃中国而独若此?西哲有言:“历史者,民族性质之缫演物也。”吾缘恶果以溯恶因,吾不得不于此焉诇之。
中国革命史与泰西革命史比较,其特色有七:一曰有私人革命而无团体革命。泰西之革命,皆团体革命也。英人千六百四十六年之役,冲其锋者为国会军;美人千七百七十六年之役,主其事者为十三省议会;又如法国三度之革命,则皆议员大多数之发起而市民从而附和也;千八百四十八年以后,欧洲中原诸地之革命,莫非由上流团体主持其间也。
综而论之,则自希腊、罗马以迄近世革命之大举百十见,罔非平民团体与贵族团体相阋争也。独吾中国不然,数千年来革命之迹,不绝于史乘,而求其主动之革命团体,无一可见。惟董卓之役,关东州郡会合,推袁绍为盟主以起义,庶几近之,然不旋踵而同盟涣矣。自余若张角之天书,徐鸿儒之白莲教,洪秀全之天主教,虽处心积虑,历有年所,聚众稍夥,然后从事,类皆由一二私人之权术,于团体之义仍无当也。其在现世,若哥老、三合之徒,就外观视之,俨然一团体,然察其实情,无有也。
且其结集已数百年,而革命之实,竟不克一举也。此后或别有枭雄者起,乃走附焉而受其利用,则非吾所敢言;若此团体之必不能以独力革命,则吾所敢言也。故数千年莽莽相寻之革命,其蓄谋焉,戮力焉,喋血焉,奏凯焉者,靡不出于一二私人,此我国革命与泰西革命最相违之点也。
二曰有野心的革命而无自卫的革命。革命之正义,必其起于不得已者也。曷云乎不得已?自从事革命者,未之前闻。
若楚汉间之革命,固云父老苦秦苛法,然陈涉不过曰:“苟富贵,毋相忘”;项羽不过曰:“彼可取而代也”;汉高不过曰:“某业所就,孰与仲多”?其野心自初起时而已然矣。此外若赵氏之南越,窦氏之河西,马氏之湖南,钱氏之吴越,李氏之西夏,其动机颇起于自卫,然于大局固无关矣。
故中国百数十次之革命,自其客观的言之,似皆不得已;自其主观的言之,皆非有所谓不得已者存也。何也?无论若何好名目,皆不过野心家之一手段也。
三曰有上等下等社会革命,而无中等社会革命。泰西革命之主动,大率在中等社会,盖上等社会则其所革者,而下等社会又无革之思想、无革之能力也。今将中国革命史上之事实类表之,则:表例说明:(一)凡在本朝任一方镇,拥土地人民以为凭借者,皆谓之上等社会;(二)凡欺人孤儿寡妇,假名禅让以窃国者,不以入革命之列。
准此以谈,则数千年历史上,求所谓中等社会之革命者,舍周共和时代国人流王于彘之一事,此后盖閔乎未有闻也。
(或疑中等与下等之界线颇难划,同为无所凭借,则中与下等耳,于何辨之?曰:起事者为善良之市民,命之曰中等;其为盗贼,命之曰下等。或由下等而渐进为中等,不能计也,或裹胁善良之市民,亦不能计也。)夫泰西史上之新时代,大率以生计问题为枢纽焉,即胎孕革命者,此亦其重要之一原因也。故中等社会,常以本身利害之关系,遂奋起而立于革命之场。若中国则生计之与政治,向固绝对影响者存也,故彼中革命一最要之机关,而我独阙如也。
四曰革命之地段。吾欲假名泰西之革命曰单纯革命,假名中国之革命(历史上的)曰复杂革命。长期国会时之英国,除克林威尔一派外,无他革命军也;独立时之美国,除华盛顿一派外,无他革命军也。自余各国前事,大都类是(其成者每类是,反之而各地蜂起者每不成。)中国不然。秦末之革命,与项羽、汉高相先后者,则陈涉、吴广也,武臣也,葛婴也,周市也,田儋也,景驹也,韩广也,吴芮也,如是者数十辈。西汉末之革命,与光武相先后者,则樊崇也,徐宣、谢禄、杨音也,刁子都也,王郎也,秦丰也,平原女子迟昭平也,王常、成丹也,王匡、王凤也,朱鲔、张印也。陈牧、廖湛也,李宪也,公孙述也,隗嚣也,窦融也,卢芳也,彭宠也,张步也,刘永、董宪也,如是者数十辈。东汉末之革命,与曹操、刘备、孙权相先后者,则黄巾十余大部也,董卓也,北宫伯玉也,张燕也,李傕、郭汜也,袁绍也,袁术也,吕布也,公孙瓒也,张鲁也,刘璋也,韩遂、马腾也,陶谦也,张绣也,刘表也,公孙渊也,如是者数十辈。隋末之革命,与李唐相先后者,则王薄、孟让也,窦建德也,张金称、高士达也,郝孝德也,杨玄感也,刘元进也,杜伏威、辅公袥也,宇文化及也,李弘芝也,翟让、李密也,徐圆朗也,梁师都也,王世充也,刘武周也,薛举也,李轨也,郭子和也,朱粲也,林士弘也,高开道也,刘黑闼也,如是者数十辈。自余各朝之鼎革大都类是。(以胪列此等人名,干燥无味,故后代阙之。)即如最近洪杨之役,前乎彼者,广西群盗,既已积年;后乎彼者,捻、回、苗、夷,蜂起交迫,犹前代也。由是观之,中国无革命则已,苟其有之,则必百数十之革命军同时并起,原野厌肉,川谷阗血,全国糜烂,靡有孑遗,然后仅获底定。苟不尔者,则如汉之翟义,魏之毋丘俭,唐之徐敬业,并其破坏之目的亦不得达,更无论成立也。故泰西革命,被革命之祸者不过一方面,而食其利者全国;中国革命,则被革命之祸者全国,而食其利者并不得一方面。中国人闻革命而占栗,皆此之由。
五曰革命之时日。泰西之革命,其所敌者在旧政府,旧政府一倒,而革命之潮落矣,所有事者,新政府成立善后之政略而已,其若法兰西之变为恐怖时代者,盖仅见也,故其革命之时日不长。中国不然,非群雄并起,天下鼎沸,则旧政府必不可得倒,如是者有年;既倒之后,新政府思所以削平群雄,绥靖鼎沸,如是者复有年。故吾中国每一度大革命,长者数十年,短者亦十余年。试表列之:
时代旧政府末倒以前既倒以后合计
秦末三年
二世元年壬辰,陈涉起首难,二年甲午,沛公入武关,秦亡。
十三年
高帝十二年丙午,平陈豨、卢绾,兵事息。
十六年
西汉末八年
新莽天凤四年丁丑,新市、下江兵起,地皇五年癸末,更始入长安,莽亡。
十八年
光武建武十五年庚
子,卢芳降,兵事息。
二十六
年
东汉末十二年
灵帝中平元年甲子,黄巾起,献帝兴平二年乙亥,李傕、郭汜亡。
八十五
晋太康元年庚子,平吴,兵事息。
九十七
年
隋末九年
炀帝大业七年辛未,壬薄、张金称等起,恭帝二年,王世弃弑之,隋亡。
十一年
唐太宗贞观二年,平梁师都,兵事息。
九十七
年
唐末三十四年僖宗乾符元年甲午,王仙七十二年宋太宗太平兴国四百0 六芝始乱,昭宣帝天祐四年丁卯,朱温纂弑,唐亡。
年己卯,北汉主刘继元降,兵事息。
年
元末二十一年
顺帝至正八年戊子,方国珍起,廿八年戊申,徐达定中原,元主北遁,元亡。
二年
明太祖洪武二年己
酉,徐达擒张良臣,兵事息。
二十三
年
明末十七年
思宗崇祯元年戊辰,陕西流贼起,十七年甲申,帝殉国,明亡。
四十年
清圣祖康熙二十二
年癸亥,平三藩、台湾,兵事息。
五十七
年
附洪杨
道光二十三年癸卯,李沅发始乱,二十九年己酉,洪秀全起广西,同治七年,李鸿章平捻,后事卢。
二十六
年
(附注)若晋、十六国、南北朝间,混乱固极矣,然其性质复杂,不纯然为革命,且大革命中复包含无数小革命焉,故今不列于表。又东汉末旧政府既倒后,犹拥虚号,其嬗代亦与他时代之性质稍异,以严格算之,其年数略可减少,谓献帝建安十八九年间为一段落可也,则亦二十年矣。
由是观之,中国革命时日之长,真有令人失惊者。且犹有当注意者一事,则旧政府既倒以后,其乱亡之时日,更长于未倒以前是也。(其间惟元明之交,其现象出常例外,则由革命军太无力,久不能倒旧政府耳,其性质非有以异于前代也。)当其初革伊始,未尝不曰,吾之目的,在倒旧政府而已。及其机之既动,则以悬崖转石之势,波波相续,峰峰不断,驯至数十年、百年而未有已。泰西新名词曰“强权强权”,强权之行,殆野蛮交涉之通例,而中国其尤甚者也;中国之革命时代,其尤甚者也。如斗蟀然,百蟀处于笼,越若干日而毙其半,越若干日而毙其六七,越若干日而毙其八九,更越若干若干日,群蟀悉毙,仅余其一,然后斗之事息。中国数千年之革命,殆皆若是。故其人民,襁褓已生金革之里,垂老犹厌鼙鼓之声,朝避猛虎夕长蛇,新鬼烦冤旧鬼哭,此其事影响于社会之进步者,最酷且烈。夫中国通称三十年为一世,谓人类死生递嬗之常期也。
其在平和时代,前人逝而后人直补其缺,社会之能力,始继续而不断;若其间有青黄不接之顷,则进化之功用,或遂中止焉矣。英国博士福亚氏,尝以统计上学理,论人口死亡之率,谓:“英国生产者一百万人中,其十五岁至四十五岁间,以肺痨病死者七万二千三百九十七人。
譬如每人以三十年间力作所得,平均可得二百磅,则是肺痨一症,使英国全国之总殖损失千四百四十七万九千四百镑也。”此等语随机指点,已有足令人瞿然惊者。然此犹生计上直接之损害也,若语其间接者,则壮者死亡离散,而生殖力之损耗,有去无来,人道或几乎息。观中国历史上汉末、隋末、唐末之人口,比于前代全盛时,十仅存一,(参观《中国史上人口之统计》篇。)此岂尽由于杀戮耶?亦生殖力之锐减为之原也。坐是之故,其所影响者,若生计上,若学术上,若道德上,若风俗上,前此经若干年之群演,而始达于某级程度者,至是忽一切中绝,混然复还于天造草昧之态状,文明之凝滞不进,皆此之由。泰西革命,蒙革命之害者不过一二年,而食其利者数百岁,故一度革命,而文明之程度进一级。中国革命,蒙革命之害者动百数十岁,而食其利者不得一二年,故一度革命,而所积累以得之文明,与之俱亡。此真东西得失之林哉!
六曰革命家与革命家之交涉。泰西革命家,其所认为公敌者,惟现存之恶政府而已,自他皆非所敌也;若法国革命后,而有各党派之相残,则其例外仅见者也。中国不然,百数十之革命军并起,同道互戕,于旧政府之外,而为敌者各百数十焉,此鼎革时代之通例,无庸枚举者也。
此犹曰异党派者为然也。然其在同党,或有事初起而相屠者,如武臣之于陈涉,陈友谅之于徐寿辉之类是也;或有事将成而相屠者,如刘裕之于刘毅,李密之于翟让之类是也;或有事已成而相屠者,如汉高祖、明太祖之于其宿将功臣皆是也;求其同心戮力、全始全终者,自汉光武以外,殆无一人。夫岂必远征前代,即如最近洪杨之役,革命之进行,尚未及半,而韦昌辉与石达开同杀杨秀清矣,昌辉旋复谋杀达开矣,诸将复共杀昌辉矣。军至金陵,喘卢甫定,而最初歃血聚义之东、西、南、北、翼五王,或死或亡,无复一存矣。其后陈玉成被卖于苗沛霖,而上游始得安枕;谭绍洸被杀于郜云官等,而苏州始下,金陵随之而亡。岂必官军之能强,毋亦革命家之太不济也。吾前进屡言,非有高尚、严正、纯洁之道德心者,不可以行革命,亦谓此而已,亦谓此而已。彼时洪杨等固无力以倒北京政府也,借令有之,试思其后此与张总愚、赖汶洸辈之交涉何如?与苗沛霖辈之交涉何如?即与其部下石达开、陈玉成、李秀成、李世贤辈之交涉何如?此诸党魁之各各互相交涉又何如?其必缫演前代血腥之覆轨,无待蓍蔡矣。此真吾中国革命史上不可洗涤之奇辱也。
七曰革命时代外族势力之消长。呜呼!吾观法国大革命后,经过恐怖时代,巴黎全市,血污充塞,而各国联军干涉,犹能以独力抵抗,不移时而出拿破仑,大行复仇主义以震慑欧陆。吾因是以反观中国,吾不自知其汗浃背而泪承睫矣。中国每当国内革命时代,即外族势力侵入之时代也。综观历史上革命与外族之关系,可分为五种:一曰革命军借外族之力以倒旧政府者,如申侯之以犬戎亡周,李世民这以突厥亡隋,石敬瑭之以燕云十六州赂契丹等类是也。
二曰旧政府借外族之力以倒革命军者,如郭子仪之以吐蕃、回纥讨安史,李鸿章之以戈登灭洪秀全等类是也。
三曰旧政府借外族之力以倒革命军而彼此两毙者,如吴三桂以满洲亡李闯,而并以亡明是也。
四曰革命军借外族之力以倒政府而彼此两毙者,如成都王颖以刘渊为大单于,同抗王室,卒不能成,而遂以亡晋是也。
五曰革命军败后,引外族以为政府患者,如汉初陈豨、卢绾辈,东汉初卢芳辈之导匈奴,唐初刘黑闼、梁师都辈之导突厥等类是也。
此皆其直接关系也。若语其间接者,则如刘项阋而冒顿坐大,八王乱而十六国势成,安史扰而蕃鹘自强,五代棼而契丹全盛,闯献毒氛遍中原,而满洲遂尽收关外部落,此则未假其力以前,而先有以养其势者矣。呜呼!以汉高之悍鸷,而忍垢于白登之役;以唐太之神武,而遣憾于高丽之师;我国史之污点,其何日之能雪耶?即如最近数十年间西力之东渐,固由帝国主义自然膨胀之力,而常胜军之关系,亦宁浅薄耶?
识者观此,毛发俱栗矣。
以上七端,皆中国革命时代所必显之现象也。事物公例,因果相倚,因果相含。欲识过去因,请观今日果;欲识未来果,请观今日因。今后之中国,其必以革命而后获救耶,抑不革命而亦可以获救耶?此属于别问题;若夫革命而可以救中国耶,抑革命而反陷中国于不救耶?此则正本论之所欲研究也。若后有革命军者起,而能免于此七大恶特色,以入于泰西文明革命之林,则革命者,真今日之不二法门也。而不然者,以百数十队之私人野心的革命军同时并起,蹂躏于全国,而蔓延数十年,犹且同类相屠,而两造皆以太阿之柄授外族,则过此以往,必有太息痛恨于作俑之无后者。抑今日国中迷信革命之志士,其理想必与此七大恶特色不相容,无待余言也。今后若有一度能为革命史上开一新纪元,以一洒种种之污点,吾之欣喜愿望,宁有加焉。虽然,理想之与事实,往往不能相应,此不可不详察也。当思泰西革命之特色何以若彼,中国革命之特色何以若此,此其中殆必有一原因焉。今者我国国民全体所受之因,与夫少数革命家所造之因,其诚能有异于前代与否,是即将来结果之同不同所由定也。吾见夫所欲用之以起革命之多数下等社会,其血管内皆含黄巾、闯、献之遗传性也;吾见夫以第一等革命家自命之少数豪杰,皆以道德信义为虱为毒,而其内部日日有杨韦相搏之势也;吾见夫高标民族主义以为旗帜者,且自附于白种景教,而借其力欲以摧残异己之党派,且屡见不一见也。
夫景从革命者,必赖多数人,故吾观彼多数人者之性质而吾惧;主持革命者,必赖少数人,故吾观彼少数人者之性质而吾滋惧。吾惧乎于理想上则彼上七大特色万不愿有,而于事实上则彼七大特色终不能无也。
此吾所以于衣被全欧、震撼中国之革命主义,而言之犹有余栗也。嗟夫!
今而哓哓,复奚为者?公等而持不革命而可以救中国之论也,则请实为不革命以救中国之预备;公等而持必革命而可以救中国之论也,则请实为革命以救中国之预备。革命以救中国之预备奈何?毋曰吾学习武备,吾运动会党,吾密输入器械,而吾事毕矣;必虚心商榷,求所以免于彼七大恶特色者,其将何途之从,如何而使景从我者免焉,如何而使我躬先自免焉!若有以此道还问诸鄙人者,则鄙人舍其迂远陈腐之议论,仍无以为对也。
曰:汝而欲言革命、欲行革命也,则汝其学克林威尔,汝其学华盛顿,汝其用最善良之市民。乃若当今号称革命巨子者之所称道,割断六亲,乃为志士;摧弃五常,乃为伟人;贪黠倾轧,乃为有手段之豪杰;酒色财气,乃为现本色之英雄;则吾亦如某氏所谓刀加吾颈,枪指吾胸,吾敢曰:“期期以为不可,期期以为不可也!”吾为此言,吾知又必有詈我者曰,汝责人无己时。
虽然,吾为吾国忧,吾为吾国惧,吾宁能已于言?所责者在足下耶,非足下耶?惟足下自知之。足下而仅欲言革命而不欲行革命也,则吾复何云,凡吾之说,悉宜拉杂之,摧烧之;足下而诚欲行革命也,诚欲行革命以救中国也,则批鳞逆耳之言,毋亦有一顾之价值耶?毋徒嚣嚣然曰:某也反对我革命论,是欲做官也,欲巴结满清政府也。孔子不云乎:“不以人废言。”就使其人而果于欲做官、欲巴结满清政府之外无他思想也,苟其言诚有一二当于理者,犹当垂听之。足下试一度清夜自思,返观内照,吾所责者而诚非足下也,则当思与足下同政见者,其可责之人,固自不少,宜如何以转移之?苟不转移之,吾恐足下之志事败于彼辈之手也。若吾所责者而有一二类似于足下也,则吾哀哀泣谏,求足下改之;若不改之,吾恐足下之志事,终不得就也。若曰吾所责者非可责也,而必曰破坏旧道德为革命家应行之义务,则刀加吾颈,枪指吾胸,吾敢曰:倡此论者,实亡中国之罪人也,实黄帝子孙之公敌也!吾宁不知革命论者之中,其高尚严正纯洁者,固自有人,顾吾所以且忧且惧而不能已者,吾察其机之所趋有大不妙者存,吾深虑彼之高尚严正纯洁者,且为法国罗兰夫人党之续也。或曰:凡子之所责者,皆言革命者耳,非行革命者,子何忧之之甚?信如是也,则吾为多言也夫,吾为多言也夫。
虽然,信如是也,则吾为中国风俗人心忧,吾为中国前途忧,滋益甚也。
新大陆游记(节录)
(1904年2月)综观以上所列,则吾中国人之缺点,可得而论次矣。
一曰有族民资格而无市民资格。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窃尝论之,西方阿利安人种之自治力,其发达固最早,即吾中国人之地方自治,宜亦不弱于彼。顾彼何以能组成一国家而我不能?则彼之所发达者,市制之自治;而我所发达者,族制之自治也。
试游我国之乡落,其自治规模,确有不可掩者。即如吾乡,不过区区二三千人耳,而其立法、行政之机关,秩然不相混。他族亦称是。若此者,宜其为建国之第一基础也。
乃一游都会之地,则其状态之凌乱,不可思议矣。凡此皆能为族民不能为市民之明证也,吾游美洲而益信。彼既已脱离其乡井,以个人之资格,来往于最自由之大市,顾其所赍来、所建设者,仍舍家族制度外无他物,且其所以维持社会秩序之一部分者,仅赖此焉。
此亦可见数千年之遗传,植根深厚,而为国民向导者,不可不于此三致意也。
二曰有村落思想而无国家思想。吾闻卢斯福之演说,谓今日之美国民最急者,宜脱去村落思想,其意盖指各省、各市人之爱省心、爱市心而言也。然以历史上之发达观之,则美国所以能行完全之共和政者,实全恃此村落思想为之原。村落思想,固未可尽非也。
虽然,其发达太过度,又为建国一大阻力。此中之度量分界,非最精确之权量,不足以衡之。而我中国则正发达过度者也。岂惟金山人为然耳,即内地亦莫不皆然,虽贤智之士,亦所不免。廉颇用赵,子房思韩,殆固有所不得已者耶!然此界不破,则欲则一巩固之帝国,盖亦难矣。
三曰只能受专制不能享自由。此实刍狗万物之言也,虽然,其奈实情如此,即欲掩讳,其可得耶?吾观全地球之社会,未有凌乱旧金山之华人者。此何以故?曰自由耳。
夫内地华人性质,未必有以优于金山,然在内地,犹长官所及治,父兄所及约束也。南洋华人,与内地异矣,然英、荷、法诸国,待我甚酷,十数人以上之集会,辄命解散,一切自由,悉被剥夺,其严刻更过于内地,故亦戢戢焉。其真能与西人享法律上同等之自由者,则旅居美洲、澳洲之人是也。然在人少之市,其势不能成,故其弊亦不甚著。
群最多之人,以同居于一自由市者,则旧金山其称首也,而其现象乃若彼。
有乡人为余言,旧金山华人,惟前此左庚氏任领事时,最为安谧,人无敢挟刃寻仇者,无敢聚众滋事者,无敢游手闲行者,各秘密结社皆敛迹屏息,夜户无惊,民孜孜务就职业。
盖左氏授意彼市警吏,严缉之而重罚之也。及左氏去后,而故态依然。此实专制安而自由危,专制利而自由害之明证也。
吾见其各会馆之规条,大率皆仿西人党会之例,甚文明,甚缜密,及观其所行,则无一不与规条相反悖。即如中华会馆者,其犹全市之总政府也,而每次议事,其所谓各会馆之主席及董事,到者不及十之一,百事废弛,莫之或问。或以小小意见,而各会馆抗不纳中华会馆之经费,中华无如何也。至其议事,则更有可笑者。吾尝见海外中华会馆之议事者数十处,其现象不外两端:(其一)则一二上流社会之有力者,言莫予违,众人唯诺而已,名为会议,实则布告也,命令也。若是者,名之为寡人专制政体。(其二)则所谓上流社会之人,无一有力者,遇事曾不敢有所决断,各无赖少年,环立于其旁,一议出则群起而噪之,而事终不得决。若是者,名之为暴民专制政体。若其因议事而相攘臂、相操戈者,又数见不鲜矣。
此不徒海外之会馆为然也,即内地所称公局公所之类,何一非如是?
即近年来号称新党志士者所组织之团体,所称某协会、某学社者,亦何一非如是。此固万不能责诸一二人,盖一国之程度,实如是也。即李般所谓国民心理,无所往而不发现也。夫以若此之国民,而欲与之行合议制度,能耶否耶?
更观其选举,益有令人失惊者。各会馆之有主席也,以为全会馆之代表也。而其选任之也,此县与彼县争;一县之中,此姓与彼姓争;一姓之中,此乡与彼乡争;一乡之中,此房与彼房争。每当选举时,往往杀人流血者,不可胜数也。夫不过区区一会馆耳,所争者岁千余金之权利耳,其区域不过限于一两县耳,而弊端乃若此;扩而大之,其惨象宁堪设想?恐不仅如南美诸国之四年一革命而己。以若此之国民,而欲与之行选举制度,能耶否耶?
难者将曰,此不过旧金山一市之现象而己,以汝粤山谷犷顽之民俗,律我全国,恶乎可?虽然,吾平心论之,吾未见内地人之性质,有以优于旧金山人也;吾反见其文明程度,尚远出旧金山人下也。问全国中有能以二三万人之市,容六家报馆者乎?无有也。
问全国中之团体,有能草定如八大会馆章程之美备者乎?无有也。
以旧金山犹如此,内地更可知矣。且即使内地人果有以优于金山人,而其所优者亦不过百步之于五十步,其无当于享受自由之资格,则一而已。
夫岂无一二聪伟之士,其理想,其行谊,不让欧美之上流社会者?
然仅恃此千万人中之一二人,遂可以立国乎?恃千万人中之一二人,以实行干涉主义以强其国,则可也;以千万人中之一二人为例,而遂曰全国人可以自由,不可也。
夫自由云,立宪云,共和云,是多数政体之总称也。而中国之多数、大多数、最大多数,如是如是,故吾今若采多数政体,是无异于自杀其国也。自由云,立宪云,共和云,如冬之葛,如夏之裘,美非不美,其如于我不适何!吾今其毋眩空华,吾今其勿圆好梦。一言以蔽之,则今日中国国民,只可以受专制,不可以享自由。吾祝吾祷,吾讴吾思,吾惟祝祷讴思我国得如管子、商君、来喀瓦士、克林威尔其人者生于今日,雷厉风行,以铁以火,陶治锻炼吾国民二十年、三十年乃至五十年,夫然后与之读卢梭之书,夫然后与之谈华盛顿之事。(以上三条,皆说明无政治能力之事。其保守心太重一端,人人共和,无俟再陈。)四曰无高尚之目的。此实吾中国人根本之缺点也。均是国民也,或为大国民、强国民,或为小国民、弱国民,何也?
凡人处于空间,必于一身衣食住之外,而有更大之目的;其在时间,必于现在安富尊荣之外,而有更大之目的。夫如是,乃能日有进步,缉熙于光明,否则凝滞而已,堕落而已。个人之么匿体如是,积个人以为国民,其拓都体亦复如是。欧美人高尚之目的不一端,以吾测之,其最重要者,则好美心其一也,(希腊人言德性者,以真、善、美三者为究竟。吾中国多言善而少言美,惟孔子谓韶尽美又尽善,孟子言可欲之谓善,充实之谓美,皆两者对举,此外言者甚希。以比较的论之,虽谓中国为不好美之国民可也。)社会之名誉心其二也,宗教之未来观念其三也。泰西精神的文明之发达,殆以此三者为根本,而吾中国皆最缺焉。
故其所营营者只在一身,其所孳孳者只在现在,凝滞堕落之原因,实在于是。此不徒海外人为然也,全国皆然,但吾至海外而深有所感,故论及之。此其理颇长,非今日所能毕其词也。
此外,中国人性质不及西人者多端,余偶有所触辄记之,或过而忘之。今将所记者数条,丛录于下,不复伦次也:西人每日只操作八点钟,每来复日则休息。中国商店每日晨七点开门,十一二点始歇,终日危坐店中,且来复日亦无休,而不能富于西人也,且其所操作之工,亦不能如西人之多。何也?凡人做事,最不可有倦气,终日终岁而操作焉,则必厌,厌则必倦,倦则万事堕落矣。休息者,实人生之一要件也。中国人所以不能有高尚之目的者,亦无休息实尸其咎。
美国学校,每岁平均只读百四十日书,每日平均只读五六点钟书,而西人学业优尚于华人,亦同此理。
华人一小小商店,动辄用数人乃至十数人,西人寻常商店,惟一二人耳。大约彼一人总做我三人之工,华人非不勤,实不敏也。
来复日休息,洵美矣。每经六日之后,则有一种方新之气,人之神气清明实以此。
中国人昏浊甚矣,即不用彼之礼拜,而十日休沐之制,殆不可不行。
试集百数十以上之华人于一会场,虽极肃穆毋哗,而必有四种声音:最多者为咳嗽声,为欠伸声,次为嚏声,次为拭鼻涕声。吾尝于演说时默听之,此四声者如连珠然,未尝断绝。又于西人演说场、剧场静听之,虽数千人不闻一声。东洋汽车、电车必设唾壶,唾者狼藉不绝;美国车中设唾壶者甚希,即有亦几不用。东洋汽车途间在两三点钟以上者,车中人假寐过半;美国车中虽行终日,从无一人作隐几卧。东西人种之强弱优劣可见。
旧金山西人常有迁华埠之议,盖以华埠在全市中心最得地利,故彼涎之,抑亦借口于吾人之不洁也。使馆参赞某君尝语余曰,宜发论使华人自迁之。今夫华埠之商业,非能与西人争利也,所招徕者皆华人耳,自迁他处,其招徕如故也。
迁后而大加整顿之,使耳目一新,风气或可稍变。且毋使附近彼族,日日为其眼中钉,不亦可乎?不然,我不自迁,彼必有迁我之一日,及其迁而华埠散矣,云云。此亦一说也。虽然,试问能办得到否?不过一空言耳。
旧金山凡街之两旁人行处(中央行车),不许吐唾,不许抛弃腐纸杂物等,犯者罚银五元;纽约电车不许吐唾,犯者罚银五百元,其贵洁如是,其厉行干涉不许自由也如是。而华人以如彼凌乱秽浊之国民,毋怪为彼等所厌。
西人行路,身无不直者,头无不昂者。吾中国则一命而伛,再命而偻,三命而俯。
相对之下,真自惭形秽。
西人行路,脚步无不急者,一望而知为满市皆有业之民也,若不胜其繁忙者然。中国人则雅步雍容,鸣琚佩玉,真乃可厌。在街上远望数十丈外有中国人迎面来者,即能辨认之,不徒以其躯之短而颜之黄也。
西人数人同行者如雁群,中国人数人同行者如散鸭。
西人讲话,与一人讲,则使一人能闻之;与二人讲,则使二人能闻之;与十人讲,则使十人能闻之;与百人、千人、数千人讲,则使百人、千人、数千人能闻之。其发声之高下,皆应其度。中国则群数人坐谈于室,声或如雷;聚数千演说于堂,声或如蚊。
西人坐谈,甲语未毕,乙无儳言;中国人则一堂之中,声浪稀乱,京师名士,或以抢讲为方家,真可谓无秩序之极。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
吾友徐君勉亦云:中国人未曾会行路,未曾会讲话。真非过言。斯事虽小,可以喻大也。
《社会主义论》序
(1907年2月)凡员颅方趾以生于今日者,皆以国家一分子之资格,而兼有世界人类一分子之资格者也。惟其有国家一分子之资格,故不可不研求国家之性质,与夫本国之情状,而思对于国家以有所自尽;惟其有世界人类一分子之资格,故不可不研求世界之大问题及其大势之所趋向,而思所以应之。抑世界之大问题及其大势所趋向,又不徒影响于世界上之个人也,而实大影响于世界上之各国,故以国家一分子之资格,愈不可以不知世界。今我国人于世界的知识之缺乏,即我国不能竞胜于世界之一大原因也。世界之问题亦多矣,而最大者宜莫如经济问题;经济问题之内容亦多矣,而今日世界各国之最苦于解决者,尤莫如其中之分配问题。坐是之故,而有所谓社会主义者兴。社会主义,虽不敢谓为世界唯一之大问题,要之为世界数大问题中之一而占极重要之位置者也。
此问题之发生,与国富之膨胀为正比例。我国今当产业萎靡时代,尚未有容此问题发生之余地。虽然,为国民者,不能以今日国家之现象自安,明也。但使我国家既进步而得驰骋于世界竞争之林,则夫今日世界各国之大问题,自无一不相随以移植于我国,又势所必至也。然则社会主义一问题,无论以世界人类分子之资格,或以中国国民分子之资格,而皆不容以对岸火灾视之,抑章章矣。但其为物也,条理复杂,含义奥衍,非稍通经济原理者,莫能深知其意;又其立论基础,在于事实,而此事实为欧美各国之现象,我国不甚经见,国人索解愈难。故各国言此之书,虽充栋汗牛,而我国人若无闻见。近则一二野心家,思假为煽动之具,即亦往往齿及,然未经研究,于其性质全不明了,益以生国人之迷惑。
予既尝著论,斥妄显真,且斟吾国现在将来所宜采择之方针,以为国人告,具见前报。
虽然,此乃我国适用社会主义之研究,而非社会主义其物之研究也。
未知社会主义为何物,而欲论我国宜如何以适用之,其以喻天下亦艰矣。
吴君仲遥鉴此缺点,乃广搜群籍,覃精匝月,成此论以见眎,匪直名家学说,采择毕包,且往往能以研究所心得者,推补而批判之。东籍中关于此主义之述著,犹罕其比。信哉,其为世界知识之馈贫粮哉!仲遥为亡友铁樵之弟,学能世其家,即此鳞爪,可概厥余。
政闻社宣言书
(1907年10月7日)
今日之中国,殆哉岌岌乎!政府棼瞀于上,列强束胁于外,国民怨讟于下,如半空之木,复被之霜雪,如久病之夫,益中以沴疠,举国相视,咸儳然若不可终日。志行薄弱者,袖手待尽,脑识单简者,铤而走险,自余一二热诚沈毅之士,亦彷徨歧路,莫审所适。问中国当由何道而可以必免于亡,遍国中几罔知所以为对也。夫此问题亦何难解决之与有。今日之恶果,皆政府艺之,改造政府,则恶根拔而恶果遂取次以消除矣。虽然,于此而第二之问题生焉,则政府当由何道而能改造是也。
曰:斯则在国民也已矣。
夫既曰改造政府,则现政府之不能自改造也甚明。何也?方将以现政府为被改造之客体,则不能同时认之为能改造之主体;使彼而可以为能改造之主体,则亦无复改造之必要焉矣。然则孰能改造之?曰:惟立于现政府之外者能改造之。立于现政府之外者为谁?其一曰君主,其他曰国民。
而当其著手于改造事业,此两方面孰为有力,此不可不深察也。今之谭政治者,类无不知改造政府之为急,然叩其改造下手之次第,则率皆欲假途于君主,而不知任责于国民。
于是乎有一派之心理焉,希望君主幡然改图,与民更始,以大英断取现政府而改造之者;或希一二有力之大吏,启沃君主,取现政府而改造之者。此二说者,虽有直接间接之异,而其究竟责望于君主则同。吾以为特此心理者,其于改造政府之精神,抑先已大刺缪也。
何也?改造政府者,亦曰改无责任之政府为有责任之政府云尔。所谓有责任之政府者,非以其对君主负责任言之,乃以其对国民负责任言之。苟以对君主负责任而即为有责任,则我中国自有史以来以迄今日,其政府固无时不对君主而负责任,而安用复改造为?夫谓为君主者,必愿得恶政府而不愿得良政府,天下决无是人情。然则今之君主,其热望得良政府之心,应亦与吾侪不甚相远。然而不能得者,则以无论何国之政府,非日有人焉监督于其旁者,则不能以进于良。而对君主负责任之政府,其监督之者惟有一君主,君主之监督万不能周,则政府惟有日逃责任以自固。非惟逃之而已,又且卸责任于君主,使君主代己受过,而因以自谢于国民。政府腐败之总根原,实起于是。故立宪政治,必以君主无责任为原则;君主纯超然于政府之外,然后政府乃无复可逃责任之余地。今方将改造政府,而还以此事责诸君主,是先与此原则相冲突,而结果必无可望。然则此种心理不能实现也明甚。同时复有一派反对之心理焉,谓现在政府之腐败,实由现在之君主卵翼之,欲改造政府,必以颠覆君统为之前驱。而此派中复分两小派:其一则绝对的不承认有君主,谓必为共和国体,然后良政府可以发生;其他则以种族问题搀入其间,谓在现君主统治之下,决无术以得良政府。此说与希望君主之改造政府者,虽若为正反对,要之认政府之能改造与否,枢机全系于君主,则其谬见亦正与彼同。夫绝对不认君主,谓必为共和国体然后良政府可以发生者,以英、德、日本之现状反诘之,则其说且立破,故不必复深辩。至搀入种族问题,而谓在现君主统治之下,必无术以得良政府者,则不可无一言以解之。
夫为君主者,必无欲得恶政府而不愿得良政府之理,此为人之恒情,吾固言之矣,此恒情不以同族异族之故而生差别也。
今之君主,谓其欲保持皇位于永久,吾固信之;谓其必坐视人民之涂炭以为快,虽重有憾者,固不能以此相诬也。夫正以欲保持皇位之故,而得良政府即为保持皇位之不二法门,吾是以益信其急欲得良政府之心,不让于吾辈也。而惜也,彼方苦于不识所以得良政府之途。夫政府之能良者,必其为国民的政府者也。质言之,则于政治上减杀君权之一部分而以公诸民也。于政治上减杀君权之一部分而以公诸民,为君主计,实有百利而无一害,此征诸欧、美、日本历史,确然可为保证者矣。然人情狃于所习,而骇于所未经,故久惯专制之君主,骤闻此义,辄皇然谓将大不利于己,沈吟焉而忍不能与,必待人民汹汹要挟,不应之则皇位且不能保,夫然后乃肯降心相就。降心相就以后,见夫缘是所得之幸福,乃反逾于其前,还想前此之出全力以相抵抗,度未有不哑然失笑。
盖先见之难彻,而当局之易迷,大抵如是也。故遍翻各国历史,未闻无国民的运动,而国民的政府能成立者;亦示闻有国民的运动,而国民的政府终不能成立者;斯其枢机全不在君主而在国民。其始也必有迷见,其究也,此迷见终不能久持,此盖凡过渡时代之君主所同然,亦不以同族异族之故而生差别也。而彼持此派心理者,徒著眼于种族问题,而置政治问题为后图,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毋惑夫汹汹数载,而政治现象迄无寸进也。由后之说,同君主苟非当国民运动极盛之际,断未有肯毅然改造政府者,夫故不必以此业责望于君主。由前之说,则虽君主毅然欲改造政府,然必有待于国民,然后改造之实乃可期,夫故不能以此业责望于君主。夫既已知舍改造政府外,别无救国之图矣,又知政府之万不能自改造矣,又知改造之业非可以责望于君主矣,然则负荷此艰巨者,非国民而谁!吾党同人,既为国民一分子,责任所在,不敢不勉,而更愿凡为国民之一分子者,咸认此责任而共勉焉。此政闻社之所以发生也。
西哲有言:国民恒立于其所欲立之地位。谅哉斯言!凡腐败不进步之政治,所以能久存于国中者,必其国民甘于腐败不进步之政治,而以自即安者也。人莫不知立宪之国,其政府皆从民意以为政。吾以为虽专制之国,其政府亦从民意以为政也。闻者其将疑吾言焉,曰:天下宁有乐专制之国民?